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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记忆中的故乡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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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记忆中的故乡【第一篇】

金华是生我养我的故乡,我对她,怀有一种说不出的爱。

要说名声,金华若是和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相比,还不愧煞!但我说,金华有自己独特的魅力,让人禁不住想要亲近它。

与金华相比,北京、上海显得太热闹,太现代,而乌镇、周庄则又太安静,太古朴,金华恰好居于两种风格之间,一头连着古老,一头接着现代。你可以在城中毫不费力地找到一些雕花窗子的老房子,房角挂着蛛网的老祠堂。又可以发现这里决不会比北京、上海等地方少些什么生活中需要的现代设施与服务,就比如你决不会少了品尝各国美食的机会,也不会找不着地儿去体验农家的特色生活。

金华确是个生活的好地方,要不然怎么会从全国那么多的城市中脱颖而出,被评上全国十佳宜居城市呢!瞧见北面那起伏的黛色群山了吗?金华三面环山。就像是个睡在摇篮里的小宝宝,那么安适。台风来了,有山挡着。地震是绝不会想要光临这个小城市的。

金华人的日子永远都是那么舒舒服服,不紧不慢的,仿佛有了这群山,就有了依靠似的,你在这儿便只管安心住着,别的什么也不用害怕,金华可真算得上是块福地!你也绝不用担心到这里人生地不熟,你会发现操着一口方言的金华人不像上海人那么精明,也不似北京人处处摆着首都人的"范儿"。

这儿的人不会对明星表示出特别的热情,但绝对会对外乡人嘘寒问暖,关怀备至,用当地人的话说:"派头有什么用?兄弟姐妹才是真。"金华人就是这样朴实、热情,他们懂得什么是真实的生活,不喜欢浮躁盲目地追逐一些时髦。

我最喜欢哼金华电视台播放的一首简单又轻快的歌曲。它没有优美的旋律,纯粹像和着节奏说快板似的,很好记,也很风趣幽默:"妙!妙!妙!双龙游逍遥,洞天福地妙,寻踪到仙桥;还有汤溪城隍庙,玩到金华陈郎游兴好,火腿吃味道,酥饼喷松烤,夜宵胴骨煲;还有四季果香飘,生到金华人家口福好……"这首曲子用金华方言和着故乡特有的乐器道怙奏出的节拍唱出来别有一番韵味,字字句句,赞美的是故乡,歌颂的是故乡。

这样的故乡,叫我怎能不爱它?

写记忆中的故乡【第二篇】

我的童年很是平淡,在一个不起眼的小镇,在一个不起眼的农村,那一群父老乡亲陪伴着我,陪伴我度过无忧无虑的童年。

小时候,我总爱到村后的那片山上去玩,小爷也总会背着我上那儿去玩。山路崎岖,不太好爬,奶奶也权小爷说:“别去了,你背着孩子,上山不方便。”小爷边笑着,边摸着我的头:“没事儿,孩子想去就陪他去吧!”奶奶这才勉强答应。小爷背起我,上山。刚下过一场雨,这山路还是很泥泞,小爷在旁愣了愣,也许在寻思着该怎么上山。他沿着山路两旁还算干爽的石头向上走。雨后天晴,温度刚刚好,吮吸着清新的空气,享受着小树捎来的丝丝凉风,实在不亦乐乎。越往上,山路便越发陡峭,也越发泥泞,我骑在小爷背上,扶着他的头,顿然感觉手上湿湿的,起初以为是扶久了,冒出了手汗,后来才发现那是小爷头上沁出的汗珠。山顶上更是云淡风轻,我窜上蹿下,摘着野花,拨弄着泥土,可小爷却无心欣赏,累得气喘吁吁,坐在石头上,不断地用拳头捶着腰,我只是一瞥而见,并无太在意。天空逐渐有蓝向红黄两色转变,望着天色已晚,两人也没有久留之意,便下山去了。

之后,听闻妈妈诉说这一段的故事,才知道小爷腰上有伤,那些刻意的动作,额头的汗水,也正因这腰伤而起。我不觉热泪盈眶......

其实,村里许多人也像小爷那样待我,不过有的已经不在了。

去年夏天,正因一场事故,小爷永远地离开了,当时我忍着,忍着不哭,因为我知道他一定会化作夜晚最耀眼的星辰,只是天各一方,相隔遥远罢了。

长大了,也从乡村走到了城里,在这冷冰冰的城里是能找到几个知音,找到几个相伴的人,可却少之又少。还是怀念童年,怀念故乡,怀念乡亲。

我们总是要长大的,但是有一天,我们终会发现,长大的含义出来欲望,还有责任。外面的世界五彩缤纷,守住自己的心,因为你的心里深深挂念的亲人与一定要回去的故乡,是你最柔软的地方。

如今,我再回到那一个不起眼的小镇,回到那一个不起眼的农村,再去村后那座山看看,找寻一些被尘封的记忆。

那些记忆不可磨灭。

守望童年,守望故乡。

转身,又消失在人海尽头。

写记忆中的故乡【第三篇】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离开故乡二十年了。今天正好是国庆节放假,我开着超音速飞机回到了我魂牵梦萦的家乡——长沙。

我走到马路边,看见了一个机器人保镖,听说这个机器人有很多用处,当你在外游玩时,突然发现有一个小偷想偷你的东西,这时,机器人保镖就会立马到那个小偷面前,打一下它的背,并把东西拿回来,还给失主,如果那个小偷有第二次的话,这个机器人就会把他的手锁起来,然后就会被带入公安局,接受法律的审判,或是直接关入大牢。

在马路上会有一位位“清洁工人”,你猜猜它们都是些以,它们全是机器人。它们会把垃圾扔入自己的嘴里,当自己收满了以后,便会走到垃圾箱边,把垃圾全部分类放入垃圾箱,然后再回去回收垃圾。在这种机器人走后,便会有一个运垃圾的机器人出现,把垃圾运走,送到垃圾站。

在大马路上,全是电车,这是给人们坐公共汽车的。私家车全变变成了三栖汽车,可以在天上飞,所以,现在的汽车就不在马路上走了,全都在天上飞行,这个车子里装着高性能导行,上面可以显示你所在的位置,还可以显示出你前面有没有车。

家乡的变化真大啊!我爱我的家乡。

写记忆中的故乡【第四篇】

前些年坐绿皮火车回家途中,遇到了一位性格坚强的阿姨。

她上来时,便在车厢过道的拥挤人群中引起了一阵骚动,人们七嘴八舌的议论开来。

出于好奇,我也从座位上望了过去,可惜视线被走道里那些身材魁梧的男人给挡住了。

“你个女人背这么多行李回家过年,我真是头一回见!”

“两个大尼龙袋,还加个绑满了东西的小推车。”

“这得要怎么拿啊!说实话,我一个男的都自叹不如!”

“辛苦——辛苦!”

……。

人们纷纷表示惊讶和佩服。

“把尼龙袋给我!”这时,一个热心的男人说道,“真沉……”

后面的人都加入其中,不一会儿,两个行李箱大小的红白相间的尼龙袋被传了过来,并由最后一个年轻小伙稳妥地放上了行李架。

整个过程有条不紊,仿佛凭借一个人的手顺利地完成这一连串的动作。

“谢谢——谢谢!”一个充满感激的女性声音在走道间响了起来,仿佛具有某种神秘的力量,瞬间使车厢弥漫着一种轻松、友好而亲切的氛围。

人们立即让开道。

终于,那位阿姨拖着小推车挤了出来,面带真诚而感谢的笑容。

她在我对面的空位上落座,并安顿好推车。

看上去四十多岁,那副模样和穿着透露出一种劳动人民的勤劳与淳朴。

她很健谈,很快便与我攀谈起来。

从她的话里,我的知她是在南方一个城市的大学餐厅里打工。

她抱怨车票难买,差点不能回家过年;她提及儿子,眼神里流露出无比的骄傲和幸福,她的孩子今年刚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

我问她怎么能一个人拿这么多行李,不累吗?她笑笑说,还丢下来不少东西咧。

她详细地列出公司过年发的物品,像巧克力、饼干、饮料等等。

她说自己不喜欢吃零食,全给带回来了,准备给儿子。

她一个也在南方的亲戚怕她拿不动,特意开车送她到了车站。

她谈的眉飞色舞;我从她的脸上看不到一丝觉得辛苦的痕迹,有的只是回家的愿望,见家人孩子的心切以及一种使人感动的莫大幸福。

窗外的雪飞速地向后延伸。

我们虽来自五湖四海,但此刻却只有一个共同的终点,它叫——故乡!

写记忆中的故乡【第五篇】

“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顾园情?”十多年过去了,我无时无刻不在惦念我童年生活的地方---仙河镇,那充满了我的欢声笑语,我决定回到故乡去感受一下,顺便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与故人重逢。

一段时间过后,我已经来到了仙河镇。那里的建筑大有变化,早市已不是那种露天户外,而且是一个个小房子,里面有卖水果、蔬菜,琳琅满目的小饰品……令我高兴的是,早市旁边已经没有那一堆堆恶臭的垃圾了,而是有一条清澈的小溪流淌着,里面还有游来游去的小鱼。现在人们也变得环保了,不再乱扔垃圾,也不再使用不易腐烂的垃圾袋,而是每人都拉着一个购物车,来这儿购买新鲜的水果蔬菜。我发现,环境如果好了,人们的心情也会随之变好,所以我们要好好保护环境!

最后,我来到了书店,这里可算是我最爱的地方了。我一进门,便往小说廊那边走去,我刚刚拿起一本书,准备坐下来安静地看上一会儿,结果我发现了一个自己特别熟悉的身影,于是我下定决心去跟她打个招呼,哪怕认错了。我用手轻轻拍了拍她,她一转身,一股淡淡的香气扑面而来,这股味道,我了解得很,原来她就是我的小学的班主任蔡老师呀!此时的她,还像往年一样年轻,只不过有几丝银发垂在耳边,蔡老师依然爱读书,直到现在都没有改变。

我惊喜的大喊:“蔡老师---您还记得我吗?”

“你是---我的课代表牛兆昱吧?”蔡老师同样惊喜。

“是呀,蔡老师。在这里碰到您太巧了,我很想念您!”

“这个年纪,大学快毕业了吧?”

“对,快毕业了。在假期,我想仙河镇了,回来看一下。”

这次重逢故乡的感觉,很美好,我知道,无论你在哪,家都是温暖的,随时欢迎你的!

写记忆中的故乡【第六篇】

现在的城南已非往日可比,处处高楼林立,灯火辉煌。我记忆中的故乡,是十年前的老城南,也是再也回不去的老城南。

旧时的城南是个带着尘土气息的地方,乡乡野野的,有些落后的感觉,让人仿佛一看见就能想起自己小时在泥灰中摸爬滚打的模样。十年过去了,我对它的记忆也渐渐模糊,但总有些画面会深刻在脑海中,比如说那座高高矗立的红色尖顶教堂,比如说那条清凉幽深的青砖小弄,还比如那条通往外面的石子路,很阔很长,覆盖着尘土,像是怎么也走不完。

十年前的我不过五六岁,却也学着哥哥的模样踹着阿爹的大拖鞋到处疯跑。我的个头太小,脚也太小,穿着阿爹的大拖鞋实在有些勉强,走起路来踢踢踏踏,磕磕绊绊,总维持着欲向前跌倒的姿势,让大人们看来心惊胆战。所以他们是不准我穿阿爹拖鞋的,但我为了和哥哥一样,总是装酷偷偷穿上大拖鞋,跟在哥哥四轮的脚踏小车后面,颠颠簸簸地跑着,肆无忌惮地叫着,大声欢快地笑着。

哥哥和我总会去教堂里面玩,捉迷藏或是纯粹的嬉戏叫嚷,堂里的回声很大,将我们的笑叫声回荡得更加响亮欢快,但也因此招来了大人,将我们领了出去。我现在才知道在教堂里追逐打闹实是大不敬的,天主是会降罚的,但我那时确是叫嚷得十分开心的吧。

如今那座尖顶的红色教堂已经弃置,教友们都赶去新建的一个教堂里做弥撒了。我曾回去看过,它依旧矗立在那里,只是周围长了丛丛的杂草,大门上垂挂着被锈蚀了的大铁链,也没有人看守。我想,它应该是很寂寞的罢。

和教堂命运不同的是青砖小弄,它已经随老屋拆除了。

那时候,小弄堂是邻里之间的情感交流地。夏天时穿堂风幽幽刮过,带走了一巷子的暑气,留下一傍晚的清凉。大家在弄堂里支起小马扎小桌子,放上几瓶酒几碟菜,再摆上几局棋,就成了一个傍晚的闲适时光。而我总会捧着一大片西瓜,缩在弄堂一旁,靠着阴凉的水泥墙,甩掉拖鞋盘起腿,大口满足地啃着。也不知道是谁用相机将这场面拍了下来,但我当时定是不乐意的,因为在现在看来实是丑及了,嘴上留着一圈汁水印,还粘着一颗西瓜籽。可惜,照片还在,取景地却不在了。

连同那弄堂一起消失的还有那条又阔又长且尘土飞扬的石子路。我曾踢踏着大拖鞋在上面飞跑,小时候像是不知累,干什么都是用跑的,跑着追逐哥哥的脚踏小车,跑着去买路远处的五毛钱冰棍,跑着收集圆圆或方方的小卡片。跑着跑着,就跑出了路的尽头,回头时,已不见了来时的石子路。想要干什么,却不知干些什么。心里有些痒,却痛不到深处。

远逝的故乡,就是这么一种似痒又非痛的印象罢。

写记忆中的故乡【第七篇】

阡陌间的野草跳动着生命之舞,五彩的野花们调皮地躲藏在草丛之下,洁白的云朵拼成了一块块图案,朦胧的春雨带来新的希望。我与故乡的梦啊,美得不像样。

故乡的春天,最早从沉睡中苏醒的,莫过于那阡陌间的野草了。

当春天的脚步近了,他们啊,便偷偷地从地里探出头来,好奇地打量这个世界。于是那嫩绿的颜色,便在这天地间酝酿。倘若是幸运,在田间漫步时,你便会看见这样的美景;柔软的野草在春风的轻抚之下悠然起舞,一会儿热烈,一会儿深情,一会儿激昂。于是满世界便成了跳动的绿,倔强地跳着一支生命之舞。

故乡的春天,最调皮可爱的,莫过于那些盛开的野花了。

他们啊,总爱悄悄地躲藏在茂密的草丛下,若是拨开那已极其繁茂的草儿,映入眼帘的满是一片微小而可爱的五彩缤纷,几乎都是野花儿们。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每一朵都极尽秀美,精致,仿佛是上苍专门雕琢的美玉一般,风轻轻一吹,空气中便弥漫着各种花的香,有名字的,没名字的,都盛开其间。闭了眼,仿佛这儿已满是花的天堂。

故乡的春天,最美丽有趣的,莫过于碧蓝天空中的白云。

这时候的天空啊,碧蓝蓝的,像是一片柔软的蓝汪汪的湖水,这时候的白云,也是最有趣的。不信,你去瞧,那些洁白的云朵,如一块块拼图,在天空中拼出一个又一个奇形怪状的图案,什么绵羊啦,飞马啦,什么七星连珠啦,九曲连环啦……那些云朵儿都能拼出来。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它拼不出的。

故乡的春天,最寻常的,莫过于那淅淅沥沥的春雨了。

春雨是故乡春天的主旋律,隔几天总会下上那么一场。可别恼,看,远处碧油油的树林在春雨中渐渐有些朦胧了,那绿色渐不明显,似乎融成一片,再没有了什么高低,这时,一切都笼罩在一层绿色的雾气中,如梦如幻。渐渐的,春雨停了,被洗刷过的天地清净澄澈,就像纯净清明的心灵,永远滋长着希望和力量。

阡陌间的野草是春天的顽强坚韧,草野下的野花是春天的调皮可爱,天空中的白云是春天的千奇百态,朦胧的春雨是春天的优雅美丽。

我的故乡比画还梦幻!

写记忆中的故乡【第八篇】

不必说现今四川文化繁荣,文人辈出;也不必说古蜀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单是我们岳池安东这一代就已经有无限趣味。

春天来啦,正是农忙时节,看桃花、李花、樱花在枝头笑得烂漫,我们总爱随着大人一起,下田插秧。与其说是插秧,还不如说我们是来找乐子的。挽了裤腿,脱了鞋袜,慢慢第把脚放进田里。任脚深深地陷进去,被泥水包围,我深深的呼吸了一口属于乡间的馨香,开始了我的“捉蝌蚪之旅”。当黄灿灿的油菜花爬满山岗的时候,稻田里几乎就是一片碧绿了。

炎热的夏天,我们几个小伙伴相邀着要一起摘桑椹,抓天牛,下河捉鱼虾。那时候奶奶就不叫我摘桑葚吃,说是被蚂蚁爬过的不卫生。我那会听呀!放学路过了总要摘几颗往嘴里噻,吃到满口腥甜才放弃满树诱人的紫红色的果子回家。奶奶问起了还张开乌黑色的嘴唇狡辩说着自己没偷吃。抓天牛也是我们闲暇时必做的事情。我们抓来了,比比谁的多,谁的大,再拿去吓隔壁的小姐姐,那便是最开心的时候了。夏天最惬意的,就是去河里抓小鱼、螃蟹了。记忆中的小河总是明澈的,干净的,不带一丝杂质。就像我们儿时的心一搬。

枯萎的黄叶不带走一丝情感地离开枝头,急着要落叶归根。秋天到了,大人们忙着收稻子,田地里变成了蝗虫和我们互相追逐的乐园。随着人们收割的稻子增多,蝗虫们能活动的范围就越小,对我们来说是相宜的。我们抓了蝗虫喂蚂蚁,看它们一个个排着队,井然有序地将蝗虫搬回洞穴。只是我们不知道,蝗虫这样大的身子,是如何被蚂蚁塞进那小小的蚁穴的。每当能看到了,不是母亲叫了我去厨房帮忙,就是父亲叫我递去汗巾。

冬天的时候,大多会翠吹风下雨,偶尔也会痛快地下几天小雪,终究是堆不起大雪的。那时候,我们总会窝在各自的小家,或吃饺子,或吃元宵,把肚子喂得饱饱的。最快乐的,还是一家人在一起吃团圆饭,看春晚。任窗外风雪如何呼啸,窗内仍是一片温暖祥和,好像是不同的两个世界。

岁月悠悠,时间如白驹过隙,我已经在这里待了十多个春秋,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家乡容貌渐渐变得繁华,泥泞小路已是宽阔的马路,破砖瓦房已成自砌高楼。只是我们的心,还一直走在鸟语花香,绿树成荫的乡间小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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