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X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X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部署,围绕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安排,坚决守住“三农”底线,稳妥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村稳定安宁,加快推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统筹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治理,加强信息化管理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为大力实施强县工程、建设农业强市贡献经管力量。
一、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一)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指导试点地区探索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具体路径方法,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稳定农户土地权益预期。
(二)加强土地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推进承包合同管理平台数字化建设,完善承包合同日常变更工作机制,定期更新全省承包合同数据库,推广使用湖北省农村承包地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与农业农村部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平台数据对接。继续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工作。探索建立农户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工作机制。规范农村集体机动地合同管理。
二、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
(三)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坚守政策底线,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支持平原湖区、丘陵山区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流转。学习省厅推广的沙洋县“按户连片集中经营”、公安县“三块田”(自种田、流转田、待转田)、潜江市“一组两作区”(一个组内承包地分为自种区、流转区)等经验。推动农田“优质、集中、连片”。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合理形成机制。健全联农带农益农机制,总结推广土地经营权流转促农民增收模式。
(四)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继续培育“六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服务组织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支持各类服务主体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和服务小农户,推广应用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集成配套的综合性解决方案。加强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市主要粮油茶果作物生产的服务标准。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围绕重点农业产业链,推动服务范围从粮棉油等大宗农作物向果菜茶等经济作物拓展、从种植业向养殖业等领域推进。
三、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
(五)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贯彻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新会计制度。持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合同、加强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修订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文件。抓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做好统计年报工作。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年活动,完善交易规则,加强交易监管,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做到“应进必进”。配合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试点中期评估,遴选和推荐典型案例工作。
(六)纵深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持续实施“5115”典型培育工程,全面清查各级典型培育进展情况,以点成线、以线带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向纵深发展。推广运用湖北省清廉村居信息系统。深入推进惠民惠农政策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惠及群众。持续开展纪法宣传教育、廉洁文化进村庄(社区)活动,积极为清廉村居建设赋能造势。
四、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强化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支持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指导各地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完善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制定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全面规范挂牌。推进集体资产权属归位,指导有条件的地方稳步开展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政经分离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抵押担保、有偿退出、继承试点等工作。落实集体资产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登记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税收减免政策。
(八)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稳健发展。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发展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模式,探索村村抱团发展、村企村社联动发展等多种形式,提高增收和服务带动能力。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生产、劳务等居间服务。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持续清查土地盘活资源,发展产业实现增收。联合金融部门探索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授信。组织开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提升集体经济实力。
(九)推进村级债务化解。进一步落实政策减免、金融优惠和以奖代补等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实现村级非经营性债务清零目标。指导各地规范化债档案管理,逐笔建立化债台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按规定对会计凭证进行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开展村级债务化解“回头看”,督促各地制定村级债务管控措施,建立村级债务预警监测机制和举债问责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防范新增债务风险。
五、提升综合支撑保障能力
(十)加快农经管理数字化运用。涉农县(市、区)全面启用湖北数字农经平台,全面录入农经数据。对接各地农经管理信息平台。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充分激活农经数据潜能,为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提供精准高效的惠农助农金融服务。建立农经数据应用运行机制,做好信息调度、数据统计和形势研判,提高农经管理信息化水平。
(十一)有效防范化解土地流转风险。推动制定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核审批和风险防范规范性文件,督促指导县、乡审批子项办事指南,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广使用“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平台”,对接全国“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督促各地引导流转双方规范流转合同签订,推进流转合同网签信息备案。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排查处置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不规范行为排查整改,加强对长时间、大范围流转土地风险监控。
(十二)做好土地承包仲裁与信访纠纷调处。以平安建设考评为抓手,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加大督导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分级开展仲裁员培训,提升仲裁能力,力争年度纠纷调处率达到95%。全面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督促各地落实属地责任,开展常态化农村经营管理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农村经营管理领域舆情应对的及时性、有效性,掌握舆论传播的主动权。
(十三)扎实开展政策研究。聚焦农村经营管理重点工作,围绕农村改革发展变化和农民诉求,扎实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重要问题研究,推动完善改革举措。积极参与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典型经验宣传推介活动。开展农村经营管理相关法规规章修订调研。分层分批开展重点领域、重点法规、重点政策、重点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