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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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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雪天气应急预案1

1总则

编制目的

提高全州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恩施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恩施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州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管理体制

(1)在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2)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理。

(3)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2组织体系和职责

组织体系

领导机构

成立恩施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指挥长: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指挥长: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州委宣传部、州民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经信委、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财政局、州气象局、州住建委、州农业局、州水利水产局、州林业局、州教育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粮食局、州环保局、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新闻办、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中石油恩施分公司、中石化恩施分公司、州畜牧兽医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工商局、州物价局、州安监局、州旅游委、恩施州供电公司、恩施盐业分公司、州长途传输局、州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州铁路办、恩施机场公司、恩施军分区司令部、州武警支队、州疾控中心、州消防(应急救援)支队的负责人。

办事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州发改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州气象局分管副局长、州发改委副主任担任。

3县、市机构

县、市人民政府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组织领导、办事机构的设立,参照本预案确定。

职责

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

(2)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

(3)督促检查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

(4)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

(2)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

(4)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

(5)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

(6)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御和应急,根据本预案建立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或工作流程,并负责组织实施。(详见附件1)

咨询机构

指挥部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决策咨询、提出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和应急准备

灾害防御规划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防御规划,统筹安排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

避难场所准备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确定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定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到避难场所。

队伍准备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各有关部门应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培训与演练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组织制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宣传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

4预测与预警

预测及信息报送

(1)州气象局负责在每年11月份组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测会商,并将会商结论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并定期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监测预报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低温冰冻灾害时,应每天向指挥部报送监测预报信息。

(2)民政、交通、经信委、商务、卫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旅游、气象、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应于每年11月份对本系统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及时将检查分析报告报送指挥部办公室。

(3)当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民政、交通、经信委、商务、卫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旅游、气象、环保、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应每天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信息和应对措施建议,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重大灾情时,应随时提供信息。

预警发布

州气象局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以及通信运营企业,所有成员单位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预警分级

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预警分级参考《湖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中的暴雪、寒潮、霜冻、道路结冰预警信号确定。(详见附件2)

5应急响应

Ⅳ级响应

Ⅳ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达到预警级别时,由专家组讨论,当专家组建议启动应急时,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州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3)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Ⅳ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Ⅲ级响应

Ⅲ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达到预警级别时,由专家组讨论,当专家组建议启动应急时,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州政府报告。

(2)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视情况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县、市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州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情信息报告工作,并对受灾较重县、市的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州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煤炭和电力供应;州住建委负责组织协调天然气生产及调度;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州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畅通;州交通运输局指导受灾县市做好国、省、州公路的除雪铲冰工作;州铁路办负责督促铁路经营单位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州铁路交通运输畅通,指导受灾县市做好铁路的除雪铲冰工作;州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州粮食局负责做好灾区粮食市场的调控和供应工作,组织粮食货源,确保市场供应;州商务局负责做好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做好市场调控,协调市场供应;州卫生局负责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疫病预防,指导受灾县、市开展救治工作;州供电公司加强对电网的维护,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恢复,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4)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国省州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正常生活。

(5)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县、市可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驻州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消防(应急救援)支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Ⅲ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Ⅱ级(含)以上响应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运输组、电气通信工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6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州发改委牵头,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新闻办、州气象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局、州教育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信息报告、宣传报道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州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生活救助组:州民政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安监局、州教育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3)交通运输组: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公安局、州住建委、州商务局、恩施军分区司令部、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州铁路办、恩施机场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州国省干线公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为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县、市做好县乡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统计国、省道中断里程,统计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如遇较大范围、较长时间的车辆堵塞和人员滞留,可报请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

(4)电气通信工作组:州经信委牵头,州住建委、州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州长途运输局、州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恩施盐业分公司、中石油恩施分公司、中石化恩施分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煤、电、成品油、燃气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

(5)市场保障组:州商务局牵头,州农业局、州粮食局、州畜牧局、州工商局、州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6)医疗卫生救助组:州卫生局牵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疾控中心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监管和供应、受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

Ⅱ级响应

Ⅱ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相应灾情,由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Ⅱ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Ⅰ级响应

Ⅰ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相应灾情,由指挥部向州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由州长宣布启动Ⅰ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单位报告,请求支持。

(2)州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6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4)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5)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Ⅰ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向州长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由州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灾后恢复重建

善后处理

(1)受灾地区政府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统计工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对征用的民用场所、设备、设施和其他物资予以恢复或适当补偿。保险部门及时做好灾害损失赔偿工作。

(2)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向上级政府申报。

(3)Ⅳ级、Ⅲ级恢复重建工作由受灾地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理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并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发动群众,自力更生,尽快恢复灾区的生产生活。Ⅱ级、Ⅰ级恢复重建工作由州政府统筹安排,州直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定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事发地县级政府组织实施。

社会援助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应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恢复重建

基础设施恢复

电力、交通、城管、通信等部门加强领导,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和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重建。

调查与评估

灾情报告责任单位

各级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各级民政、交通、经信、商务、卫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旅游、气象、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和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

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等。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7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信息发布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灾情发生后,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新闻办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组织恩施日报社、州广播电台、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报道。负责对互联网的信息进行及时监测、研判和处理,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上报信息。

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后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件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保障措施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资金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留经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对受灾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适当给予补助,并视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物资保障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的县级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民政部门要会同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交通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扫雪除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通畅。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经信委、药监、电力、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煤炭生产、调运和电力供应,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管理。商务、粮食部门要做好猪肉、鸡蛋、蔬菜、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内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应急队伍

民政、交通、公安、住建、电力、通信、卫生、农业、水利、林业、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方案,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9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奖励

(1)各级政府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特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0附则

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州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州人民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应当制定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办公室(州发改委)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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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雪天气应急预案2

1总则

编制目的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提高我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亳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涡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涡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涡阳县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以及相邻县发生的,对我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级党委、政府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统计上报,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形势研判或灾情发展,由县政府决定成立涡阳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临时,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应急救灾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办相关副主任、县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和武警涡阳中队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武警涡阳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涡阳火车站、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供电公司的负责同志,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指示;督促检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及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并视情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建议或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为县应急指挥部的临时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负责提请县政府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临时指挥部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1)县应急局:负责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协调救灾装备。

(2)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和组织全县主流媒体及时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3)县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上级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做好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等工作;开展灾区价格监测,保障灾后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按照指令紧急采购救灾物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调运;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负责全县石油、长输天然气管道的隐患排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管道沿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和防范,切实维护管道设施安全;落实县级应急消杀类药品储备。

(4)县教育局:负责部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各地教育部门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做好中小学校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损毁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5)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协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

(6)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遇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7)县民政局: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劝导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对老年公寓、福利院等服务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8)县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查、评估和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督促指导县属企业按照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和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工作。

(9)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林业生产。

(1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地震局):指导危房加固和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利用人防指挥通信系统、人防工程、疏散基地等战备物资,为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援保障。

(11)县交通运输局:及时指导协调组织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障全县高速公路交通畅通;指导国省道路沿线镇政府做好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保证道路正常通行;统计、报告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里程和公路、汽车站、服务区滞留人员数量;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向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县乡道路上被困车辆、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和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1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突发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3)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14)县商务局:负责保障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15)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公共场馆、景区人员疏散和重点文物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对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损坏进行抢修保养,保障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利用多种形式集中报道抗灾救灾中的感人事迹及好经验、好做法,弘扬正能量。

(16)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做好医疗救灾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17)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8)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保障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抢修供水、供气等受损市政设施;协调局属各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清除城区主干道冰雪,保证城市主干道的正常交通;组织力量及时清除主干道绿化上的冰雪,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清除公园、游园、广场等公共绿化上的冰雪,并及时修理清运断折树枝。

(19)武警涡阳中队:在收到县级地方党委政府用兵需求后,组织指挥武警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0)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在确保执勤备战的前提下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做好遇险群众救助。

(21)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22)涡阳火车站:全天候跟踪监测客流信息,6小时内组织清理管辖范围内车站广场、旅客通道积雪,做好旅客防滑工作;组织好重点物资运输,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保证铁路畅通和运送旅客安全;准备组织铁路系统抢险救灾,做调整运力准备,随时准备运送滞留旅客,运输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

(23)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抢修和维护因灾损毁的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和现场通信畅通。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息。

(24)县供电公司:负责加强对县内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在具备条件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和生产生活用电。

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县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煤电油气保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宣传报道组等7个工作组,处置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组: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舆论引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县应急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气象局为成员单位。)

(2)生活救助组: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县应急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受灾地政府为成员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应急等部门要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必要时利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各交通枢纽、景区人员大量滞留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交通工作组: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的除雪铲冰,保障客货运输工作;统计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中断里程和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全力为高速公路上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县乡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必要时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警涡阳中队、涡阳火车站为成员单位。)

(4)煤电油气保障组:负责煤、电、成品油、天燃气等的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涡阳火车站、县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

(5)市场保障组: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县商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为成员单位。)

(6)医疗卫生救助组: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灾区疫情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供应、因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成员单位。)

(7)宣传报道组:负责抗雪救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应急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等为成员单位。)

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组,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提出咨询意见。

3应急准备

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

物资准备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立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制度。

队伍准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和实际需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宣传、培训与演练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中小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社会动员

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

村民组等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

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企事业单位应服从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根据需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社会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导下,适时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开展救灾救援工作。

必要时,应急指挥机构可紧急征用灾害救援救助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灾害救援救助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预警级别与发布

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由高到底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Ⅰ级预警

已启动Ⅱ级预警并持续2天,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Ⅱ级预警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Ⅲ级预警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连续5天低于0℃,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Ⅳ级预警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连续3天低于0℃,可能对交通或农业有影响。

预警发布

县气象局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建立健全本领域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相关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公路管理中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等,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各有关单位、学校、医院、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重点健全向基层传递机制,形成县-镇-村-户直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第一时间传递预警信息,迅速组织群众防灾避险。

预警响应

按照《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与《涡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涡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措施。根据灾害预警等级情况,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有力有序地开展工作。

(1)城市基础设施方面: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城乡建筑方面:针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建筑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对危房进行维修加固。针对公交站牌、户外广告牌等构筑物以及地下通道出入口等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排除隐患、设置警示牌等措施。

(3)交通运输方面:针对天气状况进行限速、限行等措施,做好车辆分流、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4)生产生活方面:督导企业对生产、仓储场所以及露天设备、运输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对煤炭、成品油、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进行适当储备并制定保供计划。

(5)安置救助方面:做好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救灾物资调用的准备,保障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

5灾情报告和评估

灾情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县级人民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县发改、应急、交通、经信、商务、卫健、住建、农业、水利、自然资源、文旅、气象、通信、铁路、电力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Ⅱ级以上响应后由县应急指挥部综合组负责)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报本级相关指挥机构汇总灾情,迅速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6应急响应

Ⅰ级响应

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县境内1/2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2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20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以上,2万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

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按照县委、县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并向市减灾委报告。

响应行动

当发生Ⅰ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县应急指挥部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1)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县领导率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减灾委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县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6)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7)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8)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县公安局加强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部队有关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申请,组织协调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组织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参与协调有关救灾装备调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县城市管理局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县水利局指导灾区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应急供水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县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灾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县生态环境分局及时组织指导因灾害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县委宣传部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县应急局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公告,组织开展跨县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会同县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

(9)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县应急指挥部,由县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10)灾情稳定后,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县应急局、受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县应急局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1)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县应急指挥部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县境内1/3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8000人以上、12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或群众反映强烈。

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响应行动

当发生Ⅱ级以下(含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县应急指挥部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1)县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对灾害的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县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4)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县卫生健康委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县委宣传部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县应急局、县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部队有关部门根据本地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协调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本地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

(8)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县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受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Ⅲ级响应

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县境内1/5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4000人以上、8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响应行动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县政府报告。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地区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应急指挥部视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镇、街道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国省道、县乡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正常。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镇、街道可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政府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Ⅳ级响应

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1)县境内1/5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0间以上,5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决定启动Ⅳ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响应行动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相关镇、街道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积极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9)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启动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县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可酌情调整。

7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及时、准确、公开、客观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控。

(1)县委宣传部应组织或指导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发展趋势及防御对策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委宣传部上报信息。

(2)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和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灾后恢复重建

善后处置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订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依法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按规定给予补偿。保险监管部门应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害损失的理赔工作。

(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级政府申报。

社会援助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其他慈善机构应适时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抢险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改进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等。各部门应及时将监测资料、灾情资料、工作技术总结、服务材料等进行收集归档。

恢复重建

(1)应急响应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制订恢复重建计划,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Ⅰ级和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订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9应急保障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员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特点,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武警、消防救援、预备役和民兵在灾害应急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有效补充作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财力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按财政规定积极争取资金,并及时下拨。

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措施,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物资保障

应急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运输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扫雪除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

经信、发改、供电、卫健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煤炭生产、调运和电力供应,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商务、农业农村、发改部门负责保障受灾地区猪肉、鸡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基本生活保障

应急部门应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通信保障

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10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表彰奖励

由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存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1附则

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县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实施,预案实施后县应急局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镇(街道)、村(社区)应当制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3

连日来,我市出现了几十年来罕见的、持续大范围强降温和雨雪、冰冻的极端天气。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针对不断发展的天气灾害形势,为提高我院应对灾害性天气的能力,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目标

根据医院所承担的医、教、研、防的特殊性质,确保发生强降温强降雪等灾害性天气时,医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院区主干道无积雪无积冰,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后勤保障坚强有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应对强降温强降雪天气灾害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

清扫组:

医护保障组:

物资保障组:

设备维护组:

(二)应对强降温强降雪天气灾害领导小组职责

制定《江大附院应对强降温强降雪天气灾害的预案》;组织落实相关工作;负责发生强降温强降雪天气灾害时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三)职责分工

清扫组负责院区主干道积雪清扫、冰层铲除,保证交通畅通。

具体分工为:保安队负责门诊广场、住院部停车场

后勤班组负责住院部主干道

机关干部作为后备队伍,听从领导小组的调遣

医护保障组负责组织突发情况时医疗抢救组织工作。

物资保障组负责扫帚、铁锹、草垫、急救药品设备的准备。

设备维护负责管道、供暖供水供电设备、医疗仪器设备等的保养、维护。

三、工作任务

在发生强降温强降雪天气灾害时,领导小组及工作组立即投入工作,各负其职,组织人员至现场开展有效工作,一旦发生重大灾情伤情,各工作组应立即上报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态情况组织应对措施。

四、通讯网络

工作日:

院办负责总协调:

总务处:

保卫科:

非工作日:

总值班室:

关于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4

为维护铁路北站广场区域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提高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现结合各科室、辖区内各单位工作职责,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

要把做好雨雪冰冻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广场区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预防和减少铁路北站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思想上、措施上、行动上认真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成立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指挥。领导小组成员为:综管办主任任组长;综管办副主任、铁路北站站长任副组长;客专余姚段和余慈站场指挥部工程科长、综管办综合科长、管理科长及副科长、铁派铁路北站警务室负责人、辖区各单位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物业公司项目经理等为组员。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广场区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受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区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广场区域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定时汇总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旅客滞留、道路通行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送。

三、明确工作职责

铁路北站:做好本单位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维护铁路运输秩序,协同综管办妥善安置并疏散铁路站因灾滞留旅客;落实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物资;负责协调铁路安全管理和抢险工作,保障铁路安全畅通。

长途客运公司、城市公交公司、城乡公交公司、公交站场公司、慈溪城乡公交公司:做好本单位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安排相关人员到站场值守,加强客运车辆的动态管理和监管力度;落实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物资,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站场扫雪除冰工作,及时将班线停运和客运情况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

综管办综合科: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情况;准备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保障物资;实时掌握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信息;加强干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政令畅通;针对列车晚点情况联系出租车公司,确保运力及时疏散旅客。

综管办管理科: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完成辖区内主干道的。清扫工作,确保广场区域主要路段、路口基本畅通;及时了解和掌握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广场区域的社会治安情况;根据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交通的影响,向乘客发布恶劣天气交通影响预警;指导综管队员重点加强站北路、出租车引桥、站南路等重要节点的巡逻管控,引导车辆安全、有序通过;及时汇总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旅客滞留、道路通行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送。

振兴物业公司: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广场区域设施设备的巡查,确保地下车库正常运转;落实保安人员的备勤,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所需的各种物资和器材;服从管理科安排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道路积雪清扫工作。

四、安排滞留旅客

受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往往导致列车晚点,旅客滞留,为此必须提供准确列车信息,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有序疏散旅客,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一)综合科联系铁路北站及时了解列车晚点情况(车次、客流量等),随时联系出租车公司,确保运力及时疏散旅客;联系周边旅馆、酒店,向乘客提供住宿信息。

(二)如确有旅客滞留,组织力量有序引导滞留旅客到临时安置点(商贸体一楼、二楼)休息,联系民政局,提供必要的食物及被子等保温保暖用品。联系市卫生局启动临时医疗救助站,提供必要医疗手段,防控传染疾病。物业公司做好卫生管理、治安维稳工作。

五、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应对恶劣天气工作是一项公益性活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出行,关系到铁路北站综合管理的正常秩序。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应对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人员落实到位、物资调配到位、行动迅速到位。抗灾工具、融雪防冻物资必须安排专人保管和维护,确保急时之用,把雨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明确责任,反应迅速。各科室、单位要明确责任人,要确保对讲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畅通,迅速到指定地点就位,并及时开展清扫作业。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雪情雨情风情灾害,明确一名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要按照有关信息报告制度迅速逐级上报,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

(三)提高要求,讲究方法。应对恶劣天气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特别在扫雪除冰时,以人工清扫为主。除雪要做到及时清扫,确保雪中路通,雪停路清。清除积雪,应达到无漏段、无积冰、无残雪、路面见底的标准。要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车辆及人员意外伤害事故。

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针对学校临近放学时,突降雨雪,学生未带雨具,而大量家长集中在校门口接学生情况,适用此项预案。(如果连续雨雪天气,家长学生们已经做好应对准备,学校将执行常规放学安排。)

(一)各校门口家长进出方向安排

1、东门:所有家长从东门进入,家长接到学生后,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走东门或西北门。

2、西北门:只允许家长和学生出校门,禁止家长从这个门口进入校园。

3、北门:临近放学,突发雨雪天气时,北门要关闭。

(二)各年级错时放学安排

1、各班班主任在教室内组织学生,一律按照大队部广播统一安排;不允许因学生做值日或个别辅导等原因留学生在校园内逗留。

2、大队部利用广播系统按照学校放学错时安排,分不同时段通知相关年级和家长组织放学。

3、校门口家长要按照学校广播要求,在不同时间段进入教学楼接走学生。

4、如果家长晚到,班主任要组织相关学生在教室内等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雨具使用引导:为避免学生因个别雨具锐利,倡导、鼓励家长为学生配备雨衣。

2、对于使用雨伞学生,提醒学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进教学楼时要做到收伞;二是持伞时,伞尖要朝下;三是严禁用雨具打闹。

3、如果连续雨雪天气,家长学生们已经做好应对准备,学校将执行常规放学安排。

关于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5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冬季安全生产及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和减轻因冰冻灾害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及时、有效、迅速地处理由于冰冻造成的人身伤害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人身、保生产、保设备”为原则,以“强责任、严措施”为主要手段。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公司防寒防冻工作的。领导,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特成立防寒防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主任:

副主任:

工作人员:

调度电话:

三、防寒防冻应急反应程序

1、各单位、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在入冻前要根据防寒防冻检查要求对各自分管的。各类设备、设施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并将坚持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防寒防冻应急抢修小组做好随时防冻抢险的准备工作。

3、在检查中发现有存在冻害可能的设备设施,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安全隐患和设备缺陷,要立即上报防寒防冻应急小组,由防寒防冻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4、各单位部门的检查重点应为:关键设备、重点部位、物料管线、水管路、水表、保温设施、通信线路、电线电缆、仪表等,尤其是苯系物的设备。

5、各单位、部门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防寒防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实施防寒防冻应急救援工作。

6、发生冻害事故后,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准确判断事故性质,利用一切通信手段向防寒防冻办公室汇报,准确讲清人员受伤或设备受损实际情况。

7、防寒防冻领导小组值班人员将险情上报防寒防冻办公室,防寒防冻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抢险方案。

8、若是设备受到侵害,领导小组应通知检修人员准备抢修材料,迅速到达现场抢修。

四、防冻预警系统

预警小组每天两次查看电视天气预报和网上天气预报,必要时联络市气象局,每天将天气预报结果以OA邮件方式下发通知,在温度降至0℃及以下和天气预报有寒流或温度急剧下降时,立即启动防冻预警系统,各单位、部门进入防冻措施预防实施阶段。

五、防冻措施

1、各单位、部门要做好防寒防冻物资储备,落实设备设施的防寒防冻工作,避免发生冻害。

2、各单位、部门在雪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各紧急出口进行清扫,以免影响员工正常通行及紧急逃生。

3、生产现场产生积水、积冰时应立即清除,避免积水结冰后人员行走时发生滑跌等伤害事故。

4、加强设备及各种取暖设备、设施的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5、当管道、设备因寒冷结冰发生故障时,不得使用明火烘烤解冻,应使用蒸汽解冻,避免使用不当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各单位能排空的管道、设备内积水要排空,不能排空的水阀应打开一小半长流水,让其管道内水为流动状态,避免管道受到低温引起凝冻结冰,影响正常生产。

7、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的钢结构棚等进行巡查,如积雪过后,需进行处理,防止垮塌。

六、防滑措施

1、各单位、部门在巡检设备、设施时行走时需做到稳走,慢行,上、下楼梯时,必须用手抓住防护栏,必要时在容易结冰部位铺麻袋、撒盐等,防止发生滑倒摔伤等。

2、公司公务车辆、上下班车必须提前做好添加防冻液、配备防滑链等防冻防滑措施,公司员工上下班使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需采取好防冻防滑措施,建议尽量不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防止危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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