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环保局工作计划(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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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工作计划【第一篇】
创新工作方法,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抓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础调查工作;认真抓好团场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深入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做好**年度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环境统计及其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和团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将召开企业环保和团场环保工作季度联席会议作为常项工作抓紧抓好,作好**年度减排项目的梳理、资料的整理以及对接和减排量的核算等工作;做好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整体验收,验收不能如期完成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开展对**市污染源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市污染源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季度对**相关风险源、放射源单位进行检查,确保环境安全。
**年将对去年国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其中:国控企业(气)包括天业化工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南山水泥厂、天富热电股份公司供热分公司;国控企业包括石河子天业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市污水处理厂、*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公司;非重点企业:新疆如意纺织有限公司。
狠抓监察执法队伍的内部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因地制宜、细化职责,健全环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加强监察队伍作风建设,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全面开展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继续抓好环境监察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在行政执法、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调查并参与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再学习、再培训。继续深入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范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抓好排污费征收工作和全市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工作。克服不利因素,全面、准确、足额做好**年度的排污费征收工作;强化环境执法能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做好日常污染源的环境监察工作,重点做好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加大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执行情况、“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排污单位擅自停运治理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列入限期治理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各项环保专项行动,下大力气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早计划、早部署全市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大对矿山、旅游区及重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力度;继续做好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和“12369”环保投诉信访的调查和参与处理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石河子的环境安全。进一步拓展环境投诉渠道,扩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进一步完善现场执法和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处理的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办案质量,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环境监察机构;参与完成师市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环境质量监测5、7、9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3次;湖库水质监测5、9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2次;农排渠水质监测监测时间为5、10月,数据上报时间为次月*日前;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采样时间在每个监测月的**日进行,数据上报时间为当月18日之前;水源地年度供水量和服务人口统计数据上报时间为**年1月20日前。地下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分别在2、5、8、11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4次。
1、空气环境质量的监测。
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日报数据和24小时自动监测原始数据在每日13点前报送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对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管理情况半年、年度巡检报告分别在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上报。
2、噪声环境质量的监测
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在每季度第二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数据在10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数据在6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3、酸雨监测
月报数据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酸雨监测数据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季报数据于每季结束后5日内将酸雨监测数据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12月5日前上报本城市年度酸雨质控工作报告。
4、沙尘暴应急监测
根据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的要求,在1——6月开展沙尘暴连续监测,其它时间在沙尘天气发生时开展实时监测。
5、降尘、硫酸盐化速率监测
每月*日前将上月降尘、硫酸盐化速率率监测数据报送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6、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根据区站的具体要求对土壤的八大离子、盐渍化、矿化度、养分等进行常规监测和分析。
1、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中确定的国控企业名单对本辖区内国家重点监控的重点企业和区控重点监控的重点企业(废水、废气和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性监测。
2、根据石河子市废气、废水重点污染源名单对国控、区控污染源中已安装并联网的自动了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对验收及日常比对监测。
3、对自治区**年度进行减排工程建设的重点减排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
按照《新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巡检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城市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进行so2密码样考核和每季度一次现场巡检,并编制本地区城市空气自动站半年、年度巡检总结报告和环境质量分析季报、年报。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质量体系文件运行。进一步扩大监测工作面,做好**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摸清各类污染事故隐患,有针对性的做好环境监测预案,切实保证监测、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按照《全国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年监测季报、月报(简报)的编写工作。
认真完成环境统计的年报、季报、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季报在次月的5日前上报;年报在次年的1月底前上报。
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实践活动,强化宣传方式,引导师市广大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责任心。一是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的优势,广泛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环保氛围。二是组织专题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等重大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倡导“人人关心环保、建设美好家园”的理念。三是以街道社区、学校为重点,大力培养居民和青少年的环保价值观和环保道德观。四是大力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创建活动。
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业务科室、监察支队、监测站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与思想觉悟。做到周五下午政治学习雷打不动,使全局工作人员了解当前的.思想方针,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大力发展优秀青年和干部职工的党员培养输送工作,为党内输送新鲜血液;制定局内培训计划,根据工作需要举办不同类型的学习班,通过各类监测技术培训班,使全局干部职工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组织人员学习、熟悉有关法规、标准、条例、规范等,掌握有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环保局工作计划【第二篇】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环保局的精心指导下,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扎实的工作成效。现将环保工作报告如下: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进入20xx年,前后共启动3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效的改善域内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20xx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淮北市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草拟《xx县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小散乱差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整治、扬尘综合治理、区域面源大气污染防治等污染问题。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现已完成、待上报政府备案),建立环保、气象联合会商工作机制,保障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能够有效应对。
2、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为确保我县出境断面水质长期稳定达到iv类标准,以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重点工程建设为突破口,加大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及入河排污口检查力度,着重推动水污染物减排,多管齐下,综合推进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把濉河、沱河、澥河、浍河、建设成为水清、质好、岸绿的生态河、环保河,确保水质总体稳定达到上级环保部门制定的水质标准。
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对照《xx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xx县土壤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督促有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工作,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战役”。
一是高度重视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组织农委、环保等相关部门,对今年减排形势及辖区重点项目进行了认真分析,对企业进行了现场勘查,制定了20xx年减排计划,确定重点减排项目9个,其中涉气项目2个,涉水项目7个。二是按照“以新代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开展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截止目前,共核发16个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共核发codx吨,氨氮x吨,烟粉尘x吨,二氧化硫x吨,氮氧化物x吨,非甲烷总烃x吨,vocx吨。三是对7家粉磨站,进行了现场检查,存在严重问题的,暂缓发放排污许可证,整改结束后,予以领取排污许可证。目前,7家粉磨站均已持证排污。
加强对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登记台账,做到“一企一档”、“一行业一归类”工作。对辖区内的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一月一次巡查,督促企业加快清洁生产和实现“零排放”目标。严格把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上半年共办理环评111件,其中登记表备案79件,报告表审批29件,报告书审批3件;“三同时”竣工验收受理5件,出具批复5件、各类文件12份,来人来电咨询人数达100人次。
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加强消费法律知识宣传,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开展现场法律法规咨询,设立环保咨询台,倡导“绿色消费”,引导群众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维权。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按照“全覆盖、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全面排查、迅速整改全县范围内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双随机企业库,重点源企业120余家,一般源企业300余家。20xx年第一季度抽取重点源企业27家,一般源企业75家,并进行检查。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15份,对20家突出问题进行了立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其中5家已缴纳罚款。
1、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8条主要河流共20个监测断面进行了平水期的常规监测。
2、污染源监测工作。全年完成污染源监测任务20余家(次),减排企业季度监测15家(次)。
3、加强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对10起水污染污染事故进行了应急监测,2起噪声扰民投诉监测。
一是继续层层传导压力,工作抓常抓长、抓细抓小。认真学习各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各项规定要求,学习讨论各级纪委关于违法“八项”规定方面的典型案例,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增强责任意识,保证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二是继续突出“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设。局系统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继续严明一线责任。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先后印发了《xx县环境保护局工作规则》、《xx县环保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用来指导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以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严明党风廉政建设“谁主管、谁负责”,实行分线包干和一票否决,使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明确。
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不断增加,需要更多的减排总量才能将其消化,减排压力大;二是部分减排项目没有按计划发挥减排效益。
一是从监测数据来看,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受企业污染排放污染物影响显著,要实现我县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必须下大力气加强监管、狠抓严治;二是我县部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落实到位,主要因为治气成本投入较大,企业难以承担,导致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或即使安装,也不投入使用,污染物直排问题较为普通。
在当前环保工作任务多、工作标准要求严、人民群众环保诉求高的形势下,现有队伍能力在一定程度上难以满足现在工作标准和群众诉求。
对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持续深入开展全域自查、拉网式检查,对督察反馈问题和自查发现问题、群众信访反映问题逐一制定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强力推进整改以及“回头看”工作,确保所有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加强部门协作,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证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积极配合省市做好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妥善处理好改革后与地方党委、政府之间的管理运行体制,确保机构运行不受影响、环保干部思想稳定、环境监管能力不削弱,实现平稳过渡。
督促环保委成员单位,对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清单,把承担的清单一项一项拉出来,列清楚,逐一对照,认真抓好落实,形成全县环保工作一盘棋大格局。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深入实施“气十条”“水十条”,全面实施“土十条”,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着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加强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抓好重金属污染和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确保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较20xx年有所增长,重点河流出境断面保持4类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进一步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减排效益;深入调查研究,着力在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探索新路子,制定新措施,力争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新的更大的突破。继续推行网格化监管、工业污染源分类监管、环境执法全程留痕管理和环境执法业务流程化管理等环境监管模式,严查各类环境问题,切实督促企业继续做好环保大检查相关遗留问题整改工作,彻底消除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盲区,真正达到监管与服务并举的目的。深入持久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重点区域和行业、工业污染源、危险废物等为重点,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从源头上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彻底整治环境污染问题,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建设和监管,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严格化学品环境准入,加强工业企业使用、贮存化学品风险防控,将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纳入日常重点环保监管范畴。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环保局工作计划【第三篇】
污染物总量减排。切实做好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为总量减排和环保工作提供依据;扎实做好新增指标形势分析和项目疏理,摸清底数,提出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要求,将cod、nh3-n、so2、nox四种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完善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方案,探索减排核查工作市场化和政策机制;强化减排工作跟踪、检查和指导,严格督察各项减排措施和减排项目,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火电厂、烧结脱硫等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及燃煤锅炉、工业及养殖企业、机动车污染减排,在自行消化每年新增排放量的基础上,确保完成20xx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减排工作开门红。
二、认真编制和落实环境保护规划。
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总体要求,完成《xx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xx市环境保护第十二个五年规划》、《xx市总量控制规划》、《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xx市环境监测规划》、《xx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经济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xx市环保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天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研究,为科学推动全市环保工作奠定基础。完成xx市环境保护规划终期评估,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
三、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
强化主要河流出入境断面水质达标考核,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管理机制。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督管理,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水源保护标志设置,加快推进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作,逐步实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隔离;深入开展水源保护区取缔排污口及污染源专项整治,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建立水源全域保护联动机制;加强xx市自来水二、五厂上游及周边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取水口上移工程。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中心城区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和50户以上集中居住区污水治理设施及管网配套建设,加快雨污分流,抓好沿河餐饮企业废水治理,不断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继续开展限期治理和环保专项行动。力争岷江、沱江xx段水质得到持续改善,中心城区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6%以上。
四、强力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继续推进防尘“三大工程”建设,实施三环路、人民南路尘带和城郊结合部扬尘治理;推行工地物业化管理,中心城区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二、三圈层区(市)县要划定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及砂浆区域,全年实现中心城区、二圈层、三圈层散装水泥使用率分别达到76%、56%、49%以上;强化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开展渣土集装箱式全密闭运输试点,20xx年实现绕城高速内建筑渣土集装箱式运输;落实道路清扫“4311”作业法,加大道路保洁除尘力度。以实施环保标志管理为抓手,全面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提高新车上户排放标准,完成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线建设,强化高污染车限行执法,全面推进高污染车淘汰工作。继续抓好嘉陵电厂污染监管直至关闭,加强绕城高速内及各区(市)县政府所在地燃煤控制区监管,坚决取缔违章占道露天烧烤摊点,从源头控制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继续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协调周边地区加强联防联控,减少秸秆焚烧对大气的影响,实现焚烧秸秆导致空气污染天数比20xx年减少1天目标。实施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做好人工增雨工作,推进飞机增雨降尘。确保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5天以上;二、三圈层区(市)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9天以上,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五、深入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
下发《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完成生态市建设第二阶段重点项目编制;组织和指导区(市)县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小区和生态家园创建工作,开展灾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力争1-2个县通过生态县技术核查和验收,建成2-3个省级生态县。加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特殊区域的环境监督管理,做好外来物种的调查防治工作,完成“20xx年度温(江)、郫(县)、都(江堰)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工作。做好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指导青白江、温江、邛崃做好“省模”复查工作,指导邛崃、都江堰、崇州、彭州做好“国模”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洁净城市行动”,按照市委《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现代社会建设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洁净城市行动”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协调市级相关部门扎实推进行动框架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做好20xx年省的政府组织的“城考”迎检工作。
六、严格项目审批管理。
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宏观调控作用,继续推进13个功能区规划环评。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施环评咨询服务前移,对保增长、保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提前介入,主动为当地政府、项目业主、环评机构服务;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项目,积极做好解释与疏导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对无环境容量、超过总量指标的区域,采取等量替换的方式,严格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审批;对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风险隐患突出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区域,实行限制审批。强化环评管理与“三同时”验收,开展环保基础设施和隐蔽工程图件审查、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图审查、隐蔽工程质量质检,建设过程实施环境监理和试生产监测验收,对未达到环评审批要求的项目不予验收,对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试生产超期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继续实施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清理整治,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擅自建设等违法行为。抓好环保系统行政审批队伍培训与管理,加强环评机构专业性与规范性建设,强化专家队伍管理,增强咨询服务科学性。
七、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加强环保法规建设,做好《xx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xx市环境噪声振动管理条例》修订和《xx市污泥处置管理办法》草拟准备工作,完成《xx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xx市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草拟工作,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市县建设、节能减排、创模复检等工作,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环境执法监察,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率达100%;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专项检查和有效性审核,确保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率、使用率和正常运转率。加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工作,签订8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合作协议,建立环境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和应急与信访工作考核机制,制定环境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开展饮用水源沿线企业、化学品运输与储存、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建立重点风险源信息库和防范处置资源信息库。狠抓环保督察督办,围绕市委、市政府环保重大决策部署和环保目标任务,扎实开展环保日常督察、重点督察和专项督察,全面提高督察能力和水平。
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抓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重点排污企业限期治理,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对“双超”、“双有”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全市放射源动态监控体系,落实属地化管理制度和“常态”管理措施,确保辐射环境安全。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继续实施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企业挂牌整治和限期治理,完成彭州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加大环境噪声防治力度,完成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工作,对中心城区日益凸现的噪声扰民问题实施综合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九、提升环境监测和科研水平。
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启动环保物联网示范应用项目和“数字环保”一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中心站二恶英监测能力和石化基地环境监测站建设;做好饮用水源109项监测能力建设和方法验证,举办全市环境监测业务技能竞赛;加强城市排水监测工作,强化市辐射站能力建设,尽快形成独立的管理体制和常规监测能力;加快推进《大气环境资源与承载力分析及污染控制决策支持服务系统》等课题研究;进一步强化环境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探索实施环境经济政策。
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制定《排污权交易实施办法》、《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及《排污权交易实施方案》,力争7月1日前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进一步研究流域出境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并扣缴补偿金工作,着手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按照中央“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有关精神,积极探索我市农村环保经济政策,组织实施一批“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项目;探索制定环境保险、绿色信贷等环境经济政策。
十一、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建立健全环保系统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环保舆情监测和分析报送管理,完善并发布《xx市环保局新闻发布实施办法》和《xx市环保局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做好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做好总量减排、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市建设、环境经济政策、环保专项行动及“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活动宣传工作,开展“年度环保人物”评选、“环保大使”命名、“环保范例”评选和“环保力量”电视晚会系列活动;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面向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教育,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
十二、抓好环保自身建设。
深入推进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和制度“五大建设”,努力建设“六型”(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和谐型、廉政型、节约型)机关,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环保系统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和执行力。积极推进监测站达标建设,力争20xx年底前市、县两级监测站全部达到《xx省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积极推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环保宣教能力标准化建设,力争20xx年底前市、县两级监察、宣教能力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抓好灾后恢复重建,5月底前完成市本级环境监管能力恢复建设,指导、督促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年内完成灾后恢复重建环保规划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十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十*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十一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认真抓好《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强化对环保“六项权力”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的风险防范,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惩治和预防腐坏体系建设,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总量减排等任务,加强行政效能监察。
环保局工作计划【第四篇】
健全在用机动车定期检验、标志发放、网络传输、执法抽测、维修治理和淘汰报废的监督管理体系。
(一)强化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管理,确保在用车达标。
全面推行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制度。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委托工作,审核批准在用机动车排放检测单位。对于不同种类或用途的在用机动车实施不同的环保定期检验周期。
对无标志的车辆可以采取限行、加大抽检力度等限制性措施。
在用机动车的定期检测应按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根据车型和地域选用相应的检测方法;
开展车载诊断(obd)排放法和目测法检测。
逐步建立在用机动车环保维修制度。积极开展环保检验维修设备和配件的管理工作;
维修单位和车主应按照维修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和保养;
加大对无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的抽查力度;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积极开展停放地机动车的排放抽检工作。
建立在用车过户环保检验制度。在用机动车过户前必须进行排放检验,过户时应出示排放检验合格证明,不合格的机动车不得予以过户。
加强公共机动车、出租车、运输等营运车队的排放检验,根据我市机动车污染状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营运在用车的改造和治理。
(二)积极推进机动车环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建立市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加强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类型、定期检测线、检测频率、达标率、标志发放数量、燃料消耗量、空气达标开数等环保信息的管理,定期发布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
设立道路两侧空气质量监测点,科学合理布点,为逐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对机动车报废、回收和处置的监管。
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环保报废管理规定,对超过报废期的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合格的方可延期报废。
提高机动车的回收率,促进机动车回收部件的再利用。强化机动车废轮胎、废电池、废电子器件、废机油、润滑油和空调制冷剂处置的监督管理,研究并实施机动车报废的环保规定。
(四)逐步开展对车用燃料的监督管理。
积极开展对加油站建设的规划和监管;
在加油站实施环保许可证制度,强化加油站的环境监督管理;
开展对车用油品的监督检测。
推动车用燃料添加剂登记制度建设,积极实施添加剂环保登记,强化对添加剂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
积极参与乙醇汽油等替代燃料的环境影响研究和监测,开展对燃气机动车的监督管理,科学指导燃气机动车等替代燃料机动车的发展。
积极推动加油站油气回收的示范和管理,开展对加油站油气挥发的监督管理。
(五)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定期对机动车监督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进行培训。
(六)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法规和规划。
组织新在用车排放标准的实施。
研究机动车排放污染对居民健康的影响。
制定可持续交通发展计划和清洁机动车使用规划。
(七)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宣传教育。
编制机动车污染宣传资料,开展控制机动车污染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控制机动车污染的意识。
建立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热线,促进公众参与机动车环保的监督。
为提高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条件成熟时将拟设立“无车日和自行车日”,并设立机动车环保奖,表彰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环保局工作计划【第五篇】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我局坚决经济发展为核心,以环境保护为己任,积极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将20xx年工作要点汇报如下:
1、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做好日常审批工作。
2、20xx年我局加大对法律法规的落实力度,一是严格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对受理的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不提高、降低环评级别。二是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不越权审批和补办一批。三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六不批”及审批项目的“六符合”,切实加强“三同时”制度的落实,确保项目落地与投产的严把关。
3、做好项目网络公示公告及上报工作。
4、配合相关部门对招商项目审查力度,严把环境准入关。凡符合国家产业策、符合我县产业发展的新进企业。我局大力支持,实行审批关口前移,参与拟选地址现场勘察,并提出环保建设性意见。
5、对移动通信基站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做到投诉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对乡(镇)卫生院iii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防护情况全年不少于两次检查。
1、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任务;
2、进一步总量减排工作,按时上报各个减排项目的减排支撑材料,积极做好迎检准备;
3、按时完成环境统计工作,及时上报20xx年环境统计和减排统计数据。
4、按时完成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及时对企业环保工作进行督促。
5、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按时完成我县省、市、县级生态红线的划定,严格按照红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1、抓好各项监测任务,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水、大气、声环境质量各项常规监测工作,做好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乡镇饮用水源地以及生态补偿水质监测、城区空气质量监测、“五治”工程环境质量监测,加强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
2、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基础设施,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筹备计量认证证书换版工作,积极考取持证上岗考核项目,强化监测人才培养与队伍素质建设,提升监测分析水平,提高环境监测能力。
1、依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2、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充分利用12369环保投诉热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群众投诉尽职尽责地处理好环境污染投诉。
3、继续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4、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监管工作,重点加大对宝石和明月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力度。
5、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日常监管力度。
6、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工作。
1、继续做好环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加大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的调处力度。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2、继续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继续完善环境突发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确保环境安全,加强环保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环保人员的应变能力。
3、继续加大环保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的环保法制意识,将环境法制宣传与创建工作相结合。
4、继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一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二是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完善行政赔偿制度,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造成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予以赔偿。
5、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一是进一步畅通环境行政复议渠道,完善环境行政复议受理制度;二是对人民法院受理的环境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做好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