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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热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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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第一篇】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充分发挥食堂管-理-员的作用,特立食堂管-理-员职责如下:

一、食堂管-理-员为学校委派的参与食堂工作的管理人员。具体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并有权处理伙房的日常事务和做好人员的管理或教育工作。

二、负责协调食堂与食堂、食堂与锅炉房、食堂与就餐人员之间的关系,做到公平竞争、文明服务,礼貌待客。

三、指导与监督食堂业主信守合同,合法经营,不搞超范围的`经营活动。

四、能根据任务、季节和学校计划 及时调整安排食堂进行热食供应。

五、指导与监督乙方搞好伙食调剂,抓好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和职工宿舍卫生。

六、坚持检查评比制度 ,促进伙房工作。

七、如上级有重大活动,要积极响应大胆组织伙房突击实施圆满完成任务。

八、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抓好餐厅纪律。

九、加强食堂操作过程的监管力度,保证饭菜的质量和数量,使师生放心就餐,满意就餐。

十、如有重大事宜要及时请示汇报,不留死角。

十一、做好食物采购索证检查登记和入库验收工作。

以上几条要认真遵守执行,使我校的伙房管理工作真正走向正轨。

1、热爱食堂管理工作,热心为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具有献身精神。

2 、了解学校教育工作和学校膳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熟悉学校食堂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

3 、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和管理理论水平,能在“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上做表率作用。

4 、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公私分明,光明磊落,讲求效益,具有开拓精神。

5 、组织食堂工友进行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工友人员的服务意识;处理好人际关系,充分调动工友的积极性、能动性和主人翁精神。

6 、作好食堂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每学期接受学校财务人员的审查。

7 、具有一定的营养学知识,保证食品合理加工、科学搭配,烹调方法合理,减少营养成分损失,提高消化率。

8 、把好采购关、加工关、出售关,杜绝质量差、有毒、受污染食品供应给师生,杜绝食物事故的发生。

9 、做好防鼠、防蝇、防毒、防火、防盗等工作

10 、接受上级防疫部门、安全部门等部门的检查,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各种任务。

学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第二篇】

1.根据总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及营业部的财务管理规定,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日常会计核算,复核会计凭证,办理资金调拨,审批所有业务的付款手续。

2.负责员工工资、奖金、补贴的发放,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

3.负责财务监管工作,确保财务状况安全。

4.按照总公司、营业部的财务制度及领导批示办理有关财务手续。在业务上对会计、出纳岗位有指导职能:

5、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管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其它货币资金明细账;。

6、确保库存现金、外币,定期进行现金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7、做好财务出纳资料的分享的“学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热选8篇】”,对财务数据和财务信息严格保密;。

8、定期按公司要求进行资产清查、仓库核查。

学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第三篇】

八、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侯边庄小学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校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为学校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 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 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 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规定所称学校二级单位,包括学院、系、处、所、中心等。

学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第四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宿舍的管理,为全体寄宿生创设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温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如下:

一、日常工作职责

1、保证24小时在岗,工作时间内认真完成分工工作,不擅自离岗、串岗,特殊情况需预先向主管部门请假,并安排好人员代班。

2、填写好工作日志,做好来客登记,班主任寝室管理及值夜教师值日登记。

3、早、中、晚上课前督促学生离开寝室,按作息时间开关宿舍大门及电源。

4、按照宿舍检查标准,积极主动地做好每日学生宿舍的各项检查工作,及时反馈,上交政教处,发现物品损坏要及时登记并报修。

5、竭诚为广大住校生服务,宿舍管-理-员为学生服务要热情周到,及时地为学生排忧解难。不与学生及家长发生冲突。服从学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安全工作职责

6、按作息时间开关宿舍大门并做好安全工作。宿舍非开放时间里,除学校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入,须有班主任或者任课教师出具的证明并登记后进入。

7、早、中、晚关门后,及时对所管辖的区域清场。晚上熄灯后,应对寝室周围及内部各楼层巡视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然后锁上大门,管好钥匙。锁门后,夜间无特殊情况做到不开门。

8、定期对宿舍内的各项安全设施(楼梯灯、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9、教育并督促寄宿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防偷、防火、防电(触电等)和防止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管理工作职责

10、督促学生做好每天的内务整理和室内卫生,并做好卫生评分。

11、管理学生午休纪律,晚就寝协助值班老师清点每个宿舍住宿学生人数、维持寝室纪律。

12、宿舍开放时间内,管-理-员需经常在宿舍楼内巡视检查,督促学生保持好卫生,制止违纪行为。

13、对学生在宿舍内怪叫、起哄、吵架、浪费水电、乱倒乱扔垃圾、挪用他人物品及点明火等举动,要给予正面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方法要得当。主动、积极向学校提出改进宿舍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卫生工作职责

14、打扫人员打扫公共场所,保持宿舍区及周边地段的卫生。无乱堆乱放现象。

15、做好宿舍管-理-员室的清卫工作。

16、其他政教处交予的任务。

寝室管理工作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服务宗旨,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创建整洁、舒心、和-谐、温馨的生活环境,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健康发展。

寝室管-理-员职责具体如下:

1.检查、督促学生按时就寝,维持学生就寝纪律,学习、掌握、熟悉学生寝室管理制度的违纪现象,如:在宿舍内打扑克、怪叫、起哄、吵架、乱倒乱泼、挪用他人物品及点明火等举动,要给予正面教育,立即劝阻和制止,方法要得当。

2.非就寝时间维持宿舍的正常秩序,搞好宿舍清洁卫生。打扫公共场所、楼梯、厕所,清除垃圾、杂草。保持寝室及周边地段的卫生。做到墙面、地面无痰迹、污迹,无废弃物,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现象,保管好卫生工具。

3.上课期间,保证宿舍无学生滞留,无学生随意出入。学生必须凭班主任或教导室签发的请假条才能进入宿舍,管-理-员必须作好登记,并保存请假条。

4.检查、督促学生按规定做好宿舍内务整理和卫生清洁工作,对内务和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要做好登记,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5.每天早上、晚上各全面巡查宿舍一次以上,重点检查门锁和滞留学生,并登记检查结果。发现滞留学生要当面问清滞留原因,如果学生生病,通知班主任和家长。发现其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6.及时处理或报告宿舍设施故障。按规定时间控制电灯开关。

7.及时制止学生的各种违纪行为。

8.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并报告学校领导。

9、按作息时间开关寝室大门。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宿舍,发生事故应该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报告;严格禁止男生进入女生寝室。

10.宿舍管-理-员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11.对每天的情况必须登记在值日表中,第二天上午搞完卫生后管-理-员把头天检查的纪律结果和当天检查的卫生结果交给教导处。

12.加强对学生宿舍安全的防范意识的教育和检查,不准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以及各种刀、锤、棍等危险器具。发生紧急情况应保持冷静,及时向教导室汇报,并做好疏导工作。不准学生在宿舍开生日聚会、点蜡烛、唱歌、抽烟、喝酒、玩扑克。不准学生私接电线开关、插座,禁止使用一切电器和油炉煮食及焚烧废纸。提高警惕,防止宿舍失窃,保护学校和学生的财产。禁止学生攀爬阳台栏杆或楼梯扶手。

学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第五篇】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2.及时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整理。负责档案业务指导。

3.熟悉室存档案的内容和检索,练好整档基本功,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4.做好档案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潮、防光、防鼠、防尘工作。

5.严格执行档案室有关借阅、立卷归档、保密等制度。

一、在校长室领导下,要牢固树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热心为教学教育服务观念,认真仔细,保证质量。按时完成校刊出刊发行工作。

三、及时搜集、整理、修改学生和教师的稿件及有关用于校刊的图片、照片等资料。

四、每学期举行2次以上中学生文学社辅导活动。

六、校刊经费由校长室审批。

学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第六篇】

在学校总务主任领导下,负责全校绿化、美化工作。其主要职责 是:

1.加强政治思想的学习,不断提高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的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服务的技能。

2.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吃苦耐劳,有扎实、认真、自觉、细致的工作精神,负责工作职责 范围之内的安全。

3.根据学校总体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邀、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草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开。

4.负责花木的常规管理,做到栽一株,活一株;种一片,活一片。

(1)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绕水、松土、防冻、防高温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2)搞好校园绿化区内的路树、球花、绿篱、花池、花带的修剪、整型,做到形状逼真,整齐美观,并将修剪下来的枯枝、败叶等杂物进行妥善处理。

(3)负责绿化区内的杂草、残枝、败叶、垃圾、纸屑等清理工作,保持绿化区内基本看不到杂草杂物。

(4)搞好学校花木的虫害防治,定期对花木进行防虫、杀虫、刷裝等工作。

(5)及时处理非正常气候造成折断树木、花弃的清理工作,对折断、枯死花木要及时补苗。

5.自己采集母枝,定向培育新、优、靓花品种。做好校园各种花丼苗木的培育、移栽,做到“以绿化养绿化”,从而增强绿化自我发展的能力,达到增收节支的目的。

6.每年培养盆栽花木50盆以上,其中有30盆以上四季花木提供观赏,保障有关场所、大型活动所需花木的供应工作。负责学校各种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花卉准备和摆放。

7.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花卉、苗木做人情拉关系。对名贵花木要建账立册。

8.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票据清楚,实物相符。库内排放整齐,领取有签名,使用有记录,确保物资管理流程清晰。

9.做好工具、化肥、农药、汽油的保管。做到出库入库手续清楚,并提醒用药、用肥分量,注意用药、用油安全。防止浪费现象。

10.爱护工具,负责剪草机等机械部件的简单维修、检查工作。工具房的卫生,保持整洁干净,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11.负责学校灭蚊工作。

12.自觉遵守学校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每天工作时间应保证在岗在位。

13.完成校长和总务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1 、定期做好花卉、树木的修剪整枝工作,确保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6、根据天气情况,及时浇水,防止花木枯死;雨季及时排涝,疏通积水。

10 、积极参加卫生绿化工作,虚心接受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把工作搞好。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校园环境办理办法

为维护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校园,为师生提供杰出的学习、工作和糊口环境,特拟定校园办理制度:

(一)办理机构

1.建立学校环境教育带领机构,负责校园绿化规则的拟定、执行,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2.负责绿化工作的宣传,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责任区的维护。

3.为了使学生养成爱劳动和自发爱护校园绿化的杰出习惯,学校划分肯定是的绿化责任区,由各中队、各年级学生进行简单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引导。

(二)维护校园绿化的若干规定

1.不准轻率砍伐、挖掘、搬移树木。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者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脚踏车等物依靠在树身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脚踏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撷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

7.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8.不准污损园中绿化小品及建筑举措措施。

(三)损坏校园绿化的惩罚办法

1.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3~5倍罚款。

2.采折花朵,每枝以3角~3元不等罚款。

3.损坏草皮按每平方米五元罚款。

4.在绿地、草坪进行踢球等体育活动,每1个罚款x x元。

5.采撷花果,以每枝2元罚款。

6.损坏园林小品举措措施者,按修理价两倍赔款。

7.不准将学校花卉、盆景、树木幼株带着出门,门卫有权扣押,并处以市价5~10倍罚款,由校派出所协助执行。

8.偷捕水池观赏鱼,按每尾1元罚款。

9.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者已经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接管惩罚者,情节严重的除执行惩罚外还要提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四)爱护绿化人人有责

望全校师生员工自发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积极向一切损坏绿化的行为作斗争。对积极维护本办法,保护绿化有功者,将给予肯定是的奖励。本办法由总务处监督执行,保卫部门共同实施。

2、绿化养护办理标准

1.成活:新种树木特别管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达到98%。

2.植物保护状态。防治病虫害,大面积防治每年不少于4次。无病害率达到85%,无虫害串达到90%以上。

3.草木花卉种植。常年定型花坛,指令性草花种植区,全年更新两次。身苗由苗圃供给,种植后要及时管养,要求长势杰出。

4.树木修剪。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3次(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易疯长树木应不定期修剪。要求无枯枝、死树、陡长枝。

5.除草。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按1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回数。

6.浇水施肥。按树木长势进行不定期抗旱浇水或者排涝,全年冬春施肥不少于两次。

7.清理。绿化地区范围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砖石不超过3立方厘米,除下的杂草,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措置。

8.种植及临时劳动。及时完成当年树木种植,搬迁任务,并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校庆、节日、会议会场的绿化。

9.查抄评比。根据每1个所承担的绿化种植、养护责任,每月查抄评比一次。

3、苗圃办理制度

1.苗圃是校园培植树木幼株、花卉、制作盆景的绿化基地,贯彻以绿养绿目标,逐步减少学校投资。

2.苗圃必需为美化校园服务,同时也要为社会绿化活动服务。

3.苗圃应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开展新品种生殖,每年自行嫁接套接,培育及补进新品种各2~3个。

4.苗圃的所有名贵花木必需建立账册,详细记明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出入苗圃时间、去的方向等情况。

5.苗圃不准存放私人花卉。

6.苗圃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将各类花卉、盆景带出苗圃,违者处以原价五至十倍罚款。

7.苗圃负责校园公共场合、校长室、书记室、会议室的花卉布置、更换和养护。

8.负责学校大型会议会场用花和节日校园单项性美化布置,可交来适当费用。

9.苗圃努力为教职工服务,积极种植各种时令草花、树木幼株制作盆景发售,对花卉爱好者进行管养技术引导。

四、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办理办法

(一)环境彻底扫除

1.工作量:每1个环卫彻底扫除人员承包的责任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及此中小径。

2.彻底扫除时间:每天至少彻底扫除两遍,并不受天气限制保洁。

3.环卫彻底扫除人员还负责房屋下明沟的彻底扫除、冲洗,并要拾清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路边废物箱垃圾。

4.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

5.责任片内发明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上级办理部门由校爱卫会出头签字处理。

(二)日常办理规定

1.克制随地吐痰。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不接管批评教育者,给以登记过时。

2.克制在食堂、教师、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饭菜等。

3.克制向校园河内投掷石头、丢弃废物、排放污水,克制在室内外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捞出。

4.克制在各种建筑物、举措措施、树木上招贴大小字报和乱刻画,各部门的通知、海报、广告、启示等必需在指定的广告栏内招贴。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擦洗干净。

5.克制在办公楼、走廊、盥洗室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

6.克制在室内、走廊、门厅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违者没收其体育用品,造成门窗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赔偿。

7.不准在教学楼、办公楼、走廊、盥洗室、教室、办公室等非指定地点停放脚踏车;校内不准乱停放各种车辆。违者批评教育。

8.不准在校内饲养家禽、家畜,不准在树杈枝、树身上挂晒衣被等物。

9.不准粉碎校园内的花草树木和公共举措措施。对任意堆物堵塞交通、未经允许自行搭建、影响观瞻或者损坏花木和公共举措措施者,除责令其立即清除外,如有损坏,按原价5~10倍罚款。

10.各部门应划定环境卫生责任区,在责任区范围内连结人行道、墙脚清洁,地面无痰,无粪便污水,无瓜皮果壳纸屑,无砂石等。室内由各部门承包卫生。

11.不准在绿化地带或者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圾等,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12.不准在校内外、门口等地任意设摊。如经本能机能部门同意临时设摊,摊主应连结摊位周围场地的环境整洁卫生。违者就地清理。

14.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场地围栏整齐,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临时工棚和堆物不得有碍环境卫生和阻塞人、车进出的通道,违者就地清理。

15.施工现场要有指定的质料和垃圾堆放点,不准乱堆乱放。施工结束后在两周内要清理好质料和垃圾。

此条例适用于全校各部门和小我私家,希望师生员工自发遵守。

学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第七篇】

1.对学校不同班级学生数要清楚,做好不同年龄段的预防接种工作。

2.接种前做好疫苗和器材准备工作,接种后有登记。

3.配合校医在不同季节进行不同疾病的防病知识宣传。

4.对学校保健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学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第八篇】

一、乡村少年宫以理念为先导、以知识创新为基础、以能力实践为核心、以活动体验为特色,面向学校、面向社会、面向孩子创办。

二、在上级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办宫方向,努力把乡村少年宫办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少年儿童教育阵地。

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少年儿童,坚持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团结协作。

四、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培养和提高校内教师及校外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坚持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并重,增强乡村少年宫对未成年人的感召力,成为未成年人的活动阵地。

五、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乡村少年宫要成为少年儿童校外教育的活动中心、艺术教育与德育教育的活动基地。

六、丰富全镇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为未成年人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认真组织和举办各种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活动。

二、乡村学校少年宫主任工作职责

乡村少年宫主任是本单位法人代表,是乡村少年宫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党组织的监督下,全面负责少年宫的工作。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各部门的领导与协调,积极改革,勇于创新,科学管理,发挥机构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把乡村少年宫建设成为孩子喜欢的活动场所、家长放心的教育阵地、村民满意的文化中心。

2 、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制定乡村少年宫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经常检查了解、分析、研究辅导员培训工作和阵地活动的开展情况,做好统筹工作,注意总结经验,落实改进措施,增强乡村少年宫对镇域内少年儿童的感召力,成为活跃少年儿童的阵地。

3 、负责乡村少年宫的教师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培训指导工作,努力做到 “ 知人善用 ” ,依靠全体教职工办好乡村少年宫,注意培养骨干力量。

4 、重视交流和学习,主动与其他乡村少年宫联系,学习兄弟单位办少年宫经验,用于指导本少年宫工作,加强教育研究,做好推动全镇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同时,加强与城区学校的联系,积极把本乡村少年宫开辟成城区学校的农村教育基地,作为城区学生与农村学生互动交流的平台,作为城区学生开展实践教育和体验教育的第二课堂。

5 、团结群众,关心群众,发扬民-主精神,倾听群众意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努力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6 、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原则,计划好财务开支,管理好乡村少年宫设备,提高现有设备的利用率。

7 、自觉接受党支部、教代会的监督、评议,依靠工会搞好民-主管理。

乡村学校少年宫副主任工作职责

乡村少年宫副主任协助少年宫主任工作,全面完成少年宫教育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其主要职责是:

1 、协助乡村少年宫主任制定、贯彻和落实少年宫工作计划,制定并实施培训和阵地活动计划,做好学期和年终业务工作总结。

2 、组织和管理教学工作,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教研活动,认真学习兄弟乡村少年宫的教育经验,熟悉并掌握少年儿童教育规律,合理安排教师文化学习和业务进修,审查教师的学科计划和备课笔记,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 、建立特色班学员管理制度。负责报名、编班、考核、奖惩等工作,安排好特色班课程表和本乡村少年宫工作活动总表,并及时修正调整。

4 、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做好专业教师的考核管理工作和乡村少年宫校外辅导员的聘请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

5 、加强同其他乡村少年宫的业务联系,利用节假日和中心活动,组织协调好少年宫内外的文艺、科技、美术等各种表演、竞赛及全镇性的大型活动。

6 、不断加强和改善教学管理,完善健全各种教学制度,逐步达到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条例化、制度化。

三、乡村学校少年宫总务主任后勤工作职责

1 、协助乡村少年宫主任统一管理和合理使用全宫预算内外的一切经费,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正确编制预决算,及时向主任提出使用经费的建议和意见。

2 、做好教学和全宫性活动的物资采购、后勤服务工作,为保证全宫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物质条件。

3 、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和宫容面貌,统筹规划全宫室内外场地的使用和基本建设工作,充分合理地利用现有设备和器材,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 、加强乡村少年宫财产物资的管理,定期组织宫内财产和教具 的清查和登记工作,做到账物相符,杜绝漏洞,做到每学期核对一次。建立购置、领用、调拨、借用、保管、修理、报销、赔偿等制度。

四、乡村学校少年宫教师(含校外辅导员、志愿者)工作职责

外聘教师工作职责

乡村少年宫是少年儿童的校内辅助教育机构,培养少年儿童对文学、艺术、科技和体育的兴趣爱好,促使他们全面发展是教育教学的主要任务之一。根据乡村少年宫开展活动的总体规划,除本校教师任课外,不足的教师可以外聘,为了做好管理工作,特制定下列规定。

1 、被聘教师一般从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员中选择,尽可能选择一些学有专长、品德高尚的人员。

2 、被聘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3 、被聘教师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4 、被聘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乡村少年宫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做到提前 10 分钟做准备,按时上、下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者,必须提前与服务学校联系,以便安排。

5 、被聘教师上课必须精心指导学生,保持课堂整洁,注意爱护教学用品和公共设备。

6 、被聘用教师一般情况下不给付工资,适当给予一些伙食和车旅费补助。如因教学需要,特殊人员也应发放劳务津贴。

7 、被聘教师与本宫教师要团结合作,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共同搞好工作。

艺术类教师工作职责

1 、艺术类教师可以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择开展声乐、舞蹈、器乐、语言和形象表演等活动,组织各类特色班。

2 、认真备课、讲课,合理制定教学进度,在教学实践中,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传授,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认真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有组织、有制度搞好学员民-主管理,注重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做到传艺育人,使学生身心都能健康成长。

4 、按时并有质量地完成乡村少年宫的活动任务。在教学中把教学任务和特色活动合理结合,使更多的农村未成年人在各项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5 、遵守劳动纪律,讲究职业道德和师容教态,负责管理好教室卫生及学员的课间安全,建造良好整洁的教学环境,管理好所分管的教学设备、器材。

6 、按时完成少年宫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五、乡村学校少年宫设备设施(财产财物)管理制度

财物管理制度

1 、乡村少年宫是依托学校建设,由政府财政保障为主的农村少年儿童公益性活动阵地,全体工作人员要本着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艰苦朴素的原则,做到精打细算,勤俭办宫。

2 、严格掌握经费开支,购物要有计划,经领导批准方可购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专款必须专用。

3 、严格财经纪律,合理使用经费,鼓励节约办宫,多方式、多渠道筹资开展活动。

4 、严格报销手续,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必须凭购物发票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名,负责人批准方可报销。白纸发票和不合理的支出一律不得报销。

5 、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发票、暂付款的使用和对现金、记帐、报表、核算等必须严格执行财会规定,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和漏洞。

6 、实行民-主理财。加强财务领导,宫主任亲自抓财务工作,会计每月结帐一次,定期公布账目,年终清账一次。

财产管理制度

1 、乡村少年宫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爱护宫内财物,管好宫内财物,反对一切损坏本宫利益的行为。

2 、乡村少年宫所有财物均有专人保管,并建立进、销登记制度,每半年核查一次。

3 、凡购进物品,必须先由总务验收,登记,统一进账后方可领用。领用人需本着节约的原则填写登记,反对大手大脚,反对化公为私。

4 、总务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及时清点宫内财物,对宫内财物做到心中有数。对自然损坏和急需维修、添置的物件及时提出购置意见。

5 、严格财产管理制度,宫内所有物品(包括各种乐器)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外借。活动室、教室的钥匙一律不得转交他人,特殊情况,由商借单位出具介绍信,经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或租用,并按时交回,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六、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场所安全保卫制度

1. 教师负责教学时间(包括课前、课后和课间)教学场所的全程安全管理。

2. 教师应加强与学员监护人的`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3 、教师必须在所有学员安全离开教学活动区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4. 教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学员外出活动,组织集体活动实行报批制度,并实行安全责任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 门卫管理人员负责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少年宫门前安全无事故。

7. 所有教职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零时间报告,并进行恰当的处理,不得离开事发现场。

8. 所有参加活动的学员必须由家长负责接送,并与少年宫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七、乡村学校少年宫学员守则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2 .遵守少年宫的纪律制度,增强法律意识。珍爱生命,注意安全,讲究公共卫生环境,不乱丢纸屑、果皮,保管好墨汁、颜料。

3 .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团结同学,关心他人。

4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完成分配的值日任务。

5 .学员须按照少年宫规定的学习、活动时间按时上课,不得迟到、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辅导教师请假。

八、乡村少年宫特色班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学准备

1 、辅导员根据乡村少年宫的功能和建设基本原则结合学科教学特点制定活动教学目标,认真制订授课计划。

2 、遵循有利于教学实践的原则,认真制订教案,并接受检查与指导。

3 、教学内容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重难点指导、教学方法与手段等。

4 、教学内容的选择适合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教学内容有知识、有趣味、有技能技巧,而且是有非智力因素的教育内容。

二、教学活动

1 、教与学活动,以活动为主,在活动中教,在活动中学,寓教育于活动之中。

2 、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结合教学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少年儿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心理品质。

3 、教学内容具有科学性,传授正确的知识、先进的技术、科学的训练和技能技巧。

4 、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着重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兴趣,注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5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启发诱导的方法,培养少年儿童的创造力,提供他们实践和表现的机会。

三、教学要求

1 、教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全面关心学生。

2 、掌握教学基本功,努力提高讲解、示范、操作水平。

3 、语言准确、生动、规范、精练,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提倡用普通话讲课。

4 、遵守教学作息制度,不无故缺勤、不在教学时间接待客人、使用通讯工具、不无故离开教室,上课时间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5 、及时点名,并根据情况给予辅导。

乡村少年宫主任是本单位法人代表,是乡村少年宫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党组织的监督下,全面负责少年宫的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各部门的领导与协调,积极改革,勇于创新,科学管理,发挥机构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把乡村少年宫建设成为孩子喜欢的活动场所、家长放心的教育阵地、村民满意的文化中心。

2.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制定乡村少年宫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经常检查了解、分析、研究辅导员培训工作和阵地活动的开展情况,做好统筹工作,注意总结经验,落实改进措施,增强乡村少年宫对镇域内少年儿童的感召力,成为活跃少年儿童的阵地。

3.负责乡村少年宫的教师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培训指导工作,努力做到“知人善用”,依靠全体教职工办好乡村少年宫,注意培养骨干力量。

4.重视交流和学习,主动与其他乡村少年宫联系,学习兄弟单位办少年宫经验,用于指导本少年宫工作,加强教育研究,做好推动全镇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

5.团结群众,关心群众,发扬民-主精神,倾听群众意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努力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2011年9月

乡村少年宫副主任协助少年宫主任工作,全面完成少年宫教育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乡村少年宫主任制定、贯彻和落实少年宫工作计划,制定并实施培训和阵地活动计划,做好学期和年终业务工作总结。

2.组织和管理教学工作,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教研活动,认真学习兄弟乡村少年宫的教育经验,熟悉并掌握少年儿童教育规律,合理安排教师文化学习和业务进修,审查教师的学科计划和备课笔记,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建立特色班学员管理制度。负责报名、编班、考核、奖惩等工作,安排好特色班课程表和本乡村少年宫工作活动总表,并及时修正调整。

4.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做好专业教师的考核管理工作和乡村少年宫校外辅导员的聘请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

5.加强同其他乡村少年宫的业务联系,利用节假日和中心活动,组织协调好少年宫内外的文艺、科技、美术等各种表演、竞赛及全镇性的大型活动。

6.不断加强和改善教学管理,完善健全各种教学制度,逐步达到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条例化、制度化。

1.协助乡村少年宫主任统一管理和合理使用全宫预算内外的一切经费,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正确编制预决算,及时向主任提出使用经费的建议和意见。

2.做好教学和全宫性活动的物资采购、后勤服务工作,为保证全宫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物质条件。

3.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和宫容面貌,统筹规划全宫室内外场地的使用和基本建设工作,充分合理地利用现有设备和器材,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011年9月

1.教师负责教学时间(包括课前、课后和课间)教学场所的全程安全管理。

2.教师应加强与学员监护人的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3、教师必须在所有学员安全离开教学活动区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4.教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学员外出活动,组织集体活动实行报批制度,并实行安全责任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门卫管理人员负责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少年宫门前安全无事故。

7.所有教职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零时间报告,并进行恰当的处理,不得离开事发现场。

8.所有参加活动的学员必须由家长负责接送,并与少年宫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2011年9月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2.遵守少年宫的纪律制度,增强法律意识。珍爱生命,注意安全,讲究公共卫生环境,不乱丢纸屑、果皮,保管好墨汁、颜料。

3.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团结同学,关心他人。

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完成分配的值日任务。

5.学员须按照少年宫规定的学习、活动时间按时上课,不得迟到、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辅导教师请假。

2011年9月

1、辅导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2、按照少年宫的安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活动,制定本小组培训计划和活动内容,上满所规定活动次数,完成教学任务。

3、必须严格遵守本宫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做到提前10分钟做准备,按时上、下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者,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以便安排。

4、认真备课、讲课、合理制定教学进度,要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传授,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认真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上课必须精心指导学生,保持课堂整洁,注意爱护教学用品和公共设备。

6、有组织、有制度搞好学员民-主管理、注重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做到传艺育人,使学生身心都能健康成长。

7、遵守劳动纪律,讲究职业道德和师容教态,负责管理好教室卫生及学员的课间安全,建造良好整洁的教学环境,管理好所分管的教学设备、器材。

8、按时结束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按时回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一、少年宫档案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建立专门的档案工作机构,形成分管领导负责专人管理的机制,对少年宫形成的管理、教学、科研、基建、设备、财会、人事、业务、电子声像、实物等各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档案工作机构的基本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规定,规划少年宫档案工作。

2、制定少年宫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建设少年宫档案工作的网络,指导和协助各部门做好种类档案的收集、征集、整理、立卷、分类鉴定、保管统计工作。

4、接收档案并对室藏的全部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利用服务工作。

5、开展档案宣传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档案意识。

三、归档范围

1、文书档案:主要包括少年宫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会议记录、纪要、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2、教学档案:主要包括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及学生举小组或社团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3、基建档案:主要包括少年宫在基建项目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基建图纸、项目审批文件等。

设备档案:主要包括各种活动器材、使用说明、技术图纸、技术操作规程、软件、技术参数、合格证、保修卡等。

4、业务档案:主要包括辅导员培训进修、各种成果、获奖证明等。

5、人事档案:主要包括辅导员、外聘辅导员、志愿者的工作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水平等。

6、会计档案:乡村少年宫实行财务单列,做到专款专用。会计档案主要包括少年宫在财务会计核算中形成的报表、凭证、票据、预决算、银行、现金日记帐等文字材料。

7、电子声像档案:主要包括少年宫各项工作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电子声像材料和配套文字处理材料。

8、实物档案:主要包括少年宫在重大活动、各种竞赛、外事往来等具有保存收藏价值的礼品、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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