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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就是责任心得体会范文【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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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体现责任,责任推动进步。认真对待每项任务,才能实现自我价值与团队目标。责任感是职业发展的基石,成就源于对工作的热爱与投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工作就是责任心得体会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工作就是责任心得体会范文【第一篇】

我们生活在一个社会中,各有各自的责任,可我们有一个正确的责任心吗?

记得去年寒假,我去武汉的幺姑家玩,在一个下午,我正在小区的公路上悠闲的散着步。忽然,我看见前面的弯道上挤满了人。嘿嘿!又可以凑热闹了,我暗想。

我加快脚步,又穿过拥挤的人海,终于挤到里面了。只见一名健壮的青年男子正在凌辱一个瘦弱的老人。打听了一下,原来是老人卖菜回家时,在弯道上骑着自行车不小心撞到了那名男子。

突然,男子指着老人说:“你这个瞎老头儿!会不会骑车啊!”老人一边道歉一边捡起那个男子的东西:“对不起,我老了,反应慢,过弯前我按了铃,以为没人才不小心擦到了你。”“哼!擦,你明明撞着我了!”说完,他为了证明自己“伤势严重”,便刷起袖子给大家看。其实也不过就是擦了一点皮。接着,他对着老人说:“老头儿,你得付我200元医疗费。”老人一怔,只得无奈地给了那个男子200元。男子自己心安理得的夺过钱,走了。老人也无奈的推着车走了。

我很惊讶,这儿围观的人这么多,竟没有一个人给老人帮助和安慰(包括我自己)。同时我又很自责,自责自己没有一颗社会的责任心和同情心。

在幺姑家玩了一段时间,也该回去了。在车站,正要进站时,我突然看见一个老人,那个老人白发披头,看样应该看过古稀了吧。只见他正被保安挡着,他说:“我儿子去外地工作,天儿冷。我怕他衣服带的薄,我想给他带点厚点儿的衣服。”说完,便指着候车厅里的一个男子。老人一直被保安挡着进不去,急得直跺脚。我见了,就不免想起老人被男子凌辱的事,于是便走过去接过老人给他儿子带的衣服,说道:“老爷爷,我来帮您带给他,我刚好要进站了。”老人失落着急的脸色顿时变得喜出望外,高兴的直点头。我进了站,将衣服给了老人的儿子。向老人挥了挥手,表示已经给他了,老人也点了点头便走了。

过了一会,我上了动车,打开窗,正好看见正在打车的老人被人小心翼翼地扶上车,我心里也不觉的自豪起来。

这个社会有着一些不良现象,我们要做好自己,重拾自己的责任心。

工作就是责任心得体会范文【第二篇】

庚子虎年的春节,太不平常。

一场突如其来的疫病打破了属于新春佳节的祥和温暖。从抗击新冠疫情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打响的那一刻起,共产党员就毅然担起保护群众的重任,用实干和担当为群众构筑起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稳固防线,成为他们最坚实的“防护服”。

用坚定回应期盼,你就是老百姓最自信的“防护服”。“我是党员我先上!”“我是党员,向我看齐!”响亮的口号喊出了“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共产党员”的坚定和无畏。无数共产党员积极发扬“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和“危急关头豁得出”的优良作风,踊跃向党组织递交“请战书”“承诺书”,表达抗疫的决心和必胜的信心。冲一线、打头阵,始终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不间断、不放松,一丝不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勠力同心,构筑起党旗飘扬的“安全之城”,这就是老百姓最自信的“防护服”。

用坚守化解不安,你就是老百姓最安心的“防护服”。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越是困难时刻,越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越是疫情防控关键当口,越需要共产党员挺身而出。此刻,你选择把风险留给自己,把安全留给群众。在人口密集的社区,在清晨黄昏的街头,在湿滑寒冷的路口……排查、登记、宣传、劝返、消毒……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你是疫情防控的“主力军”、老百姓的“主心骨”。不管白天黑夜,还是狂风暴雨,那随处可见的坚挺身影,就是老百姓最安心的“防护服”。

用真情驱散焦虑,你就是老百姓最贴心的“防护服”。当“群防群治”的任务越来越紧迫,当不断更新的数据和真假难辨的报道一遍遍刺激着脆弱的心灵,你们把智慧和信念融入为民服务的大我情怀里。于是,一条条刚中带方的“硬核”标语、一个个声嘶力竭的土味“大喇叭”、一架架俏皮可爱的“无人机”,用最诚的心、最真的情和最糙的理儿,普及了科学防控知识,传递了乐观向上的积极信号,驱散了笼罩在群众心间的疫情阴霾。你的真情,就是老百姓最贴心的“防护服”。

@共产党员:确认过眼神,你们就是最可爱的人,是老百姓最坚实的“防护服”!

因为有你,庚子虎年,同每个年份一样,平安、祥和!

工作就是责任心得体会范文【第三篇】

在许多人眼中,责任心的问题是个不值一谈的老问题,一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更是数百年来时常挂在人们的嘴边。但是,责任心的问题又是一个企业、一个员工每天面临的问题。

人生因责任而有意义,“克勤于邦,克俭于家。”于家于国,我们每一个人因责任而活着,但是,责任与责任心是二回事,责任是客观的,责任心是主观的,养家糊口是应担的责任,尊老爱幼却需要责任心,捐粮纳税是应担的责任,马革裹尸却需要责任心,因此,笔者认为责任心就是社会人对应承担义务认知后的主观能动性,通俗地说,责任心就是责任人把事情做得圆满的主动性。

日本前邮政大臣野田圣子早年在东京帝国酒店做服务员,工作岗位是清洗厕所,工作要求是每次必须把马桶抹洗得光洁如新,一位前辈看到她工作中的犹豫,不声不响地洗了起来,当他把马桶洗好后,为了表明工作达标了,他从马桶中舀了一碗水喝了下去,野田圣子的心灵震动了,她从这碗水中看到了对待工作的态度,看到了什么是责任心,从此,她不止一次地喝过她洗过的马桶里的水,这种追求完美的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使她走了成功的人生之路。多年之后,重温这个故事,依然让人为野田圣子第一次喝下从马桶中舀出的水的勇气和信心而喝彩。有责任心的人不一定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但一定会尽力把责任内的事情办好,他所追求的是“无愧”二字,在家无愧于亲人,在外无愧于友人,在单位无愧于同仁,因此,他也能获得尊严。从道德的角度来说,责任心与个人的品行修养、道德水准有关,品行修养好、道德水准高的人责任心比品行修养差、道德水准低的人强,因为责任心总是与仁义、博爱、谦逊、忍辱、助人等紧密联系的;从执行力的角度来说,有没有责任心是一个人能不能干好工作的前提,责任心比个人的能力或文凭更重要,能力稍差或文凭不高的人,只要责任心强,就会逐渐胜任自己责任内的事情,像龟兔赛跑中胜出的乌龟,而责任心不强的人,哪怕能力再强或文凭再高,就会把责任内的事情办得一团糟,像龟兔赛跑中失败的兔子,因为没有责任心的人做事总是被动应付,而有责任心的人做事总是积极主动。

有人说,员工的责任心,是企业的防火墙,员工责任心的强弱,关系企业的生死存亡。是的,员工责任心差的企业,其工作氛围必定懒散、怠慢,缺乏向上的动力,执行力就弱,责任内的事应做100,他可能只做97或98,这样的企业不是死于产品质量下降就是死于事故不断,而员工责任心强的企业,其工作氛围必定敬业、严谨,充满向上的动力,执行力就高,责任内的事应做100,他一定不会只做99,而是精益求精地做得更好,这样的企业一定生于过硬的产品质量、一定生于朝气蓬勃的企业精神。而对于企业来说,有责任心的员工永远不嫌多,某公司要裁员,下岗的名单公布了,规定一个月后离岗,同是内勤的小李和小张榜上有名,见榜后,小张心中憋气,一个月中破管子破甩,该干的事也不干,而小李在难过了一夜之后,依然认认真真地履行本岗的工作职责,一个月过去了,小李意外地留了下来,科长宣布了公司留下小李的理由:“像这样有责任心的员工公司永远不嫌多!”

在基层建行,员工整天与客户打交道、与钱接触,每天重复着程序化的工作流程,时间一长,难免产生懒性,滋生消极应付的情绪,工作责任心就下降了,以至工作无法按时完成或是错过营销机会。因此,建立行之有效的责任考核机制,经常进行责任心教育,让员工明白自己应承担的责任,让员工认知到责任心在日常工作的意义,养成一丝不苟的工作习惯,是很有必要的。其实,基层行员工的责任心更多体现在日常工作的一些“小”事中,如客户丢下的一个烟头,桌子上的一声电话铃,客户的一个咨询,进账单上的一个小数点等等,但工作无小事,一个“0”的增减就是十倍的差距,正如警言所说“我的微小疏忽,可能给客户带来很大麻烦;我的微小失误,可能给建行带来巨大损失;贪欲、失德、腐败必然给自己、亲人和建行带来耻辱”。1967年8月23日,科马洛夫驾驶“联盟一号”宇宙飞船完成任务之后准备返航,却发现降落伞无法打开,飞船因无法减速而爆炸,科马洛夫牺牲,事后查明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就是地勤人员责任心不强,忽略了一个小数点,印证了“道钉虽小、足以倾覆一列火车,星火虽微、足以毁掉一片森林”的道理。

另一方面,责任心也需要我们有敢于承担任务、不怕困难的精神,罗文中尉是《致加西亚的信》中的主人翁,他没有杰出的才能,但他有高度的责任心,他勇敢地接受任务,没有讨价还价,马上行动,积极去完成,这种责任心正是《致加西亚的信》成为美国西点军校必读文章的原因,这点也正是我们每一个人要学习的。

只有大家的责任心增加了,执行力才能提高,各项业务才能长足发展,支行的明天才更美好。就我个人而言,增强责任心、提高执行力还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保持对支行的爱心。支行虽然因地理位置的原因,有的业务开展暂时有点难度,相比而言大家的工资收入偏低,但支行有一个好班子,有一群好同事,这一切都值得我珍惜,保持一颗爱行之心,用爱心激发自己的责任心。

二是保持向上的敬业心。认清自己的岗位职责,保持一颗敬业心,脚踏实地干本职工作,不给领导和同事添麻烦。

三是保持澹泊的平常心。平凡的工作,最需要的就是澹泊,面对每天太阳的起起落落,要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已悲,不让眼前的得失影响工作的心情。

四是保持承担责任的勇气之心。“人非尧舜,谁能尽善。”对于工作中的过失,不推诿,不回避,闻过必改,以提高日后的执行力。

工作就是责任心得体会范文【第四篇】

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中学作为市预防艾滋病教育试点学校,为进一步宣传和普及预防艾滋病的相关知识,提高全体师生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消除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营造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今年的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共担防艾责任,共享健康权利,共建健康中国”。近期,学校开展了预防艾滋病系列教育活动。

_月_日下午,学校组织各班级开展了以“共担防艾责任,共享健康权利”为主题班会活动。学校安排了心理教师温倩艺制作课件,由班主任在班会课上进行讲授。课件通过丰富的图片、详实的文字说明,系统地介绍了艾滋病的起源发展、感染症状、传播途径、如何正确对待艾滋病人、如何接受健康的性教育、如何远离艾滋、健康生活等等相关的知识。学生们认真听讲,对艾滋病这一世纪绝症有了系统的认识和了解,懂得了如何正确预防艾滋病,如何与艾滋病患者和谐相处。

课后,学校利用《初中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测试题》,组织全校师生对学习预防艾滋病知识情况进行了检测,经过统计,师生知晓率达100%。

除此之处,该校还开展了预防艾滋病知识专题讲座进校园活动,特聘请三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何见雄医生为师生作预防艾滋病知识专题讲座;利用小册子、校园宣传栏宣传“防艾”知识;利用广播、晨会时间宣讲关于预防艾滋病知识;组织学生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手抄报评比等活动。

通过开展系列预防艾滋病教育宣传活动,师生们更加清楚地了解了艾滋病传播途径,在日常生活中与艾滋病患者共同进餐、握手、拥抱并不会感染上病毒,同时也懂得了如何与艾滋病患者相处,艾滋病患者与我们同样生活在这片蓝天下,同样有着与人交流,正常生活的权力,也同样有着想要拥有朋友获得快乐的美好愿望,因此我们不仅不该孤立他们,而且还要以一种健康正直的心态去和他们相处,更多地去关爱他们。

本次预防艾滋病教育系列活动,营造了一个让学生进一步了解艾滋、认识艾滋的平台,树立了共担防艾责任,共享健康权利,共建健康中国的意识,提高了全校师生预防艾滋病的水平。

同学们,每年的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 昨天是第_个世界艾滋病,你们了解艾滋病吗?你们知道这种疾病对人类生存状态的影响吗?

艾滋病,是人类因为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后导致免疫缺陷,并发一系列机会性感染及肿瘤,严重者可导致死亡的一种疾病,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仅去年,全球就有210万青少年感染艾滋病毒;而我们广州,艾滋病感染者在全省排第1位,而且每年都以13%的速度增长。今年头10个月,广州全市新报告病例就达1148例。而在这些发病群体中,学生病例也从20__年的7例上升到去年的25例。九成新发病例都是经性传播的。最令艾滋病患者煎熬的,不是病痛的折磨,而是周遭的歧视和冷漠。

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分为三种1、血液传播:你的伤口接触到艾滋病人的血。2、性传播:在性接触过程中艾滋病毒会随体液相互传播。3、母婴传播:患有艾滋病的母亲将病传播给

胎儿。但是感染还需满足三个条件足够量的病毒、传播的媒介,也就是接触和时间。而汗液、唾液、泪水、尿液中含量极低,是不容易感染的。目前还没有发现唾液感染的案例。

艾滋病一旦感染,我们目前的医疗水平是无药可救的,但是只要我们洁身自好,科学预防,是完全可以避免患上艾滋病的。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做到以下两点: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要远离可导致性骚扰和性暴力的环境和场所,比如不要出入_、歌厅;晚上不要单独外出;休息时间在网吧、游戏厅等场所不能玩得太晚等。第二,不和他人共用牙刷、不共用电动剃须刀,不吸毒品,不纹身,不纹眉,不纹唇线和扎耳朵眼,不和别人共用针头和注射器。不到消毒不规范无营业执照的医疗机构和诊所拔牙治牙。

我们也要知道一般性的接触,比如握手,共同进餐,共用学习用品,公用电 话机,打喷嚏、咳嗽,蚊虫叮咬,游泳这些都不会感染爱滋病。

虽然艾滋病是我们的敌人,但是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仍然是我们的朋友。呼吁各界共同关心和帮助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呼吁更多人关爱、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

我们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他们,理解他们,关爱他们,,多一分了解,少一分恐惧;多一分关爱,少一分歧视,共抗艾滋,共担责任,共享未来!

工作就是责任心得体会范文【第五篇】

要缩短"说了"与"做了"的距离

缩短"说了"与"做了"的距离是一种完美的执行能力,有这样一个例子:东北有家大型国有企业因为经营不善导致破产,后来被日本一家财团收购。厂里的人都在翘首盼望日本人能带来什么先进的管理方法。

出乎意料的是,日本只派了几个人来,除了财务、管理、技术等要害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换成了日本人外其他的根本没动。制度没变,人没变,机器设备没变。日方就一个要求:把先前制定的制度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结果怎么样?不到一年,企业就扭亏为盈了。日本人的绝招是什么?执行力,无条件的执行力。我所匮乏的就是这种不折不扣的执行力,我常常在年初就给自己订今年的工作目标和计划,计划书看起来是即符合实际又富有挑战,可是往往到年底,我自己就会感叹:这一年感觉没有做什么,述职报告怎么写啊?原因出自哪里?就是自己"说了"与"做了"的距离还太远,只订立目标而没有行动或者说不能把每个目标实实在在的落实在每一个具体行动上。学了执行力,让我明白:有一个远大的目标是好事,但是这只能让你得30分,但是如果注重了执行力的强化,同样的人、同样的条件、同样的计划,可能会取得80分、90分的效果。

摒弃惰性,培养自己的自觉习惯

观念决定行为,行为形成习惯,而习惯左右着我们的成败。培训课上有句话让我深有感触:可怕的不是偷懒,而是找到了偷懒的理由。在工作中常有的状况就是:面对某项工作,反正也不着急要,我先拖着再说,等到了非做不可的地步再做就可以了。在日常的繁杂工作中,诚然,我们要学会分清楚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既对"重要和紧急"的事投入更多精力,作一个计划更要注重一次策划。然后再做那些"紧急但不重要"、"重要不紧急"和"不紧急也不重要"的事情。但是我们不可以让自己养护成拖拉办事的工作风格,找到了偷懒的理由,那么习惯就成了自然,这是一种消极的、不负责任的态度。积极的人是主动的改变者,在工作中面对任何工作把执行力变为自动自发自觉的行动,那么我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获得同事的认可领导的青睐。

不找借口找方法

培训课程中有句话说:坚强的人因为不找借口而坚强,懦弱的人因为找到了借口而懦弱。在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我因为没有经验做错了一些事情,受到了领导善意的批评,可是私下我自己还是觉得很委屈,我觉得自己不是没有做,只是没有经验啊,谁不都是从错到对,从没有经验到有经验,现在想想,我就是因为给自己找到了借口而逃避责任,我没有在做这个工作时找找方法,只是一味的找寻经验,认为一种负责,敬业的工作精神,一种诚实,主动的工作态度,一种完美,积极的执行能力。领导需要的正是具备这种精神的人;遇到问题总是想尽办法去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找借口。不找借口找方法强调的是每一位员工想尽办法去完成任何一项任务。其核心是敬业,责任,忠诚和服从。每一个人都会在生活,工作中找借口,每一个人在找到借口之后都会心安理得地认为:这件事与我无关。而更为可怕的是,一个人在去做了事而又半途而废时,就更冠冕堂皇地为自己解释:我已尽力而为,所以责任不在于我。

工作就是责任心得体会范文【第六篇】

为了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让每位员工树立起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公司按照集团党委的部署进行了有声有色的责任意识学习讨论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感想颇多,我充分认识到责任的重要性。

责任就其词义来讲,那就是分内应做的事,说某人有责任感,就是说他自觉地做好分内应做的事。责任意识是指人在头脑中始终有自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的想法或意愿。它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条件。

一个有责任心的人一定会努力、认真工作,听从安排,不会中途放弃,能主动处理好分内与分外相关工作,有人监督与无人监督都能主动承担责任而不推卸责任。如果一个人没有责任心,他即使有再大的能耐也做不出好的成绩来,可见责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作为一名公司的新员工,面临的是一种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必须坚守责任,不能逃避责任,当工作指派给自己时,不妨视之为一种机遇,采取积极的态度,主动承担起责任来,要始终把责任和自己的工作联系在一起,把自己溶入到工作中,把责任放到首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心竭力,做好每项工作。

但仅仅具有责任心是不够的,还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不断地通过学习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自身的能力素质,使自己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我的责任意识,也只有这样,才能把责任意识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工作就是责任心得体会范文【第七篇】

爱默生说:“责任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它是一种伟大的品格,在所有价值中它处于最高的位置。”责任就是对工作出色的完成,责任就是忘我的坚守,是人性的升华。

作为一名教师,我觉得首先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教师的责任就是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热爱每一个学生。当一个教师有了这种责任意识的时候,就会积极提高教学能力,开发课程资源、钻研教材;当一个教师有了这种责任意识的时候,再也不会抱怨什么负担,再也不会将上课当作一种应付的任务;当一个教师有了这种责任意识的时候,就再也不会无所事事。

其次,要关注细节,从一点一滴做起。责任不是停留在口头,而要在日常的点点滴滴中体现。教育是一个特殊的、复杂的、长期的过程,具有突发性。而且我们面对的又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人的思想、行为、学习等方面是不断在发生变化的,容不得我们疏忽。作为教师就要善于扑捉这些变化,及时的给予学生引导。

如:学生作业没做,同学之间发生争执,上课无精打采,做作业偷看答案,值日工作不认真等等我们都应尽责去弄清事情原由,并采取有效的方法去教育他们、引导他们。

最后,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一个有责任的教师应该是一个不断提高自己道德素养和专业水平的教师。事实上,只有责任与能力并有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教育理想,获得真正的成功。

让我们好好把握自己的人生,用自己的双手去打造自己的幸福,让我们为了自己的明天的生活而再努力一点吧,为自己的人生添上精彩的一笔,去积累更多的财富!其实幸福并不遥远,给我们幸福的人就在我们身边,工作本身就是美丽的,就是快乐的,生活本身也应该是美丽的,快乐的!让我们关注现在的每一刻,我们要学会一步一步的生活,因为每一步都是人生,当所有的脚步并在一起的时候就是整个人生了!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工作就意味着完成自己的份内事,然后心安理得地拿自己那份薪水。一个平凡人,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上班下班总是忙忙碌碌,似乎也找不到什么不平凡的业绩。过去,我也一直这样认为。可最近,我参加了20xx年长江引航中心全线调度员管理知识培训,思想受到了很大触动,对责任的理解也更深入了一层。无锡市委党校的教授运用一些生动形象的案例和寓言故事,说明了负责任不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核心。工作既是自己的谋生手段,也是个人对社会的一份责任。

负责的态度是敬业精神的核心,责任的有无直接决定事业的成败。我们每一个人都在生活中饰演不同的角色,无论一个人担任何种职务,做什么样的工作,都必须对他人负有责任,这是社会法则,是道德的规则,同时也是心灵准则。我们在工作中,就是要清醒、明确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发挥自己的能力。当遇到困难的时候,不是找借口,退缩,而是积极想办法去克服,并享受工作带来的乐趣、成绩给予的快乐。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并愿意承担起的时候,责任可以使人坚强,责任可以发挥自己的潜能、能力,责任可以改变对待工作的态度,而对待工作的态度,又决定你的工作成绩。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因为敢于负责,认真把关,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为此而得罪了一些人,特别是一些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人,从而失去了一些暂时的利益,但得到的是别人永久的尊重。这些同志虽然比别人多做了一些,但是得到的是更多的支持和拥护。而有一些人面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粗枝大叶,应付了事,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主要领导重视的、打招呼的快事快办,立竿见影;否则,就能拖就拖,敷衍了事,本来很简单的日常事务,却成了部门与部门间领导协调后才能得以解决的大事情。许多事因为人为设障,往往贻误了时机,影响了办结时限。这些现象虽然存在于个别人身上,但贻误着工作,影响着大局,损害着群体的利益,也破坏着党和政府的形象。

要勇于承担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放弃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时,就等于放弃了生活,也是将被生活所放弃。有些事情并不是需要很费力才能完成的。做与不做之间的差距就在于——责任。简单的说,按时上班准时开会等一些工作上的小事,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真正到的。违反单位制度,说到本质就是一种不负责的表现,首先是对自己单位和职业的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这也是最可怕的。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的人!责任承载着能力,一个充满责任感的人,才有机会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

永葆工作激情才能产生使命感和责任感。比尔·盖茨在19岁的时候决定了他的人生目标,要让每一个家庭的桌子上都是有一台电脑。他如果为了金钱而工作,他的动力不会持久。直到今天,他的财产已经多到花都花不完的程度,他还愿意拿出那么多的时间去工作,因为他有完成工作的使命感。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薪水,更重要的是体现自身的价值。爱默生曾经说:“责任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它是一种伟大的品格,在所有的价值中它处于最高的位置。”科尔顿说:“人生中只有一种追求,一种至高无上的追求——就是对责任的追求。”有人说,假如你非常热爱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非常讨厌工作,你的生活就是地狱。在每个人的生活中,有大部分时间是和工作联系在一起的。放弃了对社会的责任,就背弃了对自己所负使命的忠诚和信守。责任就是对工作出色的完成,责任就是忘我的坚守,责任更是人性的升华。

当你忠诚于事业而为之努力工作,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你会得到人们的尊敬。为责任而工作,就是主动争取做得更多;为责任而工作,就是全力以赴,满腔热情地做事;为责任而工作,就是为单位分担忧虑,给领导减轻压力,给上司以支持,给同事以帮助;为责任而工作,就是替他人着想,为服务对象着想,把自己最优异的工作成果奉献给客户;为责任而工作,就是展示你的才华,展示你的无私和无畏,展示你迷人的工作形象;为责任而工作,就是自动自发,最完美地履行你的职责,让努力成为了一种习惯。

让我们重新找回那份曾经有过的真诚与执着,真正树立起强烈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多一点责任,多一份理解,多一些热情,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干好本职工作,自觉维护好单位的对外形象。

工作就是责任心得体会范文【第八篇】

能力有大小,肯付出是关键。全力以赴胜过尽力而为,尽全力去做,是高度负责的具体表现。加强学习是转变观念,提高素质的基本前提。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形势,如果不抢先掌握新知识、新本领,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就不具备自身发展的条件和能力。因此,我们要时刻保持一种知识短缺感和本领恐慌感,把学习作为一种人生追求,一种精神境界,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不论处于工作生涯的哪个阶段,学习的脚步都不能停歇,因为只有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我的人,才能更好地把责任落实到位,才能不断力争上游。没有能力,就无责任而言,能力是基础。有能力,没有责任,成就不了大事,废人一个,责任是动力,是催化剂。可见,责任和能力是人才都必备的。

总之,无论在工作还是学习中,我们既要培养能力,更要培养自己的责任感,责任胜于能力,心态就是前提,把心态调整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成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责任让人坚强,责任让人勇敢,责任也让人知道关怀和理解。因为当我们对别人负有责任的同时,别人也在为我们承担责任。无论你所做的是什么样的工作,只要你能认真地、勇敢地担负起责任,你所做的就是有价值的,你就会获得尊重和敬意。有的责任担当起来很难,有的却很容易,无论难还是易,不在于工作的类别,而在于做事的人。只要你想、你愿意,你就会做得很好。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的人都是相依为命的,所有人共同努力,郑重地担当起自己的责任,才会有生活的宁静和美好。任何一个人懈怠了自己的责任,都会给别人带来不便和麻烦,甚至是生命的威胁。我们的家庭需要责任,因为责任让家庭充满爱。我们的社会需要责任。

工作就是责任心得体会范文【第九篇】

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后,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怎样做人和做什么人了。

孩童时代,我们的长辈总是教育我们要做一个诚实的人,要做一个懂得孝敬老人的人;现在我们长大了,我们坐在宽敞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我们在浩瀚的知识海洋里探求各种文化知识,为将来能够成为一名有知识的、有能力的人,我们在匡实基础;将来,我们都会长大的,无论我们做什么,努力做好它确是最为首要的。

细细想来,人的一生就是做什么样的人的一生,当我们决定做什么的时候,其实潜在的要求已经在影响我们的举动了,那就是责任二字。一个成功的人必然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记得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弗洛姆说过:责任并不是一种由外部强加在人身上的义务,而是我需要对我所关心的事件做出反应。我觉得这话很对,当我们准备要做什么的时候,当我们在做什么的时候,如果我们心不在焉,我们肯定做不好,甚至会半途而废,但是我们如果清楚自己的责任,明确目标后,我们一定会尽心尽力,千方百计做好的。

曾经看到一个故事,说一个汽车司机,一次行车中,他突然心脏病发作,在生命的最后片刻,他果断地把车停在路边,拉下手动刹车闸,打开车门,让乘客安全下车,将发动机熄灭。之后他永远地停止了呼吸。试想一下,如果他不那样做,后果会怎样?在转眼即逝的生命瞬间,他将他人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还要重要,这就是责任,这就是做人的准则。

细想自己,平时应贪玩将大好时光白白流失掉,事后回想又万般后悔;做作业经常马虎出错,到了订正的时候每每才说:呀,我怎么又粗心了?其实这就是做人不合格的表现。如果事事都是这样,我做人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们常常拜读一些伟人的名言,时时感叹伟人说得是那样的好,但是我们要知道,任何一个伟人的成功,都是建立在他的坚定的信念和永恒的责任心基础上的。反过来世界上伟人毕竟是少数,平凡的人随处可见,但是像上面说的司机那样,做有责任的凡人,那才是我们真正应该效仿的。

在这个世界上,最渺小的人与最伟大的人同样有一种责任,这是永远不变的真理。做人就要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这必是我们现在和将来为自己树立的做人的基本准则。

工作就是责任心得体会范文【第十篇】

(一)我国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承担主体的立法现状

关于车主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责任,存在太多的争论。《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此条确立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的侵权行为法中的适用。按照目前的通说,机动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害,无疑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

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终止施行,车主的垫付义务失去依据,这是否意味着车主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无须再承担任何责任?答案是否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主责任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不是忽略了这个问题,而是因为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较为复杂,在实践中需要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因此才未作出一刀切的规定,故而采用了“机动车一方”这样一个比较宽泛的用语。显然,“机动车一方”包括驾驶员和车主,甚至包括乘车人员(譬如车上人员与驾驶员争吵、车上人员发生打架致驾驶员未能专心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等情形),既未一概肯定由车主或驾驶员承担责任,也未排除车主或驾驶员承担责任,交由法官在个案中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再结合案件事实确定,以免产生因特别法作出硬性规定而排除了一般法律的适用,但又不合理的情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只解决了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责任分配,对于机动车一方内部及单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情况下的责任承担,则须根据民事法律和具体案情认定。侵权行为法的基本原则是自己责任原则,即每个人只应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侵权行为人要能够转移责任,或者他人必须替侵权行为人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均须有法律的规定。针对交通事故中驾驶员与车主的责任承担,驾驶员系交通事故的直接侵权行为人,如果没有其转移责任的法律规定,自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对于车主是否须为驾驶员的行为承担责任,则须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审查车主对交通事故发生是否有过错以及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的关系,确定其相应的责任,简单的一概令车主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或不承担责任,都是不公平的。

(二)、无过错责任产生的社会和法理基础

1、无过错责任产生的社会基础

我们知道,从无过错责任产生的历史渊源来说,无过错责任之所以产生,是因为: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导致工业灾害频生、交通事故骤增、公害严重损害人们的生命健康以及产品缺陷经常导致消费者的严重损害。而且在现代工业事故中,基于工人过失或不可抗力的事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试图寻找一种较之传统过错责任原则更为严格的法律对策对受害人提供保护和救济。于是在实行过错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之后,进一步产生了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是从整个社会利益之均衡、不同社会群体力量之对比,以及寻求补偿以息事宁人的角度来体现民法的公平原则的,它反映了高度现代化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公平正义观,也带有社会法学的某种痕迹。无过错责任对于个别案件的适用可能有失公允,但它体现的.是整体的公平和正义。无过错责任其实就是一种危险责任,即因所从事的作业活动具有高度的危险而产生的责任。

2、无过错责任产生的法理基础

从危险责任的法理来说,侵权行为法中之所以产生危险责任这一归责原则是基于以下原因:

其一,风险开启理论。从事危险活动,或者占有、使用危险物品的人本身制造了对他人人身、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的危险,因此作为危险源的开启者,当然需要承担责任;

其二,风险控制与分散理论。从事危险活动或者占有、使用危险物品的人对于这些活动或物品的性质具有最为真切的认识,也最具有能力控制危险的现实化,因此作为危险的控制者,其应当承担责任。而且通过法定的强制责任保险以及商业保险,这些人完全有能力将风险加以分散;

其三,报偿理论。从事危险活动或者占有、使用危险物品的人从这一活动中获得了利益,基于享受利益者承担风险的原则,其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到交通事故中,一个人购买了一辆车,他就能够支配该车的运行,并从该车的运行中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可以多种形式体现,用于生产经营、出租可获取经济利益,自用则获得工作生活的便利,但拥有车辆的同时也为社会增添了一个合法的危险物,给社会带来潜在的危险,因此,作为车辆的保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危险责任。

从无过错责任产生的社会和法理基础可知,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负担以法定义务为依据,是一种“危险责任”,其责任主体应包括机动车的所有者和使用者。首先是汽车的所有人(车主),亦即保有人,一般情况下,车主对其车辆握有支配权,运营的利益归属也归车主;其次是车辆使用人,车辆使用人如果从驾驶车辆这一高度危险的活动中获得了便利或者运营利益,也应当成为承担危险责任的主体。作为雇员的机动车驾驶员,其从事高度危险作业所获得的只是谋生的工资,没有获得高风险作业下的高利益,虽车辆的具体操作是自己掌握,但运行支配受车主的控制,运行利益归属车主,因此,法律规定雇员的责任由雇主承担。

(三)我国司法实践对机动车保有人的判断标准

我国司法实践对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机动车保有人的判断标准明确采取了运行支配说与运行利益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答复“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法理基础在于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非自愿地丧失了对车辆的控制和支配,不具有运行支配权和运营利益,因而不承担责任,该答复未排除车辆在正常运营下车辆所有人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则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该复函基本上反向明确了车主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要承担责任,只是要确定谁是真正车主。负责起草该批复的杨永清法官对该批复的解读为:“根据危险责任思想和报偿责任理论来确定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具体操作就是通过‘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项标准加以把握。所谓运行支配通常是指,可以在事实上支配管领机动车之运行的地位。而所谓运行利益,一般认为是指因机动车运行而生的利益。换言之,某人是否属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要从其是否对该机动车的运行于事实上位于支配管理的地位和是否从机动车的运行中获得了利益两个方面加以判明。进一步说,某人是否是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以该人与机动车之间是否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关联性加以确定。”

(四)、车主承担责任的类型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理论,按照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说,车主承担责任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自己责任: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

2、雇主责任: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之间的责任承担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予以确定。

3、连带责任: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车主责任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予以确定。

4、不承担责任:①因被盗、被抢等车主意志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进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②如果名义车主提供了充分证据证实车辆确已实际移转,且名义车主自身没有过错,真正车主也承认其车主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可不承担责任。

5、在一定范围内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租赁等经济利益关系,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则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6、补偿责任:车辆被借用,车主从车辆的使用中不获取经济利益,对交通事故中的发生也没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第123条及公平原则确定车主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考虑应确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能够得到适当补偿。

对于上述分类中的自己责任、雇主责任、连带责任和不承担责任,已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应没有争议。司法实践存在较大争议的是出租车辆与出借车辆两种情形下的责任承担。

(五)正确区分以营利为目的的车辆出租与纯友情的车辆出借,合理划分车主责任承担。

确定车主在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中应承担何种责任及数额,应区分以营利为目的的出租车辆行为与不具有营利目的的纯粹的友情借用车辆行为。

1、以营利为目的车辆出租的车主责任

车辆所有人将其车辆投入以营利为目的的出租经营,显然属于从事高度危险作业,具有典型的运营经济利益,表面上看,出租人将车辆出租给租用人后,就丧失了对出租车辆的控制和支配,让其承担责任似有不公,其实不然。车辆的所有人对出租车辆负有维修保养,确保车辆保持适于运营的良好状态的义务;对租用人负有谨慎审查,确保将车辆出租给驾驶技术熟练的驾驶员,以尽可能降低交通事故发生风险的义务。而实际上,车辆出租人为追求营利目的,对车辆租用人的审查仅限于表面形式审查,只审查有无驾驶证,对租用人的驾驶技术熟练程度无法审查,更无法对出租车辆的转借转租进行控制,无疑大大增加了汽车这种合法的危险物对社会可能造成损害的风险。车辆所有人失去对出租车辆的控制和支配是由于自身追求营利目的的主观故意行为,与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非自愿地丧失了对车辆的控制和支配完全不同,车辆出租人对因追求营利目的而主动放弃约定时间内车辆支配权并由此造成的事故潜在危险应承担无过错的危险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被盗车辆案批复及连环购车案复函两案中的亦反向确定了车主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至于出租车辆的车主应承担责任的限额,一概让车主承担连带责任是不合理的,这样会扼杀了整个租车行业的发展,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但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这会造成出租车辆的车主只享受从事汽车营运这种高度危险作业所带来的利润,而不需承担从事高度危险作业所带来的风险,助长唯利是图,降低或省去采取措施防范高危作业事故发生的投入,加大整个社会的交通公共安全隐患,也不符合《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让出租车辆的车主承担无过错责任,也并不是要将车主置于清家荡产的地步,而是为了促进出租车辆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为弥补或减轻车辆运营高危作业给第三者或车上人员造成损害的风险,同时也降低和分散车主经营车辆出租的风险,车主可通过积极、主动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险来降低和化解车辆运营风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第三人的损害,可通过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来获得赔偿,对于本车上人员所造成的损害,可通过投保车上人员险来获得赔偿,亦即从事车辆出租运营的车主,由于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加大,比纯粹个人使用的私家车主应当负有更多的投保义务,除投保交强险外,还应当投保适当金额的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险,以增强自己的偿还能力,负起与通过高度危险作业获取运营利益相对称的社会义务。此种加重的义务虽然法律尚未作出规定,但法院可以通过个案的判决逐步引导确立某些社会关系的建立所应遵循的公平的行业规则,分散不确定的交通事故可能给特定的受害人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或难以弥补的损失的风险,而车辆出租人为承担此投保义务增加的费用则可通过整个车辆出租行业的普遍适当增加租车费用转嫁给车辆承租人,其实质仍为出租人代承租人投保。对于因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保险公司有合理理由拒付保险赔偿的,出租车辆的车主仍应当在与交强险、三者险或车上人员险相适应的限额内与使用人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不得以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而免责,以促使车主在从事车辆出租运营中尽到最大谨慎注意义务,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此亦即法律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无过错责任之立法初衷。出租的车辆在交通事故中也可能受到损坏甚至报废,或许有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再让车主承担对第三人或车上人员的无过错责任有失公允,其实是合理的。因为车主的财产损失与第三人或车上人员的生命健康权损害是不可相比的,车辆财产的损失可以通过保险获得赔偿或向事故责任人索赔,即使在向保险公司或事故责任人索赔受阻的情形下,也可通过先前或以后的车辆租赁收入得到补偿而修复,但第三人或车上人员的生命却是无法挽回的,即使受伤者通过治疗身体得到康复,其所受到的心灵创伤也是难以抚平的。

2、纯粹友情行为出借车辆的车主责任

对于纯粹因友情行为而借出车辆的车主,由于现在一般的私用家庭轿车已非高消费产品,已有较大的普及面,并有逐渐发展成为日常交通工具的趋势,亲友、同事之间一时之需借用车辆成为可能,但私家车车主一般均不太情愿借出,只是碍于情面、维系友情而借用,而且绝大多数私家车的车主在将车辆借给朋友使用时,都会尽到非常谨慎的注意义务,具有不良嗜好或驾驶技术生疏的借用人一般会受到朋友的婉拒,友情借用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相对要低得多,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要小得多。如果因友情借用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对车主课以较重的损害赔偿义务,无异于禁止友情借用行为,这将导致社会人际关系的冷漠,妨碍同事之间、亲友之间关系的正常交往,有悖于人情常理,因此,不应当对友情借用车辆行为课以较重的赔偿义务。但友情借用行为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毕竟这个合法的危险物是车主的,而且车主保有车辆获得了生活与工作的便利,不承担责任与《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精神不符,而且也会导致车主对自己支配的合法危险物不能尽到最大的谨慎注意义务。

友情借用车辆情形下车主的赔偿责任,应较以营利为目的出租车辆的车主责任要轻得多,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之外,还应适用公平原则,其性质应为补偿责任而非赔偿责任,因车主相对于受害人而言应具有一定的经济承担能力。赔偿限额在车主已投保交强险和车上人员险的情况下,仅应以保险金承担赔偿责任,在因使用人的原因致保险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拒赔的情况下,车主承担的责任不应超过车上人员险可获得赔偿的一半。

参考文献:

1、中国法院网《试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问题》任卫利周瑞生

2、中国法院网《新交法在当前审判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高海鹏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精神解析张新宝

4、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之研究(程啸)

5、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及其立法应然状态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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