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党员的行为规范,增强了纪律意识,有助于维护党的纯洁性和组织性,促进党员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会相关范例,供您参考!
本人作为一名初入警队的党员民警,通过全面系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感触良多,不由得想起刚入警时,监狱为我们安排的第一节课便是系好从警路上第一颗纽扣。入警培训为我们解读了很多身边的案例引以警示。这些案例中的主人公,有的是兢兢业业大半辈子、即将退休的老民警,有的是工作认真意气风发的优秀年轻民警,有的曾身居领导岗位,可是这些原本十分优秀、前景可期的干部一朝东窗事发,转眼身陷囹圄,教训深刻,发人深省,我认识到要做到“四慎”——慎独慎微慎初慎友。
慎独,就是要提高自身修养,禁得起诱惑。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要学会经常扪心自问,无论做什么,要首先考虑该不该做、能不能做,充分预见可能导致的后果,心中要有杆秤。案例中,有人身居食物采购的重要岗位,关乎着食品安全,只因没有禁得起供应商提供的“油水”,把过期临期不合格的食品当做合格的来采购,认为只要食材吃不出大问题,别人也看不出,就没什么问题。结果是,这种自以为是,让自己越陷越深。
慎微,就是要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祸患常积于忽微。从几个典型案例来看,基本都是始于一些细小的违规行为。从满足服刑人员一些小小的要求开始,到满足服刑人员违规违纪的要求。最开始就没有筑牢根基,导致最后全部倒塌。
慎初,就是要心中有戒惧,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案例中几乎每一个人,都是自从有了第一次越界之后,便渐渐放松警惕,在“下不为例”的自我麻痹中走向深渊。最初一点微小的放纵就有可能让自己人生的轨迹大大偏离。因此,必须要心有戒惧,敬畏法纪,严格自律,行有所止。
慎友,这里的“友”,打上双引号。身为监狱人民警察,本应该是改造罪犯,可是有的民警却与服刑人员警囚不分,最后还被所谓的“友”拉下水。在一些案件中,有的民警听信了服刑人员的花言巧语,却不知自己进入了服刑人员的圈套之中。
所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时刻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镜子,对照查摆问题,防微杜渐,决不让自己踏错半步,要坚决做到慎初、慎独、慎微、慎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