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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消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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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消杀工作计划【第1篇】

春季是鼠类繁殖的高峰时期,也是蟑螂、蚊蝇开始繁殖的时节。做好春季除“四害”工作对于控制全年“四害”密度、巩固除“四害”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区爱卫办的部署,结合我辖区工作实际,现制定春季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切实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把春季除“四害”工作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建设健康城市有机结合,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发动居民、志愿者清除堆积杂物、清扫垃圾,消灭“四害”孳生地。落实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二、认真做好集中消杀

对于灭鼠工作,室内灭鼠尽量采取粘鼠板,室外在毒饵盒内投放药饵。对于越冬蚊蝇,要抓住灭杀第一代蚊蝇的有利时机,对垃圾堆放点、旱厕、车棚等处,进行一次集中消杀。

三、积极开展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等工具,深入开展春季除“四害”公众宣传。出一期专题宣传,宣传除“四害”与保健康的关系,让居民群众认识到除“四害”公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春季除“四害”活动。

四、杀灭工作目标

(一)投药覆盖率应达到100%;

(二)灭效达到90%以上;

(三)经常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环卫消杀工作计划【第2篇】

夏秋季是蚊蝇孳生、繁衍、活动的高峰季节,也是乙脑、痢疾、霍乱、伤寒等虫媒传染病的多发季节。为了进一步做好除害灭病工作,预防蚊、蝇、蟑螂等虫媒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巩固和扩大创卫成果,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从5月份开始,全校统一时间,统一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夏秋季蚊蝇蟑消杀活动,现计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准备时间(每月5日—9日)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灭蚊蝇职责和任务,落实经费;做好蚊蝇孳生地调查、宣传发动和药械供应等准备工作。

(二)消杀时间

1.集中消杀:5至10月份,每月10—12日为统一集中消杀时间。

2.日常消杀:根据自身环境和防治状况,合理安排灭蟑、灭蚊蝇活动,及时进行补杀。

二、职责分工

组长:

成员:

三、防治措施

(一)环境治理

1.灭蚊:按照“治本清源”的原则,灭蚊工作的重点要放在蚊虫孳生地的清理上,通过环境整治,消除和减少蚊虫的孳生地。主要

对存水容器进行清理,疏通排水系统,地下沟(井),防止蚊虫孳生。

2.灭蝇:结合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加强对垃圾、粪便及废弃物等蝇类孳生地的清理,减少蝇类孳生场所。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垃圾容器要保持密闭,不遗留散在暴露垃圾;厕所要定时冲洗,保持整洁;灭蝇重点场所和区域应消除暴露垃圾。

3.灭蟑:预防是防治蟑螂的关键,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尽可能阻止蟑螂从外界侵入到室内。对墙壁、地板、门框、窗台(框)等处的孔洞和缝隙应用油灰、水泥或其他材料加以堵塞封闭,尤其要注意水管。同时,携带物品进室内前应仔细检查一下有无蟑螂或卵荚藏匿在其中。平时注意搞好室内卫生,妥善保存食品,管好垃圾,堵塞沟缝孔隙。

4.做好防制设施建设工作

要不断完善和修复防鼠、防蚊蝇、防蟑设施,保证防灭设施正常使用,提高设施合格率。要做到门有帘、窗有纱、食品有纱罩等。

(二)认真做好物理杀灭工作

采用经常性设置和利用鼠夹、鼠笼、粘鼠板、粘蟑板、灭蚊蝇灯、灭蝇笼、苍蝇拍等器具的方法,杀灭侵入室内的病媒生物。

(三)做好化学防治工作

为了保证灭蚊、蝇、蟑活动的效果,我校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切实做好灭蚊、灭蝇、灭蟑的化学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时间消杀,5至10月,每月坚持集中消杀一次。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今年是贯彻和落实__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校从落实__大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从巩固和扩大创卫成果的大局出发,扎实做好今年的灭蚊蝇、灭蟑螂工作,健全领导网络,落实专人负责,逐级实行责任追究制,在人力、物力及经费上给予积极支持和充分保障,使灭蚊蝇、灭蟑活动取得切实成效。

2、强化宣传,全校参与。

除四害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社会性、复杂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师生参与。学校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资料把除四害知识、用药安全知识交给广大师生,形成全校动手除四害的良好氛围。


环卫消杀工作计划【第3篇】

为加强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管理,给广大患者提供一个安全的就医条件,有效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消毒管理技术规范》20__年版的规定,结合我县本年度工作实际,制定消毒监测工作计划。

一、监测对象

1、城区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中心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 院、计划生育指导站。

2、十九个乡镇及办事处的医疗机构。

3、辖区内的村级卫生室226。

二、监测项目、频次及监测依据

(一)监测依据

1、《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2、GB15982━1995、GB 9671━1996、GB18466━20__及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__年版。

(二)监测内容与项目

1、室内空气(手术室、监护室、烧伤病房、层流病房、产房与母婴同室病房、治疗室、换药室、侯诊室等);监测项目:细菌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2、使用中消毒液(产房与母婴同室、注射室、门诊、病房、检验科与血库、口腔科);监测项目:有效成份含量、污染菌量、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

3、医护人员手(手术室、监护室、产房与母婴同室、注射室、治疗室、检验科、供应室无菌区等);监测项目:细菌总数、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

4、物体表面(产房与母婴同室、传染病房与门诊、检验室、监护室、治疗室、换药室、手术室等);监测项目:细菌总数、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5、灭菌物品;监测项目:无菌试验。

6、托幼机构的消毒监测

辖区内13所托幼机构

监测范围和内容:

(1)空气:检验项目:做菌落总数

每个幼儿园选大中小班各一个,监测教室样品一份。

玩具:检验项目:做致病菌

每个幼儿园选大中小班各一个,监测玩具样品一份。

餐具:检验项目:做大肠杆菌

(三)监测频次:对县级的医疗机构每年监测2次;对乡镇级的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每年监测1次,托幼机构每年监测1次。

三、监测时间

四月中旬及十月中旬各开展1-2次计划完成采集样品670份。

对十三所托幼机构在四月中旬同时开展监测,全年监测1次。监测内容:空气(教室 、宿舍)物体表面。

四、工作要求

工作人员严格按规范做好样品采集,记录完整,保存规范,返回及时将样品及送检单送交检验科以被检验,工作时间严禁喝酒,严禁以工作名义办私事,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环卫消杀工作计划【第4篇】

为做好我镇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建消杀专班

在包鸾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包鸾镇新冠肺炎疫情消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新冠肺炎疫情消杀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沟通协调。

二、组建消杀队伍

队长:余明普

队员:各村综合治理专干

消杀队职责:由消杀工作队做好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住所的消毒工作。加强全镇消杀工作技术指导,加强相关人员消毒培训,确保现场消毒人员能够正确进行个人防护、消毒剂配置、手卫生,规范开展消毒工作。负责对疫点疫区的`终末消毒。

三、明确主体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的空间、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疫情防控消毒处置工作。


环卫消杀工作计划【第5篇】

一、园区环境(大门、门锁、钥匙、保安室、大型玩具、公用垃圾桶、扫把、报纸杂志)

(1)园区大门:每天早中晚使用1:50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杀消毒,作用30分钟后净水搽拭干净,每次人员进出有触摸后,同样方式进行消毒。

(2)大门门锁、钥匙:每次触摸后,采用75%乙醇消毒液喷洒消毒。

(3)保安室的物品(监控台、开关、门窗把手):使用1:200含氯消毒剂的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一次。

(4)地面:采用1:200含氯消毒剂拖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拖拭干净,每天一次。

(5)户外大型玩具:使用1:50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后,使用清水擦拭,每天一次。

(6)户外公共垃圾桶:使用1:50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每天三次,垃圾日产日清,喷洒消毒液。医用及口罩收纳垃圾桶,日产日清,用1:50含氯消毒剂浸湿垃圾后,扎进袋口进行清理。

(7)扫把、拖把:使用后在1:200有效的含氯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并摆放在通风情况良好的地方晾晒,每天至少一次。

(8)报刊杂志类接收:无接触传递,送递人员将报刊杂志放到指定位置,接收人员用75%乙醇消毒液喷洒后取进园内,再进行手消毒。

二、保健室、隔离室(空气、地面、空调、物体表面)

(1)空气:开窗通风一天三次,每次20--30分钟,天气好的话全天候通风,无人条件下紫外灯照射,不少于小时,每天一次。

(2)室内地面:用有效的含氯消毒剂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每天一次。

(3)室内台面及物体表面:使用有效的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至少一次。

(4)空调:过滤网进行清洗后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清水冲洗晾干,每月一次。

三、班级活动室(含门把手、窗把手、更衣柜、床、寝具、玩具、图书、钢琴、桌椅、玩具柜、毛巾架、茶杯架、毛巾、饮水机、空调、空气净化器、栏杆、一体机、键盘鼠标、垃圾桶)

(1)地面、门把手、窗把手、更衣柜、栏杆等高频接触部位: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早上(头天晚上离园时消毒剂喷洒,早上清水擦拭)、每天一次,门把手使用频率高,使用后可用75%酒精随时进行喷洒。

(2)床和寝具:每日午睡起床后用含氯消毒剂清洁过道,紫外线灯进行空气和被褥消毒不少于一小时,每周幼儿寝具带回家进行清洗,取走寝具之后,采用有效的含氯消毒剂彻底清理寝区,每周至少一次。

(3)玩具柜、毛巾架、水杯架、饮水机柜体、空调柜体、空气净化器等,使用氯消毒剂作用30分钟,清水擦拭干净,每天至少一次。

(4)毛巾:肥皂搓洗,日光暴晒或紫外线灯照射,每天一次;

(5)桌子:每餐前后进行常规消毒。在幼儿离园后,对幼儿的桌椅,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杀消毒。

(6)玩教具、图书:塑制用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水洗净,木质玩具、图书采用日光暴晒2-4小时或者紫外灯照射60分钟,每天一次。

(7)室内垃圾桶:应套有塑料袋并加盖,每日上午、下午含氯消毒剂喷洒一次,在垃圾清理之后,使用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有效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每天一次。

(8)一体机以及键盘鼠标:可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每天一次。

(9)空气净化器、空调:过滤网进行清洗后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清水冲洗晾干,每月一次。

(10)空气:早上、上下午户外活动时开窗通风,一天不少于3次,每次20--30分钟,天气晴好时全天候通风,离园后紫外灯照射,不少于1小时,每天一次。

四、餐饮具(幼儿餐具、杯子、盛饭勺、盛饭桶(盆))

(1)幼儿餐具:一用一消,幼儿使用餐具后,用洗洁精对餐具进行清洗,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控水之后,将餐具放入消毒柜中进行消毒(温度100-120℃,作用20分钟)。

(2)水杯:采用消毒柜高温消毒法(温度100℃,作用20分钟),视疫情发展状况,每天至少一次,可适当增加消毒频率。

(3)盛饭勺、盛饭桶(盆)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回厨房,由厨房工作人员进行清洁并消毒。


环卫消杀工作计划【第6篇】

一、严格规范消毒工作

1、消毒管理坚持“集中培训、统一配备、区域自治、宿舍自理、专人负责、定期督查”的原则。

2、组建专职防疫消毒队伍,支部书记作为本单位消毒管理第一责任人,要确立一名专职防疫消毒员(视实际情况可设立AB角),具体负责本单位所属办公区域及职工宿舍的消毒工作,并做出工作承诺。

3、消毒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消毒工作标准和流程,各单位所有办公区域和职工宿舍都要摆放消毒记录卡,由专职防疫消毒员负责填写。

4、各单位支部书记和公寓宿舍管理员是单位和区域第一监督员,要对消毒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并签字认可。

5、各区域督导组每日督导检查必须通报消毒检查情况,同时公司防疫办将在专职防疫消毒员队伍中,开展“消毒战士”评选活动,进行奖励。

二、严格规范就餐管理

1、从2月9日零时起,公司统一实行就餐个人餐具自理,各就餐点不再提供餐具。

2、下一步公司将为全公司干部职工统一配备餐具,但由于疫情特殊时期,在餐具未发放之前,各单位支部书记要做好过渡期的宣传引导工作,要求未到岗职工复工必须自带餐具,己到岗职工可联系捎带。

3、疫情防控期间,职工生活实行“网格化”管理,倡导“网格化”生活,分别在长平、釜山、芦家裕专门设立职工定点就餐区域,各单位要教育职工积极配合、自觉执行网格化生活举措。

4、公司原则上禁止职工宿舍就餐行为。如发生因在宿舍就餐而导致下水道堵塞现象,将严格考核该宿舍职工和所在单位。

5、各单位支部书记要教育管理职工做到:购餐勤俭节约,就餐积极配合,清洗保持卫生,餐具妥善保管,自觉维护就餐秩序。同时理解公司各项举措的目的和意义。


环卫消杀工作计划【第7篇】

为有效防范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科学、精准、从严做好商场、超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引。便利店和专业专卖店等参照本指引执行。

一、完善疫情防控制度

1.落实主体责任。商场、超市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做好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设置应急区域,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

2.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

3.商场、超市内餐饮企业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餐饮行业疫情防控指引》开展工作。

4.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报告并就医。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变化,及时排查来自有本土确诊病例地区或旅居史,或者与目前国内已报告病例公布行程有时空重合的员工及共同居住者,一旦发现,应迅速果断按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认真落实员工集体宿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5.商场因疫情原因需闭店管理,民生基本保障相关的超市和餐饮业原则上不应关闭,采取工作员工和配送员工“点对点”闭环运转,实现关门不歇业、保供不影响。

二、环境卫生要求

6.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在商场、超市入口处,要张贴二维码,配备体温测量设备,设专人认真查验所有人员状态、核酸检测证明和体温状况,核验正常并规范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7.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8.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人流密集时要增加消毒频次,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确保新风取风口与排风口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9.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桌(台)面、购物车(筐)把手、门把手、水龙头、扶手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消毒。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按规定开展环境核酸检测。

10.保持电梯、咨询台、售货区、洗手间、生鲜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洗手间、生鲜区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

11.公用洗手间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12.应保证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地下车库的地面、墙壁应保持清洁,受到污染时及时消毒。停车取卡按键等人员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

三、个人卫生防护

13.工作员工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手套并着工作服上岗,做好手部卫生。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消毒。禽畜肉类和熟食区从业人员还应当佩戴工作帽。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除工作服外,按防护要求需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

14.工作员工在物品交接传递时应当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接触。查验、收银台等需要与顾客近距离接触的工作员工建议佩戴N95或KN95口罩。

15.顾客不戴口罩时,应拒绝其进入商场、超市。乘电梯时要全程佩戴口罩。

四、冷链食品要求

16.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xx市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的有关要求,执行防控措施,不销售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

17.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四无五不”(即无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冷链”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采购、不使用、不运输、不贮存、不销售),“不验核酸不入库、不消杀不入库”、专库专区存放、专区(专柜)售卖等防疫措施,在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等各环节开展预防性全面消毒。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必须纳入“冷链”平台,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18.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加工、销售的人员,要增强防护意识,全程规范戴好口罩、手套,必要时佩戴护目镜和面屏,避免货物表面频繁接触体表。引导顾客在使用专用夹取工具挑选进口冷链食品前后进行手部消毒,规范使用购物袋(一次性手套)套在手上挑选食品。

19.将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冷链”追溯信息,在销售区进行张贴公示,让顾客放心消费。

五、进口非冷链货品要求

20.严格按照《进口非冷链货品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引(第三版)》,加强源头管控、做好溯源登记、建立人员台账,落实专区存放、专人负责,完善货品转运流程,开展内外同检。

21.加强核酸检测。进口非冷链货品涉及的各环节从业人员及环境建立完善的核酸检测及健康监测制度。直接接触进口非冷链货品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应按要求适当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做好健康监测,并经规范培训后上岗工作。

22.进口非冷链货品应遵循分类确定存放期的原则,自进入海关开始到送至消费终端为止,可根据材质、保存条件等确定一定的存放时间。原则上非特殊急用货品通关和首次入库存放累计时间不少于10天。

六、限流限距措施

23.应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时保持安全距离。工作员工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应保持安全距离,顾客选购商品时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

24.应严格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合理设置一定时段内的顾客最大接待量,通过管控分流,合理控制商场、超市内顾客人数,防止造成人员聚集。

25.提倡顾客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尽量减少排队时间,减少人员接触。

26.倡导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鼓励商场、超市提供网订店送、无接触交易等便利服务,防范疏解购物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27.商场中的剧院、娱乐等公共场所要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门有关规定,控制观影人数,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人员距离。

七、应急处理措施

28.当商场、超市出现新冠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同时立即关停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空调通风系统,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29.严格按照全市防控工作部署和属地政府要求抓好商场、超市防疫工作,中、高风险地区建议采取缩短营业时间、控制顾客数量等措施。


环卫消杀工作计划【第8篇】

春夏季是“四害”孳生和繁殖的高峰季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春夏季鼠、蚊、蝇、蟑螂(四害)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巩固我县爱国卫生工作成果,按照《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市爱卫委会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20xx年开展春夏除“四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标准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坚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与药物消杀结合,专业队伍消杀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突击行动与经常性消杀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制原则和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求,有效降低“四害”密度,使各乡镇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安排落实经费,使除“四害”工作进家入户,确保此项活动在全辖区范围同时有效开展。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主要任务

根据工作标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及各社区,根据实际制定春夏季除“四害”工作计划,积极发动群众,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垃圾,整治卫生死角,清除“四害”孳生地,清理乱堆乱放杂物,疏通沟渠,填平坑洼,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地。结合药物消杀防治,做好密度监测和监督检查。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全县要集中以化学药物防制的方法杀灭“四害”种群,努力确保此次除“四害”活动达到预期效果。为严格规范用药,确保人畜安全,全县统一使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除“四害”药械,由县爱卫办负责统一安排,县爱卫办负责全县除“四害”药械的供应。经费本着“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各单位、群众要在规定的时间到县爱卫办购买药械,开展除“四害”投药活动。同时严禁不法商贩在市场上摆卖和兜售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急性鼠药,以确保人畜安全。

(二)责任分工

1、县爱卫办:负责组织全县开展春夏季除“四害”活动;负责督促协调爱卫会成员单位开展除“四害”工作;负责除“四害”技术指导;督促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做好除“四害”各项工作;指导县城社区居委会做好除“四害”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负责除“四害”工作总结报告。

2、县卫生局:负责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春夏季除“四害”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辖区内“四害”密度的监测和“四害”消长情况统计;卫生监督部门督促卫生行业做好除“四害”工作。

3、县市容局:要加大对大街小巷的清扫和保洁力度,做到街面没有垃圾、烟蒂、痰迹、纸霄,特别要注意清理街面上的排水沟内的垃圾。负责垃圾填埋场灭蝇及灭鼠工作;负责垃圾运载工具、垃圾中转站、果皮箱等灭蝇、保洁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厕所除“四害”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

4、县住建局、房管局:负责已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地除“四害”工作;建设局组织督促指导安装和维护小街巷的“五防”设施;房管局督促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完善建筑物防鼠等设施,督导物业公司所服务区域的除“四害”工作。

5、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机关办公大院除“四害”活动;加强对所管辖房屋出租门店、租房户的管理,派专人负责各宿舍区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和除“四害”投药工作。

6、县市场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抓好县城农贸市场及乡镇集市等流通领域内的环境卫生整治,组织各摊主清除摊位内的废旧杂物,保持摊位内整洁卫生,以便投药人员投药。要加强市场内下水道防鼠设施建设,聘请专业人员定期喷杀灭蟑、灭蚊蝇药物,确保市场内无蟑螂、无蚊蝇。

7、县工商局:负责大型商场(超市)的除“四害”活动;负责所管辖单位、场所除“四害”工作。

8、县教育局:负责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除“四害”工作。

9、县交通局:要加强对汽车站的督查,认真做好客运区环境卫生清扫工作,负责长途汽车站、公交汽车除“四害”工作。

10、县水利局:负责县城河流、湖塘两侧绿化带内的除“四害”工作。

11、县农业局、安监局:负责查处违规经营使用除“四害”药物。

12、县粮食局:负责粮库、粮油加工场所除“四害”工作。

13、县食品与药品监督局:督促监管单位、餐饮业、五小行业(小饭店、小旅馆、小浴室、小理发美容店、小副食品店)做好除“四害”工作。

、县质量监督局:负责食品加工行业除“四害”工作。

15、各乡镇人民政府:(1)负责乡直各单位在辖区内的除“四害”活动。(2)负责所管辖景区(点)和公共场所等绿化带内的除“四害”工作。(3)全面负责辖区内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公共场所和下水道的消杀。(4)负责对辖区单位和有物管的居民小区落实除“四害”工作的检查督促。(5)负责所管辖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落实除“四害”工作。(6)负责辖区内公厕、垃圾中转站及垃圾运输车辆的除“四害”工作和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洗保洁。(7)负责督促协调辖区各单位除“四害”工作的落实和除“四害”各种资料的汇总准备。(8)负责协助设置完善的杀虫灭鼠药械销售网络。

16、其他单位:做好本单位内部和下属单位及管辖单位的除“四害”工作。

三、工作方法

(一)灭鼠

鼠密度控制达到国家标准。做好日常外环境整治和灭鼠工作,参加全县统一的灭鼠专项行动,公共场所要求做到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用药。投药前单位、家庭、办公场所一定要坚持先清理环境卫生、断绝鼠粮后进行投药的原则,投放毒饵面积要全覆盖,毒饵饱和率达100%。以开展专项突击行动与长效巩固工作结合起来,确保灭鼠效果,加强重点单位部位防鼠设施建设,室内外及道路下水道口应完善防鼠闸、防鼠网等设施。

(二)灭蟑

蟑密度控制达到国家标准。搞好环境卫生治理,保持清洁,结合药物消杀,对灌木草林、下水道、垃圾槽、化粪池等密闭环境,要用热烟雾机进行熏杀。对餐饮、食品、旅业、娱乐、食堂等重点场所进行热烫熏杀及放置灭蟑毒饵。

(三)灭蝇

蝇密度控制达到国家标准。及时清除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强农贸市场和食品经营单位废弃物等孳生地管理,是控制苍蝇孳生的最有效方法。在做好消除蝇类孳生地的同时,结合药物杀灭成蝇,完善防蝇网罩等设施。

(四)灭蚊

蚊子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开展孳生地整治和结合药物杀灭控制工作,清除室内外环境容器积水,翻盆倒罐,疏通排水管网,填平洼地,清除蚊虫孳生,外环境积水阳性率控制在3%以内。推广使用灭蚊灯箱,重点是公园、住宅小区、学校、医院、机关单位等院内安装使用,道路下水道沙井口设置防蚊闸。

四、工作步骤

各单位要按照县级除“四害”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3月10日至4月10日:宣传发动及人员培训阶段

1、县爱卫办召开除“四害”宣传动员会,落实各责任单位的除“四害”职责。各乡镇、责任单位、社区积极开展除“四害”的宣传工作,以宣传画报、公告、宣传册、知识宣传点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发动各单位、辖区居民积极参与除“四害”工作,并发挥各职能部门行政管理职责,确保除“四害”工作能够有效实施。

2、各乡镇做好宣传发动以及组织购买除“四害”药械工作,组织单位、居民、投药技术骨干人员正确用药进行培训,确保用药效果和对“四害”的长效控制。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全年“四害”密度的监测方案及公共场所春秋两季投药前后的密度监测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提交其负责管辖范围内所有单位、场所的数量。3月30日前对各单位、场所除“四害”情况进行初步汇总,对未采取除“四害”消杀措施的单位场所加强宣传动员。采取“条块结合、条为主、块为辅”的方式,以行业职能部门管辖单位、场所为责任区,县政府补充管理辖区内公共区域、无主单位场所、居民区等,避免无人监管、提高覆盖率。各责任单位、各级政府部门须如实、全面上报管辖内单位、场所资料,所报责任区数或相关工作情况要与实际相符。

4、县爱卫办要掌握除“四害”工作的实施情况,登记尚未开展除“四害”的工作单位,明确其预定选择除“四害”方式及完成期限,对未开展除“四害"工作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各责任单位对有产权、有责任人的单位及场所宣传发动要全覆盖。

5、县爱卫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各所属单位除“四害”工作进行检查。

(二)3月10日至3月30日:外环境化学药物灭鼠堵洞阶段

开展全县各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外环境化学药物灭鼠堵洞工作,由县爱卫办统一组织实施。

(三)4月11日至4月28日:外环境整治阶段

各乡镇政府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实施,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干部群众打扫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疏通沟渠,清除积水,清除鼠迹和蟑迹,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地。督促各单位、商户完善、安装“四害”防护设施,修补门窗,对公共场所防制设施进行维修,对水泥地面裂缝处鼠洞进行水泥封补。

(四)4月29日至4月30日:查遗补漏阶段

各乡镇督促社区及各单位做好歼灭残鼠,清理鼠迹工作。

(五)5月12日至5月30日:为县城下水道污水井口的灭鼠时间。这项工作由县环卫站、县爱卫办负责组织实施。

(七)4月10日至6月30日:密度监测阶段

1.县疾控中心开展春夏季鼠密度灭前监测时间:3月1日至3月5日;灭后第一次监测时间:4月5日至4月10日,灭后第二次监测时间:5月8日至5月17日。

2.联合检查组检查春夏季下水道灭蟑时间:6月26日至6月30日。

五、工作措施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除“四害”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人人有责,必须统一行动,上下左右联动,群策群力,综合防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部署并落实工作任务,每季度最少开展1~2次除“四害”活动。

(二)确保除“四害”经费落实。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保障本所辖公共场所除“四害”经费,并将除“四害”工作纳入计划,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外环境整治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外环境整治清洁行动,清除垃圾,消灭卫生死角,清理乱堆乱放,疏通沟渠,填平坑洼,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地。

(四)认真开展除“四害”工作。除“四害”是一项预防疾病、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各级领导必须重视,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发动群众,人人动手,结合聘请专业队伍开展除“四害”。

(五)加强督促检查。县爱卫办及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大检查督促的力度,及时进行检查和鉴定考核。各乡镇政府要安排人员深入乡直各单位、社区检查指导,督促工作落实,抓好除“四害”工作。县爱卫委会将对密度超标的单位,给予督办限期整改;对不开展除“四害”工作的单位,将进行检查督促并报告;对限期整改不达标者,按照《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予以罚。县爱卫办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当前除“四害”工作进度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环卫消杀工作计划【第9篇】

根据淄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冠防办发〔20xx〕20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突出重点部位

以各类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建筑工地和机关、单位、学校、居民社区、养老机构、公厕等人员比较密集场所,以及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废品收购站、畜禽养殖等部位为重点,以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为手段,采取环境整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等方式方法,迅速开展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每天至少消毒灭菌消杀一次,确保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大清洁、消毒、通风力度,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隔离制度。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采取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等方式,落实群防群治与专业治理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等综合性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清洁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健康环境基础。

三、精心组织实施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做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系,确保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确保不漏一个市场、一个单位、一个学校、一个村居、一个公共场所、一个办公楼。建立检查督导、反馈整改机制,高标准完成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消毒灭菌消杀涉及千家万户,工作是否到位不仅直接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更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环节。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消毒灭菌消杀是一项群众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深入开展。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联系卫生院进行指导。

(三)强化督导,严格管理。为确保消毒灭菌消杀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镇政府将组织专人加大对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合理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于每天14点前上报当日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情况(消杀具体地点、时间、消杀人员、药物种类、数量、消杀面积、负责组织人员等信息)。


环卫消杀工作计划【第10篇】

一、组织领导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城乡除四害工作,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镇爱国卫生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城乡除四害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督查监测等工作。各村、企事业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和完成本辖区除四害工作任务。

二、环境治理

城乡除四害工作在全镇范围内统一开展。其中,除四害重点区域为所有机关、单位、居民住宅、宾馆、运动场馆、集贸市场、建筑工地、闲置空地、公园绿地、环卫设施、车辆修理、缸罐存放等场所,以及禽畜饲养场所、户外积水、河流、沟渠、下水道、水池、水溏等水体。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坚持以孳生地治理与药物消杀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实施城乡除四害活动。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除卫生死角、营造卫生整洁的城乡环境的基础上,按照除四害技术规范要求把孳生地治理工作贯彻始终。要以村为单位,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居住户进行针对四害孳生特点的孳生地治理。包括室内外废弃积水容器、下水道口等的全面检查,进行翻盆倒罐,及时清理清除积水、垃圾、污物,并针对周边环境,进行强化施药除四害。要组织专门队伍,对所有建筑工地及其建筑物内外,以及废品、轮胎、缸罐集中存放处进行卫生死角清理,并实行除四害卫生消杀活动。城乡各主次干道、生活区、单位内的下水道、水池等,要进行强饱和施药滞留消杀,对所有水道、河沟、池塘等各大中型水体进行环境卫生治理、疏通。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城乡除害防病的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把除害防病知识宣传活动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技术管理

今年除四害要坚持环境整治与药物防治相结合,专业队伍消杀与群众消杀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药物灭鼠活动中要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安全、高效、无二次中毒的慢性凝血杀鼠剂,药物灭蟑螂、蚊、蝇活动中要选择高效、滞留的杀虫剂。各类使用的药物由区爱卫会统一选择,各村、企事业单位统一向区卫生消杀站采购使用,严格做到使用统一的消杀药物。各单位在采购、保管、兑配、施药和防护等使用药物除四害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保障科学合理使用灭鼠和杀虫剂。同时,要加强药物的保管和发放管理,严防人畜中毒事件发生,并做好人畜中毒的急救治疗等准备工作。

四、资金筹措

统一除四害工作的资金筹措应以村为单位,根据“谁受益,谁出钱”、“三个一点”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受益群众和受益单位为主,层层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各级财政应予以相应的补助,在巩固提高阶段,各重点单位和重要场所除四害活动中,要联系实际,根据、合理收费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

五、实施步骤

今年的灭鼠、灭蟑螂、灭蚊、灭苍蝇工作同步开展,统一化学消杀除四害的时间和步骤安排为:

(一)准备阶段(组织动员和孳生地治理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5月上旬。主要工作: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二是广泛宣传发动,进行资金筹措,技术培训,灭前监测评价。三是组织本辖区内所有单位、住户和公共地段进行室内外环境、水体等四害孳生地治理和防四害设施维修、设置,为除四害施药做好环境准备。

(二)施药阶段(四害杀灭和防制阶段):今年5月上旬至7月。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在统一时间进行三轮施药,每一轮进行两次施药。每次施药要统一在第一天上午9:00开始进行,其中(居民区灭蚊施药,住宅内部施药安排在当天晚上7:30左右开始,外环境安排在晚间8:30开始进行。灭蚊施药期间,各类房屋要在室内施药后关闭门窗或防蚊纱窗。如恰逢下雨等其他原因,统一施药则安排顺延,届时由区爱卫会统一通知):

第一轮施药:今年5月6~8日进行第一次施药,5月20日~22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二轮施药:今年6月10~12日进行第一次施药,6月24~26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三轮施药:今年7月15~17日进行第一次施药,7月29~7月31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各次施药过程要严格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时间,以及“五不漏”,即不漏单位、不漏户、不漏房间、不漏外环境、不漏孳生水体等各种场所,落实饱和施药。各轮施药期间要注意观察灭效情况,及时做好补漏巩固工作。

六、督查考核

为迎接全省文明城区总评,区爱卫会将在第一轮除四害消杀后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并定期根据《福建省除四害管理办法》进行灭效监测考核,并予以通报。镇爱国卫生领导小组也将牵头组织对城乡除四害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进行本辖区除四害技术指导和经常性工作检查,全力推动除四害和巩固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将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对除四害成效显著的典型将及时宣传报道和推广,对工作不落实,除四害达不到要求的将予曝光,限期整改,确保工作的落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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