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园管理心得体会范文公园管理制度【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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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园管理心得体会公园管理制度【第一篇】
在中国农村,由于资源条件的限制和缺乏市场竞争的压力,村小学的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相对较低,常常成为教育落后和教育均衡的重要矛盾之一。如何改善农村村校的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使之与城市的优良教育资源接轨,一直是农村教育管理者的头痛难题。在我作为一名初级村校校长的过程中,我发现,村校管理制度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途径。本文将围绕着村校管理制度出发,阐述我眼中的“村校管理制度心得体会”。
村校管理制度是指在小学校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操作细则、职责的明确等一系列基本管理制度。其中,村校管理制度的核心要素包括管理思路、人员结构、机构设置、工作内容等。在管理思路方面,村校管理制度要有“以教师为主体,体制联动,学科齐全,教育全人”的管理思路;在人员结构方面,要合理组建学校的领导班子,力求机关中高层干部、基层管理干部和普通职工均衡配备,并要注重教师队伍建设,建立稳定的教师队伍;在机构设置方面,使机构设置精简、职责清晰;在工作内容方面,则要切实抓好“管理、质量、稳定、提升、文化、形象”六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第三段:我作为一名初级村校校长的亲身经验。
在竞聘上任初级村校校长的时候,我对村校管理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掌握,在实际工作中也贯彻了相关要素,积极开展工作。在管理思路方面,我实行“课程管理、素质教育、规范管理”的三位一体教育管理模式;在人员结构方面,我注重了协商领导,注重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在机构设置方面,我精简了机构设置,尽量避免了职责交叉的情况;在工作内容方面,我抓好了教学管理、质量提升等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村校管理制度的出台和实行,除了可以使教育工作更有条理、更有效率之外,也是农村教育目前发展的重要抓手,有助于使教育工作更加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对于落后的农村教育,实施村校管理制度也是一种思想改革、制度改革,也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农村教育发展潮流而进行的改革。
第五段:未来展望。
未来,我们应当在村校管理制度方面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村校管理制度,做到更加周全、更加细致、更加人性化。同时也应该以此为契机,持续推进农村教育的现代化,把社会的重视点倾斜到农村教育上,从而实现教育均衡的目标,使农村教育资源和城市教育资源趋于一致。
2024年公园管理心得体会公园管理制度【第二篇】
近年来,随着城乡差距的扩大,农村教育资源的匮乏问题越发突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提出了“村校联合”、“定向招生”、“教育扶贫”等政策,一系列措施被采取,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农村教育的管理模式。其中,村校管理制度被广泛推广和应用。在此,笔者结合自己的体验,谈谈在为期两年的任职期间,我是如何通过村校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了班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建设等方面的提升,以及在掠影村小学这所村校中所得的体会。
第二段:班子建设。
作为一名学校的校长,良好的团队建设是成功的关键。因此,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班子建设。首先,我注重与老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定期召开校务会议和教研会,倾听老师们的心声,共同商讨教育教学等重要事件。其次,我加强对老师的管理,建立起适应农村特点的考勤和绩效考核制度,督促老师的课堂教学效果。最后,我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使老师们养成追求真善美的优良习惯。
第三段: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我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选调优秀人才、继续教育、定向招聘和集体备课。其中,选调优秀人才,是我们村校所采取的重要措施,通过此种方法招贤纳士,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到学校工作,提升村校的整体教学水平。
第四段:教学质量建设。
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村校管理的核心问题。我们在教学质量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优化教学设施、购置教学用具、建立在线教育平台、开展辅导班等。此外,我们注重家校共育,积极开展家庭作业、趣味活动、夏令营等课外活动,为孩子们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五段:总结。
在笔者为期两年的担任校长的经历中,通过村校管理制度,我们成功地完成了班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质量建设等方面的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成果,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认可。相比于过去,我们的教学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孩子们的成绩也远远超过了以前。可以说,村校管理制度为我们提供了实现梦想的良好平台。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村校管理工作,继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造特色教育品牌,促进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2024年公园管理心得体会公园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营造一个舒适、宁静、安全的良好空间和休闲环境,提高和完善公园的日常安全管理,根据杭州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园实际情况,现我物业管理公司特制定本规则,请广大市民遵守和配合。
因公园处于小区中央,为减少对小区居民正常休息的影响,保障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本公园特实行定时对外开放管理。
对外开放时间:上午6:30――下午21:30。
1、严禁外来人员在公园游玩时进入私家居民住宅区域。
2、禁止在公园内大声喧哗、播放音箱。
3、严禁私自在公园湖内投放鱼类、钓鱼和捕捞水生动植物。
4、严禁在湖中游泳、洗澡和洗衣服等。
5、禁止在公园内放养家畜、宠物。
6、禁止在公园内搞赌博、迷信等一切违法活动。
7、禁止在公园内兜售物品、乞讨、堆放杂物、晾晒衣物、擅自张贴或设置标语、户外广告等有碍园容的.行为。
8、爱护绿化,严禁攀折花草树木和践踏观赏草坪。
9、请勿在凳、椅、亭、廊等处躺卧妨碍他人游憩。
10爱护公园内一切公共设施,严禁擅自攀登、移动、刻划、涂污或损坏围栏、亭廊、标牌等公园设施,造成损失的须予于赔偿。
11、除老、幼、病、残者使用的专用车辆外,其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园。经允许进入的车辆,应行驶和停放在不影响游览和安全的位置。
12、禁止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蒂、包装(盒)等废弃物。
13、严禁焚烧树叶、垃圾、倾倒废土废渣及其他有碍公园环境卫生的行为。
14、为保证儿童的安全,儿童进园游玩应有大人监护,儿童设施禁止成人玩乐。
2024年公园管理心得体会公园管理制度【第四篇】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者,必须与绿化办联系,报校领导审批同意,上报区绿化监察办批准。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
7、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8、不准污损园中绿化小品及建筑设施。
2024年公园管理心得体会公园管理制度【第五篇】
1、公开宣传资料:包括楼书、折页、户型单页、报价单、付款方式、宣传资料、宣传杂志等。该类资料销售主管管理,控制用量,保留一定的底线量,当资料用到保留底线时由申领,主管应随时检查摆放资料是否应增加。对于楼盘资料也应保留一份存档,以备查阅。
2、销售资料:包括《销售员签到表》、《客户登记表》、《客户登记总表》、《尾数纸》、《楼宇买卖确认书》、《变更通知单》、《入伙通知单》、《客户档案登记表》、《物业推荐表》、交款通知单、销控表等。该类资料由主管统一向部门内勤领用。管理及控制用量,与楼盘资料管理方向基本相同。
销售员对该类资料使用方法:。
客户登记表--销售员应详细填写每一项内容,并做好跟进记录。于当日填写《客户登记总表》,由主管存档并输入电脑。
物业推荐表--在向客户推荐物业时填写,计算必须核对是否正确后,才能交给客户,以免因此误导客户。
尾数纸--销售员需在上面注明补定时间,将客户联给客户,原件于当日上交主管。
认购书--销售员将客户联交给客户,复印一份自己保存,将原件于当日交主管。
购房须知--签订认购书后附送。
业主档案表、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必须附在尾数纸或认购书后同时上交。
成交卡--销售员每成交一套填写一份,附在认购书后同时上交。
缴款通知单--客户付款时,由销售员开具缴款通知单(一式二联),财务联交给财务,业务联交主管。
收款收据--收款收据一般由财务自行保管,特殊情况由现场主管负责管理。
变更通知单--变更房号、业主名、付款方式、折扣点、价格等都必须填写变更通知单(一式二联),销售主管签字后将财务联交给财务,把业务联附在认购书后存档。
买卖合同及按揭合同--详见公司规定。
入伙通知书--销售员在填写入伙通知书之前,应先核实业主是否付清款,签署买卖合同、按揭合同等。填写后,经财务审核签字,才能交给客户。
3、楼盘档案资料。
(1)已签定的'客户登记表、尾数纸、认购书、变更表、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客户档案:每日由主管审核并存档。
(2)客户付款情况表:每日由主管及时登录。
(3)合同登记情况表:由主管负责登记,客户领取时在登记表上签字。
(4)下月应收款清单及需签合同、办理按揭清单:由主管在月初与财务查核后制定,由主管及时通知业务员。
(5)客户投诉表、客户反映情况表:由客户自己填写或业务员指导客户填写,处理完毕后及时反馈客户,并交由主管存档,在《投诉情况统计表》上登记。
(6)业主函:寄送的业主函由协助主管执笔,寄送后原件存档。
(7)业务员签到及接待顺序表:由主管存档。
4、其他资料,包括楼盘相关文件(如预售证、建筑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公司文件(制度、条例等)、销售员档案(销售员的调查报告、总结等)、周边楼盘资料等。此类资料由分类存档管理,销售员查看后须放回原处,如出借需经过主管同意并登记,要如期归还。
2024年公园管理心得体会公园管理制度【第六篇】
第一条为加强公园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公园是指供公众游览、观赏、休憩,开展科普、文化及锻炼身体等活动,有较完善的设施及良好的生态环境的绿地和场所。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内的综合性公园和植物园、动物园、儿童乐园等专类公园。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公园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积极参与公园建设。
第五条市园林风景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公园主管部门);区属公园的管理工作由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区公园主管部门)负责,业务上接受市公园主管部门的指导。
各公园设立的公园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对在公园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公园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所有公园都应按照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编制公园规划,确定公园性质、规模、布局,划定公园用地范围和保护范围。
第八条市管辖公园的规划,由市公园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经市规划部门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区管辖公园的规划,由区公园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经市公园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同意后,由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经批准的公园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九条公园必须严格按照公园规划进行建设。
公园内的绿化及园林建筑小品的建设方案,由市公园主管部门审批;其它的建设项目及其设计方案,经市公园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审批。
公园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十条综合性公园内绿化面积应不低于陆地面积的80%,建筑面积不超过陆地面积的6%;专类公园按其设计规范要求确定绿化面积和建筑面积。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公园土地。
公园现有土地和纳入城市规划的公园用地,公园管理单位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确需改变使用性质的,须由市公园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和土地部门审核同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区管辖公园土地改变使用性质的,在报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前还需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第十二条公园内树木、花草及其他绿化设施,由公园管理单位依照《厦门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和管理,不得任意砍伐和破坏。
第十三条公园内供游览、休息的园林建筑物或构筑物,由公园管理单位加强维护,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四条公园内的古树名木、文物古迹,由公园管理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
第十五条公园内的水体应加强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水体倾倒垃圾或其他污染物,不得擅自围、填、堵或作其他改变。
第十六条公园管理单位在公园内应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加强卫生管理,保持优美、整洁的良好环境。
第十七条公园内各种游乐设施应按公园规划设置,其技术、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和游乐行业有关标准,建立检查保养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健全安全防范制度,预防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维持公园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公园管理单位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在公园内不得设置与公园性质无关的经营项目,已设置的应限期整治或搬迁。在公园保护范围内不得设置有污染的企业。
第二十条公园内设立商业、服务设施,应当服从公园规划布局要求,与公园景观相协调,并报经公园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在公园内举办展览、表演、游乐等活动,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外,应由公园管理单位报经公园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举办的活动应坚持健康、文明的原则,不得有损公园绿化和景观环境。
第二十二条驻在公园内的单位和人员应当遵守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公园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三条游客应当文明游园,爱护公园绿化和公园设施,遵守公园管理规定和社会公德。禁止下列行为:
(一)翻越围墙、擅自驾(骑)车进入公园;
(二)伤害动物、擅自垂钓;
(三)损害公园环境卫生;
(四)损坏公园设施;
(五)损毁公园内树木花草、采摘果实;
(六)擅自在公园内营火、宿营;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市公园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由市、区公园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公园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四)、(五)、(六)项规定的,由市、区公园主管部门按照《厦门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规定的其他行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八条公园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可由市、区公园主管部门处以5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公园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xxxx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2024年公园管理心得体会公园管理制度【第七篇】
为了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养护工人必须遵守公园各种规章制度,服从队长分配工作及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要按规定着装,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勤恳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每天的工作由队长安排,加班由队长统一安排,加班由队长根据实际需要提前做好加班计划,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法定节假日加班由队长做好加班审批表,经公司审批后执行。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养护工人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队长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由项目经理批准,队长及技术员请假,一律由项目经理批准,并上报公园管理所。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四、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内未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五、1个月内迟到、早退1次,扣10元工资,累计达2次者,扣发1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2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者,公司作开除处理。
六、旷工半天者,扣发1天的基本工资和当月的年终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2天的工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予以辞退。
八、如发现有游客破坏公园的花草树木及设施,应马上制止并报队长,由队长上报到公园管理所及保安部处理,不得与游客发生争执,更不许与游客发生打斗,否则作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九、养护工人按规定享受丧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项目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十一、养护工人的考勤情况,由队长负责记录,项目经理进行监督、检查,队长对养护工人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养护工人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2024年公园管理心得体会公园管理制度【第八篇】
2)引导顾客爱护各项设施,不损坏一草一木,做到自觉保护环境;。
3)控制园内不随意摆摊设点;。
4)控制园内活动噪音,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
1)六岁以下的儿童提示应有家长或者监护人的看护下游玩;。
2)引导游玩儿童不随意爬园内树木,建筑物或构筑物等;。
3)引导游玩儿童不使用与其年龄不适合的活动设备,以免受伤。
1)活动场地张贴有关器材的使用须知,提示顾客安全进行健身活动;。
2)球类运动、溜冰等运动控制在专门场地进行,以免滋扰其他顾客活动;。
3)引导顾客选择适宜的活动器材,在安全使用说明下锻炼;。
4)园内设施维修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
5)发现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武器及其他危险品的.行为,立即报警;。
6)园内不焚烧树枝树叶、垃圾及其他杂物。
1)卫生实行定员定岗,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考核;。
2)园内实行立体保洁制度,做到无生活垃圾、无石砾砖块,无粪便暴露,无鼠洞和蚊蝇滋生,无卫生死角。
5)园内健身设施、座椅、垃圾箱等表面每天至少清洗1次,园林建筑、标识牌、围栏等每天至少清洗1次;确保无污物残留及乱张贴、乱涂画。
8)确实做好除'四害'及防御工作,定期对全园进行2-4次药物喷杀,消毒。
2)园林建筑。构筑物与小品保持外形美观,如有饰面层剥离、实体破损,给予及时修复;。
4)健身器材场地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施的完好无损;一经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
1)衣着整齐、配证上岗;。
2)不擅离岗位,不串岗聊天;。
3)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不与顾客发生争吵,不出手殴打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