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停车场规划方案范文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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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1:
为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按照《全省城市公共停车场(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收费公共停车场(位)管理混乱问题,堵漏洞,建制度,强监管,规范收费公共停车场运营管理,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着力整治停车收费乱象,建立健全规范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公共停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通过开展停车收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停车收费行业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无证经营、随意圈地收费、不按标准收费、私自截留停车费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利用效益和社会满意度。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包含城市道路内收费停车位、政府投资建设的收费公共停车场,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国有企业利用自有停车场(位)对外提供收费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以下统称收费停车场)。
三、整治重点
(一)违规设置收费停车场(位)问题。重点整治单位或个人未取得法定许可设置收费停车场(位)进行收费;在免费停车场违规收取停车费用等问题。
(二)违规引入运营主体问题。重点整治违反相关规定确定收费停车场运营主体;同一公共区域的收费停车场违规发包给多个经营主体运营;运营主体承包后违反规定或约定层层转包、层层加价等问题。
(三)违规设置收费标准问题。重点整治价格主管部门未按法定程序确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停车场运营主体违规定价等问题。
(四)违规收取停车费问题。重点整治收费停车场运营主体停车管理员不按停车收费标准收费;不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发票或财政部门收费票据;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价办法、收费依据、举报投诉电话等问题。
(五)违规进行运营管理问题。重点整治私自截留停车费,不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及时足额上缴;收取停车管理员好处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不依法与停车管理员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宣传阶段(20xx年7月)
牵头部门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协调会议;各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所确定的任务分工立即开展落实推进工作。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市民发现停车场存在违规行为,可随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及线索,建立投诉举报问题台账,并按责任分工及时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
1.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实施方案相关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收费停车场进行摸底排查,梳理分类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后,各县区须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并按照相关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对发现的`违规问题立行立改、依规依纪依法追责,全面整改到位,不能整改和规范的,一律取缔。
2.深入开展实地督査监管。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也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收费停车场(位)进行实地督导,对所辖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和评价。在重点整治基础上,建立长效制度与机制,全面规范收费停车场(位)设置、运营主体市场准入、收费标准设定、收费停车场(位)运营管理、收费标准执行等重点工作。
3.加快推广信息管理增加公共停车资源。对全市停车资源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健全停车基础数据库,加快制定公共停车场(位)建设计划,充分挖掘公共停车场(位)资源潜力,有效扩大行政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国有企业停车场(位)向社会开放,不断提升城市日益增长的公共停车的承载力,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力争共同建设一个没有“停车难”问题的城市。
(三)总结评价阶段(20xx年12月)
集中整治结束后,对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查找弱项和不足,为后续工作提供可行性参考,对专项整治成果进行总结,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此项整治行动是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的一项重要民生实事;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联系,高效推进整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得到落实、取得实效。
(二)建立台账,逐项整治。各部门要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建立问题整治合账,将问题整治任务分解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实行逐项问题销号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部门联动,合力整治。各职责部门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分工,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搞好整治工作情况和信息共享,对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腐败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对整治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要及时移交给同级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力度,通过对整治成效、典型经验的宣传介绍,引导形成规范停车收费行业监管的正向合力。同时,广泛调动全社会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妥善解决群众投诉问题,切实让专项整治行动成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务实举措。
(五)巩固成果,长效管理。各单位在协同配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问题整改整治重点包括停车场违规收费、违规定价等方面总结工作经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杜绝反弹现象,实现公共停车场(位)整治的长效化、制度化。
露天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升停车场管理质量,建立良好的车辆停放秩序,保障车辆停放安全,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结合实际情况,现制订万达停车场外包经营管理方案。
一、车场车位情况
总共有车位453个,其中地下停车场145个。生活区固定停车位98个,员工区固定停车位180个,露天临时停车位30个。生活区业主、职工车辆大约330辆。
二、车场存在的问题
1、随着娱乐业的快速发展,游客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区业主、就职人员的车辆也急剧增多,而停车位有限,导致供需矛盾。
2、由于停车位有限,道路狭窄,车辆进出不畅通,影响交通,加上场地分散管理难度大,不少车主见缝插针,造成车辆停放不规范,严重影响了环境和交通秩序。
3、社会车辆、就职人员车辆、游客人员车辆未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导致少数社会车辆长时间停放,严重影响车位的周转。
三、停车场管理解决办法
1、对主干道、车场车位、道路交通标志重新规划。将东面主干道改为双向线(改双向车辆行驶和米宽人行道),西侧主干线改为单向线(只出不进)。
2、因周边无大型停放场,为了缓解万达停车难的问题,建议在现有停车位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车库,解决车位少的问题。
3、为了提高车位周转率,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按二类停车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对游客游玩的车辆,凭公司当天有关凭证(当天证明等),按现收费标准收费。
4、参照兄弟单位做法,能否调整员工、生活区住户车辆停放月保费。
5、为了进一步完善车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重点路口、路段和高峰时段实行定岗、定人管理(正门道闸、北门道闸、地下停车场、单车停放点、路面等岗位,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7:00-21:30西出口道闸收费员2人。7:00-18:30主要路段车辆指引和停放管理人员7人,大门进出入口处非法摆卖、车辆乱停乱放管理2人,停车场东路段车辆行驶指引、3号楼停车场、南楼路段、生活区停车场等部位)。
6、为确保车场及周边道路车辆停放、通行安全,按相关部门要求车场及周边道路安装视频系统。
四、停车场管理方式
方案一:维持目前停车场管理现状,承包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要求营运期间,停车场使用的水电费、地下室机械车位年维保费、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税费、保险费、相关证照的.办理和年审、公共设施因人为损坏的维修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由承包方负责。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住宿承包方负责安排。
方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车场承包管理费xx万元。承包方在方案一负责日常相关费用要求基础上,按有关部门要求,在车场内安装视频监控,负责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设施改造、重新对内停车位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制作(将放疗中心至水电科前路段改双向车辆行驶和米宽人行道)等,所需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车场承包管理费万元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础上,负责道路改造将车场周边主干路段改造沥青路面,具体改造方案广州市科马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制定,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可根据现有的停车场地,在不影响整体规划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车库,解决车位少停车难的问题。
五、车场管理要求
1、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经允许,不得对停车场进行任何改造。不得转租、转借他人,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服从管理,有权提前收回场地并终止合同。
3、承包方在车辆管理中,不得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和财物(若有争议纠纷应由相关部门解决)。
4、在停车场所发生的汽车车损、事故,由承包方报相关人员处置,不承担责任。
5、承包方应按要求,疏导引导的汽车到位,按画线车位到车场停靠,不允许出现车辆乱停、乱放、拥挤、堵车,主干道、转弯路段、出入路口必须通畅、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车辆进出有序;防止车辆停靠丢失和损坏,车场的车辆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车辆纠纷、丢失,赔偿问题由承包方处理解决。
6、如发生突发事件,纠份,急救抢救和现场救护等临时需占用停车场所,承包方无条件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拒绝。
7、员工、生活区住户按规定收费。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公务的车辆不得收费(包括: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如公检法110、119,120急救车、救护车、水电气、消防监控设施、运送药品,送血及运输的设备材料等的车辆)。不允许社会救护车在停放和转运病人现象违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8、来访的车辆(包括营运出租车)卸客即离开的,30分钟以内承包方不得收费。停车场如停车位已满,应立即出告示,告知车主本车场车位已满,并安排人员到入口处路面进行车辆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从业人员应在签约时向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按规定签订履行合同责任书。承包期间,如发现承包方从业人员有违纪违章或违反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的,有权责成承包方换人,承包方应及时更换。
10、要求从业人员应统一服装并佩戴上岗证,仪容整洁,着装整齐,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未佩上岗证及行为不当,有损形象的每次罚款200元。停车场招聘员工需经保卫科备案并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车辆停靠许可证,税务营业执照,并在停车场显目位置悬挂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价格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金、工商管理费,如未交纳,则由承包人承担相应处罚。
12、承包方应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税收管理制度使用发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与单位不相符的票证,不得伪造有关证照和票据,如因违法违规给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在承包期内发生的投诉,由承包人负责解释、答复,情节严重的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3、承包方应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自觉履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车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其他化学品。如有违反上述各项约定,将须承担包括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在内的一切经济后果和法律责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应保护、维护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绿化,停车场的卫生管理由承包方负责且必须符合卫生管理要求,如有重要检查及大型活动,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承包方如有违约或违规,将追究承包方责任。
露天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东区20xx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出行难、停车难问题,更好地打造有序和美的生活秩序,确保我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结合我区停车场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区委四届五次全会提出的“高质量建设和美金东,高水平打造希望新城”总要求,牢固树立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全域停车场建设工作,努力完善市区、集镇停车基础设施,加快我区静态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构建与城市规模、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动静态交通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实现市区停车秩序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实施计划
(一)新建停车场6处。万达南侧停车场、东兴路欧源原墅对面停车场、实验中学北侧停车场、康济桥南侧停车场、康济桥北侧停车场、丹溪路牛皮塘停车场。
(二)提档改造停车场10处。山垅头社区停车场、凤凰社区停车场、金东老村停车场、东关菜场停车场、下于社区停车场、王宅埠社区停车场、驿头社区停车场、十二里社区停车场、金东菜场西侧、蝶景湾停车场。
三、标准要求
(一)规范化。停车场地面要求平整、硬化;停车线、停车指示牌、方向引导指示标识齐全;停车场进、出入口设置合理规范。
(二)智能化。收费的停车场要采取智能化管理,实现与市区停车诱导系统的对接,配有车牌识别、信息屏、车辆检测器和道闸系统等基本配置。
(三)生态化。停车场实现绿化、亮化、美化、洁化,鼓励建设生态型停车场,突出生态有序主题,长效常态管理制度健全,实现垃圾不落地、分类处置好。
(四)人文化。充分利用停车场的地理优势,设立富有金东人文特色的宣传图文、信息服务,设置相应的便民设施。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布局、细化方案。停车场建设相关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的`区块、面积、泊位数、投资金额、建设标准和完成期限。要充分挖掘现有闲置区块,打开围墙建设停车场地,实现闲置用地效率化。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停车场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充分发掘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区块的停车潜力,完善静态交通配套设施建设。
(二)责任分工、强化落实。为进一步推进全域停车场建设,通过明确各职能部门、建设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落实。停车场建设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区财政局做好建设经费的统筹和保障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实施方案制定、年度计划任务安排、后期监督考核、宣传引导等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停车场选址、建设指导监督、政策处理、项目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及后期运维等工作,承担建设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停车场建设工作。
五、以奖代补
(一)补助标准。新建停车场6处,资金补助共210万元。其中,给予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处新建停车场资金补助160万元,给予多湖街道新建牛皮塘社区停车场资金补助50万元。万达南侧停车场建设经费由多湖街道中央商务区补助。
提档改造停车场10处,资金补助共200万元。其中,给予多湖街道5处提档改造停车场资金补助100万元;给予东孝街道5处提档改造停车场资金补助100万元。原则上提档改造停车场每一个停车泊位给予的奖励补助不超过2500元。
(二)补助方法。停车场建设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程序招标、组织竣工验收、提出资金补助申请并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送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由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东区财政局资料审查及现场核实通过后,予以资金补助。资金补助申请截至8月30日,未按期提交视为放弃,不予补助。提档改造停车场项目预先给予50%的补助经费,待审查核实通过后,再给予剩余部分。
露天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4:
一、车场门卫服务规范
1、负责维护车场秩序,疏导交通,引导车辆入位,合理收费,文明服务。
2、指导车辆有序停放,保持车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3、负责做好车辆登记工作,做到出、入登记,认真填写车辆进出计时卡的时间,对入场车辆进行车况检查,如有损坏当场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4、车辆进出先敬礼,使用文明用语,严格执行收发卡和验证制度,进场验发卡,出场收卡,出入卡发出时间和收回时车辆应保持一致,出入卡不得丢失。
5、负责对出场车辆进行检查校对,如发现可疑应拒绝出场,并立即报告负责人,直至校对清楚后方可其出场,夜间车辆出入需验明“三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计时卡)。
6、负责提醒车主下车后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不要遗留在车内。
7、严禁小商、小贩、闲杂人员进入车场或逗留。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严禁在车场内堆放杂物等。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及其他记录,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交班前做好周边卫生。
二、车场巡视人员服务规范
1、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巡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负责车辆引导入位及引导车辆出位,在巡视终端设置签到进行签字,确保巡逻人员忠于职守,巡视到位。
2、对车场内可疑人员、车辆进行监视、盘问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3、熟悉车场内设施设备情况,发现车辆碰撞或人为破坏立即制止并给予处理。
4、巡视停车场内车辆有无漏油或烟火、线路安全隐患,不能处理及时应及时报告车场主管或值班人员协助处理。
5、检查停放车辆有无异常情况,门窗是否关好,车内有无贵重物品,有无被撬痕迹,并做好巡视记录,必要时通知车主和车场主管。
6、检查停车场内有无可疑箱包,危险物等,并及时处理。
7、遇重大紧急情况应立即报警。
8、夜班巡视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觉状态,不得脱岗或打盹睡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收费管理
(一)收费依据:长沙市相关部门规定
(二)收费标准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停车场实际停车情况,我公司建议将停车收费定为:
地面:小型车位xx元/月,货车xx元/月;
临时停车:起价xx元/小时,两小时以后加收xx元。
(三)收费管理形式
1、以固定车位月租及临时停放形式,指定具体停车位,并保证缴费的业主车位不被他人侵占,做到专车专用。
2、对已缴费的业主发放停车证,凭证进出车场。
3、对一些特定车辆可采用免费发放停车场专用通行证。
4、对外来车辆发放计时卡,进门时登记时间,出门时根据停车时间计时缴费。
(四)出入收费
1、采用月缴费的车辆凭车证进出车场。
2、访客及临时出入车辆,进场时发放计时卡,同时将车况及进场时间详细记录,等车主离场时,按入场时间进行合理收费。
露天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5:
目前,城市停车设施“重建设、轻管理”问题突出,有限的城市停车设施得不到高效使用;停车秩序混乱,城市道路、居住区停车乱的问题尤其突出,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和居民生产生活。为切实加强城市停车管理,改善城市停车环境,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建管并重”,在加快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规范停车秩序。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合理划分政府与市场边界,从标准、规范入手,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经营全过程、全周期的行业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重点加强路内停车管理和居住区停车管理,开展综合整治,营造宜居有序的停车环境。力争在3-5年内,通过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缓解停车设施供需矛盾,不断改善停车环境,努力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城市停车管理格局。
二、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
(一)强化规划编制
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加强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机制,推动停车设施合理布局。近期,应结合实际,对交通拥堵特别严重、停车问题特别突出的地区,尽快组织编制区域或片区停车设施规划。
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相协调。规划编制的同时,应对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适时调整,调整后的停车配建标准应及时向社会公布。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同步明确停车设施规划建设要求。
(二)严格建设管理
建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时,必须在场地规划和建筑设计时,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建标准,确定配建停车设施的规模、布局、建设形式等。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建标准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建设工程竣工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建标准,对停车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规划核实,不符合规划、不满足配建标准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部门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城市停车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停车设施建成后的使用监管,对未经批准、挪作他用的配建停车设施应限期整改、恢复停车功能。
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应根据有关标准和要求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满足电动汽车推广使用要求。因地制宜提高生态停车场建设比例,探索新型停车设施建设模式。
三、加强停车设施经营管理
(一)推行专业化经营
促进各类经营性停车设施企业化、专业化经营。坚持市场化原则,鼓励路内停车泊位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实行特许经营,通过招标等方式,公开选择经营主体,将已经建成的停车设施项目转交社会资本运营管理。鼓励住宅配建、公建配建停车设施委托停车管理企业进行专业化管理。
培育专业化、规模化停车管理企业。允许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城市停车设施经营。鼓励城市停车管理企业连锁经营、规模化经营,提升服务,壮大规模,创立品牌。
(二)加强运营服务监管
加快研究制订停车场管理规定或停车设施运营服务规范,明确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条件,确定经营管理服务内容和要求,规范经营单位、工作人员服务行为,保障停车设施使用者和停车设施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在市场准入方面,原则上应降低停车设施运营主体和投资规模的准入条件,简化审批程序,消除社会参与障碍。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培训及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总结、交流国内外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经验,推广行业新技术、新理念,提高行业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四、促进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一)提高信息化水平
要尽快组织开展停车设施普查,摸清各类城市停车设施分布和使用情况,建立城市停车泊位信息数据库和停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停车设施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建立停车设施信息系统动态更新机制,对新增或调整的停车泊位进行动态更新。
(二)提高智能化服务水平
推广使用电子标签、电子收费技术,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向驾驶员提供停车设施使用状况等,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并减少因寻找停车泊位诱发的交通需求。近期,城市停车行业主管部门可在中央商务区、重点商业地区等停车需求较大的地区,试点建设停车诱导系统,并逐步推广。
促进车辆号牌自动识别、停车位占用状态识别等智能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促进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鼓励居民通过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查询、预约车位以及进行付费。
五、严格路内停车泊位管理
(一)合理施划
为缓解停车设施不足的矛盾,在统筹考虑城市道路等级及功能、地上杆线及地下管线、车辆及行人交通流量组织疏导能力等情况下,可适当设置限时停车、夜间停车等分时段临时路内停车位,明确临时路内停车服务对象和设置时限。在路外停车位比较充裕的区域,不得占用道路设置路内停车位。
将路内停车泊位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车泊位信息,包括停车泊位的位置、准停时段、收费标准等,建立统一的路内停车标志、标识系统。
(二)完善收费政策
路内停车原则上实施收费管理,路内停车泊位的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范围,要健全政府定价规则,根据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实行从城市中心区向城市外围由高到低的停车级差价格,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形成中心区域高于外围区域、交通拥堵严重地区高于普通地区的需求调控格局。
六、规范居住区停车管理
(一)明确居住区停车管理责任
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的作用,提高居民在居住区停车设施设置、改造和管理等方面的参与度。加强对居住小区停车设施的管理,已经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居住小区,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小区内停车设施的管理工作;未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居住小区,可暂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
(二)改善居住区停车秩序
加快完善居住区停车泊位的标线施划,设置停车指引标志,配备收费、计时、监控、诱导装置等管理设施,引导居民规范有序停车,维护居住区停车秩序。居住区停车管理单位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对停车标志标线和相关管理设施进行维护。
规范居住区停车收费行为,委托停车服务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并收费的,收费价格严格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
(三)鼓励错时共享停车
鼓励并引导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盘活存量停车资源。推行错时停车,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与周边商业办公类建筑共享利用停车泊位。实行错时停车的,双方应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共享协议,公示泊位数量、停放区域、管理措施等信息。允许个人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将个人所有停车设施错时、短时出租、出借,并取得相应收益。
七、开展重点地区停车综合治理
(一)把握综合治理的.重点
城市停车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开展停车综合治理。综合治理要以规范停车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人居环境为指导思想,针对城市停车的主要问题,制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明确治理目标和具体措施。
近期,各地应尽快组织开展路内停车和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
(二)违法停车综合治理
城市停车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形成合力,以停车入位为目标,加强对违法停车的执法力度,对影响公共安全和造成道路交通严重拥堵的违法停车行为,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针对违法占用人行道、自行车道的停车行为组织专项治理,将违法、违章停车情况突出的区域、路段列为治理重点,努力维护城市道路停车秩序。对道路停车拒付费、超出规定时间停车等行为进行纠正。
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提高驾驶员的综合素质和入场停车的意识,做到依法停车、合规停车,自觉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研究实施违法停车取证权外判制度,赋予特许经营者等取证权利,利用多方力量协助执法部门开展工作。
(三)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
以整顿停车秩序和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开展居住区停车治理。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在未取得所有权的停车位上设置地桩地锁。停车服务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秩序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清理私设地桩地锁、占用人行道和消防通道停车等现象,切实维护停车秩序。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工作,可结合老旧居住区有机更新,同步进行。
城市停车行业主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和配合,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好停车管理与规划建设的统筹。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指导和协调力度,保障城市停车管理的规范有序。
露天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停车场管理质量,建立良好的车辆停放秩序,保障车辆停放安全,院区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制订医院停车场外包经营管理方案。
一、车场车位情况
医院总共有车位453个,其中地下停车场145个。生活区固定停车位98个,医疗区固定停车位180个,露天临时停车位30个。生活区业主、医院职工车辆大约330辆。
二、车场存在的问题
1、随着医院的快速发展,就诊量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区业主、医务人员的车辆也急剧增多,而院内停车位有限,导致供需矛盾。
2、由于院内停车位有限,道路狭窄,车辆进出不畅通,影响院内交通,加上场地分散管理难度大,不少车主见缝插针,造成车辆停放不规范,严重影响了就医环境和院内交通秩序。
3、社会车辆、就诊人员车辆、住院人员车辆未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导致少数社会车辆长时间停放,严重影响车位的.周转。
三、解决办法
1、对院内主干道、车场车位、道路交通标志重新规划。将医院东面主干道改为双向线(将放疗中心至水电科前路段改双向车辆行驶和米宽人行道),西侧主干线改为单向线(只出不进)。
2、因医院周边无大型停放场,为了缓解医院停车难的问题,建议在现有停车位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车库,解决车位少的问题。
3、为了提高车位周转率,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对非接送病人
露天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7:
为全面贯彻全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精神,落实市委提出的“彰显省会担当,唱响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和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县“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形象,实现“双城”提质,推进城市功能不断提升,达到城区“好停车、不堵车”机动车辆有序停放,更好地服务市民出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提出的“彰显省会担当,唱响南昌品牌”精神为指导,破解城市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停车便利化”为目标,探索适应城市发展和市场规律的停车管理新模式,解决广大市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城市管理智慧化,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品位,创优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整合城市资源采用市场化运作,授权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创新经营城市理念,实现停车泊位智慧化管理,规范化有序停放。停车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停车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停车设施建设配套完备,基本实现机动车增长与停车设施增加协调发展,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灵活方便的城市停车供应服务管理体系;打造立体的智慧化停车泊位运营管理监管体系。利用互联网技术让市民通过APP、微信等就近查找停车泊位,实现我县停车泊位管理“一张蓝图一目了然,一个网络便于查找,一支队伍科学管理”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利民便民。破解“停车难”问题,事关全体市民的切身利益。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群众利益为第一追求、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发扬敢闯敢试、负重拼搏、和衷共济、决战决胜的精神,以最大决心、最强合力、最硬举措、最优服务,拓展停车资源,规范停车管理,降低停车收费,努力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牢固树立停车场和停车设施是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的理念,不与民争利,不以停车收费谋利。
2.坚持“四管齐下”。破解“停车难”问题,必须坚持完善规划、加快建设、加强管理、提高素质“四管齐下”。把静态交通规划和动态交通规划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制定完善城市静态交通发展规划;像重视道路建设一样重视停车场建设,加大停车场的建设力度,做到不欠新帐,逐步偿还老帐;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收费办法,释放停车资源,推进停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实现有限停车资源的利用最大化;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做到依法停车、文明停车。
3.坚持疏堵结合。破解“停车难”问题,既要“开前门”,疏导停车压力,又要“堵后门”,管住“乱停车”,努力做到该划的停车泊位“一个不能少”、违法占道停车“一个不能多”。坚持新建和挖潜并举,在不影响动态交通的前提下,通过在部分时段、部分地段划定停车泊位等办法,以最小的成本增加停车泊位,让有车族停得方便、放心;同时,加大依法管理、严格管理力度,坚决管住“乱收费、乱停车”。
4.坚持路权兼顾。破解“停车难”问题,不仅要解决机动车的停车问题,而且要切实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路权优先,妥善处理无车族与有车族之间的利益关系。在确保行人和非机动车路权优先的前提下,在部分道路等公共空间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通过统筹兼顾,使不同群体相互理解、和谐共处。
5.坚持投资多元。破解“停车难”问题,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把机动车停车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来对待,每年安排足够的`资金用于停车设施建设;同时要以科学的规划、优惠的政策鼓励和吸引民资、外资共同参与停车场的开发、建设、经营,扶持停车场建设走产业化道路,通过市场机制破解“停车难”问题。
6.坚持民主民生。破解“停车难”问题,必须发挥民主的作用,通过发扬民主来改善民生。积极探索建立党政、媒体、市民“三位一体”的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坚持服从多数、关注少数,真正做到破解“停车难”为人民、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成效让人民检验。
四、管理范围
县城控规区莲塘、八一(莲塘片区)、东新、银三角、金湖、银湖、八月湖等区域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贸市场等公共区域(不含居民区)。
五、责任分工
1.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县城控规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标。
2.县发改委审批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的立项,机动车临时停放收费标准,并核发泊位停车收费许可证。
3.县住建局(房管局)负责督促社区、物业小区启用地下停车库、规范封闭式小区地面停车泊位管理。
4.县城控规区的停车泊位实行“县城管局、县公安交管大队按各自职责进行监管,中标企业依法依规运营”的运作模式。商业网点前的停车泊位不得交商家承包,道路上的停车泊位不得从事其它经营性商业活动或转包。
5.县城管局牵头,县公安交管大队配合,全面梳理现有规划机动车泊位并取缔控规区内的私划侵占公共场地停车泊位。
6.县公安交管大队牵头,县城管局配合,根据南昌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制订《南昌县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定》。
7.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城管局科学合理制定县城控规区公共区域内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规划。商业街、集贸市场等公共区域在不影响交通市容的情况下,划定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道路俩旁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8.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合理制定县城控规区商业网点前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规划。
9.县城管局、县公安交管大队联合执法,对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停车泊位、机动车违规占用公交车停车区、机动车乱停放、占用多个停车泊位、恶意侵占公共资源、占用人行道路等违规停放圈占,对恶意逃费的机动车主由公安交管大队进行依法处罚。
10.县“五车办”负责对乱停乱放的摩的、拐的等进行整治。
11.县城管局、县公安交管大队联合负责对泊位设置进行认定,对在泊位外停放的机动车辆依法处理。
12.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牵头,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配合对全县交通状况,商业网点停车场、各小区停车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接资源共享,以便市民通过网络查找停车泊位信息,合理规划行车线路减少车辆因寻找车位造成道路拥堵缓解交通压力。
13.由中标企业负责对确定的泊位统一施划标线编号,设置相关停放标志、标识牌等,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14.县大数据局负责对平台技术的审核及数据接口的对接。
15.县城管局负责对乱停乱放的电动车、共享单车依法进行整治。
16.县电视台负责对我县智慧便民停车泊位运营、收费、服务、监督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市民规范停车。
17.县供电公司负责解决停车泊位设备等相关用电问题。
18.属地政府(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牵头,县城管局、县住建局(房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交管大队等职能部门配合,对小区现有的建筑,协同物业充分利用内外空间,合理划定停车泊位,房管、消防、物业等部门共同做好小区内车辆管理,坚决杜绝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路等现象。
19.相关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对停车泊位市场化管理工作要大力宣传、配合、支持。
六、完成时间
20xx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县城控规区内停车泊位市场化特许经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合力推进。各相关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形成共识,行动上形成合力,实行全县一盘棋,共同发力,各负其职,切实把我县智慧化停车泊位市场化经营管理作为我县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的一件大事来抓,使城市管理更加有序化。
(二)贯彻落实,形成亮点。县城控规区的停车泊位市场化运营管理是一项便民工程,各相关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要按照分工抓落实,紧密协调出成效,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力争把好事办好办实,打造昌南城市管理特色亮点,让路更通畅,市民更方便。
(三)常态管理,持续推进。各管理部门要加大协同力度,经常性的开展联合执法,巩固智慧化停车泊位运营监管,不断深入推进,不断巩固提升,持之以恒抓好管好智慧化停车泊位的运营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城管局长涂艳彬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城管局,具体负责全县控规区机动车停车泊位规范管理、统一收归移交、清理整治等工作。
露天停车场规划方案 篇8:
为进一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规范城区停车管理秩序,提高停车泊位运行效率,加快推进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探索建立适应市场化智慧化发展要求的停车管理机制,满足市民、游客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按照“政府主导、统一管理、企业运营”模式,将城区公共区域临时停车场停车泊位移交区属国有企业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实现资源配置合理化、管理效率最大化,切实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城市管理精细化市场化智慧化导向,发挥市场作用,创新治理方式,实行停车管理工作由政府管理向企业管理、政府监管转变,全面提升市民、游客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维护稳定的原则。按照市场法则合理配置资源,运用价格杠杆原理,调控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倡导推动市民公共出行、绿色出行、低碳出行。
2.坚持统一运营,规范管理的原则。立足城区停车场管理现状,对城区所有拍卖管理停车场采取一次性收回运营管理权的办法,推进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
3.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公平的原则。积极稳妥解决城区议价管理停车场主体分散的问题,采取统一磋商、移交的办法,由国有企业统一管理公共停车资源,实现同城同标、同类同价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成立宝塔区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贾君亮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德鑫兼任,副主任由李瑞雄担任,具体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实施及日常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是建设一个平台。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具体负责,建设统一运营管理信息系统,采取手持终端录入车辆号牌、精准计算停车费用,扫码支付与现金支付相结合的停车管理模式。
二是制定一套制度。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临时停车场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绩效考核、收费稽查、文明服务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是建立一个机制。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制度,停车场收入全部缴入区财政局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专户,区财政局按照停车收费总收入15%的比例,每月向区城管执法局进行奖补;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采购设备、人员工资、平台运营、地面维护、设备更新等支出费用,向区财政局申请核拨。交警、经发、价格监督等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建立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
五、职责分工
1.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设置申报,停车场数量核实、交接,及业务管理、检查指导、信息推送、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对到期的议价管理停车场进行磋商,收回运营管理权,交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2.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的'设备采购、平台建设、服装采购、管理员选聘培训、泊位补划编码、公示牌制作、平台运营维护、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及破损毁坏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3.区财政局:负责核拨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产生的平台建设、运行维护,设备购置、公示牌制作、破损毁坏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工资、岗位培训、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和停车场收费票据管理。
4.市自然资源局宝塔分局:负责拟设置人行道临时停车场产权的勘界和议价管理停车场产权的勘界工作。
5.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道路(含人行道)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备案登记,对市政设施维修保养实施监督检查。
6.市交警支队:负责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审批工作。
7.区经发局:负责停车场收费价格的制定工作。
8.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停车场收费价格的执法工作。
9.区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对城管执法部门报送的停车管理违规收费及恶意逃费的相关人员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10.区审计局: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财务审计工作。
11.区城指中心:负责停车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六、实施步骤
1.建设平台。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于20xx年7月10日前,建立城区临时停车场停车系统管理平台,对停车泊位进行编号,对停车场、泊位、管理员、收费码、收费标准进行统一公开。
2.采购设备。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采购手持收费终端机、收费员服装工作。
3.招聘人员。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按照停车场数量和工作需要适量招聘停车收费员和管理人员,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并完成收费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工作。
4.移交管理。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城区未到期的24个拍卖管理停车场采取一次性收回运营管理权,于20xx年7月10日前统一移交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进行运营管理,配合区财政在一个月内完成退费工作,总计退费万元;对城区议价管理停车场进行磋商,于20xx年12月底全部收回运营管理权,交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5.建章立制。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对已移交的停车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统一运营管理试运行,之后进入常态管理。同时,健全临时停车场停车收费的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绩效考核、收费稽查、文明服务等制度规范,实现常态监管。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不断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高综合管理能力,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出行停车需求,着力解决停车难、乱停车问题。
2.密切配合。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工作职责和实施步骤,积极主动推进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工作;区城管执法局要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顺利落地实施。
3.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做好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的信息宣传工作,扩大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市民树立停车付费、有序停车意识,全力营造良好的静态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