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宣传工作计划 企业宣传工作计划3篇
制定企业宣传工作计划,明确宣传目标,优化传播渠道,提升品牌形象,加强与目标受众的互动,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与及时性。下面是阿拉网友收集整理的企业宣传工作计划 企业宣传工作计划3篇优秀范例,欢迎阅读参考,喜欢就支持吧!
企业宣传工作计划 企业宣传工作计划篇1
9月初,由分管领导召集居委会书记或主任和相关科室(社保科、综治办等)在街道会场召开信息化宣传月工作布置会,会上做信息化宣传月工作的动员,布置9月16日分会场活动安排,发放宣传板报内容,安排相关居委会做好横幅悬挂工作。
横幅拟在下列地方悬挂:光新路中山北路路口(中山居委会)、岚皋路中山北路路口(和平居委会)、武宁路中山北路路口(陆一居委会)、曹杨路中山北路路口(中宁居委会)、华池路汉阴路路口(石六居委会)、石泉路镇坪路路口(镇坪居委会)、管弄路街道对面。
分会场活动时间9月16日(周日)由区信息委确定,地点安排在管弄路华池路路口(农工商超市门前),会场布置两条横幅,展板由区信息委提供,活动安排内容1、专题咨询(社保卡、居住证、学籍卡);2、现场志愿者服务;3、发放、宣传、指导使用实用址小手册;4、电信、有线产品展示及现场受理(运营商由区信息委联系安排)。
在9月上旬开展机关政务平台推广应用培训,参加对象为全体机关干部,主要内容,政务平台基本使用说明,重点可安排会议日程安排、会议通知等的电子阅览,希望能做到机关干部日程安排、会议通知无纸化等。
在9月中旬为居委会进行一次电子信息化培训,地点设想安排在镇坪居委会(有上设备),参加对象各居委会指定的电脑操作人员,培训目的推进居委会电子政务平台的使用。
拟在9月下旬,地点在社区阳光之家内举行,活动可以结合即将召开的.特奥会,用电子信息化的手段向阳光之家中的智障人士宣传特奥会,让他们形象地了解特奥,参与特奥活动。 工作计划
企业宣传工作计划 企业宣传工作计划篇2
1、建立和不断完善企业文化体系及企业文化培训体系,实现企业内部的上下同欲,提高团队的执行力。
2、不断丰富、完善、推广企业网站,推广企业文化、企业形象、企业产品及品牌,提高企业知名度、美誉度,以实现网络营销、提高产品销量。
3、构建员工精神家园,种植归属感基因,实现企业文化信仰化。以练强企业内功,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的整体素质与整体价值。
1、完善企业魂文化(愿景、使命、价值观)、法文化(规章制度)、行文化(员工手册)、显文化(网络及其他方式宣传和推广企业网站及企业文化、产品、品牌)、势文化(提高企业知名度、美誉度、可信度)。
2、完善企业三级培训体系。制定各部门日常培训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责任到人;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工艺等。
每月进行一次企业文化培训(讨论),即思想工作,包括魂文化、执行力、责任心、企业机制讲解的'培训与讨论等;每半月进行一次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培训(讨论),由各个车间和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编写培训提纲及教材,上报企业文化宣传部批准、备案。每周进行一次生产技术与工艺培训(讨论),主要任务是车间内的员工相互之间学习生产技术以及生产小窍门、小技巧,共同探讨如何节约成本、技术创新。
建立培训制度的督查和考核机制。
3、不断丰富企业网站,不断通过贴吧、博客、微博、微信、飞信、短信等措施推广和宣传企业网站、企业形象、企业产品。
1、白天:
1)丰富、完善企业文化和企业网站,推广企业网站、企业产品和企业形象;
2)制定各部门日常培训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制作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制度的培训课件;
3)按照培训制度组织各类培训。
2、晚上:
1)接待或主动找员工沟通,了解员工思想状况,帮助员工解决各类思想问题,甚至包括帮助员工解决家庭问题、个人或家庭梦想等涉及到员工人生价值实现和人生幸福的问题。
2)抓住企业发生的每一件好人好事或各类事故,和大家一起讨论,引导员工对身边发生事件所应采取的正确态度与正确思想。
3)认真履行好“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并引以为戒不放过;
(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企业宣传工作计划 企业宣传工作计划篇3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我局工作动态,展示新形象、体现新突破、报道新业绩,为林业工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全局年度发稿不少于90篇(详见附表)。
组长:局长陈喜章;副组长:副局长郝敬华、王全波、贺长军;通信员:全局其它工作人员;联络员:张成林。
凡在以下新闻媒体上刊播的稿件属有效范围:中央级:《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所属站,新华、中新。省级:《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和所属站。市级:《烟台日报》、《烟台晚报》、《今晨六点》、烟台人民广播电台、烟台电视台、水母。区级:《今日莱山》、区政府站、区有线电视管理处《莱山新闻》节目。行业媒体:中央级、省级主要行业媒体。
电视台《莱山新闻》的发稿由区有线电视管理处认定;市级以上平面媒体的稿件以报样和复印件为准;电台、电视台以用稿通知单、视频音频或稿费单复印件为准;站以页打印件和链接为准;市级以上媒体重点稿件是指市级平面媒体的一版前三题、其他版面头题和发稿字数在600字以上的稿件,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新闻节目前三条,络媒体字数1000以上的稿件以及在中央、省级新闻媒体发表的稿件。
1、完成市级以上发稿任务50分。完成区级发稿任务50分,其中《今日莱山》30分,政府站10分,区电视台10分。2、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的发稿为考核重点。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分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两项。数量指标指各单位新闻宣传总任务完成情况;质量指标指各单位重点稿件任务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占总分数的60%,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占总分数的40%。3.鼓励上大报、上大稿。在省级媒体发表的`稿件每篇计5分,在中央级媒体发表的稿件每篇计10分。4.专版宣传。每刊发1个专版,除认定为3篇市级以上媒体重点稿件计入质量分外,还按照4篇稿件计入任务分。
1、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新闻采写发稿制度,严守宣传纪律,不出现失实报道。凡有新闻媒体到我局采访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局领导并通报区委宣传部;发现络舆情要立即报告局领导并报区委宣传部。否则区委宣传部将视情况扣分。上述凡因处置不当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并造成负面影响的,我局将被扣5分、10分和局新闻宣传工作不得分处理。局里将视情对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分。2、对发稿数量居全区前十名的通讯员,区委宣传部授予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给予物质奖励,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加10分。先进个人在全局年终考评中加分,并给予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