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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范文(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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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第一篇】

近日,上级领导大力开展了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的活动,为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作为一名基层交通民警,下面我就基层中队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公安机关对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积极回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机关最基本的履职要求和价值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以全面进步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增加规范化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确定因素,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题目。

二、规范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

三、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是促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的直接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警民关系是构成和谐社会的要素。当前,由于少数民警违法违纪或执法不当,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过度渲染,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导致部分群众对公安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古人说“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就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题目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以良好的业绩和形象取信于民,夯实公安工作群众基础。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第二篇】

为了进一步关注标准化管理年度活动,我于月召开了标准化管理年度活动研讨会,提出基于当前和长期,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年度活动。

一是把握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路。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年度活动标准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鉴于部分警察仍存在执法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行为混乱等影响执法信誉现象,执法思想、执法思想不正确是根本原因。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个警察明确权力、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为人民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真正实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动教育工作标准化管理年度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第三篇】

浅谈规范城建执法行为

今年来,县住建局结合的行政畅通工程,积极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一起共清理出行政权力清单932项,制定流程图101个,完成了行政权力规范化工作。从清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尽管近年来有关城建的法律法规更加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行为越来越规范,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如何规范城建执法行为,更是摆在我们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城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体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土与城建执法分离。当违法用地、违法建房同时出现时,由于国土部门和城建部门拆除违法用地、违法建房的法律执行条件不一,造成执法过程中你推我让现象,导致个人违法建房屡禁不止。二是责权分离。在乡镇违法建房管理执法中,乡镇没有执法权,虽然能够积极、主动、自觉参与违法建设的管理,但是乡镇缺编,工作人员少,没有专业队伍,加之受执法权所限,工作难以有效开展。而国土、城建认为乡镇应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先进行制止、停建和处理。导致违法建房蔓延。三是建管分离。由于规划行政审批、项目建设、建设管理分别由不同单位管理,造成建管脱节,当违法占地、违法建房发现时,违法违规已经既成事实,整改困难,拆除更难,导致土地少批多建、违反工程规划现象经常发生。

2、执法制度执行不严。表现在:一是由于建设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二是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部门或系统培训少,加之自身也不注意学习,使执法人员不能准确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三是个别执法人员以权代法,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四是由于监督政策不完善,考核体系不健全。尤其从体制、机制、制度上监督的不够完善,还未形成一套有效的执法监督、考核办法。

3、执法随意性过大。城建行政执法不规范,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一是法律法规运用不准确,执法随意性大,城建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条款,避重就轻,还存在城建行政执法行为个人化,存在以言代法的现象。部分城建监督管理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只是采用口头方式,督促整改,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关法律文书。二是以罚代管,以罚代停,以罚代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较为突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对城建执法的严肃性认识不够,行政执法治标不治本。三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普遍。对群众举报的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有些城建机构和城管监督管理人员互相推诿,没有及时查处;对于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施工、拒不整改施工安全隐患等违法行为,该罚的不罚,该执行的不执行。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对策与措施

城建部门是全面履行城市建设职能的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着力在加强管理、注重教育、制度建设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才能有效促进城建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1、整合资源,集中执法。变“分散管”为“集中管”,变“多头管”为“一家管”。对辖区内规划、群众缺房安臵的土地、工程审批手续在乡镇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审批,减少环节、方便群众、提高效率、节省时间、便于管理、有利执法。对辖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发现、报告、制止、调查、处理、拆除等集中组织、集中管理、集中处理,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声音对外、一个拳头出击、一支力量管理。把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行政执法有机结合起来,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在初始、源头就得到有效控制,减少群众经济损失,降低行政执法成本,缓解政府与群众的矛盾,促进行政执法有力、有序、有效。

2、加强教育,提高素质。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执法的水平和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一是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重点是以党的方针政策、建设规划法律法规、政策业务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使其懂业务、善管理,成为依法行政的行家里手。二是完善执法工作岗位责任制。对辖区管辖路段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并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在案件审理上实行“五把关”制度,即:执法人员把好检查登记关,中队长把好核实汇总关;法制科把好程序、文书复核关;大队长把好案卷审查关;案件审委会把好重大案件处理关。三是严格队伍管理,建立执法监督制度,提高执法的公信力。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便民、惠民”等为主题开展优秀执法队伍、提供优质服务等创建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广泛征求意见、聘请行风监督员,通过座谈、自查整改、严格考评奖惩等,在部门中形成人人争创先进典型的良好风尚。

3、健全机制,规范管理。

主要做好4方面:一是健全执法机制。要始终把城建执法工作当作关系部门形象的大事抓紧抓好。实行局“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了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对重大案件实行包案制度,同时,对涉及我局各类执法条目进行了梳理,将执法责任逐项落实到各科室负责人及具体执法人员,使每一条法律法规都有明确的执法主体。二是明确自由裁量标准。依据过罚相当原则,科学设定裁量标准。在法律的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将违法行为再细分成几个梯次,每个梯次制定相应的量罚标准,防止轻错重罚,重错轻罚,同案不同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应向社会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有关量罚标准。并实行三级核审,对自由裁量权使用进行制度约束,即由支队案件审理员、支队分管领导对一线调查案件进行初审,局法规处对送审的案件进行AB角复审,也就是由两位同志进行背对背审核,如意见不统一发回支队重审,意见统一报分管局长审批。最后,局案件审委会集体对送审案件讨论核审。做到层层把关,绝不搞一人说了算。杜绝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出于某种原因而作出的自由裁量权适用过当。三是规范执法程序。重点做好调查、论证、送达三个环节,做到调查充分、论证有力、送达过程合法。四是完善监督制度。一方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和依法赔偿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城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杜绝执法中存在的消极执法倾向,整顿城建执法秩序。另一方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建执法监督机制,使国家权力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新闻媒介的监督以及建设系统内部的监督、审计监督、上下级之间的监督均能全面、系统地制度化、明确化,使行政执法监督真正做到科学、有效,形成合力,发挥积极有效的监督作用。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第四篇】

检察机关是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政权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重大的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适应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落实检察职能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央政法委、高检院提出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通过学习结合本职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实现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为根本点。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司法的不公正,法治权威将无法维系,人权将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承担着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的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首先应当强化科学执法、民主执法、依法执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用公正执法,保障公平与正义;用严格执法,促进依法办案;用权威执法,增强人民群众的信赖。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不断增强执法透明度;坚持用法律、纪律和制度来规范检察权行使,防止执法随意性,要自觉树立“监督别人首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从自身做起,认真解决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等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打击、保护和服务职能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监督制约和配合的有机统一,以程序规范保证司法公正;坚持办案力度、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有机统一,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我们应当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认真贯彻好“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明确执法方向,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二是坚持和完善决定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规则、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与效率;三是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制度,重点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行执法监察工作机制,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四是深入学习检察业务理论,用个项理论来充实自己的头脑,时刻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自己的准则。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这次整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第五篇】

随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法律越来越成为社会有序活动的重要规范和有力保障。作为推动民主法治进程的公安机关,本身就是法律的实施执行机构,不仅要带头学法、自觉守法,更要正确用法、规范执法。

一、抓住观念更新这个先导,用正确的理念引导执法规范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和指南,决定是行动的方向。为此,该局始终把观念更新放在规范执法的首要位置,组织民警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进行思想解放大讨论、纪律作风整顿,不断纠正民警在思想观念上的偏差和误区。通过持续不断地思想教育,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不仅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也是人民群众和民主法治建设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时代要求,更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由之路,责任非常重大,丝毫不能放松。

二、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核心,用明晰的标准保障执法规范

从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主体职责入手,分岗、分级、分层设定执法职责、权限和责任,通过制度的完善,执法的每个环节均纳入实时的管理,各警种、各岗位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权限进一步明晰,程序进一步完善,从接处警、受案、立案到侦办、查处乃至案卷装订基本实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民警在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中逐渐养成了规范执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抓住执法监督这个关键,用严格的考核强化执法规范

始终把监督作为约束执法行为的最有效手段,将公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管理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在互联网公安门户网站、单位警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始终把考核作为保证执法规范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执法考评体系,明确执法行为标准、岗位标准、质量标准,分刑侦、治安、交巡警三个序列考核;始终把责任作为推进执法规范的核心,建立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执法责任体系,动真碰硬兑现奖惩,对各序列的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张榜公布,实行执法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四、抓住素质提升这个根本,用扎实的培训促进执法规范

执法主体的素质直接影响规范执法能力,是提高规范执法水平的根本。为此,我们把学法作为执法岗位职责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培训、强素质,其中,领导干部培训坚持不留情面,学法情况列入执法考核,与民警一样接受考核,不合格的同样予以通报、扣分,促进领导带头抓执法、带头抓学习提高;法制员培训坚持一个不漏,每个法制员每年到法制室跟班作业一次,跟班作业情况列入评先评优,对当年度没有参加跟班作业的法制员一律不得评为优秀法制员;执法末位培训坚持动真碰硬,每年组织四期执法末位民警培训班,连续两次参加末位培训的民警取消评先资格,促使学法成为民警的自觉行动;全警学法坚持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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