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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工作总结范文和计划【参考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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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工作总结和计划【第一篇】

根据*省财政厅《在全省开展创建财政改革与管理综合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意见》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订xx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力求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为我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检查范围。

1、各乡镇政府的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2、根据*省财政厅布署和*市政府安排的`市直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3、上级财政部门授权检查的驻我市外埠机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三、检查时限。

以20*年财政收支业务为重点,个别检查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相关单位和个人。

四、检查依据。

实施监督检查将依据《会计法》、《预算法》和《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性规定进行,对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具监督检查报告,做出基本评价,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建议。

五、检查内容。

(一)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

(二)预、决算的编审及预算调整情况;

(三)预(决)算的审核、批复及预算追加、追减情况;

(四)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收缴、退付、拨付等情况;

(五)财政集中支付执行情况;

(六)专项资金和国家债务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督情况;

(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情况;

(八)对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情况;

(九)银行账户的管理及资金收付情况;

(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财政所工作总结和计划【第二篇】

20xx年是绩效科成立后运行的第一年。一年来,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讲求实效”的基本原则,制定了三年工作规划,从20xx-20xx年,分起步、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有序推进。20xx年,作为起步之年,确立了“建基础、抓重点、点面结合、市镇联动”的工作思路。具体体现在:

(一)建基础

一是机构、制度建设。市级层面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兴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了《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宜兴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初步形成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市财政局制定了《宜兴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制度》,明确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基本流程以及相关业务科室的职能职责,为加强局内部协调与配合,提高绩效管理的组织化程度提供保障。

二是开展宣传培训。组织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全市机关各预算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基层财政所(局)长、相关中介机构等近200名人员参加;利用电视台、宜兴日报等媒体宣传绩效评价工作;及时总结,上报信息,分别在省厅、无锡市财政局、宜兴财政局网页上公布绩效管理工作信息,多途径宣传绩效管理。

(二)抓重点

一是开展后评价试点。对纳入20xx年市又好又快政策体系的民生环保、科技成果转化两项专项资金实施后评价,在第三方独立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了较高质量的评价报告,面上反响积极。

二是启动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对拟纳入20xx年预算的13个大项计36个子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的编制和审核,并对重点项目开展专家评审。将审定的目标与预算一并批复至预算部门,作为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依据。

三是推进基层政府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对万石镇卫生院异地迁建项目的投资决策进行了绩效论证,委托上海闻政咨询公司,就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投资规模和结构、建成后运行成本及服务能力等方面开展综合绩效评估,提出了压减规模、调整结构等方面的建议,为地方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撑。

四是实施经济薄弱村扶持政策的绩效评价。在省财政厅的指导和支持下,委托南京苏港会计师事务所对现行经济薄弱村扶持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价,剖析现行政策架构的绩效,并结合中央关于扶贫脱贫、精准扶贫的新要求,提出了改进完善的建议,为新一轮政策的制订提供重要参考。

乡镇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以及政策评价工作的开展在省内都处于领先位置。在12月份省财政厅组织的`绩效管理培训会上,省财政厅对于绩效管理工作下一步安排中,提到了要在乡镇政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以及下步要试行政策评价,这两项工作,20xx年我们都已经开展,并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一)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信息化平台建设。开发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和基础数据库,逐步建立完善汇集各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库和按行业、专业技术类别细分的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以信息系统为平台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二是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编审办法、评价结果应用和跟踪管理办法,着眼目标编制、成果应用等重点环节操作的具体化。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聘任专家和委托第三方评价的相关意见,并加强对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考核,确保规范操作、公平公正。

(二)能力拓展提升

一是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现市级专项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并与预算编制、审核同步实施。对达到一定额度的重点项目引入专家论证机制,从源头上确保项目绩效。

二是重点评价质量提升。引入高端专业技术力量,对技术特征明显的项目开展技术应用评价,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是加强结果应用。实行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制度,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预算资金安排的依据;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反馈给项目单位,对反馈情况进行跟踪,强化预算单位内部管理;建立政府层面的定向督查机制,适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在全社会形成重绩效、用绩效、问绩效的共同监督和参与机制。

(三)强化宣传培训

一是开展多维度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典型绩效评价案例宣传,引导各部门树立绩效管理理念,更加关注财政资金的产出和结果,切实提高各部门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理念,牢固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二是组织多层次的培训研讨。一方面,坚持全员培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根据工作推进需要,适时组织面上培训和重点培训,促进绩效理念和业务技能的双提升。另一方面,以绩效目标管理和项目后评价管理为重点,选择部分重点领域,开展专题研讨,邀请预算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室、社会中介机构等共同参与,更好地集中智慧,彰显协同。

财政所工作总结和计划【第三篇】

中国传统概念上的财政体制,包括预算管理体制、(国营)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税收体制和基建投资体制等内容。其中企业事业财务体制是基础,预算体制是主导和代表(如“分灶吃饭”财政体制,即是以“分灶吃饭”预算体制为代表的财政体制),税收体制、投资体制等则分别规定收入、支出方面的有关体制问题。

财政和税收体制反映、规定、制约着国家(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经济关系,也反映、规定、制约着政府理财的职能范围、管理重点和行为方式。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年间,财税体制改革始终是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的财政、税收体制配套改革,在我国初步搭起了能够较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框架,而在此之前,还有三次较重大的财税改革举措。

“分灶吃饭”体制的实行及仍存在的问题。

1980年,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初,农村改革方兴未艾之际,中国选取财政分配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突破口,向地方下放财权,改变“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财政体制,按照经济管理体制规定的隶属关系,明确划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灶吃饭”体制。这是传统体制开始向新体制渐变的财政分水岭。

1985年,在第二步利改税基础上,将“分灶吃饭”的具体形式改为“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即按照税种和企业隶属关系,确定中央、地方各自的固定收入(所得税、调节税等),另有共享收入(产品税等);支出仍按隶属关系划分。这时已有“分税制”的概念和讨论,但体制的实质仍是渐进过程中的财政包干制。

1988年,在1985年体制的基础上,对收入上解比重较大的17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实行了“收入递增包干”和“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等几种(后来曾发展、归结为六种)不同形式的包干办法,简称“地方包干”。这使中国渐进改革中的企业包干加上财政包干,形成了包干制的“鼎盛时期”。

在实行“分灶吃饭”之后,财政体制改革除预算管理体制方面的数度调整之外,还取得了如下一系列进展:

――调整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扩大企业留利和更新改造资金规模。经过80年代初的利润留成,1983年和1984年的两步“利改税”,1987年后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探索和90年代后逐步树立“税利分流”方向,形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大思路和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方针,在扩大企业财权之后,又将企业独立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入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地位,逐渐引上轨道。

――改革税制。初步形成了多税种配合发挥作用的复合税制,适应市场取向改革和国民经济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要求,使税收在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生活方面的作用大大加强。

――改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80年代曾有“拨改贷”的探索,并在一些建设项目中试行投资包干办法和对工程进行招标、投标承包的经济责任制。从1988年开始,对中央级基本建设投资实行基金制办法。90年代,终于形成了与市场经济的国际惯例接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合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制度。

――改革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财务制度,强化支出约束机制。从1980年开始,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包干办法,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对有收入和经济偿还能力的文教科研事业单位实行周转金制度,并建立科技成果有偿转让制度,等等。

虽然80年代以后财政改革有上述进展,但直至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前,普遍实行的“分灶吃饭”框架内的财政包干制,却始终未能消除传统体制弊病的症结,主要问题表现在:

1.仍然束缚企业活力的发挥。

各级政府“条块分割”地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控制企业,是传统体制的根本弊病所在。在改革之后实行的“分灶吃饭”财政体制中,由于是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组织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因而这一弊病于政府财力分配中以体制因素形式得到延续,只不过在行政性分权格局中,行政隶属关系控制总地说从“条条为主”变为“块块为主”,由行政部门的单一指令变为指令加上企业实际很难违拗的“商量”和暗示。相应而来的,是各级政府始终热衷于尽力多办“自己的企业”和对“自己的企业”过多干预与过多关照,“放权”难以真正放到企业一―尽管国家“减税让利”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方,多数国有企业仍然迟迟不能“搞活”。搞不:活”的另一面是搞不“死”,企业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照样由政府搭救,基本上不存在规范的优胜劣汰、存量重组的机制,“破产法”对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形同一纸空文。也正是与行政隶属关系控制网络紧密相联,国营企业的行政级别,始终是对企业行为十分重大的影响因素,其厂长经理,总是作为行政系统“官本位”阶梯中某个台阶(级别)上的一员,这一身份与市场经济要求他们扮演的企业家身份,在不断地发生冲突。因为这两种身份必然要接受不同的信号导向,追求不同的目标,前者为行政系统的信号和官阶升迁的目标,而后者为市场的信号和企业长远赢利的目标。结果必然是企业的所谓“双重依赖”问题,而且在前述体制环境中,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对于上级行政主管的依赖(或跟从),必然是更为主导性的和“荣辱他关”的。于是,企业自主经营仍步履维艰,大量的行政性直接控制或变相的行政控制,和各种老的、新的“大锅饭”,难以有效消除。

2.强化地方封锁、地区分割的“诸侯经济”倾向,客观上助长了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投资膨胀。

“分灶吃饭”财政体制与过去的“总额分成”体制相比,固然提高了地方政府理财的积极性,但这种积极性在增加本级收入动机和扭曲的市场价格信号的导向下,必然地倾向于多办“自己的企业”,多搞那些生产高税产品和预期价高利大产品的项目。因而地方政府热衷于大上基建,兴办一般赢利性的项目,特别是加工工业项目,不惜大搞低水平的重复建厂,不顾规模经济效益和技术更新换代的要求,并且对本地生产的优质原料向其他地区实行封锁,对“自己的企业”生产的质次价高产品强行在本地安排销售和阻止其他地区的优质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国家对烟、酒等产品规定高税率,本来是要达到限制其生产、消费的“寓禁于征”的政策意图,但在这种体制下,高税率却成了地方政府多办小烟厂、小酒厂以增加本级收入的刺激因素,发生了明显的“逆调节”。遍地开花的“小纺织”、“小轧钢”、“小汽车(装配)”等等项目均与体制因素有关。收入上解比重较高的地区,地方政府还有明显的“藏富于企业”倾向,即对组织财政收入不积极,有意让企业多留利之后,再通过收费摊派等手段满足本级财力需要。尽管这些低水平重复建设、地区封锁、市场分割的做法,从每一个局部的角度,都可以举出一系列“正当理由”,但从全局看,却构成了推动投资膨胀、加剧结构失调的因素,对构建统一市场、提高整体效益、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并阻碍地方政府职能从注重投资于一般赢利性企业,向注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发展第三产业的方面转变。

3.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仍缺乏规范性和稳定性。

各级财政支配的财力在极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地方上解、中央补助或共享分成的比例和基数的高低,而这些的核定又缺乏充分的客观性,难以避免种种“讨价还价”因素,各地都倾向于增加支出基数,压缩收入基数,提高分成。

比例。同时,预算支出虽“分级包干”,但在许多具体事项上并不能划清范围,结果“包而不干”,最后矛盾集中反映为中央财政“打破了统收,却实际并未打破统支”的困难局面;中央日子过不去,又反过来向地方财政寻求财力,“分灶”之后调整基数和让地方“作贡献”的做法屡屡发生。

4.国家财力分散,“两个比重”过低;地方缺少必要的设税权和稳定财源,中央缺乏必要的宏观调控主动权。

由于在体制上不能保证政府财力必要的集中程度和中央地方间合理的分配关系,一方面,在各行其是的减税让利超过合理数量界限的情况下,财政收入(不包括内外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79年的28.4%滑落到1993年的12.6%;另一方面,随地方分权,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79年的46.8%下降为1993年的31.6%。就财力分配关系而言,地方、中央各有突出问题:地方政府财权虽比改革前有所扩大,但却没有从本地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地方税种的权力。在我国这样一个地区差异十分显著的大国,地方无设税权,不利于因地制宜地筹措财力和形成地方性的稳定财源。与此同时,就总体而言,中央财政本级组织的收入不能满足本级支出的需要,因而必须依靠地方财政的收入上解来平衡中央级收支,这种情况在世界各国是极罕见的,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中央政府调控能力的弱化和中央财政的被动局面,宏观政策意图的贯彻难以得到充分的财力保证。

总而言之,“分灶吃饭”代表的财力分配的行政性分权,还没有能够跳出传统体制把企业禁锢于“条块分割”行政隶属关系之中的基本格局,也未找到处理中央、地方关系的比较合理、稳定、规范的形式,因而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如果仅仅停留于这种体制,深化改革将遇到无法逾越的阻碍,必须跳出行政性分权思路,寻求实质性推进改革的新方向。

建立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是中国财政改革的方向。

从整体配套的角度考虑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应是使财政体制的目标模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规定性,具备如下几方面的体制功能:

第一,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法人主体地位和企业之间开展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贯彻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权、国有财产收益权和国有企业经营权实行分离的原则,从而一方面使企业得到自主经营、发挥活力的广阔天地,另一方面使国家掌握必要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应有的国有资产权益。

第二,正确地体现政府职能和正确地处理中央与地方间以及不同区域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起稳定的财权与事权统一协调的分级财政,从而使各级政府合理而有效地履行自身职责。

第三,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财政资金的筹集、使用过程进入“生财有道,聚财有度,用财有方”的轨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从而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国家财力“取”与“予”的良性循环,卓有成效地为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服务。

符合上述要求的财政体制形式,是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

所谓分税制,其真正的含义在于作为财政收入来源的各个税种,原则上要分别划定为国税或地方税,企业均按照法律规定,既向中央政府交纳国税,又向地方政府交纳地方税。在这一格局中,各级政府可以主要根据以本级税收为主的`收入,相应安排其支出,相对独立地组织本级预算平衡,做到“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同时,中央应保持必要的自上而下作转移支付的调控能力。

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的关键内容和特点在于,一方面,它可以有效地淡化过去一向实行的各级政府对企业的“条块分割”式的行政隶属关系控制,企业将不再把税款只交给作为自己行政主管的特定一级政府(再由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分成),而是分别地把不同的税,交给不同的各级政府,从而有助于消除政府对“自己的企业”的过多干预和过多关照,促使各企业自主经营,充分地展开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它可以清晰地划开中央、地方间的财源和财政收入,稳定地规范各级政府间的财力分配关系,在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基础上形成各级预算各行其道的真正的分级财政。为了更为具体地描述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列举这一体制的要点如下:

1.不再按照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而是按照税种划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自的收入,企业不分大小,不论级别,依法向中央、地方政府分别纳税,自主经营、公平竞争。

2.中央、地方政府通过财政对经济实行的分级调控管理,将主要运用税收、债券、贴息等经济手段和调整企业外部条件的措施。同时,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按产权规范,以适当方式(如授权委托)管理、运营企业中的国有资本。

3.在中央、地方间划分税种的同时,各级政府要调整和明确各自的事权,重新核定各级财政支出范围。与保证中央集中财力和实现全国性的经济调节关系密切的税种,应划为中央收入;有利于地方发挥征管优势、宜于由地方掌握的税种,应划为地方收入。除中央政府要承担一些大型、长周期、跨地区的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外,大量的一般赢利性项目,应交给企业和企业联合体去办,地方财政则基本上不再承担赢利项目的直接投资任务,而把支出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方面。

4.中央财政承担调节各地区间差异的责任,主要方式是通过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实行对地方政府的财力补助。各地具体补助数额的确定方法,要改传统的基数法为比较客观、严密的因素计分法。

5.在各种配套条件基本到位之后,应使地方政府具有从本地实际出发设立、开征某些地方税种的权力,因地制宜地为地区非赢利设施建设和各项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

6.以上述几方面为基础,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离,形成相对独立、自求平衡的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中央预算中要掌握足够的转移支付资金。各级财政都要以法律形式强化其内部、外部的制度约束和责任约束。

总之,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可以二位一体地处理好国家(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经济关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所以它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应成为财政改革与中长期整体改革相配套的轴心。

1994年改革提供了转折点。

中国财政体制初步进入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轨道,是以1994年里程碑式的财政、税收配套改革为标志的。这种配套改革的理论与政策探讨,早在80年代中期就已展开;其操作设计的先声,一直可以追溯到1986年各方面准备了一年而夭折于最后关头的“价、税、财连动”改革方案;其付诸实践的试验探索,开始于1992―93年若干省、市、自治区的分税制试点;但其能够在1993年中央针对经济过热而加强宏观调控的背景下从快准备、迅速出台,除了前述这些理论、经验、政策的准备之外,在很大程度上也依仗于决策层的极大决心和审时度势加入重点突破举措的“渐进式”改革路径。

经济过热、结构失调、泡沫经济滋长和金融秩序紊乱等问题而明确提出实行“加强宏观调控”的方针,同时,也做出了于下一年度出台财政、税收及外汇等方面重大改革措施的决策。当时所剩的准备时间只有半年,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了复杂的方案研究和设计、测算,以及相关各项实际工作事宜的筹备,包括与各地磋商,吸收意见建议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并使地方同志对中央思路达成共识与认同。

1994年1月1日,财税改革方案如期出台。开始的三四个月中,企业与社会上有关单位反映意见较多的,主要是增值税及取消原优惠政策等方面的一系列具体问题。国家财、税部门和国务院有关机构在约100天的时间里,先后发出80余份文件,作出补充规定或加以微调,解决急迫的或突出的问题。其后,新体制运行渐趋平稳。

1994年财税改革的基本内容。

1994年新体制的基本内容,按照1993年12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根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中央财政支出主要包括: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直属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费等,国防费,武警经费,外交和援外支出,中央级行政管理费和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支出,以及应由中央负担的国内外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地方财政支出主要包括: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经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和行政管理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

第二,按税种划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收入。基本原则是,将一些关系到国家大局和实施宏观调控的税种划归中央,把一些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以及适合于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归地方,同时把收入稳定、数额较大、具有中性特征的增值税等划作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中央固定收入主要包括: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收入等。地方固定收入主要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耕地占用税,农牧业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契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证券交易税(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和资源税(其中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后,要相应分设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中央税种和共享税种由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共享税按比例分给地方。地方税种由地方税务机构征收。

第三,实行中央对地方的税收退还制度。税收返还制度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转移支付,是年年都有的经常性收入返还。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以1993年为基期年核定。按照1993年地方实际收入以及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情况,合理确定1993年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数额,并以此作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基数,保证1993年地方既得财力。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每增长1%,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o.3%。

几年来的情况表明,1994年的重大改革这一在有限准备时间和诸多制约条件下,以极大魄力和决心推出的宏观调控层次上的配套改革,虽然难免有种种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达到了基本目标,实现了来之不易的成功转变:

1.在中央优化全局产业结构导向的大框架下,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理财、抓效益、抓收入的积极性,各地顺应分税制要求,都将精力和财力用在对自己有利的新财源的培育上来,千方百计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普遍提高了对于第三产业和投资环境的重视,而对于第二产业一般赢利性项目的重复建设,热度已有所降低。

2.在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方面,于全国范围内打开了一个淡化“条块分割”式行政隶属关系的新局面,使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开始走上不再按照企业行政隶属关系、而是按照税种组织财政收入的新轨道。这一点对于今后实质性深化整体配套改革意义很大,它标志着我国的改革终于走过了由“行政性分权”向“经济性分权”的转折点,把企业放到了在税法面前一律平等的地位上,不论大小、所有制和“行政级别”,该交国税的交国税,该交地方税的交地方税,税后红利按产权规范分配。因此,这是使企业真正站到一条起跑线上展开公平竞争的新开端。

3.在中央、地方关系方面,大大提高了财力分配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规则全国一律,谁都会算帐,有利于长期行为的形成,并促使地方政府转变理财思路,实现规范管理――如减少税收的随意减免,狠抓非税收入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注意自我发展中的自我约束,强化支出管理等等。

与财政管理体制的分税制改革相配套,1994年同时出台了税制自身的重大改革方案。

按照国务院1993年12月25日批转的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1994年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方式,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这一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新流转税制度。

流转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是增值税制的改革。改变了按产品分设税目、分税目制定差别税率的传统做法,确立了在生产和流通环节普遍征收增值税并实行价外计税的办法。增值税实行两档基本税率(13%和17%)。明确规定了允许扣除的增值税范围和建立了凭专用发票注明税款扣税的制度。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是消费税制的改革。在普遍实行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其征税范围仅限于在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若干消费品,共设有11个税目,包括烟、酒、化妆品、鞭炮焰火、贵重首饰、小汽车、摩托车、燃料油等,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税办法,纳税环节确定在生产环节。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是营业税制的改革。对有偿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业务征收营业税。新的营业税制重新确定了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合理调整了营业税税目,共设置了9个征税项目,针对不同税目设置了3%、5%和5―20%三档不同税率。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改革后的新流转税制统一适用于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取消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的工商统一税。原来征收产品税的农、林、牧、水产品,改为征收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

第二,统一所得税制度。

列支标准,在统一税基的前提下,实行33%的比例税率,并统一实行由纳税人就地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办法。取消税前还贷。1993年12月13b,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实行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后,国有企业不再执行承包上缴所得税的办法。

二是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新的个人所得税法适用范围,包括按税法规定有纳税义务的中国公民和从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改革后,个人应纳税所得在原税法规定的六项基础上新增加了五项,即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税率采用国际通行的超额累进制,即工资、薪金所得采用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采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同时根据对纳税人基本生活费不征税的国际惯例,合理确定了税收起征点水平。在计税方法上,从本国实际出发,采取了分项征收的方法,并在对原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进行调整的基础上形成了规范的减免税规定。1993年10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逐步进行其他税种的改革或调整。

一是开征土地增值税。明确规定了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范围,凡有偿转让房地产都属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

二是改革资源税。将资源税征收范围定为矿产品和盐,并重新确定了七个税目。

三是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四是把现在对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税的办法,改为征收证券交易税。

五是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

六是将特别消费税和烧油特别税并入消费税,盐税并入资源税。

七是开征遗产税(待出台)。

1994年的税制改革,措施密集,涉及面相当宽广,显著地规范和强化了税收功能,并紧密配合了财政的分税制改革,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几年来的运行情况表明,这一改革取得了成功,主要表现在:

――公平税负,促进了企业的平等竞争;

――理顺分配关系,推动了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合理导向,引导了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

――合理分权,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保证了工商税收收入的增长;

――平稳过渡,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并巩固了对外开放的好势头。

财政所工作总结和计划【第四篇】

xx年,面对愈来愈大的经济下行压力,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大力加强财政宏观调控,深化财税制度改革,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完善财政公共了职能,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加强财政科学精细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较好地保障了全县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1、收入执行情况。

1至11月,全县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93140万元,占同期的%,完成年度计划的%,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01427万元,占同期的96%,完成年度计划的63%;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308万元,占同期的69%,完成年度计划的79%,预计全年全县总收入完成亿元,公共财政收入完成亿元,政府性基金完成亿元,分别占年度计划指标的%,%,%。

2、支出执行情况。

1至11月,公共财政支出141926万元,占同期102%,占年度预算的72%;政府性基金支出16277万元,占同期的109%,占年度预算的67%,预计全年累计完成支出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采取多种举措,加大财政征管力度,今年以来,我们针对煤焦支柱产业市场疲软的状况,积极开展了矿产资源产品销售市场的调研活动,根据资源产品市场行情,及时调整矿产资源产品最低保护价格,扼制了低价合同,差价现金交易的非法行为,堵塞了矿产资源税费流失漏没事,针对房地产契税征收,开展了契税政征宣传和征缴检查,堵塞了契税征管上的跑冒滴漏,切实提高契税申报率和入库率。加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纳税户的征收管理,严格征收政策,提高征收质量。加强了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以“能征不免,应征尽征”为原则,清理列收列支,截止11月底全县完成非税收入万元。

2、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对医疗、卫生、文化及农林水等事业性事务支出的力度,持续关注民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截止11月底,教育支出累计完成20497万元,占市计划的103%,科学技术累计完成1654万元,占市计划的1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06万元,占同期的67%,文化体育支出975万元,占同期的77%,农林水事业性支出13083万元,占同期的14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322万元,占同期的102%。有力推进了教育科技、医疗、文化事业的发展,强农惠农政策达到了全面贯彻深化。

3、坚持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运行质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体系,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实现了所有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截止目前,累计办理直接业务12967笔,直接支付财政资金163160。72万元,其中:预算内12621笔,支出万元,预算外346笔,支出万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政府管财水平,截止11月底,全县预算采购金额达万元,合同采购金额达万元,节约资金万元,资金节约率为%,有效降低了财政采购支出,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保障财政投资资金的健康运行,截止11月底,组织工程预决算评审项目93项,送审金额39965万元,核减金额3949万元,核减率达%,财政性投资资金发生了良好效益。

4、加强政策倾斜,加大三农投资力度。健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增长机制,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支农资金投入体系,提高使用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截止11月底,拔付xxxx年良种补贴万元,退耕还林政策补助万元,农机购置补贴万元,按规定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加强对三农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依据项目进度拔付资金,截止11月底,拔付农业专项资金209万元,林业专项资金万元,水利专项资金190万元,畜牧专项资金18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36万元,扶贫资金万元,有效推动了农村产业化项目建设。

5、加快法制进程,创新完善财政管理。重视人大,政协提案工作,确保了提案百分百落实,加大了对个体、私营、承包、运输等行业的税收征收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流失。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人大、纪检、财政、审计、媒体“五体一体”的监管机制。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加快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加大“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力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坚持依法理财,完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各个环节的监督机制,强化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执行,财政资金运行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社保、扶贫、救灾等资金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

6、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机关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干部教育,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加强党性修养,着眼解决问题,坚持群众路线,贯彻边想边改,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一手抓思想教育,一手抓财政工作,做到工作教育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加强支部建设,激发争创活力。注重提高党员素质修养,坚定理相信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支部建设活动,努力打造“四型”机关。三是加强会计培训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严格内部控制,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一年来,我们虽然在财政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是:理财观念方面,尚未完全消除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传统理财要模式,创新理念还存在勇气不足,力度不大等问题;财政收入方面,以煤焦为主导的单一财源结构尚未根本改变,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基础还不扎实;财政管理方面,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方面,完善支出绩效价体系,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努力。

(一)财政收入计划。

根据我县产业结构状况,我们在对税源调查和产品市场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初步拟定xxxx年财政收入指标:全县财政总收入计划完成13。5亿元,公共财政收入计划完成6。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完成8000万元。

(二)主要工作任务。

1、注重经济发展,壮大地方财源。

一是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扶持力度。以培植主体财源为目标,积极争取和多方筹措资金,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二是紧抓省市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等区域性政策机遇,多方争取政策性支持,以政策落实拉动财源建设。三是综合运用税收、贴息等财税政策,扶持优势骨干企业,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省、市发展规划,打造后续财源坚实基础。

2、注重收支管理,做大财政“蛋糕”

一是加强收入组织和分析。继续实行财税联席会议制度,挖掘增收潜力,拓宽增收渠道。二是坚持依法治税,以价计征。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大力清缴欠税、堵塞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三是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执行。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继续坚持财力向重点领域和民生倾斜。四是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均衡性。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顺序,加强资金调度,妥善安排支出。

3、注重民生事业,着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整合支农资金,加大“三农”投入,完善村级一事一议奖补机制,扶持农村特色产业、小型水利设施、饮水安全等项目,推进农业产业化。继续做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涉农补贴发放。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养老、住房保障制度,做好城乡低保、救济救助等工作,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三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科技、文化体育、生态环境等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4、注重管理创新,全力深化财政改革。

一要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二要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制度。要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三要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将绩效考评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增强绩效评价的实效性。四要积极组织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扩大“电子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优化政府采购程序,规范财政采购资金运作,推行“阳光采购”。

5、注重资金效益,竭力加强财政监督。

一要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建立事前审查把关、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检查评价相结合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二要不断推进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列为重点检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检查工作。三要加大财政违规违纪资金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和工作规程,严格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财政违规违纪问题,营造良好的财政经济秩序。

6、注重工作规范,推进科学精细管理。

要树立精益思想和治理理念,运用信息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管理技术,建立健全工作规范、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职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实施管理,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增强执行力,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7、注重队伍建设,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财政所工作总结和计划【第五篇】

市财政局党委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凝心聚力促发展”的工作理念,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主线,以创建“双型”党组织为重点,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齐头并进,为财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一、多管齐下强根基,提升素质“用心”

以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为目标,突出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党风党纪、财政业务等四大主题,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以增强党性为基点,理论武装“多元化”。围绕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书记讲政策”、全员读书、“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组织学习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四个全面”战略思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引领工作。通过“一把手”上党课、班子成员领学导学、集中座谈交流、赴句容监狱现场教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深化“道德讲堂”建设,集中收看扬中市第三届道德模范颁奖视频录像,开展向原财政部长吴波同志学习活动,大力弘扬新时期“上善若水、自强不息”的扬中精神。

以提升技能为重点,岗位练兵“全员化”。开展青年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精心设计会计业务、朗读技巧、读书交流、拓展训练等培训课程,使青年干部在新颖、生动、活泼的气氛中收获知识、加强沟通、感悟道理。围绕财政业务、理想信念、廉政建设、阳光心态等专题开展中层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充分发挥中层干部“上传下达”的纽带作用和改革发展的骨干带头作用。以财经法律法规、财政会计业务、涉农涉企政策为主要内容,在全系统开展业务技能大赛,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学业务、比技能、重实干、争一流的积极性。继续抓好“科室讲业务”、“财苑党员e家”、“结对培养”等学习教育模式,努力构建多样化的学习载体,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规范管理为支点,学习考评“精细化”。抓好统筹规划,在广泛征求科室、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全年教育。

全年共安排各类培训班30余场、培训人数达2200余人次。开展“六个一”自学读书活动推荐了《讲诚信、守纪律、懂规矩》、《机关行为36忌》等读本组织读书心得交流、分享读书收获引导党员干部爱学习、多读书、读好书。加大考评力度将学习教育考核指标具体量化与个人评先评优、科室绩效考核挂钩形成促进财政干部不断学习的外在约束和内在动力。强化学习调研围绕市镇两级财政体制调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专题党委班子成员至少确定1项调研课题完成1篇高质量的。

调研报告。

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调研氛围。

二、聚力蓄能建队伍,强化党建“凝心”

以强组织、增活力、促发展、聚民心为目标,以争创“双型”党支部为契机,在队伍建设上聚力蓄能,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力提升了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抓好领导班子“示范引领”。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党委会和局务会,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认真落实述职述廉述法述党建、“一报告两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高标准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真刀真枪地开展相互批评,起到了排毒治病、加油鼓劲的作用。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积极推行“三原学习法”,制定《20xx年市财政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要点》,编印下发学习资料16期,全年开展集中学习、讨论交流15次,提高了班子的议事决策能力。认真做好人大对“一把手”局长述职评议,主动自查、认真总结、建章立制,评出从严治党的新气象。深入推进“好家风”活动,班子成员全员参与,主动写家风、晒家训,充分发挥好家风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巩固基层支部“战斗堡垒”。继续推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发放《20xx年度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任务书》,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工作责任和压力,全面推动党建“提质升级工程”。抓好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党委委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对象,切实加强对基层支部的指导、督查,推进工作落实。继续推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开展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围绕“抓学习、促规范、强服务、创特色”四条主线,扎实开展“双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申报推荐“四星级”党支部2个,努力打造党建工作“新生态”,在全局形成“抓好党务就是最大政绩”的浓厚氛围。

激活党员队伍“一池春水”。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统一活动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利用镇江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对党支部日常活动进行“全程电子纪实”。按照“四考四审”质量把关体系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足额收缴党费,认真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今年共发展党员2名,转正党员1名,壮大了党员队伍。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监督,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确保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从严从实管理党员干部,修订完善岗位绩效考评办法,抓好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实绩考核,使考核成为促进工作的有效抓手,引导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认真开展“依法履职、有责有为”专项督查行动,加大明查暗访、督查问责力度,全面提振财政干部的“精气神”。

三、牢记宗旨优作风,服务群众“贴心”

把新时期作风建设常态化作为基本遵循和长期要求,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主题活动开展如火如荼。深入开展“双强双争”主题教育活动,放大“四走进、四服务”品牌效应,全力推行“四贴近一线工作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分管科室人员主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在走访调研中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开展了涉农资金、民生资金、清理存量资金等专项整治活动,保障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深入开展“弘扬实干精神、服务财政发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主题征文、业务竞赛、选树典型等活动,在全系统大力营造崇尚实干、敢于担当的浓厚氛围。开展“七个一”庆祝建党94周年系列活动,切实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激发爱党、爱国热情,引导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最美扬中”建设中来。

便民惠民服务深入人心。继续深化“101”为民服务工程,严格落实首问负责等八项效能制度,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效。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绩效评价、专项管理、监督检查、权力运行等工作流程,规范财政业务操作,明确科室。

岗位职责。

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提高整体工作合力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认真抓好“三联三帮”、“三解三促”、“一联一”、“5+1”等活动支持“第一书记”开展蹲点帮扶工作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切实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请群众参与、请人民监督”的“双请”活动主动邀请镇江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视察财政工作广泛收集和梳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财政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传导到每个人,贯彻到财政管理的全过程。从严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守讲敢”主题活动,发放《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学习读本,认真抓好专题教育、征文研讨、承诺公示、督查整治等规定动作,编印《内部控制制度》、《重要规矩汇编》,促进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从严抓好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清风行动”,印发“廉洁从政提醒卡”,明确“12个严禁”的红线要求,时刻警醒干部职工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大力构建以“日常沟通、调整谈话、告诫提醒、关心关爱”为主要内容的常态化谈话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担当意识。从严开展执纪问责,始终保持作风整治的高压态势,认真落实作风效能建设督查推进月活动,抓住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项督查,实施重点监控,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四、创新载体筑阵地,繁荣文化“润心”

以提高财政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竞争力为主旨,积极开展财政文化建设,让全局干部职工在参与活动中得到快乐、增进友谊、促进身心健康。

开设青苗论坛,建设优秀青年文化。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财政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年轻干部培养管理考核办法,将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分成三个活动小组,就党的重要精神及财政重点工作、发展课题、热点问题等,开展专题研讨交流、组织学习调研,积极推行“听、说、读、写、练五位一体”工作法,为财政文化建设注入新活力。实行“1+1”联培,由1名副科级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结对1-2名年轻干部,帮助青年干部提升工作标杆、提高能力素质。开通“扬中财政”微信公众号,由青苗论坛小组成员及时上传最新的财政动态、政策法规、财经新闻等资讯,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推进信息公开,建设阳光财政。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微信23期,有力助推财政党建工作迈入“互联网+”时代。

抓好党群共建,打造特色职工文化。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带群建工作,坚持主动引领,加强指导支持,促进机关党建与群建工作全面均衡发展。继续深化“以人为本、真情关爱”系列活动,坚持“五必访”制度,全年开展各类慰问100余人次;成立太极拳、羽毛球、摄影、歌舞等兴趣小组,组织开展爱国主义诗歌视频朗诵比赛、七夕单身青年联谊、新进人员互动交流等活动,积极打造财政“家文化”品牌。认真抓好妇女和和计生工作,继续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为财政女性展示魅力和风采搭建平台、提供舞台。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落实老干部各项政策待遇,定期向老干部通报财政工作情况,丰富老干部的晚年生活。市财政局先后被评为扬中市“模范职工之家”和镇江市企业职工文化示范单位。老干部党支部被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评为全市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

深化文明创建,彰显财政行为文化。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各项活动,抓好xx年镇江市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城乡结对、文明共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党员示范岗”、“优质服务科室”等创建活动,扎实抓好环境整治、政策宣讲、义务献血、扶贫帮困、党员义工联盟、“一双球鞋的暴走”、“慈善一日捐”、关爱贫困学子等多种形式“三关爱”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展示财政人的文明形象。今年创成省级青年文明号1个、镇江市级青年文明号2个。以全省财政系统“双先”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荐道德模范、身边典型,每年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系统努力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扎实抓好综治平安建设,深入开展星级平安创建工作,筑牢平安防线,打造平安财政。

五、抖擞精神再出发,依法理财“尽心”

局党委紧紧围绕服务财政中心工作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做好各项党建工作的基础上,抖擞精神、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预计全年共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比上年增长%,税收占比%。

创新型扶持增后劲。深入开展“财企携手、财企双赢”活动,由局领导牵头,组成服务小组,挂钩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一对一”服务。积极探索ppp政府融资新模式,扩大“苏科贷”、“江雁贷”支持范围,多渠道、多方位引导金融资源支持中小企业,累计为52家企业发放“苏科贷”11550万元。及时足额兑现奖励政策,今年来,兑现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奖励、科技奖励、企业上市奖励、外贸奖励等各类奖励4891万元,安排科技人才支出3013万元,充分调动企业发展热情,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多方位支出惠民生。以“富民安民”为出发点,着力做好财政支农工作,全年发放涉农补贴1807万元,惠及农户49172户,申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综合开发等七大类项目72个,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2468万元,投资1231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5000亩,省级农桥19座,一事一议项目30个,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八位一体”公共服务运行效率。着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高于省定标准。推进校安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着力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十二连增”。

精细化管理促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和预决算公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清理规范整合专项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今年共清理项目48个,清理存量资金6232万元。出台《扬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常用财务开支标准及相关政策文件汇编》,严肃财经纪律,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遏制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强化国资办监管职能,推进市属经营企业改革重组,规范资产有偿使用、对外投资和处置监管等行为。致力法治财政建设,积极争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

一年来,我局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在党员队伍建设、党建品牌创新方面仍有不足。20xx年,我们将继续以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有创新、有突破、有实效,加快推进财政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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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工作总结和计划【第六篇】

20xx年下半年,财政工作任务非常艰巨,我们必须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统筹兼顾,扎实推进,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积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战略,依托资源优势,紧紧围绕绿色有机农副产品加工、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三大产业,加快发展以生态工业为“主板”的财源建设体系,实现财源可持续增长。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中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省内外优强企业入驻我县,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资金到位率。严格执行财政扶持政策,加大融资、贴息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支持县内企业积极运用市场化方式筹措资金,在嫁接改造、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大投入,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增强竞争优势;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财政收入结构的分析研究,密切关注财政体制改革动态,加强税收征管,严格依法治税,完善综合治税机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齐抓共管,力争税费收入双增收。

把抓项目与促发展相结合,紧扣国家产业支持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抢抓政策机遇,准确把握项目信息,结合我县实际,积极调动部门积极性,强化政策研究,精准谋划项目,全力做好项目的筛选申报,积极争取一大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文化旅游项目和城市建设项目,在壮大经济实力、增加财政收入、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群众增收等方面,发挥有力的支撑带动作用;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杠杆效应,创新财政资金运用方式,完善投融资平台,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动社会力量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强化项目管理,建立动态监管平台,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批后监管,跟踪检查,确保项目早落地、早见效;积极引导、鼓励各级各部门,动用各方力量,大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切实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硬化预算管理,继续从严控制、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将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的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证各项资金落实到位,统筹推进城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大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支持开展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重点扶持困难群体就业;推进廉租住房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努力改善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大力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完善财政稳定投入机制,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整合扶贫资金、创新金融扶贫机制等措施,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建立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机制,落实发展高效农业、农业规模化经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进步等扶持政策,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带动农民就业致富;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惠农补贴政策, 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各项工作,支持农村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增强依法理财的责任感,以实施新《预算法》为突破口,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完善财政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明确财政重大事项界定范围,实行依法决策;全面规范财政行政行为,梳理财政职权清单,强化对内部权力的制约;建立预算约束机制,明确财政支出责任,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继续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并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彻底盘活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对政府性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借、管、还”相统一的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方式,积极推行ppp模式,创新融资思路和方式,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并逐步加快融资平台转型,降低财政风险,以缓解地方财政资金不足的局面;深化支出绩效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的全程监管,探索建立以信息化为支撑,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彼此制衡的“六位一体”财政运行管理新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提高工作执行力,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努力推动财政事业健康发展。

财政所工作总结和计划【第七篇】

一是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整合支农资金,加大“三农”投入,完善村级一事一议奖补机制,扶持农村特色产业、小型水利设施、饮水安全等项目,推进农业产业化。继续做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涉农补贴发放。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养老、住房保障制度,做好城乡低保、救济救助等工作,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三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科技、文化体育、生态环境等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4、注重管理创新,全力深化财政改革。

一要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二要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制度。要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三要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将绩效考评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增强绩效评价的实效性。四要积极组织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扩大“电子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优化政府采购程序,规范财政采购资金运作,推行“阳光采购”。

5、注重资金效益,竭力加强财政监督。

一要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建立事前审查把关、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检查评价相结合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二要不断推进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列为重点检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检查工作。三要加大财政违规违纪资金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和工作规程,严格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财政违规违纪问题,营造良好的财政经济秩序。

6、注重工作规范,推进科学精细管理。

要树立精益思想和治理理念,运用信息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管理技术,建立健全工作规范、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职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实施管理,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增强执行力,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7、注重队伍建设,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一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决策水平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班子的感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要通过不断加强市场经济知识、现代金融知识等的学习,认清经济发展大势,把握财政发展规律,统领财政工作全局。要加强干部德、能、勤、绩、廉考核管理,完善奖惩机制,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财政队伍。三要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职责。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要求,细化内部管理,强化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要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提升工作质量,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四要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把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作为我们的工作理念,把转变作风,转变工作方式作为做为工作的基石。从严律己,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勤勉进取,树立财政良好形象。

财政所工作总结和计划【第八篇】

1、对各项账目进行了及时整理、入账、归档。

2、对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3、按照领导的要求协调、督导、辅助国税、地税按时完成收入任务,1-10月完成收入3161万元,超额完成同比任务。

4、对专项资金按规定落实立项、预算编制、分配拨付,重点确保了涉农资金收支安全,并通过了上级专项审核。

5、及时同银行对账,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有效的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6、无条件的加班加点落实粮食直补工作,核对21个村的亩地亩数及相关信息,及时为8628个农户发放补贴共达万元。

7,认真做好北京现代征地补偿,中核项目征地补偿等工作,资金已拨付到村,目前正在发放进行中。

8、认真落实乡镇基层补贴,职级并轨,以及公车改革等工作的申报审批工作,确保零失误。

1、进一步加强全所人员业务理论知识学习,多到上级和兄弟乡镇去学习经验。

2、勤和税务部门联动,加强税源管理,下大力度进行土地占用税征收,将收入缺口追回来。

3、积极请示上级为我乡农村民生事业、文化生活等受益项目争取资金。

4、最大限度为现代项目、中核项目做好服务工作。

1、加强与财政部门联系,全力完成财税任务。预计全年财政总收入600万元。

2、做好财政预决算,确保财政收支合理。合理调度财政资金,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正确处理好厉行节约和保障重点的`关系,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确保全乡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各项惠民实事如期完成。努力保障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和有效性。

3、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和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对专项资金监管,实行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专设账户,专款专用,按规定拨付使用,严格执行政策,手续完备。同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种专项资金审计。

4、零户统管、会计集中支付工作。实行每月定时报账制,做到日清月结。以存代收,杜绝了各站办乱收费,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端正了行业风气,避免了腐败现象的滋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了账务,确保了资金安全,净化了管理环境,理顺了财经秩序。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到“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

1、清理小金库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对资金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的自查和清查,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政、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合理使用。

2、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按照延财农指[20xx]4号文件的要求,对影响安全度汛的水库、堤坝、闸门、渠道等水利设施修复落实情况,并尽快将资金安排到用款单位,并督促其认真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管好此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积极促进乡镇绿化建设,保证农业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3、农村一事一议工作。根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工程进度,加强监督使用,严格按规定做好财务处理和材料归档,把财政奖补资金拨付到位。

4、乡镇街道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根据各项目资金性质和管理办法的要求分类建立专项资金监管台账。专人管理,明确责任,详细记录每项资金的拨付、使用等情况,做到数据准确、可靠,全程监控资金下达、拨付、运用、效益考核等各个环节。

5、完成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遵从“简洁实用”的总体建设思路,按照省市的建设标准和区的实施方案,从20xx年8月开始进行标准化建设,到10月初,较好的完成了建设任务。改善办公条件,新增软硬件设施,充实财政所及会计服务中心人员队伍。

6、发挥监管作用,严控“三公经费”超标。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保证政府机构正常运转。

面对严峻的税收形势,积极关注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密切跟踪财税政策调整动向,加强与国地两税协调配合,强化征管措施,细化收入任务,加强税源调查和监控,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发现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予以解决。预计全年完成财政收入约2570万元,其中国税收入460万元,地税收入1840万元,财政收入270万元。

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努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合理调度财政资金,重点向民生工程、社会事业、重点工程等领域倾斜。认真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三公经费逐年下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完成一般预算支出2470万元。

切实做好财政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财政法治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规,按时报送财政资金监管月报表。认真开展“四清一建”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召开党委会,对历史遗留问题认真研究,财政所根据处理结果进行账务处理,并与各部门核对盘点固定资产,损毁需报废的按程序办理,已实际发生的调整账务处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协调计生、土地、民政、农办等部门,配合县审计局开展镇主要负责人任职三年内的财务审计,对审计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整改到位。

严格按照《陶厂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把好支出审批,按照村级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实行大额发票审批制。要求各村及社区报账员及时报账。根据村财管理制度每月在10号前,各村要到财政所报账,否则资金一律不予支付,确保了农村财务“三资”管理工作全面步入规范化、科学化轨道。自6月16日起,陶厂镇政府委托楚天会计师事务所对我镇10个行政村20xx—20xx年度财务进行全面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建章立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制度,建立互控制度,相互牵制,互相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截止目前,已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农作物良种补贴、低保补贴、五保补贴、优抚补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粮食补贴、综合直补等财政补贴农民资金18个项目51批次,共计发放惠农补贴资金万元。将所有数据分户录入网络版财政补贴农民资金软件,使上级单位能及时掌握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动态。

做好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0个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资金监管督查等工作。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料,10月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全部通过县验收组验收。

积极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工作,始终坚持投保自愿原则,采取直接投保和集中投保相结合的承保方式,推进承保工作精细化。配合保险公司对受灾农户进行现场查勘,严格理赔程序,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赔款足额发放到位。不定期的开展种粮大户和村协保员培训,宣传投保、理赔政策,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

转变职能,认真履行财政服务职能。加强自身修养,为自己充电。根据上级安排,5月中旬至6月初,全所人员轮流参加“皖中六市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班”;10月下旬,参加市局组织的财政干部执法考试。不断地更新知识,掌握专业技能,拓展工作思路和方法,提升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为政府当好家、理好财,做好参谋。服从党委、政府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参与秸杆禁烧、森林防火、计划生育等各项中心工作。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紧密配合国、地税部门,全方位、多渠道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坚持统筹合理地调度资金,确保刚性支出,保障民生,强化预算约束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继续开展33项民生工作,确保群众利益最大化。

三、充分发挥一线监管职能,全面监管镇级各项财政性资金,做好包村干部监管涉农资金工作,强化内部互控制度,认真进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

四、坚持依法清查、规范管理、有效监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着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民主理财的积极性。

五、认真落实各项涉农惠农政策,及时准确地将各项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六、坚持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打造亮点工程,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立项、审批,监督各项目施工,完善各项目资料。

七、坚持市场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完善各项政策性农业保险基础资料,做好投保和理赔基础工作。

八、积极参与镇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做好财政所日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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