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示例汇聚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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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示例【第一篇】
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全面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xx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在全省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市、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逐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强化调度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2.深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要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在节假日、赶集日、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和政策宣传。
3.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服务保障。鼓励学校采取配备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等措施,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4.严格监管运输企业。对客货运输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严格监管货运安全。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6.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7.严格监管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8.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深入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升中央隔离护栏防护能力,优化路口路段指路标志信息、标线渠化引导。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9.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到位。
10.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推动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500个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要全部完成改造措施。
11.积极提升公路安防能力。完成200座公路危桥改造和不少于400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2.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13.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以及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4.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15.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6.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
17.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牵头部门: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8.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19.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0.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雾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引导分流。
21.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22.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进一步完善直升机快速救援机制,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牵头部门: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交通安全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24.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全省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桥、易雾易凝冻等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器等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完善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宣讲团等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恳谈会、坝坝会、摆展板、文艺演出、播放视频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常态化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精神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省长牵头的工作机制,充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省级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贵州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倒查溯源、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示例【第二篇】
为促进我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发展,最大限度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效果,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武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的通知》(x交安监〔20xx〕11号)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充分运用法治、社会科技、道德和新闻舆论等力量,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媒体、进网络,实现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全普及全覆盖,充分曝光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促进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常态化。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
1、有制度。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有专门责任人和专项工作经费。
2、有培训。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研究部署;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岗位安全知识普及与培训及安全应急演练。
3、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平安交通”、《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有文化。各交通运输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同时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文化辐射全社会的责任。
5、有警示。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在单位内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生产系列挂图。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高危行业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安全反思活动。
6、有标识。设置岗位安全风险提示卡、安全操作规程等标识。
牵头股室:法制股。
积极与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沟通联系,利用课堂教学、专题教育、社会实践、公开讲座、互动游戏、示范演示等活动,广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学生防范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运输管理股、各片区执法队。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
积极与社区、街道沟通联系,因地制宜设置行业安全生产宣传牌(栏)、橱窗,利用社区广告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等播放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宣传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联系社区、街道、居委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专题咨询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活动。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各片区执法队。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
积极推动在我县各村公共活动场所设置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栏、标语,利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村文化活动站、学习室、广播等,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传播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定期开展道路工程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讲和防灭火应急演练。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各片区执法队。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
积极与街道、社区、村等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其宣传主体作用,广泛开展行业安全宣传活动。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给家属一封信”等安全主题活动,共同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各片区执法队。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媒体、进网络”
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多渠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教育,倡导行安全车、做文明人;进公共场所,将以广场、车站、超市、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深入持续开展立体式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法制股。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股室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性,统筹合理安排好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传播交通安全宣传理念,营造全民共建和谐文明交通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沟通协作到位。要积极协调街镇、社区、村、学校等单位,建立便捷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作为,相互配合,形成声势,实现资源共享。要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安全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重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更新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三)信息报送到位。通过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有力促进广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特别是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企业在进行宣教活动中,及时总结经验,收集活动中的工作亮点、优秀典型等信息,并于6月30日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及全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工作总结上报局运输管理股。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示例【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镇人民政府决定,即日起至2016年底,在全镇深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年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平安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创新管理的理念,大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切实建立“县管、乡镇包、村落实”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
通过健全机制,强化保障,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等措施,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诸多突出问题,力争在社会化管理、隐患治理、防控体系、宣传教育,考核评价等体制机制建设上有新突破,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向好。
镇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向行政村延伸,健全完善“主体在县、管理在乡镇、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社会化管理,切实做到县管、乡镇包、村落实。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保障,每个村至少设立一处劝导点、各村设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负责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劝导。各行政村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行政村配备交通安全协管员,力争2016年底前全镇村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行政村交通安全协管员配备率均达到100%。结合“一村一警”警务工作机制的推行,发挥派出所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和绩效管理,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力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交通安全村建设。
要将推进国省道沿线“交通安全村”建设,作为深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一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根据“交通安全村”建设标准,确保安全村日常工作落到实处而不流入形式。同时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夯实工作责任。二要强化宣传机制。要在“交通安全村”设置宣传教育活动展室,备齐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材料;在村口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配备劝导员实行定点劝导,组织交通安全“宣传大篷车”、文艺小分队等深入村开展巡回宣传。三要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完善户籍化管理台账,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全部纳入管理,力争“交通安全村”内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三轮、两轮车、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上路行驶拖拉机等重点车辆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登记上牌率达到100%。采取集中授课、收看警示教育片、上门一对一宣讲、短信提醒等方式,对车辆驾驶人、所有人、使用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中老年驾驶群体的宣传教育,防范和减少此类车辆的安全风险和现实危害。四要巩固包村联系制度。镇要将“交通安全村”建设与公安机关“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紧密结合,建立包村联系民警“每月一访”制度,落实包村联系任务,做到村村有警包联、月月见警进村,发挥交通管理组织员、交通信息采集员、交通法规宣传员、交通违法劝导员、交通安全联络员、便民利民服务员的重要作用。
(三)突出隐患治理,推进排查整治。
我镇辖区内,主要是通组道路,有的道路坡度大,弯道急,各村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把开展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改善道路通行条件、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抓手,进一步细化措施、应排尽排,确保将所有隐患点段纳入整治范围。重点加强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与主干公路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的摸排,查找隐患症结,逐段逐点提出针对性强、能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确保隐患路段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市政府“五同步”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要按照国家标准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验收。交通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交付使用,坚决从源头上防范、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四)坚持综合施策,守住安全底线。
要通过整合交警中队、派出所、农机站,拓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扩大管理覆盖面。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乱点”“堵点”和事故“黑点”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电动车违法载人,以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场管理、公路、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及时整治和取缔马路市场、占道设摊以及道路上堆放杂物、打晒粮谷等行为,打击盗窃、破坏道路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对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的车辆及时予以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坚决予以报废。节假日、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要在农村地区乡镇集市、国省道与县、乡、村道路交叉路口等节点路段,广泛设立交通安全临时劝导站(点),动员乡镇、村组干部包片、驻站、守点,严把出镇关、村口关、上路关,大力劝阻超员、超载、无牌无证、人货混装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扶持农村地区客运交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客运场站建设,鼓励农村客运企业与乡镇政府、乡镇企业、中小学校等签订长期合同,解决一些群众集中出行的难题,力求农民出行方便快捷。
(五)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
从今年开始,镇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村级综合考核评价项目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倒查工作,对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示例【第四篇】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两个绝对安全”见行见效,落细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强化治理、清仓见底,强化攻坚、重点突破,强化基础、举一反三,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实现安全发展理念明显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管控重大风险能力、治理突出问题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一批顽瘴痼疾,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一)强化理论武装。
1、落实“两个绝对安全”。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两个绝对安全”重要指示精神。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自分管领域守土尽责,以重特大事故就在眼前的危机感和紧迫感,把安全发展和“两个至上”理念落实到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坚决做到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二)强化履职尽责。
2、扛牢党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加强党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解决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强化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和执法力量建设,注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督查和结果运用,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在交通运输行业落地落实。
3、推动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协调解决三无船舶、非法码头、乡镇渡口渡船、农村道路交通、非法营运等安全生产问题以及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建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抓好水上交通事故问题整改,强化船舶船籍港安全监管。
4、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并组织落实。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意见》,完善港航、道路水路运输、公路、公路水运工程建设4个专项工作组常态化运行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交通运输业务工作全过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加强安全生产举报核查、约谈、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措施运用。
5、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法定职责,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责、恪尽职守。督促航运企业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所属船舶特别是异地经营船舶日常安全管理。发挥各级企业表率作用,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统一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奖惩。
6、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推动各运输企业将劳务派遣等人员与本企业员工在安全责任上统一纳入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关键岗位按规定持证上岗。强化公交、客运交通工具等驾驶人员实操技能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关心关怀关爱,保障其合法权益。
7、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认真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既寓执法于服务,又防止执法检查“宽松软”。强化精准执法,确定各部门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专业执法,领导带队参与执法过程。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一线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培养执法骨干力量。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提高执法保障水平。
(三)强化风险隐患排查。
8、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认真落实《颍上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排查对象、内容和环节全覆盖,特别是对易发生群死群伤领域和环节要一查到底、立行立改、动态清零。严格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确保清仓见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9、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认真落实《市局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按照《颍上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组织摸排本单位管辖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点,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测监控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等五个清单,实施风险“图斑化”管理,完善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明确管控责任人,推进风险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控。
10、精心组织“打非治违”行动。组织对大客车非法营运、公路运输“百吨王”、危险货物非法运输、码头违规存储装卸货物、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工程转包等典型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公路水运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顶风作案、屡犯不改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惩处,加大曝光力度,切实起到威慑警示作用。
(四)强化重点领域治理。
11、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狠抓《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各项任务落实,统筹推进道路运输、路网运行、水上交通、港口营运、公共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治理,持续推动燃气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两个集中治理以及商渔船防碰撞、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重型自卸货车非法改装、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等专项治理行动。
(五)强化重点时段管控。
12、突出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安全管控。制定重大活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对人流量密集的客运场站、渡口、码头等重点场所中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场所实施驻场监管。开展重大节假日客流趋势研判和安全风险会商,统筹安全生产、消防、反恐等工作,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13、加强季节性安全风险管控。提升安全生产季节性风险认知、研判、决策和支撑能力,全力抓好汛期、开工复工密集期、农忙时节、冬季等季节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六)强化事故教训汲取。
14、深化事故警示和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以防风险、遏事故为根本导向,完善较大事故、多发事故警示提示和事故年度、季度、月度分析机制,建立事故险情技术原因深度调查分析和教训汲取制度。按照规定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对较大以上事故或具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责问责情况及时在全系统通报警示,举一反三、以案为鉴消除监管盲区。完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办法,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对较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同步开展技术调查和管理调查,查清领导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依规依纪追究直接监管责任,并提出追究属地责任的建议。
(七)强化研判预警。
15、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跟踪行业安全生产热点焦点问题,及时汇总分析基层一线安全动态、经济社会环境变化、极端天气预警预报等信息,开展安全生产形势会商研判,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建议。
16、加强安全生产预警调度。建立安全生产定期调度制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预警调度,做到见事早、出手准。特殊时段,要深入一线,靠前协调调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团队等在岗履职,将重大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强化应急处置。
17、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县委《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县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实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事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畅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效和质量,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18、提高应急管理能力。认真贯彻市局《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应急队伍、机械设备、储备物资准备,强化应急演练和处置评估,进一步落实推动水上救援队伍建设,完善水上联合救援机制。提升大客流踩踏、雨水倒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9、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高效运转,统筹抓好道路水路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交通管控和运输保障专班作用,全力做好应急物资运输、疫苗运输等服务保障,保持货运物流畅通。坚决落实水运码头等重点领域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场站和工具消毒、通风等措施,推进行业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坚决避免疫情通过道路水路运输环节传播扩散。
自2022年4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制定县局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系统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迅速制定细化落实举措,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10月,系统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强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系统各单位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总结报局安全办。同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进一步健全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全过程,系统各单位要将工作内容纳入本单位谋划推进,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难点难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注重统筹推进。要注重一体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整合优势资源,保障工作人力、物力和财力所需,及时提供和调配资源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三)抓好跟踪督导。要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范畴,加大跟踪督导力度,强化过程管理,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推进成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宣传引导,曝光典型案例,推广典型经验,营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系统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总结报送至局安全办。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示例【第五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外特别是今年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紧紧围绕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防死守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一)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政治站位。是否存在学习不透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监督管理不力,思想麻痹、畏难侥幸,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的问题。
2.履职尽责。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工作中,是否存在责任担当意识不强,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措施不力,负责人安全责任不清、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投入、预防预控、日常检查、安全培训等环节不重视、不部署、不保障、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行为。
3.担当作为。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是否存在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不规范,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隐患治理走形式、走过场,问题整改和风险管控不问不盯不闭环,特别是隐患治理没有形成有效闭环机制。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落空、思想不稳、作风不严,工作失职缺位,对企业负责人安全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罚不罚、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或者简化一刀切,一关了之,影响合法合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现象。
(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企业是否无资质或经营资质失效、不全、超范围非法违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两类人员”是否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全覆盖”;装车台人员是否未按操作规程作业;是否存在“打非治违”工作盲区。
5.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无资质或经营资质失效、超范围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营运车辆《营运证》逾期未审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审核不严,包车客运车辆长期异地经营、未持有有效客运包车标志牌、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许可事项经营等违规行为;企业未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企业未按要求实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旅游客运、长途客运、城乡客运车辆违规经营行为闭环处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力;安全教育培训率未达到100%。
6.城市公共交通。公交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建立城市公交运营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规定安装驾驶员安全仓。
7.水路运输。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齐、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载客,旅客实名制管理制度未落实;“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力;未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未取得有效的符合证明并保证其有效执行,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以及违反规定强行渡运等问题。
8.港口运营安全。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及落实管控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开展安全考核;港口危险货物是否存在违规储存装卸、违规动火作业,是否存在“打非治违”工作盲区。
9.公路治超。是否存在治超责任落实不够,治超执法经费、装备等保障不足,治超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和推诿扯皮现象。是否存在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源头管控”的原则不力,交通路政运政、公安交管、货运源头企业主管部门联合巡查机制是否健全,以及货运企业治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是否存在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执行不力和“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力的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检测、处罚信息抄送机制,“一超四罚”是否有效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是否不够等现象。
10.公路运营安全。重点检查临水临边、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等路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情况;上跨下穿铁路、燃气管道、航道的公路基础设施及其附属空间和安全保护区违建、非法侵入占用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项目是否符合“三同时”要求。
11.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是否未依法单列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监管施工企业落实,未督促施工企业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方案;是否存在“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力;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人员是否不具备相应资质(格)或挂靠资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是否未按要求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存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临边临水、交叉施工、复杂地质条件下桥梁等风险较大的工程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现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存在未按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等违反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为。
12.消防安全。紧盯车站、港口、码头、工地、车船、机关办公大楼、生活区、内部食堂和出租屋(门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检查电源火源管理、易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器材配备、安全疏散等问题。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将消防安全工作与行业安全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是否强化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控,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演练。
全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4月20日至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制定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督促企业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中涉及企业方面8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逐一销号、闭环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逐级挂牌督办,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各单位要加强会商研判,精准施策,加大安全隐患整改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专委会办公室围绕大排查大整治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开展不少于4次的专项督查,对难点问题,坚持盯住不放,一督到底。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全市综合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推广成功经验,强化安全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综合交通安委会统筹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安委办负责协调、督办工作,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指导交通运输企业有序推进各领域相关工作。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将大检查活动与“三年行动”“五一”安全生产保障和安全生产月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各项工作不断不乱、相互融合促进,取得预期效果。要加强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畅通信息传递和共享渠道,深化协作联动和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集中整治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督导问责。将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和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科学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处罚,并依法依规纳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程序会同应急管理部门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严格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曝光等手段加强督导问责,对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示例【第六篇】
为避免漳州“3·4”、福州“3·10”类似较大事件再次发生,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主动参与”的良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氛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吸取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健全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机制,在广大群众及交通运输企业中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使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人和农用船只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全镇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宣传教育活动从20xx年5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5月1日)。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协调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组长:xxx、(副主任科员)。
副组长:xxx、(公安派出所教导员)。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挂靠镇道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姚远兼任。
各部门、各村及中、小学校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目标,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创造有利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12月15日)。镇各有关部门配合上级各部门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切入点,把宣传教育活动与打击各种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强化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认真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等结合起来,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活动内容:
1、镇道安办检查、督促各村开展劝导站日常劝导宣传工作,在管辖范围内悬挂水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在镇政府悬挂水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条幅,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配合安砂派出所开展“逢三、逢九”及打击醉驾、酒驾的专项行动。在重要节假日联合市运管所、海事处、安砂派出所等部门开展九龙湖库区水上交通安全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用船舶载人、载客行为的出现。
2、中小学校每学期安排一节道路交通安全课,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听一次交通知识的广播;举办一次安全教育讲座。联合道安办、公路站及派出所进课堂为宣传交通安全意识。
3、各村、社区要积极每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及宣传工作,日常村务工作中加强水路、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利用村广播,宣传道路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4、各部门要配合镇道安办、公路站做好每月圩天及重大节假日水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印发相关安全知识小刊物、图片,发放给村民。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2月25日)。镇政府将组织对各部门、各村及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察,以达到预期目的。
各部门、各村及学校要认真总结宣传教育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巩固宣传教育活动成果,建立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镇道安办: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监管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和监管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对交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村,加强检查与监督,督促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效整改隐患;配合市道安办及安砂派出所定期对道路交通事故超序时控制进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村实行预警通报。
(二)各村、社区:配合镇各部门开展的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在村民集体学习道路交通安全伴我行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各中、小学校:配合镇道安办、公路站、派出所及上级教育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积极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对学校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超载车辆、无证无牌车辆、三轮车和其他不安全的车辆,建立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有效联动机制,对经常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学生强化管理。
(四)镇公路站:加强对农用车、农用船舶驾驶人宣传水、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配合镇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农用车辆非法载人、农用船舶非法载客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工作。
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自责暂行规定》(闽政办[20xx]6号)要求,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目标及重点,提出工作要求及进度,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切实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工作。要围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网络社会化、形式多样化、内容系统化、活动常态化、效果最大化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运用一切可利用的载体和阵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相互间的协调配合,紧紧抓住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这一契机,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织密工作网络,形成齐抓共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合力,努力构建具有我镇特色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促进全镇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示例【第七篇】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预防和减少学校及师生交通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各级各类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配合当地政府初步建立以“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为载体的交通安全宣传网络。
三、组织领导。
组长:金明华。
副组长:伏虹尹娟李翠花。
组员:校安办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查各校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校区校安办主任负责。
四、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教学区、操场。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和措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6年3月21日至5月15日)。要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学校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我校将对各校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专项治理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总结表彰等方式,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学校门口要实行交通管制。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封闭式管理的学生宿舍区和操场;教工生活区道路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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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示例【第八篇】
中秋将至,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小型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届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自驾出行、包车出行的交通流量大幅增加,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极大压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中秋节期间是人流、物流、车流高度集中的非常时期,因此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同时,要根据各自辖区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把责任分解到具体民警,抓好部署、检查以及落实工作,全力确保近期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区域,狠抓路面管控。
各单位要重点做好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及时掌控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和信息,严查农村地区中短途客运车辆、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摩托车超员超载及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严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确保端午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规范执勤执法,做好安全防护。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部令要求,规范执勤执法,坚决杜决公路“三乱”。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管理处罚标准和记分分值;凡执行处罚记分的,要切实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同时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对有客观特殊情况合乎情理的,以及情节轻微的,应以教育为主,以争取群众最大的.理解和支持。
要根据天气变化,随时做好民警防护着装温馨提醒;教育民警做好执勤执法装备维护保养,开展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和演练,严格按照执勤执法规范、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设置执勤点、处置事故现场,杜绝民警伤亡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廉政建设,抵制奢侈浪费。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三项禁止”等禁令条令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等法律及规定。严禁巧设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节日期间公务车全部停驶,确有警情需用车的要请示领导同意并经纪检备案才可使用。要大力提倡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提示,提倡文明交通。
要根据中秋节期间群众活动道路交通通行的特点,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车辆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警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在出入景区道路、城市主要出入口等车流密集点段,提前告知路况、事故、临时管制等交通信息,借助电台、微博等快速传播渠道公布节日期间交通管理措施,加强交通预警诱导,服务群众出行。要加大对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的宣传力度,曝光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培养广大驾驶人经过路口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和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良好习惯。
六、加强内部保障,落实值班备勤。
一是要围绕中秋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合理安排警力。
二是中秋节期间,各单位及值班民警如遇有重大交通事故、道路堵塞等突发情况要随时反馈办公室,确保信息畅通。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中秋节期间,大队将派出督导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路面见警率不高、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将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
四是统筹做好勤务工作安排,保障民警科学休息,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外地民警端午节期间与家人团聚。
五是认真落实值班备勤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实行领导带班制,值班民警24小时在岗,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对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