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专利申请书大全【汇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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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专利申请书大全【第一篇】
从本质上讲,发明和有创新性的论文没有什么区别。但发明的格式要求很具体,必须按照发明申请书要求的格式撰写,才符合要求,而论文在写作上比较随意。发明中的背景技术介绍和发明目的和论文的前言有很好对应关系,写作方法差别不大。差别最大的是发明的发明内容与实施例部分与论文的正文部分。这由下面所述的发明的内容就可以体现出来。
发明由哪几部分组成,各部分又是怎么撰写?
发明主要由发明名称、发明的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目的、发明内容、发明效果、附图说明、实施例和附图组成。下面我介绍几大关键部分的撰写方法和要点。
背景技术是介绍你要申请的发明专利有关的背景技术的现状和缺陷。最重要的是要将背景技术的缺陷指出来。由于背景技术存在缺陷,所以你要搞发明专利。发明目的就是指出你针对背景技术的缺陷准备干什么,要克服什么缺陷,达到什么技术效果。
发明内容这部分是发明的主要部分。这部分内容就是你为了达到发明目的'提出的完整技术方案。这部分必须要以文字方式描述你的技术方案。习惯写论文的人,写这部分就会不适应。如果写论文,把流程图先画出来,然后对流程图说明一下就行了。而发明专利不容许这样干。必须用文字方式完整说明技术方案,当然,必要的计算公式可以包括。但不能出现参考什么图之类的文字。发明效果这部分比较简单,指出你的发明专利有什么效果就行了。
实施例部分写实现你发明专利技术方案的方法。在这里可以结合各种设计图纸说明实施发明专利的方法。实施例最少写一个,也可以写两个、三个等。
如何写专利申请书大全【第二篇】
在申请专利时,一定要把自己的技术与他人的技术区分开来,并且还要告诉公众,哪部分是属于本人要保护的私有技术。
这就是我们申请专利的目的。
申请专利时,一定要把发明创造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但不能含糊,而且还要有前瞻性的发挥,否则那份来之不易的智慧财产就会因申请专利而受损失,甚至有可能把来之不易的发明白白送人。
发明人能够自己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是最理想的。
但是,绝大多数发明人没有非常深入地研究过专利理论,也没有丰富的文件撰写经验,很难写出有质量的专利文件。
有缺陷的专利在转让和维权时很可能遇到麻烦,甚至有可能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严格按照《专利法》规定的格式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是最起码的常识,无需赘述。
这里概括了几种写文件必须要掌握的技能,如果您都具备,那就可以大胆地自写专利申请文件了;如果您暂时还不具备这些能力,自写专利文件要慎重。
四 、熟练掌握说明书支持权利要求的各种方法;
六、要有很强的触类旁通能力,创作灵感要丰富,还要有很强的文字(描述技术特征)能力。
要撰写出高水平的专利申请文件,以上六种技能缺一不可,自写专利申请文件的发明朋友务必慎重,即使委托专利代理人也一定要和代理人有良好的配合。
由于掌握以上这六种技能需要很多年时间,一般的发明人似乎没必要花这些时间。
文件撰写经验不足的发明人申请专利时,请有经验的人帮忙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是明智的。
发明创造和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如同下棋,仅仅知道规则是不够的,会下棋的人很多,但水平高的人不多。
只有通过六种技能的综合发挥,才可能让我们的发明创造得到发挥,甚至能让那些创造性不明显的技术成为优秀的发明创造。
如何撰写专利权利要求书是每一个想自己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的人最为关切的一个问题。
因为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整个专利申请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请求保护他的发明创造及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一旦提交后,一般不允许扩大保护范围,实用新型专利通常还没有机会再作更改,而批准后,它即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撰写出1篇优质的权利要求书直接涉及申请人的利益,十分重要。
权利要求书的一般要求书可分为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两种。
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它包括全部的必要技术特征,其本身可以独立存在。
它的技术特征的集合是该专利的最大保护范围,第三人生产的产品只要不用到其中的任何一个技术特征所不构成专利侵权,因此在独立权利要求中切勿写入任何非必要的技术特征,否则将不构成侵权;同时,也切勿将权利要求(尤其是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书)写得较为宽广,使之其权利不稳定,易于被无效,新法修改后即更会遭遇公知技术抗辩。
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独立权利要求或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又含有若干新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必须依从于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在前的从属权利要求。
每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若干个从属权利要求。
有多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甩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编号时独立权利要求应排在前面,它的从属权利要求紧随排在后面。
(2)权利要求书的写法
1.独立权利要求分两部分撰写:一是前序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和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二是特征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是权利要求的核心内容,这部分应紧接前序部分,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用语与上文联接。
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共同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2.从属权利要求也分两个部分撰写:一是引用部分:写明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名称。
例如:“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二是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它是独立权利要求的补充,以及对引用部分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的限定。
也应当以“其特征是……”连接上文。
通常,从属权利要求书应尽可能从多方面角度来补充、完善该专利的技术特征。
3.权利要求书撰写中常见的错误
a.纯功能性的权利要求,这是初写者常出现的错误。
通常情况下,产品必须用结构型的技术特征来撰写权利要求,方法必须用步骤或条件式权利要求,不能采用功能或混合式,这种写法容易超出说明书范围,扩大了保护范围。
b.对一般的改进发明,没有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之分;实质是没有划清与现有技术的界限。
c. 使用了不准确、不明确的词汇。
如“等等”、“高”、“强”、“弱”、“性能好”、“一定厚度”等等。
d.在独立权利要求中,有多个前序部分和多个特征部分,这种情况是没有弄清撰写要求。
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只能有一个前序部分和一个特征部分。
e.从属权利要求中没有引用部分和特征部分,或者是其中引用部分的“引证”有错误。
f.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即在权利要求书中写的技术特征,在说明书中无相应的文字记载,或是没有清楚、完整的说明。
4.撰写好权利要求书的一般技巧
a.详细分析发明或实用新型。
先是把技术解决方案和全部技术特征分析透,分析内容包括是属于产品发明还是方法发明,对实用新型只能是产品发明,确定技术领域,研究技术方案,分析技术特征。
b.做好检索或查新工作,特别是申请发明专利一定要查新,查是否已存在同样发明创造。
c.从产品本身的技术中认真研究,运用研发人员的思路尽可能多地找出特有的技术特征,分折比较后,将各个技术特征定位在不同的权利要求项中。
d.反复比较、酝酿不同的技术方案,从中删选出较佳的技术方案,同一发明可能写出不同的权利要求书。
多写几个方案有利于在反复比较过程中,确定一种正确合理的方案。
最后,相确定的权利要求书与写好的说明书相比较,仔细检查两者的关系,这一点对初写者尤为重要。
e.专利代理人最好有丰富的研发经历,才能在撰写专利权利要求书,将防御性权利要求或进攻性权利要求书等方面的申请策略做在撰写的权利要求书中,使该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权项难以被攻破,具有坚固的稳定性和较宽广的保护范围。
由于专利文件,尤其是权利要求书的撰写的技巧性很强,因此一项好的技术方案最好委托有研发思路的专利代理人帮助完成,否则,冒然地自己撰写专利文件,出错的可能性非常大;而发明人本人由于没有足够案例的磨炼,又有技术人员易存在 “庐山中难以看清庐山” 即先入为主的偏见。
因此,甚至花费了申请费、年费等费用,却免费向社会提供发明创意,丧失了该技术方案再申请专利的机会!
如何写专利申请书大全【第三篇】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3)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4)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5)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6)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7)发明专利是指对一种从创造活动中产生的对现有技术问题的崭新的解决方案所授予的专利。发明人对自己的发明可以依法向专利机关申请专利。因此,就需要填写发明专利申请书。填写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注意的问题有:申请发明专利,应当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摘要等文件,申请文件一式两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填写申请书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方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注明原文:本表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白纸填写,但必须与本表规格大小、质量相同,续写时,应当注明栏号;其他注意事项按照专利局的要求办理。
如何写专利申请书大全【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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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代表)___________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地址___________联系人姓名______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国籍或所在地国家____
邮政编码______地址___________联系人姓名_______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地址___________联系人姓名_______
专利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构 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机构代码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姓名______代理人证书号_______电话_______
分案申请 原案申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案申请日_______
要求优先 权声明在先申请国别在先申请日在先申请号 不丧失新颖性
宽限期声明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权利要求项数每份__项
说明书每份__项
说明书附图每份__项
实用新型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
申请文件清单________附加文件清单______专利局审批
1、 请求书___份每份__页
2、 权利要求书__份每份__页
3、说明书____份每份__页
4、说明书附图__份每份__页
5、说明书摘要__份每份__页
6、摘要附图___份每份__页
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收件人地址、姓名
如何写专利申请书大全【第五篇】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第l款和第2款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格式作了明确规定,下面是通常的撰写格式具体介绍。
独立权利要求通常采用两段式写法,即分为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必要时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
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干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即本发明所具有的,而未包含在最接近现有技术中的区别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的特征一起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并限定了其保护范围。
采用这种方式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既清楚地说明了本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的关系,又强调了其自身相对于现有技术做出改进的实质内容。
有必要说明,将独立权利要求分为两部分撰写并不影响其保护范围。
相反,与不划分两部分的独立权利要求相比,这种撰写方式具有如下诸多优点。
第一,有助于审查员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及其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关系(包括相同之处和区别特征,下同),从而有助于审查员对本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能尽早做出更准确的评判,因而能加快审查程序。
第二,便于公众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及其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关系,方便相关领域的公众决定是否采用此项专利技术,从而有利于专利许可贸易合同的签订及专利使用费的确定。
第三,便于公众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及其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关系,为那些与本专利技术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对手提供更多、更确切的信息,以便在授权后决定是否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第四,在一定程度上可使独立权利要求更为简明。
因为对于那些记载在前序部分、属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内容不必进行过于具体的说明。
正是由于上述几方面的优点,要求独立权利要求按两部分撰写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对于改进型的专利申请案,按两部分撰写能清楚划出本专利与现有技术之间的界限。
一、如何撰写专利申请书
如何撰写专利权利要求书是每一个想自己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的人最为关切的一个问题。
因为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整个专利申请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请求保护他的发明创造及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一旦提交后,一般不允许扩大保护范围,实用新型专利通常还没有机会再作更改,而批准后,它即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撰写出1篇优质的权利要求书直接涉及申请人的利益,十分重要。
权利要求书的.一般要求书可分为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两种。
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它包括全部的必要技术特征,其本身可以独立存在。
它的技术特征的集合是该专利的最大保护范围,第三人生产的产品只要不用到其中的任何一个技术特征所不构成专利侵权,因此在独立权利要求中切勿写入任何非必要的技术特征,否则将不构成侵权;同时,也切勿将权利要求(尤其是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书)写得较为宽广,使之其权利不稳定,易于被无效,新法修改后即更会遭遇公知技术抗辩。
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独立权利要求或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又含有若干新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必须依从于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在前的从属权利要求。
每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若干个从属权利要求。
有多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甩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编号时独立权利要求应排在前面,它的从属权利要求紧随排在后面。
(2)权利要求书的写法
1.独立权利要求分两部分撰写:一是前序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和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二是特征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是权利要求的核心内容,这部分应紧接前序部分,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用语与上文联接。
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共同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2.从属权利要求也分两个部分撰写:一是引用部分:写明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名称。
例如:“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二是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它是独立权利要求的补充,以及对引用部分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的限定。
也应当以“其特征是……”连接上文。
通常,从属权利要求书应尽可能从多方面角度来补充、完善该专利的技术特征。
3.权利要求书撰写中常见的错误
a.纯功能性的权利要求,这是初写者常出现的错误。
通常情况下,产品必须用结构型的技术特征来撰写权利要求,方法必须用步骤或条件式权利要求,不能采用功能或混合式,这种写法容易超出说明书范围,扩大了保护范围。
二、如何撰写高质量的专利申请
专利制度为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转提供了重要的规则。
按照这一规则,拥有专利是拥有市场主动权的前提,而拥有专利的关键不但在于专利的申请,更在于专利权的获得、有效的市场运作。
只有在申请阶段保证申请文件的质量,才能保证专利权的获得及其有效性,进一步保证市场运作的收益。
高质量申请文件的显著特性是:问题抓得准、内容清楚充实、权利要求有效、保护范围恰当。
实践证明,下述措施可能有助于保证申请文件的质量。
一、技术交底书应当具有最低公开内容和最低公开量
一般认为,技术交底书的最低公开内容最好能够足以指导代理人把握正确的撰写方向和重点。
因此,最低公开内容应当包括技术方案导引、本发明能够解决的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的说明、本发明之所以能够解决技术问题的推理,以及本发明具体实现需要的其他内容。
上述内容的核心是本发明能够解决的技术问题,但是如果不能合理地导引出与本发明最接近技术方案存在的问题,或者没有合理地说明本发明所能够解决技术问题的原因,都会影响代理人准确无误地把握撰写方向和重点。
尤其应当使代理人了解,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本发明实现涉及的问题还是本发明应用涉及的问题。
最低公开量,用以为代理人进一步挖掘技术内容提供基础。
为此,应当使代理人获知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的区别和本发明的完整内容,以明确需要进一步挖掘的区别特征。
尤其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果是装置,需要突出与解决问题有关的实体特征和关系特征;如果是方法,需要突出与解决问题有关的动作特征和限定特征,这样有利于以所述关系特征和动作特征为基础挖掘细化的技术内容,从而保证申请文件的准确和充实。
二、有利于文件撰写和技术交流的原则
匹配原则是文件撰写和技术交流的基础。
通常,申请人会按照技术交底书或审查指南的撰写要求提供技术资料。
但是,代理实践中发现,大部分的技术资料都有一定的缺陷,尤其在计算机、通信和电子领域中,申请人所提供的技术内容随意性很大。
例如,倾向于技术报告或者缺少实质性的技术描述等。
匹配原则,能够使所撰写的申请文件的各个部分以及各个部分内部更具逻辑性和相互支持,在和申请人进行技术交流时,能够帮助或提示代理人沿着正确的方向去挖掘进一步的技术内容。
三、申请文件的审核原则保证申请文件质量的审查环节设置在代理机构和申请人处。
审核的基本原则包括匹配原则、镶嵌原则和替换原则。
代理实践证明,所述三原则能够帮助审核者用最短的时间审核出最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涉及撰写内容是否清楚充实、权利要求是否有效,以及一些小逻辑错误,如概念混乱,前后不支持等。
例如,代理人在1篇防范网络免受攻击的方法的申请文件中指出下述现有技术的问题:“……上述方法只能对付比较原始的攻击,对于攻击者以数万/秒的速度发送攻击ip报文,同时随机改写ip报文中的源地址的攻击行为,则无法防范。
如何写专利申请书大全【第六篇】
1.审查人员及待办案件数量。
台湾地区“智慧财产局”负责发明专利审查的共有两个组,其中专利一组共有99人,包括4名“高级审查官”、26名“审查官”、58名“助理审查官”和11名“约聘审查委员”;审查二组共有172人,包括4名“高级审查官”、39名“审查官”、121名“助理审查官”和8名“约聘审查委员”。专利三组负责再审查工作,有4名“高级审查官”、33名“审查官”、4名“助理审查官”和20名“约聘审查委员”。
从近十年发明、新型和新式样专利申请数量和审结数量的统计数据来看,台湾地区专利审查案件积压数量逐年增加。造成该结果的原因主要有4个:一是申请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审查人员的数量却未能相应增加,目前审查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每年的审结案件数量小于申请量;二是近年来陆续采取核驳理由先行通知书、依申请专利范围逐项审查、审查结果附具检索报告以及扩大面询等提升审查品质的措施,加重了审查人员的负担;三是逐年缩减外聘兼职专利“审查委员”,使得其数量由原来的780名缩减至2007年的80名至今;四是随着科技的发展,专利申请日益复杂,相对增加了审查的困难程度。
2.清理积压案件的计划及预期效果。
为了解决案件积压问题,“智慧财产局”已经采取的措施有:一是增加审查人员的年结案量,2009年平均每人审结89件,2010年增加到105件,2011年则要求再增加到100件;二是引入撤回专利申请退费制度,以促使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从而减少待审案件的数量;三是采取专利规费逐项收费制度,以降低提出实质审查案件的数量和权利要求的项数;四是扩大参考其他地区的专利检索和审查结果,以减轻审查员的负担。将要采取的措施包括:一是运用100名研发人员进行检索;二是尽快补足“智慧财产局”空余的39名编制;三是增加外聘兼职“审查委员”进行检索;四是专案增聘170名5年固定任期的审查人员;五是辅导现有的财团法人承担专利分类检索业务。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预计达到以下目标:2011年结案量超过请求进行实质审查的案件数量;自2012年起,待办案件数量将大幅度减少;2014年前,待办案件将进一步减少到94746件,平均审查周期降到24个月。
台湾地区2010年有关专利的各项措施。
1.扩大发明专利加速审查范围。
2010年1月1日之前,台湾地区发明专利加速审查事由只有“其他地区对应申请案经其他地区专利局实质审查后核准”一项,自2010年1月1日起,发明专利加速审查的事由又增加了以下两项:一是其他地区对应申请案经美日欧专利局核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检索报告但尚未审定;二是为商业上实施所必要。根据台湾地区“智慧财产局”的统计数据,截止到2010年11月底,利用新增事由二的申请案共有128件,申请人大多是台湾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但事由一的申请案只有26件,其原因可能在于美日欧专利局核发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及检索报告对申请人不利。
2.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改为逐项收费。
在修改之前,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收费仅对说明书超过50页的情形进行收费,并规定说明书每增加50页加收500新台币。本次费改并没有改变原有的针对说明书页数增加的收费方式,而是增加了权利要求项数计费方式。修改之后,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收费将随着发明专利请求保护的权利要求项数的增加而增加,具体标准为:权利要求在10项以内者,每件申请为7000新台币;超过10项者,每项加收800新台币。根据台湾地区“智慧财产局”的统计,在新的实质审查收费方式实施之后,虽然请求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比例有所下降,但此项规费的收入却有所增加,并且权利要求的项数明显降低。
3.撤回发明专利申请案退还实质审查费。
该项措施的目的在于鼓励申请人撤回已无保护必要的发明专利申请,其具体措施为:在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在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前,申请人撤回申请并同时请求退还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的,可以退还全部的实质审查请求费;申请人于再审查阶段申请的,可以退还再审查申请费;对于主张台湾地区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自2010年1月1日起视为撤回的,申请人可以请求退还实质审查费。根据台湾地区“智慧财产局”的统计数据,2010年1~11月期间,发明专利申请撤回量总计为2639件。
4.依职权电话通知申请人补充修正。
依据台湾地区“专利法”第49条第2项的规定,申请人主动申请修正的,必须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15个月内进行的限制。为了便于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正,自2010年6月10日起,对于进入实质审查或者再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案,申请人只要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正意愿或者提出愿意依据其他地区授权的专利申请范围进行修正的意愿,“智慧财产局”可以通过电话通知申请人以其书面意见中的内容在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修改文本。并且,对于说明书或者说明书附图明显违反台湾地区“专利法”第26条第4项规定的,也可以一并电话通知。从实践来看,该项措施对于提出加速审查的申请人最为有利。
5.举发程序中通知专利权人答复更正。
2010年9月3日之前,对于专利权人在举发阶段的更正,如果准许则通知举发人补充理由,并同时抄送专利权人。对于不予准许的情形,并不先通知专利权人答复,而是径行在审定书中予以说明。2010年9月3日之后,为了给专利权人提供更加完整的程序保障,对于专利权人在举发程序中的更正不予允许的情形,将以通知书的方式说明不予准许的理由,并要求专利权人限期答复。通知以一次为原则,如果专利权人陈述的理由或者更正事项仍未克服通知书所指出的缺陷,则不再进一步通知。由于台湾地区“智慧财产法院”认为“智慧财产局”就专利权人的更正作出是否允许的决定将影响举发案的审查范围以及举发是否成立的结论,该认定已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应当为行政诉讼的对象。因此,“智慧财产局”目前正在讨论更正通知书如何撰写的问题,以防止出现被认定为终局行政处分的情形。
6.调整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报告制度。
同比对代码的连续请求项,将采取群组合并方式;对实用新型技术报告的封面予以精简。上述新举措预计在2011年施行。
此外,台湾地区还根据其自身产业的发展状况以及欧美日等专利局的收费标准,调整了发明、实用新型和新式样3种专利年费。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大幅度降低了实用新型专利第十年和新式样专利第十年以上的年费。并且,由于近年来台湾地区工业设计发展较快,为了进一步鼓励工业设计产业的发展,“智慧财产局”考虑2011年将继续下调新式样专利的年费。
台湾地区“专利程序审查基准”的修正。
2010年9月7日,台湾经济主管部门授权“智慧财产局”对修正的“程序审查基准”进行了公布,相关内容如下。
1.关于申请日的认定。
认定申请日需要具备以下要件:一是申请书有明确的申请人且有申请专利的意思表示;二是说明书(附图说明)、必要附图完整地记载了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三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四是新式样要有图。如果缺少上述任一要件,则以补正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时在申请书的申请人一栏中记载“容后补呈”,此后再补正申请人的,不影响申请日;申请时申请书中载明申请人为a,此后变更为b的,可以主张“误记”而更正申请人,不影响申请日。如果说明书已记载发明内容和要求保护的范围,附图说明已载明图,虽然有部分缺页,经申请人补正,不影响申请日;但是如果发明专利申请在申请时完全缺少附图,申请人请求补正的,则补正之日为申请日,或者申请人通过明确其为非必要附图保留申请日。
2.申请书未载明申请人的处理原则。
由于申请人确定后方取得申请日,所以未记载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的申请由于无法确认申请人和申请书中意思表示的主体,申请将不予受理,但在处分前补正的,以补正日为申请日。申请的申请人以首次提交的申请书为准,申请后申请人的变动应当依法办理申请权让与登记,而不能通过主张误记而变更。专利申请权为共有的,应由全体共有人提出申请。但是,如果申请是由部分申请人提出其在程序审查之前提交让与证明文件的,则申请权让与全体共有人且保持原申请日。上述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3.说明书部分缺页、附图部分缺漏处理原则。
自2010年9月7日起,对于说明书部分缺页、附图部分缺漏的情形,申请人要求补正的,以补正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人主张补正部分已记载在优先权文件中的,则以原申请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人答复不补正的,以原提交文件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人撤回全部补正文件的,也应当以原文件提交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人既没有答复也没有补正,则申请不予受理。
4.必要附图处理原则。
自2010年9月7日起,发明申请没有必要附图和非必要附图的区分,所有附图皆为必要附图。如果补正附图,则以补正之目为申请日;如果申请人主张其申请无需附图的,并申请不补正的,则保留申请日;如果申请人既不补正也不答复,则申请不予受理。
台湾地区新式样专利审查实务与发展。
台湾地区的新式样专利一直采取实质审查制度。就审查实务而言,台湾地区新式样专利的客体为物品的形状、花纹、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视觉上的创作,并要求其具有产业利用性、新颖性和创作性。但不同于其他一些采取外观设计专利实质审查制度的地区,台湾地区的“专利法”并不保护部分的外观设计。
在台湾行政主管部门于2009年12月3日通过并送请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中,涉及新式样专利的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新式样改为设计,以迎合台湾地区工业设计产业的需要并与国际接轨;二是扩展保护客体,将部分设计、电脑图像与图形化使用者界面及成组物品设计纳入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范围之内;三是修正申请制度和申请方式,将联合新式样改为衍生设计,将图说改为说明书和附图。
台湾地区专利师管理制度的发展。
自1953年7月18日通过“专利人规则”之后,历经五十个春秋,2003年3月19日才将其修改为“专利人管理规则”。2008年1月11日,台湾地区通过了“专利师法”,标志着其专利师管理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1.专利师资格的取得。
根据“专利师法”的规定,专利师资格的取得有考试及格和免试两个途径。其中,免试及格的人员可分为3类,一是律师、技师及会计师,二是具有公务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三是专利专责机关约聘专任专利审查的人员。3类人员都必须领有专利人证书,并且,对于第一类人员而言,还需要在2008年1月11日之前具名从事专利师业务1年以上;第二类人员需要曾经从事专利实质审查工作2年以上且2008年1月11日之前具名从事专利师业务1年以上;第三类人员则需要曾经从事专利实质审查工作2年以上且2008年1月11日之前具名从事专利师业务3年以上。
专利师资格考试分为专利法规、专利实务和专利说明书撰写3项,2008~2010年通过率分别为%、%和%。3年通过总人数为88人。加上免试取得资格的232人,目前台湾地区共有专利师320人。
2.从事专利业务人员的管理。
如何写专利申请书大全【第七篇】
一、粉煤灰激发剂本剂与粉煤灰共同粉磨后,与水泥混合,制备混合水泥,这不仅使早期抗压强度的特性大幅改善,长期抗压强度还有所增长.用这种粉煤灰水泥可配置流动性好的超高强砼.
作者:陈冀渝作者单位:四川建材科学研究院,610081刊名:四川水泥英文刊名:sichuancement年,卷(期):2009“”(3)分类号:关键词:
如何写专利申请书大全【第八篇】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独立权利要求通常采用两段式写法,即分为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必要时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干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即本发明所具有的,而未包含在最接近现有技术中的区别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的特征一起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并限定了其保护范围。采用这种方式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既清楚地说明了本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的关系,又强调了其自身相对于现有技术做出改进的实质内容。有必要说明,将独立权利要求分为两部分撰写并不影响其保护范围。相反,与不划分两部分的独立权利要求相比,这种撰写方式具有如下诸多优点。
第一,有助于审查员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及其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关系(包括相同之处和区别特征,下同),从而有助于审查员对本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能尽早做出更准确的评判,因而能加快审查程序。
第二,便于公众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及其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关系,方便相关领域的公众决定是否采用此项专利技术,从而有利于专利许可贸易合同的签订及专利使用费的确定。
第三,便于公众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及其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关系,为那些与本专利技术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对手提供更多、更确切的信息,以便在授权后决定是否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第四,在一定程度上可使独立权利要求更为简明。因为对于那些记载在前序部分、属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内容不必进行过于具体的说明。
正是由于上述几方面的优点,要求独立权利要求按两部分撰写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对于改进型的专利申请案,按两部分撰写能清楚划出本专利与现有技术之间的界限。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