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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医院设备质控工作计划专业(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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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设备质控工作计划【第一篇】

质控科成立于20__年,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部门之一。分管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医疗安全隐患监控。

一、工作职责。

1、质控科在院长、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全院医疗质量进行全程监控;根据医院的总体发展战略,提出年度、年度内阶段性质控重点目标、并为其制定考核标准;对年度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予以总结、提出整改建议、推动持续改进。

2、制定全院医疗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规划、标准和主要措施,负责组织协调医院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分析和评价。

3、参与多层次质控:

第三、联合临床医技进行整改:依据药剂科的处方点评、医保办的医嘱点评、医护人员对不合理用药的反映,确定重点监控的药品目录。

4、构建多防线质控:第一道防线:对常见病和常见术种,采取临床路径管理模式,即医疗质量的全程控制;对高风险环节,必须执行一揽子预防干预方案,即医疗风险的环节控制。第二道防线:同时公示对个案的诊断质量和治疗决策点评、以及相应权威的诊断路径、诊疗策略,即主动过程控制。最后一道防线:惩戒造成可预见、可预防疏失的个人,即终末控制。

5、持续改进高风险医疗环节的监控:多层次干预院感(外源性、内源性、抗菌素相关性院感),预防严重并发症、预警潜在危重病症、警示急救环节误判、甄别三无处置(无证、无益、无效)、监控外科预防用抗菌素等。

6、质控人员的资质培训:质控员仅凭自己的专业能力甄别自己认定的医疗缺陷(真性、假性、不确定性)会导致甄别盲区、结论多样化。因此,依据循证证据(合理证据、获益证据、安全证据、质疑证据、否定证据)、警示信息(相互影响、医学矛盾、临床假象、临床危象、诊疗乱象、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假性检查结果)确定评审标准,逐步使质控趋向系统化、标准化、实效性。

二、本科室的组织结构。

主任医师1名,返聘副主任医师2名,医师2名,护师2名,工作人员1名。

质控科科长职责。

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临床医疗、医技、护理等质量管理工作。

负责拟定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深入各科室了解医疗质量情况,督促各科对照医疗质量标准自查,制定达标方案。

协同医务科、护理部负责检查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工作,及有关医疗、护理、质量考核、考评工作。

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处方、病历书写、临床用药、预防院内感染、门、急诊质量检查工作,定期分析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相关其他工作。

质控科质控员职责。

在科长领导下,具体协助搞好全院医疗、护理质控质量工作。

认真仔细检查病历前三页及危重、一般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及化验单把好病历质量关,发现问题及时修正。

深入门、急诊、临床各科室了解医疗护理考核并统计危重病人的抢救率的工作。

每月作好门、急诊、临床、医技、非临床的质控报告。

做好并完成每天科长所交给的各种工作任务。

医院设备质控工作计划【第二篇】

护理工作的服务最终体现于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根据医院质量管理年“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的要求,质量管理必须贯穿于护理工作的始终,因此必须紧紧围绕质量这条主线,根据医院及护理部工作计划,制定护理质控计划以保证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一、护理质量的质控原则:

安全预警管理。

二、护理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完善护理质量标准与工作流程。

1、结合临床实践,不断完善质控制度,进一步完善护理质量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如病房管理、基础护理、重病护理、消毒隔离、护理文件的书写等。

(二)建立有效的护理质量管理体系,培养一支良好的护理质量管理队伍、继续实行以护士长---科室质控员的二级质控网络,逐步落实人人参与质量管理,实现全员质控的目标。

2、发挥护理质量监控小组的作用,注重环节质控和重点问题的。整改效果追踪。

3、成立危重病护理抢救小组。

4、加大落实、督促、检查力度,注意对护士操作流程质量的督查。

5、完善护理质控制度、职责,每季度召开会议,对护理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

8、建立并健全安全预警工作,及时查找工作中的隐患,并提出改进措施。

目的。

目标。

成立质控小组。

工作职责。

健全规章制度1、核心制度2、重点。

全面质量管理人员准入岗前培训,三基培训质量控制双向反馈评价。

绩效考核。

二、修订质量标准及持续改进记录表。

三、制定质控目标:

1、基础护理合格率90%。

2、差错事故0。

3、压疮发生率0。

4、满意度80%。

四、规范护理质量控制,做到有计划、有分析、有总结。

五、采用pdca方法进行质量控制。

六、质控分组及检查安排。

医院设备质控工作计划【第三篇】

医院质控工作计划医院质控工作计划、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sop)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颁布的与医院感染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等要求,结合我省医院感染管理现状,制定切合我省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医院感染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sop)。

本年度计划完成以下10个sop:

按照省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安排,对icu、手术室、新生儿室、血液净化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科室,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布的相关规范进行质量控制。

四、加强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

按照省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安排,加强对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导尿管相关性泌尿系、手术部位感染等重要部位感染的质量控制工作。

五、制定医院感染暴发的报告与处置工作预案。

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和省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安排,制定医院感染暴发的报告及处置工作预案。

六、努力实现医院感染质控信息化管理1、建立医院感染监测网络系统:

(1)2010年3月下旬,在全省三级医院启用医院感染监测网络系统。7月份网上医院开始试运行医院感染病例监测资料的网络直报,每月将本院医院感染监测资料上报给省院感质控部,省院感质控部定期汇总、分析上报省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争取在年底全省医院感染监测网正式运行。

(2)逐步扩大网络监控范围,使更多的医院纳入监控网络。

2、在山西省医疗机构管理网建立医院感染质控部专栏。及时发布质控检查标准、有关信息,开展在线教育,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监测与控制的水平。

七、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和检查工作。

按照省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安排,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题培训班、研讨会,开展专项检查,提高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业务水平、管理水平与科研能力。

讨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互相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医院设备质控工作计划【第四篇】

院部各位领导:

编制了我院首部指导书籍4部,工作手册1部,记录册3部,简报1份,实施方案1部,评审任务分解书2部,组织框架图1幅。以及本年度完成的重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我科做了相关系列工作及编制书籍如下:

1、编制了《**人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文件汇编》,该书共七章,372页,39万余字。包括内容,涵盖了医疗、护理、感控各方面的质量管理组织制度20项,质量控制的计划与方案15个,质量检查标准66项,附表30各等等。为全院的各方面工作提供支持指导和保障作用。

2、编制了《**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汇编》,该书153页,23万9千字,收集了_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26部,包括了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帮助医院人员懂法普法,为我院的各方面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3、编制了《**人民医院质量管理控制流程与流程图“上册、下册(护理分册)”》两部,该书共九章,526页,500余幅图,2万5千余文字说明。此书涵盖了医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医院管理控制体系、医院行政医疗、护理、门诊、院感染、中医、后勤、设备质量管理控制流程与流程图以及医院应急预案流程与流程图。用图文结合的方式,简明扼要地描述了医院的流程控制。

4、《**人民医院科室质控与持续改进记录手册》,此手册要求各科室填写科室简介、科室人员基本情况,1-12月科室日常医疗(护理)质量管理控制与持续改进记录和医疗控制的工作总结等方面,用于评估各科室全年工作情况,是科室主任的指导用书。

5、《**人民医院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和《**人民医院临床科室接危急值报告登记本》,能够及时的报告和登记危急值。

6、《**人民医院质控科医疗质量控制调查记录本》。

医院设备质控工作计划【第五篇】

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质量管理职能部门、科室质控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管理的四级管理体系。

(一)按照巴州红医发[2013]10号文件和巴州红医发[2013]11号文件精神,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要是负责制定全院医疗质量控制目标、任务,并建立和不断完善关于医疗质量控制的规章制度和医疗质量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院医疗质量检查工作。

(二)质量管理职能部门:质控科牵头,组织医务科、护理部、门诊、医院感染科等对各科室质控情况进行及时全面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医疗质量的检查评比并提出奖惩意见;并对医疗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及整改意见。

(三)科室质控小组:各临床、医技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师、护士、药师等人组成。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质控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科室质量管理目标、任务、措施及评价方法,对本科室医疗质量工作进行自查、总结、上报;督促落实各项医疗法规、规章制度,发现医疗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完善科室质控工作的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统计、分析、评价;结合本专业特点及技术水平,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急救预案。

职责:规范执行疾病诊疗常规和各项技术操作规范,认真规范填写各种医疗文书,确保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并为此负责。

医院设备质控工作计划【第六篇】

(一)管理目标:

医院科室医疗质量组织管理、诊疗技术规范、医院感染、合理用药、急诊急救、临床用血质量和安全、护理质量、单病种质量管理及临床路径管理。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的职责权限并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管理对象:

1、临床科室:

(1)外科系统:普外科、泌尿外科、骨科、神经外科、心胸外科、肛肠科、妇产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麻醉科。

(2)内科系统:心血管科、肿瘤科、血液科、消化科、呼吸科、内分泌科、肾内科(含血透室)、中医科(含风湿免疫科)、老年病科、神经内科、icu、急诊科、儿科、皮肤科、针灸科、康复理疗科。

2、医技科室:

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药剂科。

二、医疗质量。

(一)健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网络:

见临床各科《科室管理手册》。

(二)加强全员质量意识。

1、所有新进院人员(新调入和新分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时,培训内容应包含有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

2、各科质控医师学习有关医疗质量管理指标、方法,以加强各科的医疗质量管理力量。

3、制订各项。

规章制度。

的落实等方面的奖惩细则,使全体职工了解医院管理,参与医院管理。相关职能科室以此为依据对各科室进行奖惩。

(三)医疗质量管理流程。

1、个人目标质量管理:职工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的要求进行自我管理。

2、基层质量管理: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和科秘书等组成质控组,负责本科的质量管理。

3、中层质量管理:由相应的职能科室分工合作进行。其中护理部负责护理系列的质量管理;院感科负责有关院内感染和合理使用抗生素方面的管理;门诊部负责门诊各诊室的医疗质量的具体管理;药剂科负责处方质量及协同院感科进行抗生素管理;医务处负责全院各临床科室的环节质量管理及终末质量管理。

4、高层质量管理:由医院领导对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进行决策,提高医院的基础质量水准。

一、需要改进的内容。

(一)医疗制度、医疗技术。

1、重点抓好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规范、查对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知情同意谈话制度等。

2、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

4、加强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二)病历书写。

1、《病历书写规范》的再学习和再领会,《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讲解和学习;。

2、病历书写中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字迹的清楚性;。

3、体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上级医生查房的及时性和记录内容的规范性;。

8、归档病历是否及时上交,项目是否完整;。

(三)护理及医院感染管理。

1、各班职责落实情况;。

2、基础护理符合率及并发症发生率;。

3、专科护理到位情况;。

4、病房管理情况:是否安静、整洁、舒适、安全;。

5、护理文书书写的规范性;。

6、急救药品、器械的管理;。

7、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8、医院感染散发病历报告落实情况;。

9、清洁、消毒、灭菌执行情况;。

10、手卫生与自身防护落实;。

11、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12、一次性无菌物品是否按规范使用;。

13、多重耐药菌的预防与控制;。

14、医疗废物的管理;。

15、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

二、改进措施。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操作规范和常规,加强对科室的质量管理、检查、评价、监督。

3、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建立病历环节质量的监控、评价、反馈,每本病历均由住院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三级进行质控,每周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进行质量检查一次,每月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对科室医疗质量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评估,半年总结一次,检查处理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4、每月组织进行“三基”培训,每季度组织技能操作考核。

5、加强《病历书写规范》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学习和领会,严格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书写医疗文书。科主任为科室医疗质量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住院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负责对科室病历归档前进行三级质量检查,查出缺陷及时反馈及改正。

6、提高科室业务学习的质量,保证业务学习的数量。每月进行业务学习一次,疑难病例讨论两次。

新的一年里,在医院党支部和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医务科、质控办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和党的十x届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以保健为中心,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妇幼保健方针。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医院管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狠抓各项医疗工作的落实,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为发展妇幼卫生事业,提高医疗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医务科、质控办拟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医疗管理工作。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l、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加强医疗质量的监控和各种医疗制度的落实,实行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实施全程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安全。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健全医疗核心制度,建立科学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质量控制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控制的三级质量控制体系,致力于医疗质量监控和考评,督促各项医疗制度、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进行全程医疗质量监控,进一步完善单病种质量控制,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2、继续抓好医疗安全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执业,规范行医,严格执行人员准入制度及技术准入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3、以“病历书写规范手册”为标准,规范病案的书写,不断提高病历的书写质量,争取病历优良率达95%,消灭不合格病历。督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首诊负责制等各项医疗制度的落实,加强医疗环节质量监控,继续完善各科质量控制量化指标管理,使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4、加强急诊科能力建设,提高急救应急能力,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

5、加强临床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内质控评价,提高临检质量。

6、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临床用血规范,合理用血,保证血液安全,杜绝非法自采自供血液。

7、加强传染病和农药中毒报告卡管理,完善各项登记制度和报告制度,杜绝漏报现象。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处理演练工作,开展急救队伍的专业培训,提高应急救护能力。

二、人员培训及继续教育。

1、选送保健科、外科、妇产科、检验科、内科及护理等人员到区内、外进修学习,做好中、青年人才梯队的建设及人才储备,为妇幼保健发展打好人才基础。

2、继续抓好在职教育工作,鼓励职工进行继续教育学习,邀请省、市(甚至全国)各级专家来本院讲课、会诊、带教手术以及外出学习人员回院讲课、院内业务学习等形式,使全院人人有学习及接受新理论、新技术的机会,全面提高全院医护人员业务素质。

3、继续强化“三基”培训,从严要求,全年考试考核各两次,考试考核内容以“三基”为基础,要求人人达标。

4、对外出学习、进修、培训人员建档追踪其业务技术应用推广情况,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作为晋升的业务知识依据。

三、科研、教学。

1、鼓励各科积极申报科研项目。

2、继续实行对开发推广新技术和管理做得好的科室奖励、有论文在公开刊物登载的个人奖励。

3、联系做好实习生带教工作,计划接收实习生和进修生80名左右,抓好带教管理工作,做好岗前培训。

4、临床科室、保健科、药剂科和检验科每年要有省级论文1篇、县级2篇以上。其他科室要有县级论文1篇以上。

四、医务科工作每天上午做临床工作,下午做医务科管理工作。

医院设备质控工作计划【第七篇】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以保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落实,并根据质量管理要求完善其他相关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査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七)术前讨论制度。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分级护理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病历基本书写规范与病案管理制度。

(十二)交接班制度。

(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四)新技术准人及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设备质控工作计划【第八篇】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号)和省政府《关于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居民自愿参加。以基本医疗与大病救助相结合的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基金由政府补助、个人缴纳组成的原则;

(三)基金实行区级管理、分级核算、超支自理、余转下年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

(四)基金使用实行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合管会)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区政府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新型合作医疗发展规划;。

(二)制定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四)定期向监督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第五条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合管办).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基金的管理;。

(二)负责参合者医疗费的报销审核.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负责对街道合管办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定期向区合管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

(五)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认定、监督和管理;

(六)制定报销基本用药、诊疗与材料目录;

(七)拟定年度实施意见。

第六条区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区政府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七条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合管会)街道办事处和区合管会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参保群众的宣传、动员和筹资工作;

(二)协调街道财政及时按期上缴街道应补助资金;

(三)研究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街道合管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合管办),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工作,行政上接受街道合管会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参合者及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监督;。

(二)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服务、用药、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三)对参保人员就医情况监督、检查和审核工作;

(四)负责对社区新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工作的指导、监督;。

(五)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定期向街道办事处、街道合管会和区合管办汇报工作。

第九条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领导、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十条区、街道合管办的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按服务人口年人2元标准)全部足额按时到位。不得发生从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和占用基金的情况。

第三章参合对象、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参合对象。

(一)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所有户籍在本区的居民;

(二)上述参合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合(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

第十二条参合者义务。

(一)农村居民自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为抵御疾病风险履行的缴费义务。

(二)参合者必须按期一次性整户缴全当年规定的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

(四)参合者缴纳新型合作医疗基金后。

(五)参合者应自觉遵守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有关制度。

第十三条参合者权利。

(一)参合者享有因病在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和就诊医疗费补偿。

(二)参合者享有对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进行监督、举报和投诉的权利。

第四章基金标准与筹集。

第十四条基金筹集应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多方筹集基金,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第十五条基金标准的确定应根据本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第十六条基金筹集办法。

(一)符合参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规定的其他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合管办办理参合手续。

(三)区、街道补助资金分别由两级财政负责。

(四)省市补助资金由区财政负责落实并全额划拨到新型合作医疗财政专户;

(五)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资助新型合作医疗。

第十七条筹资时间:新型合作医疗实行按年缴费。规定缴费期内办理申报和参合手续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次年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新生儿自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需到所在地街道合管办办理参保手续,逾期不办理申报登记和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

第五章基金管理。

第十八条区财政局和区合管办应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第十九条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纳入区财政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息,所得利息并入基金。

第二十条区合管办和区财政局、街道合管办要加强对基金的管理。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区、街道两级合管办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第二十二条区合管办与街道合管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每月结算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费用。及时拨付。

第六章保障待遇。

第二十三条新型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疾病(简称门慢)病种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门诊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特)病种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住院的医疗费用。

第二十四条新型合作医疗的结算时间为每年。必须于次年前申请办理报销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十五条设立参合者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门慢、门特、住院医疗费用最高补助限额。

第二十六条新型合作医疗的用药、诊疗和医用材料的补助范围按照区合管会制定的新型合作医疗用药目录》新型合作医疗诊疗目录》和《医用材料目录》执行(具体目录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患有门慢、门特的病人办理申请手续时。由街道合管办初审合格后报区合管办,经区合管办审核确认后方可享受门慢、门特补助待遇。参合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人门特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十八条根据年度基金使用结余情况。对当年因患大病重病经报销补助后仍需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参合者给予二次补偿(具体补助标准由区合管办制定)。

第二十九条根据年度基金使用情况对基金结余较多的年度给予参合者免费享受一次指定项目的健康体检(具体体检项目由区合管办制定)。

第三十条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补助:

(一)参合者本人违法违章所致伤害的医疗费用;

(二)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残、自杀等所致的医疗费用;

(三)车祸、工伤、医疗事故等所致的有第三方赔偿的医疗费用;

(四)出国、出境期间的医疗费用、非定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

(五)未经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转诊或未经合管办登记备案的参合者自行前往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除外)。

(六)区新型合作医疗用药、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八)新生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其他不符合新型合作医疗政策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

第七章就诊、转诊及报销办法。

第三十一条区合管办为每位参合者制作《新型合作医疗卡》参合者应持卡到医疗服务机构就诊。

第三十二条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为主的首诊和转诊负责制。急诊者应凭急诊证明补办备案手续。

第三十三条发生以下情况时。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

合者办理转诊:

(一)经检查、会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

(二)不具备诊治、抢救条件的危重病症;

(三)缺少必要的检查、诊疗项目和设施的。

第三十四条参合者在区域内或区域外与区合管办计算机联网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诊时。否则街道合管办不予办理报销(急诊除外)。

第三十五条参合者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必须持《新型合作医疗卡》转诊证明、病历、处方、出院小结、发票原件、住院明细清单以及区合管办要求的其他材料方可报销。

第三十六条街道合管办在工作日受理未实行即看即报的定点医疗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服务机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的结报。

第三十七条参合者在未实行即看即报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服务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

第八章费用结算。

第三十八条参合者在与区合管办计算机联网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九条区、街道合管办应加强基金结算管理。其余10%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结算支付。

第四十条参合者门特、住院医疗费用按单病种结算的由区、街道合管办按有关结算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具体结算办法由区合管办、财政、卫生、物价等部门另行制定)。

第九章医疗服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新型合作医疗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发放定点医疗机构铜牌并向社会公布,与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负责监督、检查协议的履行情况。

第四十二条区合管办、卫生局等部门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必须设立新型合作医疗挂号窗口。为参合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十四条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在收治参合者时应认真核对《新型合作医疗卡》严格执行专人专卡专用制度。掌握住院标准,杜绝挂名住院与冒名住院的现象。

第四十五条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有关政策的规定。严格执行处方限量与出院带药管理规定,保证基本医疗的前提下,坚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第四十六条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或亲属的知情权和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十章处罚与奖励。

第四十七条区合管办、区财政局加强对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基金超支、失控。

第四十八条区、街道合管办要加强对参合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参合者应如实提供参合卡、处方、病历、发票、出院小结和住院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如实提供病案资料、处方、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财务帐册等与新型合作医疗有关的原始资料。

第四十九条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当明码标价。接受区合管办、财政、物价等部门的检查和参合者的监督。

第五十条参合者有以下行为之一并造成新型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由区合管办如数追回。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将《新型合作医疗卡》转借他人的。

(二)伪造、涂改处方、费用单据等凭证的。

(三)虚报、冒领医疗费用的。

(四)违反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五十一条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合管办追回支付的违规医疗费用。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将他人的医疗费用和非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列入报销范围的一)未认真查验参合卡。

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的二)不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三)将参合者挂名住院或分解住院次数的。

(四)违反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五十二条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二)贪污、挪用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

(三)违反新型合作医疗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三条区合管会制定新型合作医疗考核办法。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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