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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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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计划【第一篇】

1、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工作;。

2、负责教育系统重要会议的会务统筹工作;。

3、负责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安排的重要事项的`落实督办工作;。

4、负责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工作;。

5、负责车辆管理、调派工作;。

6、负责教育局公章的管理;。

7、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李新春办公室副主任。

协助办公室主任工作,分管值班、会务、文秘、信息、宣传、接待等方面工作。

1、负责文件领娶收文、办文、文件传阅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文印管理工作;。

3、负责月重点工作拟写和下发;。

4、负责上报县、市有关文件和信息报送工作;。

5、负责教育宣传报道工作;。

6、负责内刊“祁阳教育”和“祁阳教育网”新闻等版块编辑;。

7、负责会场安排(灯光、音响、会标等)、会议签到和会议资料收集、整理、印发工作;。

8、负责教育系统集中学习和机关学习安排;。

9、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唐建国办公室副主任。

1、负责工作报告、讲话材料、综合调研材料、汇报材料等综合性材料的撰写工作;。

2、负责汇总和撰写年度工作计划、设想、要点、总结;。

3、负责会议记录;。

4、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罗江华机关事务干事。

1、负责局机关保卫、卫生和维修工作;。

2、负责机关物资保管工作;。

3、负责机关食堂管理工作;。

4、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唐文文秘宣传干事。

1、负责机关、学校的考核工作;。

2、负责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工作;。

3、协助办文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4、协助文印管理工作;。

5、协助上报县、市有关文件和信息报送工作;。

6、协助教育宣传报道工作;。

7、协助会务工作;。

8、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周亚军文秘宣传干事。

1、负责值班工作:接听电话、传达通知、接待群众来访;。

2、负责网络舆情回复和督办;。

3、协助撰写教育新闻稿件;。

4、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文瑞琦文秘宣传干事。

1、协助汇总和撰写年度工作计划、设想、要点、总结;。

2、协助撰写工作报告、综合调研报告、汇报材料、经验材料;。

3、协助会议记录和撰写相关新闻稿件;。

4、协助做好会务、文秘、信息、宣传等方面工作。

5、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伍娉婷机关事务干事(跟班学习)。

2、负责机关来客接待、招待和工作餐的安排;。

3、负责会场服务工作;。

4、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廖建国司机兼车队队长。

协助做好车辆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湘m28006驾驶管理。

刘九成司机。

具体负责湘m25089驾驶管理。

易爱民司机。

具体负责湘m24236驾驶管理。

雷建设后勤职员(跟班学习)。

负责机关食堂炊事工作。

上1篇:银行大堂经理工作职责下1篇:医院行政助理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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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计划【第二篇】

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

2、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按照规划搞好农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5、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6、办好社会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

7、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8、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最新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计划【第三篇】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

(二)定期报告有关决定执行状况,提出物业管理推荐;

(五)督促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限期交纳;

(七)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八)组织筹集专项维修资金;

(九)组织业主委员会换届和补选工作;

(十)完成业主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最新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计划【第四篇】

为维护广大业主切身利益,改善小区现行状况,业委会根据前期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在车辆管理、安全问题、环境设施改善、老旧小区改造、房屋租赁与使用、宠物饲养与管理、社区活动开展等方面拟定了工作计划:

一是通过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规划增加停车位、制定科学停车制度等措施改善机动车停车现状。二是规划、调整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数量、设施,改善非机动车乱停放、难停放问题。三是合理规划小区内部行车路线,使车辆出入更畅通。

一是争取实现小区摄像头全覆盖,扫除监控盲区。二是针对门禁增加远程开门功能,协调增加人脸、指纹识别和密码功能,兼顾便捷和安全的双向诉求。三是督促解决电梯、墙砖脱落等公共部分问题,协调解决部分业主户内建筑受损问题。

一是恢复绿化种植。二是改善小区卫生状况。三是修整、新建小区设施,包括大门处景观、花园景观,儿童乐园及其他健身休闲场所。

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摸清具体问题和诉求,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协调促成。同时,密切关注其他政策项目。

加强政策宣讲,积极引导,规范租后的使用行为,协调邻里关系,化解邻里矛盾。收集、整理出租、求租信息,使房主和租户都有更多选择,疏堵结合,打造和谐的服务型小区。

加强宣传,加强引导,加强劝诫。尊重饲养人权利,保障其他业主权益。

向社区寻求帮助,积极开展新的政策宣传活动,引进热心公益活动,倡导睦邻友善,倡议保持环境卫生。创造机会,增进邻里交流,增进邻里感情。

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指导下,在广大业主的支持下,在物业服务公司的配合下,中亨都市花园小区一定会重塑昔日辉煌。绿草茵茵,墙明路净,安全舒适,邻里和睦的“新中亨”很快就会到来。

最新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计划【第五篇】

第一条本委员会宗旨是:以规范化操作和科学、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协助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开展物业管理工作,代表业主整体利益,维护业主公共权益,协调学校、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和业主三者的关系,逐步对华南师范大学教工住宅区实行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共同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条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本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本会接受省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华南师范大学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三条本会由各学校有关部门、业主代表推荐候选人,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省市住宅管理部门、学校和业主大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本会暂设委员二十名,其中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执行秘书一名,本会会长、副会长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本会执行秘书为专职(协助物业刊物的出版),其他人员均为兼职。

第五条本会权利。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3、检查、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物业管理工作;。

4、负责协调学校、中心和业主三者之间的关系;。

5、修订业主公约、本会章程。

第六条本会义务。

2、执行华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4、保障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5、执行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提出的有关指令、要求和规定;。

6、本会做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不得故意刁难物业管理中心。

第七条本会召集业主大会可采取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

第三章会议。

第八条本会会议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会长、副会长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第九条本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本会会议由会长召集、主持,会长因故缺席时,由副会长主持。

第十条本会召开会议时,可邀请政府及学校有关部门、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人员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本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报华南师范大学批准方可执行。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华南师范大学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本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涉及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应由与会的全体委员签署。

第四章委员。

第十三条本会委员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处事公正,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业主(必须是成年人)担任。

第十四条本会每届任期两年,委员可连选连任。委员届中撤换、增减,由本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但换届时由本会参与讨论候选人名单,由业主大会选举决定。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本会委员,已担任的须停任或撤换:

1、已不是业主;。

2、无故缺席会议连续三次以上;。

3、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无理取闹、故意刁难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

6、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本会委员的。

第十六条任何委员停任时,必须在停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会文件、资料以及属于本会的所有财物移交给本会。

第十七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3、有权参与本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具有对本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二)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3、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公益事业;。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本会的解散与终止,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政府主管部门、华南师范大学的决定解散或终止。

职责。

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比如原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沪房地资物[2008]389号规定:

(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拟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八)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业主大会可以制订《业主委员会章程》或者《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对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作出更具体的规定,比如成都市房产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示范文本)成房发[2007]87号规定:

最新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计划【第六篇】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兴办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6、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最新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计划【第七篇】

第一条本委员会宗旨是:以规范化操作和科学、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协助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开展物业管理工作,代表业主整体利益,维护业主公共权益,协调学校、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和业主三者的关系,逐步对华南师范大学教工住宅区实行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共同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条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本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本会接受省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华南师范大学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三条本会由各学校有关部门、业主代表推荐候选人,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省市住宅管理部门、学校和业主大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本会暂设委员二十名,其中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执行秘书一名,本会会长、副会长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本会执行秘书为专职(协助物业刊物的出版),其他人员均为兼职。

第五条本会权利。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3、检查、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物业管理工作;。

4、负责协调学校、中心和业主三者之间的关系;。

5、修订业主公约、本会章程。

第六条本会义务。

2、执行华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4、保障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5、执行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提出的有关指令、要求和规定;。

6、本会做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不得故意刁难物业管理中心。

第七条本会召集业主大会可采取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

第三章会议。

第八条本会会议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会长、副会长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第九条本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本会会议由会长召集、主持,会长因故缺席时,由副会长主持。

第十条本会召开会议时,可邀请政府及学校有关部门、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人员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本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报华南师范大学批准方可执行。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华南师范大学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本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涉及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应由与会的全体委员签署。

第四章委员。

第十三条本会委员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处事公正,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业主(必须是成年人)担任。

第十四条本会每届任期两年,委员可连选连任。委员届中撤换、增减,由本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但换届时由本会参与讨论候选人名单,由业主大会选举决定。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本会委员,已担任的须停任或撤换:

1、已不是业主;。

2、无故缺席会议连续三次以上;。

3、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无理取闹、故意刁难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

6、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本会委员的。

第十六条任何委员停任时,必须在停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会文件、资料以及属于本会的所有财物移交给本会。

第十七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3、有权参与本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具有对本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二)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3、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公益事业;。

4、向本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本会的解散与终止,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政府主管部门、华南师范大学的决定解散或终止。

职责。

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比如原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沪房地资物[]389号规定:

(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拟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八)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业主大会可以制订《业主委员会章程》或者《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对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作出更具体的规定,比如成都市房产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示范文本)成房发[]87号规定:

最新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计划【第八篇】

一、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通过实名投票的`方式对“是否同意授权业委会在本届任期内对小区公共部分进行广告招商等经营性活动暨收益进行合理分配、使用(收益主要用于小区公益事业和业委会办公经费)和费用收支公示。”的议案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决定是否和广告商续签合同。

二、为避免变压器(全体业主所有)后续管理风险,维护好全体业主的利益,做好小区变压器移交供电局的相关工作。

三、拟争取社区服务中心的帮助,以业委会、物业、社区赞助商联合方式,在小区搞一场以“和谐江南平安御景”为主题的大型社区活动,构建新时代“和谐、平安”的邻里关系。

四、继续监督平安物业的各项工作,结合平安物业试用期的服务质量执行情况,推动后续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工作。

六、处理一些突发事宜。

七、召开业委会年底总结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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