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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幼儿园护学岗具体实施方案 幼儿园护学岗具体实施方案【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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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护学岗通过设置专人负责交通安全、进出管理、巡查等,确保幼儿安全,提升家长信任,营造和谐校园环境。下面是阿拉网友收集整理的最新幼儿园护学岗具体实施方案 幼儿园护学岗具体实施方案【参考4篇】优秀范例,欢迎阅读参考,喜欢就支持吧!

幼儿园护学岗实施方案 【第一篇】

为加强幼儿园内安全管理,规范幼儿园儿童、教师及家长在上下学过程中的行为,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幼儿园特制订以下条款。

一、入园

1.本幼儿园标准入园时间是工作日7:30—8:30家长请在此时间段内将幼儿送至本院。

2.幼儿在入园前应用过早餐,不建议幼儿在幼儿园进早餐。

3.请家长入院前及时检查幼儿口袋内有无弹珠、小球等体积很小的玩具。不要给小孩子穿戴点缀带有球状、片状、带有易拆卸附属品的衣物等。

4.本园实行严格的'接送卡制度,任何家长在接送幼儿时必须出示幼儿接送卡,无接送卡或接送卡与实际姓名不符的一律不准送幼儿入园。

5.本幼儿园不设置校车等一切接送幼儿车辆,幼儿在入园途中不建议拼车搭车入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与本园无关。

6.幼儿园在正常的接送时间在幼儿园大门有一至两名教师专门执勤负责幼儿的接待,检查幼儿身体健康状况,测量体温,检查幼儿随身物品。

7.幼儿在生病期间(尤其是传染病)不建议幼儿入园,希望家长理解与支持。

二、出园

1.本幼儿园标准出园时间是工作日16:30—17:30家长请在此时间段内将幼儿带离本园。

2.请家长检查幼儿身体状况有无擦伤碰伤等状况,及时与教师沟通。

3.接幼儿的家长必须持有幼儿接送卡否则将不予出院,请家长予以配合。

4.如有特殊情况非法定监护人来接幼儿请提前联系本园(本园电话:xxxxxxxx)

5.本幼儿园不设置校车等一切接送幼儿车辆,幼儿在入园途中不建议拼车搭车出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与本园无关。

6.幼儿园在正常的接送时间在幼儿园大门有一至两名教师专门执勤,每班教室轮流值班,家长可以与教师就幼儿相关问题可以与教师沟通。

7.非正常接送时间本园谢绝参观

幼儿园护学岗实施方案 【第二篇】

为进一步推行我园安全建设,保护幼儿上放学安全,结合上级通知精神,我园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桓台县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护学岗建设实施方案》,在入园离园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一、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具体负责护学岗建设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护学岗建设,确保此项便民利民措施取得实际成效。

二、目标任务

通过设立执勤护学岗,落实相关精神、教师在幼儿入园、离园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的承担安全保卫责任,进一步整肃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学生的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护学岗人员组成

护学岗参勤人员由幼儿园行政人员、家委会安委会人员、校园保安、值班教师组成,组织指导幼儿园护学岗参勤人员开展护学工作。

(二)护学岗职责任务

1、护学岗应当在早、晚上接送幼儿前10分钟到岗到位,清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幼儿出入学校的安全。设立的护学岗人员应在校门宣传窗口予以公示,非制式着装人员在护学执勤时应佩戴“护学岗执勤”袖标或袖笼。

2、保安人员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门卫值守,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幼儿入园、离园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消除影响学生儿童安全的危险因素。

4、对校园周边主要交通路道上违规停放的车辆、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5、每月组织幼儿及家长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在幼儿园周边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是我园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客观要求,要充分认识护学岗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谋划部署,稳步扎实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实现联动防控。

要结合幼儿园周边实际情况,确定护学岗设置的区域和路段,明确护学岗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对各区域开展巡逻防控的责任,形成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三)灵通信息,及时上报情况。

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上报在护学岗建设中的先进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断总结和推广经验,将便民利民举措真正抓好落实。

幼儿园护学岗实施方案 【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综治办、教育厅的安排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xx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xx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等五项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发生,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统筹抓好此次“护校安园”专项行动,xx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联合成立20xx年xx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收集上报情况。

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护校安园”行动深入开展,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相关规定,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一要强化校园内部保卫力量规范化建设。指导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要按照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维吾尔自治区校园保安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每个校园至少配备4名以上安保人员,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的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必须增配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二要推进技防设施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大对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推进达标工作,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城市校园的达标率、联网率要达到9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三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和学生通行路线,并利用防冲撞设施进行隔离,硬质隔离设施要与消防通道有机结合,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偏远乡镇农村未落实封闭管理的校园,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力争在20xx年底前实行封闭式管理。四要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二)进一步强化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安防基础设施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团场(镇)校园,要积极协调xx市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党委、政府。

四、时间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至4月15日)。各单位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完成工作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至5月31日)。各单位要责成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对内部安全工作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改内部各类安全隐患,堵塞工作中的漏洞。

(三)检查指导阶段(6月1日至7月20日)。各单位要联合开展一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治理,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和检查指导,认真排查校园内部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校园周边各类治安乱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下发《治安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

(四)整改落实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为全力做好校园安保工作,迎接自治区成立xx年周年大庆,xx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协作配合,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按要求完成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对发现的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治安乱点,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清除,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五)“回头看”阶段(9月1日-10月31日)。xx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组成联合检查组,利用新学期开学时段,参照公安部、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对辖区内校园安保工作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前期工作成果。

(六)复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xx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对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进行复查验收。对仍未整改落实的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xx市党委、政府,坚决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xx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xx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xx市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

(三)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各单位要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典型经验及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奖优罚劣。xx市综治、公安、教育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扭转局面。

幼儿园护学岗实施方案 【第四篇】

为了确保学校幼儿上下学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幼儿、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幼儿、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家校密切配合,确保幼儿上下学安全。

二、总则

(一)幼儿放学时实行学校与幼儿监护人交接制度。

(二)监护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交接或不交接。

(三)上学时,家长送幼儿到校门,目送幼儿进入学校;接幼儿时,应向保安人员出示交接卡方可进入校园,到达规定位置与班主任(负责老师)进行交接。

(四)监护人接送的幼儿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老师)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指定区域,当面与家长进行交接,班主任同时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

(五)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变更,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

三、监护人责任

(一)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幼儿。如果提前送幼儿,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幼儿进入校园,方可离开;超过接幼儿时间的,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二)监护人和学校签定《幼儿交接安全责任书》,并按责任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接幼儿的必须是同一监护人,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幼儿的,须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幼儿的上下学事宜。

(四)接送幼儿的监护人要主动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

(五)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此之前监护人须按要求接送;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下学的,须和学校签定《幼儿免交接承诺书》,并对孩子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幼儿在上下学途中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接送幼儿时,凭交接卡交接。

(七)不交接的幼儿必须手持免交接卡离开学校。

四、学校责任

(一)幼儿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监护人联系得知情况后,由监护人或受委托人凭交接卡交接。

(二)幼儿在校期间,除学校统一安排的正常活动外,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幼儿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三)班主任与监护人凭交接卡交接幼儿。班主任对来校接幼儿的人要按交接卡上的资料严加询问,如不能正确回答,不准幼儿离开学校。

(四)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幼儿,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要注意安全,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五)严格幼儿考勤制度,遇到幼儿没按时到校的,班主任要立即与监护人取得联系,问清原因,并向学校德育处(安全办)报告。

(六)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幼儿时,班主任、学校保安人员要妥善安置幼儿,直到家长来校接回。

五、责任追究按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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