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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汇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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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第一篇】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及时组织住建、生态环境、卫健等部门认真排查本部门相关问题,形成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

1.“厕所革命”农户改厕资金到位情况。

年农户改厕建设任务和标准。

(二)工作目标。

年7月25日前将20xx、20xx年度“厕所革命”农户改厕资金发放到农户中。

年农户改厕必须按建设标准建设,确保下达任务在8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措施。

1.督促各乡镇将20xx年度1500户(省600及市、县各200元,合计每户1000元),20xx年度2500户(省、市、县各600元,每户共1800元)发放到户。

2.各乡镇督促农户按标准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县将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督促。

(四)进度安排。

年6月底前各乡镇自查资金拨付情况,20xx年7月开展县级督查。

2.各乡镇于9月底前完成改造,10月底前完成乡镇验收,11月底前完成县级验收。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一)整治内容。

督促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强化乡镇垃圾转运设施的运营管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系统正常运行。通过推动生活垃圾、集镇污水的有效处理,改变农村环境状况,促进家园建设。

(二)工作目标。

1.生活垃圾方面: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加快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加快推进古田西山下垃圾中转站建成投入使用。

2.生活污水方面:安装进出水计量设备;争取运营补助政策;部分乡镇管网延伸。

(三)工作措施:

1.督促各乡镇政府以点带面,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桶、垃圾袋及专门转运车辆的配备,组织村两委干部及乡村保洁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专项学习、考察、培训,提高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业务水平。

2.对按要求按时完成污水处理厂进出水计量设备的乡镇给予奖补,向县政府请示乡镇污水处理运营和维护经费补助,确保全部正常运行。

3.通过日常巡查和媒体曝光结合,加强垃圾检查、督察,重点检查国省道、高速公路、农村公路沿线垃圾乱堆乱放和清运不及时等问题,并将结果作为年终县对乡镇绩效考评的依据。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一)整治内容。

1.各乡镇(除临江镇外)已经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2.珊瑚乡下珊瑚村、溪口镇大连村、庐丰乡丰康村报废的3套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按程序组织报废。

3.蓝溪镇申请修复的.4套处理设施按时修缮,投入正常运行。

(二)工作目标。

1.各乡镇(除临江镇外)已经建成的116套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设施确保在20xx年6月底前正常运行。

2.珊瑚乡下珊瑚村、溪口镇大连村、庐丰乡丰康村3套农村污水治理设施需在7月底前按程序实施报废。

3.蓝溪镇申请修复的4套处理设施需于7月底前修缮,并投入正常运行。

(三)工作措施。

1.组织第三方编制《上杭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目前中标单位中科同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正组织编制,确保8月底前通过专家评审并交付编制成果。

2.督促各乡镇将20xx年度由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实施的农村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整改提升情况(主要是尾水收集治理设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成效。

3.督促20xx年度南阳镇双溪村、才溪镇溪北村、临城镇九洲村、湖洋镇文光村等4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实施进度,确保20xx年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上杭生态环境局。

(一)整治内容。

“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行政村项目的实施。

(二)工作目标。

年6月底前各乡镇完成20xx年度8个“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行政村项目的竣工验收,7月底前县级完成核查。

年11月底前各乡镇完成20xx年度3个“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行政村项目的竣工验收,12月底前县级完成核查。

(三)工作措施。

督促古田、才溪、通贤等10个乡镇11个项目行政村严格对照“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行政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征求群众意见,做好规划设计,严把质量标准,加快施工进度,于每周五之前至少在微信工作群里面上传晾晒一次进展情况,县里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跟踪落实,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四)进度安排。

年6月底前各乡镇完成20xx年度8个“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行政村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材料报乡村振兴办汇总,7月底前乡村振兴办及时组织卫健、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核查。

年6月份20xx年度3个“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行政村项目必须开工,11月底前乡镇完成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材料报乡村振兴办汇总,12月底前乡村振兴办组织卫健、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核查,合格后及时下拨资金。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第二篇】

20xx年12月,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回头看”和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20xx年1月,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室、县农业农村局、县美丽办参加组成验收组,利用1周时间对全县81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开展县级验收并销号。

一是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县18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基本建成。其中: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建设的阙店、百神庙、汤池、五显、高峰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柏林管网连接线已完成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和调试,正在积极开展工程验收。县住建局牵头建设的晓天等11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已完成建设任务和工程验收。万佛湖镇负责建设的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和设备安装,配套污水主管网工程下剩300米顶管工程正在实施中。二是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整治。根据《舒城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督促相关乡镇对163座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整治,并及时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20xx年12月全部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县级验收,20xx年1月,县级补助资金万元全额拨付到位。三是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根据市政府安排,为进一步摸清和掌握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于20xx年3月23-26日,组织金寨县对我县20个乡镇102个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互查,同时,安排我县对金安区、霍邱县开展了互查。目前,正在对互查结果进行统计汇总。

一是农村黑臭水体污染容易反弹。部分已整治完成的黑臭水体由于截污不充分,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稍有不慎,就会出现污染反弹。

二是污水管网配套不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覆盖的区域未能实现应接尽接,建设过程中注重主管网建设,忽视入户支管网接入;多数农户院内“四水”不能一口对外,农村人口流出量大,农户的粪污综合利用及其生活习惯传统,导致生活污水收水难。

三是污水设施运营不规范。由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水量偏少,微动力处理设施自动运行是由进水量控制,致使多数设施开机时间短,设施开机时间不足,污水未能达到充分处理;少数污水处理设施曝气头位置安装不合理,导致曝气效果不理想;微动力设施普遍存在污泥补充更换不及时现象,导致设施内活性污泥缺失或死亡,出现“污水进污水出,甚至清水进污水出”现象;少数设施混入豆腐坊废水,进水污染物浓度过高,超出微动力设施治理能力,影响处理效果。

四是治理设施管护不到位。少数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管网、窨井存在破裂、渗漏现象,导致进水浓度过低;少数乡镇目前仍未安排专业人员对污水治理设施进行运营监管,部分已安排的第三方运营单位不专业、不敬业,缺乏监管。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农村黑臭水体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也是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急需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县上下要进一步筑牢“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农村黑臭水体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规范设施运行。各乡镇要认真梳理,对存在问题的污水管网、窨井等要做好防渗、防漏;对接入豆腐坊高浓度废水的设施,要督促豆腐坊建设预处理设施,使污水浓度达到纳管标准后方可接入;及时做好活性污泥更换、培养、驯化,合理调整曝气时间;尽可能延伸污水管道,对收水区域内的农户做到应接尽接。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县委、县政府将加强对农村黑臭水体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督查考核,并将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第三方运营单位的考核监管,严格奖惩措施,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强化运维单位责任意识,注重人员培训,规范运维记录、水质监测等台账资料。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第三篇】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结合全县域生态循环农业、全域旅游和“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工程发展目标,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相结合,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按照“路、沟、池、圈、序”五字整治方针及“五有”标准(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机关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遵循“政府主导、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统筹谋划、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协调联动,集中连片、分步实施,大力整治我县农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污水和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着力改变农村地区的“脏、乱、差”现象,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加快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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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坚持近期和远期相结合,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全县总体规划以及村镇规划当中,通盘谋划,因地制宜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落实“一镇一策、一村一策”,统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政府推动,多元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农民主体,充分调动村集体、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优选资信好、投融资能力强且有从事城乡水环境治理专业能力的企业,实施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发挥企业在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和专业化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整合和利用现有各类涉农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建立“谁投资、谁运营、谁受益”的治理模式,安排适当财政补贴,确保企业合理受益。

(三)因村制宜,经济实用。以优化全县水环境为导向,在认真分析各自然村人口数量、居住状况、居民生活规律等基础上,结合不同村庄的地形地貌、排水方式及去向等特点,因村制宜选择适宜的治理模式和处理技术,明确治理目标、序时、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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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加强日常维护运行,确保治污设施发挥效用。

(五)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按计划、高质量顺利推进工程建设,切实达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效果。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因村制宜,分类施治,适度超前,统筹考虑分散处理、就近处理或集中处理等方式,推广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按照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污水治理方式。

(一)对可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村庄,优先考虑将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

(二)对不能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村庄,生活污水量大且易于统一分享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汇聚(8篇)”,建设雨污分流收集管网,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集中式人工湿地等方式集中处理,即人口在500人以上的村庄重点推广人工湿地项目(即垂直流型人工湿地或潜流型人工湿地)。

(三)对居住相对分散,生活污水难以统一分享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汇聚(8篇)”,应尽可能合理利用现有边沟和自然沟渠收集生活污水,采用氧化塘、稳定塘等方式分散处理,即人口在500人以下的村庄重点推广“荷花塘”项目(即表面流型人工湿地)。通过污水治理所排放的尾水需达到以下要求:

(一)尾水排放到环境敏感区的,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二)尾水排放到非环境敏感区的,尾水鼓励就地还田、土地消纳等方式资源化利用。

(三)经处理后的尾水不得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水质现状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的水体。

“十三五”期间,全面实施全县8个镇119个行政村662个自然村(其中500人以上的自然村96个,500人以下的自然村566个)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即人工湿地(荷花塘)计划。科学编制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重点围绕列入37个美丽乡村建设名录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河流湖库周边、主要旅游景区景点周边、高速公路两侧、主要城镇周边(城镇规划建成区以外)、循环农业养殖小区周边等区域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2016年前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自然村有16个,其中500人以上的自然村8个,500人以下的自然村8个。2016年后实际需治理的自然村为646个,其中500人以上的自然村88个,500人以下的自然村558个。

(一)88个自然村采用人工湿地项目建设,计划分三年(2016年-2018年)实施。2016年计划实施的自然村11个(详见附件1),2017年计划实施40个(详见附件2),2018年计划实施37个(详见附件3)。

(二)558个自然村采用“荷花塘”项目建设,计划分四年(2016年-2019年)实施。2016年计划实施的自然村50个(详见附件4),2017年计划实施165个(详见附件5),2018年计划实施167个(详见附件6),2019年计划实施176个(详见附件7)。

(三)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即农户各类排污口接管等支管网以及生活污水排沟等主管网),采取政府出水泥、石料等原材料,农民投工投劳的方式进行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村污水治理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成员为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生态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加强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加强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保局,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合作,建立涉及规划、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招投标、监理等环节的绿色联动审批通道,合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生态环保局负责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指导,编写技术规范,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县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招投标等工作指导;县农业局负责村庄畜禽养殖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采用建设养殖小区统一治理或户型沼气等方式治理养殖废水,严禁养殖粪便等生产废水直接进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排放到环境;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村庄(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从源头控制污染,推进卫生户厕改造全覆盖,严格落实三级化粪池防渗措施;县水务局负责可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村庄的污水管网建设;县国土局负责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用地保障;县财政局做好涉农资金的统筹和使用,出台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镇政府作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作;各自然村作为项目后期运维管理落实主体,负责后期运维管理工作。

(三)多方统筹整合资金。在每年编制财政预算时,由县财政局根据当年的人工湿地(荷花塘)建设计划,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统筹整合“一事一议”资金、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扶贫等资金,争取将我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畴,将不少于20%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障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运行。实施646个自然村的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预计需要费用万元,其中人工湿地项目(88个自然村)测算费用为万元,截止目前有9个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实际概算万元(含管网建设费用),剩余79个项目按50万元/个测算(不含管网建设费用),费用为3950万元;“荷花塘”项目(558个自然村)按20万元/个测算(含主管网建设费用),费用为11160万元。

(四)落实项目建设用地。人工湿地(荷花塘)建设用地要因村制宜,由镇政府牵头解决。涉及村集体用地的,直接使用村集体用地建设;涉及到个人用地的,优先考虑通过村集体用地置换的方式解决,如无法置换的,可采取“谁出地谁受益谁管理”原则,对提供用地支持项目建设的村民,人工湿地(荷花塘)建成后,水塘仍由其使用,种植荷花等作物以及养殖等所产生收益由其获得;涉及到基本农田的,在不破坏基本农田现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在污水排入农田的入口处采取切合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工艺,保证基本农田不受破坏。

(五)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各镇要按照“路、沟、池、圈、序”五字整治方针,通过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的方式,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沟、渠、道)的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全面覆盖”的原则,开展人工湿地(荷花塘)建设。人工湿地项目建设采取市场化ppp模式建设。荷花塘项目建设采取政府出资,乡镇包干模式建设。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采取政府出水泥、石料等原材料,农民投工投劳的方式进行建设。

(六)细致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各镇要按照确定的项目建设计划任务,及时跟进具体实施项目的有关情况,并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每个项目的建设进程。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保存好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有关资料,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的经验和做法。

(七)加强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污设施常态化运行的要求,一是集中处理方面,实行市场化运作,公开向社会招投标,由企业投资管理、政府补助形式开展;二是分散处理方面,由所在村负责日常管理,借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模式,通过“政府补贴一些、村民自筹一些”的方式,每个行政村聘请一名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员,通过指导和技术培训,负责加强日常管护,定期或不定期清理杂物、悬浮物和沉积物,确保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各部门联动,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定期巡查制度,检查监测进出水量和水质,并分村建立档案。

(八)加大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县生态环保局负责印制人工湿地(荷花塘)宣传手册,采取电视、广播、横幅、网络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各镇要通过已建成的人工湿地(荷花塘)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让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中来。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第四篇】

持续加强全镇污水治理,做到应治尽治。完成6个行政村中心村寨设施覆盖,达到行政村中心村寨设施覆盖率100%,确保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完成污水治理率达40%以上;持续推进已建成设施正常运营,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持续达80%以上。持续加大对全镇黑臭水体的排查整改,确保全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

1.摸清底数,立行整改。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全镇生活污水排放、处理情况摸底调查,详细了解我镇建设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我镇污水处理厂运维情况、治理效果,建立运营管护制度,明确运营管护人员,建立运营管护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及时组织整改。

2.因地施策,多效治理。根据排查结果,按照实事求是原则,鼓励就地消纳利用,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以就近就地利用为主,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同时结合农村改厕工作,将厕所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优先采取分散治理模式,通过独户或连户的分散式处理模式,在庭院内消纳利用或就近自然生态消纳。

3.源头减量,分质处理。合理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厕所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就近还田,推动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将农田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统一规划、一体设计,在确保农业用水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农村生活污水排放。

4.提质改造,确保运行。按照“提升一批、改造一批、完善一批”的思路,对进水不足的设施增加管网建设,扩大收水范围,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对设备、管网损坏的进行修复,设备老旧的进行更换;对排放标准不达标的进行提标改造。20xx年完成桃源村不正常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持续达80%以上。

5.综合统筹,梯次推进。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确保六屯镇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全面得到有效管控,结合污水资源化利用,污水治理率达40%以上。

点面结合,消除黑臭。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确保治理后的黑臭水体村民满意度、水体无异味、颜色无异常、无污水直排、无明显黑臭淤泥,岸边无垃圾、水质达标。

(一)组织保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生态的领导为副组长,镇经发办、镇文化中心、镇农业中心、镇村建所、镇生态中心、镇水利站的负责人及各村支书为成员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生态中心,于良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春燕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六屯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二)压实责任。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污水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按照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任务优先安排。镇党委政府是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维护管理等工作。

(三)资金保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控,确保水污染治理资金合理使用,向上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农村污水治理的投入。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污水治理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微信群、大喇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灌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和黑臭水体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动员广大村民积极支持和参与,引导村民利用村规民约等自治办法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加强村组环境管理,提升健康文明环保生活水平,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第五篇】

按照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决策部署,20xx年全市全面启动实施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全年共有543个村开工建设,新增治理村527个,新增受益农户万户,累计投入资金亿元,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诸暨市、新昌县、嵊州市被评为全省优胜县。

一是统筹全市规划。结合省里要求和绍兴实际,经过深入调查和分析论证,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绍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全市三年要完成新增治理村1743个、新增治理农户万户,使全市规划保留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从%提高到100%,农户受益率从%提高到80%以上。二是优化县域规划。坚持“农村治污,规划先行”和“高起点、接地气、贯到底”的工作要求,全市以县域为单位全部编制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和工作计划,明确各年度的目标任务、对象范围、建设布点及其技术模式、建设管理与运行要求、投资估算与筹资方案、建设时序、保障措施和绩效评价体系等,并把城镇发展规划、村庄布点规划与县域治理规划和项目设计方案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统筹推进,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操作性。在6月份组织开展的省补助资金竞争性分配中,新昌县、上虞区进入全省补助资金竞争性分配第1类县(市、区),其中新昌县获全省第7名。三是突出重点规划。率先将重要流域周边、水库、垃圾河和黑臭河、生态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以及美丽乡村示范区、精品村、中心村、历史文化村落的农村生活污水纳入重点治理规划。特别是专门制定下发文件,对市级“河长制”35条河道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进行调查,要求联系部门将其纳入“一河一策”重点治理方案,并要求各地在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河道沿岸284个村的治理任务,比全市面上提前一年完成。

重点把好“六个关”:一是图纸设计关。按照“一村一图”要求,坚持把治理村图纸设计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尽量做到接户方案最合理、管网布置最优化、终端处理最适用。20xx年7月,按照村情针对性、内容完整性、程序规范性、建设指导性等“四性”要求,以县域为单位统一开展了图纸设计大检查活动,集中发现并解决了一批影响后续施工建设的共性问题,加强设计与施工的对接,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二是材料质量关。20xx年全市共招标确定管材、检查井、化粪池、终端设施设备等主要材料供应商22家,为防止劣质低质材料,确保终端处理设施等主体工程的使用寿命在20年以上、管网等隐蔽工程的使用寿命在30年以上,市治污办联合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了材料检测工作方案,出台价格指导目录,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对每批次进场材料进行抽检,从根本上保障工程质量,有关做法得到省农办领导批示肯定。三是治理技术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选择城镇纳管处理模式,对不具备纳管条件的,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处理达标、管护简便的原则,采用自建终端模式,选择资质可靠、经验丰富的公司实行专业化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市里专门编印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模式》,选择确定了嵊州黄胜堂模式等7种相对成熟的先进适用治理技术模式,在全市宣传、应用和推广。四是施工建设关。坚持“先行先试、典型示范”,开展了32个市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村建设,在全市面上发挥了较好的样板示范作用。在积累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坚持“质量第一”的理念,选择确定“有资质、有业绩、有信誉”的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做好工程施工方案,记录好工程施工日志,不得随意转包分包,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内容和工程量,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实行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施工。五是监理监督关。建立健全县级治污办、乡镇指挥部、村级项目部三位一体的工程施工建设监管网络,落实了专业监理机构和专业监理员,基本做到每村一名监理员,并通过聘请1至2名县级总工程师(总监理师)来加强工程质量技术监管,实行工程质量由联村干部、村书记、村民质量监督小组组长、设计单位责任人、施工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责任人“六方”承诺签字制度,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六是验收评审关。加强工程预决算审计,严格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全面开展施工单位预验、业主初验和最终验收等工作。20xx年12月1日至4日,市治污办组织6个核查组,开展了20xx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核查。12月10日至13日,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顺利通过省农办年度工作检查。

一是巡查管理。制定实施《绍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巡查工作制度》,全面落实“一部四管理”现场规范化管理要求(即组建项目部,规范建材、质量、安全、资料等四项管理),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质量巡查机制,分层分级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活动,特别是进入施工阶段后,进一步加大现场巡查频率,全市共计提出整改建议3500多条,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160多份。二是招标管理。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加强对规划设计单位委托、终端设施及主要建材采购、施工监理单位确定等招投标工作的规范管理,各地基本上以县域为单位统一开展了招标采购,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招标采购工作没有发生大的信访问题。三是设计管理。总结梳理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在全省率先研究制定《绍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指导性意见(试行)》,明确了7个方面52条设计原则,进一步提升项目设计质量。四是长效管理。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加快项目建设的同时,优先考虑农村生活污水后续运行、维护和管理问题,确保处理设施持续长效发挥作用。各地都建立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工作机制,已实施的项目村基本落实了专管员和管护经费。五是档案管理。联合市档案局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除按省规定明确县、镇两级的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外,还落实了村级档案管理职责,明确了会计档案收集要求,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提高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化水平,做法经验得到省农办领导批示肯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乡、村各级层层签订建设目标任务责任书,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新农村建设等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会(现场会),两次组织开展全市性督导活动,有力推进工作。建立月度统计通报制度,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排名,有的地方还在当地报纸上公示。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xx年省财政下拨专项扶持资金3.17亿元(原计划分三年拨付的资金一次性到位),市财政落实了7500万元专门用于市本级的以奖代补,各地也整合有关项目资金,明确补助扶持政策,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有力资金保障。积极开展“千企联千村,合力治污水”专项行动,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捐款达3.5亿元。组建市县两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家团,共有专家126名,其中市级专家30名,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开展指导服务。及时开展乡镇、村及治污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快基层一线人才和技术储备,市县两级累计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超过20个,累计培训超过3000人次。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把宣传发动作为重要载体和有力武器,制定实施《绍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闻宣传方案》,策划一批有影响力的专题宣传报道活动,组织开展以百名专家下基层指导治水、千名驻村指导员担任农村治水指导员、万名基层干部入户宣讲治水为主要内容的“百千万”美丽乡村治水行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策、模式、技术等方面的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一批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在全社会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强信息简报工作,全市各地累计编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简报158期,市治污办编发信息简报46期,被省录用10期,有6期获省农办领导批示肯定,有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第六篇】

按照《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要求(20xx年)》,截至20xx年年底,胶州市累计完成298个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占全市村庄总数的%;在完成治理的村庄中,26个村采取建设村级污水处理站的方式,占%;210个村采用集中拉运方式,占%;62个村采用纳入污水管网方式,占%。

截至20xx年底,全市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累计投资亿元。其中,20xx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资亿元,新治理227个村,建设污水处理站5座、蓄污池152组、管网1173km米、检查井63241座。

20xx年,胶州市实施全域治理,加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投入,首次提出彻底入户改造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理念,从源头上彻底实现雨污分流,做到厕所污水、厨房、盥洗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叫响了“胶州模式”。在治理过程中,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边施工、边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设计、施工、监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流程方案,为后期开工村庄提供了宝贵经验。建立“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工作台账,创新建立3项制度,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稳步推进。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没有坚持“建管同步”,对已建成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没有及时的交付第三方进行专业化运营管理;二是村民对庭院收集池、院内施工接受度较低,村庄入户难度较大;三是采用集中拉运方式进行治理的村庄较多,后期拉运费用较高。

到20xx年年底全市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592个,占应治理村庄的80%。20xx年计划新增治理村庄294个,其中:建设污水处理站32个,占比%;集中拉运231个,占比%;纳管31个,占比%。20xx年计划改造升级村庄2个,均采用集中拉运治理方式。

到20xx年年底,重点区域累计完成治理村庄38个,完成率%。其中,生态敏感区累计治理村庄11个,完成率100%;试点示范区累计治理村庄28个,完成率%。现有农村黑臭水体涉及的19个村庄,100%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3个镇(街道)驻地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率%。

到20xx年年底,胶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化管理平台及配套设施全部建成。

20xx年新增治理村庄294个,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集中污水处理站32座、蓄污池200组、管网长度1844km、各类检查井36000个。

改造升级村庄2个,主要是更换老旧管网,提高入户率。

20xx年,计划投资9亿元,完成294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2个村的改造升级建设。

20xx年农发行贷款亿元,20xx年计划从农发行融资亿元。

胶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采取了设计一招标一建造模式(design-bid-build-method)。此模式具有管理方法成熟、合同文本标准化程度高、程序运行规范性强等优点。参与项目管理的各方人员对合同条件、运用程序十分熟悉。也可分阶段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监理人员,项目管理的风险相对较小,是目前重大民生工程最为通用的项目管理模式。

在该模式下,青岛胶州城建环卫有限公司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的立项分析、可行性研究等工作,然后进行项目评估和项目设计。在设计阶段进行施工招标文件准备,之后进行项目施工招标,由青岛胶州城建环卫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采取平行承发包的方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青岛胶州城建环卫有限公司通过其代表与咨询方和承包方联系,负责项目管理,授权监理单位进行项目监督和管理。市建发集团组建专业团队,负责后期统一维修、维护以及运营工作。

20xx年,胶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计划4月份开工,9月底前全面完工,11月底前全部完成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进度。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负责牵头做好迎接上级检查、考核等工作,对日处理20吨以上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水质监督监测。

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畜禽养殖粪污的管理,杜绝养殖废水进入生活污水管网、系统。

4.各相关镇街负责本镇街入户管网工程的群众工作,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污水处理终端用地的选址、清场;指导将农村生活污水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管理户内设施,督促新建房屋接入处理系统,配合运行维护单位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日常巡查、检测、维修和设备更换等。

(二)加强工程管理。

在治理过程中,坚守“为民不扰民”的工作宗旨,创新建立3项制度,制定《处罚实施细则》,严把工程施工质量关。建立镇街监督制度,要求镇街组织各村庄选出3名公信力强、德高望重的人员组成监督小组,负责治理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影像资料存档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在管道填埋前后拍摄影像资料并存档,确保回填质量;建立交叉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互查,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发现问题严管重罚。

(三)强化督导考核。

各相关镇街、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已完成治理行政村的管理建立市镇村三级巡查制度,强化市镇两级考核制度,已完成治理的村庄要提升管理水平,已建成的设施要明确管护单位、人员、资金,确保设施长期稳定发挥作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及日常工作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加强后期管护。

针对治理完成的村庄,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按照“治理一个、交付一个、维护一个”的原则,市建发集团组建专业团队,负责后期统一维修、维护以及运营工作,搭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智慧管护平台,全力维护胶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巩固治理工作成果。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第七篇】

根据省、市“五水共治”专项行动的整体部署有关精神,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前提,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强市名城为目标,以“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为标准,坚持全面治理与扩面改造并重,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标准低、自然村覆盖率低、农户受益率低、运行负荷低和设施正常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四低一不健全”问题,实现农村村庄的环境优美和生态和谐。

目标任务按“三年三步走”分解落实。20xx年为全面启动年,要完成所有未开展治理行政村的管网与终端设施规划设计,并开工建设,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60%,使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55%以上;20xx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7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20xx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100%,自然村覆盖率100%,农户覆盖率提高到70%。

通过3年(20xx-20xx年)的努力,全面完成未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任务,改造提升已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管网与设施,全面改造农厕和化粪池,使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彻底改变,全面实现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新农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污水接入、管网建设和终端设施建设等三个部分。各村要对辖区内污水处理方式作一次全面系统的.摸底检查,因村制宜,各行政村根据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现状和污水排放量,制定切实可行治理方案。镇政府将制订集镇总污管网走向图和村庄示意图,对于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将生活污水进厂处理。对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要综合考虑村庄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单户型等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人口集聚和有条件区域,鼓励建设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池治理模式,确保20xx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达到“可监测、可核查、可报告”的要求。

(一)新建一批,提高美化水平。各村要按照工作目标中的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加强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规范操作。靠近且满足集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优先纳入集镇污水管网收集系统,集中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大、集聚程度较高的村庄,应通过铺设污水管道集中收集,采用生态处理、常规生物处理等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貘复杂的村庄,宜就地就近分散处理,建设人工湿地或稳定塘,也可以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模式。污水处理池建设和管网配套应符合规范,雨污分流,出口水质达标排放。污水处理池建成后,做到污水净化、村庄绿化,人工湿地种植亲水性植物,对池面进行覆土、绿化,美化环境。

(二)整改一批,提高处理效果。

(2)修复原有处理设施。对原有处理设施存在管网破损、污水池内无水或水量较少、处理效果较差的,要完成管网修复、窨井防渗、配套管网建设等,纳管率达到60%以上,并达标排放。

(3)提高标准整治一批。对于各方面条件较好的精品村,应在20xx年度整改完善,提高纳管率,尽早成为污水治理全覆盖村。

(4)按照上级要求,对于污水管网终端已建有三格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村,目前污水处理效果不是太理想的、应当整改设施,做好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处理加人工湿地模式,提高处理效果。

(三)维护一批,落实长效管理。

(1)完善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各村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加强对农户户厕的规范化改造,针对农村化粪池构造不合理、建造不达标的情况,要做好政策处理,动员村民弃旧建新,建造防渗化粪池。以提高污水处理效果。

(3)要求各村将已建的排污管道、窨井进行清掏沉淀物和杂物清理,对缺损的人工湿地亲水性植物进行补种、修枝等养护,保持人工湿地不堵塞,保障治理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4)将农村门口塘治理、农村河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通盘谋划实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治理一片,水清一片。

全镇3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都有任务,安排在20xx年度的13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其中新增治理行政村10个、24个自然村,提升治理行政村3个、15个自然村,分三个阶段来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规划在20xx年度实施的共13个行政村。安排第一批次3个行政村(作为示范村),第二批次6个行政村,第三批次4个行政村。在20xx年3月初至4月底,要求13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提升和新建设施的设计、规划、预算等工作。第一批次的行政村在20xx年3月底前,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xx年4月初,第二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xx年4月底,第三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

到20xx年12月底,13个行政村完成工程验收、文本制作、项目申报等各项收尾工作,各行政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镇政府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和自然村是作为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要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求各村建立相应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做好调查摸底,编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年度计划,做好项目建设、长效管理等各项工作。各个工作片,每月10日前向镇农办上报建设进度,由镇农办统一汇总,报市农办。

严格按照财政补助相关政策,对项目资金补助进行申报。各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报镇政府,审核后报市财政局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为市级财政补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额的80%,村自筹20%。

到20xx年行政村生活污水纳管率达到60%的,按标准进行补助;纳管率未达到60%的,不予补助。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第八篇】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原则,对全市行政村(包括新型农村社区、涉农街道下属行政村,不包括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应治尽治;村内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或处理设施,或未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但已经完成卫生改厕,粪污得到无害化治理,灰水有效收集利用,没有污水横流街道的现象。

(一)科学调整实施方案。各区市要依据本实施方案和国家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有关要求修订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市生态振兴专班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复核。

(二)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优先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环渤海区域、沿海村庄等重点关注区以及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试点示范区范围内行政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

(三)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方式。各区市根据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科学确定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1.建设污水处理站方式。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施进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并做好日进水流量记录,或者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月度电量记录。

2.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方式。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区域延伸,对于有条件纳入城镇污水管网且相应的污水处理厂能够容纳处理的,优先采用纳入城镇管网方式。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要与农村产业园区建设统筹衔接。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

3.集中拉运方式。污水应经收集系统汇入蓄水池暂存,将污水就近拉运至污水处理厂(站)或汇入管网进行处理。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建立专业化拉运队伍。做好污水拉运记录和厕所粪污抽运记录。拉运车辆密闭性应达到拉运要求,定期进行试水试验,对存在泄漏问题的拉运车辆停止作业、及时修缮。县、乡级每月分别至少抽查30的拉运车辆,并做好抽查记录。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运输公司统一调度拉运,实行“网格化”专人专车负责制。拉运过程不得产生二次污染,严禁恶意倾倒。

4.建设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方式。单户或联户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终端,可采用不同工艺的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或不同工艺组合方式,如一体化净化槽、一体化净化槽+人工湿地等方式。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施进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并做好日进水流量记录,或者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月度电量记录。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设施运行正常,做好日常运维记录。

(四)处理设施出水排放。排污口应设置永久排污标志。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693)要求和受纳水体(海洋)功能区划标准要求。鼓励资源化利用,其中,用于农田灌溉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要求;用于渔业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要求;用于景观环境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要求;用于杂用水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水水质》(gb/t18920)要求。

(五)健全建设和运行维护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采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合同环境服务方式,实施区域联治。暂不具备采用合同环境服务方式条件的,可采用一体化打包、分区域打包、多项目打包等形式,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专业化、规模化建设与运营。建立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主体和运行经费,确保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稳定。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服务队制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

(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强化农村生活污水与农村黑臭水体、粪污水统筹治理。定期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运维检测和监督性监测,其中监督性监测每半年1次,运维检测应委托具有cma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鼓励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装置安装出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适当增加监督性监测频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市级牵头抓总、县级具体落实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各区市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按序时进度推进污水治理工作。省、市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强化指导和调度,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目标任务落实。

(二)加大财政投入。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加大对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财政投入,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积极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鼓励各区市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综合运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设立专项基金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创新政策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合理简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招投标等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并指导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的用地服务和保障,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循环利用装备开发,探索农村水资源循环利用模式。

(四)强化巩固提升。列入今年巩固提升的农村环境整治村庄,要按照国家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标准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要求整治提升,确保治理成效。

(五)排查农村黑臭水体。充分结合农村类型、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水体汇水情况等因素,组织各区市对前期疑似黑臭水体再排查、再校对,动态更新市级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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