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范文(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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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一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于措施落实
今年2月在全州检察长会议上,薛献斌检察长在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06年要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4月下旬,高检院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出统一部署后,州院和各基层院及时召开了党组会,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罗干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
讲话及上级院、州委政法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统一思想,明确意义、任务和目标。然后制定教育活动方案,为加强对教育活动的领导,州院还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薛献斌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召贵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从政治部、办公室、纪检监督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班子,为加强对县市院开展该项活动的指导,每位院领导均挂点一个县(市)院,加强督办、指导和检查。并召开干警大会对该项活动进行了全面的部署。7月28日,根据州委政法委的要求,州院召开大会,对该项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接着组织干警进行集中培训。目前,正在进行清理思想和查摆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狠抓学习培训,着眼于理论武装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针对性强,贴近检察人员思想和工作实际,是一次正本清源的理论武装和正面教育,内容具体,内涵丰富,要求明确,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大课题。为此,全州检察机关对怎样搞好这次学习作了精心安排。
一是组织中心组学习。4月初,全国性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尚未开始,州院党组就根据高检院的要求,决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并于4月6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问题,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田智慧同志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中心发言。8月22日,州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时,再次组织院领导、副处级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围绕怎样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展开讨论,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召贵作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的中心发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林海作了题为“坚持依法治国、强化法律监督”的中心发言,与会的其它同志也踊跃发言。
二是组织集中培训。为全州检察人员发放了中央政法委编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和高检院编辑印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学习教材》,并安排检察人员自学。要求每个检察人员读懂、弄通、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及精神实质。6月份州院派出州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田智慧同志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法治理念教育培训,7月上旬又安排张召贵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田智慧、宣传科副科长王岸参加全州政法系统法治理念教育培训。州院检察长薛献斌亲自为全州政法系统法治理念教育培训班人员作题为“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的辅导讲座。7月31日至8月4日,州院机关全体干警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通读教材和观看中央政法委录制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讲座光盘,全院92名干警除因公外出请假人员外,其余人员自始自终参加了学习,参学率达到85以上,州院还将对因故未能参加学习的人员专门安排补课。集中培训学习期间,广大干警积极做笔记,写心得,共收到学习心得体会文章80篇,办学习心得专栏二期。各县市院也采取不同形式组织干警进行学习培训。
三是开展讨论和征文活动。5月下旬州院下发《关于开展规范检察活动与文明执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讨论和征文活动》的通知。截止目前,州院共收到县市院报送的论文18篇。与此同时,州院领导深入县市院进行督促检查,具体指导,政治部主任田智慧在检查中还为古丈县院全体干警上了一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辅导课。州院还在湘西检察网开辟专栏,开展网上心得交流及征文选登。
四是学习正面典型。组织干警观看电影《生死牛玉儒》和《守望公正——第六届中国十杰检察官访谈录》特别节目,使广大检察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配合这次教育,州院还利用凤凰县院被高检院记集体一等功之契机,树立身边正面典型,在全州检察机关广泛开展向凤凰县院学习活动。继州院作出向凤凰县院学习决定之后,6月中旬,州委政法委也作出了《关于开展向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州政法部门向凤凰县院学习。为学赶先进,查找差距,有效整改,龙山、永顺县院还组织该院中层以上骨干专程到凤凰县院现场学习取经。好范文版权所有
三、理清执法思想,着重于整改问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旨在提高认识,端正理念,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实际工作。为此,全州检察机关在教育活动中,注重统筹兼顾,搞好“三个结合”,着重在求真、求实上下功夫。
一是注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广大检察人员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相结合。坚持从执法思想和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和执法作风上找差距,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与干警的执法实践相结合,把提高思想觉悟和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串于检察人员日常的学习、生活、工作中去,变为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为进一步增强我州检察人员的法治理念,强化执法质量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现象和对检察职业和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州院制订了《湘西自治州检察人员职业行为规范》,编发了《湘西检察人员
职业行为规范手册》和《湘西检察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手册》,下发了《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还将职业行为规范手册寄送300多名州人在代表,请他们加强对全州检察人员职业行为的监督,以此使每位检察人员真正做到遵守职业行为不动摇,执行职业行为规范不走样,切实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整体提高。同时,州院成立督查室,负责对全州检察机关执行检察人员职业行为规范、检风检纪和案件质量及执行《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的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督查室按照今年省院颁发的“执法质量考评办法”的考评标准,对去年10月26日以来至今年6月30日已办结的各类案件进行了抽查,共检查各类案件315件,其中侦查监督81件、公诉202件、自侦3件、民行8件、控申2件、技术18件、监所1件。此外,州院督查室对全州检察机关扣押、冻结款物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为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质量。8月上旬在全州检察长座谈会上,针对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和审计机关对检察机关经费管理提出的意见及建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
二是注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警观看党章教育讲座录相,并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八荣八耻”荣辱观教育。如在6月30日州院为深化该项活动,特此请来州委讲师团姚主任为州院机关干警上了一堂检察人员如何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的辅导课。今年5月州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州检察人员熟记、熟背公民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检察官职业道德、“八荣八耻”的内容。通过开展两项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八荣八耻”荣辱观,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好范文版权所有
三是注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深化教育活动与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更好的落实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围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做文章,用正确理念确保各项检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今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加大了反腐败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工作的力度。到9月份为止,全州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案件39件/43人,与去年同期28件35人相比,件数增加,人数增加,其中大案13件13人。立案查处渎职犯罪案件11件1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和人数分别增加。在省院公布的今年元至6月全省基层院反贪工作排名中,我州有4个基层院名列前茅。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州检察机关全力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立案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9件10人,形成了一定的声势。取得了专项工作阶段性成效。同时,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性。全州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45件165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和,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55件1132人,此外,控告申诉部门认真接待群众来访,注意信访动态,办理控告、举报案件343件,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工作制度,仅检察长参与接待来访就有44人次,及时排查了不稳定因素,化解社会矛盾。民行部门,加强了对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26件。特别是州院提请抗诉的吉首市农机局被诉环境污染一案,抗诉意见被高检院采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抗诉,这是我州首例被高检院采纳的民行抗诉案件。总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以来,有效地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开展,使检察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二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
主要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 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内涵;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内涵;党的领导理念的基本内涵;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思想的统一体,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相结合的产物。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治国的理念、执法为民的理念、公平正义的理念、服务大局的理念和党的领导的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之间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协调一致。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征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五项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意志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
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需要准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合法率的特权。 (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法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2、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法律权威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维护法律权威,必须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必须首先维护宪法权威;维护法律权威,必须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3.严格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重要标准.1.职权由法定.职权法定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重要标准。
(1)职权由法定。职权法定是法治的重要原则,也是严格执法的合法性基础。职权法定原则要求执法机关的权力必须由法律具体而明确授予,执法机关必须严格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履行职责。
(2)有权必有责,即权利义务相一致。有权必有责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行使权力要对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负责;二是被法律赋予了权力而不去行使或者行使不到位,就是不尽职、不作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用权受监督。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是一切法治社会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执法机关的权力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整个行使过程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和制约。 (4)违法受追究。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权威与尊严的重要体现。只有执法者的违法行为都毫无例外地依法受到追究和惩罚,才能给整个社会树立依法办事的良好示范。
三、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们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一切为了人民”,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
2、坚持“一切依靠人民”,要在公安工作中走群众路线。 3.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勤政守法、文明执法。 4.坚持清正廉洁的作风,甘当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内涵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公平正义理念在国家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合理合法。合理,是指权力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赋予该项权力的目的,案件与处理结果轻重相当,同样情形同样处理。合法是实现公平正义理念的形式要求,即执法者和社会成员的行为要依法进行。
2、平等对待。平等对待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具体要求。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要反对特权;二是禁止歧视。
3、及时高效。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提高时间效率;二是提高物质效率、降低经济消耗;三是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减少不合理制度的负面作用。
4、程序公正。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应当以实现实体公正为目标;二是必须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必须克服执法者的随意性。
五、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内涵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公安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政法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服务大局要求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观念,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服务大局就是要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政法工作服务大局的目标任务就是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
2、服务大局必须胸怀大局,立足本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要求政法工作者打牢服务大局的思想基础,围绕大局筹划部署工作,善于结合实际,创造地开展工作;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强化法律调节和服务,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关系协调;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
六、党的领导理念的基本内涵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政法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这是党的先进性和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历史地位决定的,也是政法工作肩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使命决定的。牢固树立党的领导观念,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党的领导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几个关系:(1)正确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自觉地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利益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2)正确认识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的关系,自觉地把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与严格执法有机结合起来。(3)正确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统一起来。
2、坚持党的领导要求政法工作者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要树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在各项政法工作中都必须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第一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述【第三篇】
第一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述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思想的统一体
(一)定义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
(二)本质特征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原则。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原则。
(三)必须坚持做到:
1、依法治国
2、执法为民
3、公平正义
4、服务大局
5、党的领导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的、先进的法治理念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新中国民主法制的实践为基础。
3、我国古代法律文化和西方法治文明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源泉。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意义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立法的思想前提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执法和司法的重要保障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守法的必要保证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律监督的科学指导
第二讲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
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1、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念的重大转变
2、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3、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二、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刻内涵
需要准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3、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
(二)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一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
二要特别注重维护宪法权威,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三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四要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三)严格依法办事
一是职权由法定
二是有权必有责
三是用权受监督
四是违法受追究
三、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一)提高法律素养
(二)坚持严格执法
(三)模范遵守法律
第三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一、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1、执法为民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的必然要求
2、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
3、执法为民是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二、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是执法为民的核心
1、一切为了人民
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时时处处替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2、一切依靠人民
一切依靠人民,集中体现在搞好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
3、尊重和保障人权
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也包括要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三、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一)勤政守法
勤政守法、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和最重要的途径是把法律规定贯彻落实好,把手中的权力正确行使好,把责任认真履行好。
(二)甘当公仆
我们应当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好自己的法定职责,自觉做人民的勤务员
(三)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1、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
2、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公允。
3、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自身的形象。
(四)清正廉洁
执法者是否清正廉洁,是为公执法还是为私执法的集中体现。
第一讲 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
一、公平正义是执法工作的生命线
1、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
2、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3、公平正义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
4、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领导干部、执法和司法人员的神圣职责
二、深刻理解公平正义理念的丰富内涵
(一)合法合理
(二)平等对待
一是反对特权。
二是禁止歧视
(三)及时高效
(四)程序公正
三、公平正义理念对执法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坚持秉公执法
一要出于公心,维护公益。
二要摒除邪恶,弘扬正气。
三要克服己欲,排除私利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摆正自己与他人、感情与法律的关系。四要态度公允,不偏不倚。
(二)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一要严把证据关。
二要严把法律关。
(三)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
(四)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
(五)坚持以公开促公正
第二讲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
一、服务大局是法治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
(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二)服务大局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和司法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
(三)服务大局是解决执法、司法实践中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
一是有的党政领导不能全面把握大局,只讲服务经济建设,忽视或不讲服务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二是有的把地方、部门的局部工作和利益置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整体利益之上,在执法活动中借口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设置执法“禁区”。
三是有的片面理解或割裂法治工作与大局的关系。
四是有的对服务大局与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存在模糊认识,甚至对立起来。
二、服务大局就是要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
(一)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二)保障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三)保障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四)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三、服务大局必须胸怀大局,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一)胸怀大局
一是夯实服务大局的思想基础。
二是善于围绕大局筹划部署工作。
三是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立足本职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是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三是强化法律调节和服务,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关系协调。
(三)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一是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
二是正确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
三是正确处理好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
第三讲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必须遵守的政治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二)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
二、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一)正确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首先,要认识到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其次,要认识到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第三,要认识到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
(二)正确认识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的关系。
第一,党的政策是法律的核心内容。
第二,法律是党通过国家政权贯彻党的政策的基本手段。
三、坚持党的领导要求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
(一)切实增强党的观念
(二)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三)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
(四)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作用
首先,要把各级党组(党委)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其次,要下大力气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好。
最后,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第一讲 人民主权
一、主权与人民主权的概念
(一)主权的含义
1、主权是国家具有的对内的最高权力和对外的独立地位。
2、主权的分类:国家主权与人民主权
国家主权主要表示国家作为一种国际法律主体在对外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在法律或道义上认同国家的独立与利益,同时负有不侵害他国的独立与利益的义务。
人民主权概念在国际法意义上也经常使用,但主要是为地区与民族的自决权提供合法性依据。
(二)人民主权及其相关概念
人民主权是指主权归属的主体只能是人民。
人民主权中的人民,是一个抽象的“群体”概念,是尽可能囊括一切具有该国家公民资格的人的全体。
二、人民主权与人民民主
(一)人民主权与人民民主的关系
1、人民是主权的主体,主权属于人民
2、人民主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当家作主和共产党执政的前提
(二)坚持人民主权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三)人民主权与人民民主的制度设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民主权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动员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人民主权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实现人民主权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实现人民主权
(四)人民主权与坚持党的领导
1、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政治保障
2、党坚持人民主权原则,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实现形式
三、人民主权与宪政
(一)宪政
1、含义:宪政主要是指依照宪法规定所产生的民主政治制度。
2、基本精神:
(1)国家奉行“人民主权”、“宪法至上”、“宪治政府”;
(2)国家权力分工与合作并力求确保效率;
(3)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自由与权利不容侵犯;
(4)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有序。
(二)社会主义宪政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3)坚持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4)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5)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6)坚持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
(三)社会主义宪政的主要作用
(1)保障国家权力秩序。
(2)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与保护。
(3)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
(4)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5)确定依法治国的根本原则。
四、人民主权的法治保障
(一)宪法对人民主权的保障
1、宪法开宗明义地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国体和政体
3、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立法对人民主权的保障
一是看其是否实行民主立法的制度
二是看其民主立法是否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三)执法与司法对人民主权的保障
(四)通过公民权利来实现对人民主权的保障
1、法治政府的丰富内涵:
一是内在规定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正当程序、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二是外在表现,有限政府(有限政府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政府不是全能的。在处理和理顺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关系上,政府既不能越俎代庖,也不能消极怠惰;其二,政府的职权是有限的,受法律法规限制和规定。)、服务政府、诚信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
在实际工作中,自己关于有限政府我有一点体会,在一次对汽车拆解市场的会议中,我们负责召集,企业几个股东对有些问题有争议,希望政府出面解决,领导指出这是你们经营方面的问题,只能由你们自己协调解决,我们是管你按照有关规定,把市场搞好。
2、公共服务的内容:
公共服务,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公共服务以合作为基础,强调政府的服务性,强调公民的权利。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模版【第四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一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
第一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本质属性
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
法治通常的理解就是法律之治,即通过法律治理国家;同时,法治又指通过法律使权利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 法治理念是对法治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以及根本保证等法治基本问题的集中概括和系统认识,是谋划法治战略的基准,是制定法律的指南,是实施法律的指导,也是理解并遵守法律的参照。各国的法治理念受制并决定于蹦过的社会性质、政治制度以及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条件,不同国家之间在法治理念上更是存在着根本性区别。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集中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五个方面的内涵,有机统一,相辅相成,各自从不同侧面系统的揭示出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原理,同时又完整的标绘出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图景。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属性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在法治实践中,坚定不移的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密切切合、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才会有可靠的政治保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才会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真正落实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要求;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才聚友鲜明的时代内涵,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也才能有可靠的法律保障。“三者有机统一”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中,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与灵魂。
2、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之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在实践层面上经一步体现为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之上。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就是要在法治的具体实践中,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自觉贯彻当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维护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就是要在法治的具体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全面维护、实现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实践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宪法法律之上,就是要把严格遵守宪法法律作为法治实践的基本要求,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执法和司法必须严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特权,在全社会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与司法的公信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聚友丰富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理论,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社会治理法治理念的依据,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法律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重要参照,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一定的借鉴。这些理论渊源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的科学性。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理论源脉。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等革命导师依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念,对于法律这一社会现象的系统认识和见解。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以及法作为上层建筑必须服务于经济基础的思想,正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依法治国、服务大局理念的理论渊源;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民主权和人民民主思想,以及人全和实现“每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思想,正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理念的理论基础;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关于执政党的领导地位的思想,也正是我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党的领导理念的重要理论依据。
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理论依据。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有关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理论,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行程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发展的目标、方向和路径,进一步推动和指导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和发展。在当代中国,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必然要求。
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法律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重要参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着唯物主义历史观,结合当代社会主义的实际情况,辨别吸收了我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法律思想中的一写有益因素,如“民为邦本”的思想,“法尚公平”、“法不阿贵”的思想,“治民无偿、唯以法治”的思想,“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思想,以及我国民间传统长期流行的“以和为贵”、“无颂是求”等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植根于本民族深厚的历史文化土壤,显示出鲜明的文化特色和民族特色。
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一定得借鉴。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是西方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论的借鉴,一方面在于审慎的参考西方法治理论中有关法制构建与运作的一般性原理,如人民主权论、基本人权论、权力制约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论、法律强制和权威论等理论,并更具中国国情对这些理论加以理解和诠释;另一方面体现在法学一级社会法学派等理论流派强调法律的社会利益,突出法律实际运用的社会功效等观点和和主张,深化对法治实践与外部社会联系的认识;同时,要正确辨识那些与资本主义过肩本质相联系的法治理论与法律思想,坚决摒弃和排拒“三权分立”、绝对化的“司法独立”一级机械教条的“法条主义”等理论与观念。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深厚的实践基础,这一基础赋予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大的生命力。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与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深刻把握。我国的社会性质、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自然资源条件、公民受教育程度以及地域特征、人口数量、良族及其分布状况等,构成了我国的基本国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足我国基本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