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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任务对标 三年行动计划实用【热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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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任务对标【第一篇】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发展学前三年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视学前教育”和十八届全会关于“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全面普及农村学前教育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多方资源整合,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构建和完善新形势下农村学前教育为主体的办园体制。科学发展,规范管理,保证质量,大力提高全镇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方需求。

二、基本现状。

近年来,我校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发展、规范、提高并重的指导方针,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目前为止,学校附设学前班,在园(班)幼儿39人。没有专职幼教教师。

三、目标。

我校学前教育总体规划是利用三年时间,按照“就近入园、扩大规模”的原则.2013年,改建学前班,办成三年教育的2个教学班的幼儿园,服务3—5岁学前儿童。2014年,面向社招聘幼儿教师服务4---5岁学前儿童。2015年,完成新建附属幼儿园。

四、落实措施。

1、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依法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把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作为创建“教育强校”的必备条件。

3、建立有效的学前教育管理体系。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教导主任为成员的学前教育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全校的学前教育。

4、推进幼教共同体建设,促使学前教育资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切实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二)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确保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三)规范管理,保证学前教育改革顺利进行。

(四)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1.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学前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学前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

2.加强学前教育的安全工作。幼儿园要把师生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加强园舍安全设施检查和师生安全防范。

3.积极开展学前教育的教育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提倡广大教师立足实际,开展教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幼教技能和专业素质。

4.拓展学前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为儿童家长提供早期教育服务指导。

5、规范学前教育办园行为,加强对教育实验和科研的管理和指导。

(五)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素质。

1.利用学校排课布局调整,使一部分素质好的公办小学教师充实到幼教队伍中去,保证幼儿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

2.将幼儿教育师资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继续重视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建成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秀、年龄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队伍。

3.认真执行《教师法》,依法保障学前教育机构教师的合法权益。

五、问题与建议。

我校学前教育的主要问题是缺乏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专业幼教教师缺乏,教师整体素质偏低;设施不完善,条件十分简陋;幼教质量不高,存在“保姆式”和小学化倾向,请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一方面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改善学前教育硬件,加大对学前教师的培训,同时吸纳更多的专业幼教教师扎根我校,服务教学,提高幼教教学质量。

海子滩冰草湾小学。

海子滩冰草湾小学。

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任务对标【第二篇】

为贯彻党的x、x、x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年)》,进一步巩固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健全我区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全省教育第一强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现状。

x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x-x年)》实施以来,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共同推进,开创了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局面。三年来,全区新增幼儿园19所,其中公建幼儿园10所,民办园9所,新增学前三年幼儿学位数4950个,看护点减少12个。目前,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59所(其中政府办园4所、企事业办园17所、民办幼儿园38所),在园幼儿16083名,专任教师993名,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拥有省一类园7所、市一类园9所;普惠性幼儿园36所,在园幼儿8896名,占全区在园幼儿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突出公益普惠,大力举办公办园,合理布局普惠性幼儿园,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注重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大投入,提升全区幼儿园运转能力、师资队伍水平、保育教育质量,推动学前教育与全省教育第一强区相匹配、相协调。强化政府职责,加强学前教育质量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健全体制机制和标准体系,深入推进投入、用人、监管和质量保障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着力构建办好学前教育的长效机制。

到x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逐年提高,初步建立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全区幼儿专任教师及所有保教人员完成新一轮岗位培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其它保教人员任职资格全部符合任职要求。学前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力争到x年,新增市一类幼儿园5所,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10所,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扩大总量。着力扩大全区学前教育资源,到x年全区幼儿园总量增至76所。自x年起,每年至少新建公办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3所,其中:x年新增教学班25个、普惠性幼儿学位750名,x年新增教学班45个、普惠性幼儿学位1350名,x年新增教学班55个、普惠性幼儿学位1650名。(二)调整结构。积极新建公办园,不断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幼儿园的资金投入和普惠性民办园的奖补力度,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的覆盖率。至x年,全区公办园总量增至9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总量增至17所。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布局,努力实现就近入园、方便入园。

(三)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合理确定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成本的分担比例。建立企事业单位办园和民办幼儿园奖补机制,保障全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完善用人机制,每年根据公办园专任教师缺额,通过公开招考方式,确保公办园所有专任教师足额配备,保障教职工合理待遇,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模式。

(四)提升质量。加强对幼儿园保育和教育实践的研究和指导,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推动软件和硬件建设相协调,督促引导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达到《x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努力为每个幼儿健康成长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大学前教育宣传,转变家长教育观念,普及科学保教知识。加大幼儿看护点资金投入和动态监管力度,引导幼儿看护点逐步改善硬件条件,提高看护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执行《x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x〔x〕6号)文件精神,落实好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及移交等各项工作。加强对在建、已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改变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用途。全区每个街镇至少要有一所公办幼儿园。

(二)大力扶持各类社会力量办园。大力推动企事业园标准化建设,按照200元/学期·生标准兑现企事业园生均奖补资金;对企事业园年度内基本建设和维修资金达到30万元的,按照其投入的25%给予补贴;对设施设备添置或更换资金达到20万元的,按照其投入的20%给予补贴。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按照200元/学期·生、2000元/年·班标准,给予普惠性民办园补贴。引导、鼓励更多的民办幼儿园向普惠性方向发展。

(三)积极创新办园模式。采取“委托名园管理”模式,将我区新建公办园委托由x幼专实验幼儿园等名园管理,着力提升全区公办幼儿园办学水平。继续采取“零租金”办园模式,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省、市一类幼儿园来我区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着力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办园质量。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办园。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入园,努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四)加大幼儿看护点管理力度。按照“扶持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原则,对全区看护点实行分类管理。各街镇是幼儿看护点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幼儿看护点的日常动态监管,建立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反复整改无效的看护点,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取缔,逐年减少看护点总量。积极支持各街镇挖掘潜力,利用集体用房无偿引进有资质的优秀民办园举办a类幼儿看护点。将幼儿看护点日常管理纳入对街镇的教育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根据考核情况实施“以奖代补”,同时给予街镇一定的人员管理专项经费。区教体、卫生、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进一步加大对看护点的动态监管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逐步提高看护质量。

(五)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区教体、安监、卫生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推动全区幼儿园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配齐安保人员和安保设施,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制定应对各类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定期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疾病预防、消防、防踩踏等安全教育活动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为幼儿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要求,面向社会招考、配备公办幼儿园各类保教人员。设立学前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实施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将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培训与全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同步推进,确保3年内全区所有保教人员完成第二轮培训任务,全面提高幼教队伍整体素质。严格实行保教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进一步发挥园长培训基地、教师培训基地、保育员培训基地作用,加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深化幼儿园内涵建设工程,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幼儿健康成长的保教方法。

五、强化保障。

(一)加大经费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5%以上并逐年增长。继续对困难家庭儿童学前教育实施资助。积极构建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和家长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和成本分担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投资办园和捐资助园,拓宽学前教育经费来源渠道。

(二)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发展工作。区教体、编办、财政、人社、规划、国土、卫生、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住建、民政、发统等部门及各街镇根据职责要求,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共同推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三)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区教体局要建立健全全区幼儿园专项督导制度和年检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安全卫生、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实施科学保教,避免和防止片面追求超前教育和“小学化”倾向。要充分发挥家长监督管理作用,采取各种方式激发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凝聚学前教育发展合力。

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任务对标【第三篇】

随着我县“大城关”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大部分群众流向城关,农村只剩少数留守老人与儿童,为持续深化“驻进帮”活动长效机制,针对我镇部分农村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服务意识淡化、群众诉求处理不畅等问题,结合党员的自身特点和分布实际,在农村党员中开展“定区联户”活动,构建农村党员服务群众全覆盖。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推动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项目管理为抓手,着力在抓基层、强基础、提素质、建机制上下功夫、求突破,努力使基层党建工作在内容、形式、载体等方面推陈出新,把党建工作中的热点和问题作为项目化管理的着重点和创新点,按照“解决好一个问题、搭建好一个载体、培育好一个典型、建立好一个机制”的要求,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实现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员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开创新形势下农村党建工作新局面。

1、坚持联系实际、服务群众的原则。要密切关注群众的所思所盼,鼓励党员充分发挥自身特长,积极主动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2、坚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根据不同服务项目的特点和群众的不同需求,灵活多样地组织党员开展联系服务,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以实际成效检验活动成果。

3、坚持组织引导、党员自愿的原则。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尊重党员本人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4、坚持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选择2个以上运行规范、作用明显、条件成熟的农村党支部进行重点打造,培育典型。同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和规范,通过典型带动,促进活动整体推进。

为使我镇党建工作创新课题项目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开展,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4月1日-4月15日):征求意见阶段。支部对开展党建创新课题项目活动,深入广泛地征求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分类疏理,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和开展党建创新课题存在的问题。

第二阶段(20xx年4月15日-4月30日):项目确定及申报。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明确重点,找准定位,确定了在农村党员中开展“定区联户”活动,构建农村党员服务群众全覆盖项目,并向县委组织部进行了申报。

第三阶段(20xx年5月):制定方案实施阶段。根据申报的党建创新课题,通过学习和讨论等形式,发挥优势,形成特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时间步骤、项目内容、组织措施、预期目标等,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四阶段(20xx年6月至12月):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要围绕调研方案形成阶段性报告,转化讨论成果,研究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加强对创新课题的跟踪管理,并做好项目投入、项目实施、项目效果预测等工作,确保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的有效衔接。

第五阶段(20xx年12月):总结阶段。对开展党建创新课题项目进行自查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分析不足,总结经验,直至达到目标要求,迎接上级组织检查验收。

1、科学确定参与对象。参与“定区联户”活动对象要求是身体状况良好、党性较强、思想政治品质好、热心于公益事业、乐于为群众服务、有履职能力的农村党员。针对少数村党员队伍年龄偏大、党员人数较少的实际,吸纳一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年纪较轻、素质较高、有一定特长的入党积极分子参与,以增强他们的党性锻炼。

2、合理划分服务网格。按照就近和便于服务原则,将全镇12个村划分为86个片区。每个片区设服务点,将党性强、思想政治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有履职能力的农村党员纳入服务区管理,由所在小组党员与服务区农户结成对子,为其当好农民技术员、综治协管员、计生管理员、文化协管员、国土协管员、乡村医生、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员等“七大员”,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发展生产、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3、灵活组建服务团队。各村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党支部+老年协会+互助组”活动的开展,适时成立各种党员服务团队,充分利用闲置房屋,建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中心,以保证社区开展活动有场所;添置活动桌椅、学习资料和电教设备,组织党员开展各类联系服务活动。如:根据“美丽乡村”建设的需要,组织成立“党员义工队”,义务为群众开展“三清三改”等;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组织成立规模养殖、油茶种植等专业性“党员技工队”,义务为农民群众提供技术指导、产品销售等服务;根据社会救助、社会公益等事务的需要,组织成立公益性“党员互助小组”,义务实施社会救助、发展公益事业以及帮助孤寡老人解决生活困难等服务。

4、规范建立工作机制。各片区责任党员要力所能及、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政策法规宣传、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调解、农情信息通报、弱势群体帮扶、产业发展指导等活动。通过每月一次的党小组会议,党员向党小组长汇报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和群众诉求,党小组长疏理后汇总至党支部,由支部视情上报镇党委,供镇党委做决策参考,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镇党委要通过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对各村党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度,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各村党支部要加强对服务区责任党员的监督指导,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定期调整工作重点。

5、严格考核评比管理。完善奖惩办法,充分调动农村党员干事积极性。在提高“七大员”奖励标准的同时,完善与之配套的激励政策,重新修订相关奖惩办法,增加奖励种类,细化奖励等级,提高奖励时效性,使奖励机制层层落实到位,充分调动农村党员办事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对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党员,由镇党委给予表彰,成绩突出的,可推荐到县委表彰。

机关党建推行农村党员“定区联户”,构建联系服务群众全覆盖研究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为要又好又快地实现工作目标,在项目落实推进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提高认识。党建创新课题项目工作由镇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抓好落实。各村支部加强重视,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使工作顺利开展。

2、加大宣传。一是要在党建创新课题项目工作在开始、中期及结束三个阶段开好三次全体党员大会,对开展情况进行阶段督查。二是及时通报工作进度,表扬先进、提出不足。三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在农村群众中的宣传力度,使“定区联户”活动深入人心。

3、强化考核。落实考勤制度,使全体党员进一步认识到做好党建工作巩固党的执行地位的迫切需要,又是凝聚人心、激发活力、促进发展的迫切需要,营造良好的机关党建工作氛围。

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任务对标【第四篇】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关于深入推进调查研究的工作部署,本人以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为主题,和县委组织部有关科室同志组成调研组,深入机关事业单位、镇街、村社区、“两新”组织等进行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以来,博罗县紧扣 202- 年“规范化建设”、202-年“组织力提升”主题,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以思想为先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搭建学习平台集中学。成立 18 个镇街党校,在 378 个村(社区)设立分校,分批次组织党员每月集中开展 1次党课学习。开展特色活动体验学。组织全县党员参加“红色记忆、穿越惠州”活动,到县党建馆、东江纵队纪念馆等革命教育基地打卡学习5万多人次。发放学习资料个人学。给全县党员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党员读本》等学习资料 6万多册。

二是以组织为核心,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优化党组织设置。升格设立 35 个村(社区)党委、115 个村(社区)党总支,新建775个村(居)民小组党支部、58个“两新”组织党支部,结合机构改革撤销 24个并新设 25个机关事业单位党组,优化调整9个机关事业单位和 11 个国有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设立县委教工委统筹全县教育行业党建工作。强化党组织领导。出台《关于深化“强村固组”工程充分发挥村组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实施意见》《农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小微权力清单》,探索实施《农村重大事项“4+2”全程纪实工作法》,以制度形式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转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持续整顿“六对接六查找”确定的 15 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主题教育期间集中排查整顿14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三是以干部为关键,全面加强基层组工干部队伍建设。配强党务领导干部。为3个乡镇(街道)、14个县直机关党委配强专职抓党建的副书记,提拔4名优秀乡镇年轻干部担任乡镇组织委员。提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待遇。面向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 13 名事业编制人员,从 202- 年起设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绩效奖励金。补选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储备干部。利用省市核定村干部财政补贴职数补选335 名村(社区)党组织委员、330 名村(社区)“两委”储备干部,实现 100%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不少于村(居)委会委员。

四是以经费为保障,加大基层党建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县管党费支持力度。拨付 136万元建设党群服务中心、修缮党小组活动场所和党员活动室等。加大县级财政支持力度。每村每年安排6万元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给2600多名 80岁以上老党员每月发放 200元关怀补贴。提高工作补贴标准。将村(居)民小组长工作补贴提高至每月500元,进一步提高“两新”组织专兼职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补贴标准。

五是以城市基层党建为重点,积极探索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县建设。探索实施“红色领航”工程,推动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开局。构建“红色纽带”。建立县、街道、社区三级联动体系和“党工+社工+义工”联动体系,实行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制度和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打造“红色引擎”。把党支部建在居民小区,在商贸城、产业园建立区域性园区党组织,在园洲纺织服装行业协会成立行业党组织。建设“红色阵地”。建成1个县级、2个街道级、3个园区、4 个社区级和 2 个新兴领域的党群服务中心,形成党群服务中心矩阵。开展“红色服务”。搭建“党建榕平台”“党建项目认领平台”,统筹辖区各领域党组织服务资源和群众需求,实现“群众点菜,党来买单”。

从调研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不严不实,形式内容单一,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和次数开展,台账管理不够规范完善。二是村(居)民小组党支部建设比较薄弱。一些村(居)民小组党支部运作不够顺畅有序,规范化建设水平较低,支委会建设、发展党员工作、办公场所建设等有待加强。三是社区基础保障跟不上城市化步伐。社区基础保障较为薄弱,服务超负荷,办公用房不达标,与管理需求不能完全匹配。

对发现的主要问题,瞄准“病灶”,因情施策,下苦功夫、实功夫、细功夫予以解决。

一是在党员教育管理上再抓实。推动全县党员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开展“六个一”主题活动。组织各级党委举办一次主题征文、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编印一本主题教育应知应会“口袋书”,党员领导干部讲一堂专题党课,基层党组织举办一场读书交流会,开展一次主题组织生活会,重温一次入党誓词。推行党员分类管理、星级评定管理模式。制定全县实施指导意见,提高在职党员、离退休老党员、流动党员、困难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开发“智慧党务”管理平台。开发符合博罗县实际,包含“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统计分析等功能的“智慧党务”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抓实党建基础工作。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既要指导单位党组织开展好党内组织生活,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好“三会一课”等。

二是在村 (社区) 党组织的组织力上再提升。坚持对照“组织力提升”要求查漏补缺。公开招聘一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按照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部署,公开招聘 3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招聘一批乡镇(街道)党建指导员、党建联络员、村“两委”班子和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集中整顿一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由县领导联村、乡镇领导包村、县直单位派出干部担任“第一书记”驻村,配强工作队伍集中整顿 14 个软弱涣散问题的村级党组织。发展壮大一批试点村集体经济。每年挑选一定数量经济基础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的村作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试点村,由各级财政配套补助100万元投资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每年奖励一批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制定《博罗县村(社区)党组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 30个评为优秀和 150个评为良好的村(社区)党组织分别放发 5万元和 2万元绩效奖励金。

三是在社区基础保障上再发力。按照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县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社区基础保障。优化社区设置。对全县 10 个常住人口超过3000 户的社区行政管辖区划进行优化调整,增设社区居民委员会。提高绩效奖励标准。按照村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标准发放社区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金。建设职业化党建工作队伍。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公开招聘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各级各类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着力解决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困境。通过调剂、置换、购买、租赁等多渠道解决社区办公用房问题。

四是在村 (居) 民小组党支部建设上再规范。坚持从实际出发,高起点谋划。提高党员村(居) 民小组长比例。每年拿出一部分指标从现任非党员的优秀村 (居) 民小组长中发展党员。提高支委委员兼任村 (居) 民小组长比例。选拔一批村 (居) 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在村级换届选举中推动当选支委委员并兼任村 (居) 民小组长。提升支委委员党务工作水平。用好乡镇 (街道) 党校和村 (社区) 分校,对村 (居) 民小组支委委员开展党务工作知识专题培训。加强村(居) 小组党支部基础保障。指导乡镇 (街道)为村 (居) 民小组党支部配备办公室、组织生活室等,保障阵地。专项整治违规发展党员问题。组织各党 (工) 委采取自我排查、交叉检查的形式排查整治“带病入党”、弄虚作假、“人情党员”等违规发展党员问题。

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任务对标【第五篇】

productionsafetyisthebasicguaranteetoprotectthesafety,healthandstatepropertyofworkersandpromotethedevelopmentofsocialproductiveforces.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任务对标 三年行动计划实用【热选5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个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项目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分行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应急管理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治局、中国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年专项整治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2020年4月):

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4月1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4月10日全国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刘鹤副总理和王勇、赵克志国务委员对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作出了安排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

梳理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国推广。总结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1)煤矿。

(2)消防。

(3)工业园区。

(4)非煤矿山。

(5)道路运输。

(6)城市建设。

(7)危化品。

(8)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

(9)危险废物。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向好的态势,但总体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对此《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各地区、各企业全面排查现有风险,认真辨识、科学评估,从而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20_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_大和十九届_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以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目的,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不断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辨识管控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确保全区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科学编制应急管理“十四五”总体规划,对于指导我区未来五年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厅“十四五”规划编制格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多规合一”的规划思路,将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多项规划整合编制为应急管理“十四五”总体规划,用于指导全区应急管理工作。

(二)抓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根据省、市应急管理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对全区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调查与评估,全面摸清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基本情况,建立完善风险数据库信息,科学开展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为高标准、高品味建设蓉江新区提供强有力支持。

(三)抓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_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之年,各镇(管理处)、各安全专业委员会要梳理出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强化“智慧安全”建设。依托智慧城市平台,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智能化在线监测预警,对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作业场所、危险性作业等进行在线监测,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五)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挂点责任制,充分发挥安全专业委员会综合协调职能,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持续强化“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六)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一是要格安全准入和行政许可审查。二是要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一图、一牌、三清单”和风险公告制度,强化监管信息系统应用,确保企业真查、真报、真改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七)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一是要推进乡镇行使部分安全监管执法权要求。二是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运用监管执法信息平台、数据库和系统终端等手段,提升专业化、标准化水平,紧盯节假日和关键敏感期等重点时段,采取明查暗访、约谈督办、联合惩戒、关停处罚、通报曝光等形式,严惩非法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八)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知识技能“五进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二是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聚焦企业班组一线,采取加大实操培训力度、深入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技能考核。

(九)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执法培训,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杜绝“监管执法走过场”问题,加强廉政教育,杜绝人情执法、关系执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健委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督促指导各单位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制定本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2021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单位(科室)、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治理。

1.严格贯彻《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三个必须”原则,各级卫生健康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对标履职。2.按要求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会议。3.按要求每年至少2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4.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各级党组(党小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2.纳入全系统所有干部必学内容。3.各单位行政部门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开展培训。4.在“安全生产月”、“瀚海安全行”、“进机关、进医院”等活动中必须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内容,不能少于3次。5.组织学习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纪录片-生命重于泰山。

(三)落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依据《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检查标准(暂行)》,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继续深入推进《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科室人员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打通“最后一公里”,使全体人员都能明确消防安全岗位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形势稳定。3.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暨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活动,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火灾风险防范处置基础。4.继续推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医疗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5.推动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日巡查、月检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的检查工作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6.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医疗机构安全管理水平,2021年3月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上报自评表。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1.查清危险化学品底数。对涉及卫生系统的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实施严格监管,做到底数清、数量明,建立存储分布一张图、管理使用一张表。2.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3.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库房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4.各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废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违规堆存、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问题进行检查整改,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安全。

(五)治安消防安全整治。1.加强治安防范。各医疗机构加强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突演练,配全配强安保力量,保护好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2.继续巩固消防车通道治理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确保畅通。3.按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隐患问题整改工作。4.推进、宣传智慧消防建设,着力提升精准防控水平。5.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医院”活动,形成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后勤安全整治。1.房屋安全。加强房屋安全监管排查,对老旧房屋、危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2.燃气安全。加强设施设备、管线、燃气器具等检查,确保安全好用。3.特种设备安全。燃气、燃油锅炉、电梯、医用气体等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合格,管理及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定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齐全。4.电力系统安全。操作人员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加强每日巡视,安全防护装备配备齐全,按期检测。5.给排水安全。加强二次供水运行人员、设备监督管理,确保用水安全。6.食堂安全。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留样,食品加工、制作等制度,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7.建筑施工安全。落实主体责任到位,加强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1月3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单位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制定的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批后向卫健局报送备案(方案首页右上角分管领导署名,红头加盖公章,可不带文号,附带附件1)。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月至12月,各单位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两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每月28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

第四阶段:组织督查问责。卫生健康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分时段对各单位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分管领导和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工作保障。各单位要配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为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督促协调、统筹推进作用,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要加强协同推进。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既要做好上下纵向协调推进,又要做实横向协调,层层压实专项整治责任,确保三年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为全力推进我区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现代化,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应对灾害事故更加有力有效有序,切实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完善党政领导安全防灾能力培训制度,将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专题培训制度化,提高领导干部落实安全发展的能力。(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构建安全应急工作新格局。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救援、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救援、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救援“三管三必须”原则,确保“防”与“救”的责任链条衔接到位,形成“安委会、总指挥部抓总,专委会牵头,部门负责,属地监管,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安委办会同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强化乡(镇)、街道办属地责任。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乡(镇)、街道办党委每季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整合优化基层安监办,健全乡村(社区)安全员队伍,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办负责)。

(四)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制定落实本行业领域监督检查计划,严厉打击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台账和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和联合惩戒清单,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坚持开展“反三违”行动,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律追究工作机制,在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责任保险,确保企业主体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六)严格安全巡查考核。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办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安全巡查和工作考核,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的实施“一票否决”,对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优”。巡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安委办负责)。

(七)严肃安全追责问责。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对符合约谈情形的有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整改落实情况督办制度。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取消标准化等级,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制定事故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办法,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应急管理局负责)。

(八)强化源头预防。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都要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机制,严格执行高危项目审批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应急管理局、发改局、工信局、行政审批局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九)严格风险管控。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措施,科学编制风险分布图、风险清单台账和风险动态数据库,督促企业加入双重预防平台,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实现线上线下差异化动态监管。加强企业班组建设,严格落实“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厂矿月查、公司季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风险消除隐患。(应急管理局负责)。

(十)推动科技强安。紧扣“科技强安、创新驱动”主体活动,在城市生命线等重点工程积极推广先进设施设备,在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专项行动。(应急管理局、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十一)安全达标升级。规模以上非煤矿山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升降级制度和联合激励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应急管理局负责)。

(十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非煤矿山。组织开展开采作业与设计不符专项整治,继续深化非煤矿山专家“会诊”,进一步加强石料开采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监管水平。(应急管理局负责)。

2.危险化学品。深入组织开展危化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严格控制高危项目落地,对“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建设项目实行联合审批。(应急管理局、发改局、工信局、行政审批局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源长制,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必须具备紧急停车功能,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达到10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达到100%,年底前未实现自动化控制或未投入使用的,一律停产整顿。(应急管理局负责)。

3.城镇燃气。继续推进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将灶具连接用橡胶或塑料软管更换为不锈钢波纹软管,将单气嘴更换为管道燃气自闭阀。启动带熄火保护灶具更换工作。组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瓶装燃气、汽车加气站、农村“煤改气”安全管理工作。(住建局负责)。

4.建筑施工。组织开展建筑、公路、水利桥梁、隧道施工专项整治,强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承包、转包、分包等行为,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施工机械设备。深化防高空坠落专项治理,严格规范安全带、安全帽个人防护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和安全网等实体安全防护措施。(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5.交通运输。持续推进“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以“四好农村路”建设、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为抓手,开展长下坡、桥梁、隧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风险较高和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违法营运行动和农用车专项整治。(交运局、公安交警大队分工负责)。

6.消防安全。突出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密闭半密闭空间、文博古建筑、危化品企业、“多合一”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高风险场所领域,分类治理,全面推动“智慧消防”建设,提升火灾防控水平。集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动。(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公安局、工信局、文旅局、教育局、卫体局、民政局、房地局、社区办、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冶金工贸、油气管道、特种设备、民爆、餐饮、文旅、教育、卫生、农机、电力、物流、寄递、水务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都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

(十三)强化媒体宣传。制定并落实全民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区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要加大安全防灾宣传教育力度,开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专栏,制作生动形象的灾害知识传播视频、宣传片,播放防灾避险知识,提高知识的普及率。(应急管理局、融媒体中心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阵地宣传。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各乡(镇)、街道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方式手段,精心策划实施,持续开展安全防灾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督促各企业建立覆盖一线职工的微信宣传群,所有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建立覆盖辖区村(居)民的微信群,构建覆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全员的安全防灾微信群,及时向群众宣传安全防灾要领和防灾避险措施等知识。(各乡镇、街道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主题宣传。持续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共建共享活动。(应急管理局负责)。

(十六)强化体验教育。依托区消防救援大队阵地,秉承“小手拉大手,以学生安全意识的提升带动全社会安全素质的提升”的理念,建设“青少年消防安全教育基地”,持续推动安全体验馆、安全主题公园建设,普及安全常识,营造安全氛围,深化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应急管理局负责)。

(十七)分级分类监管。高危行业领域以安全生产周期、安全标准化等级、风险管控能力等作为基本依据,进行综合评估,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类别,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其他行业领域也要参照制定本行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方案,坚持一地一策、一企一策,找准监管重点,集中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确保精准监管、精准治理。(应急管理局负责)。

(十八)严格检查执法。综合采取计划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严格监管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存在重大隐患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按规定予以上限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应急管理局负责)。

(十九)创新监管方式。全面筹划并逐步开展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并充分利用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和“互联网+监管+执法”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监管部门强化执法检查,监督各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实现精准监管执法。(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十)广泛开展培训。组织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专项指挥部副指挥长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组织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干部开展能力培训,定期轮训,并开展行政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大比武。持续强化“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考核力度,制定出台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培训考核工作专项整治。(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十一)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重点加强对区域内河流、水库、地质灾害及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排查,进行危险性评估,建档造册,落实整治、监控、防范等措施。要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隐患”,做好灾害治理和应对工作。(应急管理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办分工负责)。

(二十二)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建立应急管理、气象、水利、地震、地质、林业等防灾减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自然灾害联合会商和综合研判,做好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强化自然灾害危险区联防联控。推进气象观测站、洪水预报站、地震监测站、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林火远程监控点建设工作,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渠道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水务局、防震减灾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三)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结合季节特点,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汛抗旱等专项治理。强化森林防火巡山守卡,严格火源管理,严控野外用火。加强对高陡边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房屋和工程建设的监测,实施精准治理。集中整治河道行洪隐患,修复受损河道和水利设施。(应急管理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单位分工负责)。

六、强化能力建设,构建高效统一的应急救援体系。

(二十四)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各乡(镇)、街道办、区各有关单位、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专项指挥部要按照分工,进一步细化明确任务,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应急管理“五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十项机制”,提升应急管理“五种能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专长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局、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单位、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五)加快应急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快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将消防、林草、地震、地质、水旱、交通等部门信息数据接入,实现上下贯通、应急管理领域全覆盖,大力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消防大队、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交运局、防震减灾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六)完善专家技术支撑体系。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购买第三方专家服务,强化专业保障力量,提升监管处置能力水平。建设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专家库,建立完善社会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使用管理、经费保障、监督监察等相关制度,强化第三方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十七)做好事故灾害应急准备。修订完善区级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配套制定应急响应手册和行动方案。专项指挥部年内都要组织一次实战化应急演练。探索应急救援力量整合,形成一体化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依托消防等专业队伍和大型企业,建设危化品和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应急管理局、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单位、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八)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各(乡)镇、街道办、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应急值班制度、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每日调度制度。完善信息共享公开和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110、119、120、122等常用报警呼救平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分发推送机制,确保响应及时、指挥科学、处置有效。(应急管理局、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分工负责)。

各乡(镇)、街道办、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逐项落实责任。区安委办要认真督促检查,加强协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重大情况及时向区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碧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在全处范围内开展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总抓手,全面开展2021年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效监管措施,对辖区重点行业领域、各类安全隐患采取铁腕整治,坚决堵塞安全漏洞,坚决排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把自查自纠、集中整治、专项检查、综合督查、暗查暗访结合起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切实解决一批制约辖区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的重大问题和隐患,为我街道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为确保辖区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顺利推行,特成立2021年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分管领导(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林川兼任办公室主任,xxx具体负责各项工作日常协调,督促、指导。

集中整治行动时间为2021年5月至10月。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5月2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责任人、责任单位。

(二)自查排查阶段(2021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各村(社区)、各站所要按照专项工作方案,对所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全面建立“三张清单”,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自查自改、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6月20日至10月15日)。各村(社区)、各站所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作台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9月20日前将自查排查及整改台账报送街道安监站办公室。

(四)全面总结阶段(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各村(社区)、各站所要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10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的长效制度报送街道安监站办公室。

(五)综合检查阶段(2021年5月至10月)。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检查组,按照每月不少于1次的要求对行业领域开展检查,确保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要求完成整改。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周密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各站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增强开展2021年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把党工委、行政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责任担当,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突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目标,各村(社区)、各站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迅速组织力量对事故隐患进行梳理、排查、整治,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坚决守好自己的“责任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广泛宣传发动,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各村(社区)、各站所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保障整治成果,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站所主要负责人为街道开展2021年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统筹兼顾,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从即日起各村(社区)、各站所每周五中午12点前将周报表、周小结报街道安监站办公室。

(五)严格工作纪律,强化追责问责。街道纪工委将对各行业专项整治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随机抽查全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对开展2021年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敷衍塞责,推进乏力,造成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制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交;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9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制作完成后报中央办公厅审定,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排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中央和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应急管理部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教育部、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以下均需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应急管理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治局、中国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强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督促指导各地区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研究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本方案,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程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五是完善落实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2022年底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并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造。(应急管理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1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煤矿安全整治。一是加大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等重大灾害精准治理,在“十四五”时期推进实施一批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冲击地压防治工程,研究建立煤矿深部开采和冲击地压防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加大重大灾害治理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加大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力度,积极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全国煤矿数量减少至4000处左右,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80%以上。三是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规范采矿秩序,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安全监管,对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四是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原则,推进“一优三减”,规范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加快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灾害严重矿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力争采掘智能化工作面达到1000个以上,建设一批智能化矿井2022年底前全国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比70%以上。五是提高执法能力质量和信息化远程监管监察水平,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应急管理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2022年底前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4000座以上。二是制定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8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格控制增量、减少存量,2020年底前起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四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保障,重点管控高温高压、高含碗井并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风险,严防抢进度、抢产能、压成本造成事故。五是加强深海油气开采安全技术攻关,强化极端天气海洋石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急管理部牵头,自然资源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导各地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础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应急管理部牵头,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15万公里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离危风险企业“终生兼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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