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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办法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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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办法1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名校(园)长、名班主任、教育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__市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__人才〔20__〕__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教育局统一命名设立的名校(园)长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教育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

第三条专项经费年初由市教育局根据有关文件申报,列入年度部门预算。根据工作计划,由市教育局将资金及时拨付至工作室所在学校(挂牌学校)财务账户,市属学校划转指标。所在学校(挂牌学校)实行单独列支,专款专用,明确专人负责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接受学校财务监督。

第四条专项经费的使用实行工作室主持人(领衔人)负责制。工作室主持人(领衔人)应按照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并对专项经费支出的真实性、有效性直接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转移或者挪用专项经费。

第五条工作室主持人(领衔人)、工作室成员外出学习、培训及参加相关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所在工作室承担。

第六条专项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一)科研业务费。参加省内外学科活动、学术会议会务、差旅等费用;提升工作室影响力的网络媒体开发费用;研究成果专著出版、论文发表、宣传版面及印刷等费用;科研成果评审、专家劳务、成员或者学员培训费等以及与科研活动有关的其他费用。

(二)资料购置费。工作室办公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影像材料等购置费用。应当纳入固定资产登记的设备资产由工作室所在学校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申报采购。

(三)劳务费。工作室开展相关活动聘请专家指导、评审等劳务费。

(四)其他费用。与工作室开展工作直接有关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支出。

工作室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工作室主持人(领衔人)及其成员不得领取劳务报酬。

第七条所在学校(挂牌学校)应在不违背财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简化报销手续,缩短报销时间,方便经费使用。经费支出程序:工作室主持人(领衔人)制表、学校财务审核、挂牌学校校长签字。

第八条工作室开展活动,须遵循财务管理规定及相关费用支出标准。

(一)聘请专家评选、培训及业务指导需支付劳务费的,执行以下标准:开展评审(论证)活动的,评审(论证)费每半天不超过500元;一般性授课展示,授课费每人每节课不超过200元;邀请专家进行专题培训讲座,讲课费(税后)执行副高级职称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及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二)工作室开展活动确需安排就餐的,工作餐标准按照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执行。由工作室主持人(领衔人)根据参加人数核报。

第九条市教育局不定期对工作室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审计。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有关部门责令整改,追回资金,对单位予以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条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__年7月1日施行,有效期3年。各县(市)区单独设立的名校(园)长、名班主任、教育名师工作室可参照执行。

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办法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市“名师工程”建设,进一步发挥“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专业成长平台作用,示范引领广大教师坚持“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根据《中共__省委、__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室在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的主导下,以凝练现代教育思想、提升教学质量和办学品质为主旨,以同一学科领域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骨干校(园)长、骨干班主任为入室学员,以师带徒为主要培养形式,共同开展基于线上和线下的学科研究、教改探索和教学反思、班主任工作改革与创新、学校管理实践与研究的实体与网络相结合的新型工作室。

第二章工作室组建

第三条工作室人员组成及选派方式

工作室由三部分人员组成。一是工作室成员,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包括工作室主持人1人、工作室助手2人、理论导师1人、顾问1人、教研员1人;名校(园)长工作室成员包括工作室主持人1人、工作室助手2人、理论导师1人、顾问1人;二是工作室入室学员,每个名教师和名班主任工作室每周期培养8-10名骨干教师,结合省委省政府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对口帮扶工作,每个名校(园)长工作室每周期培养不少于5-6名骨干校(园)长;三是工作室网络学员,每个名教师和名班主任工作室每周期网络学员数不少于50人,名校(园)长工作室每周期网络学员数不少于30人。选派方式如下:

1、理论导师由__市教育局外请高校专家担任。

2、顾问由工作室外请省级工作室主持人担任。

3、教研员由__市教师发展中心选派。

4、工作室助手原则上由主持人所在单位选派。确有非主持人所在单位的人员,愿意且能够承担工作室助手的职责,完成工作室主持人交办的任务且不影响自身的学习任务(工作任务)的可以考虑安排。工作室主持人为教研员的,工作室助手可由主持人自行联系中小学校一线教师或班主任进行双向选择。

5、工作室入室学员由__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遴选。

6、工作室网络学员由工作室自行遴选,报__市教育局。

第四条工作室主持人由市教育局按程序评定。

第五条名教师工作室入室学员遴选条件与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初步的教学主张。

2、在教学教研一线的在职在岗教师,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能力,参与过县级以上课题(排名前六)或在国内期刊发表过论文,获得县级以上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奖项或表彰,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能够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承担工作室的相应职责和任务,具备培训和指导其他教师的能力。

5、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民办学校教师占比原则上不少于40%。

第六条名班主任工作室入室学员遴选条件与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师德高尚,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成熟的班主任工作理念。

2、在职在岗的一线班主任,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能力,参与过县级以上课题(排名前六)或在国内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获得县级以上与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奖项或表彰,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能够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承担工作室的相应职责和任务,具备培训和指导其他班主任的能力。

5、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民办学校班主任占比原则上不少于40%。

第七条名校(园)长工作室入室学员遴选条件与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

2、在职在岗的中青年正职校(园)长,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研究和实践能力,参与过县级以上课题(排名前六)或在国内期刊发表过论文,获得县级以上与教育教学管理相关的奖项或表彰。

4、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民办学校校长占比原则上不少于40%。

第八条在学习周期内,工作室成员及入室学员原则上不允许替换,工作室成员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替换的,说明具体原因,主持人应当将替换信息及时报送至__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第九条在任期内,主持人调离我市或因故不能继续承担工作室任务的,其主持人资格自动终止,入室学员依申请重新调配,由__市教育局发文确认;主持人县(市、区)内调动的,入室学员原则上保持不变,由县(市、区)教育局协调工作室经费划拨等问题;主持人跨县(市、区)调动的,入室学员原则上保持不变,由__市教育局协调工作室经费划拨等问题。

第三章工作室管理

第十条__市教育局成立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工作室统筹管理、制定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室团队高端研修及工作室周期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__市教育局人事科(具体业务委托__市教师发展中心管理)。

第十一条__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指导;负责教研员和入室学员的选派;负责对工作室开展有关研修等活动的审核,经常性对工作室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工作室年度考核,协调解决工作室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二条__市教师发展中心做好工作室的业务指导工作,制定周期培养计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每年组织工作室主持人开展不少于3天的集中培训;负责协助理论导师的选派;指导主持人制定工作室工作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开展教师培训工作,提升主持人的培训能力;组织开展不同区域间工作室的交流学习和研讨等。

第十三条工作室主持人应当协调好工作室与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的工作关系,为所在地工作服务。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应当支持工作室的工作,为主持人和团队成员的工作计算适当的工作量。

第四章工作室职责

第十四条工作室成员职责分工

工作室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理论导师和顾问指导制定工作室工作计划和培养方案,指导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或管理研究,开设学科、学校发展或班主任专题讲座等工作;教研员参与制定工作室工作计划,指导开展教学和课程改革、班主任工作创新、送教下乡等活动,将工作室教研活动纳入当地教研计划并督促和协助主持人组织实施等;工作室助手协助主持人做好工作室的日常管理、线上和线下的研修活动和有关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第十五条名教师工作室职责

1、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以主持人为责任人,与入室学员共同制定培养方案,指导入室学员制定职业发展规划,规定双方职责及义务等。

(2)帮助入室学员剖析教育教学、专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传授教育教学经验,指导开展课题研究,通过听课、磨课、讲学、论坛、网络交流等方式,指导入室学员成长。

(3)承担培训授课、教育帮扶、教学改革和各级培训项目的跟岗学习等相关任务。

(4)主持人以工作室为平台,积极参与规划、组织所在学校的校本研修和教师专业发展工作;工作室入室学员积极推动所在学校的校本教研和学科教学改革工作。

(5)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为指导,推进智慧教育教学改革,在教育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2、培养骨干教师

(1)每个工作室每周期培养8-10名骨干教师。

(2)主持人和入室学员每人每周期至少与2名乡村中小学校或薄弱学校教师结成互助帮扶对子。

(3)建立网络工作室,开展协同研修,每个名教师工作室每周期培养网络学员不少于50人。

3、组织开展工作室活动

(1)工作室每年通过听课磨课、跟岗实践、交流研讨、课题指导、举办读书分享会等方式组织入室学员集中研修不少于10天,可根据工作实际多次进行(不少于2次);主持人每年面向团队成员开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报告等不少于5次,对每位入室学员开展听课评课不少于1次。

(2)入室学员每年开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报告等不少于2次,每学期撰写1篇教学反思或案例分析。

(3)组织入室学员参加市级及以上学科教研活动。

(4)工作室每年至少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1次支教活动或送教下乡活动。

(5)工作室主持人每年组织开展面向本校或区域的名师工作坊或教研教学成果展示交流研讨活动不少于1次,鼓励跨区域开展活动;工作室入室学员每年组织开展专题研修活动或教学成果展示交流研讨活动不少于1次。

(6)工作室每年组织入室学员和网络学员参与的集体网络研修活动不少于3次;每年通过名教师工作室网络空间发布生成性教育教学资源(包括课件、案例、教学方法、教学总结、学习心得、教学改革探讨等文字或图形资源)数量不少于100条。

(7)工作室应当制定教育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年度计划;每年建立至少1个微型课题,开展教学改革实践;完成不少于10个能体现名师教学风格、教学特色、教学成果专题系列学科微课;建立不少于5个混合式教学案例(含有教学设计、课堂实录等配套资源),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展示研讨会不少于1次。

(8)加强与市内外名教师工作室之间的交流协作。

4、开展课题研究

(1)结合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围绕立德树人、教育教学改革、教师专业发展等问题开展研究。

(2)工作室每周期指导入室学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县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不少于2项,并形成5项以上成果(含正式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教学成果奖励和公开出版著作等)。

5、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工作室要重视开展基础教育调查研究,关注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发现和提炼本校或所属区域教育教学改革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建议或方案。

第十六条名班主任工作室职责

1、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以主持人为责任人,与入室学员共同制定培养方案,指导入室学员制定职业发展规划,规定双方职责及义务等。

(2)帮助入室学员剖析德育和班主任专业成长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传授班集体建设、班级活动组织、学生发展指导、综合素质评价等经验,指导开展中小学德育课题研究,通过听课、讲学、论坛、网络交流等方式,促进入室学员成长。

(3)承担培训授课、教育帮扶、德育改革创新和各级培训项目的跟岗学习等相关任务。

(4)主持人以工作室为平台,参与规划、组织所在学校的校本研修和班主任专业发展工作;入室学员推动所在学校的校本教研和班主任工作发展等工作。

(5)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为指导,推进智慧班主任工作改革,在教育信息技术与班主任工作融合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2、培养骨干班主任

(1)每个工作室每周期培养8-10名骨干班主任。

(2)主持人和入室学员每人每周期至少与2名乡村中小学校或薄弱学校班主任结成互助帮扶对子。

(3)建立网络工作室,开展协同研修,每个名班主任工作室每周期培养省内外网络学员不少于50人。

3、组织开展工作室活动

(1)工作室每年通过班级活动、读书分享会、跟岗实践、交流研讨、课题指导等方式组织入室学员集中研修不少于10天,可根据工作实际多次进行(不少于2次);主持人每年面向团队成员开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报告等不少于4次,对每位入室学员开展听课评课不少于1次。

(2)每位入室学员每年开设班级活动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报告等不少于2次,撰写1篇班主任工作反思或案例分析。

(3)组织入室学员参加市级以上班主任工作的教研活动。

(4)工作室每年至少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1次支教活动或送教下乡活动。

(5)工作室主持人每年组织开展面向本校或区域的班主任工作成果展示、交流研讨活动不少于2次,鼓励跨区域开展活动;工作室入室学员在本校的班主任工作校本研修中发挥重要作用,每年组织班主任工作成果展示、交流研讨活动不少于2次。

(6)工作室每年开展入室学员和网络学员参与的集体网络研修活动不少于5次;每年通过名班主任工作室网络空间发布生成性班主任工作资源(包括课件、案例、班主任工作方法、班主任工作总结、学习心得、德育创新探讨等文字或图形资源)数量不少于100条。

(7)工作室要制定教育信息技术与班主任工作融合年度计划;每年完成不少于20个班主任工作专题系列微课资源;建立不少于5个混合式教学、活动案例(含视频等相关配套资源);开展信息作 文 吧技术与班主任工作融合展示研讨会1次以上。

(8)加强与市内外名班主任工作室之间的交流协作。

4、开展课题研究

(1)结合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围绕立德树人、中小学德育热点难点、班主任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班主任专业发展等问题开展研究。

(2)工作室每周期指导入室学员开展班主任工作研究,县级以上德育科研课题不少于2项,并形成4项以上成果(含正式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教学成果奖励和公开出版著作等)。

5、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工作室要重视开展中小学德育及班主任工作调查研究,关注中小学德育及班主任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发现和提炼本校或所属区域中小学德育及班主任工作创新的经验和做法,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可行的方案或建议。

第十七条名校(园)长工作室职责

1、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以主持人为责任人,与入室学员共同制定培养方案,指导入室学员制定职业发展规划,规定双方职责及义务等。

(2)帮助入室学员剖析学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传授学校管理经验,指导开展课题研究,通过下校诊断、讲学、论坛、网络交流等方式,促进入室学员成长。

(3)承担培训授课、教育帮扶、教育教学改革和各级培训项目的跟岗学习等相关任务。

(4)以工作室为平台,规划组织开展校本研修,持续提高本校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5)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在智慧(智能)校园方面发挥创新引领作用。

2、培养骨干校(园)长

(1)每个工作室每周期培养不少于5-6名骨干校(园)长。

(2)工作室主持人和入室学员每人每周期至少与2名乡村中小学校或薄弱学校校(园)长结成互助帮扶对子。

(3)建立网络工作室,开展协同研修,每个名校(园)长工作室每周期培养网络学员不少于30人。

3、组织开展工作室活动

(1)工作室每年通过跟岗实践、交流研讨、读书分享会、课题指导、学校管理诊断等方式组织骨干校(园)长集中研修不少于10天,可根据工作实际多次进行(不少于2次);主持人每年面向团队成员开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报告等不少于5次,对每位入室学员开展下校诊断指导不少于1次。

(2)入室学员每学期撰写1篇教育管理反思或案例分析,每年汇报学校管理改革情况不少于1次。

(3)工作室每年至少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1次支教活动或学校问题诊断活动。

(4)主持人制定本学校3年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和校本研修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年度教师专业发展和校本研修方案并组织实施;入室学员在主持人的指导下,制定本学校3年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和校本研修方案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工作室每年开展集体网络研修活动不少于5次;每年通过工作室网络空间发布生成性学校管理资源(包括课件、案例、教育反思、管理总结、学习心得、管理改革探讨等文字或图形资源)数量不少于50条;每年完成不少于5个能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的学校管理系列案例资源。

(6)加强与市内外名校(园)长工作室之间的交流协作。

4、开展课题研究

(1)结合我市教育改革发展任务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教育教学改革、学校管理创新和教师专业发展等问题开展研究。

(2)工作室每周期指导入室学员开展教育管理研究,围绕凝练办学思想和办学特色的区(县)级以上课题不少于3项,形成研究成果不少于3项(含在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和公开出版著作等)。

5、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工作室要关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重视开展基础教育调查研究,发现和提炼本校或所属区域教育改革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建议或方案。

第五章工作室任务安排

第十八条工作室需按规定完成在三年培养周期内以及每年度工作职责中必须完成的任务。

第十九条第一年度是各工作室工作起步阶段,需完成工作室基础建设、建章立制和本年度工作任务。

1、开展工作室建设。落实工作室场地、人员组成、职责分工;构建工作室理念,形成工作室制度和相关计划(包括周期工作总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开展培养培训。工作室对入室学员进行培养培训需求诊断,剖析入室学员在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专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指导入室学员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方案,包括学习周期内及年度的发展目标、途径,明确双方职责和义务等。

工作室主持人安排入室学员到其所在单位跟岗,学习主持人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思想、班主任工作及管理智慧。本年度每位入室学员实际入室跟岗学习不得少于6天,跟岗期间应全程参与工作室所在学校的行政管理、班主任工作或教学教研活动;通过听课磨课、交流研讨或学校管理诊断等方式开展集中研修不少于3天。

依托__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平台建成辐射全市乃至省内外的网络工作室,接收网络学员进入工作室学习,按照要求完成本年度协同研修任务。

3、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团队共同确立工作室课题研究的方向。鼓励和支持工作室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县(市、区)等各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__市教师发展中心在年度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中安排一定量的工作室专项课题。

4、开展送教下乡。工作室自主联系确定帮扶的薄弱学校,主持人和入室学员每人至少与1名乡村中小学校或薄弱学校教师、校(园)长、班主任结成互助帮扶对子,本年度至少组织开展2次送教下乡或下基层活动。

第二十条第二年度是各工作室夯实发展阶段,需逐步完善工作室建设、凝练工作室理念、形成工作室品牌以及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1、完善工作室建设。通过工作室市内外互访、案例分享与分析等形式,加强与其他工作室之间的学习交流,促进对自身工作室建设与管理理念的反思,完善工作室制度建设;在教育教学改革、学校管理实践或班主任工作中不断凝练工作室理念,促使主持人对品牌建设思路与策略进行制定,初步形成工作室的品牌。

2、开展培养培训。根据实际情况检视和优化培养方案,明确本年度及培养周期的发展目标、途径;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10天,可分段多次开展(不少于2次);完成本年度网上协同研修任务。

3、深化课题研究。通过课题研讨、专家指导、同行互评等方式,针对工作室在第一年度确立的课题研究方向,进一步明确研究问题,深化研究层次。

4、开展送教下乡。本年度至少组织开展2次送教下乡或下基层活动。

5、接受中期检查。__市教师发展中心对工作室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加强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一条第三年度是各工作室深化建设、总结宣传阶段,应进一步加强工作室建设、总结工作室理念、宣传工作室品牌,扩大工作室影响力以及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1、深化工作室建设。通过工作室研讨、总结,案例分享与分析等形式,促进对自身工作室建设与管理理念的反思,深化工作室制度建设;通过工作室主持人及入室学员研讨、总结等形式,进一步明确工作室理念,形成工作室在所在专业领域的独特品牌。

2、开展培养培训。根据实际情况检视和优化培养方案,明确本年度及培养周期的发展目标、途径;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10天,可分段多次开展(不少于2次);完成本年度网上协同研修任务。

3、凝练及推广成果。总结工作室建设经验,提炼课题研究成果,通过课题研究成果汇报等方式,促进主持人形成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或办学思想;通过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等形式,提高主持人总结提炼办学成果和论文撰写能力,以及指导学员撰写的能力,促进工作室相关成果的沉淀和转化;加强工作室市内外交流研讨,可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分享工作室经验,提高工作室成果展示度和影响力。

4、完成入室学员结业考核并接受工作室周期考核。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条建立工作室经费保障机制,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工作周期内,每个工作室每年市教育局安排工作经费2万元,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工作室所在学校每年配套1万元,市直学校配套资金由市教育局承担。经费按年度下达到工作室所在单位。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对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工作室主持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统筹安排资金,并受所在单位监管。

第二十三条工作室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软硬件配置和培训研修活动组织等,包括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配置、网络线上支持以及学习资源建设;工作室组织开展的集中研修、跟岗实践、学术交流活动等期间的食宿费用(含工作室成员和入室学员的食宿费,不含差旅费)和其它费用(含会务、场地、课酬等);工作室成员及入室学员外出交流学习、培训研修的培训费、食宿费等;工作室研究成果的宣传、论文发表和著作出版等开支。

第二十四条工作室所在学校可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室经费具体管理办法,确保经费支出使用规范有序。要为工作室配备相对独立的办公室,并配备基本的办公条件,如配置一定数量的专业书籍、管理资料、笔记本电脑、多媒体教学设备等,并配备助手。要严格财务和资产管理,定期进行收支核算统计,按年度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工作总结及绩效自评报告。

第二十五条承担培养任务的工作室主持人、工作室助手和入室学员,按要求开展的年度培训研修任务纳入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可计算为当年全部个人专业学时和选修科目学时;理论导师、顾问和教研员按计划指导工作室开展研修活动,可计算完成当年选修科目学时;网络培训学员按要求完成当年学习任务,可计算完成当年选修科目学时。由工作室登录继教系统录入研修项目及相关人员学时,并由__市教育局审核确认。

第二十六条工作室入室学员参加集中研修,其研修通知可由工作室印发,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代章,亦可由__市教师发展中心代为发放研修通知;工作室成员参加工作室活动的证明可由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代章,工作室成员的有关证书及入室学员结业证书由工作室协同__市教师发展中心共同制作和发放。

第七章考核评价

第二十七条工作室三年建设期满时由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评估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工作室主持人及其成员予以激励,在评优评先、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方面在同等条件情况下有优先权,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30%;“不合格”的撤销该工作室及其主持人的称号,取消其主持人再次申报工作室的资格。

第二十八条工作室年度考核由__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流程为:工作室主持人填写年度考核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初核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审核结果报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作室才能核拨下一年度的工作室经费。

第二十九条工作室考核的内容有:凝练教育教学思想、办学理念及特色、班主任工作理念等情况;工作室线上线下研修活动计划和完成情况;工作室建设,包括线上和线下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情况;工作室团队指导研修的情况和成效;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和入室学员成长情况;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的情况等。考核的方式有:提交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查看原始材料(含网络工作室原始数据材料);听取工作室汇报;听取学员评价;听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汇报;现场考察工作室等。

第三十条工作室入室学员的考核与评价。三年培养周期结束时,各工作室根据本管理办法和本工作室培养要求开展入室学员的结业考核。入室学员结业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入室学员比例不超过本工作室学员人数的30%,考核结果经__市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后报送__市教育局。结业证书、优秀入室学员证书发放和学时录入等工作由各工作室协同__市教师发展中心共同完成。

第三十一条工作室考核指标体系由__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__年12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3年。《__市特级教师工作室建设及管理办法》(__教人〔20__〕__号)《__市教育局关于__名师工作室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__教人〔20__〕__号)《__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__教人〔20__〕__号)同时废止。

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办法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自治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完善我州中小学校长、教师、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发挥我州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引领、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各级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小学包括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科研机构等。

第二章培养目标

第三条名校长工作室培养目标:到20__年,建成名校长工作室60个(其中州级名校长工作室20个,县级名校长工作室40个),培养具有领先视野,掌握系统的学校管理理论,具有先进的办学思想和较高研究能力,在__州基础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校长。

第四条名师工作室培养目标:到20__年,建成名师工作室150个(其中州级名师工作室45个,县级名师工作室105个),培养掌握国内前沿理论,在学科专业、教改实践中具有突出的教学和研究能力,能参与国内教育交流,在__州基础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教师。

第五条名班主任工作室培养目标:到20__年,建成名班主任工作室100个(其中州级名班主任工作室30个,县级名班主任工作室70个),培养掌握国内前沿理论,在塑造班级精神和灵魂、锤炼学生品格方面有突出贡献,能参与国内教育交流,在__州基础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班主任。

第三章工作室的组建

第六条州级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由州教育局统筹设置,县级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由县(市)教育局统筹设置,依托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所在单位设立,实施动态管理,建设周期为三年。

第七条名校长工作室由1名校长领衔人和5-9名校长、副校长、优秀中层干部组成,其中副校长、优秀中层干部不超过成员总数的2/3,不少于1/3;本校成员不超过成员总数的1/3。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由1名教师(班主任)领衔人和5-9名教师(班主任)成员组成,其中本校成员不超过成员总数的1/3。

第八条领衔人选按照本人自愿、逐级推荐、组织遴选、公示、教育部门审核的程序确定。州级工作室以“__州+领衔人姓名+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命名,县级工作室以“XX县(市)+领衔人姓名+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命名,统一规范挂牌。

第九条工作室成员由本人申请、经领衔人同意,所在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章工作室组成人员条件

第十条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二)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管理经验丰富,办学治校业绩突出,在区、州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教育研究和组织管理能力强,具有团结协作、示范引领、培训指导的能力。

(四)具有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自治区特级教师或具有州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相关荣誉称号且任职6年及以上。

(五)身体健康,离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不少于3年。

第十一条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在区、州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以及组织、培养和指导优秀骨干教师的能力,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

(四)具有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

(五)身体健康,离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不少于5年。

第十二条名班主任工作室领衔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有鲜明的班级管理风格和特色,业绩突出,在区、州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有较强的班级管理和实践能力,以及组织、培养和指导优秀骨干班主任的能力,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

(四)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任职资格,担任班主任6年及以上,并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

(五)身体健康,离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不少于5年。

第十三条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和实践研究能力。

(三)获县级及以上与教育教学管理相关表彰的校长(教师、班主任),一般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任职资格。

(四)身体健康,离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不少于5年。

第十四条在管理期内的正高级教师、自治区特级教师、自治区名校长工作室成员、自治区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成员符合领衔人基本条件的,经本人自愿申请、组织推荐且公示无异议,可直接认定为州、县级工作室领衔人。

第五章工作室的职责与任务

第十五条制定实施建设规划。领衔人负责制定工作室三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管理并形成制度。

第十六条领衔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坚持科研课题引领、研究推动,应围绕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班级管理)当中的重难点等问题开展课题研究,主动承担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的攻坚任务,形成一批对我州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改革具有引领作用的高水平研究成果。

第十七条开展教育研训活动。工作室开展团队研修、送教下乡、送培到校、对薄弱区域(学校)开展支持帮扶等研训活动。其中,领衔人每年开设研训专题原则上不少于6次,并面向团队成员开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报告等不少于2次,对每位成员开展听评课不少于3次(每次1个专题);每位成员每年开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报告等不少于6次。要以工作室为依托,积极开展本级校长、教师、班主任培训、研讨、交流活动,促进共同成长。

第十八条组织开发优质资源。名校长工作室应根据校(园)长专业标准,在学校发展规划、课程建设、学校文化建设、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形成一批优质资源;名师工作室应根据教师专业标准,组织开发学科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视频、教学案例、创新性作业与评价等课程资源;名班主任工作室应紧紧围绕当前班主任工作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积极探索有效的破解对策,进行反思和创新,形成研究成果并建立资源。

第十九条带动学科(领域)发展。工作室应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理论或学校管理研讨活动,带动本学科(领域)的建设与发展。名校长工作室团队应主动开展学校特色、品牌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校长学科素养和专业能力;名师工作室团队应主动承担地方组织的示范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加强校本培训指导力度,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名班主任工作室应积极主动开展班级管理研究活动,举办班主任技能大赛等,不断提升班主任管理学生的能力和水平。

第六章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的培养

第二十条扎实开展名师培养。优先安排工作室领衔人、工作室成员分批、分段参加国培、区培等高端培训,推动工作室领衔人和成员从优秀迈向卓越,形成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多层次、全过程、立体化的培养培训新模式。州教育局负责州级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领衔人的培养培训,各县(市)教育局负责县级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领衔人的培养培训。

(一)开展工作规范培训。在任期内,州教育局聘请疆内外知名教育专家,对州级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领衔人如何科学规范开展工作进行培训,帮助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领衔人进一步掌握工作方法,提升工作室领衔人科学规范开展工作的能力。通过对工作室领衔人的培训,强化工作室领衔人对工作室成员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全州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

(二)开展跟岗实践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形式,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工作室领衔人全员轮训。分批选派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领衔人到援疆省(市)开展一学期的跟岗学习锻炼,在当地名师“一对一”指导下,学习当地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管理经验和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通过跟岗学习,工作室领衔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对工作室成员的指导和培养更加科学精准,有效提高工作室成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三)开展互学交流培训。州教育局定期开展州级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交流研讨论坛,为各工作室提供经验交流、分享研讨的平台,扩大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之间的互动互学力度,进一步发挥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的领衔示范作用,加快我州教育教学领军人才梯队建设步伐。

第七章工作室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州教育局负责州级“三名”工程的审核评定工作,州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州级“三名”工程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等工作。各县(市)教育局负责县级“三名”工程的审核评定工作,各县(市)教研部门负责县级“三名”工程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工作室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工作室的管理和指导,积极支持工作室开展活动。各级教研部门制定和完善工作室管理细则,建立激励机制,提供必要支持与条件保障,并将工作室作为本地本校优秀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研究和办学成果推广的重要基地,充分发挥工作室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第二十三条领衔人是工作室的主要责任人,全面主持工作室的工作。

第八章工作室的经费管理与条件保障

第二十四条工作室建设期间,每个州级名校长工作室每年安排2万元建设补助经费,每个州级名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每年安排1万元建设补助经费,工作室建设补助经费连续安排3年,由州财政按年度下达到工作室所在单位,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遵循财务相关制度,由领衔人统筹安排,所在单位监管,保证工作室的运转。年终工作室专项经费存在结余的,按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工作室建设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开展活动期间的相关支出,主要包括外聘专家的课时费、食宿费、场地设备租赁费、教学资源费、业务费、工作室建设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支出。其中,领衔人、成员及外聘专家因工作室活动期间产生的食宿费按照工作室所在县(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领衔人、成员及外聘专家在工作室活动期间产生的课时费按以下标准执行:副高500元/学时、正高1000元/学时;外聘专家参照《____自治州教育考试等劳务费用支出管理办法》(__州教发〔20__〕__号)文件执行,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的计算量不得超过4个学时。课时费总量不得超过工作室年度建设补助经费的40%。

第二十七条成员因活动往返工作室或到异地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成员所在县(市)差旅费有关规定回单位报销。

第二十八条县级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补助经费参照州级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补助经费执行,由各县(市)财政予以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学校,根据建设需要对工作室给予经费支持,并纳入当地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第二十九条领衔人所在单位须为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工作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领衔人和成员所在单位要合理安排其工作任务,支持其做好相应的工作。

第三十条工作室领衔人、成员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干部任用等方面,可优先推荐。

第九章工作室的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州、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本级工作室进行过程性督查。

第三十二条根据工作室年度考核评价细则,由州、县(市)教育局和教研部门共同对工作室各项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并形成考核评价结果报告。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工作室予以撤消。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领衔人和成员,取消资格。

第三十三条工作室三年期满后,由州、县(市)教育局和教研部门共同对工作室进行终结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达到“优秀”的,可直接进入下一周期工作室建设;达到“合格”的可申请进入下一周期工作室建设;评价为“不合格”的,取消其领衔人再次申报各级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资格。

第三十四条工作室周期结束后,开展优秀工作室、优秀课程资源、优秀科研成果、优秀领衔人、优秀成员等评选工作。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加强本地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办法4

根据《中共__自治区委员会__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__发〔20__〕__号)、《__县教育“__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全县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培养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推动__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均衡发展,县教育局拟建立__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作坊(以下简称“三名”工作坊)。为进一步规范对“三名”工作坊的管理,更好地发挥其在教育改革研究与实验、教师队伍专业发展、优秀教师培养和教育教学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三名”工作坊组织管理

为做好“三名”工作坊的组织管理工作,成立__县“三名”工作坊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

__县“三名”工作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三名”工作坊的配置设定、日常管理、业务指导、成效考核等工作,下设办公室于__县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办公室主任由何__担任。

二、“三名”工作坊性质与目标

“三名”工作坊的性质是__县“三名”工作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工作坊坊主和学科骨干教师共同组成,集教学、科研、培训及培养教师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共同体。

名师工作坊的目标是以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以下简称“三名”教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为指导,搭建“三名”教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和促进全县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打造一支在全县及更高教育领域中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和教育教学专家。

三、“三名”工作坊构成

(一)“三名”工作坊设置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三类工作坊,各类工作坊具体数量与配置,由__县“三名”工作坊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审议决定。

(二)名师工作坊由县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对口负责;名班主任工作坊由县教育局团工委对口负责,基础教育股协助;名校长工作坊由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股对口负责,师训室协助。

四、“三名”工作坊建立程序

各个“三名”工作坊依以下程序建立:

工作坊确认

由__县“三名”工作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启动会议,确定名师、名班主任、名师工作坊的具体数量与配置,并将具体的数量与配置以通知形式向全县各中小学公布,启动坊主征集。

坊主遴选

每个“三名”工作坊设坊主一名,坊主按以下办法选拔:

1、名师工作坊坊主。

(1)基本条件。

需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小学科目需具备一级及以上职称),在全县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教研水平高、能力强。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自20__年以来,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荣誉的教师。

②__县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详见__教师训[20__]__号)。

③进入市级及以上名师培养工程(或同等项目)的学员。

2、名班主任工作坊。

(1)基本条件。

具备一级及以上职称,在全县班主任管理队伍中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威望,管理成效突出,特色明显,所带班级在县级及以上获奖,具备较强培训、引领能力,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自20__年以来,获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的教师。

②__县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详见__教师训[20__]__号)。

③进入市级及以上名班主任培养工程(或同等项目)的学员。

3、名校长工作坊。

(1)基本条件。

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在全县学校管理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自20__年以来,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等荣誉的教师。

②__县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详见__教师训[20__]__号)。

③自20__年以来,获县规范管理十佳校长的校长。

④进入市级及以上名校长培养工程(或同等项目)的学员。

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进行申报,填写相关材料,经其所在学校和单位推荐,由__县“三名”工作坊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

坊主公示相关材料

__县“三名”工作坊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三名”工作坊坊主名单后,由坊主拟定工作坊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坊选聘成员要求,并对外公示,开展坊员的征集工作。

工作坊成员选拔

每个“三名”工作坊成员原则上为5-8人,最多不超10人,成员从以下五类人员中选拔:

1、__县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详见__教师训[20__]__号);

2、自20__年以来,获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规范管理优秀校长的教师;

3、自20__年以来,获县级教学成绩一等奖一次以上或二等奖两次以上的教师;

4、进入市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培养工程的学员;

5、教学能力、管理水平、科研能力综合能力特别突出的教师。

工作坊成员由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请、学校(单位)推荐,将其申请材料提交工作坊坊主,由工作坊坊主对申请人进行确认,最后交__县“三名”工作坊工作领导小组存档备案。

签订责任书

“三名”工作坊坊主与县教育局签订《__县“三名”工作坊责任书》,在完成研究项目、培养青年教师、保障措施等方面规定双方职责和要求。“三名”工作坊坊主与工作坊成员签订《__县“三名”工作坊成员合作提升责任书》,在完成工作坊项目研究和成员专业成长等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任务及评价办法。

挂牌运行

县教育局为“三名”工作坊,授予证书和牌匾,并以工作坊坊主所在学校(单位)为基地挂牌,工作坊依据有关规定和责任书开展工作。

五、“三名”工作坊的职责

(一)培养优秀学员

“三名”工作坊坊主自动成为工作坊其他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工作坊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形式、研究专题、培养考核等),指导工作坊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工作坊的基础培养目标是工作坊成员应在优秀教师成长阶段中(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市名师或学科带头人),相应的提升一级或成为在某一方面有专长、有影响的优秀教师。每3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内培养不少于3名教师。

(二)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三名”工作坊以工作坊坊主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坊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工作周期内至少要完成一个市级及以上重点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专业论文或专著(每年论文不少于3篇),促进学科教学建设。同时,每年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1项学科建设的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

(三)推广教育教学成果

“三名”工作坊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介绍、推广。工作周期内,工作坊主持人应带领工作坊成员开设一定数量的县级公开课、培训课或教学论坛(报告会、研讨会)。

(四)开展送教下基层

定期下基层送教(每学期不少于1次),或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教,或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各类学科活动、专项活动、竞赛评比等。

(五)开发、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

结合新课程实施,根据本学科特点和本工作坊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建立“三名”工作坊网站或公众号,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六、保障机制

(一)“三名”工作坊建设经费

“三名”工作坊挂牌学校(单位)应为“三名”工作坊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专用电脑、打印机、宽带等基本办公设备设施,以上及日常工作经费在学校(单位)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中列支。

(二)活动经费

参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发挥特级教师和名师工作坊作用的通知》(__教教师[20__]__号)、《关于印发的通知》(__教师培[20__]__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按3000元/年的标准给予每个工作坊拨付运行经费,经费拨入所在单位的账户。对建立的“三名”工作坊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对考核优秀的工作坊给予运行经费上的倾斜。

(三)培训提升

县教育局对各工作坊坊主及成员实施专项培训提升,将工作坊培训纳入县教育局教师培训计划中,给予一定的资源倾斜。

(四)学术认定

县教育局对各工作坊的成员、所组织的活动,按规模大小、质量高低给予学术认定,助力工作坊及成员参与各级学科竞赛、科研成果评比。

七、工作坊考核

(一)由__县“三名”工作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三名”工作坊的工作进行考核。

(二)“三名”工作坊年度考核内容分为以下五个部分:

1、培养优秀教师。

2、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3、推广教育教学成果。

4、开展送教下基层。

5、开发、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

(具体详见《__县“三名”工作坊年度考核表》

(三)“三名”工作坊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在一个工作周期内,按“一期一汇报,一载一展示,三年一考核”方式开展日常管理与考核。

汇报——按5个考核内容,将本学期所开展的活动与成果,下学期的工作设想等内容以报告的形式提交给__县“三名”工作坊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审核。

展示——按5个考核内容,将一年来本工作坊所做的工作、成果进行完整展示,展示由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分为成果展示与主题汇报两部分。

考核——按5个考核内容,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专家,对各个工作坊三年来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

(四)每年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撤消该工作坊建制;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年的工作坊建设;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奖励。

(五)每周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为“不合格”者将问责坊主,今后三年不得参与市级及以上评优,且当年度考核不可评为“优秀”等级;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将颁发相关证书;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三名”工作坊成员的考核由“三名”工作坊坊主负责,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每年度考核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调离“三名”工作坊,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坊。

以上解释权归__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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