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公司邀请函用语【汇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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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公司邀请函用语【第一篇】
小公司规模虽小,但也是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下面网友为大家整理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条:为保证顺利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
第五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4.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厂容厂貌的整洁。
5.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
第七条: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
第八条:生产、办公场所严禁吸烟
第九条: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条: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 第十一条:不作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二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十三条:宿舍里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第十四条: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向负责人启示,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十八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十九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擅自操作他人岗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条: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
第二十二条: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原材料及产成品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二十三条:平等就业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第二十六条:按公司规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七条: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
第二十八条: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
第三十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执行劳动规程,按规定操作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员工有义务提高劳动技能水平
第三十三条:按民主选举获“优秀职工”者公司予以嘉奖,奖金:300元。
第三十四条:整月全勤者,奖励全勤奖,奖金100元。
第三十五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给予全厂通报的处分,对于通报处罚不认可的给予打扫厂区卫生处分(工作时间以外,不计报酬)。
第三十六条:员工以书面形式提出对于公司发展有利的建议,经公司领导考虑其可行性后,给予现金奖励(10—100元)。
管理人员公司邀请函用语【第二篇】
为加强档案管理基础工作,推进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地为今后的各项工作服务,依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宿松风电20__年档案工作计划要点以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档案管理的组织建设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国资委、国家档案局、国电集团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项目公司的档案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明确项目筹建处和项目公司的第一责任人为档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综合管理部为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在岗位配置、职责、经费、设备设施等方面予以落实和保证。根据岗位情况有计划的选送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满足岗位工作要求。
二、做好档案管理的体系建设基础工作。
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局《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和集团关于档案管理的要求和标准,以档案的完整、齐全、安全和利用为目标,制定和完善各项档案管规章制度,构建科学、合理、配套的档案管理制度体系。规范档案编目、台帐资料分类等基础性工作,确保归档资料账实相符,同时按要求建立档案管理评价办法。
根据岗位情况有计划的选送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满足岗位工作要求。积极参加集团内部及档案协助组的工作、业务交流和培训学习活动。
四、加强硬件配备和信息化建设。
根据档案管理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针对目前实际情况及时添置档案柜及相关设施,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盗、防光、防尘、防潮、防鼠、防火、防腐、防高温。同时根据项目工作进度将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同步纳入企业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
五、规范管理操作程序,依法科学管理。
做好档案资料整理、收集工作,认真做好日常的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依据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制定符合风电项目建设和管理的科学分类办法,根据分类方案和保管期限类,切实做好平时的立卷工作。
管理人员公司邀请函用语【第三篇】
1、贯彻体系要求、安全条例和文明施工标准是安全员工作准则,执行相关规章、规程是安全员的责任。
2、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要点。
3、制定工程文明施工达标方案,提交文明施工达标方案,实施文明施工达标方案。
4、整理汇总填写安全内业技术资料,总结安全生产状况并上报公司。
5、检查评定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达标,罚处现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6、承办工地文明施工相关事宜,向主办安全监督部门交办事宜,参加事故调查,定期安全检查,例会提出工地项目奖罚意见。
7、实行安全终止权,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承担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管理人员公司邀请函用语【第四篇】
1、督促——督促、指导员工按规定完成接待任务,优秀的主管是在不间断的巡视之中完成这一管理职能的。
2、沟通——主管必须具有善处人际关系、处事应变的能力和解决日常业务中突发事件的能力。
3、协调——现场工作与各部门之间关系密切,主管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横向联系能力和协调能力。
4、计划与实话——主管人员应配合经理拟订各项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控制——掌握各项业务工作并使之按程序、按规格正常地开展和进行。
6、培训——主管人员就是员工的教师,应懂得培训的方法,对服务知识、态度、技巧、职业习惯应有深刻的理解,并能给员工做出榜样。凡是要求员工应达到的各项服务标准,都能准确地示范和作出圆满的解释。
7、鼓励——主管应以身作则,树立良好榜样,随时引发下属积极创新,从而产生敬业精神。
8、评估——主管人员应身先士卒,工作在第一线,对产品质量和员工工作表现应有充分的了解,作出公正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员工进行奖、罚、升、降的依据。
、
1、 考勤纪律和交接-班纪律:
考勤——主管人员每月应做好员工考勤记录,月末汇总上报,病、事假要事前请假,班组长有权停止安排工作。对不服从领导指挥及我作安排者,住领班有权停止考勤。
交接-班制度——(1)未正式交接-班前,交-班者不得擅离岗位。
(2)做到交接:交情况、交设备、交工具、交质量、交记录。
(3)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做到手续完备。(4)交-班者要为接-班者提供方便,做好准备工作,当班的问题当班处理,未尽事宜也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2、服务规范管理纪律——主管人员应让服务规范化在每一个员工身上表现出来。一般具体操作是:(1)班前提示、集中训话、介绍本班工作任务、要 点和注意事项、对重点要特别提示。(2)班间严格检查员工工作情况,不妥之处应及时指正。(3)班后总结,以利下次改进和发扬。
3、 组织纪律——各部门、班组之间都有该部门班组之间的纪律要求,主管人员应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同时教育、监督员工贯彻执行组织纪律。
4、 班组民-主生活—(1)主管在执行制度时应做到公平正无私、勇于认错。基层组织人员的生活与困难,要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关心、投入。(2)要开好基层组织民-主会,要在会上形成真正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气氛,给员工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
1、 服务质量的预先控制——所谓预先控制就是为使服务达到预定的目标,在实施前所做的一切管理上的努力,防止服务中所用的各种资源在质和量上产生偏差,也就是班前准备。
预先控制的主要内容:
(1)人力资源的预先控制——主管人员应按服务区域自身的特点灵活安排人员班次,以保证足够的人力资源。进行班前员工仪容仪表检查,员工待立岗位,站立姿势检查。
(2)物质资源的预先控制(班前物品准备检查)。
(3)卫生重量的预先控制(上岗前半小时要最后一遍班前卫生检查)。
(4)事故的预先控制:班前必须核对所接到的客情预报,避免信息误传,同是了解当天产品供缺情况,就让全体员工明了,避免事后引起宾客不满。
2、 服务质量的现场控制——所谓现场控制是指监督现场正在进行的服务,使其规范化、程序化并迅速妥善地处理意外事件。
(1)服务程序的控制:服务期间,主管人员应始终站在第一线,通过亲身观察、判断、监督、指挥服务人员按标准服务程序服务,发生偏差及时纠正。
(2)呈递物品的控制:掌握产品呈递时间,不要让宾客等待太久。
(3)意外事件的控制:服务业是面对面服务的,如引起宾客投诉,主管应及时、迅速采取弥补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影响其他宾客。发现有醉酒的宾客应告诫服务员停止增加酒精性饮品。同时设法让其早点离开,以保证整个环境和气氛。
(4)人力控制:服务期间,主管人员应根据客情变化进行第二次第三次分工。
3、 服务质量的反馈控制:所谓反馈控制就是通过质量信息的反馈找出服务工作有准备阶段的执行阶段的不足,采取措施加强预先控制和现场控制,提高服务质量使宾客更加满意。
信息反馈来源于:服务员、经理(内部系统)、来源于宾客(外源)。
服务质量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服务质量的优劣是判断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有良好的服务,才能招来并留住宾客,而宾客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备件。
“服务业出售的商品只有一个——服务。
服务质量的特点:
(1)综合性:服务质量是服务业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
(2)短暂性:生产与销售几乎同时进行,能否在短时间内完成一系列工作是对服务质量的一种检验。
(3)关联性:(协调性)从产品生产到销售只有靠各环节人员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发挥集智才能保证优生服务。
(4)一致性: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的一致性及产品质量、规格标准和产品价格与服务态度均保持一致。
服务质量的内容——服务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平。
服务水平是检查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
服务水平主要包括:
礼节礼貌——礼貌用语、仪容仪表。
服务态度——微笑、热情、干净是达到企业旺盛的诀窍。
清洁卫生——产品制-作-工-艺、服务环境、岗位、服务人员个人卫生。
服务技能、技巧和服务效率——服务效率是服务工作的时间概念,它不但反映水平,而且反映管理水平和服务员的素质。
优质服务的实现目标——尽量减少甚至消灭等候现象。
1.总经理的职责和权限
(1)负责制定并保持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并决定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措施。
(2)通过增强职工的意识、积极性和参与程度,在整个公司内促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
(3)确保公司全体职工都关注顾客及相关方的要求,负责贯彻国家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政策法规,对公司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及营销管理全面负。
(4)确保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实现这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
(6)负责审批主要基础设施采购计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确保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作所必须的`资源。
(7)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决定改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措施。
(8)确定公司内的组织机构和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同时负责对公司办公室进行管理。
(9)任命管理者代表,并为管理者代表有效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批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
(12)主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评审和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吸取意见和建议。
(13)审定公司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经费,及时处理和调查重大事故。对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14)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对其他重要的经济技术决定,应负责制订具有保证职工健康安全的措施。
(15) 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2.管理者代表
(1)确保本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2)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业绩和改进的需求。
(3)负责传达企业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宗旨,确保全体员工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4)负责组织编制、审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和批准程序文件、审批文件发放范围,并确保贯彻实施的有效性。
(5)主管内部审核方案的管理并组织内部审核的实施,组织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监测和测量。
(6)组织筹备管理评审会议,收集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并对改进决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数据分析,并在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实施过程中起监督、协调作用。
(8)负责代表本公司就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对外联络,组织对顾客满意度的评价。
(9)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生产副总经理
(1)主管产品实现过程的运作和控制, 负责产品实现策划。
(2)审批年度生产计划、设备检修计划,并对实施效果检查验证。
(3)主管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基础设施、工作环境、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等工作。
(5)需要时,参与对顾客有关产品特殊要求的评审。
(6)负责生产技术管理、资源整合、工程图纸的审核等工作。
(7)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8)组织制定、实施技术改造和重大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审批关键职业健康安全设备的配置和方案调整。
(9)参与处置重大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和重大投诉事件。组织落实应急措施。
(10)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设计生产工艺时,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11)负责科研攻关、新产品开发、科技创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管理体系认证管理。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使用,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
(12)主持或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13)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4.经营副总经理
(1)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经营决策。
(2)定期或不定期的了解与识别顾客需要,做好服务工作,满足顾客要求,确保与顾客有关的过程得到有效的控制。
(3)主管原辅材料的供应工作,审批采购计划,审批合格供方名单。
(4)负责主管采购过程、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5)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和分管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技能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
(6)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及环保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
(7)定期召开分管职能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经营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8)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经营管理中,承包各项经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
5.总工程师
(1)负责公司生产技术的管理,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的评聘。
(2)组织制定、实施技术改造和重大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设计生产工艺时,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4)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使用,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
(5)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6)负责公司新产品开发,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组织制定技术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激励措施。
(7)负责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的培养。
6.总会计师
(1)依据《会计法 》、《会计制度 》实施会计监督。制定公司财务、会计及预算等制度,并负责其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协调与联系工作,确实发挥各项制度的功能。
(2)负责按公司经营计划,提出年度财务计划,并按计划筹措和使用公司资金,确保资金的有效运用。
(3)按公司年度财务计划,办理有关银行借款及往来事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金。
(4)依据税法规定,处理公司各项税务事宜,力求正确无误。
(5)负责对公司的资金流动实施控制,确保现金流动的运行安全。
(6)组织对公司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
7.办公室
1主要职能
负责文件和资料的管理,会议管理,公司形象的策划,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公司信息管理,驾驶员管理,接待管理,办公设施设备管理,办公费、接待费、车辆使用费的管理。
2具体职能
(1)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明确各种会议的组织、参与部门,协助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主持召开经理班子会议、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
(3)负责审核公司外报文件和综合性材料。
(4)负责公司的信息管理,贯彻执行公司《信息沟通与协商程序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及时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对分享的“管理人员公司邀请函用语【汇编8篇】”,提交管理层进行决策。
(6)负责公司办公用车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软、硬件的统一管理,确保公司网站和内部网络的畅通和正常运行。
(10)持续辨识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消除或减少工作中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管理人员公司邀请函用语【第五篇】
第一条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含独立法人的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最高行政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责任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原则上为:
集团公司:按1人/100万平方米(生产能力),并不应少于4人。
工程公司、区域公司、分公司:按1人/10万平方米(生产能力),并不应少于5人。
第五条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原则上为: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为1人;
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为2人;
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为3人;
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应当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与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总造价: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为1人;
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为2人;
1亿—2亿元的工程为3人;
2亿元以上的大型工程应当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七条 省建设厅成立“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省除中央管理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和发证工作,下设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核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办公楼内,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
第九条 申请考核人员按以下程序报送考核资料:
(一)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考核资料,再由地级以上市向省考核办公室统一报送考核资料。
(二)省属、省管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企业,直接向省考核办公室报送考核资料。
(三)水利、电力、交通等省直有关专业部门的建筑施工企业,向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考核资料,再由行业主管部门向省考核办公室统一报送考核资料。
第十条 申请考核的人员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附表);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原件经审查后退回。
第十一条 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电力、交通等省直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考核申请人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将报名资料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省考核办公室。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采取全省统一出题、分期分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人员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考核合格,考试题主要从建设部制定的题库中分类按比例随机抽取。考试内容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等,考核要点参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附件。
第十三条 省属、省管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各级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一级项目经理由省考核办公室直接组织考试;市属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水利、电力、交通等省直有关专业部门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由省考核办公室分别会同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组织考试。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由省建设厅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部统一式样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新增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原则上每年6月份进行一次,考核申报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姓名和所在法人单位等的,应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转让、冒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发生死亡事故和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不超过规定的分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发证机关同意,不再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或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超过规定的分值的,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限期整改,重新考核。
第二十二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电力、交通等省直有关专业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发证、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和个人的财物,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等部门举报。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规定#e#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从业、监督管理等,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有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监督“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并对其从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从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考核发证及证书管理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初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应年满18周岁,具备相应文化程度和一定安全生产知识,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技术职称,从事工程施工管理一年以上。
第六条 符合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的人员,应当通过所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考核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不符合第五条规定的;
(三)申请在同一单位同时从事两个岗位;
(四)受到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申请人不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业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业务管理能力。
第九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条 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铁道、水利、交通等项目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应持有相应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持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对申请变更的,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转让、冒用“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省级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第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由本人所在施工企业向原发证机关递交延期申请材料。
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继续教育不少于24学时的,发证机关可不再重新考核,其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延期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证书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有效期满且未延续的;
(六)年龄超出相关规定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证书失效的情形。
因本条(一)(二)(三)(四)款情况,证书失效的,可在6个月内变更单位。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证书或者公告证书作废:
(一)有本规定第十七条(五)(六)款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吊销证书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和发证机关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企业管理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将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安全教育档案。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未经企业安全生产年度教育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根据企业资质、经营规模和安全生产需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施工危险程度及施工人员数量配备相应数量的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企业委派制度,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第四章 从业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应当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二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七)及时、如实报告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八)企业技术负责人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组织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并负责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
第二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三)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五)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宣传,组织对施工现场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六)发生事故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如实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
第二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监督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四)协调配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参与审查有关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资质;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查处安全生产问题,建立管理档案;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二十六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二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领导带班制度,每月定期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对于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企业集团,集团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第二十八条项目负责人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工程招投标、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对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审查。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发现的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证书颁发机关。
第三十一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五)依法应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信息数据库和可供查询的官方网站。
第三十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发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时,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和个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考核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三)接到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或个人弄虚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0天至90天的处罚;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年的处罚;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吊销有关责任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造成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吊销有关责任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终身不予申请考核,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有前款违法行为,被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暂扣期满结束后,必须重新考核,考核合格的方可继续上岗。
第三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未对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立即停止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施工企业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立即停止执业,限期补办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冒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违反本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考核。
第四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违反本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罚,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工程项目未配备相应数量安全管理人员的,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的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颁发管理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决定。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不得收取费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解决。
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铁道、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关办法。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管理人员公司邀请函用语【第六篇】
公司的组织架构一般会明确的告诉你公司中哪些是管理人员。除了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属于高层管理人员,公司管理人员。
岗位职责。
总经理岗位职责。
1、领导执行、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发掘市场机会,领导创新与变革。
2、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组织制定、修改、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监督、控制经营计划的实施过程。
3、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1)负责与董事会保持良好沟通,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经营战略和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机构和人员调配情况及其他重大事宜。
(2)领导建立公司与客户、合作伙伴、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媒体等部门间顺畅的沟通渠道。
(3)领导开展公司的社会公共关系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4)领导建立公司内部良好的沟通渠道。
4、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
(1)负责公司员工队伍建设,选拔高、中层管理人员。
(2)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3)代表公司参加重大业务、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动。
(4)负责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
(5)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6)负责办理由董事会授权的其它重要事项。
5、领导公司各分管部门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公司的组织管理系统,使之合理化、精简化、高效化。
(1)领导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制定财务政策,审批重大财务支出。
(2)领导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审批重大人事决策。
6、关心员工,以身作则,使公司具有高度凝聚力,并要求员工以高度热情和责任感去完成本职工作。
三、负责公司各种会议、各种活动的筹备、组织、安排工作;。
四、负责公司的对外联络、接待工作,安排好活动日程和生活;。
五、负责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监督落实;。
六、负责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1、总经理受董事长的授权,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全面执行和落实董事会所做出的公司发展规划及各项决定;如今和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检查、督促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
2、主持拟订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根据董事会的发展战略决议,主持拟订公司未来几年的业务目标、业务计划、预算计划,并得奖董事会审议。
4、主持编制公司年度经费预算计划、经营目标、经营计划,经董事会审定后,将目标和计划进行分解,组织各部门实施,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确保目标和计划实现。
5、负责组织拟订公司组织架构、职能部门设置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制定、初审,并不断完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贯彻执行。
7、负责组织审议人力资源规划,及年度人力资源计划,经董事会批准后,检查、监督规划、计划的执行。
8、负责组织审议公司员工薪资标准、福利待遇标准、考核评价体系等人事管理有关。
9、向董事长建议并任命或免去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经理。
10、负责审定部门经理以下管理人员的聘用或解聘。
1、负责制定企业内部行政管理制度。
2、负责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与执行。
3、负责解决公司相关法律事务。
4、负责企业文化以及企业形象的策划及管理工作。
5、掌握和了解公司内部各方面动态,及时向总经理反映,并提出建议。
管理人员公司邀请函用语【第七篇】
今年以来,根据上级行的要求,营业部开展了学习《守则》及合规文化专题教育学习活动,这充分表明了上级行对《守则》的学习以及合规管理工作的重视。现在我就学习《守则》、执行《守则》等方面情况,述职如下:
为切实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变经营管理理念,树立依法合意识,提高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和内控案防水平。我按照营业部部署参与了学习《守则》及合规文化专题教育学习活动。一是参加动员会后,先行进行了自学,学习总区行营业部三级领导的动员讲话,《守则》原文,并自觉地记录了学习笔记,二是学习结束后,参加了以学《守则》用《守则》的大讨论活动。三是参加学习《守则》的考试。通过这次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了合规操作的意识,并且明晰了岗位的责任以及这次主题教育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
通过学习深刻体会到,任何差错、风险、问题和案件的发生,都不是一朝一夕突然形成的,都会经过从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这一客观自然规律。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到依法合规经营对我行经营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到违规经营的危害性。我深知依法合规经营是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也是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的保证,更是金融企自我发展自我保护及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所在。找到了自我正确的价值取向与是非标准,找准了工作立足点,增强了合规办理和合规经营意识,通过对相关制度的深入学习,对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有了更高的要求,为识别和控制业务上的各种风险增强能力,积极规范操作行为和消除风险隐患,树立对农行改革的信心,增强维护农行利益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及建立良好的合规文化都起到了极大的帮助。
1、能注意加强学习,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
加强对员工和自身的风险防范教育,认识到社会的复杂性和银行经营风险的普遍性,认识到银行本身就是高风险行业,必须把风险防范放在第一位。能从自己的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违纪、违规、违章行为,根除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珍惜自己的职业生涯,视制度如生命,纠违章如排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规范操作,从源头上预防案件的发生。
2、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在工作中、生活中,我严格要求自己,以《守则》的内容和标准衡量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金融法律、法规,在部门中讲大局、讲原则、讲团结。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同志们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事事处处以大局为重,以集体和员工利益为重,以党和国家、农行利益为重。同时,严格要求本部门其他同志严格按照规则办事,不论是下基层还是解决基层问题都要秉公办理,严谨徇私舞弊,并要解决。在同事中积极倡导互相监督互相提醒,构建和谐团队。
3、加强内控管理,坚持两手抓。
从近几年金融系统发生的经济案件来看,“十个案件九违章”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检查不细,监督不力,实属重要根源,无数案件、事故、教训,都反应出内控管理还存在一定的漏洞。正是制度的不完善,才导致一些人有机会钻空子,从而给国家资金造成损失。所以,平时注意不断完善各种管理办法,认真扎实地贯彻执行案件防范责任制的规定,强化内部防范机制,努力做到在规范的前提下办理业务。坚持一手抓经营发展中心工作不动摇,一手抓内控案防管理基础不松劲,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时刻绷紧内控案防这根弦不放松,牢固树立风险识。
4、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合规工作。
以《守则》为依据,高标准要求员工。在对照部门岗位职责和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对工作进行自查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已发现问题隐患能做到及时预警,及时整改。切实提高部门员工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员工转变经营管理理念,树立依法合意识,提高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和内控案防水平。
《守则》检查教育活动与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企业文化建设是我部合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开展《守则》检查教育活动的同时,一是配合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对照制度深查过去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章行为,合规操作。二是将《守则》检查教育活动与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工作相结合,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每种业务、每个岗位、每项工作的流程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努力实现规范管理、持续改进,规范部门的各项管理和业务操作,为推行精细化管理提下良好基础。
对运用科学发展:
一是观指导和推动合规经营的方法掌握还不够。二是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时有松懈现象,合规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三是部门作风抓得不够到位,致使部门员工工作效率不够高、协调沟通不够好。四是执行力不够强,精细化管理不到位:表现在团队精神不强、信息反馈慢、办事效率不够高等执行力问题。
在今后工作中,我要认真总结和分析以往的过失,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执行力及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法合规经营,努力搞好本职工作,为我部各项业务发展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公司规范运输管理、保障安全、诚信守法、优质服务,根据市运管处文件精神,我公司的道路运输信誉考核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经营稳定,有相应的办公场所和停车场地;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司机持证上岗,有货运从业资格证。
二、公司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关负责人;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明确,奖惩合理;有完善的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出车登记表。
三、运输司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营运车辆规章制度,货车未发生交通责任事故,交通责任事故率为零。
四、营运车辆按法律要求投保交强险,提高机动车第三方责任险的覆盖面,保证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可能地获得及时的基本保障;并投保车辆损失险等。
五、营运车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有问题随时检修,排除安全隐患。
六、公司未发生超限超载行为,未擅自改装车辆。
七、公司未进行危险品的运输,车辆本身有安装gps定位。
八、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强化“三检”制度,定期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测;对到年限车辆进行强制报废,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九、加强路检路查工作,把好“路”关,发现有违章现象及安全隐患应当场制止并予以纠正直到解除隐患为止。
十、公司特别注重安全生产风险,加强本企业的安全例会记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学习记录,而且本企业与其从业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要求从业人员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个人身上。
管理人员公司邀请函用语【第八篇】
甲方:
乙方:
因甲方承建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雨污水管网改建工程施工需要,为了加强施工技术力量,决定聘用乙方为该工程安全员,为了明确双方在今后工作中的权、责、利关系,经协商一致,具体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_______工程。
二、工程地点:
______。
三、乙方工作岗位职责范围:
1、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地下管道、机械设备、电气线路、仓储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和标准。如发现施工现场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实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改进的,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处理。
3、正确填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报表,定期提出安全生产的情况分析报告和意见。
4、处理一般性的安全事故。
5、按照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聘用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合同终止。
五、工资待遇:
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实行月工资,每月4000元人民币,不足一月按月工资/天数计算。工资包括各项福利待遇。乙方可在工程期间预支生活费,不超过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工资的发放时间是每月1日至5日,若发放日适逢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假期结束。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认定乙方管理技术等原因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需7日前提前通知乙方,工资按4000元每月结算。
2、乙方若因个人原因不能顺利施工至工程完工,需提前7日通知甲方,工资按元每月结算。
七、考勤制度:
乙方每月出勤率应达到二十天以上,每天出勤时间不少于八小时,否则,每月出勤率少于二十天和每天少于八小时时,建设单位所进行的处罚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在工作中,应自行解决膳宿问题,若有事需向甲方请假,不得擅自离岗。
九、乙方做好自身安全工作,否则,发生一切大小事故时,其一切责任自负。
十、乙方在工作中,不得违反甲方和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有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处理。
十一、其他条款:
1、乙方在工作中,应服从甲方组织安排,不得擅自对本工程施工中的工序和项目进行更改,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自双方签订本聘书之日起,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时,乙方不得单方解聘,否则,建设单位因乙方的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处罚由乙方负承担。
以上条款,双方必须遵守执行,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待本工程竣工后失效。
甲方:
乙方:
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