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管理实践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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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管理实践【第一篇】
(一)为有效维护应急救援防护体系安全平稳运行,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xx)第672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职工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中,培训内容包括:
1.煤矿避险设施应急组织流程;
2.硐室的结构、设计和工作原理;
3.避难硐室内生存环境及活动要求。
(四)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
(五)避难硐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气密性;定期进行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性能。
(六)定期对避难硐室的各项功能进行检验,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七)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专职硐室管理员负责,其他硐室管理员协助。(八)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九)入井人员必须明确自己在危急情况下的逃生路线及避难硐室位置,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
(十)避难硐室内必须附置应急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南。
(十一)避难硐室内通讯系统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必须使用专用电话,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
(十二)严禁任意拆除或断开避难硐室的外界供电、供风、通讯系统;如在特殊情况下断电,在供电恢复后,应立即送电,保证各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三)除定期维护、专项检查(参观)、应急避灾时,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避难硐室内。
(十四)在发生火灾、瓦斯突出、瓦斯爆炸事故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佩戴好自救器,按照指定避灾路线逃至与自己对应的避难硐室内。
煤矿安全管理实践【第二篇】
二、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煤矿为改善工人劳动条件、解决事故隐患、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为保证职工安全健康所必须的设施和一切措施以及职工培训。
四、董事长对编制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实施计划的.资金;经常检查、督促计划落实,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五、安全措施计划由生产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生产副总经理、安全检查人员参加,共同编制,班组长有权提出建议。
六、编制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重点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分轻重缓急,并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工程计划。“一通三防”、大型固定设备的保险和保护装置存在事故隐患的,应优先安排。
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或工作场所,措施工程名称,措施工程内容和目的,经费预算及来源,设计、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开、竣工日期,安全技措计划的执行等。
八、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资金由矿给予保证,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要做到资金、队伍和物资三落实。项目负责人对计划的实施负责。
九、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竣工,应对其质量和安全性能进行验收,确认合格,经矿长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煤矿安全管理实践【第三篇】
第二条:安全管理奖惩条例是我矿安全管理法规性文件,执行上坚持教育先行、奖惩并举的原则。
第三条:鼓励开发安全生产新技术,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经验,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特殊时期、特殊情况下,需制定阶段性的安全奖惩办法时,由矿安监科制定,矿务会研究决定后,下文执行。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全矿范围内从事井上、下生产辅助及地面单位和各岗位职工。
第二章 奖 励
第六条:对安全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人员进行奖励。
(1)、为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者;
(2)、及时制止“三违”,避免了事故发生者;
(3)、安全生产管理中改革创新,其管理方法被推广应用,效果显著者;
(4)、积极进行事故抢救,阻止事故蔓延,减少事故损失者;
第七条:对以上人员的奖励与其它有关奖励规定发生冲突时,奖金标准就高不就低。
第三章 井下三违界定及处罚规定
第一节 严重三违及处罚
第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三违:
1.违反规程措施规定,情节严重;
2.空顶作业或超控顶作业,情节严重;
3.有冒顶、透水预兆强行作业;
4.瓦斯超限强行作业,排放瓦斯、启封盲巷不执行规定;
5.工作面停风不撤人无风或微风作业,擅自打开或进入花闭、密闭;
6.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7.瓦检员空班漏检,填写瓦斯检查图表弄虚作假;
8.破坏通风设施或其它安全生产设施;
9.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
10.放炮不按规定警戒或警戒不负责任的;
11.违章指挥他人冒险作业;
12.放明炮、糊炮或不用放炮器放炮,严重的短线放炮;
13.打开闭锁强行送电或违反停电规定;
14.井下电器设备有明显失爆;
15、带电作业、明火操作、井下打开头灯;
16.擅自甩掉电器安全保护装置;
17、非专职人员停、开矿扇;
18.私自拆除风电及瓦斯电设施;
19.斜坡运输不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
20.斜井(巷)运输作业不设警戒或警戒不负责任;
21.斜井(巷)运输作业超挂车或不挂保险绳;
22.在倾斜巷道中断电放车或放飞车,溜滑轨道;
23.趴、蹬、跳车,坐矿车、坐输送机、刮板机;
24大巷作业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25.爆破作业未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
26、罐车无碰头,无护绳、无车尾
27、携带烟火下井或井下吸烟
28、洒后下井作业
29、高空作业不作用防坠落保护设施
30、井下盗窃火工品及井下物资
32、拆除液管未停泵就释放压力
33、在桦木、白松、腐朽木头或直径小于要求的棚梁下吊挂导链起吊重物
34、起吊设备使用铁丝和麻绳或使用大链时联结环不上螺丝、不紧固
35、千斤顶与设备之间不加楔直接接触
36转载机桥部安装不打木垛就施工
37、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或入井人员不佩戴自救器
38、井下岗位人员及要害场所岗位人员擅自脱岗
39、殴打、报复或不听从指挥安监人员或通风管理人员管理
第九条:井下严重三违的处罚规定
1、开除或开除留用一年的处分
2、给予撤职、免职、或效益工资等级降级处分
3、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4、在安全宣传栏上公开亮相,参加学习班和参加矿义务劳动7天的处罚
5、联保合同其它成员不少于50元的连带经济处罚
第二节 井下一般三违及处罚
第十条:通则
1、作业前未向作业人员贯彻有关规程、措施或贯彻后签名盖章
2、未参加班前会或未学习有关规程措施的作业人员,
3、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牌或施工图板
4、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可靠
5、专业检查人员不按规定携带安全监察仪器、仪表,
6、阻挠、刁难安监人员检查,
7、井下工作人员未持安全资格证上岗
第十一条:启动采机前司机未巡视采煤机四周,确认无人后开机
第十三条、采煤工作面前后出口和机头、机尾的支护未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新工作面初采前未配足工作面所需的梁、柱、未按规程要求进行支护,
第十六条、采煤工作面移架、移溜的距离超过规程规定,
第十七条、采煤工作面两头的切顶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提前回切顶密集,
第十八条、采煤工作面的伞檐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为切实搞好我矿的生产管理,明确职责范围,减少扯皮,不留死角,进行有效地生产组织、控制和协调,达到稳定秩序,疏通环节,提高效率,实现安全、文明、高产高效之目的,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凡属矿井生产的开拓、开采、巷道准备、维修、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工程,供电、排水、压风、抽风、提升、运输和“一通三防”各系统的调整及其系统内的设备、设施等的安装、拆除、更换的施工作业,均应编制和提出计划,并提交作业规程或措施,由矿统筹安排,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作主,进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及各系统正常进行的非正常性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抢救除外)。
第二条:矿井生产的各期计划,由技术科、生产科、企管科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人员编制。呈报和下达年、季、月生产计划指标,要结合矿井实际情况,通过矿领导集体研究,矿长负责确定。月度计划指标,应根据有关劳动定额,结合具体实际情况编制提出,并组织有关人员审议后,由矿长确定。一经确定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由企管科负责编制表册,及时呈报,发至各有关部门和生产单位。生产月度作业计划,要在计划实施前2天下发。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按照矿下达计划,要尽快研究制订出落实完成计划指标的方案和措施,并做好相应的传达、布置工作。生产科负责落实矿井产量进尺、工程计划的生产组织和生产设备、材料、物资供应的安排和布置工作。供应科按计划负责材料、物资的采购供应。
第四条:矿利用生产平衡会、调度会和工前会形式,调度、平衡生产计划及指标的落实,主要由生产科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计划布置具体生产工作。并及时分析、研究、总结旬、月生产组织、计划指标及有关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汇报和提出下步打算要求。
矿安全生产平衡会每逢1、11、21日召开。上午8:30分安全生产小组成员参加;下午15:00时,全矿所有副区、科级以上干部参加,政工科负责点名,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迟到、早退者要每人罚款10元;无故缺席者罚款20元,并给予通报。
每天生产调度会16:00时开始召开,生产科长主持,调度室主任做好记录。生产、技术、安全、供应、生产区队、辅助生产单位的负责人和当日值大班的'领导,必须按时到会。单位行政负责人休息或其它原因不能到会者,要指定人员参加,无故不到会者罚款20元,迟到者罚款10元。因未到会而影响工作布置或其单位生产的,应由参加会议者负责。
第五条:各生产、辅助单位及有关部门,必须接受矿计划性工作指导,按矿领导、生产科和有关会议布置积极组织落实,完成矿和生产科布置下达的生产工作任务及有关指标。在组织生产和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现或出现问题,要及时向矿领导及职能部门反映、汇报。否则,影响生产或完不成有关指标,按矿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责成单位负责人说明情况或检查。
第六条:矿值大班干部应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当班有关重大问题。中、夜班要有一人下井,至重点区域头面及施工场所了解情况,检查落实有关问题,并实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必须在值班日的早上6:30分到调度室参加工前会。
第七条:当班调度员,对矿井生产和当班安全、工程施工情况等及时了解掌握和调度,对发现和井下汇报要求调度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重大问题按程序反映汇报。对当班上级的来电、来函必须要做好专门记录,并向矿领导汇报。对当班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要做好记录,必须交给下班处理的问题事项,要采用文字记录形式并口头交待清楚。待接-班人员办理签字交接手续后,方可下班。否则,出现事故,追究接-班人员责任。
第八条:各生产、辅助单位,每班次都要有区队干部跟班指挥生产。当班带班干部必须参加矿召开的工前会,并将矿工前会安排的生产任务及对安全、质量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结合本单位当班次施工作业的任务要求、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等,在本单位工前会上向当班人员传达并交待清楚,确保完成生产的任务。
第九条:井下现场带班干部,要坚持按时上班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得晚下井、早上井(参加度度会的区长、书记早班可提前2小时上井,现场交接-班时间为:夜班0:00,早班:8:00,中班:16:00)。现场交接-班时要交清接明上班次安全、生产、质量等情况,特殊情况时(如:现场生产设备、安全及事故正在处理)上班次带班干部不准离开现场或交接上井(经本区区长或矿领导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当班带班干部,必须坚持井下现场向调度室班中、班末汇报制度。汇报要清楚明了、具体、实际,否则,迟报、漏报一次罚10元,并且在调度室的考勤无效。回报不实或因漏报而影响安全生产的,要严格追究处罚。
第十一条:井下现场人员、跟班干部、固定岗位人员,坚持8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需经调度室值班人员许可方可上井。否则,早上井一人次罚款50元,并记一次“三违”。因早下班或离岗等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追查处罚。
第十二条:井口下料严格按规定时间执行,运料重车当班要倒运出来(喷浆料车可压一天,但一头面最多不超10辆),每压一辆按10元处罚。
第十三条:非计划性工作和其它生产应急工作,由生产科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一般均实行派工单制度,接受派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派生产、工作任务。否则,处罚接受单位及其负责干部。派工单每月结算一次。有定额的按定额结算,无定额的按矿计时工结算。
第十四条:各类影响时间,由坐台调度员如实记录。调度室按旬、月统计纳入月度生产结算和合同考核(月度影响规定:溜子队每一道机巷30小时;机电、运输各为30小时。影响每超过规定1小时,按200元给予处罚)。当班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无人及时处理,责任单位应赔偿被影响单位。因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包括未及时采购、修旧备用的设备、材料及零配件)而影响生产,追究供应、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责任。
第十五条:收尺及煤岩别折算由技术科地质、测量负责实测实报。一项工程未结束时,每旬,每月各测报一次。每项工程结束(包括采掘工程、修复工程、毛硐、小井等)必须及时测量实报,并在图纸上民标绘清楚。测报不实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六条:井巷修复,按以下规定执行:
1、掘进施工巷道未交付使用前,连续施工200米以上的,其工作面迎头向后200米范围内的断梁折柱,由掘进单位及时更换合格。否则,拖后一天,每一断折棚罚款50元。200米以外的断折棚由生产科安排其施工单位或其它单位及时更换,每更换一棚、补一个计时工,未及时更换的,按每棚50元罚责任单位。
2、采煤工区负责其工作面两道的所有维护,其范围内,必须达到无断梁折柱,断面符合要求。否则,每一断折棚,罚款50元。造成片邦、漏顶或其它事故追究其采煤工区责任。
3、除未交付使用的掘进巷道和采煤工作面两道外,其它失修井巷一般由修备工区负责维护和修复。年、季、月要有修复计划,坚持做到“一工程一措施”,具体由生产科安排实施。月度修复工程及维护、改棚工作量纳入生产结算,并要检验其修复、改棚的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的予以计量,否则不予计量或酌情处罚。修复巷道工程造成冒顶堵巷者,严格追究责任。修复完毕时,其修复施工单位要将余料及时运走,其它煤矸、杂物清理干净。否则,处以50元至200元处罚。
第十七条:“五大”工程质量严格执行旬、月检查制。检查组织、汇报如下:
1、检查时间:“一通三防”检查逢8、18、28日;机电、运输检查逢9、19、29日;采、掘、修质量检查逢10、20日和月底一天的早7:40分准时在调度会议室集中召开检查预备会。
2、重点工程和采掘工作面的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首先提出验收申请,矿及时组织验收和交接。新工作面投产前,由生产矿长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或系统功能达不到要求,不得移交生产。
3、旬检查要严格对照标准进行检查。检查的当天下午3:30分在调度室召开检查汇报会,标办要做好检评记录,并负责下发整改通知单。凡是参加检查的人员,都应参加汇报会,无故缺席一人次罚款20元。
第十八条:采掘工程出现不合格或综合防尘不达标的头面,按质量标准化奖罚规定及通防有关规定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
第十九条:矿井所有的溜子安装、回收及日常各区队溜子配件的提供,均由溜子队负责安装与回收,要按生产科安排,落实工作。
第二十条:各生产、辅助单位所分管负责的巷道、机电硐室及其它区域,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无杂物。否则,检查发现一次(处)达不到卫生要求,扣文明生产2分,并按文明生产管理规定给予罚款。所有设备、设施(包括设备及其零配件),必须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和防护。否则,损坏者追究其区域分管负责单位的责任,并按规定处罚;严重者,按破坏生产论处。
第二十一条:生产现场出现一般及以下生产事故,由责任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否则,达不到有关要求,一处(次)罚款100-500元;造成后果的,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全体职工,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煤矿生产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上级及本矿的各项有关管理规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否则,造成生产被动或影响正常生产秩序及系统运行者,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处罚。
煤矿安全管理实践【第四篇】
企业税收筹划会受到财务管理目标的限制,它应当服从于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主要的做法就是要减轻税负、取得资金价值、保证税务零风险。因此,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必须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切不可一味地减少税负、压低成本,这样不会让股东财富实现绝对地增加,有时候还很有可能会造成其他费用的浪费。由此看来,税收筹划工作需要考虑筹划的成本以及筹划的收益,尽量制作出一个可以为企业带去更大收益的方案,也就是可以保证财务管理目标完全实现的筹划方案。
(二)财务管理对象会对税收筹划产生影响。
所谓财务管理指的就是价值管理,管理的对象就是不断流通的企业资金,而税收筹划主要管理的对象就是企业税费,税费缴纳本身会缺乏选择性与灵活性。政府会使用自己的强权方式要求企业缴纳税费,如果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及时缴纳税款,会对企业自身的信誉以及形象造成损害,影响未来发展方向与发展利益,严重则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三)财务管理的职能会对税收筹划产生影响。
企业的税收筹划应是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与职能相连接,包含了财务的预算与规划。预算实际上是规划的成果,通过预算能够保证企业管理的正常操作与稳定运行;规划实际上是一个过程,它会指导税收筹划的实施,对税负缴纳的高低以及企业可以缴纳的税负水平给予重视。严格意义上讲,税收规划应当归属于决策职能的范畴当中,以决策的理念去指导、去规划,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二、基于财务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的主要策略。
我国的市场经济在近几年得到了更为深入的发展,逐渐完善现有的税收体制,实现企业管理机制的规范性确立。同时,政府为了能够帮助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在原有的基础上还提供了更多的优惠政策,让税收不再成为企业的负担,这些举措都是为了让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未来更好的发展,让企业税收规划真正具备可行性。
(一)灵活运用财务管理提供的税法环境,为税收筹划提供有效空间。
我国的税法较为复杂,纳税主体存在着差异性,那么不同类型的`企业可以利用差异性进行科学的税收规划。特别是一些关联性企业,他们本身就存在着差异税负,利用这种差异可以减轻企业本身的税收负担,做到有效筹划。另外一点就是税收优惠,我国的税收优惠范围不断地扩大,纳税人提供的筹划空间越发广阔,在高新技术领域,国家的支持、政府的扶持,不断推出新的优惠政策,这就是发展的机会所在,所有的帮助都为税收筹划工作扫清了障碍。在实践中可以用到的具体政策有:国家税务局20xx年25号公告《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20xx年第29号公告《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等。
(二)灵活处理财务管理中的会计工作,为税收筹划提供有效保障。
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需要财务管理作为支撑。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需要会计处理工作提供保证,但是我国目前的会计制度与相关的税法有着不小的差异,如果二者出现不同,需要依照会计制度的规则进行核算,对税款计缴进行调整。因此,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合理的运用会计处理工作的灵活性,更好的进行税收筹划。具体说来,高新技术企业灵活运用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企业的税收筹划主要表现在:计提坏账准备、对企业研发时需要的费用进行准确确认、对无形资产进行有效摊销等。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收入成本费用计算时,需要将产品、技术研究以及在研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费用进行统一的分类分项目核算。以便独立每一个项目来核算效益成本,归集其税收优惠政策。在发展的过程中,很多高新技术企业都面临着如何才能进行效率化管理的问题,为了能够实现科学管理,需要转变财务管理角色,将传统的会计记账工作放入到企业营销管理环节当中。现阶段,企业盈利来源已经不只局限在货品引进、货品销售这些传统环节,它逐渐地扩散到控制成本消耗费用以及增加企业可流通资金等领域。同时,财务管理工作需要真正的放入到企业发展决策当中,实现质量化管理,才能控制企业的税收成本,让税收筹划工作具有更多的市场需求。以我国某电视销售公司为例,此公司的主要获利手段就是电视销售。从财务管理视角出发,公司对税收筹划工作对应的主要对象以及面临的税收环境进行了分析,明确了最终的筹划目标,税收缴纳项目分析要从资金筹集、投资以及利润合理分配这样三个环节入手,在资金筹集方面,此公司在20xx年注册3000万成立了另一个子公司,子公司为了正常运行需要资金2661万,方式是直接向银行进行贷款;20xx年为了能够进一步发展,需要筹集5000万建厂,筹集的方式选择的是股权筹资结合债券筹资的方式,向社会增发股票,大约为1500万股,每一股1元,并且发行3500万元的债券,经过计算得出,税后的收益为万元。
(三)企业可以利用发改委有关扶植政策申请补贴,立项,独立核算和申报项目。
例如:根据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根据《深圳市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设立基于深圳市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的云电视系统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他们研发适用于智能消费电子领域的快速伸缩且弹性易扩展的云计算平台,可应用于智能电视、机顶盒、汽车电子以及安防系统等。项目预算资金1800万,得到财政资助200万,单位自筹1600万。独立核算,在预期项目实现后,发展活跃用户150万户,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时实现不少于1亿的销售收入,完成1万台新型人际交互智能电视终端产品的销售,形成不低于10万台的年生产能力。作为国高企业,此项目企业所得税免税,又得到了政府扶持,是税务筹划的成功案例。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文章已经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出发,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策略进行了系统的探讨,并提出了个人意见。高新技术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产生的风险要大于其他性质的企业。只有从根本上认识筹划的重要性,结合发展实际,制定税收筹划方案,落实具体措施,才能有效地规避风险,让高新技术企业正常运作,实现预期目标,提高自身的竞争实力与经济利润。
煤矿安全管理实践【第五篇】
1、露天矿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委员会,负责对矿所属单位及考核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奖罚。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科负责组织、协调评比各单位质量标准化工作,日常业务由具体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安排。
2、露天矿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小组。专业组组长负责组织本专业质量标准化检查。
3、矿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执行《新疆露天矿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的有关标准。
4、各单位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正职负责人担任,负责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5、矿对生产单位每月不少于三次动态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生产单位包括:各段、调度室);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每月不少于三次。
6、安全质量标准化专业检查组检查评分办法是: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月得分以三次检查平均分为月得分。
7、考核形式采用日常管理(每班考核)为主,矿考核领导小组与各考核职能部门采用平时抽查和定期检查的`方式,月底汇总并落实到责任人。各专业检查组每月检查的基础表及得分,于当月26日前上报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各专业检查组留一份存档),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调度会上通报质量标准化检查情况。
8、矿对质量标准化工作采用奖罚办法,奖励分物质奖励、表扬,处罚分通报批评、经济处罚两种。
煤矿安全管理实践【第六篇】
今年以来,我们以集团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一个标准、四项制度”为指导,全面落实矿井安全工作的布署安排,努力克服和适应地质条件多变、小窑破坏潜在威胁、环节系统复杂、装备水平偏低、生产格局调整等诸多困难和问题,以加强过程控制为手段,以实现“两化”动态达标为目标,强化重点治理,加大监管力度,眼睛向内找差距,创新管理抓落实,确保了矿井安全生产,平稳发展的态势。
下面分四部分进行汇报:
一、1-11月份的主要指标情况。
1、安全绩效:1-10月份矿井安全综合绩效名列集团公司前茅,居于第二位。矿井无重伤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轻伤15人次,较去年同期23人次下降%;轻微小伤112人次,较去年同期168人次下降了%;一般非伤亡事故23起,较去年同期31起下降了%。矿井实现连续安全生产900余天。
2、事故追究:组织各类事故分析38起,其中非伤亡事故23起,人身事故15起,追究处罚相关责任人87人次(开除留用3人次)。
3、质量标准化: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调度达部级,地测达省级。矿井安全评估为a类安全生产矿井。
4、现场督查:累计排查各类隐患问题8978条(较为严重的926条),较去年同7808条多排查了15%。其中a级隐患5条,分别为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付井人车、9#风井主备扇不匹配、一采暗斜井风速超限、455大巷末端160米巷道扩刷,处理一项(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b级隐患7条,全部得到处理。查处各种严重“三违”人员19人次,较去年同期43人次下降了%。现场挂红黄牌整改16次,较去年同期23次下降了%。
5、绩效抵押:全员安全绩效抵押1869人,抵押金额累计万元。考核兑现万元,兑现率%,否决绩效万元。
6、安措工程:年计划36项万元,截止11月底完成22项,目前正在实施的10项,完成计划资金275万元,占总量的55%;剩余42%计划资金万元,预计年底完成;集团公司核减杂散电流测试仪、电机车交流化改造、电机车脉冲调速器等3项,计划资金万元;9#风井主扇安装工作量10万元需列入安措计划。
7、员工培训:完成集团公司303人次的培训计划。内部培训计划560人次,实际完成1042人次。
二、主要安全工作。
1、以创新机制和制度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一是探索性地建立了联锁制衡机制,实施监管分离和全面安全绩效考核。组建成立了由69人组成的安全监察大队,全面负责对作业现场的安全质量评估及职工动态操作过程的全方位监控,并引入双向积分个人安全绩效考核机制,使安全绩效考核到班组、现场、人头。队组、科室、监察队伍三者在安全生产中的管理执行,指导服务,监督考核三项职能和责任的明确,实现了安全监督与管理的相互制约和良性互动。极大地激发了各级干部和职工抓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职工自保、互保的团队理念。
二是改进旬检月验方式。实行专业大组集体行动,统一整队下井,逐面检查,上尺上线,现场打分评级,并吸纳生产单位的三职队干、机电队长和生产骨干参加,达到了现场培训、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同时引入质量系数和排名奖励,于每月6日召开旬检月验讲评会进行总结安排,公开兑现。截止目前累计检查66次,覆盖率100%。质量考核增提工资万元,否决万元。
煤矿安全管理实践【第七篇】
不怕,网友已经整理好了煤矿安全管理承诺书,欢迎阅读。
各位领导、同志们,下午好:
根据我矿20xx年,坚决实现年终零事故指标,为切实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全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确保矿井安全健康发展,为实现“xx”良好开局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我们机运工区,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严格认真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理念,遵照安全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程、制度,认真执行,认真做好先安全后生产工作。
2、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3、全力搞好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工作,切实抓好机电现场管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杜绝隐患蔓延,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4、加强机电设备现场监督检查,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5、杜绝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主动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
严查岗位日常行为规范,做好专业管理工作。
6、利用工前会“安全10分钟”,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理念,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各位同志!请牢记血的教训,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人命关天、一刻也不能放松,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关系企业生死存亡,任何时候都不能疏忽大意。
承诺人:xxxx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安全条件,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再次发生事故,特制定本承诺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诚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诚信机制。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5.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一年内建成示范矿井。
6.加大煤矿安全科技投入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7.积极推行“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班组建设,强化现场管理。
8.按规定配备煤矿专业技术人员。
9.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和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10.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严防煤矿职业危害的发生。
11.不再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以上承诺,请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我矿进行监督检查。
如果没有兑现承诺,愿自觉接受处理。
承诺人: ××煤矿企业负责人×××
xxxx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作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本人特对xxxx年6月4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保证辖区煤矿企业合法生产,安全生产,有效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完成xxxx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煤矿安全生产指标。
二、严格落实领导包片、科室包矿、驻矿监管制度和“五人小组”包保责任制,加大全面排查、突击检查、夜间检查、跟踪回查、交叉检查力度,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4、严格按照x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煤矿关闭工作的通知》(x市政办〔xxxx〕79号)要求,按 “关井六条标准”和进度时限,对整合关闭矿井实施关闭,并及时移交国土部门管理。
对已经实施关闭的,要派专人不定期的巡回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5、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停工,情节严重的,实施断电,按相关程序取消煤矿整合资格,并依法实施关闭。
三、严厉惩处事故煤矿,严肃追究发生事故的`煤矿、主体企业、政府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责任。
1、发生事故的煤矿,停产整顿时间至少三个月;
4、煤矿发生事故,依据事故调查情况,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领导进行行政问责,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人民政府
承诺人:
年 月 日
煤矿安全管理实践【第八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的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永安市甲子窠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
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本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方针。
本矿生产经营必须遵守《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矿长保护矿工七条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负责人(法人)和经营管理人(矿长)对预防煤矿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本矿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护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本矿的生产经营管理人(矿长)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矿长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组织培训,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本矿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停产,撤出作业人员,研究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合格。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存档。
矿长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矿长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从业人员依照本矿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主管部门随时进行检查,发现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可以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矿长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主管部门发现矿长未按规定带班下井的,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本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治理和报告制度。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本矿矿长应当负责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排除隐患。煤矿企业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有国务院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进行生产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予以关闭。
本矿建立起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落实。目标是: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矿长: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