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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网站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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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第一篇】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

随着网络化、信息化的日益普及,国内外突发的公共安全事件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信息沟通、公关危机、民意疏导成为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目前国内许多城市正在新建轨道交通,对于如何搭建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安全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便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给市民相关的安全管理信息,是一个十分值得研究和探讨的话题。本文将根据实际情况,简单探讨一下,城市轨道交通应急信息化平台的建设。

一、平台概况

轨道交通由于其空间密闭、客流量大、运行快速等特点,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要求更高,系统平台的建设将通过有关主机系统、存储备份系统、通信系统技术,完善应急预案管理服务、案件信息采集服务、应急指挥辅助决策服务、应急通讯音频视频服务、案件信息交换服务,有效整合相互独立的政府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之间的应急预案及信息资源,建立轨道交通运营应急信息资源库,搭建与其它信息化平台的信息传输通道,形成轨道交通信息安全与控制机制。

二、总体方案

依据各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提高特殊事件的响应能力为目标,实现信息、应急管理的电子化,并建立全文检索、条件匹配等检索机制。采用由点到面的推进策略,联通必备的通讯设备节点,保障决策指令和疏散指令送达的通畅性。系统总体框架包含显示层、应用层、平台层、技术支持层。

显示层:通过服务热线、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宣传手册等进行终端显示,满足日常工作所需。服务热线主要是用于广大市民和乘客的联系沟通;电子显示屏专门布置在政府应急交通指挥中心,方便指挥决策人员直观的了解现场情况;短信平台主要用于各应急队伍、指挥人员之间信息的沟通;宣传手册是平时进行安全应急知识宣传和教育的平台。

应用层:内容主要有事态评估、模拟演练、应急处理、预案管理、应急值守、信息子系统。事态评估是对现场收集的相关信息进行整合,进而判断事件严重程度,为后续启动相应的应急机制提供参考;模拟演练是日常应急队伍建设的有效手段,通过演练发现不足,继而综合提高应急水平;应急处理涵盖应急管理的工作流程,用于紧急情况下事件的处理;预案管理是收集、整理、修订各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系统;应急值守把各个车站、中心、指挥、应急系统内部人员值班电话进行汇总,便于及时沟通协调;信息需经相关管理部门的筛选和确认后方可启动。

平台层:主要是一些辅助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其中应有地理信息、气象信息、轨道交通数据等。地理信息可根据城市条件收集GIS地形图、交通图,包括地区的基础地形数据、构筑物基础信息、地下管线分布信息、交通线路与站点信息等。气象信息需与当地的气象部门进行沟通和对接,内容有特殊天气和预警信息,便于及时应对突发恶劣天气对轨道交通的影响。轨道交通网络图、轨道交通车站2D、3D图以及各车站运营业务、环境监控、电力监控、客流监控、消防监控、设施设备监控、视频监控信息属于轨道交通数据平台中的内容。

技术支撑层:主要通过现代网络、通讯、存储、显示设备来实现现场会议、视频会议、集中控制、值班调度、网络与通讯、信息显示、大屏幕监控、预警报警、存储备份功能。数据存储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根据数据是静态还是动态数据,制定数据采集计划,包括采集方式、数据来源、采集周期等。同时还要充分考虑数据量扩充,以便提供灵活可靠的存储管理。

三、子系统介绍

预案管理子系统:内容有预案触发、预案检索、预案更新。依据各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细分和甄别,一旦满足触发条件预案即成立;预案检索功能是在日常查阅时使用,可以进行标题检索,如故障现象的描述、故障元婴的描述等;也可以进行内容的检索,如对特定的字段检索。当科技手段提升、应急经验积累、相关法规乃至人员变更时均需要对预案库进行及时更新。

应急值守子系统:内容有日常管理、警情接报、电话管理。日常车站的值班情况、列车在线运营状态以及相关统计报表信息属于日常管理范畴,而接警报告的生成、事故源相关信息展示、自动关联应急预案应纳入到警情接报功能模块。此外还可考虑电话管理功能,用以实现各级部门人员之间的通话录音、多方通话、分组与群呼。

应急处置子系统:此系统是应急管理的核心部分,首先要对案件性质进行专家分析,如影响范围、可能路径、案例查询、预案查询等,并确定案件等级(过程中可能出现级别调整的情况,要留有修改的余地),在此基础上进而实现资源调配和信息通讯。资源调配要建立数据库,包括设备、人员的详细清单和状态,并可实现在线资源信息查询,在日常管理中要根据应急要求,实时更新设备物资情况。

事态评估子系统:将轨道信息、列车信息、客流信息及空间数据进行整合,实现事态信息集成与显示、事态评估模型管理、评估结果输出功能。采用远程访问、web服务、数据库技术对评估所需信息进行集成,并以视频、地图、报表等方式按需组合显示。包括事态破坏力评估、应急处置能力评估、预案有效性评估等,最终生成评估报告,同时提供打印、编辑、导出服务。

模拟演练子系统: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意识预案训练,受训者按照预案规定的内容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按照预案的流程、方法方式进行训练。二是事件训练,在训练的过程中,由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干预操作,训练指挥人员、现场操作人员等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和指挥能力。

信息子系统:首先要提供信息的分类和管理功能,具体可分为运营信息、预警信息、应急处置信息、事后通报信息,还可包括应急救援相关的政策、决策、宣传等,以此便于信息的和查找。其次要提供严格和安全的权限管理,可根据不同级别的应急信息分别赋予不同部门的权限,避免信息随意后,引起社会不必要的恐慌。最后是信息的接口管理,目前主要的途径为电视、电台、报刊、手机短信以及地铁车站出入口和站内告示牌、电子显示屏、站内和列车广播等,这方面的内容可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的需要,进行实际的对接管理工作。

四、系统配置

充分利用各城市轨道交通信息化硬件环境,在现有设备和配置不能满足建设要求的情况下,适当考虑购置相关软、硬件。但是要确保系统在线用户在1000人以内或者并发用户50人以内情况下,系统整体响应时间在3秒钟以内。

存储设备:配置1台光纤磁盘阵列,容量30TB即可满足系统运行的设备要求。

数据库服务器:用于安装SQL Server 2012数据库软件,采用HA方式提供服务,用于存储地理信息数据、轨道交通站点和车辆动态信息和其他业务数据。

GIS服务器:安装如ArcGIS Server的服务端进行地图服务,其中1台负责静态地图(单机集群),1台负责动态地图和查询、分析。服务器需配置GPU扩展组件提升图形处理能力。

监控信息服务器:部署应急值守子系统,服务器需配置GPU扩展组件提升图形处理能力。

五、总结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建设,是为了满足目前安全生产管理逐渐趋向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以实现安全信息和应急管理的及时有效性,可以进一步推动生产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方便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也方便广大市民对于轨道交通信息的了解,将来将会更加进步和完善。

参考文献: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2009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

网站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第二篇】

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减灾等活动。

第三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趋利避害、统筹协调、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必要的气象基本建设和事业经费。

第五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简称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气象灾害应急服务,以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雷电灾害防御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将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纳入科技发展规划。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技的研究与应用,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及时性,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服务水平。

第七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增强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章规划与实施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

第九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农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旅游等专业规划,应当符合气象灾害防御的要求。

第十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以及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对气象灾害风险作出评估。

需要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的范围,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气象主管机构确定。

第十一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及时城市气象灾害信息。

第十二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农业、水利等部门,建立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体系和粮食安全气象预警系统。

第十三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交通、公安、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建立专业气象监测网和气象灾害预警系统,为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和水上作业安全、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提供气象实时服务。

第十四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气象变化对疾病、疫情、环境质量影响的气象预警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实时服务。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因气象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植物病虫害、环境污染、流行疾病、疫情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工作。

第三章建设与保护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组织建立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网络。气象灾害监测网络的构成,包括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以及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民航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监测站点。

气象主管机构对监测网络的气象监测业务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加强气象预警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预警信息与传播渠道。

新建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大型水利工程、大型桥梁和配置大型港口机械的港口等,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统一规划和建设;已投入使用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加装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并纳入城市规划或者村庄和集镇规划。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得有审批权限的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

第十九条依法保护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因不可抗力因素遭受破坏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修复。

第四章监测与预报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监测信息共享数据库。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数据库的管理工作。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提供与气象灾害有关的大气、水文、环境、生态等监测信息,并相互及时通报预报、预警信息。

第二十一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及时提供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旱涝趋势气候预测,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根据可能造成气象灾害的监测信息和天气变化趋势,按照国家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向社会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

第二十三条各级广播、电视台站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网站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要求播发的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向公众传播;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补充、订正预报,应当及时增播或者插播。

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以及通信运行企业向社会传播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应当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公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

机场、港口、车站、高速公路、旅游景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向公众传播,并采取相应防御措施。

第五章防灾与减灾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机制和预警应急系统。

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气象灾害的性质和等级、组织指挥体系及有关部门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程序、应急保障和后期处置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工作。

启动和终止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六条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及时划定气象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设立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灾害危害程度,采取停工、停业、停课、交通管制等必要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情况紧急时,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企业、学校等,应当及时动员并组织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疏散。

对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气象灾害救助活动。

第二十九条重大气象灾害发生过程中,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所属气象台站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跟踪监测,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天气实况和变化趋势。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的基础设施,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在大型水库、城市供水和工农业用水紧缺地区的水源区域,森林火灾频发区,干旱和冰雹灾害高发区域建立专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并适时组织作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非法向社会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以及通信运行企业向社会传播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事业组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所在单位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未按规定的程序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有关措施、履行相关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提供与气象灾害有关的监测信息和预报、预警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应当组织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项目未组织论证,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广播、电视台站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网站未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或者未及时增播、插播重大灾害性天气补充、订正预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五条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导致漏报、错报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出具虚假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

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第三篇】

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垦利县卫生局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为规范我局信息应急处理的程序和内容,提高单位信息化工作小组的应急处理能力,科学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保障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完善信息安全应急机制,确保单位日常工作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一、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

卫生局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应坚持“积极预防,严格控制,防控并重”的原则。在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和监控的基础上,充分做好紧急情况下单位网络系统运行管理的应急准备,健全防控措施,完善处理机制,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在应急情况下做到反应迅速,处理果断,保障到位。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应急情况下应急机制的迅速启动和指挥顺畅,应设立应急小组,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应急情况的标准(一)、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实施预警信息等级制度,按照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及对社会影响的大小,分为以下五级: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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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本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对计算机系统或网络系统所承载的业务以及事发单位利益基本不影响或损害极小; 2级:本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对计算机系统或网络系统所承载的业务以及事发单位利益有一定的影响或破坏;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产生一定危害;

3级:本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对计算机系统或网络系统所承载的业务、事发单位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有较为严重的影响或破坏,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产生较大危害;

4级:本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对计算机系统或网络系统所承载的业务、事发单位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有极其严重的影响或破坏,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产生严重危害;

5级:本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对计算机系统或网络系统所承载的业务、事发单位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有灾难性的影响或破坏,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产生特别严重的危害;

当发生3级和3级以上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时,启动本预案,必要时向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特殊情况下,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二)应急响应流程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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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时,小组成员第一时间报告到领导小组组长,同时与相关的产品技术支持单位联系,获得必要的技术支持。1、预案启动

在发生3级(包括3级)以上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后,应急处理工作组尽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关信息,鉴别事件性质,确定事件来源,以确定事件范围和评估事件带来的影响和损害,确认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后,对事件进行定级和上报。按照应急响应流程,由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由组长负责应急处理协调工作。2、应急处理

① 确认阶段。初步确定应急处理方式,确定是否存在针对该事件的预案,如有,则启动本预案。

② 遏制阶段。及时采取行动遏制事件发展,限制潜在的损失与破坏,同时要采取积极措施,使危害降到最低。

③ 根除阶段。在事件被抑制之后,经过对有关事件或行为的分析结果,找出事件根源,明确相应的补救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④ 恢复和跟踪阶段。在确保安全问题解决后,要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服务。恢复工作应避免出现误操作导致数据的丢失。另外,恢复工作中如果涉及到机密数据,需遵照机密系统的恢复要求。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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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问题解决后,还要加强宣传,公布危害性和解决办法,以避免产生社会负面影响。3、应急支援

当采用一般应急处理措施仍无法控制事态时,要迅速研究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市政府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请求支援。4、安全事件的处理记录

在事件的上报、接收和处理过程中,事件接收人、处理负责人应及时作好完整的过程记录。事件处理完成后归档。5、结束响应

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应急响应小组对事件造成的损失、事件处理流程和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对响应流程、预案提出修改意见,总结事件处理经验和教训,撰写事件处理报告,同时确定是否需要上报该事件及其处理过程,需要上报的应及时准备相关材料,上报相关部门。

对于蠕虫病毒等易造成大范围传播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预警信息。

因为重大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可根据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参照上述流程进行应对。四、应急小组的职责:

1、研究布置应急行动有关具体事宜; 2、应急行动期间的组织指挥;

3、负责应急行动的宣传教育和有关解释工作;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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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与有关单位进行重大事项的工作协调; 5、负责应急行动其它的有关组织领导工作。6、负责应急行动技术支持工作; 7、负责应急行动的网站内容编辑工作;

8、研究布置并组织应急行动期间单位网络系统监管的有关事项;

9、认真详细地做好监管值班记录; 10、向上级汇报网站监管的情况; 11、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任务。五、应急行动的基本制度

1、值班制度

应急行动启动后,应急小组成员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开展情况应坚持每日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

2、请示汇报制度

应急程序实施期间,应急小组成员在坚持每日值班汇报的前提下,遇有重大情况和自身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坚持随时汇报。

3、演练制度

为保证应急行动的能力,应定期组织应急行动演练,日常情况下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行动的综合演练,遇有可预见的应急情况,应在事前组织演练,以提高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六、应急物资器材保障

应急行动所需的物资器材应给予充分保障,以确保应急预案落到实处,应坚持对应急行动的设备器材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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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完好率达到95%以上,所需的物资应坚持定期补充和更换,始终保持有效性。

及时检查备用物资的可靠性。

七、日常工作中需为应急行动做好的有关工作(一)网络系统安全检测服务

1、安排工作人员加强网络系统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初步的应急处理措施;

2、经过对操作系统和网络服务安全漏洞的周期检测,实现网络系统的安全。

(二)网站安全紧急救援服务;

记录厂商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后能及时得到厂商援助。

2020年4月19日

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第四篇】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各类人社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细致排查各类突发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

(二)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属地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本局各股室、二级机构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在突发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预案,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为了有效组织领导和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区人社局设立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

(一)区人社局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在区安委会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传达贯彻省、市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工作要求,与区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信息的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故中的重大问题。

(二)区局相关股室的职责:

1、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负责督促指导社保大厅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督促指导就业大厅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局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指挥的信息沟通、组织协调工作及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负责督促指导本局内设股室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指挥部下设联络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和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联络协调组由局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局办公室等人员组成,负责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接警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负责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快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抢险,并做好各组的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资料档案。

2、现场处置组由发生突发事件相关单位的对应业务分管领导、业务股室和指挥长指派人员等组成,负责快速组织应急人员和有关抢险物资,指挥抢险人员紧急施救、控制险情,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3、后勤和善后工作组由指挥长指定的局领导、财务室等人员组成。负责救援物资和事故应急期间全体参加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事故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4、事故调查组由局业务分管领导及区纪委派驻纪检领导等人员组成,负责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整个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局各股室、二级机构应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安全生产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防,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各股室、二级机构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所管辖人社服务机构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

2、各股室。二级机构办须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值班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故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各股室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人员保障

各股室、二级机构应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突发事故预案的普及工作,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依靠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有效预防突发事故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

六、应急响应和处置

(一)应急预案启动

区人社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突发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

(二)指挥和处置

1、应急指挥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情况,成立联络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和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等,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和其他有关信息。

2、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以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向区安委会申请支援,由区安委会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支援。

(三)信息报送

1、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报送形式

(2)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

(四)信息

严格按照市、区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信息。

七、后期处理

(一)应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突发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调处理好突发事故的经济补偿,协调组织对突发事故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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