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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餐公司配送方案 食品配送具体实施方案【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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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配送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推动我省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鲜活农产品和食品流通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xx〕2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以提升冷链物流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为导向,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管理手段为支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规范强化监管为保障,着力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管理规范、标准统一、模式多样、链条完整、追溯方便”符合我省省情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为主,政府指导。发挥政府在规划、标准、政策等方面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企业创新动力。

2、问题导向,重点突破。补齐基础设施、车辆装备、信息平台等主要短板,加快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形成产业上下游集聚、要素保障充分的区域性冷链物流园区。

3、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实现技术、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和经营模式创新,推动供应链一体化等新型产业形态。

4、完善标准,信息推动。支持重点冷链物流企业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建立完善覆盖全省的信息服务平台。

(三)发展目标。到20xx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标准健全、绿色低碳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培育100家以上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培育10个以上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辐射带动性强的产业集聚区,冷链物流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标准化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实现冷链物流全过程监控,全链条可追溯,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区域冷链物流中心建设。

1、加快推进肉类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围绕济南、淄博、菏泽市等肉类主产区,打造覆盖全省、服务全国、全程“无断链”的肉类冷链物流中心,建设一批肉类冷链物流基地。加快冷库节点网络的拓展和优化布局,完善温度监控和质量追溯系统。(省畜牧兽医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有关市政府)

2、加快推进水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围绕青岛、威海等市打造4个远洋渔业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集群,培育10处远洋渔业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冷链物流基地,打造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国际水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金融办,有关市政府)

3、加快推进果蔬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围绕潍坊、聊城等市的瓜菜菌类农产品种植和集散功能优势,建设一批果蔬冷链物流基地。选择部分高附加值的特色蔬菜、水果推广产地预冷、初加工、储存保鲜和低温运输技术,推广应季储存和反季销售,促进均衡上市。(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有关市政府)

(二)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依托我省农产品、水产品、肉类产品等资源优势和重点区域布局,构建覆盖全省主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依托产地和源头市场,建设低温储藏保鲜设施,实现鲜活农产品采收后及时预冷,提倡移动式快速预冷设备的循环共用,提高设备利用率,加快补齐产地“最先一公里”短板。依托重要物流节点和大中型城市,改造升级或适度新建一批冷链物流园区,推进冷链加工基地与区域集散分销中心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生鲜食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推动冷链物流行业集聚发展。鼓励相关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连锁经营企业建设完善停靠接卸冷链设施,鼓励商场超市零售终端网点配置冷柜、冷藏箱等冷藏运输单元,建立冷链终端服务系统,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有关市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

(三)建立健全冷链物流标准和服务规范体系。

1、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地方标准的制定,建立覆盖全链条的冷链物流技术标准和温度控制标准并组织实施。选取重点市、重点企业开展冷链物流企业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组织开展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估。(省卫生计生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成立冷链物流标准化技术专业委员会,研究制定符合市场需求的团体标准,有推广价值的可上升为地方标准,并积极推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公开。推进冷藏运输车辆温度控制、监测装置技术标准和检验方法的研究发布,为冷藏运输车辆的温度监测性能评测和检验提供依据。加强冷链物流标准宣传和推广实施。(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

3、推进标准化周转箱、托盘的推广和循环共用。鼓励生产流通企业使用标准周转箱和托盘,建立健全标准托盘循环共用配套标准体系。鼓励探索标准周转箱与托盘组成集装单元,与集装箱、标准运输车辆、多式联运相结合,实现作业一体化,进一步提高运输效率。(省质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济南铁路局集团公司)

(四)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

1、推进信息技术应用与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冷链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的应用,按照要求配备车辆定位跟踪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和控制系统。鼓励企业对原有仓储、运输、订单等管理系统进行模块化改造,推广使用企业资源计划(ERP)物流管理系统,促进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推广产品全程监控与质量追溯信息技术应用,实现冷链物流全过程的智能化、信息化、数据化、可视化、一体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畜牧兽医局)

2、加快构建全省冷链物流信息化平台。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上云,着力整合冷库、冷藏车辆等冷链物流资源,建设集信息发布、在线交易、全程温控、车辆跟踪、货物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产品+冷链设施+服务”的冷链物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信息资源,加快构建区域性的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和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并逐步与国家有关平台对接,提高冷链资源综合利用率。(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省邮政管理局)

(五)促进冷链物流技术装备水平提升。

1、加快开发应用冷链物流先进技术。促进绿色环保、安全节能技术在低温仓储及运输中的应用。鼓励企业使用安全环保节能的制冷剂和制冷工艺,发展新型蓄冷材料,采用先进的节能和蓄能设备。加强对移动式等新型分级预冷装置、多温区陈列销售设备、大容量冷却冷冻机械、节能环保多温层冷链运输工具等的研发。按照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管理认证要求,在食品加工生产企业中推广全程低温控制技术,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提升冷链物流装备专业化水平。加强高性能冷却冷冻设备、自动化分拣设备、仓储智能货架、全程监控追溯系统等冷链物流装备的推广应用。鼓励多温层冷藏车、冷藏集装箱、冷藏厢式半挂车、低温保温容器等标准化运载单元以及轻量化、新能源等节能环保冷藏保温车型在冷链物流中推广使用。将冷藏保温车辆的。温度监控设备性能要求作为投入运营的基本条件,加速淘汰不规范、高能耗的冷库和冷藏运输车辆,严禁非法改装的冷藏运输车辆上路运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研究“小型甩挂式恒温箱”等新型设备在运输中的运用。建立跨运输方式的冷藏集装箱循环共享共用系统,提高冷藏集装箱的利用效率。提高铁路冷链装备技术水平,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冷链技术支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济南铁路局集团公司)

(六)加快培育冷链物流市场主体。

1、加快培育龙头品牌企业。重点培育一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连接重要产销地的跨区域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推动“生产+流通+销售”三大环节相关企业实施品牌共建。支持现有冷链物流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业务融合,壮大企业规模和实力。鼓励大型食品加工流通企业实施流程再造,盘活冷链物流资源,提供社会化冷链物流服务,实现企业价值链延伸。鼓励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对现有配送网络进行改造提升,提升社会化冷链服务能力。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加快发展生鲜温控供应链,推广“连锁直销+冷链配送”、“网络化冷库+生鲜加工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型冷链物流运作模式。(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省邮政管理局)

2、加快培育跨境冷链物流企业。推进开展冷链物流多式联运,推动铁路与公路冷链物流协同发展,在骨干铁路物流园区建设冷库等设施,鼓励铁路物流企业参与长距离、大体量冷链运输。规划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冷链货物储存、集散和分销中心。推动青岛经广西凭祥口岸至越南,潍坊至昆明直至东南亚、南亚,淄博至霍尔姆斯口岸出境至哈萨克斯坦的国际冷链物流班列加快发展。依托进口生鲜及冷冻商品口岸,建设完善生鲜商品储存冷库和相应查验场所。(有关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口岸办、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山东出入境检疫检验局、济南铁路局集团公司)

(七)强化冷链物流行业监督管理。

1、推进冷链物流管理体制创新。按照“放管服”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冷链物流企业设立和开展业务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结合冷链产品特点,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提高通关效率。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现有监管方式,通过数据收集、分析和管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市政府,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口岸办、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2、推动冷链物流领域食品安全水平提升。建立从农产品生产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高效、便捷的农产品质量追溯链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定期抽查冷链各环节温控记录和产品品质,健全冷链物流控制管理体系。强化对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评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畜牧兽医局)

3、完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和信用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现有信息平台的作用,完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和信用评价体系,研究将全程温控情况等技术性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监管职责建立冷链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将企业信用信息归集至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山东”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依法向社会公开。完善冷链物流责任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相关冷链物流企业失信行为纳入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人行济南分行)

4、规范冷藏运输车辆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冷藏保温车辆投入运营的相关要求,在车辆准入、年度审验、强制报废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

(八)加强冷链物流人才培养。推动省内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设置冷链物流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提升农业类院校的冷链物流和农产品保鲜技术的研发能力。大力发展冷链物流职业教育,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合作,开展订单式、冠名式培养和定制化培训,推动建立冷链物流培训和实践基地。建立多层次的人才教育、技能培训和技术示范体系。强化人才交流,引进国内外优秀管理人才,推动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冷链物流发展沟通联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冷链物流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推动全省冷链物流健康有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工作,确保责任分工落到实处。加快开展省级冷链物流示范工程和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

(二)加大政策扶持。

1、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冷链物流。发挥相关政策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带动民间资本进入冷链物流行业,探索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参与冷链基础设施建设,用好用活增值税抵扣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

2、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冷链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降低冷链物流企业融资门槛。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加大对冷链物流企业融资担保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挂牌交易。

3、各市要加快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并与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衔接。对符合规划的重点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冷链物流企业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

4、加强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的标识管理,在核定载重、车辆年检、交通管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完善和优化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的通行和停靠管理措施。用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5、大力宣传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理念。加强冷链物流行业调研,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强化冷链物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全程冷链生鲜农产品质量的认知度。

食堂食材配送方案【第二篇】

一、工作目标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通过深入开展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纠正侵害学生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师生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云峰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内容

1.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

2.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贴补贴等问题;

3.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

4.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5.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3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6月底前)。

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6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投诉举报电话在学校网站公开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推动问题整改。学校针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群众投诉举报、以及“群众点题”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

3.组织“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自查自纠没有做到全覆盖、问题整改没有落实到位、群众对食堂管理不满意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排查、再起底、再整改,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4.加强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和完善食堂管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配餐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建立健全常态化中小学校食堂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制度,将制度建设贯穿专项整治的全过程。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

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综合研判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有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特别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问题反弹,努力构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既是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的重要阵地,更是育人的重要阵地,食堂服务保障水平的好坏,直接关乎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直接关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直接关乎学校的办学水平,直接关乎“三全”( 即: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育人的工作成效。深刻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校长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宣传、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压实工作责任。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力指导下,切实履行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要逐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工作实效。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始终,形成工作闭环,坚持具体抓、抓具体,切实防范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强化正面教育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每月23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7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食堂食材配送方案【第三篇】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公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4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xx〕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桂食药监规〔20xx〕2号)、《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xx﹞2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港北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进行统一配送,减少产品采购和流通环节,降低原材料成本,加强索票索证溯源管理,切实保障供应食堂食品质量和安全,提升学校食堂服务质量,杜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食堂。

二、目标原则

(一)实施目标

通过统一招标采购,打造“全程透明配送供应链”,围绕“质保、价惠、安全”的目标,把我区学校食堂服务管理工作建成“透明工程、安全工程、示范工程”。

1.物资来源透明。所有采购物资均需在贵港有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固定种植或养殖基地、加工基地或批发代理。

2.配送车间透明。所有供应商必须建设固定配送车间,建立完备的冷藏、分割、包装、检测、留样、监控系统。

3.配送过程透明。有统一标识的专用厢式冷藏配送车辆、专用司机,采取点对点、固定路线、全程定位配送。

4.配送价格透明。

(1)所有食品原材料价格参考广西价格检测平台贵港市公布的食材价格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2)没有在广西价格检测平台公布价格的食材定价由供应商和学校采购代表每个月根据在贵港市安居市场、三合市场、石羊塘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本月的食品原材料的市场批发平均价。平均价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二)责任实施单位

责任实施单位:港北区教育局

(三)责任实施单位职责

1.统筹、组织、协调学校食堂管理,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

2.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3.不定期对中标单位、学校食堂进行抽检,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4.不定期进行市场价格考察,确保食品价格透明供应。

5.开展招标采购前期工作,拟定招标要素,负责招标组织工作。

6.监督中标单位的履职、履约情况。

7.抽查供应商落实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等情况。

三、招标配送范围、期限和采购内容

(一)招标配送范围

1.配送对象。参加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的学校为港北区有食堂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2.招标范围及方式:本次采购按3个片区4种货物类型共12个分标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对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分标投标。

3.配送学校划分为3个片区。

4.如果供应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法送货的,业主有权选择在12个标段中标供应商中进行临时供货。

(二)配送期限

共两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两年止。

(三)采购内容

港北区学校食堂开餐所需要的全品类食材(包括:大米,花生油,猪肉,牛肉,鸡、鸭、活鱼等生鲜肉类,调味品、干杂货食品,豆制品、奶制品,蔬菜类,糕点类、粉类等学校学生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材料)。

四、配送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国国内依法成立的法人。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接受参与采购活动。

(四)配送供应商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资质,有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配送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学校食堂食材质量配送要求

配送到学校食堂的原材料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xx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xx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同批次)。具体要求为:

(一)大米必须符合GB/T135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或二级米,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要具有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的生产加工场所及仓储300吨以上能力。加工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二)花生油必须符合GB/T153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压榨花生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及月产量在5吨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三)猪肉、牛肉等生鲜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以及大肠杆菌不超标;严禁病死禽畜肉、无瘦肉精等禁用物质。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检验检疫证明。

3.产品必须经过固定合法牲畜屠宰场所屠宰,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4.配送供应商成立有肉食配送公司,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并有年供应6万公斤以上的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四)调味品、干杂货食品等必须是在市场上流通的,且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必须是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产品合格证、贮存条件、执行产品标准号等,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严禁供应假冒伪劣过期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五)鸡鸭肉、活鱼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等禁用物质;严禁病死禽畜肉等。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检验检疫证明。

3.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供应商具有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六)豆制品,奶制品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批次检验合格证。奶制品必须是当前市场上正在流通的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七)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绿色环保,无公害、无污染、无农药残留;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合格,提供残留农药检测合格证明。质量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尽量采用时令新鲜蔬菜,并要提供每批次的农残检测报告。配送供应商场地卫生条件良好,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专门检测室,有检测农药残留设备,有专人负责全天检测并记录。

(八)糕点类、粉类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或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认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产品要求为即产即销。

1.糕点类供应商应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日产量达2万只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2.米粉类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月产量达8万公斤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六、对配送供应商供应能力要求

(一)配送供应商须具备较强的基地生产或食品原材料采购供应渠道。

(二)要求每天配送一次,要具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封闭厢式保鲜的专用的足够的配送车辆及符合食品运输要求的固定司机。司机相关证照、健康证等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可追溯体系和监管体系要求。

配送供应商能够对生产和销售的食品材料追溯种植源头,原材料从生产到加工每个环节实行实时监督。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有稳定的进货渠道。销售商品在保质期内。商品质量、卫生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安全监管要求。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以及其他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必须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如因供应商的食材质量问题,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要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并依法承担有关责任。

食堂食材配送方案【第四篇】

为进一步加强本项目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材原料采购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公司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送目标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学校为单位,依照各学校实际,建立区域性的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以进一步规范本项目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促进本项目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价廉,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配送产品

食用植物油、调味品、猪肉、禽肉、禽蛋、蔬菜、豆制品、小麦粉等食品。

三、配送食品的内容及标准

1、食用植物油必须符合GB2716-20xx标准,并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使用转基因油)。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食用植物油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

2、小麦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小麦粉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

3、猪肉必须来自国家定点屠宰企业(禁止供应病、死、种猪、老母猪肉),并提供动物检疫部门的两章两证,猪肉送达学校食堂时须为净肉(无骨,肥肉、瘦肉比例为4:6),并使用真空气调保鲜,确保食材不低于48小时保鲜。

4、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余配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包装调味品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不得使用散装调味品。

5、禽肉、禽蛋必须保证新鲜(禽肉必须当日屠宰并提供检疫证明)。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无农药残留,并提供有相关部门检疫(验)证明,酶抑制率<50%,符合GB/检验标准。

6、豆制品须由配送服务企业自行生产加工,须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和卫生标准。

7、蔬菜要洗切完毕后的净菜配送,并使用冷链气调保鲜技术,确保食材不低于48小时保鲜。

四、保证配送食品蔬菜质量的措施

1、在和学校食堂签订《食品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学校食堂和我们共同拟订《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学校食堂送定单后,由公司采购员工分类采买或向和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订购,将组织的食品蔬菜由分拣人员按《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

3、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公司员工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在由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后才送往学校食堂;

4、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5、配送价格构成及报价说明书:配送价格包含蔬菜的收购价格、分拣运输的损耗和搬运运费、运输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和行业交易费和我们企业的毛利等方面。在制定配送价的过程中,根据蔬菜行业的各种特殊性,我们主要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主要采取由供应商定期(周报、旬报、月报)报价、采购方核价的方式进行(当有分歧的意见时,双方议价协商解决)。

五、配送计划客户服务策略

1、建立服务补救预警系统。化解顾客抱怨的最佳时机是在事前,以预防为主,补救为辅,即在问题出现前预见到问题即将发生而予以避免。

2、鼓励和引导不满的顾客投诉。物流服务提供者要设计方便顾客投诉的程序,以鼓励和引导顾客投拆。还应鼓励不满意顾客中“沉默的大多数”说出他们的不满,利用这些信息发现潜伏的危机和问题的根源,及时改进。

3、快速解决问题。当发生服务失误时,企业作出反应越快,服务补救效果会越好。服务人员必须在失误发生的同时迅速解决,避免服务失误扩大并升级。

六、配送路线

1、正是由于配送运输独有的特点,合理规划配送路线对配送成本的影响要比一般运输大得多,所以必须在全面计划的基础上,制定高效的运输路线,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通常把汽车作为主要的运输工具。

2、选择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配送,这也是整个配送网络优化的`关键环节。合理确定配送路线就是经最少的环节,以最快的速度把食品蔬菜运至学校食堂,以保障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行。

七、配送安排

1、时间安排:准时拣货、检测、发货。

2、运输安排:安排保鲜货车进行较远距离配送,选择最短的路径的并根据蔬菜不能的碰撞的特点,选择路况最好的运输路线。

八、配送要求

1、所配送的产品均有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许可证明和检疫证明;

2、严格质量把关,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回并及时更换;

3、配送的数量以校方实际验收为准;

4、按贵方要求的送货时间准时配送到指定地点;

5、每日不同菜品配送到各个学校;

6、售后服务:有专人负责回访、反馈,认真处理客户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

7、学校提前1-2天将需要的品种、数量、要求等信息报至我方负责人处。

8、根据配送的学校数量、地址、距离等信息将送货行程划分为不同路线,每车配备2-3人。

9、每月份四个片区召开一次膳食委员座谈会议(由学校负责人、学生家长、学校厨师、学校厨房管理人员组成)。提出改进意见及菜品的搭配以及囗味的适合提出宝贵意见,我公司将按照意见制定下月营养菜谱。

九、安全责任

在一定的规则前提下,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可以检测出农产品的质量和是否含有农药残留,如果农药残留超出了国家标准,立即终止此批蔬菜的运输。注重农产品质量,通过配送使健康绿色蔬菜及时送到学校食堂,让广大师生能轻松体验健康绿色蔬菜的无负担美味,让您轻松订、健康煮。在我们兢兢业业的努力之下,期望大家都能吃到清净健康的绿色蔬菜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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