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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应急预案【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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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第一篇】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破坏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使各应急队伍和人员做到快速响应,有序行动,控制事态,妥善处理、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损失程度,保护公众人身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环保部《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并结合《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xx]38号文)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级界定,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的破坏事件,或因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6、因环境污染造成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因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者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三)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因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四)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剂量限值的照射。

三、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宣城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和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以及核、生物化学等方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事件。同时适用宣城市界外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影响我市的情况。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受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报告,调查事件原因、污染源性质及事件发展过程,立即做出反应。

(二)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辖区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三)参加国家环保部、安徽省环保厅和市政府确定的有关应急处理工作。

(四)统一组织指挥各科室和县级环保部门参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环境监察与监测,指导各单位对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处理与处置。

(五)指导公众进行防护,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开展消毒去污处理工作。

(六)经上级批准,负责发布市区范围内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信息。

(七)完成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赋予的其它任务。

五、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和任务

设立宣城市环境保护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环境应急工作。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及四个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处理技术小组、应急处理监察小组、应急处理监测小组、应急处理后勤小组。各组织体系编成和任务分工如下。

(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由局长担任,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和控制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环保部和省、市环境应急工作指示要求。

2、组织制定和实施市环保局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理与处置。

3、部署辖区内环境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环境污染应急公众信息。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

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污防科、办公室、环境监察支队(环境应急中心)、环境监测中心、宣教中心、生态科、辐射监测站、总量办、环科所、信访办等科室站抽调人员组成。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应急处理的全面组织协调。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制定与实施市环保局应急预案、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习计划,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习,检查、落实应急器材和设备。

2、接收、传达上级环境应急命令、指示,接收本市的事故责任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环境污染情况报告。

3、综合协调本市应急系统内部各应急单位的行动,传达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令,通报有关环境应急情况,接收各应急处理小组和各单位应急报告,组织指导各应急处理小组和各单位的应急工作。

4、负责与上级环保部门和市政府及各有关单位的联络和信息交换工作,组织应急工作的各种保障,编制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三)应急处理技术小组

由市局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由污防科、环境监察支队(环境应急中心)、环境监测中心、辐射监测站、生态科、总量办、环科所、信访办等科室站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处理现场指挥和应急方案制定。

(四)应急处理监察小组

由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任组长,成员由环境监察支队有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在接到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后,会同事发地环保部门尽快赶赴现场,及时将环境污染事故的基本情况反馈给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造成原因和环境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提供应急监察信息。

3、负责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人员撤离、隔离和警戒等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4、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赋予的其它任务。

(五)应急处理监测小组

由环境监测中心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市环境监测中心有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在接到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进行监测,鉴别污染物的种类、性质、污染范围及危害程度。

2、对污染物进行采样分析,提供应急监测数据资料。

3、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赋予的其它任务。

(六)应急处理后勤小组

由局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污防科、环境监察支队(环境应急中心)、环境监测中心、宣教中心、辐射监测站、生态科、总量办、环科所、信访办等科室站有关人员组成。后勤小组负责应急处理通信联络、仪器设备、车辆运输、资金筹措等后勤保障工作。

六、工作程序

(一)受领任务,报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信息第一接收人要马上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及带班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人员到位。

(二)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处理办公室转为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接到汇报后,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布置任务:

1、了解有关情况。为实施正确的指挥,局应急指挥部及其它小组在领受任务时应尽量弄清以下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件性质,必要时还要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

(2)污染源的种类、性质、数量、泄漏规模、污染范围及其染毒症候或污染区及其周围人员、动植物等中毒症状;

(3)事件后果危害的严重程度,发展趋势,受到控制的可能性以及预采取的措施;

(4)本小组的基本任务,到达应急地区的时限及有关要求;

(5)其它小组的任务,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规定;

(6)上级指挥机构及指挥员的位置、指挥关系及报告联络方法;

(7)其它与应急处置有关的情况。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要及时向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市政府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启动《宣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下达通知。当应急领导小组弄清事件的基本情况后,应尽快下达通知,使所属各应急处理小组及人员尽快展开应急准备。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事件的基本情况;

(2)需要启动的应急小组及人员;

(3)应急准备的内容及要求;

(4)人员集结地点及到达时限;

(5)事件所在地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等。

3、制定应急方案。应急处理技术小组在综合分析各种信息的基础上,应尽快制定出应急处置方案,确定应急任务,内容包括:

(1)应急总目标及应急企图;

(2)出动的力量及应急行动的规模,应急人员的编成、分工及应急行动要求;

(3)所需设备及应急器材和人员防护要求,完成准备工作及到达事件现场的时限;

(4)地形、气象及公众行动对应急行动的影响及应采取的对策;

(5)行进路线;

(6)加入应急现场指挥部的人员及前方指挥所的编成;

(7)应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及对处置方案的设想等。

(三)应急处置

1、组织准备。应急处理监察小组和监测小组在受领任务后,应立即通知所属人员,研究本小组的行动计划,明确人员分工,检查应急器材和个人防护措施,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

2、进行防护。各应急小组到达应急现场附近后,应根据事件等级、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条件等情况,再次确定个人防护是否到位,而后进入应急现场。

3、实施应急处理。各应急处理小组根据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应急处理与处置程序和规范,采取相应的措施,实施应急处理,并及时将应急处理与处置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数据上报应急指挥部。并协助开展事故波及地区群众的安全疏散和撤离。

4、完成应急任务后的行动。应急处理监察小组和监测小组完成规定的应急任务后,应组织本小组对应急仪器设备实施消毒或去污,组织返回,保养应急器材,进行应急总结,并报送应急处理办公室。

5、应急事件处理后,由技术小组组织编写分析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

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第二篇】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在校内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全体师生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教育教学活动的进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制订本预案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规范和强化部门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各校区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二、适用范围

凡属校园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

具体包括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指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10000元内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一、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50000元内的;

二、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冲突;

四、对环境造成危害。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一、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100000元内的;

二、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的;

三、人群发生中毒症状,致人死亡或者重伤;

四、因环境污染使社会稳定受到影响;

五、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六、砍伐植物造成危害的;

七、对校区装修改选、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直接威胁教育教学活动、生活的事故;

8货物严重辐射。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一、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二、各校区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三、人员中毒致人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数人以上;

四、因环境污染使本校区不能正常教育教学、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五、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三、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成立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负责环保工作的总务处主任;

成员:校办公室、总务处、政教处、校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命令和信息,统一协调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技术设备,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减少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危害,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生态安全;统一调度各校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和解决处置应急事故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区、市及其它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组织现场取证调查,总结应急经验教训。

二、组长职责

负责批准启动本预案,有权调动本校区一切力量,全面负责突出环境事故应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召集各部门负责人研究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职责,根据事故情况再分设现场工作组,指定负责人,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领导工作,组长不在时,全权负责现场应急的组织工作。

四、成员职责

校办主任:协助各校区领导做好环境突发事故的救援处理、事故上报、对外发布信息和安抚、稳定等相关工作;

总务处主管:协调相关部门划定警戒区域,控制事故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协同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置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做出恰当的认定;

校医:负责组织实施中毒事故的抢救工作;负责事故的处理中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通报人员的抢救情况;

四、事故报警

发生环境污染或破坏事故或可能发展成为的灾难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校校长及校办公室或有关单位报警。

一、拨警电话:办公室:,校长:,巡警110,火警119,急救中心:999,120

二、报警的内容:环境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事故的校区名称,报告人的姓名、职务;接受报告的时间,造成事故的原因及形成的危害后果。

三、进行受理登记

应急处理程序

(一)办公室接到环境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亲自或派人在最快的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进行确认;

(二)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并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尽快赶到现场;

(三)到现场后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的状态及危害程序做出相应的现场应急处理措施;

一、督促发生污染事故的人或其它组织立即采取减轻或消除污染或破坏的措施,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

二、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必要时疏散周围群众,避免人身死亡;

三、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在现场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各司其职、各尽所能,按事故类别组成不同的调查小组进行现场调查;

四、事故得到控制后,要尽快完成初步调查报告并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

五、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环境事故的全面调查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确定赔偿金额和进行行政处罚事故处理报告;

六、对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或损害事故,办公室应及时向受到或可能受到事故危害或损害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造成的。污染危害;

五、事故报告程序

一、凡属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镇环保局确认;

二、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确认;

三、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1)速报:从事故发生后起,48小时上报,速报可通过电话、电报,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速报的内容包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捕杀和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等初步情况;

(2)确报:在查清有关情况后立即上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后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六、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预案规定履行事故报告职责,隐瞒、续报谎报的;

二、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或临阵逃脱职守的;

3应急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

四、妨碍应急工作的;

五、应急措施处置严重失误的;

六、在应急中,违反操作规程和制度,引起其他突发事故而造成其它危害的;

东莞学校应急预案附则:

一、本预案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第三篇】

为确保我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减少伤亡,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应急措施

1、疏散。当事故突然发生后或接到上级的环境污染的警报后,各位教职工必须遵守"学生优先,伤员优先"的原则开展疏散、抢救工作,帮助学生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2、清点人数。撤离到安全区域后,班主任应立即清点人数。

3、及时抢救。保持镇静,沉着应付,面对事故,决不能惊惶失措,手忙脚乱。事故现场的最高领导或组织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抢救工作,有受伤师生即报120送医院救治。

4、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险情报告后,应迅速向环保、消防、教育等上级部门报告。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持工作,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要尽快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陪护。

5、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工作,维护学校和当地的安定局面,尽快恢复学校的教学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导致其他不应有的事端。

6、要特别注意做好受伤学生及受惊吓学生的心理咨询与心理调节工作,逐步消解他们的恐惧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应。

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第四篇】

近几年,富阳市经济正处在迅速发展时期,随着生产节奏的加快和生活活动的日益频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与一般的环境污染事故相比,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途径,具有意外性和不可预料性,故监控更难、危害更重。为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管理,及时掌握污染事故情况,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从而制定本方案。

一、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富阳市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除核污染事故、电磁辐射污染事故外)的应急监测管理。具体可分为如下5类:

1、剧毒农药和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事故: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因使用、贮存、运输、排放不当等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污染事故。剧毒农药包括有机磷、有机氯类农药等。

2、易燃易爆物泄漏的污染事件:煤气、石油液化气、瓦斯气体、氯气、氨气、苯、甲苯等易挥发的有机溶剂的泄漏事件。

3、油污染事故:指原油、燃料油等各种油品在生产、运输、贮存、使用等过程中由于意外造成泄漏所引发的污染事故。

4、含大量耗氧物质的城市污水和厂矿废水、固体废物和废气的非正常排放或处置不当而导致的污染事故。

5、其它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如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类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

二、应急监测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和环境管理途径,强化预防措施,积极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力争减轻或消除其危害。做到事前预防,事后监测并作出安全评价。

2、有备无患、反应快速

成立机构,落实人员,配置装备,储备技术,明确程序。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监测处置系统,快速判断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可能造成危害,妥善处理污染事故。

3、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根据富阳市产业结构、污染事故的类型,突出重点,有区别、有针对性地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开发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法,逐步形成完整的应急监测系统。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

应急监测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小组成员由自动监测室、化学分析室、仪器分析室、及综合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信息见附表1)。领导小组主要承担:

(1)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接到监测指令后,启动应急监测程序,快速组织应急监测小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应急监测。

(2)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污染事故的信息和应急监测状况,评估污染事故的污染程度,提出污染事故处置建议。

(3)负责本站应急监测人员专业技能、防护措施的培训,快速测报方法的研究及相应的软件、硬件设施(应急监测仪器、通讯、防护设备、交通工具等)的建设。

(4)听从上级有关部门的指挥与调遣。

2、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监测组、分析测定组、技术监督组、后勤保障组、4个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的成员及应承担的责任如下:

现场监测组:主要承担环境污染事故现场的采样监测任务。具体人员由自动监测室主任负责指定。

分析测定组:主要负责实验室内的分析测定。人员由化学分析室和仪器分析室主任负责指定。

技术监督组:主要承担应急监测的质量控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成员:

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仪器设备、化学试剂、防护用具等应急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定期维护。

四、应急监测程序和响应速度

1、应急监测程序

xxx

2、应急响应速度

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接到监测指令后,应在最短时间内成立以领导小组成员为主的现场监测组和分析测定组。现场监测组应尽快赶赴现场采样监测;室内分析组在30分钟内赶到实验室,进行分析准备工作,并在样品送达实验室后,立即进行分析。现场监测组和分析测定组成员在布点采样和分析测试时,应遵守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相关文件规定,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精确性和可靠性。初步监测结果由分析测定组组长审核,最终结果依我站数据审核规定进行审核后,根据监测项目的不同,本着尽快报出的原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应急监测仪器设备

1、配备仪器设备的原则针对本地危险源(品)的类型和特征,有重点地添置相关的分析仪器。

2、富阳市主要仪器设备

六、要求

1、建立值班制度

应建立值班制度(值班安排见附表2),加强值班,接到指令立即联系各负责人,及时进行应急监测。

2、建立首问责任制

建立首问责任制,做到无论哪个部门,哪个科室,哪个人,只要接到“应急监测指令”,就有责任有义务指引帮办。在职责范围内的,要落实到底,不拖不怠;不在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报告或移交其他部门、科室和其他人去落实。

3、逐步健全并提高应急监测能力

根据危险源变化情况和设备使用反馈情况,每年年末制定下年度应急监测设备、试剂、防护设施和通讯工具的提升计划,依照计划购买相应的设备。

4、搞好应急训练,加强业务培训

拟定演习计划,组织各种演练;加强应急监测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应急监测能力,确保能叫得应,拉得出,打得响,圆满完成应急监测任务。

5、加强公众教育

利用电台、电视台等信息媒介的作用,加强群众团体对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常识、污染事故报警和应急程序的了解,才能有效地减少污染事故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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