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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24年普法学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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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24年普法学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根据《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XX市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XX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2024年XX市法治宣传“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紧紧围绕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精准普法和依法治理,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提高民政领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民和民政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水平,为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和基层普法阵地作用,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二)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新提拔任职领导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使宪法精神内化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的行为准则。(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三)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和领会民法典的内容,学以致用,切实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民法典在民政领域得到有效贯彻实施。继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学习宣传,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和第四个民法典学习月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志愿者团体、社工组织在民政普法中的作用,大力普及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民政法治氛围。(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落实《XX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学习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在省的统一部署下,依托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和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参加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和知识竞赛活动。(责任科室:局党委办,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五)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清单等制度,组织2次以上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集中学法。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举办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省民政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和法制部门、人社部门等省、市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并结合局学习日制度,加强综合类法律法规和民政业务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和宣传。组织领导干部参加1次以上旁听庭审活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严格依法办事,规避法律风险,确保重大决策的规范、科学、民主;要结合工作中群众的涉诉涉访问题,从法律层面做好解释疏导,把用法贯彻到日常工作中。(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局党委办,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儿童节”“中华慈善日”“敬老月”“重阳节”“国家宪法日”“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好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根据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大力宣传民政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聚焦深入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七)发挥社工专业优势,上门入户面对面精准普法。利用社工日常工作面对各类服务对象的机会,并通过双百社工站、专业社工、志愿者组织开展心理疏导等暖心服务活动,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及各项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服务对象对政策的知晓程度。(责任科室:社会工作科,局机关各科室)

(八)利用新媒体平台创新法治宣传,深化“小肇说法”品牌建设。通过XX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XX民政”微信公众号、XX市广播电视台等平台进行普法宣传,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利用好全国“智慧普法”平台和“广东普法”两微一端等普法资源,加大民政普法信息推送呈现力度。加大“小肇说法”普法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在组织开展普法活动中要统一使用“小肇说法”品牌LOGO和IP形象标识,创作一件以上的“小肇说法”普法主题的H5、长图、电子海报、动画或微视频特色普法产品。(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

(九)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针对社会热点典型案例开展法律解读,在民政业务工作中注意收集社会救助、收养登记、基层治理、扫黑除恶、社会组织管理等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进行相关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并梳理形成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开展公益法治宣传。(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局机关各科室)

(十)按市的部署参与“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XX市法治宣传“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肇普办函〔2024〕2号)制定的任务,参与《有闻有路·小肇说法》广播直播节目的录制,组织“法润砚都”普法微课堂摄制和推广工作,具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进行深入解读和宣传;同时按照法治宣传活动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每月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责任科室: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政策法规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市直民政系统要高度重视学法普法工作,创新性地开展能展示我市地方特色法治文化的群众性活动;直属单位要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专人组织开展好民政系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确保普法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分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意见》,继续推行普法职责分工、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报告制度,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自觉承担普法工作责任。

(三)强化工作保障。局机关各科室原则上每年要开展6次以上的法治宣传活动。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及时收集普法教育成果,于活动结束后3日内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并将活动开展的有关信息和动态,包括相关文字材料和现场图片(每次不少于10张)报送局政策法规科。同时,将形成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报送局政策法规科(每年至少报送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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