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维权心得体会【通用8篇】
消费者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合法权益得到重视,理性消费观念逐渐形成,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交易环境。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消费者维权心得体会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消费者维权心得体会 篇1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汇总1我想围绕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这个主题以及企业品牌形象的提升,企业的健康发展,谈一谈自己的一点认识。也许能为家居企业创新营销之道打开一些思路。
第一、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根本保障。
大家都知道的古典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父论里面指出,消费是生产的目的,生产者的利益只有在促进消费者利益时才应加以注意。市场经济是消费导向型经济,经营者只有关注和尊重消费者权益才能实现经济利益的化,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理念,说起来容易,但要落实到行动上却并非易事。近年来,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牌的产品因为各种的原因发生问题,但在对待消费者方面各个企业却差异很大。有的比较冷漠百般狡辩,拖延处理。在座的都是消费者,我想大家都会有不同的体会。有的企业一再拖延,使事态一再扩大,最终引发全面的危机。也有的企业正视问题,积极表态,及时与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沟通,积极有效的推出合理解决措施,最终合理的化解了矛盾。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关键在于理念不同,我们希望众多企业能够真正树立保护消费者的理念,时刻从消费者本位思考和处理问题,惟有如此才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健全消费维权机制,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全国各地消协相继在企业推动建立了一批消协联络站,这些企业自愿接受消协组织领导,健全处理消费纠纷的机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积极的贡献。最近中消协召开了全国消协企业联络站工作会议,在这个会上大家交流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和体会,其中不少做法值得借鉴。比如说在企业内部建立消费维权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定期培训、组织比赛、提升水平,制定有利于消费维权的制度、规则,推行质量担保、先行赔付,建立消费者维权保障基金,引进冷静期制度,实行无理由退换货,发生消费纠纷用买家申诉卖家举证的制度等。综合各个企业介绍,强化消费维权机制,是赢得消费者信任和支持的共同法宝。我们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企业在这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绩,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家居企业在这方面不断创新,作出更大的.成绩。
消费者维权心得体会 篇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衣、食、住、行”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衣”,人们对服装的要求更是一日千里,从颜色到款式,再到品牌,不同的消费群体、不同的消费心理形成了不同的消费层次。
一、服装市场的消费者是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
目前中国大陆的人口近13亿。服装消费者是一个绝对数量巨大的群体。这个数字是对中国服装消费者群体庞大特征最有说服力的描述。消费者数量是任何行业都必须考虑的影响因素,对于服装业更是尤其重要。我国是传统上的服饰消费大国,所谓的"大",正是来自于人口数量,它是作为服装行业前景重要的评估依据。不仅于此,国民经济的增长也为服装市场的消费提供了物质上的可能。也就是说,当我们在考虑中国这个拥有近13亿人口的消费群体时,考虑的不再是人人有衣穿的问题,而是满足当前人们不断提升的审美与服饰文化的要求。我国所拥有的是一个具备相当购买能力及旺盛的购买欲望需求强大的消费群体。
二、服装市场的消费者是一个复杂的群体
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受收入水平、地理区域、民族习惯、宗教信仰、文化传统以及社会发展水平等客观条件的影响,并同时与个体的年龄层次、教育程度、审美趣味、消费目的等主观因素密切相关。中国是个具有古老历史、悠久传统、幅员广阔、民族为多的国家,其服饰消费者在上述种种方面的巨大的差异就表现在服饰消费诉求上的千差万别。因此,除了拥有庞大的绝对数量之外,也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群体。从购买力分析,在我国,同时存在着从富裕、小康到温饱多个不同层次的服饰消费群体。如果以地区为标准做粗略的划分,基本表现为总体购买力和购买欲望由东南向西北递减。
以天津消费者为例,天津市民的收入水平差异较大,因此显示出消费行为的显著差异。研究市场可以发现,在高中低各层次价格带上,消费者对服装品牌和风格种类的要求区别较大,低收入水平消费者对服装的价格要求偏重讲究“经济实惠”;中等收入水平的消费者注重服装既要美观舒适又要价格合理、易于接受;高收入水平消费者则有很大不同,他们讲究品牌档次、要求服装能够显示其身份品位而忽视价格的高低。因此就要求服装市场的错位经营,以满足各层次消费者的不同需求。
不同的地区差异引起的消费行为差异程度也随消费者收入水平的高低而变化:在中下层消费者中,它表现的较为突出,但在上层消费者中却并不明显,这是一个共性问题,目前居于高价位的品牌如SPRIT、ELLE、POLO 、FENDI、BCBG、MAXMARA、等,其在京津两地的销售业绩和人气程度并没有太大区别。在上层消费群体里,区域差异的影响并不能引起多少消费行业上实质性的不同。无论在哪里,他们的消费都会集中在那些标示着高贵和财富顶级品牌的范围里。
消费目的的不同也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对于服饰消费者说,自己穿着和送礼是两个最基本的消费目的。当送礼成为目的时,消费者的选择标准就很可能集中在价格这一个因素上了。在这种特殊的消费行业中,常规的消费者划分原则就会完全被颠覆,即便是很穷困的人也有可能购买几倍于其消费能力的服饰商品,以求“体面过人”的效果。
以上种种可能引发消费行为差异的因素都是可分辨和可预期的,适宜被用来作为例制定生产和营销计划的主要依据及参考,行业厂商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服装消费市场的'消费者是一个心理逐渐成熟的群体
服装消费者的消费心理逐渐成熟的群体,这是飞速变化中的国情导致的必然结果。表现在:
第一、消费者的整体收入在持续增加,这将导致对服饰类商品购买需求的增长和实际购买能力的进一步增强;
第二、消费者在购买倾向上开始呈现两极分化的特点,购买力逐步向高价位和中低价位两个区域集中。这种变化可以从市场对服饰类消费品需求变化中得到印证:高档的奢侈品牌在中国市场上受到欢迎,中国已经成为国际上为多顶级服饰品牌的重要新兴市场,大路线的中低价位品牌同样销售看好;
第三、生活方式的变化使消费者对于服装种类的需求呈飞速上升的趋势。其速度之快,使得现有的服装商品每一刻都显现出某种程度的单一和过时。这种变化加快了国内服装市场的专业化细分,宴会服、婚礼服、休闲服、职业套装等等已经成为市场上的常规门类。可以想见在未来的服装市场上,针对性越明确的产品将越受欢迎。
第四、社会热点、流行文化、国际潮流都促使消费者的审美口味不断地变化。近二十年来,中国经济水平的显著提高使人们不再局限于服装的实用需求,开始关注服装的装扮自我、表达自我等更深层作用。他们对新生事物和时尚潮流的接受和消化速度都令人咋舌,但同时也不乏对自身传统的偏爱和坚持,从某种程度上说,几乎是难以捉摸的。
第五、消费者正在日益变得成熟。繁荣的市场和发达的资讯为他们提供了最好的速成服装教育课程。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摆脱轻信、盲从的消费习惯,逐步认识到自己的真正需求,对服饰风格、款式以及质量价格比都已经具备了更好的嗅觉和判断力。有见于此,了解他们的`爱好,然后给他们最好的选择,将是企图进入中国服装市场的厂商的唯一正确途径。第六、服装市场的消费者正在向都市化转型。这种变化是伴随着中国的都市化进程而来的。农业人口对服饰的需求与城镇人口的不同,都市化的消费人群渐渐地开始成为服饰消费群体的主体意味着一个全新的服饰消费时代的来临。在此过程中,消费者对服饰类商品的需求在数量、档次、种类等等方面都将完成阶梯性的提升,这一点是服装业者应该给予充分重视的。
四、服装市场的消费者在服装趋势上追求层次化和个性化
国人的穿着已经是所谓的和“国际接轨”,如今在城市的商业街上转上两转,经常能见到不少令人眼睛一亮的红男绿女。多数人的打扮也都开始追寻自己的风格或者特色敢在街头穿得张扬的个性的服装,感觉人们的精神面貌相对几年前清爽了许多,和发达国家居民的差别也多是在风格上,而不是在品质上了层次化和个性化的服装消费趋势日益明显。消费层次的区分因收入、年龄、地域不同而开始呈现出显著不同的消费特征。往日那种瞬间铺天盖地而来颇有些压倒一切气魄的流行方式似乎已经不再会出现。90年代风靡一时的也叫健美裤的踩脚裤,因穿时裤脚踩在足下始而得其名。当时满街上幼女,少女,少妇,中年妇女,老年阿婆,不论高矮胖瘦,上学上班上街,一人一条,一律黑色深蓝暗红,实在堪称奇观。类似情况放至今日,恐怕只能被讥笑为某学校运动会出场式指定服装。流行方式的多元化,层次化,体现出大众获取信息的途径的日渐开阔。面对资讯,人们的选择余地大了很多,眼界也被打开了。
五、服装市场的消费以都市消费群的传导与辐射作用带动全国的消费行为
都市消费群在服装消费群体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这主要体现在它的传导和辐射作用上。都市通常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起到发展核心的作用。中国的地区间经济水平很不平衡,农村地区经济落后且分布广泛,国家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靠城镇的带动,对于服装业来说就更是如此。一般来说,服装潮流首先由上海、北京、广州等全国中心城市的消费者带起,随后传导到其周边中型城市,再由这些城市到更为偏远和内陆的小城镇,与此同时,每个城市又以圆周辐射的方式影响周边地区,最后遍布全国,形成一个按时间先后顺延的复合传播梯次,并以此带动和影响全国的消费行为。在整个传播过程,处于时尚潮流的策源地、服装消费前沿的都市消费群的关键的作用是无可质疑的。
此外,都市消费群较之农村消费群而言,在消费欲望和购买能力上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尽管在其绝对人数在服装消费群体上所占的比例并不很大。
六、 服装市场消费者的品牌意识成熟
21世纪的中国市场越来越强调消费者的个性化、感性化,因此对消费者的心理把握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复杂。从品牌和消费者行为之间的复杂关系可以看出品牌建设的复杂性,品牌建设与消费者行为之间的互动、多变的关系。只有深刻认识到这一点,才能有利于我们的品牌建设和维护的工作过程,起到指导消费者行为的作用。
品牌,是一种商品区别于另一种商品的标志,使商品独特个性的代表。品牌概念引入中国仅仅是近二十年的事,服装品牌也是如此,随着其商品逐渐受消费者的喜爱,其品牌也越来越受人们的欢迎。品牌也不仅仅代表一个产品的符号,而是体现了产品的内在价值,良好的品牌声誉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衣食住行等维护生理需求的物质消费已基本满足后,人们在精神方面的消费需求就表现的越来越突出,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比以往要重视心理上的、情感上的满足,在这方面,品牌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我国的品牌管理较为混乱,国际品牌进出频繁良莠不齐,给我国的消费者造成识别上的困难,各品牌迟迟未能获得应有的拥护者。我国加入WTO以来,不断加快我国服装业的国际化进程,使服装企业在规模上和制造水平上已经具备了世界主流市场的基本条件。在未来的3年里服装企业将不断提高和更新经营理论及市场营销手段,大力发展自有品牌,进入提高产业附加值和品牌附加值的新发展阶段。
当前所倡导的“名牌战略”是适应消费者行为而产生的,因为强势品牌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是品牌的最一般性能。强势品牌能给消费者心理带来一种冲击效果,产生购买动机,而一旦适用,由于较好的实际效果,而获得较好的评价,口碑逐渐形成,进而达到信任、强化、情感共鸣的效果,综上所述,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消费者行为是企业最为关注的因素之一。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其所有的产品开发和营销活动都应当是以消费者需求为基础来进行的,只有提供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服务才是企业的发展之道。
消费者维权心得体会 篇3
与西方发达国家消费者购买行为的模式相比。西方国家消费者购买行为模式具有高市场化、高效率、高消费的特点,顾客与企业决策均为市场导向,消费者购买行为中引起需求、收集信息、购买决策等各阶段受市场营销因素的影响大;消费者购买行为的主动性、直接性强,对价格的考虑及心理上的顾虑相对较少;消费需求、消费结构的层次较高,购买行为以满足自我为目标。
中国消费者在文化上受到社会主义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及西方文化的交叉影响,购买行为还受到计划经济体制下旧观念的影响,在心理上具有求同、节俭、含蓄的特征等,这使得中国城市消费者购买行为模式的市场化层次较低,表现为物质需求多,购买倾向的理性程度高,感性购买少;在主动的、直接的购买行为中,还存在一定的被动性;购买行为中的个性化与从众性的特点并存。
在习惯型、跟随型购买行为占多数的条件下,与一般西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较大不同。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购买行为模式的特点也会有所改变,如消费者对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将不断增加,消费结构向高层次发展;购买倾向中的感性程度增加,购买行为的个性化进一步加强;在权衡商品价格与质量〔包括服务质量)时,将更重视后者;购买行为的社会反应程度降低,不再顾虑他人的反应,消费者对各种商业信息来源将更加敏感。将消极的购买行为将转变为积极的购买行为,购买行为的满意程度增加,形成良性循环。与西方发达国家消费者购买行为的模式相比。购买行为的社会的个性化进一步加强,在权衡商品价格与质量时,将更会注重质量,购买行为的社会反应程度降低。
根据家庭成员性别、信念、个性和受影响的相关群体不同,家庭成员会产生不同的偏好,从而影响购买决策。购买的商品或劳务对家庭的重要性、购买风险和时间压力也对家庭购买决策产生影响。
从总体上说,家庭生活方式、所属社会阶层和家庭生命周期对家庭购买行为的内容和形式有较大影响,并形成家庭感性倾向和评价信念。
消费者维权心得体会 篇4
为进一步扩大消费,改善民生,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上级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20xx消费促进月活动,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20xx“新乡县消费促进月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份工作,精心组织安排,认真落实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我们与县电视台等有关媒体沟通联系,进行广泛宣传,参与活动的'企业悬挂了横幅,张贴标语,海报,分发宣传单,吸引消费者踊跃参加,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积极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做好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营造放心购物环境,为确保活动期间安全,我们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全力做好活动保障工作,并督促参与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了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坚持做到诚信经营,规范促销行为,禁止虚假促销,切实维护消费利益,据消费参与企业上报数据显示,部分参与企业销售额同比下降,与国家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结束,消费者普遍认为价格偏高有一定原因。
消费者维权心得体会 篇5
保护消费者权益,这是个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详的的词,尤其是在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更是引发了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的关注。但是还是有很多人缺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了解,以至于当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很少有人能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的学习一下法律知识,这样不但能普及我国的法律,而且也能促进我国法律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经过一学期的学习,我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了一个更加深刻的理解,明白了日常生活中很多侵害我们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也懂得了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该法调整的对象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和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力,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特别是对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务而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做出全面、明确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作用,是与其立法的目的和宗旨相一致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波律基础,弥补了原有法律、法规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调整作用不全的缺陷。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有不少内容涉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如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等,但是对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务而发生的消费者权益受损害的问题,只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做出了全面而明确的规定。
(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规范经营者应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承担何种义务,特别是着重规范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交易行为,即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也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重要的维护作用。
(3)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是消费者个人之事,当代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密不可分,结构合理、健康发展的消费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均衡发展。没有消费,也就没有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贯彻消费政策的重要内容,因此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有效的保护了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遇到侵害我们消费者权益的事情时,应该勇于站出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记得去年8月份时,我在学校里的中国林业部门促销活动点买了一部华为的手机,当时销售人员只跟我介绍了很多的优惠的`政策,对于其中的一些条款却只字不提,比如必须在网两年等。没回来有我才发现里面的很多强制性的附加条款,实际使用费用比促销人员所说的要高出下给消费者开通短信服务,同时告知消费者某月某日之前此项服务免费赠送,如果消费者到期既不取消也不续订,运营商就一律视为消费者续订,向消费者收取费用。这是典型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按照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视为合同延续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有效,林业部门运营商是没有权力单方面认定合同延续的,经营者的以上行为属于强制订阅,是一种严重违规行为。
林业部门问题之所以会一直成为投诉热点,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由于短信息市场潜力巨大,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少数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在经营中存在不规范行为,他们不惜以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为代价,缺乏诚信。
(2)林业部门市场良性竞争不充分,从而导致运营商缺乏客户至上的意识。运营商对违约、服务质量无保证的不能主动承担责任。如网络因技术或升级改造、人为原因导致通信中断,仅以一纸通知告知消费者,而没有足额、到位的补偿。
在此,我也对林业部门运营商提出以下建议:
(1)运营商在处理用户投诉时, 态度要诚恳,加强与客户沟通力度。有条件解决问题的,要坚决为消费者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不能单纯以“有关规定”为由生硬地回绝用户,更不能互相踢皮球,逃避自己应负的责任。
(2)运营商在推出五花八门的资费套餐时,要尽到告知义务,不要让消费者“雾里看花”,掉进各种套餐陷阱。
(3) 林业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还要加大对林业部门运营商的监管力度。
(4)尽快建立SP服务商的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
虽然我国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存在着很多不足的地方,但它的颁布终究体现了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总之,消费者权益是关系到社会每一个人的权益,并随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政以及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会更加完善,对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将更加法制化、制度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将不断提高,维权途径将会更多,更高效。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所在。
消费者维权心得体会 篇6
新修订的消保法针对近年来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还没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规定了消保法规定了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服务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范围太窄、举证责任时限短等问题。
(二)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卡消费成为消费维权案件集中的新领域。
(三)消协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在实践中存在着登记管理不明确、编制经费不到位、履职能力不适应的情况。
(四)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消保法实施一年多来,对于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诚信,保障消费维权,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在贯彻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消费成为消费侵权案件的多发领域。据商务部反映,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十分突出,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
一是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比较严重。20xx年,质检总局开展了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只有%.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xx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
二是投诉和案件增长迅速。20xx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万件,同比增长%;在消协组织受理的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到了%.根据最高法院提供的数字,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网购合同纠纷107件,同比增长倍。针对这一问题,在完善以消保法为龙头的消费维权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应当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进程,完善电子商务监管体制,明确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规范落实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依法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并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行,检查组自此认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必将更全面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维权心得体会 篇7
本学期选修课我选到了《消费心理与购买行为》这门课程。经过本学期的《消费心理与购买行为》课程的学习,我对消费心理学有了比较深的了解。消费心理是指人作为消费者时的所思所想,其研究的是人们在生活消费过程中,在日常购买行为中的心理活动规律及个性心理特征。消费行为是指从市场流通角度观察的,人作为消费者时对于商品或服务的消费需要,以及使商品或服务从市场上转移到消费者手里的活动。任何一种消费活动,都是既包含了消费者的心理活动又包含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人的眼睛看到蓝色,皮肤就产生凉爽的感觉,见到橘黄色就产生温暖的感觉。一热带国家某快餐厅的墙壁原为浅蓝色,给人以凉爽宁静的感觉,顾客浅斟慢酌、流连忘返,影响了餐桌周转率。后来,店主把墙壁刷成橘红色,顾客进店后感到烦躁不安,吃完饭就立马离去,从此,餐桌周转率明显提高。这种利用颜色的经营之法就是利用了人的感觉。人的感觉具有关联性特征,即人的感觉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一种感觉可以引起另一种感觉的产生,就如上述事例所表达的.,用视觉干扰来达到影响人心理的作用。
消费者的性格特征在消费行为心理特征中起着核心作用,消费者不同的心理特征可以产生不同的消费行为。性格在消费中的具体表现,可以从不同角度做多种划分。从消费态度角度分,可分为节俭型、保守型和随意型;从购买行为方式角度分,可分为习惯型、慎重型、挑剔型和被动型;从人际关系的角度分,可分为逊顺型、攻击型和孤立型。通过对消费者的性格分类,更便于我们了解性格和消费行为的内在联系。有利于在现实购买或销售活动中,更好的做好消费策划,更好的迎合大众的需求。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将人类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分别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这个需要贯穿管理学、组织学以及消费心理学。这些需要包括对物质需要和对精神需要的满足。根据对消费者需要的了解,生产者可以及时的发现消费者的消费方向,抓主住消费契机,进而生产出顺应消费潮流的产品。消费者的行为目标是在有限的预算条件下,追求效用最大化。效用是消费者从商品消费中得到的满足程度。效用产生于人的欲望,完全是一种主观心理感受。满足程度越大,效用大;满足程度低,效用小。而效应因人因地因时而异。国外市场营销协会把消费者行为定义为:“感知,认知,行为以及环境因素的动态作用过程,是人类履行生活中交易只能的行为基础。”而国内把消费者行为的定义为:“消费者行为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过程中的一种思维活动。消费者行为是复杂多变的,从消费者的购买到消费,消费者的心理变化一般分为六个阶段,即认识阶段,知识阶段,评定阶段,信任阶段,行动阶段,体验阶段。
消费者购买产品的行为过程要经历以下三个阶段:
(1)对产品的认识过程。即消费者对产品信息的接受、分析和理解的过程。从心理学的角度看,这个过程包括消费者对产品的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象、思维等心理过程。
(2)对产品的情绪过程。在实际生活中,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并不都是理智的。要受到生理需要和社会需要的支配,从而形成对产品的情绪色彩。这种对客观现实是否符合自己需要而产生的态度体验,就是消费者购买心理的情绪过程。
(3)对产品的意志过程。即消费者在购买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有目的的、自觉的支配和调节自己的行为,努力排除内在和外在的各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实现既定购买目的的心理活动。
这三个过程相互依赖和促进,能够激起人们进行一定的消费活动。但是,在消费动机、兴趣、情绪和意志等方面,更多地包含着消费者本身需求的成分。消费者行为的特点强调三层重要的含义:
(1)消费者行为是动态的,即个体消费者、消费者群体和整个社会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断的变化。消费者行为会受到特定时期、特定产品以及特点环境的影响。
(2)消费者行为包含了感知、认知、行为以及环境因素的互动作用。研究消费者行为必须了解消费者的感知、认知、行为以及与感知、认知、行为相互影响的事件和环境因素,把这些因素孤立起来研究是片面的。想要更好的理解消费者行为,必须全面研究这些因素。
(3)消费者行为包含了人类之间的交易。消费者行为是交易职能的行为基础,这使消费者行为的定义和市场营销的定义保持了一致性。
消费心理也是消费者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1、求美心理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不以使用价值为宗旨,而是注意商品的品格和个性,强调商品的艺术美。起动机的核心是讲究“装饰”和“漂亮”。不仅仅关注商品的价格、性能、质量、服务等价值,而且也关注商品的包装、款式、颜色、造型等形体价值。主要消费对象:城市年轻女性。
2、求名心理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特别重视商品的威望和象征意义。商品要名贵,牌子要响亮,以此来显示自己地位和特殊,或炫耀自己的能力非凡,其动机的核心是“显名”和“炫耀”的同时对名牌有一种安全感和信赖感,觉得质量信得过。精明的商人,总是善于运用消费者的崇名心理做生意。一是努力使自己的产品成为品牌。二是利用各类名人推销自己的产品。主要消费对象:城市青年男女。
3、求实心理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不过分强调商品的美观悦目,而以朴实耐用为主,特别计较商品的价格,喜欢物美价廉或削价处理的商品。其动机的核心是“实用”和“实惠”。主要消费对象:家庭主妇和低收入者。
4、求新心理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尤其重视商品的款式和眼下的流行样式,追逐新潮。对于商品是否经久耐用,价格是否合理,不大考虑。这种动机的核心是“时髦”和“奇特”。主要消费对象:青少年和儿童。
5、猎奇心理消费者对新奇事物和现象产生注意和爱好的心理倾向,或称之为好奇心。古今中外的消费者,在猎奇心理的驱使下,大多喜欢新的消费品,寻求商品新的质量,新的功能、新的花样、新的款式,追求新的享受,新的乐趣和新的刺激。主要消费对象:青少年和儿童。
6、从众心理女性在购买时容易受别人的影响。如许多人正在抢购某种商品,他们极可能加入抢购者的行列。平常总是留心观察周围人的穿着打扮。喜欢打听别人所购物品的信息,而产生模仿心理与暗示心理。女性容易接受别人的劝说,别人说好的。她很可能就下定决心购买,别人说不好,她很可能就放弃掉。主要消费对象:女性。
7、追求精神上的满足心理现代社会人们并不是光想着追求物质上的享受,很多人呢对于精神上的“满足感”也是相当重视的。要消费,就必然会涉及到广告。现今社会,各式琳琅满目的广告充斥在我们的身边,电视、网络、广播,随处可见,这便是商业广告,是连接消费者与产品和服务的重要媒介。商业广告主要是通过影响消费者的心理来达到使消费者购买其产品的一种宣传媒介。
消费者维权心得体会 篇8
十几岁的青少年,他们是跨世纪的一代,也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共同成长的一代。世界一体化的经济竞争环境,使他们的视野比父辈们更开阔。独生子女的优越地位,使他们的消费更超前,随着我国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庭消费中用于子女生活和消费教育投资的比重越来越大,同时青少年对家庭消费开始产生较大影响。因此,青少年作为未来消费的主体,越来越成为公从关注的新兴的市场动力
1 追求新颖时尚 青年人的特点是热情奔放、思想活跃、富于幻想、喜欢冒险,这些特点反映在消费心理上,就是追求时尚和新颖,喜欢购买一些新的产品,尝试新的生活。在他们的带领下,消费时尚也就会逐渐形成。青年消费者内心丰富,感觉敏锐、富于幻想、勇于创新,敢于冲破旧的传统观念与世俗偏见,易于接受新鲜事物,追随时代潮流。他们的购买行为中趋向求新求美,喜欢购买富有时代特色的商品,来装饰自己和家庭,展现其现代化的生活方式,以博得他人的.赞许和羡慕。因此,投放市场的新产品,社会流行的某一商品,都会引起他们极大的兴趣和购买欲望,购买动机也会随之形成。他们购买的商品要求是“新、奇、美”的,然后才是实用,他们往往是某些新产品的首批购买者和消费带头人。为了追求时新,他们也会去模仿所崇拜的明2 追求个性化。青少年的自我意识加强了,有他们自己的性格、志向、兴趣等,他们在各类活动中都会有意无意地表现他们的特殊性。因此 ,青少年不仅仅是追新逐异,而且要求在消费中反映他们的个性,喜欢购买能反映其个性的商品。当然,单个商品是很难反映各类青少年的不同个性的,因此青少年是在他们全部消费活动中来表现其个性的。为了在消费活动中反映自己的个性,他们就不只是对名人、明星进行模仿3 注重感情和直觉,冲动性购买色彩浓烈。青少年虽然已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决策能力,但仍然容易感情用事。他们特别看重商品的外形、款式、颜色、牌子、商标,当直觉告诉他们商品是好的,他们就会产生积极的感情,从而迅速做出购买决策,非买到不可。至于商品的内在质量、价格、是否会很快过时等问题就较少考虑了。
4 购买范围广泛、购买能力强
青年消费者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和购买经验,加之没有较重的经济负担,所以购买商品的范围十分广泛。各种商品,不论高档、低档、一般、特殊,都是他们购买的对象。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由保守型向开放型转变,青年人消费的时代感也愈加强烈,表现在追求衣、食、住、行、学各方面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因此,凡是能够满足他们这方面消费的商品,都能引起他们的兴趣、需求,促发其购买动机。
5 具有明显的冲动性
由于人生阅历并不丰富,青年人对事物的分析判断能力还没有完全成熟,他们的思想感情、兴趣爱好、个性特征还不完全稳定,因此在处理事情时,往往容易感情用事,甚至产生冲动行为。他们的这种心理特征表现在消费行为上,那就是容易产生冲动性购买,在选择商品时,感情因素占了主导地位,往往以能否满足自己的情感愿望来决定对商品的好恶,只要自己喜欢的东西,一定会想方设法,迅速做出购买决策。首先讲究商品美观、新异,其次才注意质量、价格,而不能冷静地分析商品的各种利弊因素,许多人凭对商品的感情与直觉判断商品的好坏、优劣,形成对商品的好恶倾向。因此,动机的随机性、波动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