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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考核具体实施方案经典【推荐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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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篇1:

一、宗旨

为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作为训练发展的参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进其工作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二、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发考核表,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io日初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及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管理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管理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分等

年度考绩区分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60至69分:丙等。

同时要注意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限制

1.员工及主管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2日以上(不含)。

3.人数限制。

(1)特等。

各单位人数为5人以下,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各单位人数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单位主管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一书”予总经理。

(2)各单位考绩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 x 80 = 640分)。但如果该单位主管认为该单位表现极佳,得签呈总经理核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人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增减分数

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行加减分数,其按下列规定:

1、记大功1次者加5分,记大过1次者减5分。

2、记小功1次者加3分,记小过一次者减3分。

3、嘉奖1次者加1分,申诫1次者减1分。

4、旷工i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分。

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考绩平均总分数(80分或85分)限制之外。

六、奖惩

1、考绩特等者,优先予以升迁职位及职务。

2、考绩奖金、罚金连同年终奖金发出。

七、申诉

凡个人对单位主管所评定的考绩分数不服者,可签报呈递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申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询私。凡经总经理室审查出有违反企业的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备。

九、附则

1、各员工的考绩,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批驳者,由总经理室人员返回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

2、固定年终奖金额数,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做裁决。

3、本办法呈交总经理核实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篇2: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东人社[20xx]108号)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xx年度考核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成员:xx

二、年度考核对象

20xx年12月31日在编、在职人员,包括当年退休人员,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在工资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单位一把手校长及借调到教育局的工作人员由教育局统一考核)

三、名额分配

今年我校参加考核人数为206人,15%优秀比例为30人。其中初一年级参加考核48人,优秀为8人;初二年级参加考核56人,优秀为9人;初三年级参加考核48人,优秀为8人;教辅后勤2个优秀,行政3个优秀。

各年级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优秀名额,一旦上报到考核小组就不得再进行更换,所缺名额将有考核小组推荐。

四、年度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五、以下人员不能评为优秀:

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受到制裁,违xxx纪、政纪或参与xxx组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2、不承担学校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损害学校声誉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有重大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学校严重损失者;

4、乱收费,搞有偿家教,并造成严重影响者;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教育对象身心健康严重伤害者;

6、病假、事假每学期超过15个教学日;

六、年度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学校续聘、解聘、奖惩和个人晋级的重要依据。

优秀等次人员,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向一线人员倾斜。

七、年度考核具体安排

1月14日前个人使用黑水笔手工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可以到校园网“通知栏”下载也可到校长办领取)。

1月12日上午课间操期间各年级进行民主评议。

1月14日下午3点考核小组(行政组)进行民主评议。

1月15日下午3点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单位负责人初定等次。

1月15日下午4点本校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公示。

八、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会议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篇3:

根据浏教通〔20xx〕79号文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工作的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严肃、严格、严谨的原则;

3、岗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

4、申报与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评工作的组织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xxxx

2、考核人员(见附页)

3、考评程序:学习动员-自我申报-民主测评-考核组评鉴-结果公示-总结归档。

4、自我评鉴为优秀的教师在民主测评时需作年度工作述职。

三、考评等级划定内容

1、优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优秀等级)

⑴任课教师有三个先进奖项,其他人员有二项先进奖项(每一奖项为10分)

⑵教学质量评价居前2/3,或进步较大的(每前一名为分)

⑶教学常规有一次优秀(每一次优秀为2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及以上情况者,本年度内考核不评优:

⑴从事有偿家教的;

⑵主观原因造成学生流失的;

⑶家长或学生反映意见大的;

⑷旷课、旷工次数较多的;

⑸工作不服从安排的;

(6)本次考核不按规定操作,弄虚作假的';

⑺工作时间未达8个月的。

2、基本称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基本称职)

①绩效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

②受到行政(党内)警告、记过警告处分;

③旷工(课)或无正当理由超假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天,或全年累计超过十天;

④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⑤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团结,闹派性,经批评教育无明显改正;

⑥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造成公私财物损失;

⑦尊老、敬老、助老意识淡薄,造成不良影响;

3、称职:介于优秀与基本称职之间者,均为称职。

四、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1、12月17日,考核工作政策宣传学习;

2、12月18-21日,教师申报各单项奖;各相关处室进步单项评价;

3、12月24-27日,填写考核表册,公布各单项评奖结果;符合考核评优秀等级的教师填《评优申报表》

5、12月28日,对评优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公布考核优秀名单;

6、12月28-30日上午,接受反馈信息,并进行处理;

7、12月30日下午,填写考核结论,并上交考核资料

8、20xx年元月1-5日,整理资料、总结、通报,并上报相关材料。

说明:

1、符合考核优秀等级的人员,如果超过本职级优秀指标,则采取量化记分,在前三个条件均相等的情况下,再看赛课(3分)、论文(3分)、辅导竞赛(5分)等指标和教师民主评议得票率;

2、括号中的分数为优秀等级的量化记分的权值;

3、如果某一职级无人达优秀等级要求,可下降一个标准,保证该职级有一个优秀指标,量化方案同上。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篇4: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xx]1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工作人员20xx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年度考核委员会和年度考核工作办公室

(一)年度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钟宇华

副主任委员:刘文海庞才滨梁华晟张如

委员:周劭敏林远凤苏坚米红郑芳韦应和罗青宁岑文德苏会璇彭芳谭维贤张彩萍杨慧华

职责: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审定年度考核方案、考核方式。

2.确定具体考核时间。

3.审核科室负责人对考核对象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意见;审核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4.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二)年度考核工作办公室

设在人力资源部

主任:林远凤(兼)

成员:韦沪西张云霞韦东翊、陈宇

职责:1.负责落实全院年度考核具体工作。

2.发放并收集年度考核表。

3.指导各科室进行年度考核上机操作。

4.统计整理各科上报本科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并提交年度考核委员会审定。

5.统计整理全院年度考核结果并上报,撰写年度考核总结报告。

二、考核对象

全院在编在岗职工、人事代理人员和20xx年7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在编人员。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1月7日至2月4日各科室领取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各科室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初步确定员工年度考核等次、上机操作。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年度考核量化测评标准及时间,组织人员到人力资源部进行上机操作测评

(二)20xx年2月4日至2月6日院人力资源部收集年度考核材料进行汇总统计。

(三)20xx年2月9日至2月13日医院年度考核委员会讨论审定。

(四)20xx年2月中旬人员考核定档情况公示。

(五)20xx年2月下旬院人力资源部办理《20xx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登记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报告表》和《测评分数及排名情况表》上报。

四、工作要求

1.各科室要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本科室年度考核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年度考核。每个工作人员按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科内述职。科主任在听取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年终测评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科室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中层干部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交人力资源部统一提交各分管院长,各分管院长结合我院20xx年中层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基础上做出评语,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要求,交人力资源部提交院年度考核委员会审定,医院按规定统一做好公示、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由本人签署意见,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

2.要强化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年终考核时,继续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量化测评管理系统》软件对科级及以下人员进行年终考核测评,测评分数作为评定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要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和确定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平时考核的绩、勤等考核情况及结果,可以直接引入年度考核进行评价,德、能、廉等内容可以平时收集,在年度考核时集中汇总评价;要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注重从推进科室工作建设、化解复杂矛盾、维护医院稳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中评选优秀等次人员。

(三)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年度考核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科室要把年度考核工作作为年终一项主要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规范年度考核范围、考核方法、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的使用。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反规定,任意简化程序、擅自提高优秀比例、不按规定进行考核,以及其他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予以纠正、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处理。对不能按时完成年度考核工作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不按规定上报审核确认及备案的,不能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四)实事求是,严明纪律。医院人力资源部要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超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数等行为的,应予以纠正。

(五)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指清正廉洁,处事正派。

五、工作实绩考核

主要包括: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数量、科主任交办的事项,完成任务的质量、效率,以及未完成的工作任务的原因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情况。绩效考评是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绩的细化、量化的过程和内容,绩效考评的结果即体现为年度考核工作实绩的结果。各科室要把绩效考评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以促进和完善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工作。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的人员,可以暂缓确定等次,给予3至6个月的告诫期,时间从下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告诫期满后按考核程序进行考核,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注意问题

(一)规范确定优秀等次比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科室参加考核编内总人数的10%,最多不超过12%。在本年度内受到医院处罚确定不能评先评优的人员,科室不得推荐为优秀等次。科室在提交所推荐优秀人员名单时,一并提交推荐票数。

(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与绩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续聘(解聘)、调整岗位、职称评定、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评审)等的主要依据。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或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三)市直单位选派参加专项工作人员考核问题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的考核,由市基层办按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考核结果反馈给派出单位,派出单位负责汇总报送审核备案,并兑现有关待遇。选派人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

(四)人事代理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优秀等次名额按科室编外人员参加考核总人数10%确定,不占所在科室在编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

(五)20xx年新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内对其进行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其转正、任职、定级的依据,转正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六)本年度因病(因公致伤除外)、事假、出国(境)探亲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当年6月30日前已退休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七)经医院同意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由所在科室依据其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八)当年调入的职工,由调入所在科室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九)当年的军队转业或退伍安置的工作人员,由科室根据其工作的表现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十)借调的.工作人员,由科室提出考核情况,报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向借调人员原工作单位提出考核情况,由原单位人员对其考核确定等次。

(十一)20xx年度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原则上应确定为优秀等次。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医德考核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十二)参加广西海难紧急医学救援队的队员,除参加科室年度考核外,还需撰写参加广西海难紧急医学救援队的学习、训练、工作情况的总结,交医务部审核,由医务部提出建议,按15%比例推荐8名优秀队员,提交院年度考核委员会讨论确定档次,队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不占科室优秀等次名额。

(十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1.本年度单项考核不合格或不按规定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和在职干部全员培训学时的。

2.未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受到限期整改处理的科室主任、护士长,中层干部绩效考核末位的。

3.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

4.违反有关规定被取消评优资格的。

(十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的。

2.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索、卡、拿、要,造成严重影响的。

3.医德医风定档较差的,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4.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6.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的。

7.有其它严重问题。

七、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在院内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院年度考核委员会反映,年度考核委员会予以调查核实,认真审核被反映人的考核情况。

八、考核材料存档工作

人力资源部要做好对各科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对科室上报的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及时反馈,及时上报,将完成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时存入个人档案,经审核备案的年度考核相关材料,应妥善保存。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篇5:

根据《湖南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规定,按照x组人联字[20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财政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xx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为成员,xxx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方案

根据x组人联字(20xx)x号《关于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包括xx站)、县财政局各股室xx人、乡镇财政所xxx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财政所人员由县农税局负责提供考核资料和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实行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1、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于20xx年12月xx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2、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地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于20xx年1月5日前分别上报局人教股和县农税局。

3、20xx年元月x日上午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农税局推荐的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其中优秀所长x人,优秀预算会计x人,优秀专管员x人)。

4、20xx年元月x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小组人联字(20xx)x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xx评议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x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xx名,其中在职领导限x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x名,其中局领导x名。如果县局获全县20xx年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15%即xx名确定(含局领导x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5、20xx年元月x日召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乡镇局机关优秀人员名单、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名单、记功和嘉奖人员名单。

6、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确定后,根据分管领导写出的评语及等次意见,交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政策规定研究确定后,写出具体的等次意见,并由局长签出考核等次意见,然后进行材料归档,总结上报,迎接市、县人事局的考核验收。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5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发(20xx)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构建“平安东莞”、“和谐东莞”为宗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重心下移,推行动态监管,强化群众监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自行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推进“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的深入发展,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消防监管工作的领导,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消防领导任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局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及市工商局、出租屋管理办、建设局、城建规划局、城市管理局、东莞供电局、质监局、自来水公司等为成员单位。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

各镇(街)相应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属地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安监分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街)消防大队,未设消防大队的镇(街)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办公室人员按所在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排查总数的‰~1‰配置,办公室人员招收方式及工资待遇标准参照镇(街)在编职工或公安文职人员,由各镇(街)自行制定。

各村(社区)也要相应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队长由村(居)委会领导担任,副队长由辖区警务室警长担任,服务队办公室设在社区警务室,服务队人数按照村(社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总数量的%~1%配置,不少于2人。服务队主要配合市、镇(街)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由镇(街)集中领导、调配使用,工资福利待遇由镇(街)、村(社区)、村民小组(自然村)按30%、40%、30%划调,由镇(街)一级集中支配。

三、工作职责

各职能部门必须配合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按照市政府划定的消防监管责任权限,认真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

(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职责

1.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工作职责:组织全市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日常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定期组织人员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并解决“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镇(街)建立健全“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制,负责督查、指导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审查等工作,推动“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职责:贯彻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制定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建立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工作台帐、工作档案,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履行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审查、监督、宣传的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事故预防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职责: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筹下,按照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管理辖区内“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场所、出租屋包干到户等措施,对管辖范围内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日常巡查、消防宣传、消防安全条件初步审查等制度,认真履行职能部门交办的任务以及对消防器材正常使用实行监管等职责。

(二)各成员部门职责

1.公安消防部门。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工作,负责有关消防整治标准及专项规划编制的制定解释和答复,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对各镇(街)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消防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对各镇(街)“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绩效的考核评比。

2.公安部门。重点加强对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小娱乐场所依法查处、督促整改。配合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做好出租屋的日常监管工作、特别是对改为生产、商业用途的出租屋进行日常性的监管。并依法对出租屋管理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安监部门。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三小”场所依法进行查处,发现问题要及时给予纠正。

4.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出租屋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协助办理证照前消防设施配置的把关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出租屋的日常监督、管理,掌握消防安全隐患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消防整治和查处工作,对未设置消防设施或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屋应督促其整改、补办消防手续或责令停租,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5.建设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本市城乡消防建设、市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事业等地方性政策法规、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规划,指导镇村消防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对无设计、无报建、无审核、无验收等违章、违规建设的“三小”场所、出租屋进行查处。

6.城建规划部门。配合消防部门进行城市消防专项规划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严格把好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关口。消防安全规划应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接轨。

7.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监管工作中有关违法经营、使用、安装燃气的查处工作。

8.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无证照经营的“三小”场所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依法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应当取得营业执照或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领取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严把“三小”场所的市场准入关,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许可的,在未取得许可的前提下,不予以核发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安全、被前置许可部门吊销或撤销许可的,由许可部门通知市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9.供电部门。负责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而拒不整改的“三小”场所、出租屋采取停电等强制措施。

10.供水部门。负责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消防用水充足,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存在消防隐患而拒不整改的“三小”场所、出租屋采取停水措施。

11.宣传部门。根据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制定的消防安全宣传计划,指导、协调全市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督促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单位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2.质监部门。负责对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食品行业、小作坊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单位安装消防设施。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对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或存在严重隐患的应及时知会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

四、工作制度

(一)属地管理制度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把“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区),做好与其它部门沟通,全面落实各类企业在本村(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彻底解决责任模糊和工作死角等问题,形成分工负责与齐抓共管、日常巡查与终端监控、执法检查与技术监管、业主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摸式。

(二)绩效考评制度

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考核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对各镇(街)监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评分纳入镇(街)领导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核中。并将不定时抽查各镇(街)消防监管的情况作为镇(街)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市政府将“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到镇(街)领导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核中,每年对消防安全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镇(街)、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工作进展不力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镇(街)、村(社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可参照此方式对村(社区)一级工作进行考核检查。

(三)宣传教育制度

市、镇(街)两级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宣传培训工作计划,认真组织“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工作。着力通过媒体报道、公益宣传以及举办消防宣传普及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知识,逐步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各镇(街)重点落实五类人员(工厂从业员、企业经营者、法人、学校学生、农民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培训任务落实到专门部门。

(四)年审制度

新增的小商铺、小作坊和出租屋应分别将由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填写的《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作为申办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年审及房屋租赁证或出租屋租赁备案回执的前置条件;既有的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应分别将由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填写的《消防检查记录表》作为申办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年审和房屋租赁证或出租屋租赁备案回执的前置条件。

(五)社会监督制度

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市、镇(街)要向社会公开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对“三小”场所、出租屋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六)资金保障制度

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将“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纳入镇(街)年度财政预算,村(社区)一级也要做好经费预算安排,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服务队所需经费的落实。

(七)联席会议制度

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听取各成员单位的情况汇报,总结分析“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在整治“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建议。

(八)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制度

每个村(社区)服务队专职巡查员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培训工作由当地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当地未设公安消防大队的由公安分局消防股负责)。专职巡查员主要职责是协助镇(街)公安消防部门及安全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消防巡查,协助职能部门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制止违章、违法行为,维护辖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处理群众有关消防隐患的举报。

(九)挂牌督促整改制度

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应督促其经营者、业主整改火灾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凡连续两次在月份检查中不合格且未整改完毕的“三小”场所、出租屋,由各村(社区)消防整治服务队印制“消防隐患场所”牌匾并悬挂于该场所显要位置,直至整改完毕。

(十)动态监控制度

对于新增、减少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加强情况的掌握和信息的报送制度,各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在每月5日以前将上个月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变动情况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各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应在每月10日以前将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变动情况上报至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

(十一)终端监控制度

整合村(社区)治安队、户管员、安全办等相关人力资源,实行分街、分区域监管,将监管责任下放到个人,做到全时监控,全程跟踪,责任到人。巡查员要定期向村(社区)主管领导汇报。村(社区)要与“三小”场所、出租屋的业主(经营者)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十二)监督联动制度

健全镇(街)职能部门联动监管制度,强化村一级管理,加强对业主或经营者、承租者的监督,规范村(社区)、单位和企业处理事务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实行信息反馈,跟踪监管,构筑职能部门监督、村一级监管、多方监督的新局面。

(十三)档案管理制度

加强镇(街)、村(社区)消防安全档案的科学管理,要详细地记录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的经营者、场地、经营范围、办证情况、被监管对象的资料及变更去向情况,并将每个场所重点部位用数码相机拍照存入电脑归档案保存。

五、工作标准

“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标准范围为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和出租屋。整治工作标准依照《东莞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引》(东府办(20xx)37号)执行。

(一)基本概念

1.小商铺是指设置在各类建筑(包括工业建筑、商业建筑、民用建筑、综合建筑等)首层(含设置夹层的)的建筑小于200平方米的百货店、副食店、杂货店、服装店、礼品店、书店、理发店、美容店、餐馆等小型营业房,包含综合市场、集贸市场、专业市场首层设置的商铺。

2.小作坊是指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的加工场所。

3.小娱乐场所是指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娱乐场所、包括网吧、酒吧、歌舞厅、带有卡拉OK功能的西餐厅等。

4.出租屋是指仅出租供人员居住的,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建筑。

(二)整治标准

1.小商铺

原则不得设置住宿区域,确需设置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住宿区域应采用楼板、砖墙(砌至梁底部)和防烟性能较好的门与经营区域分隔;

(2)住宿区域的门口应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3)住宿区域应设尺寸不小于×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4)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烧体上。

2.小作坊

(1)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仅能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的,应在明显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装有效逃生设置,四层及四层以上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

(2)应设置简易喷淋和消防卷盘;

(3)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体上;

(4)小作坊内不应住人,确需住人的,必须用楼板、砖墙(砌至梁板底部)和防火门与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住宿区域必须有独立的疏散楼梯间或其他有效逃生设施,并应在住宿区域与生产、储存区域的连通口处及公共走道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设有防盗网的,防盗网应开设不小于×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3.小娱乐场所

按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标准执行。

4.出租屋

(1)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仅能设置一个疏散楼梯间的,应在明显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装有效逃生设施;

(2)出租屋的房间隔墙必须采用不燃烧体分隔楼板底部;

(3)疏散楼梯间内严禁搭建有人留宿的值班室;

(4)四层及四层以上出租屋的疏散楼梯间应通向屋面并保持畅通,每层应设消防卷盘,公共走道设置应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5)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套管保护,电气设备应装在不燃烧体上;

(6)严禁在公共走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处使用明火;

(7)设有防盗网的,每一单元(独立空间)应独立设置不小于×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六、证照办理程序

(一)新增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证照办理程序

凡新开设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需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应向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提出书面申请,整治服务队应及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检查完毕,填写《消防检查登记表》、《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初办证照消防检查记录表》),建立被检查单位档案,并将《消防检查记录表》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结果抄报工商或出租屋管理部门。

(二)既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检查及办理证照程序

村一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负责辖区所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的检查工作,包干到人。

1.检查人员应该佩戴工作证件。检查采取按月检查的方式,每家单位每月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初次检查时应填写《消防检查登记表》,建立被检查单位档案。

3.检查时应填写《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消防检查记录表》,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保存,一份留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

4.月份检查结束后,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将检查情况汇总,填写《检查统计表》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镇街将辖区各服务队检查情况汇总,填写《检查统计表》上报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

5.在工商、出租屋管理部门开展年审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应对辖区所有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进行检查,并收集《消防检查记录表》(《小商铺消防检查记录表》或《小作坊消防检查记录表》、《出租屋消防检查记录表》),由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队长加注意见(对在最近三次检查中有二次不合格的及最近一次检查不合格的判定为不合格),并上报至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

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对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队上报的检查情况进行审核,根据需要实地抽查,并将审核结果抄报工商、出租屋管理办公室等相关主管部门。

工商部门、出租屋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和年审项目时,应将镇(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审核结果作为办理行政许可及年审的前置条件。

(三)不属于小商铺、小作坊、出租屋范围的其他场所(包括小娱乐场所),均应按照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

七、措施要求

明确责任、各施其职。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措施、加强管理,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一)落实监管责任

各镇(街)要与各村(社区)分别签订责任书,建立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和量化管理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强化管理。各村(社区)要与各消防协管员(巡查员)签订消防责任书,实行定员、定岗、定责任到人,将责任分片包干到人。

(二)突出查处重点

各镇(街)、各部门应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进行。重点查处:1.消防器材未按照标准配齐配好、消防通道存在堵塞情况的三小场所、出租屋;2.存在“三合一”(生产、仓库、居住等合一)或非砖墙阁楼并且未按标准设置逃生出口的“三小”场所、出租屋;3.经营证照不齐全的“三小”场所、出租屋。

(三)本方案提及的《消防检查登记表》、《初办证照消防检查登记表》、《消防检查记录表》、《检查统计表》等表格由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办公室另行下发

(四)监督联动程序要求

1.反映: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需要停产整改、关闭的“三小”场所、出租屋,由村(社区)向镇街报告。

2.监管:镇(街)各职能主管部门对村(社区)上报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地作出处理和答复,并依照权限进行处理或上报主管部门。

3.知会:市工商局、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对新办证照及办理年审的“三小”场所、出租屋作出批复后,应及时将批复情况告知各镇(街)整治办或有关职能部门,以便实施全方位监管。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篇7:

20xx年5月3日至6日,国务院消防工作第八考核组对自治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考核,反馈了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切实将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组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推进西藏消防事业发展,结合我市国务院考核准备情况及自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实现消防工作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部队装备建设逐年达标,城乡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均衡发展,区域火灾隐患逐步消除,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创新、规范有序,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林芝市人民政府依托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由扎西江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传下达。

三、整改措施

(一)科学编制实施“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要结合林芝市消防工作实际,明确“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方向、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提前谋划重大建设项目,重点解决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等制约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明确“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及时跟踪问效,对重点项目,要明确建设内容、时序进度、部门职责和年度任务,全力推动规划落实,确保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落地见效。

(二)健全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一是落实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20xx年6月前,完成林芝市多部门参与的`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制度、规定和方案修编工作。20xx年7月前,各相关职能部门细化制定本行业、本部门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制度、规定和方案。年内开展一次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演练。二是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林芝市20xx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林防委[20xx]1号),详细部署开展针对行业系统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管理培训等工作,切实强化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提升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工作整体水平。三是落实消防工作考核机制。出台《林芝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时间、内容、程序等,将各职能部门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考核,并将消防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社会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通过户籍化手段推动“四个能力”建设,完善自我评估制度。对城市综合体、地标建筑,发生火灾危险性、危害性高的高危单位,要制定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结合的方式强化管理。对各类商业店铺、“九小”场所,公安派出所、便民警务站,对辖区内的朗玛厅、甜茶馆、藏餐厅、家庭旅馆等小场所进行排查整治,督促其严格管控火源、电源、油源、气源。要针对其点多面广,火灾隐患普遍,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大的实际,继续巩固“双联双创”、便民警务站等经验做法,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划分若干网格,推动落实日常消防检查“网格化”管理、消防宣传和组织初期火灾扑救三项职能。对寺庙古建筑,文物局组织开展寺庙古建筑及文物维修工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寺庙古建筑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强化火源、电源等危险源的管理,严格落实宗教佛事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和现场守护制度,确保全市寺庙古建筑不发生火灾事故。对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局要结合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针对本市景区景点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和管理标准,明确整治责任和整治措施。对儿童福利院、养老院,民政部门要依据《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民函[20xx]281号),从福利彩票公益基金中安排专项经费为已建、待建的养老院、福利院、残疾人服务机构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并且要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值班巡检巡查,细化日常管理措施,加强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对各中小学校,7月底前教育部门、按中学、小学各1个的数量标准遴选报送本地消防安全示范课件及授课录像。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推动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师资、课时,确保有专门师资,消防安全课时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公安消防部门积极加强指导。

(四)加大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是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政府要推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逐步填补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欠账”。推动有天然水源的乡镇,通过建立取水码头、购置手抬机动泵、消防水带等形式,满足消防供水需要。二是推进消防部队营房及装备建设。各县(区)政府要针对林芝市5个灭火救援专业力量空白点,立项、规划营房新建或改建项目,年内全部开工建设。结合消防部队实际,尽快按照标准配齐消防大(中)队及新建消防队站消防车辆、个人防护装备以及通信器材。三是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地方行政或事业编制,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的招录、使用、经费保障、工资待遇等问题,推行消防辅警员定期增资或调岗增资模式。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每站15人的标准配齐政府专职消防员。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完善社会化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行业系统和企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强化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责任人、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主动作为,从预防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根本出发,不断深化消防宣传“八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刊播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消防知识、常识宣传等内容。消防部门要在20xx年8月底前,针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等进行一遍轮训。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篇8:

为做好20xx年度寿县支行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人民银行淮南市支行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注重平时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年度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突出主管领导作用、加强平时考核力度、提高考核量化水平,以改进绩效为目标,注重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

二、组织机构

设立支行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或分管(协管)人事工作的行领导担任负责人,其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

(一)制定支行年度考核方案;

(二)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并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三)审议被考核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并提交党组会研究确定;

(四)受理被考核对年度考核结果的复核要求,对不公正的考核结论提交党组会予以纠正。

三、考核对象

支行机关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其他负责人及部门其他人员(含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

四、考核主体

部门人员考核(含部门其他负责人)由部门提出考核结果建议,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分管行领导提出考核建议,行级领导由党组书记提出考核建议,党组根据考核建议进行研究确定。

五、民主测评

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中级职称人员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行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测评。部门其他人员在本部门述职并测评。各分管行长听取部门述职,并指导监督测评和优秀人员推荐工作。

六、考核方法与等次。

年度考核以被考核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从德、能、勤、绩、廉和学习与发展六个方面,通过述职、民主测评与推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和党组研究等程序进行。考核时重在日常工作表现,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行员年度考核和中级职称人员年度考核均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考核等次,行员考核优秀层级应控制在行员总数20%以内、中级职称人员考核优秀层级应控制聘用人员总数的15%以内。

七、考核奖励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优秀层级供专业技术内部岗位工资高定时参考,不发放一次性奖励。优秀层级行员考核奖励执行《人民银行寿县支行各类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奖励办法》。

八、其他

被考核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向党组汇报反馈,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篇9:

根据区教育局20xx年度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20xx年xx中学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范围:

本年度在职在编的教职工,支教人员、借出人员、调入人员(本年度退休人员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办法:

本次考核采用个人申报、小组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小结(申报)-述职-小组民主测评(包括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组织推荐-领导组考核-确定等次-公示-上报审核。个人总结考核表一份,自制表格要求与原表保持一致。

三、考核要求:

1、不能以票定等,要德能勤绩全面衡量,由考核领导组综合考虑确定等次。坚持正确导向,不搞平衡、不搞轮流坐庄。要向踏实工作、不搞关系而工作实绩好的同志倾斜,树立学校正气,彰显人品,提高表彰奖励含金量。

2、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地搞好考核工作,各等次考核结果公示天,不定等次及不合格人员的确定要慎重,要有证据。对优秀、不合格有异议要及时向学校考核组反映,便于核实处理及反馈,杜绝事后信访。

四、政策说明:

一是优秀比例在总人数的1%以内(学校20xx年度四星高中创建成功,比例由原12%增加至1%),计算时采用去尾法,不得突破;二是嘉奖在本年度内“优秀”产生,人数为总人数的8%以内。区教育局希望各单位正确掌握政策导向,把真正优秀的同志考核出,其余依然按照通州区教育局97年(271)号精神执行。

五、考核等级: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未参加考核,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等次;擅自离岗、经常旷职、学校处分的`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的人员,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评议,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也可以定为基本合格、不定等次、不合格。

六、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建立20xx年考核领导组。

领导组由李达、羌达勋、黄学恭、薛军、孙钢、蔡国锋、黄京宁、周汉平、赵建兵、顾锋杰、管建新、张卓鹏等同志组成,李达同志任组长。

七、时间部署:

1月9日领导组筹备会议,讨论考核相关工作;1月11日前完成个人小结;初定1月12日分组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由领导组安排进行);述职测评结束后各组将个人考核表和民主测评表交校长办公室刘主任汇总;1月1日领导组综合考核,确定人员等次;1月14日~xx日优秀、嘉奖人员公示;1月17日考核表、汇总表、等次表送教育局监察科审核。

八、人员分组:

(见附一)

九、各组召集人、评优指标及述职地点:

(见附二)

十、基础评优

指标是各组推选优秀的上限指标,不得突破,按指标上报的同志必须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优秀,否则,经过考核领导组综合考评将会被淘汰,造成指标的浪费。各组名单上报后,考核领导组还将参照主管领导的意见,对各组推荐人选、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人选进集体评议(所有推优人员均需从校办领取《20xx年度考核工作教职工工作情况一览表》填写,14日前交校办),最后按照教育局下达学校的指标进行综合考虑最后确定优秀人选并公示。

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篇10:

一、考核基本情况

(一)考核目的

为了提供销售经理与员工双向沟通的有效途径和有效评价房地产销售人员的工作业绩,及时改进和提升工作品质,激励成绩突出的员工,鞭策落后员工,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形式

以业绩考核为主,多种考核形式综合运用。

(三)考核周期

销售人员采取月度考核的办法,由销售部经理统一进行考核。

二、业绩考核操作办法

(一)业绩考核的原则对销售人员实施考核。

销售人员的业绩考核与部门销售业绩和个人销售业绩双向挂钩,个人销售业绩决定自身收入,对销售人员进行综合评分制度。

每一个月一次的销售部综合考评,按销售部实际人数排名的前10%(不含主管)和后10%(不含主管)做出升降级评定,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内部人才竞争采取公平公正的“赛马制”,提拨优秀销售人员为中层干部,根据企业内部评分来提拨人才。

2、评定时间:

评定时间一般安排在每个月5日进行。

3、评定标准:

销售业绩(60%)+业务水平(20%)+综合素质(20%)=综合分数(100%)

4、评分标准:

销售业绩=(实际销售面积/2个月内销售部总销售面积)x100

业务水平=(专业熟悉度+项目熟悉度+业务熟悉度)x100

综合素质=(接待礼仪+工作态度+表达能力+亲和力)x100

备注: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考评由各项目主管与营销经理各占50%做出考评。各项满分100,于每次测评前5天做出。

5、定期公布优秀销售人员在公司内部板报上,同时对评分末位的两位销售人员亮“黄牌”。

三、相关奖惩规定

(一)奖励规定

①受到客户表扬,每次酌情给予奖励。

②每月销售冠军奖500元。

③季度销售能手奖800元。

④突出贡献奖500元,每月一名。

⑥超额完成任务奖250元。

⑥行政口头表扬。

⑦公司通告表扬。

(二)处罚规定

1、销售人员不按照公司规定填写相关表格的,每次酌情扣发10元到20元的`奖金。

2、销售人员完不成销售任务的,按10元/m’扣罚,至每月工资不低于400元止。

3、已转正的销售人员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员工待遇等同于试用员工;如果试用员工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将被淘汰;临时员工没有底薪,时间自由安排,实行“三工并存”制度。

4、销售人员私下为客户转让物业收取费用的,做除名处理。

5、销售出现错误将视情况给予相关人员10元至100元的处罚。

6、销售人员不按顺序接待客户,并受到客户投诉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20元的处罚,第三次给予50元的处罚。

7、销售人员涂改客户记录的,视为作弊行为,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公布人员名字处罚50至500元处理,第三次给予除名处理。

8、销售人员若因态度问题遭到投诉的,一经核实做除名处理。

9、销售人员因服务之外原因遭到客户投诉的,一经核实,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50元的处罚。

四、绩效反馈面谈

1、目的:

为了对考核的结果形成一致的看法,既承认员工的优点,又指出存在的不足;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的协议;讨论并制定双方都能接受的绩效改进计划等。

2、参与人员:

①普通反馈面谈由销售主管与销售人员进行;

②特别情况可安排营销总经理或总经理在场进行。

3、面谈流程(具体操作由主管安排):

①首先告诉员工你面谈的总体工作要求;认真听取员工的自我鉴定;解决员工问题,调节好员工情绪。(主管在此步骤自行安排)

②制定行动方案,提出总结意见,落实工作改进计划

③结束业绩绩效评估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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