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的重要性汇聚【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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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的重要性【第一篇】
根据《**省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各级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制定我县《预防接种规范管理评审方案》,对全县各乡镇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评审活动。
(二)加强常规免疫接种工作管理,提高免疫接种服务质量。
继续保持并提高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的接种率。20xx年全县每个接种点必须保证12次以上的冷链运转工作,确保为所有适龄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免疫接种服务。
(三)开展补充免疫活动。
根据省疾控中心要求在我县在4月和12月开展含麻疹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四)继续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化建设和分析利用。
根据各乡镇免疫服务半径,推进新建接种门诊和平台建设,规范本地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录入和备份,全县各乡镇接种门诊做到每日上传共享,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平台分析利用。
(五)规范疫苗管理,做好20xx年生物制品分发及20xx年度生物制品的预算。
做好20xx年度生物制品的预算。保证县、乡在符合冷链运输要求的条件下,及时为各乡镇卫生院下发免疫规划相关疫苗。各乡镇卫生院要按规范要求及时做好疫苗接收和验货,及时通过《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数量,并按照规定要求向我中心计划免疫规划所反馈疫苗接收信息。
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所有接种单位要主动掌握责任区内流动儿童的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要及时登记,建立接种卡、证,实行流动儿童接种卡的单独管理,并及时按照《规范》中补种的原则及时接种。各乡镇要对流入和流出的儿童进行常规报告(月报表),摸清底子,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免疫接种数据报告。
(七)做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及漏种儿童的补种工作。
按照《**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省卫生厅教育厅联合发文(陕卫疾发〔20xx〕195号)),做好20xx年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和免疫规划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我中心定期对各接种点培训,并敦促各接种点做好与辖区学校的接洽工作。查验结束我中心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春季入托新生和转学儿童做好接种证查验和查漏补种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于10月15日前上报查验预防接种证和补种工作情况。
(八)开展aefi监测和报告,妥善处理异常反应。
严格按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方案》要求,对出现的aefi立即报告并开展调查和诊断处理。健全aefi病例监测与报告系统,完善县、乡级aefi监测系统。县级疾控中心对乡级和医疗机构报告的aefi开展个案调查,并及时通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告,做出诊断后要及时对网报资料进行修订和完善。日审核aefi监测数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信息实行日审核,一般反应县级审核即为终审,其它疑似异常反应需逐级审核。各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报告。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的重要性【第二篇】
(1)及时为村内所有居住0~6岁儿童做好预防接种。
(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
(3)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4)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并填写知情同意书。
(5)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6)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7)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8)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诊治,按照“常见的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处置原则”进行处理。及时填写相关记录表,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的重要性【第三篇】
20xx年4月25日是第30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预防接种———孩子的权力,社会的责任”。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参与预防接种工作,广泛宣传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对保护儿童健康的重要意义,强调家庭负有主动为孩子获得免疫接种的责任,不断提高预防接种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院决定于20xx年4月25日—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系列宣传活动。为切实做好我镇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工作,特制定此活动计划。
借着宣传周的契机,围绕宣传主题,结合现阶段防病工作的实际,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的政策和免疫规划针对疾病预防和控制的相关知识,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民对免疫规划工作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国家免疫规划的良好氛围。
1、国家免疫规划政策。
2、接种疫苗在预防控制传染病工作中的作用。
3、国家免疫规划所使用的疫苗种类、程序等。
4、接种方式及地点。
5、接种证的作用。
1、在中心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设立儿童预防接种知识咨询点。接种门诊相关人员对前来就诊的患者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预防接种知识。
2、中心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要结合实际,利用板报、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宣传形式进行预防接种知识宣传。
3、中心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组织健康知识讲座、健康知识咨询等活动,鼓励广大儿童家长积极参与,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宣传效果。
4、各村卫生室要以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为契机,在辖区内的各个村、学校等公共场所,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播放影像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
疫规划政策法规的认识,使广大群众自觉履行义务,主动接受免疫预防。
20xx年4月25日-30日
今年的宣传主题是“预防接种——孩子的权力,社会的责任”。
本次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村卫生室要注意收集、整理宣传活动资料,并从活动安排、活动宣传、活动效果、取得经验、存在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于5月5日前报鲁台镇卫生院疾控科。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的重要性【第四篇】
1.为全乡所有0-6岁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为重点地区的重大人群提供疫苗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的传染病。
2.一是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六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免疫规划办公室要定期对乡村两级防保人员进行考核指导。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含电子档案),并做好预防接种资料管理。
(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
(3)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交通不便的村组,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4)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并填写知情同意书。
(5)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6)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7)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录入计算机并及时进行网络报告。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8)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及时诊治,按照“常见的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处置原则”进行处理。及时填写相关记录表,并向所在地的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1)接种单位要求。接种单位必须为县卫生局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2)接种人员要求。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
(3)主动发现预防接种对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积极通过民政、公安部门等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办法,主动发现未建卡建证的儿童。
(4)接种服务。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合理安排接种门诊日,每周至少开展1次接种服务。
(5)接种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接种期间要及时对每名受种儿童填写《预防接种证》,必须填写每个栏目。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接种单位要及时登记和转发《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三联单)》。
(6)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要及时录入和上传疫苗、注射器使用和接种等数据。未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要按月上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情况报表》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
(7)做好疫苗管理,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1个月储存量,同时避免疫苗过期失效,对储存疫苗的冰箱须每日记录2次温度。
(8)所有参与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接受国家免疫规划技术的继续教育。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的重要性【第五篇】
1、及时发现无接种证、未免疫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通过补证、补种,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2、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和合作,知道并促进学校和入托机构免疫预防相关工作。
3、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家长对规划免疫工作的认识和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
转载自
1、查验范围。
小学。
2、查验对象。
(1)所有新报名入托、入学儿童。
(2)各学年期间接受的转托(学)儿童和暂时借托、借读儿童。
3、查验内容。
(2)是否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了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及时参加上级卫生院的培训。培训内容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其免疫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报表填写、查验结果报告(报告机构、时限、内容等)、漏种儿童补种等具体内容和要求。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预防接种的意义和有关知识;应当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
1、接种点要指导小学,在儿童入托、入学报名时,要求其家长按照要求,提交预防接种证。
2、预防接种证查验过程中发现的所有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的儿童,确定每名儿童要补证、补种的疫苗以及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对需补证、补种的儿童填写《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并通知家长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的辖区的接种点进行补证、补种;疫苗补种信息要及时上卡上证。
3、确保预防接种各项措施的实施。并及时将补证、补种工作完成数据统计汇总上报。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的重要性【第六篇】
加强afp病例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工作,继续做好维持无脊灰工作。提高我县afp病例监测系统工作质量,确保各项监测指标达到who要求。县级疾控机构接到afp病例报告后,应在48小时内对病例开展个案调查,病例麻痹出现后14天内采集双份大便标本,两份标本采集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标本采集后要在7天内送达省级脊灰实验室进行检测。afp病例发生60天后,要对所报告的afp病例进行随访,随访表要在麻痹发生后75天内进行网络直报。发现调查处理本辖区高危afp病例并及时上报调查报告。县级疾控机构每旬对辖区内afp主动监测医院开展主动搜索,主动搜索结果逐级上报。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的重要性【第七篇】
20xx年学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计划根据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年初下达的工作评分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我院结合县疾控中心下发的《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步骤》要求,特制定如下查验接种证计划。
一、认真向单位领导汇报,取得领导重视,合理安排接种人员和补证补种时间,并会同当地有关学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做好春季和秋季中学生接种证查验工作。
二、主动与小学、幼儿园等联系,协调与学校查验接种证有关工作,掌握本校内中学生摸底资料。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和班主任进行培训,指导如何填写幼儿免疫状况登记表,如何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与学校约定补证补种时间。
三、对初中学生进行巡回督导,指导、协助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并掌握相关接种信息。
四、合理安排时间对需要补种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接种前安排好接种人员、接种器械、接种场地、接种资料表册的准备、疫苗的领取等。
五、补证补种前认真进行卡证核对,以杜绝重复接种等差错发生;仔细询问学生的.健康状况,告知有关事项,进行预检并认真填写《查验接种证告家长书》。
七、补种时要严格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将补种情况登记入《岢岚县入学学生补证补种登记表》。
八、补证,补种结束后及时上报各统计报表。
岢岚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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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的重要性【第八篇】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1、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2、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3、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完成的接种证交学校验证登记。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4、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二、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的重要性【第九篇】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及参照上级20-年考核目标责任书的分解,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下,以预防为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动员全社会参与是控制和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的主要措施,为认真做好我区20-年免疫规划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对20-年计划如下:
1、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常规基础和加强免疫接种工作主动搜集免疫工作薄弱区域和外来流动儿童,要保证儿童免疫接种率。
2、加大力度继续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20-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在我乡范围内继续实施,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风、麻腮、白破、乙脑、流脑无细胞百白破等疫苗。
3、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种疫苗接种率的要求,即:使用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应及时建证(卡)确保儿童规范建证(卡)率达100%每次接种时应核对卡、证并填写;卡介苗、乙肝建卡率及建证率达90%以上;糖丸达、麻风腮、百白破建卡率及建证率达95%以上,各类疫苗达90%以上。
4、提高预防接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原有的基础上认真完善资料的收集。
5、保证计划免疫冷链正常运转。认真检查冷链设备的运转情况,每天上午、下午都要进行运转情况,检查记录冷冻、冷藏室温度,损坏了要及时修理,报废的应立即更新,确保冷链正常运转,以保证疫苗的效价,使每名儿童都能得到有效的免疫接种。
6、强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防止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流行的有效手段,我区计划免疫配合学校的查验工作,对学校的入学、入托儿童查验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安排好未种儿童的补证、补种工作。
7、加大力度,按质按量认真落实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录入儿童预防接种基本信息,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建设。
8、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成就,开展了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9、完善相关资料的整理。及时完成计划免疫相关的整理上报,每次接种后要及时上报儿童计划免疫常规接种率报表。做好3月10日前统计20-年儿童出生数上报及建台账基本情况统计表。
10、加强乡村医生及接种人员的思想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加强免疫规划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合理规划和设置,保持人员稳定,完成所有从事免疫规划工作人员,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知识于技术培训,提高免疫预防规划接种服务水平。
11、认真做好年终总结及不断深入村寨了解疫情,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作出解决办法。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的重要性【第十篇】
1、为全旗所有城乡0—6岁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为重点地区的重大人群提供疫苗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的传染病。
2、一是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六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旗疾控中心要定期对防保人员进行考核指导。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含电子档案),并做好预防接种资料管理。
(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
(3)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农村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4)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并填写知情同意书。
(5)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6)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7)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8)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及时诊治,按照“常见的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处置原则”进行处理。及时填写相关记录表,并向所在地的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1)接种单位要求。接种单位必须为旗卫生局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2)接种人员要求。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
(3)主动发现预防接种对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积极通过民政、公安部门等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办法,主动发现未建卡建证的儿童。
(4)接种服务。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合理安排接种门诊日,有条件的机构每周至少开展2次接种服务。
(5)接种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接种期间要及时对每名受种儿童填写《预防接种门诊日志》,必须填写每个栏目。接种完成后要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接种门诊每日疫苗接种与乡镇疫苗管理情况汇总表》。
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接种单位要及时登记和转发《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三联单)》。
(6)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要及时录入和上传疫苗、注射器使用和接种等数据。
未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要按月上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情况报表》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
(7)做好疫苗管理,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1个月储存量,同时避免疫苗过期失效,对储存疫苗的冰箱须每日记录2次温度。
(8)所有参与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接受国家免疫规划技术的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