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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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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1

为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__号)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区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__大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社会公平、诚信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和规范无证无照经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消除风险隐患。

二、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为契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积极引导和帮助具备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办理许可证、营业执照,促进市场主体增量;依法查处违法情节严重、屡查不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户,预防和遏制因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实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

车站等交通枢纽地区,快捷酒店、饭店、超市、教育培训机构、教育托管机构、养老服务、旅游景点、商业集中区、集贸市场、写字楼、居民小区(含出租屋)、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密集场所,校园及周边、工业园区、城乡接合部、集镇及周边、农村边远区域等易发区域。

(二)重点对象

从事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餐饮、药品、医疗器械、加油站以及特种设备、投资理财、信息咨询、电子商务等行业及其它涉及危害人身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自然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整治内容

包括是否办理相关证照、是否超出经营期限、是否亮照经营、是否存在登记事项与实际经营活动不相符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工作原则

(一)遵循查无基本原则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双随机抽查、专项整治、投诉举报、部门函告(含转办交办)等工作中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原则上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未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件的无证且无照经营行为,由相应的行政许可部门负责查处;

2、已取得营业执照而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件的无证经营行为,由相应的行政许可部门负责查处;

3、已取得相关许可证件或无须取得相关许可证件的无照经营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二)明确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职责

1、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无照经营是指按法律、法规规定,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或已依法取得许可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对从事无照经营的,各办案单位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不同类型的无照经营主体要适用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适用《公司法》,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的,适用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处理。

2、查处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相关的无证经营行为。无证经营行为情形包括须经许可而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目前,由市场监管部门许可或审批的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包括食品、保健食品的生产和销售、餐饮服务单位许可;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计量器具的制造、维修许可;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生产许可;特种设备设计、制造、修理许可;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资格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三)落实无证无照的公示要求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明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通知》(国市监信〔20__〕__号)工作部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公告栏目增加“无证无照经营公示”模块,对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依法记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告。

各所、相关业务股(室、队)在投诉举报、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形式中,核实存在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执法办案部门要分类依法整治,同时执法办案部门要发运维,将具体的无证无照经营详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__)”发布公告(公告样式见附件)。

五、方法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总要求,结合当前重点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工作开展分类专项整治。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

重点摸排、整治招牌悬挂“XX商行”“XX投资”“XX典当”“XX担保”“XX理财”“XX咨询”“XX交易场所(中心)”或是经营二手房、二手车买卖、门店贴着业务范围为“按揭代办”、“过户代办”等的商户以及可能滋生黑恶势力的诸如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对摸排所发现的无证经营金融业务、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行为或其他可能涉黑涉恶的线索必须及时书面报告局执法大队。对摸排发现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应由其它行政许可部门负责查处的无证经营行为要及时函告相应的许可部门。

(二)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重点对校园周边的各类经营主体进行摸排、整治,坚决杜绝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配合许可部门或主管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200米之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娱乐场所,保障幼儿、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对摸排发现涉及我局职能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对摸排发现的应由其它行政许可部门负责查处的无证经营行为要及时函告相应的许可部门。

(三)电动车销售集中整治

继续推进对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等市场主体的核查工作,重点查处无照经营电动车的违法行为,规范商家经营行为做到合法销售。严厉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发现的应由其它行政许可部门负责查处的无证经营行为要及时函告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__年12月15日止,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

各所、相关业务股(室、队)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根据市、区局的统一部署,制定方案和措施,确定重点,明确责任,安排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

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各所、相关业务股(室、队)对辖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尤其是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排查摸底,对无证无照经营户的种类、数量及行业分布,做到“底清数明”,并进行登记造册。对具备办照条件的无照经营者,引导其及时补办相关证照,使其合法经营。

第三阶段:分类整治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

按照“四个一批”的工作目标和原则进行分类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并逐一落实。要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疏堵结合和审慎监管的原则,实施差异化的无证无照经营分类处置,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予以坚决查处;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加强行政指导,优化服务,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合法经营;对发现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要及时函告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各所、相关业务股(室、队)要对已查处的无证无照场所进行复查,防止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死灰复燃;要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着力在发现、引导、处置以及协同监管、信息共享等方面,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做到无证无照经营早发现、早处置、早引导,形成无照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六、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要充分认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对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要增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工作来抓。要认真组织学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职责。

(二)协同配合,合力推进专项整治

信用风险监管股、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股、质量计量标准化股、食品安全监管股、餐饮安全监管股、药品与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执法大队、法规股等要加强对各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业务指导;要加强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监管,对符合办证办照条件的要积极引导其办理相关证照,对需要依法查处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办案机构依法查处,对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及时移送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三)疏堵结合,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要推动豁免登记,坚持“该管的管住,该放的放开”,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对便利性、谋生性经营实施豁免登记,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和谋生,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推动无证无照经营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要加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法律法规宣传,突出正面报道,适时对典型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予以曝光,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机制,大力营造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四)部门协同,形成协作共管格局

要充分发挥查无办的组织协调作用,在无证无照整治工作中,要会同公安、应急、城管等主管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整治,加强部门协作,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保持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

关于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

按照中、省、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遵循“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综合治理、惩教结合”的原则,以保民生、保安全、保稳定为主线,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住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强化查处力度,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对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做到“四个一批”:即疏导一批,对无须取得其他部门前置许可符合条件的引导其办理营业执照;规范一批,对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使其合法经营;整改一批,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经营单位,通过限期整改符合条件的,核发相关证照;查处一批,对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破坏公共资源、造成环境污染、严重扰乱市场和社会秩序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应当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即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均属本次整治活动查处范围。

1、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2、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3、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4、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以及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有效期满后未按照规定依法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5、超出核准登记的主要登记事项(名称、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经营地点或住所、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及其他超出核准登记范围的违法行为。

(二)整治重点:一是以亮照经营为切入点,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令长期未换照市场主体及时申领新版营业执照,严查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领域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集中查处无需许可或审批的公司、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无照经营行为。二是突出重点行业,即以文化娱乐、互联网上网、危险化学品、成品油、烟花爆竹、宾馆、商场、超市、食品等各类需要前置许可的行业作为整治的重点行业。三是突出重点区域、主要是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繁华商区、车站、旅游点、社区周围等区域。

三、整治步骤

(一)作 文 吧工作部署阶段(2月1日至3月15日)。各所要结合实际细化行动方案,部署整治任务。

(二)调查摸底阶段(3月16日至5月31日)。各所要做好辖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辖区无证无照经营户姓名、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9月10日)。各所要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检查,及时引导督促办理证照或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四)总结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各所于10月10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和工作统计表报信用监管股。(联系人: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所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多方位加强对查处无证无照工作的宣传、提高经营者合法经营意识。特别是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学习宣传。

(二)明确权限,厘清监管职责。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为本辖区市场主体日常监管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执法大队按职责做好案件查办指导及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办工作;各相关股室负责本业务口无证无照经营整治的指导督查工作。特种设备股负责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无证无照经营整治;食品生产股负责指导食品生产领域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整治;药械股负责指导药械、化妆品等行业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整治;质量股负责指导工业生产企业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整治;食品经营股负责指导食品流通、餐饮领域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整治;市场主体监管股负责指导成品油经营、废品收购、中介服务、各类市场、商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整治;知识产权股负责指导广告经营、商标印制、网络经营领域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整治;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落实了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规定的“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权限、厘清职责。各所、股、队要准确把握、坚决落实,切实履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职责,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工作,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经营,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三)落实责任,层层推进。各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行动方案,及时进行动员和部署,全面深入地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抓紧抓实。要严格属地监管责任,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由所长亲自抓,监管干部具体抓,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机制。

(四)分类治理,堵疏结合。在整治中,应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堵疏并举、分类处理。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破坏、污染环境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取缔;具备办理证照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证照。

关于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3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效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促进公平竞争,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__镇结合实际,以国务院颁布实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为依据,对存在生产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影响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干扰群众日常生活,有损于青少年健康成长文化环境等负面影响严重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重点整治、依法查处,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一)通过整治,确保“两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因无证无照经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无证无照经营人员暴力抗法事件。

(二)通过整治,督促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同一辖区内的亮证照率要达到96%。

(三)通过整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住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强化查处力度,确保同一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比例同比持续降低。

二、加强领导

为更好的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指导、协调、解决查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涉及站所、部门为成员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__市场监督管理所,由__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业务。

三、厘清职责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和许可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的监管职责。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七条规定,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无证经营”、“无证且无照经营”由负责行政许可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进一步厘清无证无照经营监管责任,明确执法权限,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部门协同。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宣传力度,形成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实现“查无”工作协同监管、联动监管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

(二)放管结合,督促引导。

对无证无照经营,要严格依法查处,同时要充分考虑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的合理需求,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一是要准确把握不属于无照经营情形。本着扶持基层百姓谋生性营业和便民性服务发展的原则,对明确规定的不属于无照经营情形的,不再予以无照查处。二是强调督促、引导,调节管控力度,避免一概取缔的简单化执法。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

(三)突出重点,强化整治

认真研究、分析本辖区或行业内无证无照经营分布情况和特点,针对近年新闻媒体曝光较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行业,围绕重点行业和违章建筑、征迁区域、新农村集聚小区等特殊区域,以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频发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和重点时间节点,并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校园周边经营环境整治查处等专项行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安全隐患、破坏公共资源、造成环境污染、严重扰乱市场和社会秩序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取缔,切实做到查处一批、教育一片。特别是情节恶劣或造成重大损失、影响经济发展、民生稳定、安全生产的重大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

关于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4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__年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专项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大和__届____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的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全面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努力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推进社会和谐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稳步开展无证无照行为专项整治,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证照的无证无照经营户依法办理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查处恶意违法、危害社会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实现无证无照经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组织领导

成立__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__年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用监管室,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部署、组织、协调、汇总上报;行政审批室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严把新设立市场主体前置审批关和履行后置许可的双告知推送工作;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检查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以城镇主要街道,校园周边、医院周边、旅游景区周边、各类市场等为重点整治区域;

(二)加强城郊结合部、小食品店、物流中心、烟花爆竹等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

(三)加强整治各大、中、小型餐馆、职工餐厅、食品销售、食品加工涉及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中存在的无证照经营行为;

(四)以危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影响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为重点的整治对象;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城郊结合部、物流中心等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排查加油站、加气站点的营业执照是否存在转租等违法行为,对涉及广告违法、商标侵权、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一并予以查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对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违纪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和破坏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活动等为重点对象,以及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无证无照经营投诉、举报或移交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

(六)积极配合县直其他部门开展的对涉及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易燃易爆等直接危害人民生命健康、损害百姓切身利益和公共安全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取缔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整治工作。无证无照经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各相关股室、所要立足市场监管职责,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民群众抵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自觉性,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社会抵制,打击无照经营违法活动的氛围。

(二)疏导处罚并举,提高整治效果。各相关股室、所要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集中力量治理重点难点问题,提高专项治理的效率。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区别对待、分类处理,对符合发照条件、整改态度良好的无证无照经营者,要督促、引导其限期办照;对群众反映强烈、整改不到位,从事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和屡教不改的“钉子户”应坚决予以打击,严查重惩,决不手软。

(三)加强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股室、所要按照通知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配合县直其他部门移交的无证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工作,防止互相推诿,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和后果。

(四)完善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较大反弹性,各股室、所要按照本通知坚持常抓不懈,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及时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明确工作任务,做好信息报送。各相关股室、所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20__年11月22日前,将20__年度开展专项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情况总结的电子版,报送至信用监管室。

关于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5

为深入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__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__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区政府和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部署,区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持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__大胜利召开。

一、整治目标

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_大和__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____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正确认识和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紧盯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强化重点摸排和风险管控,持续依法依职责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为全方位推动我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刘__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__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信用风险监管股,成员由负有行政许可监管和执法职能的相关股室和市监所负责人组成,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资料汇总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和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

1、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指法律法规明确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的部分)。

2、已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3、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4、对已领取营业执照,但从事与登记事项不符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指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和应当取得许可的部分)。

(二)整治重点

1、整治重点区域:

一是各主次干道、党政机关周边、旅游景区、商贸超市、车站码头、集贸(批发)市场周边等公共聚集场所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是容易引起群死群伤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社区、学校周边等人口密集场所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2、整治的重点对象:

一是从事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液化气行业(个体工商户)、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美容美发、诊所、机动车维修、货运、生产加工小作坊等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行业及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环境资源以及本地区重点难点和淤点堵点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是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建造、改装船舶厂点;

三是依法查处流通领域的无照经营海砂违法行为;

四是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

五是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

六是依法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

四、职责分工

负有行政许可监管和执法职能的相关股室和市监所开展无证无照经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分工按照《__市__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内设机构无证无照经营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__市监〔20__〕__号)要求贯彻执行。

五、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5月上旬)。各市监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措施,对专项整治进行全面的部署,整治工作方案于5月30日前报区局信用风险监管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5月中旬至10月上旬)。各单位要强化监管,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进行排查,逐一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并按时报送整治工作情况报表。

(三)总结督导阶段(20__年10月中下旬)。各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地生效,做好资料整理,按要求报送工作总结和数据统计表。区局将视情况组织人员对各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上报市局。

(四)延伸整治阶段(20__年11月至12月)。继续保持常态化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协调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工作机制,查漏补缺,收集有关资料,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平安建设考评工作提供必需的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底线思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避免监管缺位。要坚持风险防控底线思维,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因无照及相关无证经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无照及相关无证经营被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督查通报情况;不发生因无照及相关无证经营发生的重大舆情及被媒体曝光情况。

(二)聚焦风险隐患,确保有效处置。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明确的工作目标,对威胁城市运行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容易引发社会群体矛盾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管领域高风险、重热点无证无照经营加大查处力度;对容易引起群死群伤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社区、学校周边等人口密集场所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抽调力量组织整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化解风险隐患;同时,要关注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投诉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较多的行业,及时有效开展专项治理。

(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对症施策。各单位要针对不同情形,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精准实施差异化监管。一是对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涉及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物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行业无证无照经营的,特别是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要从重从快依法予以严惩;二是对新型业态、新兴行业、新兴领域,既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创新经济繁荣发展,支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要避免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出现监管盲区;三是对具备办理证照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四是对作出行政处罚的,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工作。

(四)完善协同监管,提升整治效能。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的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一是对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要及时商请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二是对涉及部门多、范围广、情况复杂、查处难度大、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三是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__)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实现证照监管信息在部门之间及时流转、及时抄告、实时留痕、一网归集,全面落实“双告知”制度,实现查处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四是对发现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五)强化信用约束,推进联合惩戒。各单位要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处罚信息公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照及相关无证经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将行政处罚信息记入单位或个人的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__)公告公示,在全社会营造约束违法失信的共治氛围。

(六)加强信息报送,实时反馈进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每月及时、如实向区局报送进展情况及工作统计表,遇有重大案件、疑难典型案例及时上报各业务线条主管部门,明确口径,依法处置。各单位在专项行动期间,请每月23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当月进展情况及《__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20__年度开展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20__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无照经营整治工作统计表》(见附件1、2);11月2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加盖公章)正式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区局信用风险监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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