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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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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4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市民政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指示精神为指导,对照省、市民政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抓好兜底保障。规范低保日常管理。健全低保动态管理和主动发现机制,印发《**县2024年低保核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乡镇(街道)真查实核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城乡低保新增317户606人,动态调整313人;目前,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0886户20204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538.58万元。落实特困供养基本保障。特困供养对象4222人,其中分散供养3864人、集中供养358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7%,发放特困供养生活补助1649.29万元、护理补贴260.5万元;我县率先在全市开展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项目服务方式转型试点,由资金赔付转为提供照料护理服务;印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突出问题整治。拓展“救急难”覆盖面,落实“托底线、救急难”要求,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补助资金,共救助536人次,支出102.24万元。推进救助档案电子化。我县计划于9月底前完成电子化档案录入社会救助大数据系统工作。

(二)强化养老服务供给。探索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我县印发《**县养老机构标准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从“环境设施、业务能力、服务质量、安全生产、满意度”5个方面入手,以板桥敬老院为示范点,为14家公建民营敬老院引入“赛马”机制比学赶超,探索构建具有**特色的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扎实推进提升行动。对全县低收入老年人进行失能评估,截止目前296户家床建设年度任务全部完成,居家养老服务592人全覆盖,开展服务13886人次,完成率78.1%。精准核发养老补贴。截止5月,享受高龄津贴23054人,发放资金752.032万元;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6752人,98.994万元。扩大养老设施覆盖。新建村级养老服务站12个,占年度任务的85.7%,覆盖率扩大至59.8%;完成嵌入式养老综合体设计招标等工作,启动建设。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对小溪河镇敬老院、武店镇敬老院和板桥二铺敬老院改造提升,已完成规划设计。推动老年助餐建设。依托社工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意调查,在就餐意愿较高的地方建设老年助餐设施,截至5月底,新增建档人数824人,就餐人数90450人,助餐补贴金额28.93万元。实施养老“喘息服务”,为31名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15天免费喘息服务。规范机构财务管理。委托会计事务所对我县14家公建民营特困供养机构开展2023年度资金审计,对审计结果形成通报,督促整改,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探索“1+3”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试点将精神康复送到家中,截至目前,提供居家康复服务60人次,个案康复服务10例。

(三)做好未成年人保护。一是保障困难儿童安全。制定印发《**县关于全面摸排更新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信息预防溺水工作的通知》,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截至目前农村留守儿童1467人、困境儿童229人,督促各乡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全覆盖走访宣传防溺水。二是多方联动合力共护。联合检察院、妇联等多部门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雏凤振羽”、“牵手·护航”等主题活动10场,惠及未成年人300人次。

(四)严格社会组织管理。登记管理稳中有序。一是强力推进社会组织年检。全县453家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参检率达100%;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登记2家。二是持续开展行业协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全县28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内部自查,未发现违规收费情况。三是持续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向全县发布《**县民政局关于防范非法社会组织的提醒》,劝散1家非法社会组织。四是开展2023年度“**县先进社会组织”评选,以评促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五是启动社区社会组织微公益创投项目,利用“慈善一日捐”资金,支持全县社会组织实施微公益慈善项目创投活动,助推民政领域服务提质增效。慈社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努力促进慈善事业。指导慈善协会做好辅助器具捐赠项目工作,为15家养老服务中心捐赠助行器、床褥垫等辅助器具约10万元。二是有序推进社工发展。对全县17家乡镇(街道)社工站进行督导,为364名考生提供考前免费培训。

(五)推动社会事务发展。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全市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大赛在我县成功举办,我县取得遗体火化师一等奖一名,公墓管理员三等奖两名的佳绩。开展硬化大墓整治。4月12日,县长王俊卿亲自召开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全面摸排统计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对“活人墓”、新增违建墓地做到“零容忍”,坚决遏制违规土葬等情况发生。截止5月8日,已摸排硬化大墓等违建墓地3232座,其中涉及三沿六区782座,整治工作采取日督察、周通报形式,及时调度进度滞后的乡镇,截止目前,共整治完成硬化大墓等违建墓地400余座。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已进入招投标程序;今年新建的黄湾乡大新村公墓、板桥镇洪山公墓及板桥镇二铺公墓计划于 2024年6月份开工建设,2024年底前完成一期建设并投入使用。完善我县2003年公益性公墓布点规划。加强地名管理。完成《**县城区地名方案》、《**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书稿的编纂和初步审核工作;启动“乡村著名行动”,共向地名信息库添加了50余条地名信息,更新完善行政区划类、村居类相关地名信息200余条,完成楼门牌号码编制5批次,开展**明光行政区域界线联检。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完成近两年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扫描,妥善处理2例冒名顶替办理结婚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婚姻法律法规和移风易俗宣传。加强福彩销售。制定了新增网点建设补贴方案和网点销量提升方案,开展福彩销售网点规范经营暨营销技能提升培训,组织三批次福彩网点、业主赴天长、来安学习福彩销售技巧,截至6月9日,**福彩销量2151万元,同比增长71.7%,位居全市第三。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截至目前,共接受外站送返的易流浪人员11人,妥善安置街面长期流浪的本地人员2人。

二、存在问题

(一)社会救助工作。群众家庭收入存在多样性和隐蔽性,难以通过常规手段准确核查,灵活就业收入和扶、抚、赡养费等。动态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存在诸多实际困难。

(二)养老服务工作。嵌入式养老综合体推进较慢,因前期和街道协调用房耗时较长,导致综合体建设起步较晚,建设进度低于全市总体进度。村级养老服务设施用房难寻,农村地区缺乏专门的养老用房,闲置公房大部分建设时间长,无加固翻修价值,寻找合适的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用房存在一定难度。

(三)婚姻登记工作。我县婚姻登记工作历经多次集中办理到分散办理,存在历史档案遗失问题。特别乡镇办理业务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婚姻登记档案部分遗失损毁。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社会救助工作。推动社会救助提质增效,指导乡镇(街道)实事求是开展低保认定,严禁低保审核确认不合理的“一刀切”问题。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对社会救助领域公示、公布规范管理,加强社会救助领域违法违纪问题整治。探索推进容错纠错机制建设,鼓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等。大力提升社会救助广度、透明度。畅通救助服务热线,将全县17个乡镇(街道)及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热线向社会公示公开,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养老服务工作。健全“赛马机制”,持续推进公建民营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完成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同步投入运营;按时完成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顺利通过验收;扎实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整改到位;完成14所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覆盖率达60%以上;敬老院改造提升全面启动,提升乡镇养老机构的运营服务能力;完善老年助餐送餐上门措施,引导助餐企业积极注册助餐商标。

(三)儿童福利工作。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整合优势资源,着力打造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品牌,积极申报项目优秀案例,培育1家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志愿服务队。

(四)社工慈善工作。一是开展社会组织实地检查及年检不合格社会组织处置工作。二是开展微公益慈善项目创投活动、优秀公益慈善项目评选等,依托社会组织打造慈善项目品牌。结合“中华慈善日”暨“安徽慈善宣传周”宣传活动,加大公益慈善宣传力度。

(五)殡葬改革工作。持续推进硬化大墓等违建墓地整治工作。根据《**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办字〔2024〕8号)要求,加大整治力度,争取在六月底前完成占用耕地和“三沿六区”修建硬化大墓等违建墓地的整治。持续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充分总结殡改宣传月活动经验,深入宣传我县惠民殡葬政策、文明生态殡葬理念及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成果。持续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3座公益性公墓一期建设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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