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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改革方案版大全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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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改革方案版大全【第一篇】

辅警是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一起来看看北京辅警提案改革细则。

处境尴尬的协辅警身份终于在全国“两会”上被关注。

来自农工党界别的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富通集团董事长王建沂最近递交了一份关于协辅警的提案,核心要义是为包括杭州10000多名协辅警在内的这个群体代言——“建议从国家层面来重视和加强对公安协辅警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一位上过福布斯榜单的企业家,缘何“钟情”这个特殊的基层群体?事实上,王建沂还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因为我家在富阳,也算是基层了。这个基层群体还比较弱势,所以特别关心。”

定义为“辅助警力”的协辅警到底有多尴尬?一个细节可以表明,在公开的数据中,甚至查询不到国内这个庞大群体现在大致的人数。再举一个个例,去年9月,四川一大学生写信给当地政府官员,询问当了25年协警老父亲的“转正”事宜,而得到的回复是,“暂无从治安人员转为人民警察的政策,希望你理解。”

这种境地,在王建沂所递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提案》中被指出了原因,“协辅警人员在性质上属于计划内临时工,多数协辅警实行劳务派遣制,现在协辅警队伍发展迅速,但经费保障来源不一,保障水平普遍偏低。协辅警工资采取“一刀切”,没有薪级制度和职级差别,也没有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只有通过完善立法,明确协辅警的法律地位和岗位职责,完善职业保障体系,才能有效提升协辅警队伍的地位和社会形象,保障队伍的稳定性。”在经过对富阳、杭州两地公安机关深入调研后,王建沂给出这样的结论,“杭州现在大约有10000多名协辅警。当务之急是国家出台统一的协辅警管理条例和办法,包括具体的实施细则,如招聘解聘程序、晋级晋升机制、薪酬机制、绩效考核机制等。”

他同时建议,将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纳入公安队伍的建设范畴,按照“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统一招聘办法,严格招聘标准,把好协辅警“进入关”。同时,将公安协辅警经费列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适度提高待遇,推行绩效考评,严格奖惩措施,提高协辅警队伍的职业归属感和认同感。

这种对协辅警“正名”的支持同样来自两会场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陈天本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可以在劳动法规中明确警辅人员是一个独立的、公安机关使用的辅助性工种,行为规范受法规严格限制。此外,在国家层面制定专门法规系统,解决警辅人员相关问题。“警辅人员着装可参考香港地区的做法,穿着同警察同样的警服,但不佩戴警号、警衔,或在警号、警衔方面予以明显区分。”

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确保依法合理使用警务辅助力量,充分发挥其在协助公安民警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管理、履行职责、保障监督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依法招聘并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履行本办法所规定职责和劳动合同约定的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主要包括文职、辅警两类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公安机关招聘从事膳食、保洁、保卫等工作的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志愿者以及其他群防群治性质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不纳入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范围。

第四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应当在公安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依照本办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相关法律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

第五条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安部负责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宏观指导;省级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规范的研究制定和工作指导;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监督;警务辅助人员所在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涉及绝密级事项和难以有效防止其直接参与执法的,不得使用警务辅助人员。国内安全保卫、经济侦查、刑事侦查、行动技术侦察、网络侦查、反恐怖部门、警种的涉密或执法岗位,不得使用警务辅助人员;以上部门的非执法、非涉密的综合性岗位,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使用警务辅助人员。其他部门、警种的重要涉密岗位,未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使用警务辅助人员。

第七条各级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同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使用一定数量的警务辅助人员。编制部门负责核定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工作,民政部门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优抚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经费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确定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标准。以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警务辅助人员的政策指导、管理保障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义务与权利。

第八条文职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可以从事以下工作:

(二)档案管理、信息管理、接线查询、出纳等辅助行政事务性岗位;。

(三)行政助理、人事助理、文书助理、后勤助理、实验助理、窗口服务助理、证件办理、视频监控等辅助管理性岗位。

第九条辅警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岗位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二)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

(三)协助开展人口信息采集;。

(四)协助开展治安检查和视频监控;。

(五)协助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

(六)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七)协助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戒毒康复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公开查缉毒品工作;。

(八)消防救援;。

(九)保护案事件现场;。

(十)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参加抢险救灾;。

(十二)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十三)执行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第十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得安排警务辅助人员从事以下工作:

(一)未经公安机关授权的涉及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的事项;。

(三)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

(四)配备、保管、使用武器、警械;。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遵守纪律,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警务辅助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解聘;。

(三)依法获得工作报酬,享受法定福利、保险待遇。

(四)接受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培训;。

(五)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依法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单独执法;。

(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三)违抗上级命令;。

(四)弄虚作假,知情不报,欺骗领导;。

(五)泄露国家秘密或警务秘密;。

(六)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或其他人员;。

(七)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八)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九)参与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

(十)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

(十一)参与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其他个人、组织;。

(十二)使用武器;。

(十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章招聘。

第十四条各地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和名额,由各级公安机关提出,报同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由公安机关会同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各地可采取招聘、劳务派遣或人事代理管理方式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文职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会同人事部门采取聘任制公务员或者地方事业编制方式招录。

第十六条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程序可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文职人员一般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辅警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及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

第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警务辅助人员: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直接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确定用人单位与警务辅助人员的权利、义务。公安机关采取劳动派遣或人事代理管理方式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应由劳务派遣或人事代理机构,依法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章待遇保障。

第二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保障、社会保险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体制予以全额保障,不得挤占公安机关经费预算。

第二十二条各级公安机关应会同同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本地同类岗位人员及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制定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标准。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实行动态调整。工资调整根据其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或者委托劳务派遣及人事代理机构办理应当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障服务。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采取直接聘用方式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订立、终止、解除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为警务辅助人员接转社会保险关系。公安机关采取劳务派遣或人事代理管理方式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订立、终止、解除时,应由劳务派遣或人事代理机构及时为警务辅助人员接转社会保险关系。

第二十五条警务辅助人员因工伤残的,根据受伤程度、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警务辅助人员因公牺牲、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抚恤有关规定享受抚恤及其他有关待遇。

第二十六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并全额保障,公安机关可以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补助因训练、执勤以及抢险救灾等受伤、致残的警务辅助人员和死亡的警务辅助人员的直系亲属。

第二十七条警务辅助人员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或者补休。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下列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和考核考勤制度;。

(二)交接班和检查制度;。

(三)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制度;。

(四)工作情况记载和请示报告制度;。

(五)涉案财物收缴登记和上交制度;。

(六)保密制度;。

(七)奖惩制度。

第二十九条公安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警务辅助人员的人事、工作信息资料档案。

第三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才能安排其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警务辅助人员素质。

第三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警务辅助人员奖惩、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并与工资待遇挂钩。

第三十二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服装。工作证件、服装样式、标识由省级公安机关确定。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证件、服装样式、标识应当区别于人民警察。

第三十三条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根据工作岗位配置和使用必要的防护装备,但不得持有或者使用武器、警械等警用装备。

第三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时,公安机关应当收缴所配发的工作证件、服装、标识以及装备。

第六章奖惩。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各地在招录人民警察或者事业编制人员时,对表现特别突出的警务辅助人员,可确定一定比例采取定向招录。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其所在单位对负有领导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聘用单位工作规定和纪律要求的,视情给予批评教育、扣发绩效工资、扣发年终奖励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人事代理机构;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处分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本人,警务辅助人员有权陈述和申辩。

第三十九条警务辅助人员具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解聘:

(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七天的;。

(三)多次违反工作纪律或不履行工作职责,经多次教育不改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五)发现违法犯罪嫌疑行为或人员未及时制止或报告的;。

(六)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严重刑事案件、重大治安事故的;。

(七)多次受到社会各界或群众投诉,查证属实的;。

(八)多次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

(九)身心状况不适应继续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十)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第四十条公安机关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四十一条公安机关使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各地公安机关可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辅警改革方案版大全【第二篇】

第一条为规范辅警职级的设置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辅警按照辅长和辅员两个职级序列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辅长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数不得突破规定的比例限额。

第三条辅长职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辅长、二级辅长、三级辅长、四级辅长、五级辅长、六级辅长。

辅员职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辅员、二级辅员、三级辅员、四级辅员、五级辅员、六级辅员。

第四条辅警职级竞聘、晋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绩效优先、注重能力的原则。

第五条辅警职级应当逐级竞聘、晋升,辅长职级在规定的职数内逐级竞聘,辅员职级实行自然晋升。

辅警竞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拟任职级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年限、文化程度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定期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六条新招聘的辅员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确定职级。直接从高中、中专毕业生中聘用的按六级辅员确定职级;大学专科、大学本科、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五级辅员确定职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四级辅员确定职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三级辅员确定职级。

第七条辅长职数以辅警用人额度为基数进行核定,不超过辅警用人额度的10%。一级辅长、二级辅长、三级辅长、四级辅长、五级辅长和六级辅长的数量分别按照辅长总职数2%、4%、7%、12%、25%和50%核定。

第八条辅长职级竞聘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

竞聘六级辅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具有2年以上辅员工作经历;。

(三)具备担任辅长的其他条件。

竞聘五级辅长以上职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竞聘五级辅长,应当任六级辅长3年以上;。

(二)竞聘四级辅长,应当任五级辅长3年以上;。

(三)竞聘三级辅长,应当任四级辅长4年以上;。

(四)竞聘二级辅长,应当任三级辅长4年以上,并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五)竞聘一级辅长,应当任二级辅长5年以上,并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九条辅员职级晋升每年12月31日自然进行。辅员晋升职级,必须达到下列规定年限:

(一)晋升五级辅员,应当任六级辅员3年以上;。

(二)晋升四级辅员,应当任五级辅员3年以上;。

(三)晋升三级辅员,应当任四级辅员4年以上;。

(四)晋升二级辅员,应当任三级辅员4年以上;。

(五)晋升一级辅员,应当任二级辅员5年以上。

第十条辅长职级竞聘的一般程序: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负责辅长职级竞聘的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方案包括考评组人员组成、工作程序、考评内容、考评方式等;考评方式可采用面试、适岗性评估等竞争性选拔方式,由各级公安机关制定具体竞聘方案,经上一级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方案要充分体现竞争性。

(二)公开报名。凡具备竞聘资格条件的辅警,可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核。各单位对辅长竞聘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四)组织考评。辅警管理机构统一组织考评,确定拟竞聘辅长职级人选。

(五)公示。对拟竞聘辅长职级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的,逐级报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备案后,予以聘任。

第十一条辅警在竞聘、晋升周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五级以下辅长(员)可提前1年竞聘、晋升辅长(员)职级;四级以上辅长(员)可提前2年竞聘、晋升辅长(员)职级:

(一)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

(二)被评为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称号的。

第十二条五级以上辅长(员)在竞聘、晋升周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1年竞聘、晋升辅长(员)职级:

(一)受记过以上处分的;。

(二)未参加定期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

(四)其他符合延迟职级竞聘、晋升情形的。

第十三条辅警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降低一个职级层次,并执行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担任六级辅长(员)职级的延长2年晋升上一职级。

第十四条辅长任期为3年,期满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重新聘任;考核不合格的,降低一个职级层次安排,担任六级辅长的,改任四级辅员,并执行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辅警职级竞聘、晋升工作中的评审材料,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及时归入辅警本人在公安机关的工作档案。

第十六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负责辅警职级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擅自扩大设置范围、突破职数比例限额、放宽任职条件的,不予备案;已经作出的决定一律无效,由上级公安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按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作出处理或处分。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第十八条经过渡考核合格的现有公安机关辅警,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据从事辅警的工作年限确定辅员职级。

现有乡镇交通管理员,依据前款规定确定辅员职级。

辅警在公安机关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由山东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自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2月31日。

辅警改革方案版大全【第三篇】

第一段:引入公安辅警改革的背景和意义(200字)。

公安辅警作为公安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护社会安全和维护公共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长期以来,公安辅警队伍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队伍规模庞大、缺乏专业化培训、队伍质量参差不齐等。为了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公安辅警改革已经提上了日程。近日,我参加了一场关于公安辅警改革的课件培训,深刻体会到了这次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二段:课件培训的内容及心得(200字)。

课件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公安辅警队伍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改革政策的落实、培训和选拔制度的改进等。通过培训,我了解到,公安辅警改革的核心是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性,培养能胜任工作任务的合格辅警。这需要从政策制定、培训机制、选拔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同时,我认识到改革的落实需要各级公安机关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只有全力推动改革才能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第三段:课件培训对我个人的影响和启示(200字)。

课件培训不仅让我明白了公安辅警改革的重要性,更对我个人产生了深远影响。首先,我认识到作为公安辅警,要时刻保持职业操守,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为维护社会安全做出实质性贡献。其次,我明白改革是在不断进步中进行的,我们不能满足于现状,应积极主动参与改革,推动队伍的发展和进步。最后,我深感作为一名公安辅警,要时刻保持警钟长鸣的状态,提高自身的警觉性和应变能力,为社会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公安辅警改革对于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推动社会治安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展望未来,我希望改革能够得到各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和广泛支持,进一步健全改革政策,完善培训和选拔机制。同时,我期待改革能够给予更多的机会和平台,让公安辅警在工作中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和个人成长的机会。

第五段:总结公安辅警改革的意义和个人感悟(200字)。

公安辅警改革是推动我国社会治安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新时代需要的重大举措。通过课件培训,我对公安辅警改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我将始终保持警钟长鸣的状态,坚守职责的岗位,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为保护社会安全、维护公共秩序作出更大的贡献。我期待着公安辅警改革能够迅速推进,为我国社会治安的稳定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辅警改革方案版大全【第四篇】

高等职业教育就是培养造就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加强高职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我院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自本学期进行高职教学改革以来,我们机电系全体教师作了大量的工作,为使本次高职教学改革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提高对高职教学改革的认识。

要进一步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决定》和宣钢分院院长《关于我院高职教学改革的思考》的讲话,进一步认识到搞好高职教学改革,从大的方面讲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必然要求,也是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劳动就业的重要举措。在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下,高职教育的地位更加突出。就我院来说,要想把高职教育办出特色,办出质量,办出规模,办出效益,就必须大力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树立开放的教育观、人才观,本着“做大做强”的原则,从传统的办学模式中摆脱出来,不断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推动高职教育在新形势下取得更大发展。

针对高职教育的特点与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树立全员参与意识,使每位教师将对教改的被动适应变为主动参与。树立以更新教育思想观念为先导,求真务实,才能真正推进高职教学改革的新理念,进一步巩固和加强高职教学改革的成果,使真正提高高职教学质量成为可能。

2.提高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再认识。

高等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应定位于“技术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其教学模式应具有“专业设置的适应性、培养目标的实用性、教学方法的训练性”等三个基本特点。根据高职专业的特点,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我院高职专业的培训目标进行再认识,树立高职的培训目标就是服务一线的高级技术人才,要达到这些目标,要树立:教育理念要转变,课堂教学要改革、实践教学要加强、评价体系要创新、“双师型”教师是关键。

1.确立“三兼优一发展”的培养目标经过三年的培养,优秀的高职毕业生,应当成为人格发展和身心发展兼优,知识基础和能力基础兼优,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兼优,个性得到健康发展的优秀大专毕业生。

2.编写出本专业的应知应会其特点是:

(1)既有知识结构方面的要求,也有能力方面的要求,以适应未来工作岗位的实际需求。

(2)能力培养力求规格化、标准化,尽可能列出等级标准、达成期限与养成措施,以便学校检查考核及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

要求全体老师都要根据所教学科和所教专业的不同制定出不同的教改计划,然后各教研室先后制定本教研室的教改计划及本专业的教改计划,对各自的教改计划召开专门讨论会、研讨会进行研讨交流,并征求学生意见,最后形成具有操作性强的三位一体的教改实施方案。

2.编写制定(修订)专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包括实践教学计划、主干课程建设方案、特色课程建设方案、选修课实施方案)。

在广泛研讨和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教改精神和具有操作性强的各种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使其特点是:

(1)课程分组,形成理论课与实践课、必修课与选修课、主干课与辅修课、特色课等不同模块,不同的组合可形成不同的专业方向或新的专业生长点,以灵活适应专业调向的需要。

(2)在课堂的纵向衔接上,采取三明治方式,即实践教学实践,以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强化实践环节,教学实践和实践教学应占总学时的40%以上,以突出能力培养。

3.编写各课程的教学纲要。

(1)既有学科知识体系,又有能力训练体系,对应服务于专业培养目标。

(2)理论知识以必需、够用为度,侧重传授应用知识,兼顾学科的系统性、完整性。

4.编写实践教学计划。

(1)本学科在三年修业期内安排三次实习:一年级为认识实习,主要让学生通过岗位调查了解未来就职岗位对知识结构、能力结构、身心素质、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二年级进行专业实习,要求学生通过实际操作锻炼使主要专业能力基本过关。三年级进行综合实习,要求能像正常职工一样顶班上岗。

(2)三次实习均纳入教学计划。有实习指导书明确规定实习的目的、任务、要求,实习过程中有教师指导,实习结束后进行考核,并作为重要的专业成绩载入学籍。

高职教学改革的具体实施是要通过每一位教师的日常教学来实现的,为防止出现以往那种“雷声大,雨点小”的教改局面,以求实效。为此我们制定了教改实施措施与办法如定期检查和督促教改的实施情况、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教改的成果等。

1.坚持推行“三制三化”措施。

为不使我们的教学改革走过场,我们机电系制定相关的教学管理及监管措施,坚持推行“三制三化”措施,“三制”即教学质量系主任负责制;教师相互听课制(规定年轻教师每学期至少听10节课,其它教师每学期至少听5节课);一票否决制(如出现教学事故,在评优、晋级、职称等方面暂缓考虑)。“三化”即教研活动正常化;教师授课规范化;教学检查、质量评估经常化。

2.教师教学评价体系。

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就是对教师的业务进行考核。通过评估,能及时将各种评估信息反馈给教师本人,使其明确自己的优势与不足,了解自己的实际教学水平,促进自我提高和完善。同时,可引入竞争机制,使科学的.评估结果成为教师晋职、晋升、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以调动教师搞好教学的积极性,有利于师资队伍的群体优化。

教学质量评估的内容以课堂教学为主。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估对象为本系所有担任本学期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

3.教学质量评估方法:

评估由三个方面的人员分别评估,评估结果由三个评估结果综合而成,即学院教学研究室专家的评估、教师的互评和学生评估。

1)专家评估。

设计好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由研究室专家通过听课,检查教案,查看学生作业批改情况等填写。

2)教师互评。

在学期结束前本系所有教师根据本学期的听课情况填写评估表。

3)学生评价。

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是在大部分课程结束或期末考试之前两周进行,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教室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一次性评估打分。每个班级的评估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组织,评估前向学生讲清评估的意义和要求,取得学生的理解和支持,尽量减少因师生关系或因管理严格可能对评估带来的负面影响。

为了保证评估的公正性、保密性,评估资料由专人保管,评估过程中不得随便调阅。评估结束后,所有评估资料及时归属教务处和系保存,由教务处负责将评估结果录入教师教学业务档案。

4.教学管理上,严格把好“八个关”在教学管理上,我们严格把好八个关:

1)把好备课关,无教案、无备课笔记的教师不准上课堂。

2)把好授课关,教师讲课必须严格按教学计划,提倡多用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方法。

3)把好作业关,各门课程都要有严密的作业和习题,教师对作业全批全改。

4)把好教材关,一定要选用最新教材,常规每年教材更新率达20%以上。

5)把好教师聘任关,建立外聘教师档案和网络,对校内外教师进行定期考核。

6)把好考试关,严肃考场纪律,加强巡考、主考制度。

7)把好教研活动关,每学期由系组织大型教研活动三次以上。

8)把好实习关,在校内外建立实习基地,并采用仿真模拟习题,以加强实训教育。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其责任感、协作精神和自律意识,使之正确认识自我,看到自己发展的方向,确定努力的方向,使我们的学生个个对社会,对自己充满自信,目标明确。因此,我们要求系里的每一位教师,在教学时,每一位班主任,在开班会时,在各种场合,以自身人格的力量,情感的力量去感化学生,教育学生。其次,在整个系和整个教育学院营造一个健康的、高品位的环境来熏陶和潜移默化地感染学生,让学生在这样一个氛围中去思考,去感悟,去理解,从而净化灵魂,升华人格,完善自己。在教学中应特别注意加强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把德育教育融于教学之中。同时,善于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方面正确引导学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塑造良好的职业品质。如通过组织专题报告会、录像会和体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责任感、协作精神和自律意识。

1.本着以教科研促教学的精神,把当前的这场高职教学改革当成科研课题来研究,采取全体教师参与的方法,边学习、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边落实,积极探索我院的高职教学改革新经验和新方法。

2.制定相应教科研鼓励政策,以科研促教学。为此我们制定了科研奖励制度,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如科研成果的被鉴定(或论文发表)等,系里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我们打算在这种改善办学条件上(教学)的软环境方面加大投入,以督促教师自身素质的发展与提高,提高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水平,为切实提高高职教学的教学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加快高职教学改革的同时要高度重视课程体系的调整,打破以学科为中心的课程体系的同时,按照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原则,重组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建立以职业综合能力为中心的课程体系。在课程安排上,实践教学课一般应占教学计划总课时的50%左右,安排相应的基础技能训练、模拟操作课程。即使是理论教学,也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重点,围绕培养能力来开展,配合技能训练来进行。专业教学在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同时,应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了体现理论与技能并重的关系,我们把技术操作性(或实务性)较强的课程从传统课程表中分离出来,单独成表(如三年安排的三次实习)。在确定课程内容时,根据未来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删繁就简、摒弃落后、陈旧的内容,增加生产、服务、建设、管理第一线实用的最新技术。

1.增开一些选修课、报告、讲座,扩大视野,及时掌握有关新的行业政策变化。

为使学生能够及时了解重大行业政策的变化,必须适时地开设一些选修课或讲座课,增加必要的新知识和信息,使专业教学融理论、实务、政策、法规于一体,使学生所获得的知识始终处于一种动态的、不断更新的、与时代脉搏同步跳动的境地。

多媒体教学集图、文、声、像于一体,有直观、形象、生动、信息量大等特点。而网上教学则可随时获取最新资料,了解最新动态,开展实践教学就可在网上进行,增强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生的考核应采用多样化的考试形式,注重过程考核和能力测评,理论和实践成绩要做到比重合理。

会计实践性教学从以下五个方面,即演示教学、案例教学、单元实务训练、校外综合实习、社会调查等来组织实施:

1.演示教学。

这是一种通过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演示和解说实践性教学。采取幻灯演示教学、电视录像演示教学、多媒体教学软件演示教学等。这种方式要与日常课堂教学活动结合运用,以帮助学生对所学(或即将学习)的知识建立感性认识,并为进一步的学习打下基础。这种方式应根据教学需要安排在课堂教学之前、之中或之后。增加课堂教学容量,压缩课堂教学时间,增强学生学习兴趣,大大提高教学内容的直观性和可理解性,提高教学效果。

2.案例教学。

这是一种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围绕某教学案例,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方法对其进行分析、推理,提出解决方案,并在师生之间、同学之间进行探讨、交流的实践性教学形式。部分课程可采用此种教学形式。案例教学的关键在于案例设计,要求案例来自实践,同时又要经过加工提炼。案例应尽可能多地包含各方面的信息资料,包括直接和间接、确定和不确定的资料,且答案应是多元的。案例教学能改变学生被动、消极地接受知识的状况,通过让学生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和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

3.单元实务训练练习。

这是一种在完成课程某一单元教学内容后所进行的阶段性实务训练的实践性教学形式。单元练习是为课堂教学内容服务的,在内容设计上应系统地反映本单元的教学内容,使学生能理论联系实际,完整、系统地掌握本单元的教学内容;练习中既要有确定解的问题,又要考虑能反映复杂多变的现实情况并有多个解的问题,以培养学生充分应用提供的资料全面思考问题、发现问题并提出多元化解决方法的能力;要考虑不局限于某一单元的综合问题,以培养学生利用本课程已学知识,甚至其他前导课程的知识、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4.校外综合实习。

这是一种直接让学生到校外实习基地跟班或顶班参加工作的实践性教学形式。校外实习一般属岗前练兵,是教学环节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属于综合性实习,其实习内容涉及广,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工艺流程、制造工艺等诸方面的业务。除此之外,通过校外实习,锻炼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团结协作能力等。校外实习的目的主要是对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锻炼和培养。

5.社会调查。

这是一种利用假期或校外实习机会或特定安排一定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调查、并撰写专题报告的实践性教学形式。社会调查一般由学生独立完成,调查的内容和形式也可由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和教师应做好组织、动员和事后的交流、检查工作。社会调查是学生深入实际了解社会获取信息的有效途径,是对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观察、分析、表达、交际、合作及解决现实问题能力的培养。

1.教学内容的改革要贯彻“必需”和“够用为度”的原则。

在实施教学改革过程中,必须对传统的专业教学内容与方法进行改革,强调课程目标要体现职业定向性、课程内容要重在应用技术、课程组织要以实践为中心线索,高职教育要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专业课程教材也要体现“专业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严谨性是必要的,但在教学上不能过分形式化;专业教学内容上必须紧紧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按“必需”和“够用为度”的原则取舍高等机电内容,适时加入一些现代行业中公认为最具基础性的内容,使我们所培养的人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胜任所任的岗位职责,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专业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

在实施专业教学任务的过程中,必须对传统的专业教学内容与方法进行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课堂教学是主要的教学环节,为了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在教学中要做到:对课程内容可采取“多定性少定量,多讲应用少推导,多自学少讲解”的教法,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作用,把学生推向“学习主人”的位置,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1)结合专业、讲清概念。

在讲解专业课程时,从学生熟悉的生活实例或与专业相结合的实例中引出,使学生建立正确的工程思想,拓宽学生的思路,使学生提高把实际问题转化为工程问题的能力,提高整体教学效果。

2)减少不必要的理论推导。

我们培养目标的从业岗位,决定了高职学员不必对专业知识的公式、定理的来龙去脉像理科师范类学生那样要搞得清清楚楚,而是要能用这些公式来解决实际运算问题。因此,在课堂教学中,不必要、用较多时间进行理论推导、公式证明。我们可把用于推导公式的时间来让学生反复利用这些公式作更多的练习,解决更多具体问题,在作业、练习的布置及考试考核上要充分体现这一思想,提高把实际问题转化为专业问题的能力,提高学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更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在教学方法上,应提倡启发式、讨论式教学,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激发学习的主动性,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

3.专业学习评价的改革。

现行的传统专业学习评价已不适应现在高职生,我们应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改变以一张考卷为手段的单一评价方式,可采用写总结、论文、自我评价等灵活多变的形式,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由于社会的发展变化对高职教育形成了多方面的挑战,使高职教育面临着日益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广泛持久的提高高职教学的教学质量,保持高职教学改革的成果,关键就在于教师的自身素质。要把培养一支教育观念新、创新意识强、师德高尚、水平高超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作为办学的第一要务。为此,我们拟采取以下措施:

1.立足校内,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的个人基本素质。通过岗前培训、在职进修、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或外出考察等多种途径,帮助教师提高个人基本素质和水平。对于新分配来校的毕业生必须进行岗前培训,重点学习操作技能,并考取相关的上岗证和技术等级证书。对于那些没有企业实践经历的教师,应分期分批派遣他们去企业实习,顶岗锻炼,提高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

2.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兼职教师队伍。应不惜优厚待遇,聘请一部分确有专长的兼职教师,这样做,一方面弥补了学校技能课教师的不足,保证了教学上较高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又加强了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保持了学校师资结构的灵活性,也提高了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

3.面向社会,招贤纳士。高职教育的性质,决定了高职院校的教师即要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更要有很强的实践技能。而实践技能相对不足这是多数高职学校教师队伍的一个薄弱环节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为此,高职院校应主动出击,招贤纳士,将那些既有一定理论水平,更有熟练操作技能的“能人”充实到教学岗位。事实证明,他们由于有生产、管理或科研的实践经验,教学中能较好地把书本理论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不照本宣科,不空谈原理,形象生动,信息量大,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

4.在对学生进行技能训练的同时,要求全体老师尽可能地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和专业资格证书。

5.提高自身层次,促使每一位教师转变观念,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在新形势下,要求每一位教师要有危机意识,使每一位教师真正意识到学校的发展、系的发展与教师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使大家真正做到群策群力,团结协作;教师要不断更新知识,要求每位教师注意收集各方面信息,拓宽视野,不断学习,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规定每个教师每年至少开设一个针对学生的讲座,内容可是各方面的,经济、会计、法律、科技、时事、人生观、教育学、心理学等,从而使学生更加了解社会,适应形势,树立正确人生观,学到更多更新的知识,从而得到全面发展。

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高职学校在加强教师业务素质提高的同时,不应忽视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教师的品德操守,待人接物言谈举止等将会对学生产生一定的示范效应和人格熏陶,对他们成人、成才起着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巨大影响。所以,应把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造就一支为人师表、身正为范的教师队伍,为学生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要求高职教育的专业课教师不能是纯学者型、教学型的,而是通教学、通生产科技、通经济的综合性人才。既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又要有动手操作和科技推广能力,还要有经营能力和市场意识。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实践性教学的需要,才能培养多能型人才的需要。

1.建立专业教材样本书库,将本专业所涉及到的可以用作教科书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尽量多购置一些,一方面可作为教师学习、备课的参考书,另一方面可作为教材征订的重要依据。

2.编写授课讲义。

对个别变化比较快的课程,编写授课补充讲义;对比较成熟的学科,可考虑自己编写符合高职教学改革精神的教材。

为使教学改革不流于形式成立系高职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对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监督和考核。

辅警改革方案版大全【第五篇】

学校体育教学的新课程改革是为了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通过对教育理念、教学观念、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的探索和研究。在新课程推进的过程中,作为教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其的可操作性和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进行也探讨和论证,既有肯定也有疑问,并且也说出了自己对新课程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的一些解决的办法,我们应该群策群力来不断完善它,为更好地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提供了指导作用,使得学生身体、心理和谐发展,从而做到“健康第一”。

体育要确立健康第一的宗旨,学校体育是培养学生体育的兴趣,学会锻炼身体的方法,从而以达到健康为目的的课程。素质教育是以促进人的身心和谐发展,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为目的的,而健康的获得离不开身心的基础。把“健康第一”作为学校体育的指导思想,不仅强化了素质教育在学校体育中的地位,也是对素质教育的重要补充。

新课程确立以健康为核心的教育理念,牢固树立“健康第一”和终生体育的思想,以学生个性发展为本,注重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差异相统一。在教学与锻炼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1.1身心健康和谐统一。

心理卫生学研究指出,人的身心健康是紧密相连的,健康的心理寓于健康的身体之中,心理健康有益于人的身体健康,它们是相互关联的。因此,体育教学在发展学生的生理健康的同时,还应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应贯穿教学活动的全过程。例如在跨栏跑练习时,除教会学生掌握正确的过栏技术、栏间跑技术和跨栏的节奏感的同时,还可以用刘翔奥运夺金这一感人事迹,来帮助学生克服恐惧心理,鼓励学生克服困难,能以良好的心态投入到学习中去。并根据学生的心理,创设生动的组织形式,来提高学生练习的兴趣,让他们真正体验到运动的乐趣。

1.2发展全体、兼顾个体。

“健康第一”要求学校体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这就对教师提出了高要求,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健康水平和身体情况,有针对的运用不同的教学手段,使全体学生在体育中不仅体验到运动的乐趣,更要使他们得到健康。应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即发展学生体能和运动技能,增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学生的体育意识,养成良好的体育习惯,使学生确立终生体育观念。

学校体育应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个性差异,促进学生个性发展。通过对学生体育需要的引导,体育兴趣的培养,积极发展学生个性的独立性、创造性,体育教学应视学生具体情况予以个别对待、因材施教,以培养学生体育活动能力,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发展。教师可以不断调整教学过程使其最大限度地有助于学生摆脱陈规旧习。允许学生相互交谈、议论、提示和鼓励,游戏和竞赛中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叫喊等。在教学任务基本完成的前提下,可以给学生充分夫人空间,鼓励学生在练习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特长,提倡学生要有创造精神,勇于质疑,以表现自我和潜能发挥,来展现和发展自己的个性。

1.3学生主体、主动体验。

在体育教学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他们不是被动地接受教学,而是应主动地参与教学活动。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是学生健康发展的需要,认识学生的主体地位,对优化教学环境,激发学生兴趣,使学生在体育活动过程中体验成功乐趣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教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把教学任务转化为学生的学习活动。在教师的指导下,让学生自主地认同学习内容,体验学习的过程,领悟学习的知识技能。有些教学过程教师可以放开一点,可以让学生自主组织形式和自行安排内容,准备活动、放松活动可以让学生自己去安排内容,并自行组织练习。允许各种进度的学习,可以让学生选择不同的难度,如不同人数的篮球赛、足球赛等,使学生会判断,会选择。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在活动中理解、探究与创新,并通过在活动中体验反思。以实践活动促进学生体验,使学生的学习从强迫性转化为自主性,进而培养活动形式的灵活性、创造性,全方位调动学生学习体育的积极性,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的全过程。

2.1优化整合教学模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不断推进,单单有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是不能与现在的教学相适应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原来的教学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地推陈出新,并加以整合和优化,现今的教学模式很多,如:“快乐体育”、“成功体育”教学模式;“启发式”、“情景式”教学模式;“分层递进”、“合作式”教学模式等。为此,体育教师在组织教学过程中,如何正确合理地运用这些模式,使教学的效果达到最好,是体育教师们应该较好地掌握的。笔者认为,要想较好地掌握和合理的运用这些模式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对模式作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要分析其优缺点,根据教材的特点,其运用的价值有多少,是否值得运用和借鉴;其次,要对模式的内容进行选择和整合,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和教学的需要从这些教学模式中选择出适合教材内容的操作性强的、实用的、价值高的、效果好的,还可从各种教学模式中选择出各自的精华部分再进行整合,进行创新,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创造出符合教学所需要的教学模式,并在体育教学实践中加以灵活运用,不断修正,逐步完善,做到选择模式、优化模式、整合模式、创造模式。

在教学评价方面,传统的体育教学采用以竞技体育为主的单一模式,忽视了学生的个体差异,使一些体育能力较差的学生对体育丧失了兴趣。《体育与健康》新课程强调的是从多方位和多角度来进行评价的,也就是评价的多元化,应多激励学生,评价的功能应以激励学生为主,应以学生的进步为标准来实施评价。对一个学生实施评价时,不仅重视学生的体能和技能的进步,更应重视学生的体育态度和体育意识、体育兴趣的培养。最终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观和“健康第一”的宗旨。正确地评价学生应该是客观的、全面的,评价方法应该是科学的、多样的,做到智力和非智力因素、定量和定性、教师和学生、学生之间自评和互评、过程和结果等的评价相结合。评价应从原来的“达标”发展到向身体、心理、社会适应的多方位多角度评价转化,使体育教学评价真正转移到“发展学生智力,调节学生心态,健全学生体质,培养合格人才”这一最重要的目标上来。从而真正体现体育的“健康”职能。

4.1选项学习的可行性。

打破班级的界限,实行选项分组学习无疑有利与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有利与提高某些运动项目的水平提高,有利与学生终身体育观的形成。当然在城市里和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由于条件好,学校的硬件设施和师资力量都很到位,学生选项上课有较好的场地设施和比较充裕的教师配备,上课的效果肯定也很不错,学生也能真正学好体育,运动技能也能很好的提高。可是在农村学校由于场地设施和师资条件的限制,开展选项学习就有较大的难度,学生学习的效率就不高,教师往往是顾着这组就顾不了那组,学生运动技能的提高就会有影响。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应该从培养学生体育骨干着手,从学生中挑选出各类体育的尖子。在分组学习时,可以起到教师的作用,做好教师的小助手。这样教师就不会顾此失彼,学生也可以很好的学习各选项。同时也可以选用有一定体育特长的文化课教师来进行兼职、客串体育教师做某些选项的指导教师。农村学校可以根据学校的自身的特点和当地开展比较多的体育活动来进行定项,不需要一成不变的照搬教条,应因地制宜的开展体育新课改的进程。

4.2如何进行体育评价。

现在的体育课程标准强调建立评价内容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的评价体系。在评价方式上,既注重终结性评价,也注重过程性评价;既有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也有学生自评和互评。在评价的内容上,既包括对学生体能和技能的评价,更注重对学生的态度、心理和行为的评价,努力使评价内容与课程目标相一致。现行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时的实际操作会有一定的难度,由于教师的个体差异会导致评价结果的异样性,评价学生的体能还有一定的标准,可评价学生的技能时就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难有统一的尺度,评价的结果多为教师的主观判断力。学习水平段的划分和学生掌握学习水平也全凭体育教师的主观的判断,没有一定的标准来衡量,教师的技能水平也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会有一定的难度。解决这个问题有待更好的研究和论证。

4.3学生体质能否得到真正提高。

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们发现学生的体质有下降的趋势,直到20世纪末,发现中国青少年学生的身高现在普遍低于日本人!新课程改革的目的就为了有效的改变现在学生的体质,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观。选项学习以后,学生的运动量是否够。我们现在的新课改是从培养学生体育兴趣出发的,也就是快乐的学习体育。日本的体育讲究的也是快乐体育,可日本将“快乐”定义为克服困难、战胜自我所获得的成功体验。而我们的快乐思想却不是这样的,我们是在嘻嘻哈哈中上好体育课。我们的新课程要求培养学生学习体育的兴趣,是否只是一味的快乐,而缺乏吃苦耐劳精神的培养。现在学生的意志品质普遍较差,经过学生问卷调查得出的结论是:大部分的学生喜欢选一些趣味较浓,运动量不是很大的运动项目,较苦较累的项目选的人寥寥无几,其中田径项目几乎无人选。在我们所谓的快乐教育中,学生的体质是否会真正得到提高,需不需要吃苦耐劳精神的培养。这也是我们值得探讨的问题。

体育新课程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学生体育兴趣,激发学生学习体育的热情,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观。它的出发点无疑是正确的,它要求学生在掌握运动技能基础上,更重视体育对培养人的多方面的作用上。如适应自然环境的能力、与人交往的能力、自我锻炼的能力等等。学校体育肩负着培养学生强健的体魄和健全人格的主要重要职责。在深化教学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的大环境下,体育教学要本着以人为本,特长发展的要求,通过课程改革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真正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围绕“健康第一”的宗旨,教育出“健康”的,高素质的人。在新课程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在发现问题的过程中来不断完善它。使新课程的实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1.季浏胡增荦《体育教育展望》,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2.日本文部省中学体育学习指导纲要,1999年。

辅警改革方案版大全【第六篇】

小学课堂教学整体改革规划课堂是学校教育发生的最主要场所,课堂教学是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的最根本途径,是决定一所学校办学品位的核心。为了有效促进我校课堂教学改革,使广大教师进一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引导教师将课改的先进理念转化为课堂教学改革行为,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学校办学水平。

一、基本理念。

通过学习、培训,学校领导和教师必须牢固树立以下基本理念:

1、相信每一个学生都能教好。通过课堂教学改革,要使课程适应学生的学习,让课堂适应每个学生的发展。课堂上,教师要以学生为主体,做到因材施教,让不同层面的学生都有参加教学活动的机会,尤其要“从最后一名学生抓起”,更多地创造机会让低层次的学生参加活动,做到“人人清”。

2、教师的“教”为学生的“学”服务,“以学定教”、“教学相长”。

4、课堂上“教师是组织者、合作者、引导者”。要积极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要把课堂中的大部分时间还给学生,使学生充分地自读、思考、理解、练习、纠错。

5、“伏案三小时,方能备好一节课”。

课前教师要深钻教参和教材,认真研究学生,精心准备教具和课件,反复思考“如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最有效”、“学习中学生可能会遇到哪些疑难问题”、“那些方面教师应重点引导”等问题。

6、“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品质,是教学成功的一半”。教师要从“细”和“实”上下工夫,不断规范学生行为习惯,教会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勤奋好学的良好品质。

二、改革目标通过课堂教学改革实现以下目标:

1、提升各学科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发展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让教师更新观念,发展为不但重知识的结论,更关注知识的形成过程,成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让教师转变角色,发展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者和学生人生的引路者。

2、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倡导主动参与、积极探究、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促进每个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良好品质和学习习惯,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关注学生的经验,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参与性、积级性、主动性,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

3、摸索出一套“切合自身实际、适应学生特点、能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课堂教学模式,保证课堂教学轻负高效,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实施策略。

全体教师必须高度重视课堂教学改革工作,充分认识到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课堂教学改革作为教学改革的首要任务,作为教学工作的重点,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最重要手段,加强学习和研究,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效益。

1、成立课堂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改革方案的落实。组长:杨玉慧。

副组长:孙静。

成员:满爱侠杨莉盛玉珍。

2、成立课堂教学改革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的指导实施。组长:孙静。

成员:满爱侠杨莉盛玉珍。

3、抓学习,进一步提高对课堂教学改革的认识。

(1)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全面实施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认识学习课改经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面向全体学生、“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引领,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目标,以改革课堂教学结构、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水平,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2)深入系统的学习“导学案”

4、抓研训,用先进的教育理念武装全体教师。

(2)坚持“自修+反思”式校本培训模式,着力提升教师综合素质,通过“问题――研讨――实践――反思”案例教学过程,改变课堂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抓实校本教研,务实开展课堂教学研讨活动。今后,全体教师围绕“五看”深入研究课堂教学,“一看”思想观念的转变——相信每个学生都能学好;“二看”教学模式的突破——“轻负高效”模式;“三看”手段方法的运用——以学定教、教学相长;“四看”教学效益的提高——做到“当堂清”;“五看”面向全体——从最后一名学生抓起。学校将以“五看”为标准评价全体教师的课堂教学。

5、制度建设,重新构建有利于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校本管理制度、校本研训制度,积极探索课堂教学评价机制。

6、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外地经验与本土经验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学校实际,选择部分实验年级和实验学科积极开展实验,然后以点带面,实行滚动推进。

7、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实现教育思想、教育方法、教育手段、教育资源的现代化。

8、课堂教学改革是一个动态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全体教师要不断实践,不断反思,不断总结,通过集体备课、小组研讨、总结成果、经验交流等形式不断巩固深化所取得的成果。

四、2009—2010学年度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9年10月)。

1、成立课堂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制订实施方案。

2、召开课堂教学改革启动仪式。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9年11月至2010年6月)。

1、实验年级和教师按实施方案启动课堂教学改革。

2、其他年级和青年教师尝试课堂教学改革。

3、邀请乡教研员跟踪听课,指导课堂教学改革的。

4、全体教师完成学洋思体会和反思式教研论文。

5、十一月份,组织第二轮课堂教学研讨活动,初步总结课堂教学改革成果。

(三)第三阶段:总结交流推广阶段(2010年9月至2010年12月)。

1、对课堂教学模式进行再实践,再研究,并在学校全面推开。

2、指导面上学校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实验。

3、召开课堂教学改革成果展示会,引导广大教师把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

4、全面总结课堂教学改革工作,表彰课改先进个人。

辅警改革方案版大全【第七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快推进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严肃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转变公务出行观念,改变公务出行方式,把中央各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降低公务交通运行成本,有效保障公务出行,努力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安徽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应坚持以下原则:从严从紧,应改尽改。严格核定保留车辆编制,能取消的公务用车,按规定一律予以取消;公务出行能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障的,一律交给社会和市场。厉行节约,保障出行。将节支率作为制定实施方案的底线,确保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低于改革前公车运行成本。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证必要公务出行不受影响,严禁出现“既坐车、又拿钱”的现象。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省级在抓好对全省公车改革指导、协调的同时,重点抓好省直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改革,省辖市负责市本级及所属县(市、区)、乡镇公车改革工作。规范透明,接受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规范操作程序,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2015年6月底前完成省直公务用车改革,9月底前完成省辖市本级改革,12月底前完成县(市、区)、乡镇改革。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适时推进。

二、参改范围。

(一)机构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公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待中央部署后再适时启动。

(二)人员范围。

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单位管理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鼓励省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其他岗位人员,按照总量控制、严格管理的原则,在中央核定的岗位范围内,由省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三)车辆范围。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四)其他。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地税)和省经信委、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检察院下设机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统一标准,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与所在地同步推进,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供给。省直管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所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1.合理确定保留公车数量。全省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根据主要职责、工作性质、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核定机关保留公务用车编制。

省直机关各单位原则上保留1辆机要通信和4辆以内的应急用车。省属参公事业单位与其主管部门不在同一城市办公的,可保留1辆应急车辆;与主管部门在同一城市办公的,原则上不保留应急车辆,人员编制数纳入主管部门一并核定应急车辆编制。在确保节支率的前提下,省辖市、县(市、区)可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确定保留一定数量的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的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再配备到部门,要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用于部门机要和应急保障。在社会化交通方式提供不足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也可用于保障各部门跨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出行需要。

2.合理确定执法执勤车数量。按照中央规定,我省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系统)仅限于: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察)、司法(含监狱)、农业、地税、工商(市场监督管理)、林业(含森林公安)、食品药品监管。本着改革与保障并重、改革后实现节支的原则,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按现有编制数(扣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原则上省级不超过30%,市级不超过50%,县区及以下不超过60%。原有车辆配备管理严格、基数小或先期已进行车改压缩了车辆及交通条件复杂、统算节支率高、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并承诺在两年内到位的地方可按省辖市不超过60%、县区及以下不超过70%标准执行,超过90%的不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为保证改革后执法执勤公务不受影响,各参改执法执勤部门保留车辆具体比例可根据自身情况分别研究确定,不搞“一刀切”。既要防止出现“既拿钱、又坐车”的问题,又要避免为了足额拿到补贴、盲目压减车辆影响执法执勤公务的现象。省属驻肥以外单位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按照当地同级保留比例执行。

除中央确定的17个执法执勤部门外,对确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其他部门,按照低于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核定留用车辆,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建立跨部门的综合执法车辆管理服务平台。

3.改革普通公务出行方式。改革后,行政区域(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省直机关交通补贴使用范围为合肥市城区(不含四县一市),省辖市、县(市、区)要根据当地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距离等条件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避免出现补贴标准与保障范围不相适应的现象。超出保障区域进行公务活动的,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做好交通补贴范围与差旅费保障范围的衔接工作。

在公共交通服务薄弱的地区允许地方党委和政府适当保留少量调研和接待用车,保留比例按照不超过现有车辆数的35%保留,保留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

4.保障特殊情况公务用车。各地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用车平台车辆,可用于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等不可预测事项,具体由各级政府应急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从实际出发在应急预案中另行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二)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1.交通补贴标准的确定。按照节约成本、保障公务、便于操作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省直机关和各省辖市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必须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省直和各省辖市整体节支率均不得低于7%。节支率达不到要求的地区,要相应降低补贴标准。

我省执行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130%的标准。各省辖市之间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层级按照正厅、副厅、正处、副处、科级及以下(含行政编制工勤人员)五档划分。具体标准在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及标准,可不与省直机关相对应,由各市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2.交通补贴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统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

为解决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平衡问题,允许各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不超过本单位补贴总额的10%作为统筹资金使用。采取统筹的单位应制定统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公开透明。

(三)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1.安置原则。按照“以人为本、依法合规、各司其责”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多途径、最大限度地安置司勤人员,不得将司勤人员简单推向社会,特别要做好工作年限长、年龄较大的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确保安置工作平稳顺利。

2.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各参改单位应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对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通过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未能竞聘上岗的,通过内部转岗、提前离岗、自谋职业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不能满足保留公务用车需要时,应在其他司勤人员中择优选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做好未聘用司勤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其人事劳动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3.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安置工作组,负责指导参改单位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各单位要制定预案,周密部署,对涉改的司勤人员逐一宣传和解释有关政策,保证其知情权和参与权。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相关司勤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发放等工作。安置司勤人员所需必要支出,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四)公开处置取消的公务用车。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先调剂使用、后统一处置,由公车主管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向社会统一公开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本级国库。处置后收回的公务用车号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对暂时未能处置的车辆,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过渡期原则上为三年)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采取市场化运作,提供有偿出行服务,司勤人员优先从这次改革未聘用的司勤人员中公开、择优选用。各级政府不得变相为车辆服务中心等提供财政性补贴,不得借此成立新的公车服务管理机构,不得长期闲置车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四、管理保障。

(一)加强留用车辆管理。

各级党政机关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实行编制管理,编制数量和配备标准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科学确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对执法执勤用车进行核定和规范。留用车辆从本单位现有车辆或同级其他单位取消的公务用车中选取,不得另行购置。配置更新时,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国管节能〔2014〕293号)要求,确保全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达到一定比例。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机要通信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执法执勤用车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修订《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二)健全财务制度管理。

要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完善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配套的财务制度。各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量,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三)完善公务出行保障体系。

各省辖市、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城镇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积极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并推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省直机关和省辖市改革方案,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省直各参改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车改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各省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审批市直机关及县(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市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进行细致统计测算,周密制定改革方案,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舆论引导,凝聚共识。要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凝聚改革共识,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努力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明纪律,强化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检查。任何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固定个人使用执法执勤、应急、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审计部门要把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对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已先行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地区要按本方案进行规范。

“车补我们从8月底开始就领到了,每个月550元。”省直机关某厅局公务员汪永(化名)昨天告诉说,他已经领了几个月的公务交通补贴。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省直机关首批取消车辆昨天网上开拍,引起广泛关注。但早在8月底,我省省直机关车改任务已经基本完成。记者从省车改办了解到,目前我省省级以下车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8个省辖市车改方案已获批复。

[车改进展]省直机关车改基本完成。

6月29日,《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获得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审批,我省成为继广东、陕西之后,全国第二批(共4省)获批省份之一。7月8日,全省车改动员大会召开,我省车改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从省车改办了解到,目前,我省省直机关8月底之前已基本完成车改任务,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省级以下车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省车改办透露,截至11月中旬,我省16个省辖市中除宿州市外,其他15个省辖市的车改实施方案已上报,并根据省车改办初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省车改领导小组已批复淮南、蚌埠、宣城、池州、六安、芜湖、安庆、黄山8市的车改实施方案。合肥、滁州、铜陵、阜阳的车改方案正在会签中。亳州、淮北、马鞍山3市正在修改送审稿。

[车改以后]正科级每月领车补550元。

省直机关某厅局公务员汪永2005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单位,目前是正科级,按照我省车改方案,从8月底开始,他每个月可以领到550元公务交通补贴。汪永告诉记者,车改对普通公务员影响不大。“我们处室的工作性质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合肥,大家平时其实用到公务车的机会也不多,上下班都是公交或者自己开车。”

张林(化名)在省直机关某厅级单位担任处长。“我们单位的车补也是8月开始发的,我正处级,每个月1000元,跟其他处长都一样。这个都是公开的。”

出差多的单位尚处适应期。

汪永说,以前领导出门开会是单位派车,最近已经好几次看到处长开自己的车去开会了。现在大家在市内办事、送材料,也都是开自己的车或者打车。“出去人多的时候,大家就一起开一辆车。”

张林透露,车改之前每个处室都有自己的公务车,基本都是谁用谁申请,并没有配到处长个人。自己平时出门、上下班也都是开自己的车。车改后,单位保留了几辆车,感觉确实节约了成本。不过张林也认为,不同单位工作性质不同,对于经常出差的单位来说,刚开始确实还需要适应。张林告诉记者,自己所在处室常年需要跑下面单位。“不光要跑市县,还要跑乡镇,到村里,如果不开车,一天跑几个点,确实不方便。

辅警改革方案版大全【第八篇】

广东高考改革方案提交教育部备案,还在等待审核批准。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在网上接访时表示,广东随迁子女数量为全国最大,放开“异地高考”将会大大增加广东考生的竞争压力。他透露,广东高考改革方案正在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才能公布。目前广东高考一本率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罗伟其呼吁以各省考生人数作为基数确定高校招生计划。

教育部备案批准公布方案。

广东高考方案何时出台备受各界关注?今年7月份,罗伟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广东省已经起草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并同意,已报教育部备案,待教育部备案批准后,会向社会公布。

昨天,罗伟其告诉记者,根据工作安排,是各个省报告方案给教育部审核,按照之前教育部的工作进程,应该在年底会逐步审核、批出。“广东会放在哪个批次批出,目前还不清楚。”罗伟其说,因为广东省委省政府已经通过了这个方案。

异地高考正进行资格审核。

“异地高考”进展情况也是网民关注的焦点。对此,罗伟其回应,“异地高考”报名已经结束,目前正对非广东户籍考生明年在粤高考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明年将会放开其考试资格。“到目前为止,资格审查整体情况顺利。”

但是,罗伟其也坦言,放开“异地高考”,将会增大广东高考考生的竞争压力。他说,20xx年原本是广东高考报名开始下降的拐点,但随着“异地高考”的实行,作为全国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人数最多的省份,广东高考考生数量依旧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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