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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慰问方案(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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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方案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两节”期间,结合开展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慰问活动,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送温暖慰问的对象和范围

(一)停产半年以上或已进入关闭破产程序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及其他困难企业等经济实体;

(二)企业特困职工;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特困失业人员。

上述特困职工和特困失业人员是指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灾、因家庭成员变故、夫妻双下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当前生活状况属于本地区、本单位的特别困难人员(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送温暖慰问活动从20xx年x月x日开始,至20xx年x月x日(元宵节)结束。

“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11月30日)

1、各企业主管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级、本部门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摸底,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困难企业经主管局确认,本企业或社区确认并张榜公示后,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上报的材料不实,存在擅自扩大慰问对象和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各单位和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将送温暖活动作为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20xx年“两节”期间的送温暖慰问活动安排。

(二)第二阶段:宣传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x月x日)

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送温暖慰问活动的意义,大力宣传送温暖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例和历年送温暖活动所取得的成效,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帮助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三)第三阶段:慰问阶段(20xx年x月1x日至20xx年x月x日)

1、深入基层慰问。集中人力物力,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驻村蹲点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努力协调解决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问题,防止慰问走过场、流于形式,真正做到送温暖活动进家庭、走企业、访贫困、问冷暖,关心职工疾苦,了解企业困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开展慰问方式。一是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工作实效。针对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的不同困难程度、不同致困原因、不同帮扶需求等情况,采取“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物资、送资金”等多种慰问形式。二是把下基层慰问活动同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开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报酬权等维权活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切身利益。三是丰富活动内容,促进社会和谐。有条件的单位、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帮助外来务工人员顺利返乡过年,通过组织开展游名胜、看电影、办晚会、吃年饭等系列活动,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在我县度过一个欢乐、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

3、严守工作纪律。送温暖慰问活动中,严格做到轻车简从,简化接待,踏实工作,认真解决问题,不作表面文章。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收受礼品,不给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增加负担。

(四)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x月x日—x月x日)

企业各主管部门、县直相关单位和企业对本部门开展的送温暖慰问活动情况、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进行及时总结,并于20xx年x月x日上报县人社局。

四、资金筹集

县人社局将尽快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提前落实慰问资金。各单位和企业在送温暖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送温暖资金真正用于困难企业和特困人员。

五、具体要求

县直各相关部门务必于20xx年x月x日前将《XX县特困企业和特困人员类别统计表》和《困难企业特困人员职工和失业人员生活状况一览表》一式一份报县人社局办公室。

春节走访慰问方案2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要求和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长沙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坚持人民至上,致力打造最具幸福感的首善地”重要精神,切实安排好各类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让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个人和家庭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特制定《黄兴镇20xx年春节“送温暖、访民情”活动方案》。

一、慰问时间安排

20xx年2月1日—20xx年2月4日。

二、对象和标准

(一)困难家庭慰问(含符合条件的优抚和政策性慰问对象)。

1.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5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2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8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

(3)有两个(或以上)残疾人的非常困难家庭。

(4)年度内家庭成员患病个人自付医疗费2万元以上,且有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5)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或享受特药政策(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终末期肾病、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脏器移植、脑瘫、艾滋病、尘肺病、慢阻肺、脑卒中、风湿性心脏病等病种)的非常困难家庭。

(6)因灾因病因残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

2.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3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1万元至2万元的'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5万元至8万元的困难家庭。

(3)年度内家庭成员患病个人自付医疗费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且有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或享受特药政策(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终末期肾病、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脏器移植、脑瘫、艾滋病、尘肺病、慢阻肺、脑卒中、风湿性心脏病等病种)的比较困难家庭。

(5)因灾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3.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800元)

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二)特殊困难群体慰问。

1.孤儿慰问(每人慰问5000元,由县民政局统一打卡发放)。

2.一次性生活补助。

(1)低保户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300元。

(2)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集中供养的每人600元,散居的每人1000元)。

年因自然灾害导致家庭成员意外死亡的困难家庭,每户慰问2000元;近5年来家庭成员见义勇为殉职、抗洪抢险殉职的困难家庭,每户慰问4000元。从(县级)机动资金中列支。

(三)优抚对象慰问。

1.困难退役军人生活解困金4万元,标准为1000元/户。

2.退役军人普遍慰问资金万元,由村(社区)自行组织,慰问采取发放慰问品(标准为50元/人,不发现金)的形式进行。

3.重点优抚对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打卡发放)和列表走访慰问相结合。对在乡老复员军人、享受定期抚恤“三属”人员进行走访慰问,慰问标准2000元/户;驻守边疆省份等地边防海岛的现役官兵家庭进行走访慰问,慰问标准400元/户。对1-4级在乡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省级模范退役军人进行慰问,慰问标准2000元/人;5-10级在乡伤残军人、县属改制企业退休伤残军人进行慰问,慰问标准1200元/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无军籍职工、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烈士子女、铀矿开采退役军人,慰问标准1000元/人。以20xx年度12月20日在册人员为准。

(四)政策性慰问。

1.基层老干部、老党员、困难党员:慰问由镇党建办负责。

2.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慰问由镇党建办(宣传线)负责。

3.劳动模范:慰问由镇工会负责。

4.计生失独困难家庭:慰问由镇社会事务办负责。

三、资金安排

1.县下拨到镇一般困难家庭慰问金万元,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慰问金万元。

2.镇财政自筹一般困难家庭慰问金万元。

3.县下拨困难退役军人生活解困金4万元,标准为1000元/户。县下拨退役军人普遍慰问金万元,由村(社区)自行组织。

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拨对复员军人、三属、驻守边疆省份现役官兵家庭慰问金万万元。

5.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打卡发放)和列表发放相结合。

6.下拨黄兴敬老院慰问金3万元。

7.全镇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由县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分散供养“特困供养对象”1000元/人,打卡发放;集中供养“特困供养对象”600元/人(由黄兴敬老院统筹,按400元/人的标准至人,200元/人的标准添置新冬衣、被)。

8.全镇低保户一次性生活补助300元/人,实行打卡发放。

9.全镇孤儿,慰问金万元/人,实行打卡发放。

10.根据上级要求春节“送温暖、访民情”活动结余资金由县民政局统一组织退回,统筹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标准程序。

年春节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实行申报制。由困难对象本人向户籍地村(社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困难原因、困难程度、申请慰问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行为能力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确定。

2.由支村(居)两委、村(居)民议事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妇女小组长和老党员、离职基层干部代表、村(居)民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全村(社区)慰问对象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的对象由支村两委和村(居)民议事会进行复核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镇社会事务办。

3.镇对村(社区)上报的慰问对象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所有慰问对象和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名册报县民政局。

4.民政局将全县中、重度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和标准汇总后,在《星沙时报》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1.镇统筹安排本镇范围内的春节慰问活动,确保慰问对象不遗漏。镇各办线主动配合有慰问项目和资金的县直部门,共同确定慰问对象、标准和时间。

2.各类慰问金、物资原则上必须由镇联村(社区)干部、县直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领。

3.要规范慰问金发放台账,慰问金发放表须做到要素齐全、地址清楚、分类明确、联系电话准确。由慰问对象签名的原始发放表由镇财政所记账,镇社会事务办将原始发放表复印一份留存备查。

4.慰问活动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资金慰问部门、单位;严禁将慰问资金下发各村(社区)自行慰问、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拆分慰问资金。

(三)扎实组织慰问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更多的时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访民情、送温暖,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上户慰问时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各联系村(社区)机关干部参加,组织对所辖各村(社区)困难户上门慰问,慰问资金、物资由镇在县拨慰问金、物资中统一安排。

(四)严格实行督查追责。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党政办、财政所、社会事务办等相关部门,对20xx年春节慰问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慰问活动顺利开展。

春节慰问新闻稿3

20xx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区供销社开展了一系列新春送温暖、送祝福、送爱心、送服务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切实帮助老党员、困难党员、干部群众解决生活上的实际问题,向他们送上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和新春祝福。

一是开展系统“送温暖”活动。对系统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进行春节慰问,做到全覆盖慰问,全面准确了解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诉求,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春节期间整个系统共慰问41户。

二是开展挂钩村“送爱心”活动。为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让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深入帮扶村大利村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切实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家中。为高龄党员和群众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并到监测对象、老党员、困难党员家中开展走访,与他们促膝交谈,询问身体健康、生产生活等情况,向村民们表示亲切问候并致以新春祝福。

三是开展志愿者“送服务”活动。深入城乡社区和挂钩村,深入到更楼下社区和大利村慰问照顾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帮助高龄老人打扫卫生,有针对性进行关爱帮扶、精神慰藉,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系统共20人次志愿者参加活动。

春节慰问简报4

昨天上午,我市举行2023年“情满扬州”春节慰问困难群体款物发放新闻发布会。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韩骅出席并讲话。

韩骅充分肯定2022年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工作成绩。他指出,过去一年,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迎难而上、奋发有为,有力推动扬州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交出了一份干货满满的“慈善答卷”。2022年,全市慈善组织共募集善款亿元,支出善款亿元,救助困难群体万人次。

韩骅强调,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第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要用心用情用力把善事办实、好事办好,切实将党委政府的关怀、慈善组织的关爱、社会各界的大爱及时精准传递给困难群众,帮助他们过上一个快乐吉祥的。中国年。各级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报道“情满扬州”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积极传播慈善理念,吸引更多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慈善事业。希望广大爱心人士进一步弘扬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量力而行为“情满扬州”活动添砖加瓦。希望广大受助群众进一步振奋精神、自强自立,用劳动和汗水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市委、市政府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持续完善慈善义举激励政策,积极营造全民慈善的浓厚氛围。

发布会上,市慈善总会会长洪锦华发布了“情满扬州”慰问款物发放信息。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市慈善总会共发放“情满扬州”春节慰问款物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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