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的重要性【最新10篇】
学校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的重要性【第一篇】
以“深化‘法律七进’,推进法治建设”为主题,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景区活动,大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促进法治建设,为加速建设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围绕《百部重点普法目录》,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精心设计活动载体。
在全区普遍开展“七个一”活动,即:法律进机关(牵头单位:区直工委),举办一场机关法制讲座;法律进乡村(牵头单位:区农委),组织一场农村普法大集;法律进社区(牵头单位:区民政局),举办一场社区法制文艺演出;法律进学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举办一次法制主题班会;法律进企业(牵头单位:区经信委),举办一场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进单位(牵头单位:区总工会),举办一场法律宣讲活动;法律进景区(牵头单位:区旅游委),举办一次法制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组织好“七个一”活动的同时,精心设计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特色的活动,推进主题活动不断深入。
(二)加大工作指导力度。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确定主题活动每一“进”的内容、途径和方法。法律进机关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每一“进”的责任单位,明确职责,量化指标,完善标准,推进主题活动顺利进行。要结合中期督查,加强对主题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考评,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探索建立“法律七进”活动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扩大覆盖面和渗透力。
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和吸引广大群众参与,不断扩大主题活动的覆盖画和渗透力。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主题活动向基层延伸,尤其是向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城乡接边、集贸区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区域延伸,使主题活动覆盖基层社会的各个方面。
(一)启动阶段(4月)。
4月中旬前,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活动方案。
进行部署。4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进行再动员。
(二)实施阶段(5-10月)。
1、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区依法治区办会同区直“法律七进”牵头部门开展“法律七进”现场活动。
2、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示范点创建活动。
4、出台全区“法律七进”工作制度。
5、利用普法网、政府网开设专栏、设置专题开展网上主题教育活动。
(三)总结阶段(11月)。
各地各部门对“深化‘法律七进’,推进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材料报区依法治区办,区依法治区办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总结,对主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法律七进”牵头单位的协作做好动员发动、组织指导、跟踪督导工作推动主题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要把开展主题活动与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与开展“江淮普法行”及重大节点专题宣传、公民旁听庭审、各类法治创建等活动,与贯彻实施年度依法治理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创新活动形式,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搞好“自选动作”,不断提高主题活动的水平。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努力扩大主题活动影响。
学校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的重要性【第二篇】
依据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的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为明确我乡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任务和目的,保证我乡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特制订高塘乡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深入推进法治高塘和平安高塘建设为载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公正执法,提升广大群众法制观念为中心,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奋力拼搏,全面推进我乡法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巩固和加强,法治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氛围浓厚。
2、基层基础法治建设工作明显加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3、政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司法的水平明显提高。
4、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明显优化。
5、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思想道德水平明显增强。
6、严格贯彻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努力遏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7、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矛盾纠纷受理率、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8、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1、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能力的改革与完善。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使其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规范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探索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增强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3、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重视用制度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4、加强对民间纠纷的排查和及时调处,发挥调解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推进依法行政。
1、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法治政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以及“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要求,建章立制,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强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透明。
3、进一步完善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健全完善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对违法决策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责任的制度。
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把行政效能作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首问负责制,健全公开办事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逐步形成操作性强、内容完善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通过规范化的内部审核,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考核的实效性。
5、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党政干部和分工在村乡干部下访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依法享有人身安全,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应积极引导信访人、举报人通过相应的程序和途径解决;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反映矛盾,及时解决矛盾;积极支持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增强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的能力,建立维护稳定工作的新体制。
(三)深化普法教育。
2、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联的法律、法规。
3、以“六五”普法教育为契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让广大农民通过新农村法制学校,提高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的能力;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积极研究探索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工作方法。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工作班子,严格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推进依法治乡战略的实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经费,保证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依法治乡工作研究,以适应“法治高塘”、“平安高塘”、“和谐高塘”建设的需要。
学校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的重要性【第三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网友帮大家分享的“学校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的重要性【最新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顾问走基层、法律扎根村(社区)
可以开展下列法律事务:
1、开展村(居)务“法律体检”
2、法律培训
3、法制宣传、法律咨询
4、协助矛盾纠纷调处
5、依法开展法律援助等
具体活动形式由各法律顾问与聘请村(社区)按照活动要求自由商定。活动期间须保证法律服务工作到点、到位,实现“村村(社区)见顾问”。
1、准备阶段。6月下旬,召集各镇(街道)司法所长、法律服务机构主任召开动员部署会,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6月30日前,各法律顾问与聘请村(社区)商定到村(社区)集中服务的时间与形式,由所在法律服务机构汇总后报局法管科,法管科汇总后统一制作《活动服务表》。
2、实施阶段。7月5日、6日,按照《活动服务表》,各村(社区)相继开展“法律顾问进村(社区)”集中服务活动,请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做好活动记录工作。
3、总结阶段。活动结束后,各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收集所在镇(街道)相关村(社区)开展“集中服务活动”的资料,汇总后报送法管科。法管科负责对整个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集中服务活动是“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社区)”活动的深化,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参加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各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要协调好、配合好各村(社区)开展“集中法律服务”工作,各法律顾问要及时与聘请村(社区)商定服务时间及形式,确保此项活动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对深化“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社区)”活动的宣传,营造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队伍为我县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服务的良好氛围。通过电视、电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以及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典型案件的宣传工作。
3、注重实效,强化指导。法律顾问要注重聘请村(社区)的实际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法律服务活动,实实在在地为基层服务。活动期间,县局将组建活动小组,选择部分村(社区)开展现场巡查,加强对此项活动的工作指导。
学校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的重要性【第四篇】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推动我省“十四五”取得“十个新突破”和推进“六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落实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帮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回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助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持续深化流程再造、服务优化集成。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市(地)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年度监测,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
(七)强化招商引资和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法治服务保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安商护商政策,强化全要素服务保障。制定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抓好集成式借鉴、首创性改革、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辟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八)加强重要领域地方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政府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调研论证、提报审议等工作。推进政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制定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级备案审查机关健全并落实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
(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规避集体决策、搞个人专断。
(十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除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的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十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十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落实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十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省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落实各类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政府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十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规规章,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十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十)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二十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和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广人民调解“大庆模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十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十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二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
(二十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务推广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影响力,充分发挥仲裁在促进国际投资合作、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加强黑龙江大学东北亚仲裁学院建设,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十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对待网民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和意见建议。
(二十八)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十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网络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守信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三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十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十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推动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建立全省统一、与国家级平台衔接的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
(三十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黑龙江、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立法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党委审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创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电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实效,努力实现督察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统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头雁”效应,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会前学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充分发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以及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引导省高端智库和重点培育智库、研究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政府有关问题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学校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的重要性【第五篇】
开展创建“平安学校”活动,是事关全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关心学生的具体体现,也是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全校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创建“平安校园”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学校制度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日常安全管理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各项责任,构筑全方位、立体型、多层次的治安防控体系,努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治安秩序,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通过大力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实现无重大伤亡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责任交通事故、无刑事案件的“五无”目标。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一)加强领导,成立创建“平安校园”活动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创建“平安校园”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学校创建“平安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创建活动的具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组长、副组长要求抓好各部门安全管理,确保不出任何安全责任事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校长办公室,由周生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创建活动日常事务。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食物准入制度、警校共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学校领导带班、干部教师值班制度。使学校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形成安全工作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的局面。
(三)构建完善的学校安全网络
学校要将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融入各项日常管理中,以活动促管理,构建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安全网络。对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提高预警能力,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同时,扎实为师生办实事,想方设法满足师生的合理要求,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四)妥善处理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治理力度,解决好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继续做好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增加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实行阳光操作,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加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
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刊、橱窗、条幅、校园广播电台、学校网站等新闻媒体和工具,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宣传,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弘扬正气,营造创建“平安校园”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一)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强化各部门安全责任意识。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切实负起保学校平安的责任。学校对为创建“平安校园”作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效、奖惩兑现、自我激励的工作机制。
(二)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每学期在开学初和期中考试后开展两次“安全周”活动。
一是集中对学校安全问题进行大清查,对防火、防盗、用电、用水、饮食等各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工厂、教室、宿舍、餐厅、实验室、操场、校门、围墙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是让安全知识走进校园,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交通安全知识、运动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知识、心理健康知识、校内外活动安全、校舍安全、受骗预防知识、溺水救防知识、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以及意外事件安全防范等多方面的安全教育。
三是进行卫生知识普及教育,对学生进行预防艾滋病、非典、禽流感等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命的疾病的知识教育。通过下大力气推进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三)加强师生的法制教育。切实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要求教师严守师德规范,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纪教育和诚信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犯罪。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利用正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学生远离黄、赌、毒及各种暴力,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根据消防法规的要求,配足、配齐重点部位消防器材,确保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宿舍、餐厅楼道等安全出口畅通,便于紧急情况下学生的疏散。
(五)强化对学生的纪律管理。重点防范学生中带有犯罪性质的欺弱称霸、抢诈钱物、拉帮结伙、有意损物等事件的发生。严禁学生擅自外出、夜间上网、酗酒、留人住宿、攀高登沿、窗口出入。及时处理违纪事件和突发事件,加大对违纪事件的查处力度。保证在校学生无刑事案件发生,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感。
(六)加强对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学校实验室要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管理制度、危险化学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军训和体育课的剧烈运动时,禁止身体不适者参加。
(七)积极联合相关部门治理学校周边环境,清理整顿校园周围容易引发治安问题、占道经营的各类摊点、出租房屋、不健康的文化娱乐场所等。严厉打击侵犯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八)坚持对教学区封闭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巡逻制度。严把学校门卫关,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学校,进一步落实来人来访登记制度,防止不明身份的人进校。充分发挥学生治保会、护校队的作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巡逻。
转载自
(九)加强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腐蚀青少年,禁止中小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
(十)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饮食卫生管理制度和疾病防治预案。校内无非法经营食品、冷饮等商品现象,学校食堂卫生合格率、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率、持证上岗率达100%,防止食物中毒、投毒事件发生,积极预防传染病。
(十一)加强对各类大型活动的管理。对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要及时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学校所有外出活动均要事先报告,经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方可成行。
(十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召开安全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各部门、各班级要经常进行安全自查,狠抓责任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十三)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安全设施设备齐全,不断改善和提高师生工作、学生、生活条件。
学校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的重要性【第六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逐步实现学校建设标准化为目标,以加大投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效益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学校环境和条件更加完善,技术装备全面达标;教师队伍配备整齐合理,专业化程度大幅度提高;教育内涵得以提升,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校园更加平安和谐,力争步入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先进行列。具体目标:
(一)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以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使教育教学仪器及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全面达标,使学校布局更加趋于科学合理,专用教室建设更加规范、标准,校园环境更加优雅整洁,学校文化建设品位得以提升,整体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二)学校管理科学规范。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把强化学校管理作为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以法治校,实施科学管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三)教师队伍更加专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整体素质全面提升。通过外出学习和校本研修,打造专业化教师队伍。
(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首”,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三、具体规划。
学校力争到2012年底,完善科技楼的建设工程,配置教育设备,对教师进行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观念保障校领导充分把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的内涵,切实精髓,在全校教师中间进行充分的动员与宣传,使教师理解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对于学校发展的战略意义,进而创造规划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保障。
学校将具体内容进行任务分解,迅速启动由学校一把手主管、主抓、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相关管理人员具体落实的层级落实体系,由德育、教学、财务、后勤等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并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目标考核,细化分解、明确要求、规定时限,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位。
(三)队伍保障。
校长和教师是关键因素,在建设中起决定性因素。解决学校音、体、美、外语、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短缺问题。同时我们以教师专业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改善教师待遇,在职务聘任和评优奖励方面加大奖惩力度,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四)办学保障。
一是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落实国家各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开好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搞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教师角色,树立新的课程理念并转化为教学行为,认真研究和解决新课程实施进行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师新课程实施能力。建立和完善校本教研制度,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二是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学”的管理理念。规范办学行为,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立足本校实际,创办科技教育、法制教育、环保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教育等特色,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是深化评价制度改革,促进学校全面发展。建立和完善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不断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五)评估保障。
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为落实规划的实施,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应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形成较为详尽的计划方案体系。学校除年度工作计划外,每学期将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把规划内容落实到位。
学校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的重要性【第七篇】
省政府令第。
239。
号
)
和《。
2016。
辽依法发〔。
2016。
〕
1
号
)
精神,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全市的依法行政水平,现将。
2016。
:
(2016。
–
2020。
年
)
市
)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科学设计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严格落实考核标准,提高考核权重,认真履行行政首长出庭参加行政诉讼活动的义务。
责任单位:各县。
市
)
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权下放的衔接工作。各部门要加快建立并公布本部门的权力清单,梳理职权目录,厘清权力边界,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依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2016。
年底前,要进一步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责任单位:各县。
市
)
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
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统一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讨论。
责任单位:各县。
市
)
区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法制办。
按照“谁许可、谁处罚、谁负责”的原则,于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起
7
个工作日内,在“信用辽宁”网站、本单位门户网站及同级政府网站,同步公示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2016。
年市级、县。
市
)
级要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
年
10。
月份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做好纳税确有困难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审批工作,把好政策关,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
2016。
年
8
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2016。
年
12。
月底前制定《丹东市民政局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府法制办。
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认真抓好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撤销和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规范性文件。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落实规范性文件实施满
5
年自动失效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抵触或者与我市实际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各县。
市
)
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建立丹东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的警示和巡检,实行房地产市场网格化管理。
2016。
年
9
初稿。
)
》起草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房产。
)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确定我市试验区建设范围,优化空间布局,修改完善试验区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出台《丹东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相关规定》。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各执法单位要制定年度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并报本级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的自由裁量权,修订完善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建立和实行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和同一领域统一执法文书。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2016。
年
6
月底前,在清理的基础上,集中人力对林业行政职权项目、实施主体进行梳理,修订完善各项行政职权的简化下放工作。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016。
年底前与民政部门合作,对农村五保户供养档案开展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市档案局。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执法监察计划和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处罚结果进行公示,基层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后利用现有条件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将结果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统一在丹东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网站上公示,以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采取实地检查与网上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
2014。
年以来的消防执法案卷开展一次彻底清查,整治执法档案毁损丢失、执法流程“体外循环”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消防局。
不断完善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各环节执法措施,同时对执法过程实施痕迹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
规范和强化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管理,提高政府部门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
2016。
年
5
月底前完善《丹东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农委。
完善《丹东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增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投入,更新、配备必要的安全监察技术装备,提高应急技术保障能力
完善应急管理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应对突发事件调处制度,构建完善的应急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2016。
年各执法单位至少在本单位开展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并对单位的案卷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市法制办将适时进行抽查。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进行梳理,通过催建催缴,使全市未建单位逐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力争使非公经济单位扩面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2016。
年
12。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到
2016。
年底,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技术监管平台使用率达到。
100%。
初步实现市县级两级审批数据和执法数据实时共享。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局。
各县
市
)
区政府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各县。
市
)
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案件下基层听证制度,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备案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实现应诉率
100%。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
落实对行政机关执法情况的检查制度,定期检查下级政府及政府部门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的情况,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2016。
年
6
月份前制定《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行为全过程、各环节,以影像、文字等形式全面记录,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以强化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结合今年丹东市马拉松赛事,重点对丹东市伪基站、非法广播电台进行集中整治,并联合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016。
年
10。
月底前对各县。
市
)
区开展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按照省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分标准,开展全地区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进一步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坚持以网管网,继续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规范网络市场秩序
以打击假劣农资为重点,持续推进“红盾护农”行动。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针对行政执法工作和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及薄弱环节,确定“谁分管、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被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或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深入贯彻有关水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水事执法队伍的组建,提高我市水事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结合地籍变更调查成果,客观、公正地对卫片查处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数据统计进行甄别和梳理,确保我市
2015。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顺利完成省、部验收。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2016。
年
9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通过法治专题培训及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强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教育,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继续抓好新调入执法岗位和执法证件到期需换证人员的学习培训。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激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热情,推动行政机关学法工作的落实。同时,面向全市法制机构人员和行政机关业务骨干组织一次《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拓展法律知识学习面,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对优胜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提高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热情。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拟于
2016。
年
5
月中旬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以《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讲座活动。
认真组织好全系统的“。
12。
•
4
”宪法日、“。
6
•
9
”安全生产咨询日、“。
9
•
17。
”应急管理咨询日等法制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2016。
年
5
月份前针对安监系统有关执法人员组织一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同时,组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法律和业务培训。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法制化、专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委。
学校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的重要性【第八篇】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每个公民都要懂法、守法,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全市法制建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总揽,以创建平安重庆为主题,以强化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市为主线,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全面完成了“四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迈上了新台阶,为“五五”普法规划和新一轮依法治市规划的顺利启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保持经常化、多样化、制度化、规模化的基础上,突出了重点,创新了形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尽量做到让老百姓懂法,依法办事,会用法律来解决相关问题。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主题活动,法制宣传的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不断增强。一是将学法内容引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围绕“三月”、“五月”法制宣传月重点工作,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将学习法律作为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措施之一,采取警示教育、“共产党员法制宣传月”、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学习法律,延伸了法制宣传的工作载体。二是继续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各地、各部门组织“民工维权宣讲团”、“法制宣传小分队”等法制宣传队伍送法到田间地头、社区院坝、民工集中地,大力宣传与群众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三是大力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围绕中心工作,根据每一阶段的工作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市委法建办与市妇联、市整规办、市财政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交管局等部门利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宣传站、图片展等形式,开展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交通安全、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举行首次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之后的又一创举,这对于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组织实施全市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
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警的综合素质。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政法部门认真开展了各个阶段的工作,实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预期目标。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全市政法部门本着“不避短、深入查、务求准、重长效”的原则,扎实开展了活动。各部门围绕亟需整改的重要岗位和环节,从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力度等方面入手,进行了分类细化,自查自纠。狠抓了以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规范化体系的建设。法院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载体,健全了机制、细化了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审判运行机制。检察系统狠抓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公诉案件质量保障等11个重点工作机制的建设,在40个区县(自治县、市)全面实行了“一证通”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全面整改执法突出问题336条,纠正错案28件,整改率达%,对重点岗位和存在问题的民警进行了集中法制培训,并开展了“公安局长大接访”活动。全市监狱、劳教系统执法活动日趋规范,打骂体罚罪犯,劳教人员超时超体力劳动等“顽症”得到有效遏制。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广大干警的执法观念进一步转变、执法态度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公正司法明显进步。
各级党政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落实,从经费、措施落实、力量配置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时还强化了督查指导力度,对禁种铲毒等专项工作和刑事发案上升、治安问题突出的30余个地区和部位开展了重点督查。
我市法律服务体系逐渐完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以农民工、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732件;律师行业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公证管理工作继续深化,司法鉴定工作稳步推进,为我市的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同时,我市有关部门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为契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化解了一大批人民内部矛盾。重点针对矛盾集中、问题较多的企业改制、下岗就业、城市管理、库区移民安置等方面的`矛盾,加大了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在全市形成大排查、大调处的工作格局,实现了矛盾排查调处的社会化、经常化工作机制。
学校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的重要性【第九篇】
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了《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20年)》,明确提出44项新举措,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去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0年)》。
《纲要》下发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省政府法制办抓紧组织起草我省的实施方案。
草案起草完毕后,分别经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此次《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七个方面明确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任务,把《纲要》设定的具体措施进行细化,并确定了每项具体措施的牵头部门、负责单位和完成时限。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将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成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是我省首次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形式,出台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文件,是今后5年我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路线图、施工图和时间表,标志着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步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xx-2020年)》,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8月26日,宿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0年)》的要求和部署,宿州市法制办依据《纲要》,组织起草了《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数易其稿,多次修改完善,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实施方案》共分三大板块,九个部分,141条。
导语部分主要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和制定依据。
第一部分至第七部分构成第二板块,从界定政府职权、制定规则制度、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公正执法、加强监督制约、依法化解矛盾、提高执行者素质和能力等方面,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第八和第九部分构成第三板块,主要从组织领导、推进机制、队伍建设、环境营造等健全组织保障工作机制,以及落实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方面做了规定。
《实施方案》的主要特色和亮点。
一是对9项工作任务都设定了基本目标和评价指标,基本目标是指到2020年该方面将要实现或达到的状态、程度。
评价指标是衡量目标的一些能够具体化的数字指标。
基本目标和评价指标的设定,有利于责任单位在开展工作中自我评鉴和考量,也便于将来的考核和验收。
二是141项重点工作均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附任务措施分工表,使每项工作都要具体的'单位负责实施、落实,各单位对自己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职责、任务也一目了然、清清楚楚,便于工作的推进。
三是结合我市目前目标绩效考核的具体做法,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结果运用独立作为一节,便于将来对工作开展的考核和推进。
四是《实施方案》结合省、市工作实际,对《纲要》的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增强了可操作性。
为全面推进《实施方案》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近期,市委、市政府将组织专题宣讲团,在全市范围内对《实施方案》进行巡回宣讲,使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实施方案》的目标指数、实施路径、时间节点等了解、掌握,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如期实现。
学校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的重要性【第十篇】
xx社区位于长江北路和伯渎港河交界处,距市中心公里。社区常住人口10000余人,流动人口xx00余人,下辖厂企单位56家。近年来,社区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创新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扎实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有效促进社区的三个文明建设。社区先后荣获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全国文化先进社区等荣誉7项,xx省文明社区、xx省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等省级荣誉23项,xx市堡垒党总支、xx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市、区级荣誉80多项。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社区坚持从建组织、定规章、强监督等方面狠下功夫,不断提高社区民主自治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一是建立健全社区民主管理组织体系。社区建立和完善了以社区党总支为核心,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业主大会、社区四方联席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事务顾问团为主体的社区民主管理组织体系。每月召开一次社区四方联席会,讨论议定社区内的阶段性重大问题,针对居民在生活、居住、社区需求方面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研究解决措施办法;每季召开一次社区事务顾问团会议,发挥社区事务顾问团的协商、议事、监督的工作职能;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社区居委会工作报告和年度计划,对社委会各项工作以及社区工作者进行评议,研究决定社区重大事务。二是制订和完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社区制订了《社区事务工作站工作职责》、《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社区“居务公开”制度》、《社区“四方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四方”分工负责制度》、《社区联席会议工作通报制度》、《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各项规章制度,有效保证社区各个组织、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健全社区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社区完善了“事务顾问团”、“四方联席会议”活动机制,将社区知名人士、民主党派、居民代表、驻区单位代表等人员纳入到社区事务顾问团,增强社区居民和成员单位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社区事务意见征询表”收集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设,以及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排查时间表及时处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反馈。社区事务顾问团先后就“社区雨污分流”“社区停车位改造”、“文明养狗”、“社区绿地的分片包干管理”、“社区汽车智能化管理”、“社区文体场所改建”等议题展开讨论,并将协商、讨论结果公布在社区中。
近年来,社区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氛围,社区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的建设。依托社区事务工作站设立了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接待联络点,并开设妇女维权、法律宣传、价格法规等法律宣传角,让法律服务走进社区、贴近百姓,使社区居民在有法律服务需求时能及时、就近得到帮助。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六定期组织法律志愿者和法律专业人员进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制教育、民事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以社区法制学校为基地,聘请专业法律工作者担任普法宣讲员,每二个月为社区居民上一堂法制教育课,讲解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法律常识、禁毒知识等,为居民群众提供了学习法律的场所;聘请上海《新老娘舅》柏万青为社区人民调解特别法律顾问,提高了社区调解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在社区图书室设立法律之窗,有近xx0册的法律书籍和10份报刊杂志、法制宣传资料供社区居民阅读;设立社区法制宣传专栏,开辟社区“廉和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导向性,定期将国家新出台的,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编写宣传材料载入专栏,内容涉及到“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包括今年即将出台的“侵权法”等,让社区居民随时都能学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二是加强社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社区居民需求,建立社区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目前社区有法律志愿者60余人,有效保证社区法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xx年,社区以培训的方式组织居民小组长、青少年、党员志愿者、计生信息员、城管巡逻队员等学习了《物业管理条例》、《交通安全法规》、《党章》、《艾滋病防治条例》、《xx省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食品安全法》、《妇女维权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共xx次,共计参与人数超过xx00人次。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采取文艺演出、青少年摸拟法庭、庭外调解、法制图片展览、法律咨询服务、法律个案服务等形式,为居民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在社区每年一届的“和睦节”上,通过将社区普法宣传典型事例编写成文艺节目,用小品、说唱等形式表演出来,使法制教育融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之中,增强了宣传、教育的效果。xx08年社区自编说唱《纳税为民共和谐》、歌伴舞《和谐家园法捍卫》在“第三届中国xx法制建设论坛”文艺演出中荣获三等奖;xx年说唱《和谐xx和谐风》获得了新区文艺汇演优秀演出奖。
坚持把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与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紧紧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扎实开展社区治安防范与重点整治,有效地遏制了各类案件的上升势头,实现了“四无”目标。一是健全社区治安防范组织网络。社区组建了70人的治安巡防志愿者队伍,在社区逐步形成以社区民警为骨干,以社区治安巡逻队、专职保安队为基础,专业队伍与群众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并举的群防群治体系,共同维护社区稳定,保障居民安居乐业。二是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制定了《社区安全管理制度》、《社区安监员职责》、《社区安全领导小组职责》、《社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社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社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社区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统计制度》、《社区应急救援制度》以及派所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各自的安全工作制度,每月的18日定期召开社区安全委员会碰头会,在社区三个主要出入口内设有专用或兼用的安全文化宣传栏,并通过社区网站、居民小组长会议、每月社区志愿者服务日等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宣传。三是认真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社区聘请有普法辅导员,定期为青少年学生讲授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把法制教育作为青少年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广泛组织开展法制教育读书活动、演讲比赛和法律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与新区法院联合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让青少年当法官来庭审,提高青少年学生学法兴趣和法律实践能力;让学生直接参与了“”法制宣传日活动和禁毒宣传日活动,通过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能力,树立了良好的法制观念。
几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的支持帮助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仍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力度,努力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和社区法治管理水平,着力构建幸福、和谐、文明的新型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