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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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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第一篇】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乡村产业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是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产业。近年来,我国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不断改善,新产业新业态大量涌现,乡村产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产业门类不全、产业链条较短、要素活力不足和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亟需加强引导和扶持。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与城镇化联动推进,充分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依托种养业、绿水青山、田园风光和乡土文化等,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更好彰显地域特色、承载乡村价值、体现乡土气息。

市场导向、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活要素、市场和各类经营主体。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形成以农民为主体、企业带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乡村产业发展格局。

融合发展、联农带农。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

绿色引领、创新驱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推动科技、业态和模式创新,提高乡村产业质量效益。

(三)目标任务。力争用5—10年时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实现较大幅度提高,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乡村产业体系健全完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绿色发展模式更加成熟,乡村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产业扶贫作用进一步凸显。

(四)做强现代种养业。创新产业组织方式,推动种养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延伸拓展产业链,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不断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生猪等畜禽产能建设,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推进奶业振兴和渔业转型升级。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五)做精乡土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小宗类、多样性特色种养,加强地方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支持建设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和绿色建筑建材等乡土产业。充分挖掘农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促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六)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支持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强县。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建设一批专业村镇。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邮政局等负责)。

(七)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县。(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八)培育乡村新型服务业。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改造农村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等负责)。

(九)发展乡村信息产业。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加强国家数字农业农村系统建设。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快递物流园区发展。(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负责)。

(十)强化县域统筹。在县域内统筹考虑城乡产业发展,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布局,形成县城、中心镇(乡)、中心村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格局。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搭建技术研发、人才培训和产品营销等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十一)推进镇域产业聚集。发挥镇(乡)上连县、下连村的纽带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以镇(乡)所在地为中心的产业集群。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重心下沉,向有条件的.镇(乡)和物流节点集中。引导特色小镇立足产业基础,加快要素聚集和业态创新,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十二)促进镇村联动发展。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加工车间等,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支持镇(乡)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有条件的村建设农工贸专业村。(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负责)。

(十三)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持续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投入,巩固和扩大产业扶贫成果。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开发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大型加工流通、采购销售、投融资企业与贫困地区对接,开展招商引资,促进产品销售。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带动贫困户进入大市场。(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等负责)。

(十四)培育多元融合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引导其向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发展县域范围内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多种主体参与的融合模式,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十五)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促进产业深度交叉融合,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推进规模种植与林牧渔融合,发展稻渔共生、林下种养等。推进农业与加工流通业融合,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会员农业等。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推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十六)打造产业融合载体。立足县域资源禀赋,突出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格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十七)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完善农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八)健全绿色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制修订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新业态等方面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推进农产品认证结果互认。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认证,拓展国际市场。(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十九)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整县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加强化肥、农药、兽药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监管。(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二十)培育提升农业品牌。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农业品牌保护。鼓励地方培育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企业与农户等共创企业品牌,培育一批“土字号”、“乡字号”产品品牌。(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二十一)强化资源保护利用。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国家禁止类产业目录的、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进入乡村。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支持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二十二)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大力培育乡村产业创新主体。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联合攻克一批农业领域关键技术。支持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大型种业企业集团。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科技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二十三)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和“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新创业。创建农村创新创业和孵化实训基地,加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等创新创业主体培训,提高创业技能。(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负责)。

(二十四)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乡村产业技术创新。鼓励地方按规定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农业企业给予相关补贴,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等负责)。

(二十五)创新乡村金融服务。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适用于乡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鼓励地方通过实施担保费用补助、业务奖补等方式支持乡村产业贷款担保,拓宽担保物范围。允许权属清晰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农机具等依法抵押贷款。加大乡村产业项目融资担保力度。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纯公益性项目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人民银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负责)。

(二十六)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坚持互惠互利,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支持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支持企业到贫困地区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吸纳农民就业、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工商资本进入乡村,要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不得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产业,不能侵害农民财产权益。(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二十七)完善用地保障政策。耕地占补平衡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推动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配套制度,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增加乡村产业用地供给。有序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二十八)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向农业农村领域延伸覆盖,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兴办产业。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支持职业学校扩大农村招生。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开展面向农技推广人员的评审。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实施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负责)。

(二十九)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把乡村产业振兴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农业农村部牵头负责)。

(三十)强化指导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各类服务机构作用,为从事乡村产业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完善乡村产业监测体系,研究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统计。(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等负责)。

(三十一)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推介乡村产业发展鲜活经验,推广一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村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诚信守法,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良好环境。(农业农村部、广电总局等负责)。

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第二篇】

近年来,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乡村振兴走在前列、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把产业兴旺作为关键之举,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的意见》,加快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新时代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一)稳产保供取得实效。

把确保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作为稳经济、稳全局的压舱石和稳预期、稳民心的基本盘,先后出台含金量高、务实管用的《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稳产增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举措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切实有效落实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任务,不断夯实稳产保供促增收的产业基础。全省粮食产量连续多年保持在700亿斤以上,今年在疫情、汛情叠加影响的情况下,夏粮再获丰收,总产亿斤,增亿斤;落实秋粮面积万亩,增万亩,其中水稻万亩,增12万亩,全年粮食面积有望完成8100万亩目标任务。蔬菜水产产量稳中有升,上半年蔬菜播种面积万亩,产量万吨,同比分别增%和%;水产品总产量万吨,同比增加%。生猪产能加快恢复,截止7月末,生猪存栏万头,已完成1044万头存栏考核目标任务的%。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农业产业基础,大力实施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着力打造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等8个产值超千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配套制定8个产业发展规划和10个专项行动计划。xxxx年,全省有10亿元以上县域优势特色产业160个,新增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9个,总数达144个;有44个乡村特色产品和11个能工巧匠入选全国目录。启动开展“苏韵乡情”休闲旅游农业系列活动,重点推介发布100个主题创意农园、100条精品线路和100道乡土美食地标菜。全省共培育建设330个省级休闲旅游农业精品村,300个省级主题创意农园;累计创建20个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县、38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79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园区)。今年上半年,接待游客量达1亿人次,综合收入超300亿元,其中二季度综合收入是一季度的3倍,同比增31%。大力推行信息进村入户,开展智能农业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提升等行动,“苏农云”平台加快建设,大数据应用展示与指挥中心基本建成。新建省级农业电商示范基地100个,形成了“沙集模式”“沭阳模式”等一批农村电商集聚区。今年1-6月全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390亿元,同比增%。

(三)农产品加工业稳步推进。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出台全省实施意见,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稳步发展。截至xxxx年底,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5983家,主营收入达到9925亿元,其中规模以上主食加工企业达到220家,有17家企业入选全国主食加工示范企业。积极探索中央厨房产销模式,有9个主食加工企业入选全国中央厨房模式案例。百斯特食品打造第五代中央厨房,伽力森“智慧餐车”开创主食加工新零售模式。农产品加工产业聚集功能不断提升,54家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中,超百亿园区3家,50亿-100亿园区15家;入驻企业近1600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40家、省级228家、上市企业37家,实际投资额超过923亿元,入驻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2556亿元,对接合作社数量超过6500多家,带动535万户农户增收总额144亿元。

(四)农产品质量和品牌不断提升。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累计创成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13家、安全市1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1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去年开展例行抽检样品17180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上线启用,全省有9321家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溯源产品万个,累计出具追溯标签万张次。加强农业品牌建设,12个区域公用品牌入围中国农业品牌目录。组织开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大赛,推出了高邮鸭蛋等江苏省“十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积极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两品一标”总量规模快速增长,截至去年底,全省已有绿色食品企业1522家,产品3319个;有机农产品企业76家,产品124个;农产品地理标志98个。

(五)产业主体日益壮大。

目前,全省经认定的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近6000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77家,数量位居全国第二。xxxx年,全省823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交易)额超过7000亿元,超百亿企业有12家。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全省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万家,其中国家示范社476家,省级示范社1244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达1891家,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超过8380家。促进产业化联合体发展,龙头企业牵头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累计达到500个,其中省级示范联合体200个,带动3000多个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抱团发展,形成了多元主体合作的生产机制和多类资源要素的优配机制,达到了利益共享、资源共用和品牌共建的目的。

(六)技术装备逐步增强。

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xxxx年全省新建350万亩高标准农田、4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和万亩生态型高标准农田,旱涝保收农田占耕地面积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超额完成计划建设任务,受到国务院表彰激励,获奖励资金2亿元。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xxxx年度支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县超过20个,实现项目对66个粮食主产区全覆盖,新确立7个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市,全省农机化水平达86%。推进稻麦优质丰产绿色增效、稻田高效综合种养、果树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智慧农业等领域的技术集成创新,累计示范应用1500万亩次以上。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组建22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开发“农技耘”app为农服务平台。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培育5万科技示范主体。加强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建设,累计建成463家,初步实现了全省涉农县(市、区)全覆盖。

(七)创新融合动能增强。

积极承办全国“双新双创”博览会和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组织举办全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累计成功创建7个全国农村“双创”典型县、87个全国农村“双创”园区和9个全国农村“双创”孵化实训基地,从事农村“双创”人员超过40万人,涌现大批农村“双创”主体,10人入选全国农村“双创”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加快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载体建设,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建设,目前已有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5家,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40家。依托10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4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打造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集聚创新和融合发展的有效载体。全省已有43个乡镇进入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培育了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优势特色明显、规模集中连片、模式绿色生态的产业融合发展样板。实施中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试点县(市、区)达到26个,探索形成了产业链延伸型、农业多功能拓展型等多种农村产业融合模式。组织实施“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地向乡村流动,构建新型城乡工农关系。

(八)政策支持不断加大。

围绕破解产业发展“用地”瓶颈,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全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明确市县每年单列不低于5%的建设用地专项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并允许实行“点状供地”。在乡村产业振兴意见中,提出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可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出台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快更好参与乡村振兴的意见,聚焦了农民干不了,但又急需投资建设的8个重点领域,对农业企业挂牌上市给予奖励,多渠道推动产业主体对接资本市场,目前已有607家农业企业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农业板”挂牌。加大项目融资推介,省农业农村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等7大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落实7000亿融资授信,支持重大项目贷款150多亿元。设立100亿元省级乡村振兴基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此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扶持,两年来共争取国家级产业强镇创建、绿色循环特色农业、特色产业集群等各类项目资金亿元。

对照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我省乡村产业振兴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有面上共性的,也有集中在少数地区的某些产业领域。有的正在逐步得到解决,有的仍需要从深层次研究分析、提出系统解决方案,乡村产业振兴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营主体多而不强。

我省产业经营主体众多,但存在“多而不强”的问题。农业龙头企业规模总体偏小,全省农业龙头企业销售(交易)额超百亿的比例较低,80%是市场流通类企业。企业科研实力相对薄弱,生产加工类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科研投入仅占营业收入的%,使用的生产设备平均比国外发达国家同行业落后5-10年。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实力还不强、服务功能偏弱、抵御市场和抗风险等能力脆弱,不少家庭农场主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有效的市场分析能力,生产经营管理粗放,产品特色不明显,较难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

(二)产业层次还偏低。

一是产业结构布局还不合理。农业产业区域特色不够鲜明,新兴产业培育较为滞后;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比例不高,农产品深加工不少远离镇村,对当地产业发展和劳动力就业带动不够。二是产业链仍然较短。一产向后延伸不充分,多以供应原材料为主;二产连接两头不紧密,农产品精深加工不足,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不高;乡村休闲旅游农业等新型业态还处于成长阶段,多产业、多业态的跨界深度融合难以形成。三是叫得响的品牌还不多。有的企业品牌虽然做得很大,但做得不响,知名的“苏”字号农产品品牌不多,与江苏农业大省、经济强省的地位不相适应。

(三)产业融合与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够完善。

一是产业融合程度还较低。全省农产品加工初步形成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的格局,但融合的深度还不够,全产业链上各个环节紧密度不高,生产、加工、分等分级、冷链物流等领域由多个主体承担,主体之间分工协作不够、优势互补不强,共同推进农村产业深度融合的机制尚未形成。二是利益联结还不够紧密。多数企业与农户之间是简单的产品买卖关系,没有通过订单生产、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农民较难共享全产业链的增值收益,不同经营主体和利益主体之间还没有完全做到互惠共赢、风险共担。

(四)要素保障还有待加强。

一是在用地上。扶持乡村产业发展的用地政策在少数地方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需要地方上出台具体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二是在人才上。尽管出台了一系列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优惠政策,但受制于各种因素,乡村产业发展缺乏有足够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领头人,缺少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带头人,大量的创业型、技术型人才很难扎根农村发展乡村产业。三是在金融上。不少财政和金融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项目缺乏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同时各地也缺乏对接金融支持的包装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村产业的发展势头。

根据中央要求,从20xx年开始,“三农”工作将全面转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把产业振兴作为重要基础。围绕“产业结构优、质量效益高、经营主体强、技术装备精、路径模式新”的发展思路,以重大项目为抓手,突出重点产业、重要主体、重要载体,进一步调优产业结构、调高质量效益、调强经营主体、调精技术装备、调新路径模式,加快构建乡村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乡村产业集群化特色化发展,加快培育乡村产业主体载体,完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紧密利益链,推进农业融合、三产融合、城乡融合,为加快美丽江苏建设、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突出抓好稳产保供。

全力确保粮食丰产丰收和生猪产能恢复。进一步压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分级负责制,坚持抓早抓紧抓实,加强督导和调度,确保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进一步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和科技装备支撑,推进科技兴农,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全力夺取全年粮食生产丰产丰收。更大力度推动生猪恢复生产,加强调度跟进,继续组织开展常态化督导调研,加快落实规模猪场扩能增量综合奖励、引进种猪奖补、贷款贴息等政策,在发展大型集约化养殖的同时,积极推广“公司+家庭农场”等新型合作经营,支持生猪养殖企业布局全产业链建设。进一步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强化网格化管理,严格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确保完成全年生猪生产目标任务。

(二)突出抓好提质增效。

着力提升优势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围绕产业兴旺目标要求,协调推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合力推动优质稻麦、绿色蔬菜、特色水产、规模畜禽、现代种业、林木种苗和林下经济、休闲观光农业和农业电子商务等8个产值千亿元级产业培育发展进程。进一步抓好粮食提质增效,推进“粮食+”,扩大优良食味稻米和稻虾共作面积,拓展稻田功能,提升综合效益。实施县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程,推动每个县(市、区)因地制宜确定特色产业主攻重点,科学制定发展规划,集聚多元市场主体、现代科技、高端人才、资本投入等各种要素,壮大一批规模集中连片、竞争优势明显、抗风险能力较强的县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依托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镇,挖掘梳理一批乡村传统工坊、乡村手工业、乡村文化、乡村能工巧匠等,建立乡土气息浓郁、市场影响力强的地方乡土特色产业名录。

(三)突出抓好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生产加工流通和乡村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冷链、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推动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支持县域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一批农产品专业村镇和加工强县,尽可能把产业链留在县域,让农民更多分享加工增值收益。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农业,建设一批省级主题创意农园和省市级休闲旅游农业精品点,持续组织开展“苏韵乡情”乡村休闲旅游农业系列推介活动,推动各市举办形式多样的专场推介,带动城乡消费扩容。在全省选择10个农业县(市、区)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建设,推动县域农产品产得优、卖得出、卖得好。

(四)突出抓好重大项目。

聚力做强产业经营主体和集聚载体平台。实施“1111”工程,瞄准10个重点建设工程领域,建设1000个以上重大项目,推动1万个以上企业联村带农,带动1万亿元以上资本进入农业农村,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实施行业领军型企业培育行动,推动龙头企业群体做大做强。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联结紧密、资源共享、产业链长、带动力强的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农民持续增收。强化资源配置,推进产业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经济效益显著、产业集聚发展高效、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省级三产融合先导区建设。加快组建园区联盟,出台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意见,推动全省园区建设再上新水平。实施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提升工程,强化政策奖补,重点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一批五十亿级和百亿级的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

(五)突出抓好综合保障。

合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和要素制约。围绕乡村产业发展的短板弱项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政策创设、制度管理和服务引导,推动现有各项扶持政策落细落地、用足用好。进一步细化农村三产融合建设用地操作细则,促使政策尽快见到实效。制定和完善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创业扶持政策,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创业兴业。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落实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建设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推进产教、产才融合,落实职业学校扩大农村招生,建立涉农职院校与企业之间订单培训机制。充分发挥省农担公司作用,推动完善“鑫农贷”金融支持政策,扩大主体获贷率,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筑牢安全防线,排查安全隐患,指导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农业龙头企业、休闲旅游农业景点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营运。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乡村产业发展的新热点、新问题和新需求,总结宣传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稳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助力脱贫人口增收。

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劳务对接,落实各类稳岗就业政策,确保脱贫劳动力、重点监测对象务工就业人数不低于万人。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招商分局和创业者协会等作用,为外出务工相对集中地区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劳动力维权等服务,进一步完善“联胜”“震威”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让更多农民工就近就业。推进“帮扶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等就业模式,让更多贫困劳动力居家就业,确保全区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总数稳定,不出现断崖式下滑。

2、加强就业帮扶车间监管,助力更多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目前我区经人社、扶贫部门联合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30家,均正常运营。20xx年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帮扶车间的服务、监督、管理,以就业帮扶车间为抓手,带动地方经济、区域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为无法外出就业的农民工特别是脱贫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家门口就业岗位,助力无法外出的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确保就业帮扶车间运营正常,带贫率不低于10%。

3、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充分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兜底作用。

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确保乡村公益岗位安置脱贫人数总体稳定,对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进行托底安置,积极面向弱劳力、半劳力以及无法外出的脱贫人口开发乡村公益性、辅助性就业岗位,力争全年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不少于20xx个,充分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兜底作用。

1、持续优化农村创业创新环境,加快培育农村创业创新人才。

围绕农业生产全产业链加大招商引智力度,鼓励引导各地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建设家乡、投资家乡、回报家乡。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创业力度,稳妥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农村创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对创新创业人员在企业管理和生产等方面的培训。20xx年,计划培育乡村创客20名、创业创新带头人170名以上。深入实施乡村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全区重点培育340名左右乡村企业家人才。

2、支持职业院校培养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鼓励农村转移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留守妇女和就业困难人员等接受免费职业培训。20xx年,计划开展免费培训1500人次。

出台我区乡村振兴人才支持政策文件。组织开展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积极支持乡村人才就业创业,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加强乡村振兴专职队伍建设,配合组织部门开展村级乡村振兴专干招聘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1、开展社保宣传扩面工作。

积极加强与财政、扶贫办等部门沟通联系。依照省级统筹“降费率”的最新标准,及时调整全区参保基数。开展全区范围的宣传扩面工作,通过印发张贴公告、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短信提示等方式,鼓励全区各类群体积极参保,以社会保障帮扶困难群体。

2、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帮扶政策。

根据区委文件精神,继续落实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二级及以上)等特殊群体代缴城乡居保保费,符合条件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作为参保扩面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加强与区乡村振兴等部门协同,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进一步深化定点帮扶。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重点帮助帮扶村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干部走访重点监测户每月至少一次、脱贫户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加强对选派干部的管理和关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提升选派干部履职能力,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解决驻村工作后顾之忧。

2、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规模。

将以产业化扶贫为突破口,发展企业带动农户模式,在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同时,整村推进,形成规模。努力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找准发展方向,激发内在动力,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探索,提升村集体经济途径。

3、完善兜底保障措施。

将加大政策扶持,采取项目扶持、干部帮扶、党员联帮、集中供养等形式实施帮扶,通过光伏收益分配、健康扶贫、社会扶贫、危房改造、社保兜底等措施,带动发展,共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第四篇】

1、示范创建工作。调整了白沙镇乡村振兴工作领导组,制定了灵丹村20xx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示范创建对标补短项目摸排,细化任务分解,落实补短措施。

2、“厕所革命”项目工作。分解落实1019个化粪池和153个卫生厕所修建,目前项目施工正快速推进,有望11月1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3、产业发展工作。扩大花椒种植规模,全镇花椒种植面积达到8500亩。开展花椒种植技术培训,花椒产业取得全面丰收,鲜花椒产量达到600万公斤(折合干椒120万公斤)。花椒产业园新增土地流转20xx亩,农业招商引资四川天泽骄农业有限公司入驻花椒产业园。完成9000亩高梁种植任务,集中连片区域完成3900亩病虫害统防统治,高梁种植取得大丰收,发展高梁产业取得明显成效。

1、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再创一个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

2、新增花椒种植面积20xx亩,万亩花椒产业园初步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花椒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基本形成。开拓花椒销售渠道,化解花椒产业增产不增收发展瓶颈。

3、加快花椒产业园建设,争取项目配套农业观光休闲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一、三产业融合发展,争创五星级市级现代农业园区。

4、巩固高梁产业发展成果,基本建成万亩高梁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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