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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富民贷”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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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优化信贷流程,扩大贷款覆盖面,提升服务质量,推动贫困地区居民增收致富,助力经济发展。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区“富民贷”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区"富民贷"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小额信贷帮扶力度,促进农户稳定增收,根据《中国银保监会X监管局关于印发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甘银保监发〔2021〕34号)、《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民贷"产品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1〕5号)以及《X省乡村振兴局、中国农业银行X省分行关于印发〈X省"富民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1〕140号)精神,在全区开展"富民贷"农户小额信贷产品试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全区持续稳定经营的农户为扶持对象,通过设立风险补偿金,执行优惠利率,免担保、免抵押,大力实施"富民贷"工程,确保有贷款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获得信贷资金,支持农户发展生产,推动特色产业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注重按市场规则推动"富民贷"健康发展,农业银行自主审核放贷。

(二)加强宣传、尊重意愿。加大政策宣传和需求摸排工作力度,让农户知晓相关政策和程序,农户自主贷款、自主发展。

(三)权责对等、多方共赢。遵守国家财政和信贷政策,贷款的发放、管理和收回由农行X支行负责,风险补偿基金管理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通过风险缓释机制,优先安排信贷规模,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实现财政资金、信贷资金最大效应,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四)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政府加强金融风险防控,探索建立贷款风险分散和化解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搭便车""户贷企用""甲贷乙用"等违规行为,农业银行严格按照农户信用评级,审慎核定授信额度,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做好风险防控、清收处置等工作。

三、政策要点和基本条件

(一)产品定义。"富民贷"是指通过银政合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作为风险缓释措施,中国农业银行向符合条件农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用途的免抵押免担保小额贷款。

(二)支持对象。X区内信用状况良好、持续稳定经营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

(三)贷款条件。借款人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过农行X支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正常的生产经营项目;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产业和项目。严禁向以下对象(含家庭成员)发放"富民贷":①丧失劳动能力、确无生产经营项目和还款能力;②有涉黑涉恶、涉黄赌毒、酗酒、非法民间借贷等不良行为的;③有涉及洗钱、恐怖融资、逃税以及列入我行制裁名单的。具体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年龄和贷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5年。

2、具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种植、养殖和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持续经营时间至少3年以上或经历一个完整的经营周期,具有可靠的经济来源,承贷和还款能力强。

3、信用状况良好,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逾期未还贷款。

4、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

5、"富民贷"通过村、镇、区联审推荐。对在金融机构有未结清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含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农户,以及无生产经营能力的一、二类低保、特困供养户、残疾人户原则上不介入。

(四)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借款人家庭开展生产经营,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产业和项目;不得用于生活消费、建房、理财等非生产性支出,不得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五)贷款金额。单户贷款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且不超过授信模型自动核定的最高授信额度,结合借款人实际生产经营用途需求合理确定。

(六)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和收入情况综合确定,且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风险补偿基金有效期。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从事林果业、设施农业等回收周期较长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1、采用自助可循环方式的(在额度有效期内可随借随还),额度有效期不超过3年,额度内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且到期日不得超过额度有效期。

2、采用自助非循环方式的(贷款一次性发放,不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额度内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等非主观因素导致暂时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可办理1次贷款展期,展期期限应在风险补偿基金有效期内。

(七)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人为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各期限贷款利率在借款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其他客户贷款利率按年浮动。

(八)贴息方式。农户还本付息。

(九)还款方式。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现金流量特点,合理采取等额本息、等本递减分期还款方式(最长可按年分期还款),以及按季结息、到期还本还款方式。

(十)风险补偿机制。按照贷款额度的5%设立风险补偿金,在贷款发放前拨付至农行X支行专户,专项用于清偿逾期贷款本息损失,合作额度应根据实际风险补偿基金账面余额实行动态调整。

四、贷款流程和贷后管理

"富民贷"办理流程:银政签订合作协议→农户申请贷款→政府审核推荐→银行调查审批→贷后管理→逾期代偿。

(一)银政签订合作协议。农行X支行与X区乡村振兴局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在贷款管理、风险防范与补偿等方面权利义务和具体运作模式,主要包括合作额度、风险补偿范围和标准、各方在贷款管理和清收中的职责、业务暂停和终止合作机制等内容,经区、镇、村三级联审推荐的客户自动纳入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支持范围。

(二)农户申请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农户按照自愿的原则,向所在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对农户品行,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把关,确保推荐农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真实经营项目和资金需求。符合借款条件的,由村委会开展实地调查,收集农户基础信息,指导借款人填写《"富民贷"申请审核推荐表》,由村委会明确初审意见并取得借款人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后统一报送镇政府进行复审。

(三)政府审核推荐。镇政府对村委会推荐的贷款农户,根据《"富民贷"申请审核推荐表》内容,对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等进行实地调查,明确复审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上报X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农行X支行移交推荐表、汇总表(附件2、附件3),确保推荐农户纳入合作协议支持范围。推荐表主要包括借款人姓名、身份证编号、常住地址、联系电话、经营项目、经营年收入、申请贷款金额、期限等内容。

(四)银行调查审批。农行X支行客户经理入户调查时由村委会配合,按照本行制度规定开展贷前调查、客户评级、授信核定和贷款审批,并协助农户完成签约用信,鼓励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办贷效率。农行X支行按月向区乡村振兴局报送贷款支持情况。

(五)贷后管理。区乡村振兴局、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农行X支行做好政策宣传、贷后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农户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防止贷款用于非生产经营领域、防止被企业等第三方挪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农行X支行应向贷款户及时发送提醒函。贷款逾期后,农行X支行及时向区乡村振兴局报送贷款逾期名单,便于区、镇、村协助农行X支行开展贷款清收工作。

(六)逾期代偿。贷款逾期后,农行X支行应及时向区乡村振兴局报送逾期名单,联合开展贷款清收,对催收无果的,农行X支行应及时启动司法催收程序,法院受理后,由农行X支行向X区乡村振兴局提出代偿申请,核实后全额进行代偿。原则上代偿工作须在贷款逾期后90天内完成,区乡村振兴局并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及时补足风险补偿基金。对代偿后追回的资金应及时划转政府风险补偿基金账户。

五、"富民贷"管理要点

(一)加强贷款政银共管。区乡村振兴局、镇政府、村委会积极配合农行X支行开展贷前调查、贷后管理、逾期催收等贷款管理工作,建立对恶意逃废债农户的惩戒机制,切实推进农村信用环境建设,确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

(二)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区乡村振兴局与农行X支行签订合作协议,按约定履行风险补偿,保证风险补偿机制正常运行,确保业务风险可控。

(三)完善银行机构风控机制。农行X支行要强化风控能力,落实贷款受理、审批、发放、贷后管理全流程工作要求,坚持自主决策,避免向不符合条件、没有还款能力的农户发放贷款;重点把好贷前准入关和贷后管理关,加强贷款资金流向监测,发现可疑信号要及时介入化解风险隐患。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X区乡村振兴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农行X支行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金融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镇、道北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天水市X区"富民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区乡村振兴局,由区乡村振兴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农行X支行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制定方案,落实发展推进计划,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把"富民贷"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银协作。通过政银协作,建立区乡村振兴局、镇政府、村委会以及农行X支行相互沟通机制,充分借助镇、村组织优势和地缘优势,快速摸清推荐农户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信息,组建联合调查工作组开展上门调查,扎实做好"富民贷"投放管理工作。各镇、村要积极引导符合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条件的农户及时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证照。

(三)加强宣传培训。农行X支行积极与区乡村振兴局、镇政府、村委会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富民贷"政策知识的宣传培训。对内,要组织调查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明确相关工作人员职责,确保熟练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方法,做到业务规范实施、高效推进。对外,要利用宣传单、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方式,向广大农户讲清"富民贷"含义、申贷渠道、贷款用途等,让农户知悉"富民贷"不是政府救助金而是银行信贷资金的性质,确保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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