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实用4篇】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推进全县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校车及其他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严厉打击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学生上下学途中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校车安全监管责任,严查严处“黑校车”,及时消除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冬季全县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乔舰飞、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王木华任组长,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赵仕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对校车安全的源头监管校车、公交应强化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落实对车辆日常维护和检查;学校要加强随车照管人员管理,定期对教师、学生及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每个镇(街)至少组织一次)
(二)强化对严查严重违法车辆的监管学校应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对违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布涉接送学生车辆违法举报电话。发现涉嫌超员、无牌无证、使用报废车接送学生的线索时,学校应及时将信息提供给交警中队,同时对学生进行劝阻、教育,并拍照取证。交警中队应根据线索,立即组织查处,并对违法车辆依法顶格处罚,消除安全隐患。交警中队应积极巡查,定期与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检查、发现车辆违法接送学生的,一律扣留车辆,消除违法状态,依法对驾驶人从严处罚,同时依法追究车主和负有管理责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强化对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的治理发挥企业、学校日常监督作用,提高学校监督防范的能力,齐抓共管,保证学生冬季交通安全。设立交通安全引导员,由学校安排教师轮流担任,负责上下学期间学生的安全和疏导。针对上学放学、上下班时间车流量大,事故频发的实际情况,从严落实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关于严禁中小学生及家长驾乘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等通知》要求,发放《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将事故案例及安全隐患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四)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学校要主动与交警部门对接,联合开展“守护平安。幸福童年”等宣传主题活动,通过给学生、校车驾驶员上交通安全课,播放交通安全录像片等方式,教育学生不坐农用车,不坐非法校车,不坐电动三四轮车,引导学生家长不使用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不断提高广大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学校及幼儿园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冬季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周密制定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协作,确保实效。
教体局、交警部门,要通力协作,进一步提高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及时做好统计汇总、调度工作。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云教函〔20xx〕11号)和20xx年度全市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彝良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消除校园各类安全隐患为重点,强化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在全县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环境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由石兴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忠辉副局长兼任副主任,负责全县学校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资料收集、材料上报等日常工作事务。
三、排查检查范围
全县各学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
四、排查检查时间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学校要对照附件表册对校园内、外进行自查,并于1月30日以前将自查表册报县教体局安全股。
(二)县级检查组于2月6日前对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五、排查检查方式
(一)县级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组对全县县直学校和乡镇中学、中心学校进行排查检查。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学习场所(含手续不完备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检查。
六、排查检查内容
(一)校园内。
1、食品安全方面。一是校园内是否有小卖部(是否有证);二是学校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
2、校车管理。校车是否定期进行校车例检例保、是否建立驾驶员情况及安全管理台帐。
3、消防安全方面。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宣传培训制度、灭火疏散演练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配齐配足,完好有效;电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标准等。
4、疾病卫生防控方面。是否进行落实晨午晚检制度,是否有传染病防控制度措施,是否开展传染病筛查,是否有卫生教育制度等。
5、建筑物安全方面。建筑物是否符合有关标准,是否存在危房等。
6、安全教育方面。学校是否将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设置课程;学校是否开展包括交通、消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猥亵、性侵、防溺水、煤气中毒安全教育;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及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是否定期开展“法制进校园”等专题教育活动。
7、安全保卫方面。学校是否按照相关标准配备保卫人员,监控、围墙、防卫器械等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到位,进、出入登记是否严格执行亮证登记制度,门卫巡逻制度等是否落实到位。
8、涉及到师生安全的相关设施设备、教学仪器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校园外。
1、交通安全方面。排查对所管理的学校周边公路干道是否有减速设施、警示标志及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交通隐患;校园周边是否存在非法使用其他车辆接送学生现象;排查校车行驶路线是否符合规定。校车是否跨审批区域行驶;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及“三无”车辆非法运营、超载等集中搭载学生现象。
2、校园周边治安方面。一是县直学校和乡镇中学是否实行学校上放学高峰执勤和护学岗位;校园周边是否有“黄、赌、毒”丑恶现象的各类娱乐服务场所和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饮食服务场所和娱乐场所;二是校园周边是否有流动商贩出售食品;三是校园周边是否有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人、上访人员等重点人员;四是校园周边存在的其他涉校安全隐患。
3、学生防溺水方面。学生上下学途中和经常活动的水域,检查是否在重点、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防护设施。
4、地质灾害方面。学校是否位于地质灾害点,是否存在地灾威胁;是否有相应的防护措施;是否对校园及周边的灾害点进行排查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二)压实责任,督促整改。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培训机构和证件不齐及未经批准举办幼儿园的监管;县教体局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联合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培训机构和证件不齐及未经批准举办的幼儿园进行治理,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完善相关手续。各乡镇、各学校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对不能整改的隐患要书面报告主管部门,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特别重大安全隐患,要交办给各责任主体挂牌督办整改。
(三)严肃纪律,强化作风。各学校、乡镇、检查组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从严从实开展排查检查整治工作。对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及推诿扯皮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各检查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工作期间禁止饮酒,禁止脱离检查组私自行动。各检查组组长单位负责检查工作期间的公务用车保障,注意行车安全。检查期间食宿自理,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
(四)严格时限,按时报送。各乡镇、各中小学将自查报告经校长和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月30日以前报县教体局安全股(县直各学校由校长签字直接报县教体局安全股)。邮箱:,联系电话:。各检查组完成检查后于2月8以前将检查对照表交教育体育局安全股。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三篇】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多起火灾及各类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学院根据市、区统一部署和区教委《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遏制各类事故,确保校园安全。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20xx年门头沟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通知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抓好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着力抓好用火、用电、用气、用水、用热等重要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摸清校园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层层落实责任,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以安全“红线”意识为宣传主线,以师生为宣传重点,以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为宣传内容,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以预防安全事故为目标,面向全体教职工和学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用科学的思想,高度的意识,负责的观念统领安全工作,始终确立“安全第一,重视为主,预防在先,领导先行”的指导方针,以教委的安全管理方针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杜绝因麻痹大意、放松懈怠所造成的隐患,全力以赴做好安全工作,保证学院的生命财产安全。
组织机构组
成立以社区学院院长为组长,副院长及主管主任为副组长,所有领导干部及教师为主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办公室为日常安全工作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要求
(一)全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火灾隐患、教职工思想问题、房屋安全、车辆运行等,不断改善校园安全环境。开展各种安全问题隐患的自查自改,明确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的安全责任人,落实各种隐患整改期限和措施,全面开展新一轮安全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学院办公区、机房、多媒体教室等人员聚集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学院要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二)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强化各种安全宣传,逐人签订安保责任书。广泛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打好安全保卫战。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全体教职工会、学院行政会宣传、督导、落实安保内容。加强值班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教职员工的各种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自救技能。学院通过网站等形式,对广大教职工进行消防等安全宣传教育。
工作职责
1、完善学院安全制度建设,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安全问题不成为摆设。
2、带班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的各项规定。克服一切麻痹大意、懈怠侥幸思想,不得擅自脱岗。
3、带班和值班人员必须加强巡视,认真履行职责;必须认真做好值班巡查记录。(每夜巡查不少于三次)办公室将对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人员记录在案,纳入个人考核。各部门要协同学院,切实抓紧抓好次项工作。
4、要加强晚间的校内巡视。如遇紧急突发事件,按《紧急突发应急预案》执行。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汇报,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第一时间向院长汇报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5、值班人员在岗时,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并尽力排除险情。
6、假期或日常遇大雨、暴雨时,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校组织抢险。
7、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校内线路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对学院用车定期检查,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
9、教师在工作中要注意日常用品的摆放,禁止与电源、火源堆放在一起,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10、教师在用电过程中,禁止使用大瓦数的用具。如:电磁炉等。
工作安排
按照教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活动部署,共分为:筹备动员阶段、隐患排查阶段、总结梳理阶段。
(一)筹备动员阶段
1、制定学院“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召开全体教师会进行宣传部署。
3、利用qq、微信、横幅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隐患排查阶段
1、积极组织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组织配合好上级检查,提升安全等级。
3、进行各种安全知识学习,提升安全保障意识。充分利用网络等资源为教师提供安全知识防范、自救知识等知识的传播。
4、与职高合作积极开展防恐反恐、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演练,提高互救、自救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安全检查工作时间及总结
1、安全检查时间:11月20日至12月底
2、车辆安全检查:每月2次,对教师进行安全教育(月初、月中。
3、线路安全检查:每月4次。
4、定期检查楼道灭火器的情况(值班人员及教师要随时检查,谨防灭火器的损坏与丢失)。
5、对学院房屋进行
自查:每月1次。有问题报房管所(月初)。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和区委、区政府、教育局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坚持对学生权益保护信息严格保密原则,坚持首问责任制,坚持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注重保护和教育相结合,履行学生权益保护法定职责,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机制。
二、时间安排
集中实施阶段:20xx年9月6日至10月28日
有效实施阶段:自方案发布日起长期有效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教务主任
督导主任
大队辅导员
总务主任
成员: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加强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的职业操守教育、师德师风教育,促进全校教职员工遵纪守法,严守道德底线,关心关爱学生。
公布荷塘区教育局保护学生权益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要求做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家长、学生知晓。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二)落实校园安全“四防”措施
1、确保学校校园施行全封闭管理;
2、学校配齐正规专职保安;
3、学校安装好一键式可视化报警系统并与公安机关联网;
4、配合公安等部门落实护学岗制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副校长室、总务处
(三)预防校园内违法犯罪行为
学校聘请专职法制教育副校长(明照派出所彭鸿应警官),切实加强师生法制教育,严厉打击校园欺凌行为,杜绝学校教职员工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和高年级学生侵害低年级学生事件发生。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总务处、督导室、大队部、各班
(四)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严禁开设电游室、音像室、桌球室、按摩室、棋牌室、歌厅、舞厅、网吧、彩票销售点,人流诊所和成人用品店等。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总务处、督导室
(五)关爱留守未成年人
建立健全留守未成年人台账,建立留守学生、困境学生信息档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关爱帮扶工作,严格落实保障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教务处、总务处、督导室、各班
(六)持续抓好校园安全整治
1、加强定制公交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整治“黑校车”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督导室、各班
2、落实“六级”防溺水工作机制,长效开展好防溺水隐患排查、安全管控、警示教育。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教务处、总务处、督导室、各班
3、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演练等。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总务处、督导室,各班
4、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环节的卫生和安全要求。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书记室、副校长室、总务处、督导室、各班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及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为民解忧、为民排难的好事、实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高效的措施抓好专项治理行动,并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2、讲究方式方法。在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的情况下,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既要突出重点(如学生欺凌防控等),又要突破难点(如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更要消除盲点(如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报告和准入查询制度等)。
3、压实部门责任。全校各部门、每一位教师要从自身工作职责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专项治理行动,校长室、书记室、督导室将对各部门、各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问责。
4、严明工作纪律。对在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及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中,认识不高、弄虚作假、不担当、不作为、顶风违纪的,将依法从严从重问责。
5、及时报送情况。各责任单位、部门要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重点体现问题及建议)按要求报告校长室,经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后由专人(学校指定黄军)向区教育局(联络员:谭文军,联系电话:13707332561)报送学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