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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工作总结范文和下一步计划实用4篇

大美丽发表时间 31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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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工作总结和下一步计划1

民政局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的机构。身为民政局的一员,我深知肩上的重任,时刻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政政策,真心为民政对象服务。我负责分管城市低保工作,按市民政局和局党组的安排,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和同事的支持配合下,认真开展工作,保障了城市困难居民生活,为社会发展和稳定发挥了较好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会低保工作。

城市低保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和市民政局业务指导下,我与低保股的同志一道,踏实工作,认真做好低保复查和低保金发放,完善低保制度,加强低保管理,使我县低保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严格审查申报对象。

低保的申请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报,防止重报、漏报。并逐级审查上报,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督促一级,层层把关。对申请低保的对象进行了入户调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进行了公示和审批。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三榜公布。

低保申报必须经居委会、办事处(乡镇)、民政局三级审核,并将审核情况逐级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

我县低保金提前按季预拨到乡镇,乡镇按月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坚持按月发放,并在全县推行银行代发,90%的低保户可直接在银行领取低保金。为方便群众领取低保金,对居住地与户口地不一致的,低保户可以申请办理低保转移手续,就近领取低保金。

五、加大复查力度,实行动态管理,落实优惠政策和救助措施

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做到能进能出。我们对全县低保户都进行了入户调查和核查工作。看家庭居注生活等情况;询问家庭成员就业、收入等情况;查家庭成员、查户口、查收入、查房产、查消费、查表现;四登:填写复查表、登记有关内容;走访邻居、基层干部及其他知情单位和知情人,了解真实情况;做到符合低保条件的应保尽保杯符合低保条件的一律不予纳入或取消其享受资格。低保对象在就业、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了很多优惠政策和救助措施,按规定予以落实。

民政办工作总结和下一步计划2

按照县政府《通知》精神,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及时对“十三五”期间特别是今年以来的各项民政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并研究制定了“十四五”期间的民政工作思路。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民政工作总结

“十三五”期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跨越发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能,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期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困难群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更有力度

1.逐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

认真对标上级有关标准和要求,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科学确定和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2016-20xx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36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年每人每年240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520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

每年276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6780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559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975元;孤儿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2.及时精准实施民政各项保障政策

立足困难群众实际困难和需求,严格按照救助标准,精准实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儿童福利等救助保障政策,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力保障了我县扶贫工作大局。2016年至20xx年10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万元,特困供养金万元,孤儿保障金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万元,临时救助资金万元。

3.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

(1)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政策对脱贫攻坚兜底作用、持续抓好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在享农村低保对象5523户19341人,20xx年1-10月累计新增纳入农村低保515户、248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49户1279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20xx51人次、万元,人均补助水平为元。

(2)持续做好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工作。一是切实做好5个未脱贫村和全县239户未脱贫户的兜底保障工作。截止目前,未脱贫户共纳入低保239户。二是加大对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核查力度,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

低保。全县共有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842户,其中已纳入低保457户、正在申请低保80户、已获得临时救助196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万元。三是深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目前全县927户易地搬迁贫困户共纳入低保262户。四是落实增发极度贫困低保户救助资金政策。我县共有极度贫困低保户125户548人,按自治区文件要求,每人每月增发低保金20元,20xx年1-10月共增发低保资金共万元。

(二)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强化,基本社会服务更显专业

1.提高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水平

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加快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定期开展湘桂界线、XX与恭城界线的联合检查工作。

2.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

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规范登记服务程序,圆满完成特殊节日登记工作。2016年至20xx年10月,共办理结婚登记11554对,离婚登记1514对,补发婚姻登记证2646对,补录婚姻历史数据46239条,各类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严格开展孤儿收养登记工作,确保收养登记百分之百符合法律规范。

3.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加大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力度,积极开展救助站寻亲服务主题宣传周活动及“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行动,2016年

以来,累计实施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07人次。

4.扎实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狠抓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促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近两年我县投入400多万元,对已实行公建民营的康乐、麦岭、朝东、柳家等养老机构进行提质改造,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目前入住老人180多人。

(三)社会自治功能全面增强,基层治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1.创新开展社区建设工作

按照农村社区“六有”“四宜”标准,积极推行“4+4”建设模式,结合基层党建亮点,以农村新型生态宜居社区标准,以点带面,串点连线推进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工作。2017年12月,我县被确认为首批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

2.扎实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目前我县有民办非企业43家,社会团体191家。我局能及时下发社会组织年检通知,年检合格率达100%,按时完成了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社会组织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三五”期间民政工作存在问题

(一)存在严重的人少事多的现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民政事业一直处于全区的前列,上级民政部门把多项民政工作放在我县作为试点和把我县民政工作作为典型推介,无形中增加了很多工作。近几年,我局新增了村干部离任养老补

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及养老服务等工作,加上乡镇民政办工作条件差、人员不稳定,导致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服务能力难以跟上社会需求。

(二)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编制没有落实。《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行业标准,MZ/T024-2011)规定: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辖区户籍人口30万以下的,至少配4名婚姻登记员,辖区户籍人口30万以上的县、县级市,每增加10万户籍人口增配1名婚姻登记员。目前,我县尚未设置婚姻登记人员编制,现有从事婚姻登记工作的2名工作人员均从我局下属机构调剂,加之我局现有人员编制少,工作任务重,已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贺州市其他县区均设立了婚姻登记机构作为民政局的二层机构,并落实了人员编制)

三、“十四五”民政工作思路

(一)扎实做好我县民政“十四五”规划工作

结合我县社会领域的短板和不足,积极规划我县民政“十四五”项目拟申报我县养老、殡葬、社会治理等项目,进一步补齐我县社会民生短板,强化我县社会服务功能。

(二)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对象兜底保障工作

以发挥社会救助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为引领,以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为核心任务,以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为主要内容,以村委(社区)为依托平台,推动形成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工作新格局,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着力做好困难群体福利保障工作

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和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开展好困境儿童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开展好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加大流浪乞讨人员寻亲工作。

(四)逐步推进我县健康养老工作

深化养老服务业改革,积极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养老服务模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拟建设县级养老服务中心、莲山、福利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不断改善我县养老机构条件,合理布局全县养老机构设置,为康养创造更好的条件。

(五)继续推进城乡社会治理和社区建设

切实抓好新一届村(社区)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快推进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加快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建设,探索符合XX实际的乡村治理机制。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注重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能力素质、作风素质、身体素质,不断强化为民工作理念、增强为民工作本领,建立一支高素质、能力强的民政干部队伍。

四、20xx年民政工作情况及20xx年民政工作计划

(一)工作情况

1.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局通过成立党员先锋岗、巡防队、防

控卡点等方式,广泛动员、迅速行动,有力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婚姻登记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同时,积极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确保群众的办证需求。为确保我县养老机构安全运行、对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我县3家养老机构的管理人员和入住老人进行免费的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2.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城乡低保工作。截止20xx年10月,我县有城市低保677户1731人,农村低保5523户19341人,20xx年1-10月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万元,农村低保资金万元。

(2)城乡特困供养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自20xx年4月起,调整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目前我县共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1721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1650人,城市特困人员71人。20xx年累计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万元,发放特困人员护理费万元。

(3)积极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截止20xx年10月,全县共开展临时救助217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6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5万元。

(4)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深入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运机制,全面落实价格临时补贴政策。今年以来,按上级文件要求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发放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190711人次、万元。

(5)稳步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乡镇改革工作。我县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乡镇改革工作已于今年4月开始实施。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将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事项受理、审核、审批工作,实行“谁受理、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

(6)切实抓好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纳入20xx年民政重点工作,印发了《20xx年XX县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方案》,要求各乡镇要对全县在享农村低保对象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漏保”、“死亡人员领低保”等问题,坚决做到“三个100%”即:所有农村低保在享对象100%进行集中评议;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100%纳入低保范围,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要100%清退。20xx年以来,全县共新增纳入农村低保515户、248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49户1279人;共停发不再符合享受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共855户3168人。

3.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1)认真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截至10月,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万元;已满18周岁后领取“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的对象5名(8月起变为3名),共发放万元。我县于今年1月起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保障资金,截至10月,共发放资金万元。

(2)按时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今年1月至10月,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万元。

(3)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今年1-10月,办理结婚登记1516对,离婚262对,补发婚姻登记证274对,查档和复函300多人次。

(4)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有民办非企业43家,有社会团体191家。我局能及时下发社会组织年检通知,年检合格率达100%。

(5)做好地名普查工作,我局参与了4起广西和湖南省界因生产和开发产生的纠纷调处工作,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档案入库工作,开展了地名更新工作,目前已登记新增和变更地名37条。

(6)会同相关部门做好20xx年支书主任“一肩挑”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联合审查工作,及时足额发放离任村干部养老补贴,今年1-10月共发放补贴万元。

4.加大投入极力改善养老服务设施

为改善全县养老机构服务设施,我局投入近40万元为麦岭、朝东、柳家3家养老机构采购了服务设施,拟投入260多万元对以上3家养老机构进行提升改造,投入万元对康乐养老院的残疾人设施进行改造,项目建设后,将极大改善我县现有养老机构条件。

(二)存在困难

20xx年以来我县民政事业发展取得一定成效的,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民政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管和执法力量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民政工作力量不足,乡镇民政办工作条件差、人员不稳定。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推进全县民政工作,全面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继续抓好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切实保障民生。

(三)切实抓好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民政办工作总结和下一步计划3

在市、街道民政部门的帮助指导下,***社区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的职能,***社区民政工作努力开展各项民生工程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认真落实民政低保工作、残疾人救助、医疗救助、廉租住房等各项民生救助的方针政策。

做到民生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困难居民家中。切实维护了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为***社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低保工作

为了做好社区民政低保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文件精神,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相关的实施条例及方案,并在街道民政办的指导下,***社区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认真负责地开展本社区低保对象重新认定审核工作,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成立了***社区城市低保重新认定审核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学习大家对城市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有了统一认识。

2、及时宣传动员:

社区采取进巷入户进行宣传告知,并在社区各主要干道、巷口张贴宣传通知单。社区参与宣传人员70人次,发放《致城区居民及低保户一封信》宣传单500多份。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这次重新审核的目的、申请时间、所需提供材料。做到了人民社区内全覆盖、家喻户晓、不留死角、不让一户低保户因信息延误不能及时重新申请办理,给原本就困难的生活造成伤害。

3、认真收填申请材料:

社区低保员认真核对每个申请户提供的原件、复印件,根据要求,逐步完善了低保人员档案。低保实行了动态管理。

4、积极入户调查:

社区成立专职入户调查小组,深入到辖区申请低保户家中,认真听取申请户本人或家人陈述;细心观看申请户家庭摆设;礼貌走访左邻右舍;耐心询问申请户家庭成员情况。逐步推进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程序化、信息化、社会化管理。

5、民主评议公示:

社区实施了边调查、边民主评议的工作方法,审核实行集体评议,记录准确、完整,按要求对低保对象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全面,公示栏按要求固定室外,公示栏上有各级举报电话。

6、落实公益劳动

落实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制度,记录完整、续保登记制度落实,且记录准确完整,处罚到位。今年低保户参加社区志愿者活动58次。

二、残疾人救助工作

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更需要社会的关爱。社区现设有残联协会,残联协理员。对社区内的残疾人开展了“关爱你我行计划”,组织社区志愿者走进残疾家庭,为社区的残疾人提供关爱。社区针对残疾人开展了一系列的帮扶工作,如:对社区内白内障人员免费治疗登记工作、残疾儿童未入学人员统计工作、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登记工作、残疾人免费相亲会登记工作和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登记工作。

在帮助残联人工作中,积极做好助残的宣传活动,为有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社区内的残疾人在爱心的关爱下更快乐的生活。

三、廉租住房工作

为确保社区廉租房有效地实施,认真执行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补贴制度,对社区内申请保障性住房户入户调查,其家庭情况记录、建立个人档案。对申请人员递交的相关材料严格审核。定期对已享受政策的居民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他们生活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认真做好动态管理,严格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争取做到细致,准确,周到。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四、大病救助工作

为切实做好特贫困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社区积极宣传、认真审核并及时受理患病人员的救助工作,建立专人专档,高度透明。

五、老年证办理工作

随着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针对老年人的惠民政策,社区办理老年证的人数也相继增加,考虑到一些老年人的行动不便,社区成立了爱心小组,专门负责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办理老年证,把关爱老年人落到了实处。

六、节日慰问工作

在重大节日期间,社区把老弱病残、低保户列为重点慰问对象,同时也考虑到了军属、侨胞、困难党员、监控对象、困难职工家属等等,在实际慰问过程中对老弱病残慰问对象进行上户慰问,在物质慰问的同时还为困难群体带去情感上的温暖,精神上的鼓励,温馨的祝福,真诚实在的慰问困难群体,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七、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对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还不够,少数居民对低保概念理解不够,以后,社区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各种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促进社区各项民政惠民工作的顺利开展。

2、积极鼓励支持享受低保人员创造就业机会,鼓励他们树立自强自立的精神,为创建和谐社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尤其是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方面加大精力,将困难群众的需要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深入居民,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倾听民声,从细微处入手,从点滴做起,实实在在地为困难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打造和谐、温馨社区,而贡献我们的力量。

民政办工作总结和下一步计划4

xx年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安排,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抓重点、破难点,补短板、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取得了新成就。

一、工作亮点:

(一)民政重点工作。xx年3月,__市民政局对我县民政工作通报表扬,尤其在难群众生活保障、儿童福利、殡葬管理工作等方面成效显著。

(二)__市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考核。xx年7月,县民政局承担的养老服务业、社区建设管理和社会救助等二项考核获得全市第一名。

(三)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深受老年群体称赞,赠送锦旗、表扬信约100余件。

(四)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长者照护之家)建设工作。一期日间照料中心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营,得到了省、市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先后接待了省内、外民政部门10多批次,100多人次考察、参观。省厅认为我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在全省105个县(市、区)中位于前列。

(五)惠民殡葬改革。出台了《来安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来安县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实施意见》,对我县户籍人口亡故后,在县殡仪馆火化,最高免除1050元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目前已经免除费用同时,对火化后骨灰采取江葬、海葬、树葬等生态节地葬法的给予最高800元的奖励。

二、xx年主要做法

(一)完善民政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逐步完善城乡低保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精准助力脱贫攻坚。自xx年7月起,实现低保城乡统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585元,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6602人(其中城市低保4558人、农村低保对象12044人),共发放城乡低保金万元,累计保障万人次。全县农村特困人员中的集中供养人员财政保障标准由现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650元,分散供养人员由现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累计发放农村五保金万元,累计保障万人次。同时,结合我县乡镇实际,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xx年,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万元,累计享受补贴万人次。

2.不断推进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xx年全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万元,其中,残疾人生活补助996万元,万人受益;

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万元,万人享受。

3.儿童社会福利体系制度逐步完善。一是做好孤儿救助工作。我县共有孤儿108人,其中福利机构收养孤儿6人,城乡散居孤儿102人。今年以来,按照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50元、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450元的标准,共发放救助救助资金万元,有效的保障了孤残儿童的生活。二是推进“三留守”建设,xx年,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0万元,在舜山镇三湾村建设“三留守”之家1个,采购安装空调、电脑,书橱书籍以及文娱设施设备,组织志愿者开展帮扶活动,为广大的农村贫困“三留守”人员提供了一个学习、娱乐的平台。

(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化养老水平。

1.全面落实社会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为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和支持。xx年,共发放高龄津贴万元,享受老年人数达万人。对我县新安镇北门、西门、东门、建阳、高郢、永阳、青龙、新河等8个城市社区户籍,且在社区常住的散居特困供养对象,7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80周岁以上的独居、空巢老年人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投入政府购买资金万元。

2.推进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一是建设来安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长者照护之家)。一期日间照料中心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营,每天前来活动的老年人约80人。中心的建设得到了省、市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二是推进来安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该项目位于新安镇双塘街道以南,县儿童福利院以东,占地面积约20亩,养老中心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228张,总投资约2000万元,为全县老年群体提供优质、专业、个性化的养老服务。

(三)规范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1.推行基层治理建设和城乡社区协商制度。确定高郢社区为xx年县级智慧社区试点,投入资金15万元用于推进社区互联网设施建设以及硬件设施建设。指导新安镇西门社区申报全省第二批协商示范点。指导半塔镇做好全省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投入15余万元在雷官镇雷官村、三城镇河口村建设农村社区协商议事文化长廊。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引导村民弘扬时代新风。

2.大力推进地名区划工作。与相邻县市区签订平安边界“共建协议书”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活动。截止目前,我县边界线走向清晰,界桩位置清楚,边界和谐稳定。联合出台《来安县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完成安徽省标准地名词典国典27条、省典60条词条内容编纂。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提高登记质量,xx年新登记社会组织10家,其中民非2家,社会团体8家。对全县注册登记的95家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参检率为100%,经检查审定,社会组织年检结果合格的78家,基本合格的2家,不合格的12家,新成立3家。撤销3家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社会组织。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我局一直鼓励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支持并规范社区社会组织活动。截止目前,在我局登记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共19家,民非登记成立4家。

4.全面开展殡葬改革工作。一是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拟对原长山公墓投资6000万元进行改扩建,新建、改建乡镇公益性公墓12座,投入建设资金约1000万元。二是重建来安县殡仪馆。鉴于新形势下的殡葬改革工作的需要,经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我局拟在县长山公墓附近选址重建县殡仪馆,占地面积约50亩,计划建设资金约4000万元。目前,县殡仪馆规划设计初稿已经完成,正待报县委、县政府审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民政工作量越来越大,机构人员配置失衡,特别是基层民政机构人员能力薄弱、更换频繁,导致基层服务能力建设还有欠账,对民政对象的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民政服务对象多,资金量大,发放及时、精准需进一步保障,在提升服务水平上还有短板。三是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规划不足,养老服务平台搭建比较困难。主要表现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社区内服务新增项目场所难以落实。尤其是在一些县城老的中心小区,大都为寸土寸金的黄金地段,作为养老服务平台的服务设施原先没有列入社区规划,缺少足够的场地开展养老服务。

四、xx年工作计划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重点围绕以下思路推进民政工作:

(一)购买服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省民政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皖民社救字〔xx〕23号)文件精神,根据服务对象人数,按照社会救助资金总额的1%,用于购买服务支出。切实增加社会救助服务有效供给,解决服务能力薄弱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把好“三关”,扎实做好各类资金发放工作。目前民政部门共承担28类资金发放工作,直接服务对象约10万人,全年发放资金约亿元。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严把“三关”,即:申报关、审核关、发放关,确保各类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资金安全。

(三)推广试点,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体系。

做好乡镇敬老院和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的公建民营监管工作,探索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在新安镇社区里选择困难老年人家庭30—50户,对其进行适老化设施设备改造、采购安装工作;

强力推进老年人三项制度完善工作,推进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探视走访和监护工作;

做好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二期(长者照护之家)建设工作。

xx年,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面对全新的xx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将铆足干劲,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民政职能,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下真功夫解决“兜住底”“兜准底”“兜牢底”“兜好底”难题,编密织牢“兜底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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