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各xx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机制,科学准确地评价xx局班子和“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工作实绩,认真做好2023年度xx局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相关工作,参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xx局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工作(以下简称“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
二、组织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按照xx局党委的统一安排进行,xx局纪委具体组织实施。为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xx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
全市18个xx局级党组织及其书记、副书记。
四、考核时间
方案下发之日起开展。
五、考核内容
对xx局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清单》为依据,全面考核xx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重点考核xx局党委、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六、考核方法及程序
(一)工作晾晒。xx局党委、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按照考核要求,上报《xx局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及《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副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书记、副书记情况报告中包含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收集汇总完毕后于年度目标工作考评前在内网晾晒公示。
(二)党风廉政测评。组织参加测评人员依据考核标准,以无记名填写测评表的方式,对xx局领导班子和“一把手”作出评价,主要掌握了解考核对象的群众认可度。参加党风廉政测评的人数不应低于xx局党员总数的80%。
(三)匿名问卷调查。问卷调查的内容包括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内容,通过匿名调查问卷了解xx局班子及“一把手”党风廉政情况。参加匿名问卷调查的人数不应低于xx局全体人员总数的80%。
(四)综合评定。对党风廉政测评、匿名问卷调查获得的情况信息进行分析比较,由考核工作办公室形成初步考核结果。
(五)党委研究。考核工作办公室形成的初步考核结果,报xx局党委集体研究审定。
(六)公布结果。党委审定后,授权xx局纪委以通知形式下发考核结果,并向xx局政治部备案。
七、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对象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xx局党组织及其书记、副书记,不得超过4个。
xx局领导班子和书记、副书记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一次全会精神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积极,任务不落实的。
(二)因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者所属队伍年内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关于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被上级、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网络舆情,被主流网络媒体转发、转载,影响恶劣的。
(四)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形。
八、工作要求
一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是xx局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科学准确评价xx局班子和“一把手”党风廉政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决策。全体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接受、配合组织考核,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反映情况。
二是各xx局要加强教育引导,防止参与测评人员将个人好恶、亲疏等参杂到考评工作中;要树立正确导向,防止出现评优不评差、“轮流坐庄”等现象,确保考评结果客观真实,真正使考核工作固化成为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检验领导干部成色、引领队伍风清气正的长效机制。
三是考核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全程落实考评工作纪律,客观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xx局全体人员主动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考核工作纪律的情况及时向xx局纪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