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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读书心得感想通用31篇

文秘发表时间 3699233

目送展现了亲情与成长的深刻思考,感人至深,唤起对生命流逝的珍惜与对未来的希望。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目送读书心得感想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

看完金锁记后,心里真的好压抑好难过,除了以前看穆斯林的葬礼和三毛的黑奴让我心情很沉重以外,这是第3篇文章。

感染读者的作品很多,为什么我唯独对这篇文章感触颇深呢?原因自己或许是清楚的吧。对于曹七巧这个性格复杂的人物,现实生活中是真真切切的存在吧。对于她自己的悲惨命运和她儿女悲惨命运的延续,是该抱着憎恨还是同情的心态呢。曹七巧的悲剧也是时代和社会造成的,她本身也是个十足的受害者。原本的她也单纯可爱,没心没肺,大大咧咧的,可人生的晚年确实那么的不可理喻,让人无法忍受,直至敬而远之。

本以为悲剧可以完结,但谁都知道,因果是循环的。因为曹七巧悲剧的原因最终也就导致了长安长白的不幸。长白我就不去做什么评论喽。至于长安,我真的好同情她。同情她的症结所在呢?除了她这个人物本身值得同情以外,还掺杂着别的情愫吧……

如果换做是我,我或许同她的选择一样吧,或许她还比我坚强,即使在那样黑暗的时代背景之下。她的无奈,她的泪水,她的妥协,她的任命……总觉得自己能够感同身受,只因为自己痛彻心扉的经历过?呵呵,或许是自己太过于小提大作,或许是因为自己的性格太过于懦弱。但情形和感情或许可以称得上是雷同的吧。

为什么每个时代每个国度每个地点都会上演这么多让人心寒而又无奈的故事!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

《挪威的森林》看了些许时日了,总想写点什么,昨天一以为我对村上的作品理解颇深的朋友就书中几个精彩片段向我发问,我的回答让她大失所望,于是答应她重拾秃笔把我的理解写给她看,于是又有翻开此书的机会。

在我看来,永泽是代表一类“没心没肺”的人,他的一套关于人生的理论以及自己所谓的成为“绅士”的行为规范带有太多让人触之心凉如冰的冷色,不消说是亲身历练,只是多注目一眼也会让你迅即染上某种病症——刚强者一杯温水即能恢复如初,柔弱者则久久地囿于其中不能自拔。我不愿面对这本书的原因有二:一是直子,渡边两人所构建起来的让人忧郁的关联让我决绝地认为这个世界所给我们的指引着实黯淡无光,死亡倒不失为一种精神释放的绝佳去处;二是永泽这个太“硬”又带点灰色调“炫”了一点的角色,委实让我阅之如梗在喉,虽然他的话有时对人性的嘲讽往往一语中的——“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之事,而是自己应做之事。”——入木三分!村上用八十年代的笔触去缅怀六十年代的动荡,无聊,压抑,彷徨,消沉,以及对爱情的无望,时空的更迭便生出高于事件本身的幻象。

在二十世纪的时空对于我们来说还只是将来时时,人们总想着到了二十一世纪所有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可世纪的钟声敲过以后,人们失望地发现,身旁只是多了几件新奇的物什——那新奇随着时间的流逝也会消失殆尽,但有希望总是好的,生活总是不断地在给你机会。一则笑话云:一对穷人夫妇,一日得到神仙帮助,可满足他们三个愿望。饥饿的农夫立即说要是有根香肠吃就好了,话音刚落,香肠出现了。他的妻子见他就这么浪费了一个愿望,都快气疯了,遂诅咒他,让这根香肠长到他鼻子上去。她的愿望也实现了。故事的结局也就是第三个愿望自然是取下那根该死的香肠。这个笑话在我看来是如此残忍:你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愿望,但你未必就能抓住这个机会。闲下来的时候我问自己:如果给我三个机会,我的愿望是什么?第一个念头是我要健康要快乐,远离失意。细想一下,却发现这些愿望受亦舒张爱玲小说影响太多以致过于苛求:我现在并非不健康,一口气可打四个小时网球;也不乏快乐的时刻;没有失意的衬托,我的得意和快乐岂不乏味?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3

这个雪人,有一个愿望,而这个愿望将让它走向死亡,那就是到地下室的火炉旁偎一偎,看看火炉里的火有多么奇妙。

这个愿望并没有实现,雪人没有腿,只能静静的望着火炉。想象着那团火到底有多么奇妙。春天来了,天气渐渐变暖,雪人还是呆呆的望着那团火焰,他的身体渐渐缩小,最终变成了一滩水。

我想,一个愿望,可能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这个故事中,雪人的愿望却带着它走向了死亡,因为这个愿望尽管很有诱-惑力,但却是危险的',对雪人来说,是致命的!

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很多危险的诱-惑,这些诱-惑对我们的成长是有害的。我们要学会放弃一些有吸引力但是有害的愿望。比如,学校门口的小摊上有很多美味的小吃,这些东西尽管好吃,却都是三无产品,对我们的身体有极大的危害。在这个时候,我们就要选择放弃。才能拥有健康。

我们班里有很多爱打电脑游戏的同学,一打起游戏来就忘了学习,忘了休息。这对他们的学习和身体都有着极大的危害。还有一些同学,看起电视来没完没了,使眼睛疲劳过度,早早就戴上了眼镜。

诱-惑无处不在,同学们,我们要有毅力,和不良诱-惑斗争到底。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4

前几天在微博上参加送书活动,得了一本日本推理小说《告白》,从拿到全部读完大概花了一下午,连我这种看书极慢的人,都舍不得放下想要一口气看完,的确是很抓人的一本书.很好看,看完的时候有很多话想说,后来又说不出来,但是答应了人家要写读后感,就不能言而无信.

故事讲得是:一个四岁小女孩意外死在学校游泳池,虽然警察认定为意外事件,但聪明的单亲妈妈(学校的女教师)非但查出了女儿死亡的真相,也找到了杀人犯a同学和b同学,并且对他们实施了报复的故事.

主角是个单亲妈妈,四岁的小女儿被自己的学生杀死在游泳池里,起因只是毫不起眼的一件事.女教师的复仇无论是从方法上还是从效果上甚至从道德观上来说,我都觉得几近完美.能够做到这样理智、清醒而果断,着实不易.很多看完书的妈妈都说,赞同这个女教师的做法,我也一直以为单凭法律来制裁罪犯并不是最有利的方式.然而个人制裁这种行为从法律上来说,本身也是违法的.女教师的做法,不仅是对罪犯肉体上的惩罚,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报复,她的“告白”只是之后一系列结果的一个引子,这样的女子是让人敬佩也让人觉得恐怖的.

说说杀人犯学生a和b,只是两个不起眼的少年.都不满十四岁,正如女教师所言,杀了人也不会被判死刑,顶多只是去劳教一下,对受害人家属来说,又算是什么呢?并且即使参加劳教,他们就真的能反省吗?真的能感受到受害人家属的心情吗?

伤害别人的人不觉的自己在伤害别人.a不觉的自己杀了女孩有什么问题,那只是他想要证明自己引起母亲注意的的一个手段.b也不觉的自己杀死女孩有什么问题,那只是他对于同学们长期欺负,被人瞧不起甚至被称作“失败作品”的一种强烈的反抗.不过,有句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不能不说女教师也好,a和b也好,都是冥冥中被一股力量牵引着采取了对或者错的行动.

日本小说很多都喜欢用第一人称,这本《告白》对人物心理的把握相当到位,作者在同一本书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杀人犯a和b,冷静复仇的女教师,b同学的妈妈,同班级的女班长,其中尤其以少年犯a和b的心理描写为甚.b同学虽然懦弱但一直很善良,被b的母亲称赞为善良的孩子.b母亲是个要求很高很努力的人,但最终却导致b同学杀死了自己的母亲.b的母亲会觉得很冤枉吧?对自己的儿子那么好,一直那么努力,为什么最后会被儿子杀死呢?很多母亲都不能理解吧.但看了这段描写之后会觉得,b同学最后的举动不过就是像穿好鞋要系鞋带一样,太过自然和顺理成章了.

a同学是执念派,这种少年估计国内不大会有.日本的文化教育出来的典型少年犯,偏执聪明高傲并且有强烈的目标感和自制力.要惩罚这种人相当不易,因为偏执,有自己独立的世界观价值观认为即使自己是千分之一,也是唯一的真理.即使艾滋病毒也并没有对他造成多大的危害.但是复仇女教师在最后扳回一局,狠狠将少年犯a击倒.其实人致命的弱点都不在自己身上,而在别处.就像小时候听童话说,妖怪把心放在别处,所以妖怪杀不死,要找到那颗心才能把妖怪杀死.

我本来不想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它有些阴暗晦涩,并且非常能够抓得住读者的心.但读后两三天,脑子里反复回想着这些人物和情节,觉得这实在是一本不错的小说.看后能发人深省,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小说.

想当初看完东野圭吾的《白夜行》,恨不能向每个朋友推荐一番,但你若说他好在哪里,我真的说不上来.只是看完全文最后的那一刹那,觉得这个故事就是这样,作者已经将他发挥到淋漓尽致了,实在是爱不释手,至今如此.

《告白》,听名字像是爱情小说,但其实它是宗教意义上的告白.

是每个人在临死前,对神父的忏悔,对人生的告白.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5

1、 青鸟读书笔记

棣棣是一个勇敢的男孩,他家很穷,但他和妹妹很快乐,所以很幸福。幸福就在我们身边,荣华富贵不是幸福的根本,快乐才会觉得幸福。青鸟也不是幸福的象征,幸福不产生在东西里,你要寻找快乐,幸福才会永远跟随你。

2、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寒假里,我读了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一部著作《爱的教育》,这本书以日记的形式,讲述了很多小故事,我看得入了迷,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少年鼓手,因为他坚持到底,为了国宝牺牲了自己的左腿,让我想到我们平时碰到一点点小困难,就束手无策。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尊敬长辈、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3、刺猬的优雅读书笔记

小说以巴黎高档住宅区一栋公寓为背景,以看门人勒妮自述和少女帕洛玛日记的形式,反映了作者对社会现实和人类生存境遇的思考,体现了作者对生命意义和艺术真谛的探寻。

一个外表粗陋的看门人,实则是有着高贵的心灵和文化品味,情感丰富,如刺猬般优雅。小说通过抒情音乐般的描写表现了人物对生命和艺术的体悟。

4、星期二,我们班举行了图书交流会。我们班里许多同学都展示了自己的书。淦海翔的书名叫《兵器百科丛书》。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其中我知道冲由德国HK公司的设计师蒂洛.默勒、曼佛雷德.格林、乔治.塞德尔和赫尔穆特.巴尔乌投入了命名为“64号工程”的设计工作进行研究制造。这项设计的成品是G3步枪小型化的冲锋枪。读完了书,我想我长大了也要当兵。

5、今天我读完了《儿童百问百答》。书中讲了美洲鸵生气的时候会干什么;狼鱼吃鱼吗?为什么有人怎么吃也吃不胖呢?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为什么会发烧呢?最大的恐龙是什么等,那本书有三个优点。一是搞笑, 二是知识丰富,三是内容多。

读书心得体会100字5篇读书心得体会100字5篇每本书的主人公都不一样,如果你喜欢可以把全套书都买下来。

6、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调皮粗野的小男孩。他趁父母做礼拜的时候,拔家禽的毛,并在母亲的衣柜里调戏一个小精灵,被它变成了小人儿,随着大雁去旅行。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不能伤害和调戏动物。如果我们伤害野生动物,你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我们要保护野生动物。使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美好!

7、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一本书,内容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奇怪的案件:为什么死者脸上写着血字?为什么新娘会在婚礼后失踪?为什么海伦的姐姐会突然死亡?纸条上跳舞的小人是什么意思?是谁害死了巴克利上校?为什么东房太太总是带着面纱......

福尔摩斯用惊人的推理能力查出了事情的真相。我明白了我们做是不但要认真、仔细,还要多动脑,做事不能马马虎虎。

8、我喜欢看很多书,比如故事书,故事书上面写着神奇的传说;还有《十万个为什么》,它上面写着生活的乐趣。还有音乐书、语文书、英语书等。语文书上写着优美的课文,英语书上写一句句美妙的句子,上面还有英文歌和英语故事。读书能让我们学到知识,还可以让我们变得越来越聪明,小朋友们一定要认真读书哦。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6

牛虻主要讲述为19世纪意大利一位天主教牧师私生子亚瑟因知晓身世离家而走,受尽磨难,后回到家乡参加革命,最终因革命而死的故事。

初读此文,看到前文对书简介道,此书在苏联和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便觉印象深刻。

任何一本优秀作品的诞生,都深受当时环境的影响。作者艾捷尔·丽莲·伏尼契与许多当时俄、意革命团体交往甚密,又接触了许多如恩格斯等在内的革命人士。此书便是描述当时环境下革命者的作品,并被奉为经典。

我未对书中描述时期意大利乃至欧洲的社会环境进行深入了解,便就事论事的谈论一些所想。牛虻的生父蒙泰尼里是一位天主教的牧师(神父),当时的天主教牧师有终生不娶的誓言并有诸如此类的规定。所以当蒙泰尼里与亚瑟的母亲陷入感情并生下亚瑟时,心境也是诚惶诚恐并十分复杂的。一方面是教规所限,另一方面便则是人性的真实表达。但因为身份原因,其与亚瑟的生母便对亚瑟一向隐瞒亲生父亲的真实身份。但由于天性中父亲对子女的挚爱,亚瑟的母亲待亚瑟长大后叫其认蒙泰尼里为忏悔牧师,亚瑟成为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蒙泰尼里更是对亚瑟的关怀无微不至,当亚瑟成为当时意大利学生革命团队时,便日夜担心不已,生怕亚瑟遭遇不幸。

蒙泰尼里升任主教而发生调动,而亚瑟因参与学生革命而被当局关押惨受折磨后,书中对此段的描述的是天翻地覆的。亚瑟因当局设局误露其他团队成员信息,而被自我深爱的姑娘误会,同时得知自我真实的身世后,亚瑟作为一个少年,突然的变故颠覆了其长久以来构成的人生观及价值观。看到此刻,被深爱的女孩所误会固然难以理解。但蒙泰尼里作为亚瑟的生父及忏悔牧师,隐瞒身份确属无奈之举。当时的环境决定了这一选择,在一个由天主教实际执政的环境下,蒙泰尼里违反誓言陷入感情无疑是世事难以理解的。而作为生父,字里行间处处溢出蒙泰尼里对于亚瑟真正的爱。自古忠孝两难全,这位父亲只是做了在当时背景下他认为对的选择。虽然他是一位天主教牧师,但他在用他的方式去尽一位人父应尽的职责。我们能够说蒙泰尼里背离天主教的誓言不是一位好牧师,但我认为他是在力所能及的做一位好父亲,即便这份父爱含着欺骗。

作者在此处表达如此激烈的情绪,我想主要是因为两点:一是为下文亚瑟成为一个彻底的反天主教统治的革命者做铺垫。二是,当时社会背景下人民对天主教的统治早已人怨沸腾,但敢怒不敢言。

亚瑟满含愤怒、被误解、被欺骗的情绪离开去了南美,他对天主教的虔诚被他一锤子砸个粉碎。而之后的亚瑟生活便是极尽悲惨。矿工、船内帮工、身体被烧火棍打的七零八落后的苟延残喘、成为坡脚的马戏团小丑,亚瑟遭遇的这些悲惨命运让人唏嘘,但没有被真正击倒的他却也变的坚强。这时让我想起柴静在看见内写的一句话,你无法想象底层社会的残酷。就如同一盏灯光,光亮边缘的黑暗之地无人关注,而那里发生的事情难以想象,异常是这些城市里正常上学、工作生活的人们。如果要说亚瑟有什么在支撑其对生活的坚持,那么我想应当有两点,一是对于蒙泰尼里作为父亲以及对詹玛作为爱人融入血液的本能的爱;二是对造成他悲惨生活的源头,天主教极度的恨。

当亚瑟再次回到意大利他熟知的人身边时,他已经成为一名有本事的坚定的革命者,但他也不愿再以真实面目示人,而是取名牛虻。反对天主教及反对蒙泰尼里便成为牛虻革命工作的核心。期间其再次遇见詹玛即此刻的波拉夫人以及成为主教的蒙泰尼里时,他的自尊让其不愿卸下头具,他内心深处人性跳动的火焰,让其许多时候变得扭曲,他遭受的磨难让其变得固执。

在此时的情景下,亚瑟的生父虽荣升主教,却无时无刻不沉浸在丧子之痛中。而亚瑟内心对蒙泰尼里的爱及对天主教的恨交织的复杂感情,也让其备受煎熬。虽他对詹玛的热爱还一如往常,但詹玛对于当年自我的所作所为备受自责,至今无法原谅。所以当作者继续往下描述时,我便觉得有些残忍及牵强了。所有人对亚瑟的爱还是那么浓烈,更如发酵的酒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厚重。而牛虻却是因自身的种.种遭遇无法释怀。我不反对牛虻作为一名革命者去舍身取义对抗天主教的严苛统治。但我反对的是,一个常年懊悔不已的父亲、一个多年深深自责的爱人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折磨吗?脱离的人性的表达是否是空中楼阁呢?为表现革命者的坚毅而丢掉其应有的人性就是可取的吗?人性根植于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片面的阐述一个事实而丢弃人性不做研究,这样的表达方式是值得推敲的。即使是延安革命时期,也不会对情恋等人性方面的需求约束的过紧。此时表现出来的牛虻在我看来是一种自尊自卑共存,自私自利更多的人物形象。他忽略了亲人、爱人,一味的沉浸在自身的仇恨情绪之后。即便他明白了一切真相后也无法释怀,让人难以理解。他用自身的痛苦去惩罚爱他的人,让所有人与他一样痛苦。我并不明白这样来描述一个革命者对其的

形象塑造有怎样的好处。当其最终因革命而遭到枪决,他自身的痛苦已结束,但其对爱他自我的人造成的影响将长久的持续下去。我想为什么这本书在苏联、中国影响广泛,而不提欧洲、北美,可能是因为书中表述的这种脱离人性的革命情怀在不一样地区的认同感不一样吧。

文章作者为女性,对细节、环境的描述十分细腻生动,阅读时如身临其境,仿佛主人公屋内的花香都破书扑面而来,十分享受。同时牛虻应对磨难的那份坚韧是革命者值得赞扬的。可是我对本文的观点基于生活的环境。在中国现行环境下,我的这种无法设身处地的融入作品,而立足当下的思考自然是偏颇的。但这便是100个读者就有100个哈姆雷特的直观体现。

以上便是对牛虻一书有感,特此记录,以便日后回念。正如一日问友人,为何周杰伦此刻写的歌没有原先的老歌好听了?友人答,因为他写不出来了。对,他还是他,但随时光流逝心境已变。怕自我也是。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7

《圣经》中人们的信奉这一方面讲,我觉得圣经中人们对上帝耶和华的信奉和服从太过盲目了,从上面的几个例子中可以表现出来。他们对耶和华是完全的服从,在他们的心中上帝是完美的,他们不会对上帝产生置疑,也不容许其他人批判上帝。如果有人违背上帝,他们会尽一切力量去排除或铲除,是决不会让他阻碍主的命令的。其实这和我们中国的封建王朝一样,上至官员下至普通百姓都是服从天子的命令,不能有所违抗。只是《圣经》对于这些主,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当然,不是说“主”的存在不好,而是有些人却是假借主的名义,去散拨一些不实的言语,或者去达成自己的私欲,这样反而使得纷争越来越多。在圣经的故事中,有些斗争,完全就是本身的利益之争,根本违背了原本的意思。

在《圣经旧约》的故事中,都是在讲述着各种各样的纷争,却没有教人为善,只是告诉人们如果没有照着耶和华的指示去做,就会有麻烦,等到耶稣的出现,才有提及以“爱”为出发点的去对待人 。大体说来,《旧约》中的耶和华是以色列人的民族神。他常被描绘成威严可怖、圣洁忌邪的军事统帅,准确的说是以色列的军事统帅,不时的大发烈怒,对以色列的子民以无情地惩罚。而耶稣的出现,从两个重要方面根本改变了上帝的形象:第一,使其身份从一个民族神转变成全人类的共同天父;第二,使其性情从令人敬畏变得仁慈可亲。虽说,这样可以让人去了解到人的黑暗一面。西方幸好有耶稣的出现,斗争才开始有了转变,要不现今的西方世界,应该更加的混乱吧!而耶稣在他那个时代,却被认定为是邪教,所以耶稣才会被钉在十字架上。因为圣经长时间的传播中,很多的观念跟行为都已经有背离了它的原意。人们都会自己去解读着主的意思,感觉上,自己本身就是主一般。所以很多的君主,为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而去找借口去谋害一个人, 他们把自己认定有主那样的权力,可以杀害不服从的人。 所以有时信仰会影响到人们的判断能力和观点,更何况在有心之人的利用之下,这样的宗教信仰,会变成一种强烈的社会型态,让人们在型态之下,失去了判断或者不敢去反抗《圣经》。所以我们对于信仰宗教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观点,一时的偏差可能会导致重大的错误,使自己终生悔恨。我们大学生正处在人生抉择的关键时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

我认为《圣经》中最富智慧的人莫过于所罗门。他在向耶和华祈求的时候,就显出智慧来;不求金银、不求长寿、单求智慧。耶和华应允了他的祈求,赐给他无比的智慧,是超前绝后的智慧。以至他的声名远播。普天下的王都求见所罗门,要听神赐给他的智慧话。示巴女王怀着仰慕和疑惑的心来到了耶路撒冷。见到所罗门,她用许多的难题试探所罗门,所罗门用他超绝的智慧给她一一解答。以至示巴女王诧异的神不守舍。对所罗门说:"以前听到你的风声,我还有怀疑,今日一见,才知所传的还不及真实的一半。 " 列国向他臣服,给他献上各种贡物。因此所罗门的国度富有,金银堆积如山。所罗门的开销也是惊人的:他一日的饮食,肥牛几十只,羊一百只,还有各样的珍禽异兽。他所享受的,也是以色列国绝无仅有的。他以他的智慧,谛造了以色列国空前的辉煌,他在大卫的基础上,建造了圣殿,奠定了以色列民敬拜的中心。他为自己建造了宏伟的王宫。他以他的智慧讲论昆虫走兽以及花草树木,更以其智慧写出了在圣经中赫赫有名的箴言、雅歌、传道书。 一位超绝智慧的拥有者,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一位聆听神话语的人,一个神的代言人。 当我们看到雅歌书中那纯美的爱情,看到箴言那充满哲理的词句和传道书中那透彻人生的感悟。我们不得不佩服所罗门那超绝的智慧,对人生所作的剖析。即使是现在的人也很难轻易的对人生作出如此正确的判断,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地方。

然而,就是这所罗门,在他功勋显赫的时候、在他享尽一切的荣华富贵后,他堕落了,他从埃及买来马匹,娶埃及的公主为皇后,从外邦人那里选来妃嫔, 他拥有着“后宫佳丽三千”。哀哉!一代伟人竟如此的败落。当我读到这里时,很迷惑不解,为什么拥有如此智慧的所罗门,会做出与神相背的事来呢?他,拥有如此的智慧,却行出如此的愚昧来呢?其实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有的政府官员或是公司的高层人员因为一时的贪念而受贿贪污等。是知之易而行之难乎?我们应该都知到愚昧出于无知,竟不知也可出于智慧。如果说愚昧人如果说愚昧人的悲哀在于无知而信,那么聪明人的悲哀在于知而不信。如果一个人对神只有理性的认识,而没有向真理降服、意志上的降服、那么可能你的信仰和生活互相分离,从而走向虚伪。因为主宰一个人的,不仅仅是他里面的理性知识,更重要的是意志。一个人不单要在理性层面追求神,更要在道德层面活出神的形象来。一个人的智慧高,在认识神的方面,无疑是一件好事,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智慧越高,所存的怀疑也越多。所罗门,这位一代哲人已经远去,留给我们的是深深的思索„„

就所罗门的故事,我们可以发现从社会属性而言,上帝是公正严明的审判者,绝不会偏心,绝不遗忘,绝不势利,决不受贿,即使扫罗、大卫、所罗门那样优秀的君王,只要办了错事,也会遭到严厉的处罚。上帝耶和华创造了人类的道德法则、伦理规范 和社会秩序。这些法则、规范和秩序的核心是公平和正义;它们不仅适用于以色列人,也适用于万国万族。在以色列人心中,上帝是神圣、纯全、完美的主。 我们可以看到如果你做了好事上帝会奖励于你。可是,你要是做了坏事,上帝会降罪于你的。中国有句俗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所谓善恶到头中有报,在现在文明的时代,我们时刻告诫自己,从点的小事中规范自己,不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8

品读目送时,不知不觉地就会进入到文章中,随着作者的脚步感受人间的真情。她写的文章既有女儿般的柔情、细腻,可又不失坚强。读来就如同作者正守着一杯茗茶,与你徐徐道来生活中细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又无时无刻不触动你心弦的故事。亲情,友情……

文章第一个故事,是写作者送儿子去上学。可是如今儿子早已长大,思想也开始成熟。不再是那个若干年以前拉着妈妈的手,怯生生地用两颗纯洁的眼眸小心地试探着这个陌生世界的孩子了。而如今儿子也只是勉强忍受母亲的柔情,不再如同刚上小学时,一步三回头地不舍得望着母亲。在儿子过安检时,只给这个为他操劳了一生的母亲留下了他那清瘦的背影。

可当年,作者正值儿子这个年龄,让父亲送到学校时,也一样的最后留给父亲的仅是一个背影罢了。文章最后写到:不必追。这句简短但又富含着深意的一句话,如同一块硬物,触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它是对生命成长的一种尊重,是对生命即将消逝的一种尊重。更是一种对待生命的高度理性。

母亲,这是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字眼。是母亲陪着我们成长,包容我们的过错。也是母亲在我们最累的时候安慰,陪伴着我们。

作者的母亲已经老去,神志也开始不那么清楚,可是唯一不变的就是对儿女的爱。就好像她宁愿忘记自己是谁,也一定要记住儿女的面孔和名字。即使再心碌,也不要忘记回家看看。因为家里还有两个孤独的身影,正痴痴地等着你回家和他们说说话。老人只要儿女能在身边,还有什么可想的呢?

《目送》以最能打动人心的故事,走入我们的生活。给我们以人生的启迪。告诉我们要独立,要坚强。因为: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9

我翻开今天所学的《伤仲永》,看着阅读提示里写着: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但事实是这样么?

曾经看到过一本书,书上有这样1篇报道:一位中国记者调查中国学生与美国学生的学习情况,得出结论:美国学生在课堂上大吵大闹,上课随意走动,起床几乎在上午八点钟之后,而放学又在下午三点钟以前。而且美国学生中音、体、美,上课了还与老师顶嘴,所以,美国将来出的名人一定不多;而中国学生不同,中国学生是最勤劳的学生,老师上课时,他们从来都是规规矩矩的,在上学路上,他们几乎都是边吃早餐边走路的,而且上课时极端认真的听老师讲课!所以中国将来出的名人一定很多。与此同时,一位美国记者也亲自调查两国学生读书,情况一模一样。然而在十年后,事情的结果与两位记者所预料的大不相同。美国比中国所出的名人要多得多!以上事例能证明什么呢?

还有:书本上说,仲永天资聪慧,因父亲没让他受后天教育而才能衰退,最终泯然众人矣。那么父母天天都逼你学习呢?那样就能成为所谓的天才吗?

让我们来做一个假设:如果也有一个天资聪慧的人,他的父母不像方仲永的父亲那样贪得无厌,而是让他天天呆在家里面对这一张张试卷,一本本奥数……根据《伤仲永》的阅读提示里面看,应该他不但会成为一个有成就的人,而且他会才华出众。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找他这样成天到晚都是学习难道他会不厌倦学习吗?然后随着他的越来越厌倦学习,最终不也和仲永一样“泯然众人矣”吗?即使他成为了天才,那也只是高分低能的家伙!

还有一事例:生长在英国的牛顿因为有一天他在苹果树下看书而被一个苹果砸了一下头,得出了“万有引力”对于这件事有人评论说:“如果牛顿生在中国,那他一定不会发现这个道理!为什么?因为中国的学生一放假就是作业,那有什么时间去苹果树下消遣啊!”这可真是幽默啊!但大家是否能从这幽默中读出一丝讽刺呢?这难道不是在讽刺咱们中国的古板老套的教育方法吗?

当然,这不是说我们不要学习。如果我们不学习就不会有前进。但我们不要整天抱着一本书,不要一放假就是作业,不要让我们的假期还没有开始就结束!这样会让我们成为一个“书呆子”。不是有这样一个报道吗:一名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在小学初中时都是由妈妈照理的,他连袜子都不会洗。到了大学,他妈妈觉得他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了,所以不在什么事情都照顾着他。他就这样“自理”的过了一个学期后,认为一个人实在是太难了,所以他选择了自杀!

如今,在中国,许多老师认为:作业当然越多越好,加强复习巩固吗!况且我们这是为了孩子们好!家长认为:做点课外练习是有必要的,我们这是为了孩子好啊!电视里,经常说要孩子参加课外活动以加强孩子的活动能力,事实上我们几乎没有什么课外活动,每天都被作业占据着。在他们左一个为孩子好,右一个为孩子好中,是我们无法呼吸那新鲜的空气!更无法张展我们自由的翅膀!

啊!什么时候,在中国才会真正有开明的教育方法。不再是古板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老数条。让我们学的轻松,学的快乐,学的更有创意吧!

……

今天,由方仲永我想到了很多……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这个暑假,我读了中国台湾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集《目送》。这是一本适合感情细腻丰富的人阅读的好书。

《目送》收录的七13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整个暑假,我花了大量时间,终于读完了所有的七13篇,书未读完时已被深深感动。

同名篇《目送》,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分成两个段落,第一段作为母亲,龙应台叙述了儿子华安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多年间的几个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作为女儿,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中,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地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由此,我想到自己。当我第一次踏进小学的校门时,也曾一次次回头注视父母离去的背影;当爸爸或者妈妈出差离家时,我也曾趴在窗口,目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小区的拐角。当我第一次离开父母远赴甘肃黄羊川,参加南京电视台的那次拍摄活动时;当我迈入南外大门,参加人生第一次入学考试时,我也都能感到背后目送我的那两双热切的眼神……

对于13岁的我来说,人生才刚刚起步,还不能完全体会龙应台“目送”中饱含的深意;但是我想,那些路我一定会走,那些目送背影的瞬间我一定也都会经历。只是我希望以后,自己也能有龙应台的那颗感动的心,那支感恩的笔。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预示着什么?是一场噩梦,还是人类无法抗争的现实?它引起了我的思考。阅读《变形记》的过程,压抑得厉害,就像巨石压在身上一样。那种生活的拘束,那种情感的压抑,那种人性的扭曲,困住了我,动弹不得,感觉到我就是哥里高尔,我变成了甲虫。

《变形记》的故事情节让我感到很震惊,仿佛在梦中一样:格里高尔是位平平常常的小公务员,在某天早上醒来时,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痛苦、绝望,家人从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惶恐之后,萨姆沙一家只有接受这个现实。在这时,格力高尔在绝望的大山似乎看到了一根希望的绳子,淡淡的爱意出现了:妹妹细心的照顾,母亲温暖的语言,都让他感到一丝温暖,他充满信念、希望,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变回来的。但是,他还是忍受不了别人把他当做一只恶心的爬虫,他再也不相信自己,是绝望把他逼到悬崖的顶端。他想克服,又无法克服,理智已经无法战胜本能,虽然他拥有甲虫的外壳,但他拥有一颗人类的心,只要他在世界上存活一刻,他就仍然是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渴望自己像原来一样,但是,他对曾经生活充满的恐惧,又使他爱上了现在的模样。矛盾,是矛盾让他心力交瘁,是矛盾让他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死在自己房间的地板上。

也许,比原来还要美好,在格力高尔妹妹的跳跃中,格里高尔被忘记了。不,他不曾存在,以前的生活,不过是幻觉,在一场闹剧过后,生活又滑回了原来的轨道,格力高尔,不过是萨姆莎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变形记》中的人物都是小人物,是有血有肉的真实小市民。在能生存的前提下,他们会去关心别人,爱别人,但别人一旦破坏了自己的生活时,爱就不复存在了,留下的只有赤裸的冷酷。

从《变形记》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卡夫卡是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同情心的作家,面对人们生活的疾苦,卡夫卡认真地思考,在作品中,卡夫卡对格里高尔悲惨命运的描写深刻地反映出了社会现实的残忍和悲哀。

我爱读《变形记》,它给我留下的思考实在太多太多。-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关于《目送》,源于一段写在该书封底的文字,“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我乍然觉得那会是一部多么哀伤的作品,试想我们的一生将会有多少目送的故事,不管是“目送”还是“被目送”,总是会透露淡淡的离别依依。

在《目送》中,有若干篇散文,这些文章,写亲情、友情、爱情、人情、心情,总之是充满了一个“情”字。有感情浸润的文字总是迷人的,透露着灵性。、《目送》思考着生与死的人生大问题,在写父亲的逝去、母亲的垂老、儿子的远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进的同时还写失意、失败、脆弱和放手,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

读完之后我释然了,我们不停地目送悲欢离合,不停地去感受人生无常,才能不断成长,这就是人生。学会欣然目送,不必追。人就是在不断目送中长大成熟,从“被目送”走向“目送”……

我喜欢《回家》,写的是作者的母亲,心中那份渴望回到家乡的思念。家,是什么样的地方?作为儿女,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作为父母,孩子在的地方就是家;作为终身伴侣,两个人在的地方就是家。家,不是一个邮政区号、不是一个地址,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一段有着温暖而安心的记忆的时光。就算人会一个一个走,但家还是会在那,驻足我们心中的一个角落,某年某月某一天,我们还是会认得,家的样子。

我至今还会跟我的朋友们说,我读大学的时候一天一个电话往家打,不为什么,也没什么事,就是想打个电话问候一下爸妈,他们都笑了,说“有病,没事打什么电话”,其实那是一种对家的牵挂和依赖。“儿行千里母担忧”,从没离开过家,爸妈习惯了我在身边,一旦他们的生活中缺少了我,他们会不习惯。若干年后在整理爸爸的东西时,我发现他保存着我大学四年来寄回家的所有信件、贺卡甚至学校寄回的成绩单……

学会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就可以了,无论爱你的、你爱的,当所有的风景都看透,他们会陪你看细水长流。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这是适时的自嘲,是一种语言的艺术,同样也是一种生活的态度。

这句话出自《世说新语》简傲三,讲得是钟会请众名士拜访嵇康却被无视,当他准备离去时,嵇康问道:“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答:“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意思是:我听到我所听到的而来,我看到我所看到的而去。这实际就是句车轱辘话,但在钟会这里却有了不一样的效果。在良久的等待后,钟会面对嵇康率性的问话,以问为答,在自我解嘲的同时,展现了与嵇康相同的旷达的生活态度,留下了这段佳话。

这就是自嘲的妙处。

自嘲要用,要会用。首先得判定是否需要,钟会面对尊敬之人,自然不能也不会为等待生气。嵇康发问何尝不是钟会展示自己的机会?

其次看场合、气氛等。大家都是不羁之人,钟会适时适事的侃上几句,不仅能让自己体面脱身,打破尴尬的局面,又能展示自己豁达大度的胸怀,何乐不为呢?作文而如果不分场合自嘲,恐怕就是自己不自信的心理作怪了。

自嘲是幽默的最高境界,能合适地运用自嘲的人绝对是一个自信的人。因为自嘲是拿自身的失误、不足甚至生理缺陷来“开涮”。不羞不耻不遮掩,反而将它们放大、夸张、剖析,最后还要会引申发挥、自圆其说,所以会自嘲的人同时是一个聪明的人。抗战胜利后,张大千的好友为张大千践行,特邀梅兰芳作陪,宴会伊始,大家请张大千坐首座。他说:“梅先生是君子,应坐首座,我是小人,应坐末座。”众人不解其意,张解释道:“俗话说’君子动口,小人动手’梅先生唱戏动口,我作画动手,我理该请梅先生首坐。”张大千自嘲为小人,看似自贬,却在幽默中将尊敬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这也正是张大千的谦逊和豁达的人格魅力。

当然,我们必须清楚,自嘲不是自我辱骂,不是出自己的丑,一定要把握分寸。

学会自嘲,巧用自嘲,不仅体现你的语言艺术,更是你豁达的人生态度。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空前的范例”。因这剧本构思纵横开阔,既是大气魄大手笔,又有细部的白描,是老舍先生的独创。《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五十年中出了多少多少大变动,可是剧中只通过一个茶馆的小人物来反映,并没有正面叙述那些大事。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

《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他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语言: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台词到为了,人物就活了;人物活了,全剧也就成功了。被誉为“语言大师”的老舍的的确确将语言功力发挥到及至。《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设计的非常生动传神、赋予个性,同时有简洁凝练,意味深长。戏剧结构:全剧人物多,时间跨越大,没有中心故事,老舍采用了四种手法结构该剧:其一是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主要人物有了连贯与交代,故事虽松散却不至于说来说去,离题太远,不知所云。其二是次要人物父子相承;其三是每个人物都扮演他们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其四是无关紧要的人物一律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绝无赘笔。

从考察老舍个体生命的历史的角度看,《茶馆》是一个生活阅历与个体经验丰富的作家在新的历史情景中回望过去。半个多世纪的旧中国而写下的一部沉思之作,他沉淀着历史的教训,揭示了历史前行的趋势。

《茶馆》用的是一种典型的人像展览式的戏剧结构。他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茶馆》从题材到文化内涵又回到了老舍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故事,是一部有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风情大戏,这是老舍先生最擅长的。话剧《茶馆》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我国剧作家曹禺先生的《雷雨》就是一个典型的遵守“三一律的作品,而老舍先生的《茶馆》却打破了这规范。但这两个剧作同样取得了成功。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不过现在我还不知其缘,待我细读。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之前一直在犹豫要不要买这本书的。一般来说,我不爱买那些畅销榜名单上的书,因为觉得无趣,过于通俗。对于书,有时还是很挑剔的。书架里摆着一层专属于青春文学系列的书,那是我中学时期的取向,如今默默地摆在书架里,于我,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因为我应该不会再去看了。也不爱看外国翻译过来的小说,很简单,因为英文翻译成中文以后,那些文字和语言显得如此枯燥与空白,就好像菜里没有了盐。我也很讨厌各种怎么都记不住的英文名,这让我无法搞懂人物关系和剧情的发展。所以说,《岛上书店》这本书是我多年以后,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

起先是在舅舅那里借来看的,便签夹在书的后篇部分,不知道他是没有看完,还是因为知道了结局不愿看完而停留了在那里。当我读完整本后,我后悔了,停在便签所在的位置就好。很巧,便签所夹位置的后部分,男主人公患上了癌症并死去了,曾经有过幸福的女主人公最后离开了岛上书店,可以说是悲剧。而之前的部分,说的正是在经历事业中落与丧妻之痛的人生低谷后所得的幸福,来之不易的幸福,那是喜剧。

至少我会认为结局会像韩剧里的主人公一样皆大欢喜,大家都找到了各自的幸福,永远地并美好地生活了在一起,看来作者没看过韩剧。也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结局,岛上书店才有了真正的意义。在女主人公和孩子都离去了以后,在大家纷纷担心书店何去何从的时候,警官和他的后妻,也就是男主人公的前妻姐,最终接手了这个岛上书店。

也许岛上书店的意义就在于无论如何,岛上一定要有书店,无论主人是谁,岛上书店一定要存在下去。为什么?因为岛上书店是一个充满了爱和产生爱的地方!有书店的存在,爱就会一直存在下去,对,就是这样子的。

读这本书的时间花得有些长,没有囫囵吞枣般地看完,看得有些慢,几乎都把每句话很认真地看了一遍,甚至会翻到前面的部分看一遍,就剩没有做标注了,因为我不喜欢在书上画。很多话都写得特别暖心,看着看着就会觉得有一双大手突然间把你的心捂热了,温暖无比。有一句话我特别喜欢:想了解一个人,你只需要问一个问题——你最喜欢哪本书?很有道理的样子,然后我把这句话发到了朋友圈里,各式各样的回复,但是很准!书里总是有许多点会莫名让我特别兴奋,比如,每一章节就像个短篇小说一样组成一整部长篇小说,恰巧男主人公很喜欢短篇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像是主角一样,哪怕是生活糟糕透了,幸福还是会降临的;书里的每句话都好像心灵鸡汤一样,暖暖的,蛮有道理的。

我很喜欢阿米莉亚,男主人公的最后一个妻子,如果可以的话,很想和她做个朋友。隐隐约约中,我在阿米莉亚身上看到了作者,也可能作者就是原型,是我看到作者的相片以后发现的。阿米莉亚对书的热爱与挑剔,让我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无论是对书还是音乐,我都很挑剔,只要是我喜欢的,不管是什么途径,我一定要找到。很多人总是说我为什么成天买这么的书,很简单,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比书更为值钱,哪怕不吃饭也要省下钱来买书,这就是我。我也更加坚定了,没有什么比兴趣相投更为重要的,就像阿米莉亚和,哪怕初次见面很糟糕,没有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我不相信这些东西的,我相信:人与书是一样的,要读下去,才会更了解。

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书会在畅销榜单里了,也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会喜欢上这本书。读完,一直在回味着书中的每一个细节,如果做心电图的话,可能会看到我的心脏像波浪一样跳动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书,永远不会过时。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散文《阿长与山海经》,作者用简单朴实的语言描述了出一位心地善良,淳朴的劳动妇女。阿长,是作者小时候的保姆,作者平时叫她阿妈,但阿长却经常切切擦擦,指手画脚,当作者知道是他害死了他心爱的隐鼠后便有些厌恶他了,自从这件事之后,小作者便改口喊她阿长了。之后,由于阿长经常讲故事给作者听,让故事中的奇妙经常陪伴小作者,年少的作者甚至在阿长的絮叨中感受到了她的某种神力。时间久了,作者也渐渐不讨厌阿长了。

有一次,作者去远房叔叔家做客,无意间,看到一本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只可惜书不小心被弄丢了。大概是他对那本山海经太过于念念不忘了,连阿长都来问“山哼经”是怎么一回事。大字不识的阿长休假过后,居然就递给了作者一包书,高兴的说:“哥儿,有画的山哼经,我给你买来了。”让作者从此对他产生了无比的感激之情。以后,虽然作者也买了许多书,也包括其他版本的山海经,但没有一本能够代替他小时候看的那本山海经。

看似简单的买书一事,其实里面包含着阿长对作者的无比关爱,没有人叫阿长去买《山海经》,阿长掏的是自己口袋里的血汗钱去买的。目不识丁,口中说着“山哼经”的阿长又是怎样费尽周折买到《山海经》的?文章最后一句“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你在怀里永安他的灵魂。”充分表现了作者对阿长的怀念与祝福,让我也不由自主的跟作者产生共鸣,仿佛我也看到了爱讲故事,睡觉摆着大字的长妈妈……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安妮的童年有着许多美好故事,但这样的生活持续不了多久。在安妮的日记本里,倾诉了她许多的心声。

身为犹太人的她,以及她的一家,受到了许多的限制:必须在衣服上绣黄色的六角星徽;不准开车,不准搭电车,必须缴出家里所有的自行车;晚上八点后不准出门,就连坐在自己家院子里也不行;只能在每天下午三点到五点到指定的商店买东西;不准进电影院、歌厅等娱乐场所;游泳池,网球场和其他运动场所也一概不能进;不得与徒来往,并且只能进犹太学校。

我和她是花在两个不同时间的同龄女孩,她活在二战时期,那是个被没日没夜的战火包围的世界。而我活在一个和她完完全全不同的世界里,这是个别无限热情和无限的爱围裹的世界里……

我真得很幸福,活在一个这么光明的世界里,这里没有战乱,没有压迫,只有和平。‘世界大战’已经告一段落,美好迈入社会。这是一个美好的社会,一个美好的时代。也许我上辈子无辜的受到许多苦难,但现在的我很幸福,活在这个世上真好。

我真的很满足,活在一个这么公平的世界里,这里没有偏袒,没有不公平,只有无私。‘不公平的法制’已经过去了,和平迈入社会。这是一个和平的社会,一个和平的时代。也许我上辈子受到了许多不公平的压迫,但现在的我很满足,活在这个世上真好。

当我受到身边人的关心和爱戴时,我觉得我好幸福;当我自由的穿梭在大街上时,我好满足。

安妮,我和你素未谋面,但从你的日记里,我感到你对生活的无比热爱,从中我觉得我是多么的胆小,你让我感到幸福和满足。

没错,活在这个世上真好。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书中主要叙述马奇太太一家的简朴生活,美国的南北战争在书中仅是一个淡淡的背景。马奇太太的丈夫马奇先生参加了战争,为祖国的和平战斗。他们有四个女儿,大女儿梅格十六岁,风姿卓越,一头褐色的头发,皙白的皮肤,性格温婉。十五岁的乔,黝黑的皮肤,高挑的身材,穿着宽大的衣服,男孩子般的性格,天性乐观调皮,希望能够成为一名作家,灰色的眼睛能洞察一切;十三岁的贝丝,缅甸又善良,志向与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总是默默地为家人付出着,别无他求;而小艾米,极有绘画天赋,是一家人的宝贝,天性乐观的她去想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淑女。这四个姐妹在一起快乐地生活,互相爱戴。她们的邻居是个十五岁的男孩——劳里,爱开玩笑,性格开朗,虽然只有十五岁,看起来却有十七岁高大的身材。他们在一起玩耍,圣诞节时在一起表演乔的话剧;夏日一起去河边:劳伦斯的营地“野餐”;创立于“匹克威克俱乐部”与他们所属的邮局,尽显童趣的美好,在他们那个小镇里,尽情的欢乐。

书中处处洋溢着爱,圣诞节早上,他们得知贫穷的赫梅尔一家人饿了几天,便将自己早餐全部都送过去,自己饿着。然而这事被她们的邻居,劳伦斯先生知道后,却为她们送来了极其丰盛的晚餐,这就是善良的馈赠吧。

孩子们的爸爸虽已过了参军年龄,却依旧当做随牧师上前线。虽说是自愿的,但马奇太太心里也十分担忧。但有一次,马奇太太与一位老人聊天时,得知那位老人原有四个孩子,两个已经战死,一个被俘,另一个生病躺在华盛顿医院,老人为国家,几乎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切,马奇太太对这位老先生肃然起敬。她的丈夫上前线,她觉得牺牲了许多,而老人牺牲了四个儿子,却无半句怨言,马奇太太终于放宽了心态。书中最善良,最温柔的贝丝为了帮助赫梅尔一家照顾小孩,被感染上猩红热而不幸夭折。劳里爱着乔,乔也爱着劳里。但乔误认为生病的贝丝也爱劳里,在亲情与友情中,她选择了亲情,她拒绝了劳里的求婚,事后知道真相之后,她又搓和劳里与艾米,而把所有的痛苦都一个人默默的承受着。

《小妇人》像我们诠释着童年的美好,爱与牺牲的精神,每个人读了后都会有不同的感悟。书中主人公们乐观的心态,勇于付出的精神,正是我从她们的故事中领悟到的,书中处处洋溢着生活中的“真”“善”“美”“苦乐”与“得失”,教我们如何去面对生活中的苦难,享受生活。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城南旧事》读书心得

在这个学期里,我读了林海音奶奶写的《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记录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里面的人物也十分丰富,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有爸爸、妈妈、宋妈、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许多事。它通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体现了出来,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地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其深意。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小英子的童年是十分快乐的,身为大小姐的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便有了这本《城南旧事》的产生。回忆童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爷爷奶奶只有我一个孙女,于是,我便成为了他们的掌上明珠。就连给我喂饭就要跑到这,跑到那,也毫无怨言。童年的回忆是多么的美好,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每个人由于天生基因、后天经历的不同,其眼里的世界都不尽相同。当一个人把自己眼里的世界,用无论音乐、绘画或者文学等任何形式表现出来时,其他人哪怕再客观,对作者了解再深入,也会根据认知力的局限的或受已有的观点和喜好的影响,对其产生形形色色有偏差的解读。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除了阅读《百年孤独》和准备写这篇文章前看了百度百科对这本书的介绍外,没有同作者更多的交集,也没有对作者生活的那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习俗有任何的了解。并且,我有我的个性和经历,我具有搞技术工作的人的理工科思维方式。因此,注定我的这篇文章,不乏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看法。

这本书我连看了三遍。

第一遍,我被其天马行空怪诞离奇又顺理成章妙不可言的表述方式吸引。当时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内涵太丰富,而以我的智商,未必能领略其中一二。我在顶礼膜拜中迫不及待地看完这本书,对其中重复使用的N个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人名,以及错综离奇的人物关系也无暇梳理清楚。就如同堕入一见钟情的情人的情网,被其富有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外表,蕴含太多灼见的思想吸引,难以掩饰倾慕之情,急于了解关于他更多的东西。同时,受书中人物无望的孤独气质影响,我的心仿佛也逐渐冷却冻结。

第二遍,由于是紧接着看的,我依然处于热恋状态,在我亲自赋予情人的闪耀光环中,在其幻景环生、深邃宽广的怀抱中,我又一次忘情畅游,洞察人间细微、领略世间万象。而心中那份孤独,更加冰冷坚硬 。

第三遍,还是紧接着看的,但由于见惯和了解的深入,情人头顶的光环已不那么耀眼夺目,热切的心情也逐渐恢复冷静,我才可以按照自己理解能力的节奏沥清人物的名字和关系,才可以用心领悟作者每一个表象后隐喻的事实。此时,心中冻结成块的孤独,已到了我不愿容忍的地步。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可以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人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能力,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欢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小心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欢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1

这是一个丰富的大千世界;这是一个奇妙的幻想空间;这是一片有趣的童话天地。这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书——《安徒生童话》。其中一个个美轮的童话像一颗颗璀璨的明珠照亮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童年。

《拇指姑娘》,是一个让人读后十分感受很独特。简单地说它是这样的,一对老夫妻多年没有孩子就想要个孩子,但在这是这个孩子出现了,只有大指姆那么大,那对夫妻为了给她了一个小床,它之后遇到了一只青蛙。又遇到了狗熊,受了许多的困难,最后在她在帮助受伤的燕子,那竟然是一位王子,他还很好的邀请拇指姑娘去个没有寒冷,没有人会欺负,那里全是小人。之后她和王子两个幸福的的生活下去了。

这一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要善良、纯洁,这样好心有好报,否则坏心这有坏报,所以要做一个好人,不要做坏事。

《卖火柴的小女孩》,他是我们才学的一个故事,就是这样的: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天冷的可怕。一个小女孩光着脚在街上卖火柴,可没有人来买她的火柴。天渐渐的黑了,街上只剩下小女孩一个人了,饥寒交迫。小女孩四次擦火柴,看到了火炉、烧鹅、圣诞树、奶奶这些幻想。她始终没有摆脱寒冷、饥饿,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幸福的死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事:就是揭露了社会上的黑暗。

……

教会我人生道理的一两个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的童话故事都蕴含着通俗易懂的小道理一个个性格各异的主人公,像可爱的小红帽,勇敢的尼尔斯 ,善良的快乐王子,……他们教会我好多好多知识。

我爱《安徒生童话》!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2

一口气看完了老舍先生的名著《四世同堂》,仿佛置身于那血雨腥风的年代里古老的北平城中那处小小的小羊圈,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郁的瑞宣、由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任劳任怨的大嫂、热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爷、狡猾却正直的白巡长、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四大妈、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阴狠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一步步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桐芳、最终成为革命青年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丁约翰……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在眼前跳动。

而瑞宣和瑞全同样令我印象深刻。我觉得他们两人与巴金先生《家》中的觉新,觉慧极为相似。瑞宣是祁老太爷的长孙,虽然他同瑞全一样希望去参加革命,但终究放不下这个家,瑞全则不同,他敢想敢为,毅然帮助王排长离开北平,亲手杀了自己的初恋—做了特务的招弟。把一个新一代的有志青年刻画的淋漓尽致。

书的另一个重点,便是汉奸了。老舍先生笔下的他们让人读后对于他们的行为不禁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他们因RB人的到来而生,又因RB人的到来而死。这些汉奸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让别人称她冠所长,冠晓荷,无论何时何地,他对RB人永远是必恭必敬,直到临死,RB人要将他活埋的时候,他也没有任何异议,就连RB官宾查他档案的时候,对于他的这些态度都称之为“良民”。祁瑞丰,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也都是中国人的败类啊!“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汉奸们对利益的贪婪和渴望,自然使他们直接通向了死亡之路。其实不仅是汉奸,当今社会那些腐败官员都是对自身的放纵,仅一“贪”字,便至人于死地!

漫长的八年,发生在小羊圈的人们身上、一切北平人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困苦屈辱不幸死亡反抗斗争,使我更深切地了解了中华民族的那段历史,那些从历史教科书上获取的比较抽象空泛的认识,仿佛有了血肉,而激发出无比的责任感、爱国心;虽然没有正面去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场面,却仍然能使人深刻地体会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无穷的灾难,这部书堪称得上是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

老舍在揭示当时一些人性的堕落的同时,也反思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为什么拥有几千年灿烂文明的泱泱大国会被RB欺辱?作者把问题的根源指向了中国古老的家族文化。家,在中国是礼教的堡垒,而这个堡垒却容纳了包括等级观念、宗法思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在内的家族文化的诸多内容。祁老人、韵梅他们都是受这种观念毒害最深的,祁瑞宣虽然是个博士,但在这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思想不免会受之波及,这应该就是他后来一直生活在自责与痛苦之中的原因吧!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3

《论语》中对于教育思想方面的内容对我启发很大。在教育对象的选择上,他主张“有教无类”,不分贵贱、贤愚,机会均等。用今天的话来说,孔子非常尊重学生。在教育的方法上,孔子主张“因材施教”,重视诱导式的启发教育,触类旁通,强调在实行启发诱导的基础上必须注意循序渐进。本学期我所教的课文中,讲的就是孔子与学生的故事,再次重读孔子的《论语》,让我再次接受了教育。在教育的培养目标上,孔子认为进行教育的目的除了用仁义礼净化人们的灵魂,协调人们的社会行为之外,其重要的目的在于培养具有仁义之心的“仕”、“君子”,以为当时的社会服务,这就是他著名的“学而优则仕”的思想。

读孔子的《论语》,让我想到了我们今天的教育教学实际,发现孔子的很多教育思想在今天仍被继续沿用,仍是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一部经典著作。如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认为追求学问首先在于爱学、乐学,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教师要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爱好;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讲了,提出了“学”是“思”的基础,“思”又能使“学”不断深化和扩大,阐明了学和思的辨证关系,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学思结合。再如今天的因材施教、写作参考循序渐进、举一反三等这些教学原则、方法在《论语》中都能寻找到痕迹,除了教学,孔子关于做人也有自己的独树见解。他强调做人要正直磊落,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在孔子看来,一个人要正直,只有正直才能光明磊落。然而我们的生活中不正直的人也能生存,但那只是靠侥幸而避免了灾祸。他还强调做人要重视“仁德”。这是孔子在做人问题上强调最多的问题之一。在孔子看来,仁德是做人的根本,是处于第一位的。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又曰:“人

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这说明只有在仁德的基础上做学问、学礼乐才有意义。做人还要重视修养的全面发展。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即:我每天都要再三反省自己:帮助别人办事是否尽心竭力了呢?与朋友交往是否讲信用了?老师传授的学业是否温习了呢?强调从自身出发修养品德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孔子强调做人还要重视全面发展。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做人。

孔子认为,学习必须有明确的目的,重点在于“学以致用”。孔子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意思是说,品德不去修养,学问不去讲习,听到正义的事不能去做,有错误不能改正,也就是理论和实际不能结合,这才是我们忧虑的啊。由此可见,读书的目的,不在于死记书本,而在于应用,在于实践。

以上是我学习《论语》后的一点感受,通过这次学习我才知道自己的知识面是多么的狭窄,让我有一种“人生处处尽学问,世间人人是我师”的感觉。今后,我一定要多看一些文学作品,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4

看过了秀兰邓波儿主演的电影《小海蒂》后,在图书馆里我又借到了这本关于《海蒂》的书,我迫不及地地读了起来。

海蒂是一个没有父母的孤儿,她的姨妈照看了她4年之后,有了新的工作,就把海蒂交给她暴躁的爷爷来照看。海蒂跟爷爷一起住在山上。一天从早到晚都在跟羊倌彼得和他的山羊们一起玩。时间慢慢地过去了,冬天来了。冬天时,彼得要去上学,雪也下得很大,所以海蒂只能天天待在家里,什么都不做,无聊极了。

不过一年一年很快过去了,转眼间,海蒂8岁了。到了上学的年龄,但是牧师多次来问问爷爷让不让海蒂上学,但爷爷还是没有同意。不久,海蒂的姨妈来了,说要让海蒂到法兰克福去照看一个小女孩,做她的同伴,就这样,海蒂走了。

海蒂到了法兰克福,发现了她要陪伴的是一个不能走路,只能靠轮椅移动的女孩,名叫克拉拉。海蒂一来,这家子就出了很多卵子,从家里养了猫咪到家里闹鬼了,不过对于克拉拉来说,这些事都蛮新鲜的,好玩得很。他们一起度过了快乐的时光。不过,后来海蒂想回家了,克拉拉不舍得她离开,克拉拉的爸爸就答应克拉拉以后可以到海蒂住的地方去看望她。

海蒂回到家中,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自己收集的白面包给了奶奶,接着又去看望了爷爷,爷爷看见和海蒂又重逢了,心里可开心了。她真是个善良孝顺的小女孩。之后,她又去看望了好朋友彼得。看见海蒂回来,大家都非常开心。

不久,克拉拉也来看望了海蒂,她看到了海蒂居住的小乡村,感觉美极了,吃的食物也很美味可口,感觉太美妙了。

我觉得海蒂是个又可爱又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可爱体现在她做的每件事情上,她的善良体现在帮助别人上。她给大家都带来了欢乐!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5

读过许多文学民著,但自从读过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之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不少文学批评家称大仲马为通俗作家,但是大仲马的代表作品,如《三个火枪手》及其续集、《基督山伯爵》等,在世界上却一向拥有超多的读者。

《三个火枪手》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景十分景。大仲马不像巴尔扎克等人那样,花费超多笔墨去描绘故事发生的背景和场所。他总是开门见山,本书正文第一句话便是:“话说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小说一开场,主人公就在变故中亮相,这就决定了故事情节展开和发展的速度,也决定了故事背景的特异和不断变幻。

文中主要讲了达达尼安和三个伙伴为了挫败红衣主教的阴谋,前往英国取回王后赠给白金汉的十二枚钻石别针,一路险象环生,绝处逢生,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保住了王后的名誉,但是结怨了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性命就握在黎塞留(红衣主教)的手中了。神秘女人朱莱狄为了要达达尼安等人的性命,就奉红衣主教之命,去阻止英国权相白金相发兵,救援被法国大军围困的拉罗舍尔的新教徒。于是,双方暗中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我觉得《三个火枪手》与其他的文学作品与众不同,大仲马写的作品都很放诞,夸饰,豪放,张扬。而《三个火枪手》最具特色的一点就是透彻,精简,没有一点废话。例如:《三个火枪手》的故事背景,就是一桩官闱密谋和拉罗舍尔围城战,场景频频变化,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队部,忽而乡村客栈,忽而修女院,忽而拉罗舍尔围城战大营,忽而英国首相白金汉府……每一处作者都不多加描述,但是每一处又都有参与密谋的人,增添了许多神秘色彩,所以使文章更加吸引读者的眼球,引人入胜。大仲马写的《三个火枪手》显示出个性的生命力,这便是他的十分之处。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6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从我们诞生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拥有了爱。我们也许是王室贵族,过着精致奢华的生活;也许我们只是一个平民百姓,过着平凡的日子。但不变的,是家人的爱与关怀。从小到大,我见过多次父母的背影,但每一次的感触都不同。我在长大,他们在衰老,岁月如梭,光阴似箭,时间如流水,一去不返。有时一个人在外,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他们来,是否,我们正在看着同一片天空,同时想着彼此。

正如龙应台所说的,我和他们的缘分,是注定的。我们会目送着彼此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他的身影从大到小,从清晰到模糊,在彻底的消失在眼帘中,不再出现。

我们相见又相离,却很默契的,将思念融入在目送里,尽管分分合合,而那份爱却在时间的熬煮中越煮越浓,回味悠远千里飘香。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我挎着一个小小的书包,不停的回望着人潮后的父亲。我还记得他离开时的背影,微微的关怀中却带着舍不得。那时他的背影很高大,靠在他的背上,就仿佛枕到了全世界。他的背很温暖,很宽大,给予人一种可以放下心的安全感。

可是长大了,家越来越远,可以相见的时间越来越少。在那为数不多的相见里,我知道爱并没有消散,而是愈久愈浓。

还记得一次周末放假,父亲千里迢迢的到绵阳看我。那天突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他送我回学校,我竟不知时间居然这么短暂,相见几时又要分离,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是强忍着不让它掉下。而在我走进校门时,悄悄地回过头去看父亲,却惊诧的发现,他望着我的背影在悄悄地抹泪。

我的泪再也抑制不住,是断了线的珍珠般滚落。父亲是个不爱言谈的人,其实他无声的守护,就是他对我爱的表达。在那一瞬间,我想过,要冲出去拥抱他。可是那仅有的矜持却让我深深地停止了我的脚步。我正在校门内,看着他的背影,目送着他渐行渐远。

如今,我已经长大,而那些小时候经常说的话,却在年龄的增长中变得越来越羞于说出口。我们父女俩,有时只是沉默着望着彼此的眼睛,最后又默默地离开。

也记得有一次周末,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份作业,要求是和父亲看一部电影。我打开了那部当前最热的电影——《摔跤吧,爸爸》。巨大的屏幕在巨大的电影院里面闪着,里面的情节却让我的眼泪一次又一次的落下。我想到了我的父亲,坐在我旁边的父亲,我偷偷的侧过脸去看他,却看到他的眼眶里含着晶莹的泪花。

爱其实很容易表达,而在那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中,我读出了父亲对我深深的关怀。不是那样的轰轰烈烈,虽然平凡,虽然可以让人不轻易间忽视,但是它含着爱的味道,有着沉重的分量。爱就像埋于树根的酒,会随着时间的推远,变得越来越醇厚,香味溢出地表,弥漫于树周围,散发至空气中,回荡着悠长的浓香。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7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那本书叫《绿山墙的安妮》,看完这本书,我的感触很大。

安妮原本是一个做过许多活儿的孤儿,但是被马修兄妹收养了。马修兄妹原本要收留一个男孩,可领回的只有安妮一个女孩。虽然马修兄弟原本要收留一个男孩,可后来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姑娘,因为安妮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快乐,也正是因为她的乐观,她才交了不少朋友,让自己的生活过得很充实,也因为她的乐观,她才能当上老师,养活马修兄妹。

我想到了自己,因为一点点小小的挫折,就变得十分悲观。看了这本书,我决定,面对什么事情都拥有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生活充满乐趣。

生活中的不如意,不要把它当做一种痛苦,你可以把它当做彩虹前的暴风雨,只有经历过暴风雨才会有绚烂的彩虹。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8

1、读《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1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

2、《老人与海》

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3、 《童年》

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 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4、《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我在寒假里看了几本书,最吸引我的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雷米小时候被小偷偷走了放在巴黎的路边,巴伯兰妈妈收养了她。但是巴伯兰爸爸把雷米卖给了耍马戏的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和维泰利斯过这颠沛流离的生活。不久,维泰利斯被饿冻死了。好心的花农收养了可怜的雷米,雷米住了一段时间,花农遇上了麻烦,雷米又去流浪。后来雷米经过千心万苦找到了自己的母亲。

小雷米虽流浪漂泊、历经磨难,但他乐观的生活态度和矢志不渝的真诚爱心,伴他闯过了一道道难关,他就像温暖灿烂的阳光在融化着冰川大山。我被雷米那不怕苦难的精神所打动,也被雷米那勤奋好学,富有孝心的精神所感动,和苦儿比,我实在是太幸福了。我以后要学雷米那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还要报答帮助过我的人要有一片孝心,并且勤奋好学。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9

《大卫 科波菲尔》是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第八部长篇小说,被他称为他“心中最宠爱的孩子”。全书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语气,融进了作者本人的许多生活经历。

大卫的童年时光非常的真切感人,他是一个遗腹子,年轻的母亲在生下他后,不甘寂寞,与贪婪的商人默德斯通结为夫妻。殊不知,这一重大失误使她过早地结束了一生,也为大卫的童年生活埋下了苦果。

另外,对大卫一生影响最大的是贝西姨奶奶,她在大卫无亲无故的时候接受了他,并用她的爱与智慧把大卫培养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这本小说还深刻的阐释了金钱对人的影响,默德斯通是因为觊觎大卫的家产而与她母亲结婚,艾米莉的私奔也是由于金钱还有希普更是在金钱的诱惑下一步步堕落的,狄更斯从社会上各个不同阶层出发,暴露了金钱与人性-的罪恶。我喜爱这篇小说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他在塑造人物上的高超技巧,米考伯夫妇常因经济拮据而哭的肝肠寸断,却马上又哼起快乐的歌曲。狄更斯用细腻的笔法刻画出了这种“债多不愁,乐天知命”的乐观性格,反映了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的生活现状。这部小说另一个特点就是他的人性关怀,大卫在被继父毒打后,单独所在房间内,只有裴果提去偷偷地安慰他。还有安妮丝在父亲即将破产时,想同意希普无理要求的想法,这与希普的包皮藏祸心形成鲜明的对比。在他的小说里,好就好的洁白无瑕,坏就坏得一无是处。

他在这污浊的社会中,奉行着姨奶奶对他的教导:“永不卑贱,永不虚伪,永不残忍”,最终成为了一个善良的人。文章中大卫从童年时对艾米莉的喜爱,再到青年是对小娃娃朵拉的热恋,从朵拉去世后,他到海外拼搏数年,回国后才认识到只有艾妮斯才是他最理想的伴侣。书中最使我感动的部分就是他想艾妮斯勇敢表白的时候他真情的话语,一开始大卫对她说时,艾妮斯的心情有些乱(请老师帮我理解一下,我不太明白),后来向艾妮斯说了他对艾妮斯的敬意时,艾妮斯终于动心了,并高兴地依偎在他的怀中,因为他也深爱着大卫,她为他们的爱情有了结果而感到由衷的高兴。在婚礼的当天,她告诉大卫朵拉临死时,曾说只有她才能做大卫的妻子,做他的终身伴侣,这是一个多么圆满的结局啊,也让我对今后的婚姻爱情有了新的认识。

这就是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呀。我想大卫就是狄更斯的原型以及成功男士的典范吧。愿同学们可以用灵魂领会这部传世经典。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30

她有一双温柔的眼,为人母,慈爱地注视孩子,为人子女,关怀地注视父母;她有一颗细致的心,感受大千世界极致细微之处,寻找常人不曾想到的生活大道;她有一支淡如水的笔,却一针见血道破世事百态。

龙应台的文字就像上好的绿茶,初尝有其苦涩感,但回味浓醇,令口舌生津。第一次读她的书是在六年级,觉得内容着实生涩难懂,与我的生活相距甚远,于是便将它束之高阁,庋藏焉。直到这个寒假重新将它取出,细读后忽然觉得烟消云散,眼前豁然开朗,读至精彩处,还不住颔首以表赞同。所以,人对大义的理解能力与他的年龄、阅历成正比。

全书里令人影响最深的一句恐怕就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我对其的理解是,每一代人都有他不同的思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就好像一条从宽阔的大道走进岔路。在大道上父母与孩子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一旦走到路口,父母、孩子就不得不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那条路。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那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父母,多分一些爱给他们,不要远远地望着他们的背影而心存愧疚。

还有1篇令我感想较深的是《狼来了》。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狼是一种残忍而机警的动物,它们总是捕食温顺的小绵羊和可爱的小猪;在故事“狼来了”中,狼群引得全村人手持锅碗瓢盆扛着锄头扁担欲杀之;更有父母从小告诫孩子“你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把你叼了去吃掉”云云。然而事实上,狼并非如此可恶。它们团结合作、共同进退、知恩图报、坚强执着、锲而不舍、和谐共生……由此可见,人从小被教授的观念常常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不到特定的情况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这也是为什么早教如此重要。

《目送》共散文七13篇,道尽子女与父母的牵绊,兄弟的携手共形,朋友的牵挂,在脆弱的边缘迷失,在失落的低谷徘徊。

可以说读一本她的书,就是读一遍人生。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31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的,最后逼得儿媳妇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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