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案例)热选【范例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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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第一篇】
xx镇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工作方案为有效遏制通讯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扩大人民群众对打击治理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知晓度,揭露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企业遵纪守法,增强识骗、防骗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和有关企业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通讯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各村(居)和单位全面开展动员部署,提高参与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工作人员的认识,进一步掌握宣传方法与技巧,明确宣传工作目标与任务。
第二阶段:深入宣传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按照村(居)委会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务必将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资料发放到每村每户,并提醒组织家庭成员互相学习,镇干部、派出所民(辅)警深入企业宣传的原则,宣传单发至并组织企业人员等学习,做到人人知晓。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组织相关部门对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的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督察,按各村(居)区域进行划分,对于宣传活动开展后,通讯网络诈骗案件仍然高发的后三名落实宣传不力的各村(居)和单位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将督察情况纳入单位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结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是有效减少案件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各村(居)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研究细化活动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各村(居)和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做到宣传全覆盖,切实做好防范通讯网络诈骗教育和预防工作。
(三)构建常态,务求长效。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各村(居)和单位要加强对诈骗案件信息的收集,根据诈骗新手法、新变化、新情况充实完善宣传内容,总结出行之有效的宣传经验,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防诈骗工作机制。
为确保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活动走细走实,取得实在成效,我镇将组织人员对各村(居)、林场和各单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进行考核评分。检查时间20xx年x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采取上门入户的方式,直接询问调查,根据宣传到户情况,如实评分。评分总分值xx分。对考评得分60分以下且排名后三位的村(居)予以全镇通报批评,考评结果纳入20xx年度综治考评,并报镇主要领导。
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按照“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原则,深入摸底排查,科学分类处置,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在确保排查问题全部化解的同时,加快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净化养老服务领域生态环境,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从20xx年2月开始,到20xx年6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即日起至2月10):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
(二)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2月10日至2月底):形成摸排名单,对照指标逐个排查,定期汇总摸排进展情况,对照排查问题清单,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隐患风险管控名单。
(三)分类整治阶段(20xx年3月至5月底):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站所开展分类整治,精准施策,确保风险软着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6月底前):对风险摸底排查与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不足,研究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养老领域诈骗问题的政策措施。
(一)全面摸底排查。
1.明确摸排对象。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摸排,并将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2.明确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负责摸排。县民政部局在摸排中,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上门调查等工作。
3.把握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4.掌握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全覆盖逐一上门排查,个别地区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在摸排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5.明确工作要求。各地要在20xx年2月底前,扎实完成本轮摸底排查。市、县民政局将对各地的排查工作进行调度和跟踪检查。
(二)推进分类处置。
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4类风险管控名单。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3.橙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4.红色名单。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在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涉嫌犯罪的,要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要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合研判风险,按照“一院一策”原则进行规范整治,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对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县民政局。
(三)强化综合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xx〕91号)要求,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营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工信、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同级行业监管部门;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积极推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全县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得到有效化解。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和20xx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要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乡镇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民政系统内部,养老服务部门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之间要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各乡镇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
各乡镇要梳理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要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行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
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第三篇】
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圆满完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突出重点区域。加强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摸底排查,梳理一批涉老年人投资理财“高危区域”、养生保健“灰色区域”、扶助解困“复杂区域”等区域,深入推进重点整治,集中解决重点区域养老领域涉诈问题。镇专项办要梳理出重点区域名单报县专项办。
(二)紧盯重点问题。配合县专项办和职能部门共同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紧盯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问题,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
(三)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配合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整治涉及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以养老名义商品房销售虛假宣传、涉老旅游及艺术品经营、养老健康医疗、涉老“食品”“保健品”的虚假宣传、涉老非法集资、网络空间等行业领域的养老诈骗问题。及时掌握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制定配套文件及推进落实等情况。
(四)有效防控涉稳风险。在县委县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及家属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尤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
(五)推动抓好建章立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完善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加强上下沟通、部门协作、将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做到群众身边。
推动全镇各单位依照各自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
(一)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
(二)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要及时配合职能部门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
(三)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四)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一)抓紧落实整治工作部署(5月中旬)。推动各单位加强工作部署,制定完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运行规则,按照“专人专班专项”要求,强力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二)深入开展摸排核查(5月至9月)。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多渠道开展排查。做好中央、省、市、县专项行动专班交办的问题线索核查工作,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强力开展专项整治(5月至9月)。针对问题清单,明确整治的责任单位、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要求挂图作战,限期整治。加强对多发频发问题的重点整治,确保工作成效。对长期存在但前期整治效果不好的,要深入剖析原因,找到问题根源,督促责任单位紧盯不放,综合采取各种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治理不彻底不放过。
(四)巩固提升整治成果(8月至9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整治与长效常治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注重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建章立制成果要及时报送县专项办。
(一)加强工作联动。坚持“行业整治”“地方整治”两条线统筹运行,推进本镇与各有关部门整治工作双线互补、协同发力,努力形成“各地抓、抓各地”“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格局。健全研判会商、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学习指导。加强组织学习、指导,推动各相关部门和行政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开展本地区专项整治,健全长效机制。
(三)加强信息报送。严重落实县专班工作要求,整治进展情况和战果统计“每周一报”,自5月19日起,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向县专项办报送上周四至本周三专项行动进展战果统计表(整治情况)和整治工作情况。研判分析情况“每月一报”,每月21日前,向县专项办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重大特殊情况即时报送。
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乡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工作专班,由党委委员曾伟兼任专班主任,千佛乡警务室负责人周玉清、社会治理办主任彭中任专班副主任,专班工作人员由陶俊、王嘉茂、王皓洋、黄春雪兼任,办公地点设乡社会治理办。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开展。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全乡要扎扎实实抓好组织实施,进一步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坚决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二要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多渠道多措并举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格服务微信群、宣传条幅、传播典型案例、张贴海报、发布新媒体短视频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发动,结合网格员入户走访、疫情防控卡点、防致贫返贫全面摸底排查入户等,积极开展老年人防诈宣传活动,让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浓厚氛围。三要扎实开展摸排。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网格员、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作用,将常态化开展摸排工作与农牧民举报投诉相结合,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广大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四要各村(社区)要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动员全民参与到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来。
在交通要道、人群集中处悬挂标语横幅进行宣传,利用各村(社区)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系列宣传标语,做到随处可见、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千佛乡在街道人员密集处张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标语十多余条,标语内容例如:“网上汇款需警惕电话核实莫大意”“骗人之心不可有防骗之心不可无”“扫除诈骗的犯罪创建和谐家园”“严厉打击诈骗的犯罪维护社会诚信体系”等等。同时也要求各村(社区)在村上主要人员集中点张贴宣传标语,各村(社区)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利用各村(社区)的广播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音频。
结合当前集中走访排查工作和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千佛乡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干部进村入户,分发防养老诈骗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宣传当前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醒群众特别是老年人不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信息、存款、银行账号等情况,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扩大宣传效果。
一是保健品诈骗。诈骗分子往往以专业会议、健康讲座、组织义诊、免费体验、上门推销、电话与网络销售、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形式,以特殊功效、打折销售、消费返利、赠送礼品、免费或低价旅游等卖点虚假宣传,向老年人宣传“保健产品”“治疗药品”,从而实施诈骗。二是祛病消灾实为诈骗。此类诈骗多是结伙作案,一人搭讪寻找有名的神医,另一人称可以找到,并邀老人同去,在路上了解老人的情况后用电话告知同伙,随后遇到的“神医”会说老人家中有灾祸,需拿出家中所有钱财首饰进行供奉(一天后还给老人)即可消灾,从而实施诈骗。
老年人在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占大便宜”或“不劳而获”的念头。提高防骗意识,平时应多关注主流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横幅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电信诈骗手段,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辨别能力。子女也要多给老年人一些耐心和陪伴,向他们普及反电信诈骗知识,提高他们的防骗意识。重点打击进村入社以买各种物品,开始以给予小东小西,开展思想上给老年人洗脑,然后以高价给予老年人购买等形式的行为。
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第五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部署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组织内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打防结合、防范为先理念,以“全民反诈、共创平安”为主题,整合一切资源、汇聚一切力量、发挥一切优势,综合采取打击、防范、管控、治理、宣传等措施,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坚决防止出现涉诈窝点、成为全国全省红黄牌警告和挂牌整治对象,为全镇高质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全面摸清“高危、两卡、回流、前科”四类重点人员底数,及时采集信息、建立档案,开展动态管控、全面列管,防止成片、成串偷渡出境,防止在一个地方形成“产业”。
(三)强化对现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侦破;
(四)强化境外特别是缅北回流人员审讯拓查,对发现的境外特别是缅北地区涉诈人员开展核案和动态管控。
(一)强化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防范宣传。各成员单位强化防诈宣传举措:
1.对本单位职工开展防诈宣传教育活动,签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附件8);
2.在单位电子屏滚动播放反电诈宣传标语(附件4)、单位内外部张贴防诈骗宣传提示;
3.利用单位政务新媒体转发、发送防诈文章、提示;
4.利用单位掌握微信群、qq群发送防诈提示;
5.利用单位掌握的人员数据库定期针对发送防诈提醒;
6.向本单位服务对象提供《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六个凡是”提示单》(附件5),公布正规办理流程、客户(咨询、办理)电话、网址、app,提醒其不要轻信非正规渠道的通知。(各成员单位落实)。
(二)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
1.将反诈宣传纳入网格工作清单,充分依托“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开展“梳网清格”反诈宣传行动,通过落实网格员、村干部入户宣传责任,实现社区、街道、企业全覆盖。相关进出入口有防范宣传标语,公告栏有防范宣传海报,楼宇大屏有防范宣传图片、视频,楼道内有防范宣传标贴。(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各驻镇单位、各村落实)。
2.公共场所全覆盖。镇区路口、商业街、文化广场等处led屏播放防诈骗提示语、悬挂相关宣传横幅标语。(城管队落实)。
3.服务窗口全覆盖。各对外服务窗口要播放反诈骗宣传短片并发放宣传资料。(各相关单位落实)。
4.网上宣传全覆盖。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阵地全面开展防诈宣传,集中宣传报道相关工作成果。(各相关单位落实)。
5.宣传培训全覆盖。组织对宣传民警、辅警、网格员、村干部等宣讲人员进行宣讲培训,组织制作宣讲材料,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反诈宣讲活动。(综治办、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派出所落实)。
(三)深入学校开展防范宣传。利用开学季、毕业季、家长会等关键节点,针对“冒充教师诈骗”“游戏诈骗”“刷单诈骗”“贷款诈骗”“购物诈骗”“冒充好友诈骗”,在全镇学校开展专题宣传:
1.印发《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附件1)进行宣传提醒;
2.利用校园内宣传栏、黑板报发布防诈内容;
3.组织民警走进校园开展防骗专题讲堂;
4.在学校家长群发布防诈宣传内容(各学校落实)。
(四)组织银行、保险等金融单位开展防范宣传。
1.在营业网点门口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骗标语;
2.在业务窗口、atm旁悬挂防骗提醒;
3.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对疑似受骗的客户主动劝导;
4.运用短信平台发送防范诈骗短信。(新集邮政支局、花园邮政支局、农商行新集支行、农商行花园支行落实)。
(五)组织通信运营商开展防范宣传。
2.针对不同受骗群体制作防诈骗微视频,集中投放防诈骗微视频短信,实施精准性防范宣传。(新集电信分局、新集移动分公司落实)。
(六)落实落细涉诈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1.组建工作专班,动员各方面资源力量,逐村逐户逐人开展涉诈重点人员摸排工作,确保“底数清、数据新、情况明”;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社会各界资源力量,规劝境外滞留人员通过正当渠道入境,营造全民参与防范的浓厚氛围;帮助回流人员做好本地再就业,及时掌握人员动态,坚决防止人员再次外流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派出所、综治办、各村落实)。
2.对涉诈重点人员,要建立“一人一档”全息档案,要落实“七包一管控措施”,即1名镇街干部、1名派出所领导、1名村居干部、1名社区民警、1名网格员、1名信息员、1名直系亲友。全面采集信息,严密管控动向,落实落细管控措施,坚决防止二次外流出境;对摸排出的`滞留境外人员,要穷尽各种手段劝返,对涉诈重点嫌疑人,要加强其近亲属政策攻心,劝促其本人尽快回国投案自首,接受审查。(派出所、综治办、相关村落实)3.加强境外特别是缅北回流人员审讯拓查,对上级下发的境外特别是缅北地区涉诈人员名单全面开展核案工作,全部纳入动态管控,适时组织抓捕。(派出所落实)。
(七)全民签订“责任书”“承诺书”。
1.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责任书》(附件7),落实本单位人员反诈常识知晓率、承诺书签订率、无人被骗率、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率(附件5、附件6)“四个100%”责任,凡单位内部人员被电信网络诈骗的,予以追责问责,力争实现机关单位“零发案”。(各成员单位落实)。
2.组织辖区群众掌握了解《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内容,逐户签订《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回执》(附件2),同步宣传反诈知识,在辖区人员密集场所、主干道等地张贴《关于敦促滞留境外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附件3),悬挂张贴相关宣传标语(附件4),提高群众识防能力,提升整体宣防意识。(各村落实)。
(八)强化专业打击治理。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打击犯罪主力军作用,坚持研判先导、精确打击,持续开展打击高发类诈骗犯罪集群战役。
2.对县反诈中心推送的预警信息及时处置、见面宣防;
3.对现行案件要围绕资金流、信息流,开展拓展关联、深度研判,按照“定人、定案、定位”标准形成研判报告,实现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数上升、破获案件数上升、破案率上升、挽回损上升的“四升”目标。(派出所落实)。
(九)精细化督评压责。
1.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纳入平安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对履职不到位导致案件高发或涉诈前科人员、境外回流人员漏管失控的,扣除相应的考核分值;履职严重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倒查追责。(综治办落实)。
2.督促各商业银行和通信运营商加强银行卡和手机卡“两卡”办理管控,新开户的确保“实名、实人、实操”,逐一开展反诈宣传教育,签订或口述反诈承诺;强化“两卡”使用监管,发现高危可疑账户、号码的及时采取措施,同步通报公安机关。(新集邮政支局、花园邮政支局、农商行新集支行、农商行花园支行、新集电信分局、新集移动分公司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严重威胁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多发性犯罪行为,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和缅北回流人员管控是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有效手段。镇党委、政府成立全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逐一研究细化“九项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打击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分解任务节点,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作配合,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请示报告。通过上下紧密合作、各单位密切配合、社会整体联动,形成延伸到边、贯通到底的打击治理体系,努力消除工作盲区和防范漏洞。
(三)严格督导措施。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的跟踪评估及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下发整改清单,必要时组织督导、约谈,对工作中涌现出的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工作情况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社区)要报送附件2、附件8及相关工作照片,各部门、各单位要报送附件6、附件8及相关工作照片,联系人:朱美月,联系电话:529557。
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第六篇】
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xx为组长,党群副书记(政法)x,党委委员、副镇长x,党委委员(宣传)、副镇长x,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x为副组长,其它相关分管领导为成员的xx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抓好方案制定、工作指导、督导检查,确保防范宣传工作落地见效。
(一)筹划准备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月10日)。镇综治办按照职责与任务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各村积极落实措施,按计划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2月10日至11月30日)。各村、相关职能办公室、有关单位根据方案和预案,持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并每月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文字、图片、数据等)报综治办。
(三)评估考核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检验宣传成效,办公室将对各村的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直接纳入年终平安综治绩效考核。
1.落实媒体宣传。镇党政办牵头落实媒体平台的防范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转发县公安局发布的“防诈”、“反诈”相关案件、警示文章,拓展群众获取“防诈”、“反诈”相关信息的渠道,扩大知晓面。
2.镇便民服务中心宣传。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大屏宣传,每月做好在门口大屏上播放“防诈”、“反诈”相关短信及图片宣传,并留存记录。
3.加强短信平台宣传。镇经济发展办要利用农民信箱平台,每月发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宣传短信不少于2次,开展短信提醒防范宣传。通过不断提醒,使群众绷紧防诈之弦,提高防诈意识。
4.加强村居居民宣传。镇综治办要发动乡贤、网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深入农村、社区,通过张贴海报、挂横幅、刊发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强辖区农村、城市居民小区的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5.加强特定人群宣传。镇其它相关职能办公室要采用多种手段,加大对全镇党政干部、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全镇“网购”群体等特定人群的“防诈”、“反诈”宣传,提高我镇广大干部群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诈骗手段的能力,预防相关案件的发生。
党政办要组织落实对全镇党政干部的防范宣传,通过短信平台、“xx视野”公众号等形式向镇党政干部推送短信提醒和专业知识教育,提高“防诈”、“反诈”的意识。
派出所要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打击宣传活动,利用真实电信诈骗案例为群众讲解电信诈骗惯用方法,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排查,对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镇经济发展办要组织对全镇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及职工开展“防诈”、“反诈”宣传。
市场监管所要组织对工商注册商户开展“防诈”、“反诈”宣传。
学校要充分利用“校讯通”向学生家长发送短信提醒,同时,还要采取校园广播、宣传板报、温馨提示等形式,将“防诈”、“反诈”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
银行要落实针对储户开展“防诈”、“反诈”宣传,在向储户发送提醒短信的同时,还应在营业大厅、atm取款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立提示、警示标识标语或采用语音提示,争取在银行汇款、转账环节阻止诈骗案件的发生。
(一)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村、镇属各办(中心)、有关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安排宣传时间表,按阶段推进宣传工作,在2月14日前推出第一期宣传内容。宣传活动期间,每月5日前向综治办报送上个月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要有文字、图片、数据)。
(二)严格督查,落实责任。建立定期督查制度,镇里将对宣传工作组织情况、推进情况、上报数据真实情况等开展督查;防范宣传工作启动后,对新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实行逐案倒查。各村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第七篇】
1、树立幼儿初步的防范意识。
2、培养幼儿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快速应答能力。
3、引导幼儿了解一些自我保护的常识,知道迷路时应怎么求救。
排练情景表演:豆豆迷路了。
2、如何预防"?
(1)不要贪图小廉价;
(2)提防魔术行骗;
(3)不要轻易参加陌生人员的所谓的各类"打折促销"活动;
(4)不要相信封建迷信观念。
5、网上购物者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多加留心,慎防受骗。
1.维持班级次序和纪律,不准大声喧哗;
2.在讲述身边事例时,以自愿为主的原则,希望同学们积极参加;
在现如今的社会,诈骗案件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明。他们利用一些学生的虚荣心、贪便宜、单纯等心理特点实施各种诈骗伎俩,使部分学生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压力。年关岁末,又到了诈骗、盗窃等案件的高发期,近期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包括电话、电信、网络、淘宝网刷信誉等等)多发,其中还有被骗的老师。而诈骗分子更是无孔不入,利用多种途径进行诈骗,而学生更是诈骗分子行骗的主要对象之一,而部分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过分薄弱,问题严重,亟待解决。
为了维护我们安静的学习环境,提升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同学们能够在平时的学习工作及生活中不受诈骗分子的欺骗,圆满的完成学业,同时学会保护自己,掌握一定的防诈骗的技巧,使同学们面对诈骗能够安全应对,共同营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绿色校园,使我们的校园变得更加美好。
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第八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决策部署,结合我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类型和易受骗群体,开展不间断、多频次、多渠道的“精准宣传防范”活动,力争达到反诈宣传“全覆盖、无死角,人尽皆知”的效果。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系列集中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人民群众防范电信网络犯罪的能力,达到“一次教育,终生受益”的良好效果,实现年内全县电信犯罪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减少,群众自身防范意识明显提升。
(一)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要将宣传工作部署到各村(社区)、充分利用社区村镇、党群中心的电子显示屏广告牌等载体,滚动播放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视频和标语,实现电子屏幕全覆盖;要制作宣传页、宣传板,在人员聚集的场所、区域定期举办宣传活动;要组织辖区网格员积极开展“六进”(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宣传活动,采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
(二)县公安局:要抓住重大典型案件防骗成功事例和打掉的犯罪团伙,精心策划宣传报道活动,用身边事情、鲜活案例来宣传教育群众,以案释法,深度揭露诈骗手段和作案过程,使群众得到更直白、更有效的警示,增强防范宣传的感染力和冲击力。要充分发挥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的互动宣传作用,持续发布告知信息和防范知识,加强与粉丝的互动交流,形成持续宣传热度,使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内容在群众中自发广泛传播,形成防范宣传的几何扩散效应。
(三)县融媒体中心:要主动与公安局对接,与公安机关联合制作专题视频和专题报道,及时开展连续报道、跟踪报道,用真实的案例教育群众防骗识骗。
(四)县市场监管局:要指导督促各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沿街门店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牌等载体,滚动播放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视频和标语,实现电子屏幕全覆盖。
(五)县财政局:要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工作群、qq工作栏等平台向相关单位财务人员推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提升财务人员防范诈骗的意识和辨别诈骗手段的能力,有效降低冒充领导诈骗财务人员案件发生。
(六)县金融服务中心:要组织各银行营业网点充分利用各网点的液晶显示屏、led条屏、atm机旁等醒目位置,滚动播放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视频和标语,放置宣传页、宣传版,将宣传防线由柜面向自助服务区域延伸,在自助服务设备页面设置提示语或提醒界面,提醒广大群众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筑牢金融单位防范城墙,提升银行等金融网点的拦截劝阻效果。
(七)县文化和旅游局:要充分发挥社会公共资源优势,在固定公益广告栏位置张贴一定数量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示语或宣传海报。
(八)县教科局:要明确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宣传防范负责人,通过以学生为传播手段,以各校校园告示栏、宣传窗微信群、校讯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为载体,向学生家长群体宣传通报被骗案例,普及识骗防骗知识,做到校园宣传全覆盖。
(九)县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在汽车客运站、公交车、出租车的led屏幕上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标语;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作为交通安全教育内容共同部共同推进:要协调相关单位在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乡镇候车点等场所投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资料。
(十)县司法局:要组织宣传小分队,结合法律“六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教育引导群众确立正确是非观、荣辱观,自觉抵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在建筑工地、在建工程项目处设置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标语;负责督导做好建筑企业职工或在建工程工作人员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
(十二)县民政局:要利用发放物资、送法下乡、开展惠民政策活动等时机,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要在全县福利彩票投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单;在婚姻登记中心,向前来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的群众发放防骗宣传资料;向各养老院及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家庭集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十三)县卫健体局:要指导督促各医疗机构、药店等场所在显眼位置张贴或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标语;在医疗机构服务点、收费窗口摆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册,方便群众取阅。
(一)加强领导,强化联动。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各自任务分工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督导落实。
(二)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明确分管领导负责该项工作,根据方案任务再分解,进一步形成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三)履职尽责,共同推进。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因时制宜,通过传统和现代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宣传方法,提升宣传实效,切实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推向纵深,推向全面,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宣传到位,按时报送。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于每周五下午16:00前将宣传情况及印证图片报至邮箱xxxxxxxx@;联系人:县公安局宣传室主任马xx;电话:xxxxxxxxxx。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从即日起到年底为集中攻坚阶段,通过各单位的协作配合,在全县营造浓厚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氛围,力争短时间内降低发案数和损失金额,起到明显效果。从明年开始,根据实际情况,各单位开展日常宣传,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进行学习观摩,实现宣传防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确保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逐年下降。
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第九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响应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效化解、防范、遏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及非法集资问题,督促养老机构控制融资风险,及早发现养老诈骗及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线索,妥善化解风险,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养老服务企业涉嫌诈骗老年人资金问题。排查整治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利用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服务的便利,向老年人宣传涉及“消费返利”“健康管理”等消费金融渠道,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虚假广告信息,以骗取老年人资金,使老年人利益受损的问题;养老服务企业以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检或不合理低价旅游等欺骗、诱导方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非法吸收资金的问题;乡镇(办)民政部门对以不同形式提供服务的企业监管不到位、出现养老行业漏洞的问题。
(二)养老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和预收费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向入住老年人或社会公众吸引投资问题;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向未入住人员销售“会员卡”“贵宾卡”“预付卡”,收取相关费用问题;养老服务机构向已入住老年人提前收取养老费问题;乡镇(办)民政部门对养老诈骗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不够、发现问题线索报告处置不力的问题。
(三)养老服务机构涉嫌违规销售保健品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向老年人推销故意夸大功效的“保健”产品现象;养老服务机构为牟取暴利将普通消费品“功能化”包装后高价售卖现象;乡镇(办)民政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违规销售保健品排查、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要组织深入排查,摸清底数,针对问题抓好整改,建立排查整治清单。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上报涉嫌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的相关信息及线索。各乡镇(办)要把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活动作为一项常态性、长效性的工作执行,要明确专人负责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综合监管。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报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乡镇(办)政府;对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区级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街道、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张贴防诈骗宣传海报、发放防诈骗宣传折页、悬挂横幅,组织老年人观看民政厅制作的防诈骗宣传短片;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养老诈骗及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及时将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上报区民政局,重大突出情况立即报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成效、风险形势,期间各乡镇(办)可随时报送阶段性成果、突出风险苗头、典型案例、工作亮点等。
防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第十篇】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犯罪,切实提高广大老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老年群体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的犯罪案件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的犯罪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一)揭露当前养老诈骗的犯罪分子的“套路”手法;
(二)群众识别常见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防范措施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等;
(四)群众举报养老诈骗的犯罪线索的方式等;
(五)街道依法治理办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迅速在辖区内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热潮。
(二)履职尽责,确保后续跟进。各社区利用音、视频播放、写真、横幅、展板、微信短信、led等形式,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各社区及街道各部门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级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同时将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街道依法治理办。
(四)严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街道将严格逗硬考核,对工作落实积极、成效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