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周转房保障的工作方案
加强周转房保障,完善政策措施,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率,确保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得到满足。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加强周转房保障的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关于加强周转房保障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干部周转房需求,改善干部住房条件,激励干部安心乡镇工作,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我县加强乡镇干部周转房保障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写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为重点,切实改善乡镇干部居住条件,激发乡镇干部安心基层、干事创业的热情与活力。
(二)工作目标。通过两年多的时间,确保每名符合条件的乡镇干部居者有其屋。2024年底前,完成全县涉改乡镇干部周转房清理工作,全面掌握现有周转房、可利用闲置资产改建周转房、需新建周转房情况,制定并完成详细保障方案的审定;充分利用现有房源,采取租赁等方式,基本解决干部"住下来"的问题。2025年1月启动闲置资产周转房改造和新建工作,6月底前完成可利用闲置资产周转房改造,基本解决干部"安心住"的问题。2026年底全面完成周转房新建工作,解决干部"住得好"的问题。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保障对象。乡镇干部周转房的保障对象为"在工作地无住房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无法正常上下班的在职正式乡镇干部",包括乡镇在职正式职工。
(二)统一配置标准。周转房配置标准坚持经济、实用、简朴的原则。采用改造或新建方式解决的乡镇干部周转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人,以单间为主,配备必要的基本居住和生活设施设备,通水电气、配备厨房和卫生间,建设总造价控制在8万元/套以内。其中,必备的生活设施设备控制在2000元/套以内。成套住房采用合住方式保障。
(三)确定保障方式。乡镇干部周转房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保障。根据乡镇实际分类组织周转房建设,重点向艰苦和边远乡镇倾斜。条件较艰苦,位置较边远的乡镇,按照在职干部人数等额配套周转房;其他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在职干部人数一定比例配套周转房。优先通过市场租赁的方式解决干部周转房,通过租赁不能解决的,可以采取新建的方式解决。
1.租赁保障一批。在新周转房建成之前,可采用市场租赁的方式解决干部周转房。包括由乡镇或干部个人通过公开市场自由租赁。采用租赁方式解决的,原则上不得安排宾馆、招待所作为临时周转住房。
2.新建保障一批。22个乡镇新建周转房应确保建设规模与实际需要相适应,相关乡镇落实建设用地,自行拆除建设用地上的构建筑物,并完成拆迁安置,确保用地无争议。
3.整合利用一批。乡镇须全面清理辖区内闲置资产,清退不符合使用条件的住户,通过调剂、维修改造等措施,解决一批乡镇干部周转房。
(四)政策保障支持。将乡镇干部周转房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体系的。乡镇干部周转房改造和新建中,相关费用符合减免政策的,按规定和程序给予减免。
(五)加强周转房管理。严格乡镇干部周转房管理,规范乡镇干部周转房建设,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乡镇干部周转房实行县管镇用体制,全县制定具体统一的建设、管理、使用办法,健全周转房管理机制,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妥善解决好乡镇干部周转房问题,切实改善居住条件。对擅自扩大乡镇干部周转房配置范围、提高乡镇干部周转房建设标准或增加建设数量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理。对多处占有周转房和在工作地有其他住房(含购买的商品房、集资建房、自建住房等房屋产权归属乡镇干部个人或其配偶)的,必须在3个月内腾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乡镇干部周转房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乡镇干部周转房对改善乡镇干部居住条件、激发乡镇干部安心基层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本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用地保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指导新建乡镇干部周转房用地保障工作,项目建设用地首选建设单位自有闲置土地,没有自有闲置土地的可以申请行政划拨或者转让的方式取得。
(三)强化资金保障。乡镇干部周转房建设资金采取多种方式解决。争取国家和省财政建设资金支持乡镇干部周转房建设,包括用于改造和新建。由县住建局负责将乡镇干部周转房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体系。对乡镇无法再利用的闲置资产,由县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处置,专项用于解决乡镇干部周转房资金需求。剩余资金缺口,由县财政资金统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