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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24年春季学期师德教育周活动方案案例

好学生发表时间 3402293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师德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引导全系统教师以“立德树人”为核心,提高师德修养,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市营造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通过师德教育周活动开展,全面提高教师政治理论水平和法律法规意识,认真开展自评和互评活动,深入剖析、认真查摆、扎实整改,不越“底线”、筑牢“防线”,营造良好的黔西师德形象。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领导
    组长: 洪亮校 长
    副组长:冯 勇 副 校 长
    杨 波 副 校 长
    李漫淇副 校 长
    成员: 学校各处室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德育处,陈静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方案的拟写及具体安排;周胜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师德教育周活动的具体事务和资料收集归档。
    (一)活动时间:
    20xx年2月21日至25日;
    (二)参与人员: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含保安、食堂工勤人员等)。
    (三)组织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教师自主研修相结合,集中学习不少于3天,自主研修和建校劳动各1天。
    (四)学习内容:
    1.领导指示批示及法律法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20xx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xx〕1号)《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毕检未建〔20xx〕1号)《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黔市检建〔20xx〕21号)《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xx〕9号)《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xx〕16号)《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xx〕16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xx年修订)》(教师〔20xx〕18号)《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方法》(教师〔20xx〕19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毕教发〔20xx〕139号)《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实行师德师风周研判月提示季通报的通知》(毕教办发〔20xx〕144号)《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师德师风周研判月提示季通报工作的补充通知》(毕教办发〔20xx〕167号)《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德师风问题发现、处理、考核、惩处和督查机制流程图的通知》(毕教办发〔20xx〕34号)《黔西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违规兼职兼薪(含兼课取酬)有偿补课整治的通知》(黔县教发〔20xx〕3号)《中共黔西县教育科技局委员会关于印发黔西县教育科技系统内部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黔县教科党发〔20xx〕34号)《黔西市教育科技局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市教育科技局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行动整治中小学校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xx-137)《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毕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毕节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2.先进典型及反面警示教育。一是教科局安排黔西市内的全国优秀教师、省级、市级名校长、名师到校作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二是联系局包保领导或股室(中心)负责人到校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三是收集近年来黔西市及周边县(区)出现的师德失范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3.对照检查及专项自查行动。对照检查。组织教师分组讨论、人人发言,围绕《黔西县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黔西县师德师风建设公开承诺书》《黔西县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的内容开展自评互评、查摆问题,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过去一学期来存在的问题及倾向性问题,从从教认识、心理根源、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等方面反思,拟写对照检查材料。(模板见附件5)
    4.公开承诺。郑重举行责任书和承诺书签订仪式,程序为:
    ①由学校分管师德师风建设的领导、教师代表依次公开大声念诵责任书、承诺书,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谨记;
    ②依次签订;
    ③学校在公开栏公开教师承诺,要同时在师德师风举报箱上公布学校(园)、黔西市教育科技局、毕节市教育局的师德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公示电话:0857-8224396、8229479(毕节市教育局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0857-4247129、0857-4243274(黔西市教育科技局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
    5.交心谈心活动。学校校长抓住师德教育周黄金期,合理安排时间对全体教职工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切实掌握教职工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情况,指出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预防教职员工违法犯错。
    6.自主研修及建校劳动。
    ①自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有关法律法规。
    ②建校劳动
    7.应知应会测试。各单位根据师德教育周学习内容,结合具体实际,于学习任务结束后组织辖区内教师进行书面闭卷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作为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依据之一。
    (五)无教师资格证教师清理
    利用师德活动周的时间,再次排查教师是否有教师资格证,任课教师必须持证上岗。
    (六)其他工作
    1.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教师入职查询制度和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教限制制度,定期开展教师、工勤人员从业限制审查,严禁聘用违法违纪人员。
    2.更新各单位师德师风监督员信息,各班于开学第二周星期三前将更新后的师德监督员名单电子档传周胜兰处。
    四、活动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各级各类学校(园)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主要学习内容,进一步凝聚起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磅礴力量,真正学出坚定信念、学出使命担当、学出绝对忠诚,用实际行动践行教育的初心和使命。同时认真学习领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教育发展大势,在增强自身政治素养上下功夫,把握教书育人的正确政治方向,为“十四五”教育发展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高度重视师德教育周活动,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并抓好落实,学习要往深里走、往实里走,真正领会精神内涵。
    (三)强化统筹安排。根据工作实际,统筹规划,把师德教育周活动与教师意识形态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开展师德教育周活动,确保教师全员参与,人人受益,产生实效。
    (四)纪律要求
    1.本次集中学习时间为早上09:00-11:30,下午14:30-16:30。
    2.活动中严格考勤管理和纪律,非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请假须直接向洪校长申请,并拟写书面假条,确因事情紧急不能拟写书面假条的可候补假条。理论学习必须有学习笔记(笔记本德育处统一发放),对照检查材料要真实,严禁网络抄袭。
    培训期间教科局会组织人员到学校开展暗访活动,各位教师应增强学习意识,无论集中学习,还是自主学习,都应将师德师风教育周学习落到实处。
    (五)相关安排
    1.会务准备(聂开平、陈学义)
    聂开平主要负责宣讲会场的布置,陈学义负责音响、使用PPT的相关设施设备调试。
    2.宣讲人员、培训专家邀请及具体联络员的安排:
    宣讲人员、培训专家邀请(洪校长)。
    具体联络员(陈荣由陈静联络;宋善荣由冯校长联络;苏贵权由洪校长联络;谭刚由杨校长联络;示范课教师及相关事宜由司玉凯对接)
    3.会标内容:黔西市锦绣学校20xx年春季学期师德教育周活动;(陈学义)
    4.负责收集培训图片(杨明)
    5.拟写黔西市锦绣学校师德教育周活动简报;(吴斌)
    6.收集打印相关学习资料。(陈静)
    7.组织签订收集责任书、承诺书。(周胜兰)
    8.将师德师风监督电话、教师签订的承诺书在学校公示;(陈静)
    9.组织签到。(李妮丽)
    10.收集学习笔记、自查报告,于2月28日前上交(周胜兰)
    注:此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若内容或时间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相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黔西市锦绣学校
    20xx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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