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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平安夜访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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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平安夜访”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X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践行“四下基层”,及时总结开展“平安夜访”以来取得的较好工作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夜访”,切实推动工作取得更好的社会成效,对原工作方案修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X、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平安夜访”工作作为学习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四下基层”、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持续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完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为民情怀,为维护社会大局平安和谐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安排县镇两级(含驻地单位)副科级(含四级主任科员)以上干部以及后备干部每周二晚上到村(社区)开展“平安夜访”,充分发挥干部下访的“调解器”和“减压阀”作用,“零距离”倾听民声民意,无缝对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高基层防范风险和源头治理能力,提升特殊群体服务管理效能,推动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做到“村居事务全知晓、重要事项全参与、投诉建议全接收、民生服务全覆盖”,实现“上访变下访、处突变预防、应急变常态”的良性治理机制。

三、工作模式

(一)分级安排、直下基层。“平安夜访”工作坚持领导率先垂范,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和法检“两长”每月安排一次“平安夜访”,按照单数月自主安排夜访、双数月固定到挂点的镇街所属村(社区)的方式直接参加夜访活动,具体行程由县“平安夜访”办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县镇两级副科级以上干部以及后备干部和村(社区)干部组成“平安夜访”工作团队开展夜访活动。其中,县级单位夜访干部由县“平安夜访”办统筹安排到镇街,由镇街“平安夜访”办负责结合实际具体安排到村(社区)。每次夜访每个村(社区)均要做到有1名县下派干部参与。镇街对县下派干部下访村(社区)不作固化安排,要每月在所属镇街的村(社区)间进行调配轮转,扩大县下访干部的工作面。镇街干部参照县下访干部的做法参与“平安夜访”。各级参与干部每周二晚上(节假日不安排)到村(社区)开展“平安夜访”,考虑到人力不足、业务需要等因素,县级单位可以视情调派副科级以下后备培养干部一并参与,村(社区)干部也要具体参与,同时发动村(居)平安志愿者共同参与。县四套班子办公室各指定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做好“平安夜访”走访安排、沟通联络等工作。

(二)“常规派”、“调度派”、“专班办”相结合。“常规派”即按照“平安夜访”人员分组安排,每周二晚上轮流下乡接待群众。“调度派”即常规派出的干部以及镇街、村(社区)无法协调解决的复杂事项,由镇街收集提交到县“平安夜访”办,由县“平安夜访”办协调相关单位选派出相应的干部,一周内到该村(社区)约访群众,及时有效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专班办”即问题重大而“调度派”干部无法解决的事项,由镇街及时将事项上报县“平安夜访”办,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根据该问题的性质、类别和缓急程度,由1名县领导牵头,组成工作专班,1周内到位并介入处理。

(三)闭环管理、全程跟踪。“平安夜访”工作流程坚持按照告知、登记、办理、反馈、评价五个环节全流程闭环管理,受理群众事项全部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跟踪办理。建立健全“首问负责”“接诉即办”制度,夜访干部做到“谁接访谁跟踪、谁办理谁反馈”。

1.告知。对领导干部开展“平安夜访”的工作安排,由各村(社区)采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对领导干部的姓名、单位、职务以及开展“平安夜访”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进行提前告知,方便群众了解和参与。

2.登记。实行“事前一线收集、事中上门落实、事后及时反馈”工作机制。村(社区)干部需组织来访群众登记包括来访群众姓名、性别、联系电话以及主要诉求。接待干部要进一步核实情况,并根据群众诉求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3.办理。坚持做到“一般问题现场办,复杂问题调度办,重大疑难问题专班办”。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就地解决,能够当场解决的就地答复解决;对于暂时无法解决或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诉求,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对有实际困难的群众,按政策规定给予帮扶救助。“常规派”中受理的事项,由夜访干部主动协调所在镇街、村(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解决,并做好办理情况记录,在村(社区)存档。“调度派”的事项,夜访干部要加强沟通会商,摸清基本情况及时处理,并整理形成简要书面材料,在村(社区)存档并报县“平安夜访”办。“专班办”的事项,由工作专班汇总事项最终处理结果和有关工作情况,在村(社区)存档并报县“平安夜访”办。

4.反馈。对所受理事项的办理情况,要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属于“常规派”的事项,原则上在1周内反馈;属于“调度派”的事项,原则上在1个月内反馈;属于“专班办”的事项,原则上在3个月内反馈。

5.评价。建立健全群众评价机制,由群众对“平安夜访”工作进行客观评判,推动形成问题联治、风险联控、平安联创的体系形成。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等单位组成回访工作组,实地或电话抽查“平安夜访”中所受理事项的办理效果和了解群众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压实“一把手”亲抓亲为、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将“平安夜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与中心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动、一体落实。要把“平安夜访”作为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定期研判推进,落实落细各项措施。镇街参照县做法组织实施。

(二)践行“四下基层”,做好“平安夜访+”的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平安夜访”工作作为我县践行“四下基层”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赋能“平安夜访”。发挥“面对面”、互动式宣讲的优势,持续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宣传,把党的方针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加强实地调研走访,多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全面收集党委政府的工作落实情况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把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作为工作主线,做到发现问题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推动领导干部下基层现场办公,减少层层请示环节,针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做到现场“问诊”、集中“会诊”、深入“复诊”。同时,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党建引领,统筹推动基层党建、“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平安建设等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层层压实责任。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职责任务进一步细致梳理分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工作无缝对接、高效运作。县四套班子领导和法检“两长”要根据所分管工作和所挂点镇街、村(社区)的具体情况,定期下沉到问题较多、情况较复杂的村(社区)开展夜访。县干部要直面群众提出的问题,真心实意访民情、解民忧。镇、村两级党组织要强化领导核心地位,按照机关女干部就近、镇街干部属地负责、村干部全力配合的方式开展接待群众工作。每周开展“平安夜访”时,镇街挂点干部和村(社区)“两委”干部必须到位到岗。每次参加“平安夜访”的县镇村干部要主动担当作为,全面摸清村(社区)的基本情况,认真跟踪做好所受理事项的办理工作,并做好签到记录,在村(社区)存档备查。要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立足部门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做到一般问题现场办、复杂问题调度办、重大疑难问题专班办,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口做好交办转办事项的受理、化解、处置等工作。

(四)加强工作保障。县政府要对开展“平安夜访”工作有关经费予以保障,确保工作机制正常运转。各村(居)要组建“平安夜访”志愿者服务队伍,志愿服务人员可以从村(社区)中物色综合素质好、群众威信高、热心服务群众的村(居)民,主要做好配合开展“平安夜访”、协助宣传、收集社情民意等工作,选定的志愿服务人员应造册登记。县“平安夜访”办要对本地开展“平安夜访”工作做好实时调度,对基层不同领域、不同矛盾纠纷类型、不同群众需求和期盼等要及时掌握,基层问题及时就地解决。

(五)强化督查考核。县“平安夜访”办每季度汇总通报一次干部到位情况和工作成效。纪委监委、组织部、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等分工负责,对“平安夜访”人员到岗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不履职尽责、不认真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因推诿扯皮、玩忽职守而造成恶劣后果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责。县委组织部将“平安夜访”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基层一线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对驻点单位干部的工作表现,反馈给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有力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形成“敢担当、在状态、打硬仗”良好氛围。

(六)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向群众诺守“平安夜访”的安排,采取现场接待、当面沟通、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按照“访前调查准备+访中会商研究+访后限期办结”的规范流程,深入基层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力戒形式主义,立足长远固化形成常态长效良性运行机制。要善于结合业务实际和群众需求做好统筹谋划,通过小切口、小场景不断丰富创新基层治理新举措、新做法,多做“平安夜访+”的探索创新工作。要做好舆论引导,对工作成效、先进典型、经验亮点进行深入宣传报道,激发干部参与“平安夜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社会影响力。要及时总结、推广“平安夜访”工作成功做法和经验,有关工作情况的材料报县委平安办,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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