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关于组织开展“七一”前夕走访慰问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在“七一”前夕,组织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传递关怀与温暖,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县组织开展“七一”前夕走访慰问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x县关于组织开展"七一"前夕走访慰问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镇(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进一步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基层党员的关心关怀,现就我县"七一"前夕走访慰问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时间
走访慰问活动统一安排在xx月底前进行。
二、慰问对象
慰问对象包括获得党内功勋荣誉表彰的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党员干部家属。
1.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慰问对象:慰问对象中的老干部由县委老干局确定,烈士遗属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确定,其余慰问对象由各基层党组织申报、党(工)委研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确定。
2.各基层党(工)委慰问对象:由各党(工)委自行确定。已列入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慰问对象的,基层党(工)委不再重复慰问。
三、慰问形式
县级党员领导慰问活动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委老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各党(工)委配合,通过走访、发放慰问金(品)等形式进行。各基层党(工)委慰问活动由各党(工)委自行组织。
四、活动内容
(一)传递关怀温暖。组织开展"七一"前夕走访慰问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关心关爱的具体体现,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作为进一步凝心聚力、振奋精神、推动工作的重要载体。县级党员领导、党委(党组)书记和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带着感情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向走访慰问对象转达县委对他们的关怀,褒扬他们为党的事业作出的贡献。
(二)积极排忧解难。走访慰问中,要注意了解慰问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具体诉求,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老党员,要引导他们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力所能及地发挥老党员的余热,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对生活困难的党员,要因人施策精准帮扶,通过社会保障、党内互助等方式,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对老干部要认真检查医疗待遇、生活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实到位。对烈士和因公殉职党员干部,要了解掌握其父母和配偶、子女的生产生活、上学就业等情况,按要求落实照顾救助、长期帮扶的具体措施。
(三)做好政治宣传。县级党员领导、各党委(党组)书记和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要深入浅出地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宣传老党员、老干部、烈士、因公殉职党员干部等为党和国家事业作出的贡献,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坚定信仰信念、践行初心宗旨、发扬革命精神、弘扬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五、相关要求
(一)统筹安排部署。各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深入调查摸底,了解掌握慰问对象情况,尽快组织慰问。同时要注意了解基层党员干部的所需所盼,切实帮助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积极协调配合。涉及县级党员领导慰问活动的各相关党(工)委,要及时与县级党员领导所在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联络员联系,配合做好慰问活动相关协调安排。
(三)发挥职能作用。各包联部门随同县级党员领导慰问时,要提前准备好慰问品。同时要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优势,落实帮扶措施,为慰问对象办实事、办好事。
(四)严肃工作纪律。走访慰问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意轻车简从,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慰问活动结束后,各党(工)委要将走访慰问活动情况于xx月xx日前报xx。
(五)做好新闻宣传。县融媒体中心要统筹协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阵地,大力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实际成效,总结宣传推广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有组织、有计划的宣传报道,在全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