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防诈骗方案专业【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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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防诈骗方案【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按照“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原则,深入摸底排查,科学分类处置,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在确保排查问题全部化解的同时,加快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净化养老服务领域生态环境,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从20xx年2月开始,到20xx年6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即日起至2月10):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
(二)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2月10日至2月底):形成摸排名单,对照指标逐个排查,定期汇总摸排进展情况,对照排查问题清单,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隐患风险管控名单。
(三)分类整治阶段(20xx年3月至5月底):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站所开展分类整治,精准施策,确保风险软着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6月底前):对风险摸底排查与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不足,研究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养老领域诈骗问题的政策措施。
(一)全面摸底排查。
1.明确摸排对象。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摸排,并将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2.明确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负责摸排。县民政部局在摸排中,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上门调查等工作。
3.把握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4.掌握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全覆盖逐一上门排查,个别地区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在摸排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5.明确工作要求。各地要在20xx年2月底前,扎实完成本轮摸底排查。市、县民政局将对各地的排查工作进行调度和跟踪检查。
(二)推进分类处置。
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4类风险管控名单。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3.橙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4.红色名单。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在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涉嫌犯罪的,要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要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合研判风险,按照“一院一策”原则进行规范整治,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对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县民政局。
(三)强化综合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xx〕91号)要求,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营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工信、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同级行业监管部门;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积极推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全县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得到有效化解。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和20xx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要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乡镇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民政系统内部,养老服务部门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之间要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各乡镇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
各乡镇要梳理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要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行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
老人防诈骗方案【第二篇】
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人成为诈骗的主要受害者。因为他们缺乏对新兴技术的了解,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为了提高老年人的防骗能力,我参加了一次老年人防诈骗的培训班,并在实践中总结出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正确掌握信息渠道是防范诈骗的重中之重。在现代社会中,信息传递的速度非常快,有时候一个小小的误会就可能导致巨大的损失。因此,老年人在接受信息时要选择可靠的媒体渠道,尽量避免通过陌生人介绍的信息。同时,老年人要提高对各类诈骗信息的辨别能力,不轻易相信来历不明的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其次,保持良好的信任关系是老年人抵御诈骗的重要保障。骗子利用老年人经常缺乏社交活动的特点,逐渐建立起信任关系,并最终骗取财产。为了防范此类风险,老年人应该尽量多参加社交活动,保持广泛的人际交往,以此来扩大自己的社交圈子,及时发现身边的不法之徒,减少被骗的可能性。
再次,学会使用新技术是老年人提高防骗能力的重要途径。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老年人也需要适应新技术的发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培训班上,我学会了如何正确使用电子支付手段,并熟悉了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法。通过学习,我深刻地了解到,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了解新技术,老年人才能够更好地抵御诈骗的风险。
最后,家庭的陪伴和关爱对老年人防范诈骗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很多老年人来说,他们孤独寂寞,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的关心所迷惑。家人应该积极关心老人的生活,多陪伴和交流,告诉他们诈骗的手法和防范措施,并关注老人的金钱使用情况,随时提醒和帮助老人。只有家庭始终保持紧密联系,老年人才能够更好地抵御诈骗带来的危害。
总而言之,老年人防范诈骗的心得体会是多方面的,包括正确掌握信息渠道、保持良好的信任关系、学会使用新技术以及家庭的陪伴和关爱等。老年人要增强对现代技术的了解和应用能力,提高自身的防骗意识,才能够更好地预防和抵御诈骗行为带来的危害。同时,全社会也应该共同努力,加强对老年人的关注和保护,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老人防诈骗方案【第三篇】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老龄化程度的加剧,老人们越来越成为诈骗犯的目标。他们通常缺乏现代科技的认知,不了解各种骗局和手段,因此更容易上当受骗。为了帮助老人们提高防范意识,本文总结了一些老人防诈骗的心得体会,以期能帮助老年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首先,老人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老年人容易被一些贼蒙骗,从而泄露个人信息。因此,老人应时刻保持谨慎的态度,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并开阔视野,与家人、朋友保持紧密联系。若遇到可疑电话或访客,最好亲自核实身份,以免上当受骗。
其次,老人要加强对各类诈骗手段的了解。老人对于现代科技的认知相对较低,对于各类诈骗手段的了解也比较薄弱。因此,老人应主动学习、了解诈骗手段的最新发展,如电话诈骗、网络诈骗等,以便及时辨别和应对。同时,老人也可以通过参加社区活动或继续教育等方式,提高自己的科技水平和识别能力。
再次,老人需要学会防范诱导性话术。骗子通常运用巧言令色、忽悠等手段使老人陷入困境。老人应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受到外界的筹码,确保自己的经济安全。如果老人不懂某项业务,最好请有经验的亲友或专业人士咨询,切勿相信陌生人的忠告或建议。
最后,老人们应主动维权,不轻易忍气吞声。一旦老人发现自己遭受诈骗,最重要的是主动与警方、银行等相关部门联系,及时报案。在报案过程中,要准确记录遭受的骗取金额、骗子的特征以及涉案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同时,老人也应主动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尽量为捉拿骗子提供线索。
虽然老人防诈骗需要付出一些心思和时间,但它对于老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老人是我们社会的宝贵财富,也是家庭的中流砥柱,我们应该一起努力提高老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切实保护他们的个人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通过本文的总结,老人们能够更好地防范诈骗,过上安心幸福的晚年生活。
老人防诈骗方案【第四篇】
根据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自4月下旬起,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及长态化的电信诈骗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全国部署会议和全省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同步推进,认真贯彻省市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通过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诈骗、电信诈骗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电信诈骗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电信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识别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了进一步推进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陈祥耀局长。
副组长:苏孙源副局长,施明金主任。
成员:办公室主任:郑友、市场规范管理股股长:于荣钱、登记审批股股长:郑玉婷、药品化妆品监管股股长:苏晓群、政策法规股长:吴光铮、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管理股,办公室主任:于荣钱。
打击养老诈骗方面。
(一)加强隐患排查。结合本部门实际,依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梳理养老诈骗领域发案情况及存在问题,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多维度对全县养老诈骗现状进行风险画像,找准问题,综合评估,把准方向,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
(二)明确整治重点。依法查处以“养老”名义进行的养老产品的广告宣传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管,重点整治“商品住房销售”、“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领域中的广告宣传;加强对“养老”名义进行的各种虚假广告和商业行为。加强监管巡查力度,把养老诈骗违法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还老年人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三)提高防范意识。打击养老诈骗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法制观念,提升反诈反骗防范意识,增强明辨是非能力。
(一)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一是规范管理网络交易经营行为,提高网络经营主体的“亮标亮照”率。二是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控。坚持传统监管方式与信息化监管手段相结合,线上线下落实广告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网络违法广告。三是严查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辖区内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的摸底排查,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四是对辖区内的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进行全面摸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至公安机关,并配合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打击取缔非法活动。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经营方式、经营形式等入手,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市场主体,及时进行清理,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化。同时,要对新增互联网、投资理财平台(含投资、理财、投资管理、咨询等)、网络工作室等类型市场主体,加强后续监管。
(二)加强敏感领域监管。加大对手机、电脑、印刷、快递等市场敏感领域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及违法违规经营场所,特别是对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黑卡”、“伪基站”、无线电通讯设备等作案工具的,对经营者予以重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加强反诈知识宣传。鼓励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同参与、抵制各类网络电信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反诈防骗宣传,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搜索并点击关注“国家反诈中心”,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多渠道开展防范宣传。提醒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在思想上戒除贪念,不随意相信陌生人“忽悠”,避免掉入诈骗陷阱。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通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提升工作实效;要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对可疑公司、工作室开展定期现场检查,检查其工作平台及业务开展情况,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要配合公安机关保存相关证据,并支持公安机关做好后续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职,优化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监管频次,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开展打击治理工作。
老人防诈骗方案【第五篇】
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阳江法院以“开局即冲刺”的紧迫感,主动担当作为,统筹推进工作,确保宣传发动全域覆盖,打击整治全面铺开,推动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真正为老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一把手”亲自谋划、靠前指挥,把专项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加强对下督导,落实定期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全市法院专项行动整体动态,查准各院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两级法院均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专案协调联动,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专项行动扎实高效推进。
全面摸排2018年以来审理的刑事、民事、执行案件和线索案件,建立案件信息台账,将涉老诈骗违法犯罪全部纳入打击范围,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打击准,以点带面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主动收集涉养老欺诈民事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打击组依法处理。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受理举报方式,发动群众提供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
快速推进养老诈骗案件审理工作,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把追赃挽损贯穿于审判处置全过程各环节,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对涉案财产全面调查、依法处理,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强化审执衔接,充分利用执行联动机制,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最大程度挽回受害人经济损失。
创新宣传模式,利用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平台,转发推送常见骗局、典型案例、普法漫画等,揭露养老诈骗方式和手段,市中院公众号推送的被告人何某某谎称代办社保诈骗48人170万余元被依法判刑的典型案例获最高法院公众号转载。加大线下普法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努力营造全社会打击养老诈骗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