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全面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具体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明确责任,强化管理,确保农田资源可持续利用。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区全面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X区全面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快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面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以下简称"田长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将监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夯实粮食生产根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属地管理。按照行政管辖及土地权属,建立健全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分级保护、逐级落实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田长职责,强化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严保严管、奖惩并举。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加强对"田长制"落实情况的评价,严格耕地保护激励惩戒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等行为。立足实际,分类施策,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坚决遏制增量;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稳慎整改存量。
--坚持科技支撑、智慧监管。充分利用耕地保护数字赋能成果,通过耕地卫片监督、高分影像动态监控等科技化手段,建立"田长制"智慧监管模式,提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管护信息化水平。
(三)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建成权责清晰、制度完善、激励科学、监管到位的管理机制,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实现"寸寸耕地有人守",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推动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体系
(一)田长设置
按照全面建立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管理体系的要求,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一级田长,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担任一级副田长;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二级田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担任三级田长。三级田长下设网格管理员,选拔有能力、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或村民担任。
(二)各级田长职责
1.一级田长职责
一级田长对本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一级副田长协助一级田长开展相关工作。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领导本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研究处理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每半年至少调度1次本区"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指导、督促二级田长落实工作职责,组织对二级田长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3)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
2.二级田长职责
二级田长对本镇(街道)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
(1)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部暑要求,领导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组织研究分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具体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处理、上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全面落实目标责任。
(2)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新增耕地项目后期管护:定期组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巡查检查,及时制止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督促整改到位。
(3)每季度至少调度1次本镇(街道)"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指导、督促三级田长落实工作职责,组织对三级田长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3.三级田长职责
三级田长是本村(社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者和直接责任人,负责责任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日常巡查、管护,建立耕地保护工作台账。健全"田长制"管理体系,建立"田长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目标责任。
(1)负责对村(社区)内土地承包者、经营者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2)负责对补充耕地做好土地划分、发包、租赁,监督承包人(单位)或租赁人(单位)按要求耕种,防止破坏、撂荒、改变种植结构等行为发生。
(3)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并第一时间上报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等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及时处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临时性任务,按时上报有关情况。
4.网格管理员职责
网格管理员是划定片区耕地保护工作直接责任人,对责任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主要职责是对责任区域内地块的定期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
(1)负责对责任区域内各地块承包者、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的保护工作。
(2)按照巡查要求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并第一时间上报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等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及时处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临时性任务,按时上报有关情况。
(3)每周向三级田长报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三)"田长制"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设置"田长制"办公室,明确责任单位及工作职责,镇(街道)配套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田长制"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分局,负责全区"田长制"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落实市总田长、副总田长和区一级田长、一级副田长确定的事项,统筹推进全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区"田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XX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大数据中心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完善配套政策,稳妥有序抓好"田长制"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落实资金保障。要保障耕地保护经费,确保耕地保护工作有序有力推进。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多元化奖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镇(街道)、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田长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调度、督导"田长制"工作落实,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规范耕地保护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强化部门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推进"田长制"工作的合力。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中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公众耕地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耕地保护的良好局面。
(五)严格考评奖惩。加强对"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价,对未按要求落实的镇(街道)予以通报。镇(街道)"田长制"落实情况纳入耕地保护激励考评体系。区、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田长制"评价办法,对工作突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表扬激励,对落实不力的予以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