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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日读书心得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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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日读书心得【第一篇】

第一段:引言(200字)。

读书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源泉,它不仅能够丰富我们的知识和视野,还能够提升我们的修养和智慧。在我参加大学期间,我深深体会到阅读对个人成长的重要性。通过与各类书籍的亲密接触,我渐渐明白了读书的真谛,也积累了一些读书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阅读的力量(200字)。

阅读的力量是巨大的,它可以给人以启迪和力量,构筑一个更加完善的自我。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体验到了读书对我的影响。正如法国作家伏尔泰所说:“我每天读书三小时,其余时间则劳动。”读书不仅可以满足个人的求知欲望,还可以提高个人的思辨能力和批判思维。通过不同领域的书籍,我学到了很多关于人类历史、哲学、科学和文化的知识。这些知识不仅丰富了我的视野,也培养了我虚心和善于思考的品质。

第三段:阅读的价值(200字)。

阅读有着深远的价值,它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和价值观。通过阅读,我认识到了追求真理、美善和完美的重要性,也明白了自身的困境和不足。读书让我更加理解了自己的梦想和追求,也启发了我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在阅读经典名著时,我往往能感受到伟大思想家的智慧和见解,这激发了我追寻真理和追求卓越的精神。

第四段:读书的技巧(200字)。

阅读是一门技巧,通过学习和实践,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阅读效率和阅读质量。首先,我们应该有明确的目标,并选择适合自己的书籍。读书要有兴趣,在兴趣的驱动下,我们才能更好地投入其中。其次,我们需要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例如定期阅读、记笔记和与他人分享所读之书。最后,我们要善于总结思考,将所读之书的内容运用到实际生活中。通过这些技巧的运用,我发现我的阅读速度和理解能力都得到了显著提高。

第五段:对未来的展望(200字)。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想象和对未来的展望。读过的书籍留下了许多宝贵的思想和感悟,我希望自己能够用所学去创造更加美好和有意义的生活。我想继续坚持阅读,不断扩大自己的阅读领域,并将所得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我希望能够通过读书获得更多的启示和灵感,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对他人有益的人。

总结:

通过读书,我明白了读书的力量和价值,也掌握了一些阅读技巧。阅读给我启发和希望,给我提供了改变自己和世界的机会。希望我能够积极投身于读书之中,不断完善自我,追求真理和卓越。我相信,通过阅读,我能够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并为这个社会和这个世界做出自己的贡献。

读书日读书心得【第二篇】

《谁的青春不迷茫》是以为靠理想生活的作者——刘同十年来的心路历程。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期间创造从员工到副总裁的奇迹,从光线传媒企业策划出身的他,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或困惑迷茫的年轻人满满正能量。

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就努力让你会心一笑,150万字北漂纪录,跨度十年自我对话。

刘同同志坚信自己是一个文人,用文字来承载自己想法。或许他写的作品并没有大卖,他本人也没有大紫大红,但他终究是取得了他自己的成就。又想想自己,也是坚守着一条信念:“我的生命一定会与众不同”,直至今天!但也时常在坚守的路途中迷茫,不知未来的方向。

有人曾是这样跟解释我什么是信念的——从字的拆分来看,信,左边是“人”字,右边是“言”字,上面是“今”字,下面是“心”字,连接起来的理解便是:“一个人,每一天与自己的心进行对话!”专业的理解是:“你认为的事情是怎样的”。

在这个世界上,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环境中,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迷茫,而你与你的内心是否还保持着良好的、平等的、积极的对话,这很重要。你的对话内容及方向将形成一条信念,信念将决定着你的行为,行为将决定你的成果!

看着别人的真实记录,着实羡慕,说来也奇怪,我不喜欢看名著,不喜欢看小说,但对他人的成长记录我却着实着迷,因为我能感受到他们的真诚和人格魅力,我被他们深深地吸引着。

书中描写到了亲情、友情和工作,其中用了很大一部分在描写友情,想来也是,一个大学毕业离开家外出闯荡的少年,接触最多的应该是朋友(同事)吧,这也正说明了这本书真的是他这十年来的真是写照,自己与自己的对话,书中描写的很多朋友现在都已经断了联系,想当初如果没有这些文字的记录,这段感情在记忆中或许就是空白的,那人生又如何才能丰富多彩呢!想想自己不也是么,高中时玩的要好的朋友,自从上大学就断了联系,更别说工作以后了。就像书中写到的:所有少年相约的承诺在未知命运前都只是当下的安慰,你总有一天会明白:有些人,有些事,一时错过,就是一世。

疑的态度,但这并不能削弱我对他们的喜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哲学,我在想,是否要想成功,我们是不是有些共同要有的亘古不变的真理呢?比如积极的心态,勇敢自信,还有坚持。在成长的岁月里,有哪些东西是每个人都必须要遵守的呢?万变不离其中,所有的事只要我们尽我们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就好了,不论结果如何,只要我们努力过,我们就没有后悔。生活中的我们有很多的迷茫,有诸多的不顺,但是这并不能阻碍我们继续往前走的步伐,每一种阻碍都是对我们的一种历练,我们敢于面对,我们才能成长。

这些天读了这本书想了许多,越来越认识到自己是多么的独特,是多么的独一无二。以前总是在否定自己,总是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错误的,怀疑自己的每一个行为和想法,说到底就是彻底的不自信,但看着他们的成长,我知道了我这样做我这样想都是可以的,只是一直给自己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我相信每一个行为背后都有合理的`成分,即使犯错了又怎样,别人不认同又怎样,人都是在错误中正确,在挫败中成长的。回忆过往,慢慢地淡然了过去的一切,别人的嘲笑,别人的不理解,都释然了。渴望以后,我能诚实的面对自己的内心,做自己心里所想的,说自己该说的。

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是:一个人的成功不是一朝而就的,是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取得的。所以不要只做仰望的人,赶快行动吧!你成长中所有遇到的问题,都是为你量身定做的。解决了,你就成为了你这类人中的幸存者。不解决,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可能成为谁。其实每个人都不曾因为苦而放弃,只会因为扛而成长。今天我们轻松了,并不是生活越来越容易,而是我们越来越坚强。

读书日读书心得【第三篇】

杨嘉仁的《指挥法》既有意义又有价值的书,书中从指挥应有的品格和素质,到基本击拍图式;从起拍和收拍的图式到多声部的指挥法,每一章节都写的这么细致和深入人心。指挥棒人人可拿,但作为一个指挥家,必须能把自己对乐曲风格的把握,乐曲要表现的情感通过指挥棒和他的手势乃至身段、表情来使每一个成员理解、并紧紧跟随指挥者的动作表现出来,这就必须涉及到训练和指挥的方法。

书中的很多理论都能很好的运用在我们的合唱团当中。

从没接触过合唱的男生刚进入合唱团,总喜欢扯着嗓门喊,这种情况是可以在老师的引导下快速得到解决的。

在平时训练中,我让男生们用哼鸣和弹唇练习交替来演唱旋律,包括多声部的合作。进行这个练习的要求是声音要有气息的支持,下巴放松,喉咙打开,一直保持高位置到演唱结束,到高音时,可以结合头腔假声。其实,这和唱歌的方法是一样的,只不过这时的嘴唇轻轻地闭上了,音量也几乎小到自己才能听见,对锻炼气息也有很大的好处。

这种练习要求每个学生在自己练习的同时,仔细聆听整个合唱团的演唱效果,并将自己的声音进行有效的控制和调整,注意整体效果。经常做这种练习,可以让男生的声带周围的肌肉得到调节和放松,并对变声期中的声带进行按摩和保健。

变声期的男生声带容易疲劳,为避免疲劳,可把歌曲中的歌词在高位置的基础上,把每个字朗诵得字正腔圆,加上音乐的节奏和强弱,有感情地进行练习。然后再把这种方法用到合唱之中,学生就能有感情地唱出歌曲。这种说唱结合的练习为保护男声变声期的声带会收到很好的效果,同时也培养了学生对音乐的感觉。

合唱训练中,音准和节奏是最基础的要素,没有它们,就谈不上其他方法和情感的加入,而一个合唱团形成稳定的音准、良好的节奏感需要长期系统的训练,怎样用最短的时间轻松解决男生的这些问题呢?我们可以经常给他们欣赏一些具有丰富表现力的合唱曲,请学生进行分析。就一首合唱作品《捉弄》为例,我用了以下几个方法:

a、培养内在听觉。

请学生听合唱《梦》的范唱……。

师:这首作品里有几种不同的节拍?请你跟着音乐打节奏。

生:一是前面的四拍子,二是后面的三拍子。

师:我再补充一种,就是这两种节奏之间的过渡段,是一种非常自由的.节奏。(欣赏)。

师:请你哼唱出其中你最喜欢的乐句!注意它的力度变化、和弦变化和风格特点,请各声部之间密切配合,试着将其唱出。

经过两次完整的听赏和我的引导,男生们能把我要的东西几乎完美地呈现在我目前。

一个人如果只会从合唱谱中知道某些音该怎么唱,而不是从内心去感受旋律的走向和色彩,那么他还不是个合格的合唱团员。内在听觉并非高深莫测之物,它来自于实践,取决于个体的艺术修养。对此,我要求合唱团员在闲暇之时,多听音乐作品,无论是高雅的还是通俗的,也无论是古典的还是爵士的,都可以欣赏,在平日的娱乐中就可提高自身内听觉。

b、在练声中轻松掌握变化音。

如这条两声部的变声练习,经过多次分声部听辨后,我用钢琴弹其中一个声部,而学生则要轻声唱出另一个声部,耳朵却还是能清晰的听见钢琴的旋律走向,这样的练习可以帮助学生养成倾听和声的好习惯。

又如这条“拐杖练习”,在我弹奏两次后,接下来我弹前半句的自然音,学生就很准确地唱出后半句的变化音和变化的节奏(可用唱名也可用母音来唱)。这条练声曲能使学生快速掌握半音的音高关系和节奏的变化。

a、扩展音域的技巧。

扩展音域在合唱团的训练中,是一项必不可少的训练内容。用本嗓唱法是不能达到扩展音域的目的的,而且声音会发虚,没有穿透力。因此,在指导男生演唱时,应注意让他们用轻松的方法,唱出动听的歌声。在训练时能记住“托、勾、松、柔”等方法:

如此练声曲的移调练习,就可以用上以上四种方法:

托:气息的支持。力度不可太强,每个声音要有颗粒性和弹性。

勾:保持高位置的歌唱状态,找到声带的着力点和气息的对抗点。以气息的弹性来冲击高音。

松:除了气息和声带着力点之外,放松状态,面带微笑。

柔:以柔和的发声开始,声带保持应有的张力,到高音时,逐渐过渡到假声。

b、高音演唱中头声的运用。

请学生轻声用哼鸣来演唱,运用头声轻松的唱出高音,以半音关系移调练习,要求声音明亮、松弛。等到学生演唱的状态都很到位时,同的母音ma,mei,mi,mo,mu替代哼鸣,再用不同的力度——————pp、p、mp、ff、f、mf,来唱这条练声曲。

对处在变声期的男生来说,首先要求正确的发声方法和音质而不是音量,弱声唱法是获得良好音质的重要环节。假声的运用,还可使男声合唱中出现女高的声部,使男声合唱团唱出混声合唱的效果。

在演唱合唱作品时,教师应及时帮助、引导学生快速掌握合唱作品的音乐形象,如果学生对作品的内容有了深刻的理解,引起内心强烈的共鸣,而且对乐曲的音色、力度、旋律、节奏等表现手段都有了了解,再加上对变化音的规律性的掌握,那么这个合唱团的综合素质一定是良好的,其歌唱也是动人的。

另外,多欣赏和演唱各个国家各种风格的合唱作品,也能使学生提高欣赏水平和对乐曲的理解能力,对把握合唱作品的情感处理,提高音乐表现力很有帮助。

读书日读书心得【第四篇】

每次打开《老天会爱笨小孩》这本书封面,我就会不由自主地唱起天王刘德华的《笨小孩》,重新点燃了我的希望。

这是到处是“聪明孩子”的班级。刚转学来的同学,一开始还真不习惯。他反应慢,动作也慢。在所有课程中,他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大家都说他是个“笨小孩”

但这个故事告诉我,“笨小孩”也能成天才。

我在爸爸妈妈眼中,也是一个“笨小孩”,他们总说我很笨很懒,可是,意识到自己笨,正是聪明的开始;意识到自己笨,所以要努力,是迈向成功的开始;意识到自己笨,所以要专心超常的努力,是取得成功的开始;意识到自己笨,所以不仅仅需要超常的努力,还要心平气和给自己足够的时间和耐心,是成为天才的开始。

现在我终于知道了,笨不要紧,要紧的是付出汗水和努力。

笨,不是重点,重点是我们要学会笨鸟先飞!

读书日读书心得【第五篇】

上次我在书店,我买了一本《青年近卫军》,让我回味无穷。

《青年近卫军》的主要内容是:1942年7月,德军进攻伏多希洛夫格勒,那里的居民开始撤退,包括青年。在这时,一个叫谢辽萨。邱列宁的青年一把火烧了德军司令部。这时一个叫刘勃卡的女孩想把青年们组织起来,成立一个叫青年近卫军的组织。在组织下,他们一次又一次出色地完成任务,但最终全部英勇就义。

看了这本书,你一定能感受到苏联青年的英勇。刘勃卡临时前都不肯跪下;奥列格被打断右手叫都不叫一声;谢辽萨被用通条戳进伤口叫都不叫。

同时,我又感受到了德军的残忍。他们将青年近卫军的队员扔进水井里,又推下2辆煤车,将其活埋;将队员和党员,绑在烧得火红的凳子上。为了不让他们逃跑,打断他们的双手。用通条插进伤口。真是残忍至极。

但是,青年近卫军又那么多次出色地完成任务。谢辽萨单人竟敢火烧德军的司令部。他们夜里袭击监狱。完美的袭击了驱赶牛群的德军。

哎,战争,希望快点消失。

读书日读书心得【第六篇】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每次他到酒店,别人说他又偷了书,他就争辩说自己是读书人,读书人窃书不能算偷。后来过了好久,孔乙己都没来酒店,原来他偷到举人家被打断了腿。过了一段时间,孔乙己拖着断腿蹭着来到酒店,掌柜说他偷书时,他没有再争辩,只是恳求掌柜不要提。后来,孔乙已就再也没有来,死了。

在了解了孔乙己那悲惨的经历后,便对这位酸酸的穷书生感到很是可怜,但仔细想想,又感到他可气又可笑。如果当初孔乙己刻苦读书,说不定满腹经论,学富五车的他当了官,生活也就不会那么落魄。但这仅仅是个假设。自满但又贫穷的孔乙己自以为自己有点文化,又不能用这点文化来付出劳动,自食其力,最终因为好吃懒做而走上偷窃之路,被人打断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很可怜他因为没有正当工作而越过越穷,从而误入歧途。别人嘲笑他,他从不理会。而且他虽穷却十分讲信用。他活得让人心酸让人揪心。

我又感到可气又可笑,气的是他不用功读书,不争气,好逸恶劳,颓唐一生;笑的是他骄傲自满,穿着又破又脏的长衫,过着比短衣族还穷的日子还自感清高,甚至自以为窃书不能算偷。

其实,在那个时代很多象孔乙己那样的书生,由于考不上官而沦落一辈子。他们不如健壮的庄稼汉,更不如巧舌如簧的商人。他们读书,就象是用一生下赌注,赢者升官发财享受荣华富贵,而输者有的就贫穷撩倒,落魄一生。孔乙己就是一个代表,也算一个特例。

这篇文章真实地反映了清朝末年最底层平民的生活。在那个时代,有很多像孔乙己一样的穷人,他们受封建社会的剥削压迫却不敢反抗,命运十分悲惨。我觉得鲁迅先生文中表达了对他们的同情,同时对腐败的清政府进行了批判。

读书日读书心得【第七篇】

今天,我读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故事,故事讲的是:古时候有个人积攒了三百两银子,害怕被别人偷走,就找了个木箱,把银子放在里面,然后埋在一棵大树下。回到家里,他还是不放心,就在纸上写了“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字,然后把纸挂在树上。他的举动都被邻居王二看到了。半夜,王二把三百两银子全偷走了。为了不让他知道,王二在纸上写了“隔壁王二没有偷”七个字,也贴在了树上。

我觉得这两个人非常的愚蠢,因为他们越是想隐瞒,掩饰,结果就更加暴露了。

其实,仔细想一想,很多时候,我们自己做的一些事情也是这个样子的,就像是上课的时候,明明没有专心听老师讲课,还假装做出认真听讲的样子。做作业明明没有好好完成,还找好多的理由。

同学们,你们有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

我翻开第二页,有一段话很搞笑:并且通常,头儿的上面有头儿,头儿的头儿上面也有头儿,头儿的头儿的头而上面还有头儿!

现在,我已经读到了第1篇的第五张,读了这么多,我可以说我自己读懂了,也可以说没读懂,也可以说是半懂半不懂!

总之,我读了这么多,得出了一个结论:当头儿不好!

罗婉祯。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看了一本叫三十六计的书,里面的一个讲的是瞒天过海这一计的故事。第一个讲的是重耳被父兄追杀跑到了齐国还在齐国娶了齐姜,但她和臣子们骗了重耳回国重振大业,最后当上了晋国的国主。

还有一段是讲赵国被秦国打败了,连都成邯郸都被围住了。魏国怕秦国所以不敢出兵救赵。最后候生出计让平原君拿到了兵符,指挥了十万大军去解救赵国的危机。

这两段故事中我学到了适时把握时机,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这样才可以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做事要多动脑筋才行。

篇6:《此地无银三百两》读书心得[200字]。

昨天晚上,妈妈给我带回来一本书,书名叫:《写给孩子的哲学启蒙书》。

我问妈妈:“妈妈,这本书是那里来的?”

“是红梅阿姨给她儿子买的,我说让我女儿先看一会儿!”妈妈说。原来这本书是红梅阿姨给她儿子买的呀,不知道我能不能看懂,我心想:“管它看懂看不懂呢,先看看再说!”

说看就看,我翻开书一看,里面一共有5篇:头儿与普通人、真实与虚假、孩子与成人、知之与不知、自然与污染。

放暑假了,我在假期中读了《白雪公主》、《青蛙王子》等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小红帽》。

《小红帽》讲的是:有个叫小红帽的女孩子,她长得很可爱。有一天,妈妈叫小红帽去看望生病的奶奶。在去奶奶家的路上,小红帽遇到了大灰狼,可是小红帽不认识狼,她告诉了狼去奶奶家的路。于是狼到了奶奶家,把奶奶吃了,后来又把小红帽给吃了。幸亏,猎人路过。猎人正想开枪,突然想起也许奶奶被狼吃了。于是,她拿起一把剪刀,剪开狼的肚子,先是小红帽跳出来,接着是奶奶出来了。小红帽在心里说“真该听妈妈的话,今天真是太危险了。”

通过读《小红帽》这个故事,我学到了:如果遇到陌生人,不要轻易相信他的话,以免上当受骗。

我读了《狼来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说有一个放羊的牧童,因为他要一个人上山放羊,所以村民们告诉他,当发现狼的时候就大声叫“狼来了”。一天牧童在山上放羊,他觉得很无聊就大声喊“狼来了”,村民们听到后马上赶来,村民们发现被骗后就走了。第二次也是这样,当第三次真的狼来了的时候,村民们已经不再相信牧童,羊被狼吃掉了。

我从这个故事知道了我们不能说谎,如果说一次谎人家会原谅。但我们多次说谎后,身边的朋友们已不再相信自己。有困难需要他人的帮助的时候,已没有人愿意帮忙了。

所以,我们一定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叫《幽默大师小豆子》。里面说了小豆子在学校和家里的有趣生活。小豆子是个活泼可爱、幽默的小女孩。她喜欢小动物,学习成绩不错。她的身边围绕着许多趣事。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豆子把蟑螂当成西瓜籽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小豆子每一天都分水果给同学们。有一天,小豆子打开水果盒时,发现水果盒里有个黑黑的东西,以为是西瓜籽就用舌头用力地舔了舔。“西瓜籽”突然动了动,小豆子一看原来是蟑螂,吓得小豆子滚到地上了。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也很喜欢这本书。

读书日读书心得【第八篇】

王安忆这样说:有些人的文字你看一百遍也记不住,有些人的文字看一遍就难以忘怀。《冬牧场》就是这样的文字,写的是作者李娟跟随一家熟识的哈萨克牧民深入新疆阿勒泰南部的冬季牧场、沙漠,度过的三个月的游牧生活。

不同于以往的游记,《冬牧场》中的作者扎扎实实地和牧民一起生活,从赶着骆驼进入沙漠的三天行程,到一起为定居搭建冬窝子,砌羊粪墙、收拾家务,再到定居后每日的放羊、采雪背雪、找马找骆驼、绣花,作者用白描的方式将这些平实的小事一一记述,并将个性饱满的男人、女人、小孩、男孩、女孩一一描绘,用羊、马、骆驼、猫、狗等动物装点,形成了一幅大漠荒野背景下的牧民生活画卷。虽然是记录着游牧生活中琐碎、平实的生活细节,但许多对自然、生命的思考如涓涓细流般浸润着读者的心田。

一是对自然的.敬畏。《冬牧场》处处可见的对自然景致的描写,“大地是浅色的,无边无际。而天空是深色的,像金属一样沉重、光洁、坚硬。”其中对星夜兼程的描述令我印象颇深:“同样在满天星斗的浓浓夜色中,我们朝着深入地平线一半的猎户星座启程。与此同时,月亮弯弯地挂在东方,同样还是在行走中伴随着太阳缓慢而威严地出升。太阳未出时,全世界都像一个梦,唯有月亮是真实的;太阳出来后,全世界都真实了,唯有月亮像一个梦。”那到底哪个是真实的,哪个是梦,让我久久回味。在那样的自然中,人们乐观而安然地咀嚼着自然给予的馈赠,荒漠、积雪、枯草、羊粪等等,气候环境的严酷、物资的匮乏逼迫人们贴地生活,“大地是最大的一块磁石…生命的世界只有薄薄的一层,像皮肤紧紧贴附在大地上,一步也不敢擅离”,渺小了人的个体,却更加反映了生命的实相,为了生存而生活,幸福反而更加真实。

二是对生命的歌颂。在描写“冬宰”这一幕时,她虽然对亲眼看到生命的结束表示难以接受,却还是鼓起了勇气去直视它。从宰杀前的准备工作,到宰杀时牧人的祷告,到“一匹清晨还在旷野中自在奔跑的马儿,中午见散成堆骨肉”,“这是马儿留给我们最后的力量,帮助我们度过长冬的力量”。让生命以力量的形式传导,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此外,《冬牧场》描写的牧民也都异常可爱,果敢勤劳同时爱耍酒疯的男主人居麻,一刻不闲做活麻利却毛手毛脚的女主人,爱幻想爱打扮渴望嫁到远方的女孩加玛,恰巧一起扎寨的牧民家庭成为邻居并一起劳动吃饭共享生活物资,素未谋面的过客成为了座上宾,一个假戒指的礼物都因为颜色鲜艳而变成珍宝,一粒糖的分享都显得格外甜蜜。

生命的长度是有限的,于是便有了拓宽生命宽度的人,不同的人用彼此不同的篇章,来丰富生命的历程,于是便有了这些故事,感谢每一个讲故事的人,感谢李娟,也感谢每一个听我讲故事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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